有關學校的安全應急預案

有關學校的安全應急預案

  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防止不必要的發生,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有關學校的安全應急預案,歡迎來參考!

  “人命關天,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是學校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營造一個安全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 ,不僅是全體師生員工和廣大家長的迫切意願,也是推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保證。 為全面貫徹同志關於“經常性地做好應對風險和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堅持防患於未然”的指示精神,學校必須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出發,不斷增強做好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建立和完善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預案、機制和制度,確保全體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 基本預案,是編制學校事故應急預案的基礎和關鍵。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摸清學校基本情況,科學評估學校所面臨的事故危險,建立學校應急組織,健全和完善學校師生安全培訓和演練的制度,全面提高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學校內所有房屋周邊道路,都能通行消防車。學校所有樓房通道與周邊道路安全暢通,便於校內師生員工及時疏散。

  學校每幢建築,各層樓面都配置消防設施、消防器材。這些設施裝置器材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修和更換,處於有效使用期內。學校內建立形成消防水管線系統,在適合地點設有消防栓,校內消防通道暢通。

  學校的伙房使用液化氣。教學需要的極少量有毒有害化學物品,有專門場所放置,專人負責管理,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伙房衛生工作由學校成立專門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檢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應急組織的職責:

  1、學校應急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是學校整個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中心,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 和請示 ,負責與應急部門和社群聯絡,負責協調應急期間各救援隊伍的運作,統籌安排各項應急行動,保證應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進行。

  ⑴人員組成: 總指揮:袁強倫

  副總指揮:姜太月

  成員:孫 煒 管永成 王長山 逄讓堂 史文江 彭旭業 韓寶金 羅濟京 張建民 李清高⑵學校應急總指揮職責 ①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②統一領導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和資源的調動;

  ③向公安、消防、安監、技監等應急部門報告 ,並保持密切聯絡;消防等部門人員到達單位後,配合這些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④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項;

  ⑤向單位員工通報事故情況,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授權,向新聞媒體公佈事故情況;⑥負責事故原因調查和善後工作。

  2、事故現場指揮職責:

  ①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把事故消滅在初始狀態。 ②指揮現場無關人員有序疏散,撤離到安全區域。 ③負責救護受傷人員和尋找失蹤人員。

  ④負責現場應急救援任務分配和人員排程。

  ⑤把事故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項嚮應急總指揮報告。

  ⑥與消防等應急部門合作,提供建議和資訊。

  ⑦維持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⑧負責事故後的現場清理工作。

  3、現場值班主任職責:

  ①在事故發生初始階段,擔當事故現場指揮

  ②在確認事故即將發生或已發生後,向單位領導 報告,向上級部門報告。

  ③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啟動學校事故應急預案。

  ④維持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4、應急救援小組:

  根據學校特點和需要,分別設定:

  ⑴通訊聯絡小組 負責人:

  ⑵疏散引導小組 負責人:

  ⑶醫療救護小組 負責人:

  ⑷警戒保衛小組 負責人:

  ⑸排險搶修小組 負責人:

  ⑹後勤保障小組 負責人:

  5、應急責任制:

  ⑴校長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保證學校安全,是學校應急預案指揮者。

  ⑵事故現場指揮,現場值班主任承擔本預案規定的職責,指揮有關人員進行搶險排難。

  ⑶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①颱風、暴風雨、地震等自然災害責任人:分管總務後勤的副校長及總務主任。②社會人員進入校園造成安全事故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及總務主任。③火災、爆炸、食物中毒、建築物倒塌、車輛傷害、觸電等安全事故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及總務主任。④學生群體鬥毆、校內大型活動安全事故責任人: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和政教主任及各級部主任。⑤在突發安全事故中因學生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責任人: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和政教主任及各級部主任或現場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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