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為主題的演講稿(精選6篇)
智慧財產權為主題的演講稿(精選6篇)
演講稿是一種實用性比較強的文稿,是為演講準備的書面材料。現如今,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演講稿,那麼一般演講稿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智慧財產權為主題的演講稿(精選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智慧財產權為主題的演講稿1
各位尊敬的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我是來自筍崗小學的陳思雨,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由“景泰藍”之痛所想到的》。
眾所周知,景泰藍是我國特有的傳統工藝美術品,至今已有五百多年曆史,它以工藝精細、色澤晶瑩、外表華麗而馳名中外。然而,就是這一中華文化之瑰寶,由於智慧財產權意識淡薄,竟被前來參觀的外國客商偷取了其獨有的生產工藝,令我國蒙受了不可估量的損失。請問:這個沉痛的教訓告訴了我們什麼?那就是——保護智慧財產權勢在必行!
也許,有人會問:什麼是智慧財產權呢?簡單地說,智慧財產權就是用法律手段來佔有知識資源。智慧財產權的範圍很廣泛,並且隨著科技的日益進步,現在還在不斷地擴大。至今為止,智慧財產權已包括專利權、商標權、版權、名稱標記權、技術秘密、植物新品種、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等。
隨著科學技術知識和知識資源成為經濟發展的支配力量,人類社會逐步進入了“知識經濟”時代。在知識經濟時代,誰擁有了知識資源,誰就擁有了最寶貴的財富。知識產權制度其實就是在一定時間、一定地域內對發明創造者的智力勞動給予專有權,使發明創造者獲得利益回報,從而激勵發明創造者的積極性。通俗地說,就是“給天才之火,新增利益之油”。試想,如果你費盡心血取得的發明創造卻得不到法律保護,別人可以無償的仿製或使用,那麼你還會有積極性再去進行下一個發明創造嗎?所以,知識產權制度可以保護髮明創造者的合法權益,激勵創新活動。
智慧財產權保護在我國雖行之未久,卻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從過去著名作曲家施光南創作的歌曲收入只是十幾元,到現在知名作家二月河版權收入超過一千萬元;從景泰藍的生產工藝外洩,成為國人心中之痛,到如今國內價值最高的“紅塔山”品牌價值達439億元人民幣……
這一切都說明,目前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已漸入軌道。更令人欣喜的是,我們小學生也加入到了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行列中來。有一個叫徐翔的同學,在讀小學四年級時,發明了“吹吸式掃路機”,及時申報並獲得了國家專利,還引來了某公司100萬元的資金投入。產品問世後,徐翔作為專利的擁有者,將以百分之十五的比例與投資者分享利潤。以此估計,每賣出一臺“吹吸式掃路機”,小徐翔便有5000多元的進賬呢!
老師們,同學們,讓我們也行動起來吧!雖然,保護智慧財產權,前路崎嶇,任重道遠,但我們相信,只要全社會提高智慧財產權意識,全面保護智慧財產權,“景泰藍”之痛的歷史就不會重演,我們的科技創新的戰略任務就一定會實現!
智慧財產權為主題的演講稿2
尊敬的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主題是《維護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
在當今這個經濟知識高速發展的時代維護智慧財產權性是很重要的,而許許多多的中學生甚至是家長對智慧財產權的理解概念非常的陌生。那我先來說說什麼是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是指對智力勞動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佔有、使用、處分和收益的權利。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於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智慧財產權無論是對個人還是企業、國家都有著重要性。那麼我們應該如何的去維護呢?人類已經進入21世紀。在這個充滿希望的新世紀,科學技術和文學藝術高速發展並將取得更加輝煌的成就。伴隨著資訊社會和知識經濟的到來,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與經濟、科技和文化發展之間的矛盾、發達國家與欠發達國家之間的矛盾日顯突出,同時,知識產權制度在促進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和文化繁榮等方面也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先後出臺,為各個企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
首先,透過智慧財產權的行政保護途徑。
(l)專利權的行政保護:主管機關為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和地方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專利糾紛進行行政調處。專利糾紛主要包括:專利侵權糾紛、專利權屬糾紛等。智慧財產權管理機關受理專利糾紛案件的條件如下:調處請求人必須是與糾紛和爭議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單位或個人;有明確的被請求人;有具體要求和事實依據;屬於智慧財產權管理機關管轄範圍和受案範圍;當事人尚未向人民法院起訴。
(2)商標權的行政保護:主管機關為侵權行為地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侵犯商標權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3)著作權的行政保護:主管機關為國家版權局和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其次,透過智慧財產權的司法保護途徑。
(1)管轄權的確定:因案件性質不同,分別由具有管轄權的法院及侵權行為地人民法院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提起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應滿足的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智慧財產權為主題的演講稿3
各位尊敬的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最近我透過網路聆聽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組織的《智慧財產權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知識講座,讓我對智慧財產權有了較深入的認識,使我受益匪淺。
智慧財產權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體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其從事智力創作或創新活動所產生的知識產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又稱為“智力成果權”、“無形財產權”,主要包括髮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的工業產權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的版權(著作權)兩部分。
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無形產權,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並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
這種權利被稱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也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所謂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人身關係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或對其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等等,即為精神權利;所謂財產權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認以後,權利人可利用這些智力成果取得報酬或者得到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稱之為經濟權利。
智慧財產權的物件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創造,屬於“智力成果權”,它是指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領域從事一切智力活動而創造的精神財富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以上,是我對智慧財產權的一些粗淺的認識。學習了智慧財產權的知識,我還要學會用智慧財產權法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同時也要時刻提醒自己不要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
智慧財產權為主題的演講稿4
各位尊敬的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早上好!
今天——4月26日,是“世界智慧財產權日”。設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旨在全世界範圍內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新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律環境。而自覺維護“智慧財產權”的根本在於誠信。
誠是誠實、真誠,是“壁立千仞,無欲則剛”的博大;信是信用、信譽,是“君子一言駟馬難追”的承諾。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每個人的立身之本。
孔子云:“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於是,重耳退避三舍,就是為了兌現自己顛沛流離時對楚成王的“日後兵戈相見,願下令後退三舍”的諾言,於是成就了“退避三舍”的千古佳話。程頤說過:“一言為重百金輕”。於是,柳季寧死也不願用自己的誠信去換國之重寶。誠信,實在是為人處世的基礎。
誠信如此之重要,但往往不經意間我們可能就違背了這一道德準則。就拿我們平時做作業來說,獨立完成作業、按時交作業,這些是誠信,反之,抄襲、拖拉則違背了誠信。同樣的,在每次考試中,我們更應該堅守誠信。今天,我們馬上就要走上期中考試的考場,誠信就是一塊試金石,它考驗我們做人的準則。堅守了,就能真實地考查出開學以來我們對知識的掌握情況;違背了,不但欺騙了他人,更矇蔽了自己,讓自己陷入學習和做人的誤區,甚至要揹負行政處分和輿論譴責,實在是得不償失。
故而,一點浩然正氣,千里快哉風!誠信是以。
在學校的考場和人生的考驗中,我們準備好了嗎?
智慧財產權為主題的演講稿5
各位尊敬的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在我們每個人的書包裡,只要是正版書籍,開啟書的扉頁,我們都可以看到書的出版編號、版權申明,這就是智慧財產權。
來看看國家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吧!還記得令我們每個中國人驕傲的北京奧運會嗎?開幕式中的音樂、用於場館的背景音樂、用於頒獎典禮和比賽的音樂等,都是智慧財產權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相關的的法律,北京奧組委須獲得音樂作品作者的許可,並支付給作者使用費用,才能夠在北京奧運會上使用這些音樂作品。
世界出名的智慧財產權更是舉不勝舉:美國可口可樂公司、我們大家都很喜歡的肯德基等等,靠的就是他們的品牌、商業秘密保護的配方以及商業信譽等智慧財產權。
同學們,你們用過拉練嗎?可你們知道世界的拉練專利屬於誰嗎?被稱為“拉練之王”的日本ykk公司,長期以來一直是全球最大的拉練廠,全球的拉練有一半是ykk生產的,由於他們的專利技術從不向其他廠家提供,,ykk的拉練一米能夠賣到15美元左右,相當於人民幣100多元,而出產於我國浙江義烏的拉練,一米只能夠賣到七角人民幣左右,相差了一百五十多倍。看見了吧,智慧財產權就有這麼牛。
無論是公民,還是國家,智慧財產權都非常重要,所以我們保護智慧財產權,尊重專利權所有人的勞動成果。拒絕盜版,拒絕侵權。有這樣一則新聞:在廣州,一位小學生在學校裡上了智慧財產權的課後,開始調查他爸爸所經營的當地知名度較高的“廣泰超市”商標註冊情況,發現自己家開辦的超市連鎖店的商標還沒有註冊,這對超市發展很不利,於是他和爸爸共同瞭解有關商標的問題後,決定要把這牌子進行註冊,以免出現重大損失。
為了更好地尊重知識、尊重他人的創造發明,為了在全社會興起崇尚科學、鼓勵創新之風,為了我們的`國家更加繁榮強盛,同學們、行動起來吧,讓我們以積極的行動投入到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中去,從我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尊重知識、拒絕盜版,為國家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智慧財產權為主題的演講稿6
各位尊敬的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智慧財產權所包含的內容很多,許多東西在我們生活中未必會引起我們的關注。那麼,從最簡單的事做起,使用正版軟體,反對盜版。
現在,許多公司都有自己獨立設計的商標,並以此作為公司的標誌。商標權同專利權必須向國家申請專利,審批下來後,這個商標就屬於這個公司了。其他團隊或個人不得私自使用這個商標,否則就是違法。
違法?對!違法!無論是國內還是國際,對於智慧財產權有關明確的法律條文。但由於智慧財產權是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才得以重視,在此之前不少人因此觸犯了法律!還有就是盜版是嚴重侵害著作權的表現。但因價格低廉而被許多人認同。這其中最典型的案例是微軟控訴中國的許多集團侵權案。
在一個國家裡,應當把繼續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當成矛盾的主要方面,還是把防止過度保護當成矛盾的主要方面,必須以受保護的商業標識、發明創造、各種作品遭仿、靠、冒、盜的實際狀況而定,還要看智慧財產權的侵權人是不是總體上仍舊“理直氣壯”,維權者是否總體仍舊舉步唯艱,要看國內外的關鍵技術領域、國內外的文化市場
上、國內外的名牌之林中,是否已經有了與我們這樣一個大國相應的“一席之地”,而決不是看外國人怎麼論、怎麼說,不管是外國學者還是外國政府。2004年底兩高司法解釋的出臺,表明我國司法機關對這個問題的結論是清楚的、明確的。這的確讓中國的廣大作者、發明人、決心創名牌的誠信企業等等智慧財產權權利人感到欣慰。
中國現在處於知識產權制度完善的十字路口。不完全到位的保護(04年12月低的兩高司法解釋出臺之後,不宜再用“遠不到位”的提法)與尚有缺失的權利限制(廣義的,即授權前與後的限制)問題都有待解決。知識產權制度並非僅有利而無弊。我從來就反對不加分析的“接軌”(請看我1998年即出版的《智慧財產權論》分析“與國際接軌”一章,該章於1997年發表過)。我從來主張智慧財產權的批判研究與對策研究都是不可少的。但有一個重點放在何處的問題。也就是如何定位的問題。
等我們長大了,開始工作了,小到公司的商標,大到使用物品的專利。我們都應去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可以因為一時的蠅頭小利而損害更大的利益。我覺得,每個人瞭解智慧財產權的人都應向周圍的人多多宣傳智慧財產權有關知識。這樣越來越多的人瞭解他,明白他的重要性,我們的社會才能得以更好的發展。
謝謝大家,我的演講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