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小學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德育主任為副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並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案工作程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網路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年級段)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資訊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絡。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釋出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釋出,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透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有關處室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四、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著,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資訊報區教育局。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訊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裝置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資訊報教育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櫃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教育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四)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築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d級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d級危房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築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資訊報告教育局。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五)特種裝置安全事故

  1、學校要定期檢查鍋爐使用情況,做好鍋爐工的培訓工作,購買特種行業保險。

  2、事故發生後,及時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審報教育局,經同意後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預案。

  2、事故發生後,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資訊報教育局。

  3、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七)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並由門衛或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警110?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學校飲食攤點、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向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4、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九)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並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十)環境汙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汙染源,如化工廠、印染廠等,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絡。並備案這些汙染源可能產生的汙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十一)住校生停電應急預案

  1、住校生管理員必須每天晚上在晚自學前5分鐘做好點名工作(按作息時間表執行),並且管理好住校生晚自學的管理工作。

  2、如果突遇停電事故,管理員首先要做好學生的穩定工作,不可慌張,然後用學校準備的應急燈進行照明,讓學生疏散。

  3、如果在停電時學生的作業已完成,要組織學生就寢,等學生全部睡下後才能離開休息;如果學生的作業沒有完成,應向學生提供蠟燭等照明工具,監督學生完成作業,一直到就寢後方可離開。

  4、學生寢室在沒有管理人員監督的情況下,絕對不能私自點蠟燭,點蚊香。

  5、總務處要在白天及時供應好蠟燭、應急燈等停電照明工具,照明工具用完或損壞,應及時通知總務處,總務處要在當天就補充到位。

  6、如遇學生生病或其它重大事件,要及時向德育處、總務處等有關領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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