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3.15消費者權益日演講稿通用範文
有關3.15消費者權益日演講稿通用範文
演講稿是作為在特定的情境中供口語表達使用的文稿。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演講稿,你所見過的演講稿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關3.15消費者權益日演講稿通用範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3.15消費者權益日演講稿通用範文1
老師們,同學們:
早上好!
今天我演講的主題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第27個“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是“消費與服務”。1983年,為了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廣泛重視,促進各個國家、地區消費者組織的合作與交往,更好地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電視臺經濟部的編導們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動下推出現場直播“‘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之友”專題晚會。首屆“3.15晚會”雖然曝光力度還不夠大,形式也並不完善,但為消費者正確維護自身權益起到很好的啟蒙作用,消費者們的維權意識被喚醒了。
古代中國是“人治”社會,人們的法律意識特別是維權意識很淡薄,粱啟超說:“我國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確指,然以數千年之思想往往視法律與命令同為一物。”沒人喜歡命令,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法律卻讓人擁護,它給社會發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時更要求人們首先能自我約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說的那樣,“你首先得約束你自己,然後才能獲得更大的自由”“一個人”生活在“人們”中,而“人們”不會讓“一個人”為所欲為,所以必得加以約束,剔除為“人們”所不能容忍的`行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圖認為,對於有意志的公民來講,法律的統治並不具有強迫性,而是體現了國家的良善願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導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達到這樣的目的,這些法律我們都應該執行。”而由上面“3·15”晚會的事實也可以看出,我國法律體現了國家“讓人民當家做主”的良善願望。
作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們是需要維權,但同時也必須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有關3.15消費者權益日演講稿通用範文2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明天是3月15日,大家知道這是一個什麼日子嗎?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權益日,顧名思義,就是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的日子。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國總統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費者的四項權利,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決定將每年的3月15日作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1987年,我國消費者協會被接收為正式成員。從這一年開始,每年的3月15日,我們全國各地都要舉辦大規模的宣傳活動,用各種方式介紹消費知識和有關法律常識,以喚醒和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如今,3.15它已是一個標誌,飽含著公理和正義;它也是一種聲音,傳遞出對平等與誠信的呼喚。
可能有些同學認為:維護消費者的權益是父母們的事,離我們小孩子還太遙遠。其實不然,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有過消費的經歷吧,例如,到超市購物,到美食城消費,到文化園買學習用品,在小商販的攤上買小吃或小玩意兒……這時候,我們就扮演了一個消費者的角色。可能平時你還遇到過這樣的尷尬:花了大價錢買文具用品卻買了個劣質產品。到小攤上買小吃一飽口福,卻吃出了毛病,吃壞了身體等等。這個時候,你是自認倒黴默不作聲還是理直氣壯地去找商家或有關當事人理論一番討個說法呢?我想,你一定會選擇說法吧!這就對了。可見,3.15消費者權益日和我們每個人都是息息相關的,它應該是我們大家共同關注的一個日子。
那麼,作為小學生的我們又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利不被侵害呢?讓我們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從瞭解必要的法律知識開始,逐步培養法律意識,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我們還要提醒大家,不要購買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以及無生產廠名稱的三無產品;不要購買地攤上的糖果、飲料等食品;不要購買盜版的圖書和音像製品,拒絕假冒偽劣商品,保護自己的生命健康權,做到綠色消費、科學消費。讓我們的生活充滿陽光,讓我們的生命因安全而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