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的演講稿(通用16篇)

關於法律的演講稿(通用16篇)

  演講稿具有邏輯嚴密,態度明確,觀點鮮明的特點。在生活中,演講稿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那麼你有了解過演講稿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法律的演講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律的演講稿 篇1

  法律在身邊。

  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它像一位隱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學會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會永遠保護你;如果你去違反它,它就會懲罰你。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僥倖的心裡,因為法就在你、我、大家的身邊。

  我的媽媽就是一個法律迷。每天一有空,就看《法制線上》、《今日說法》、《曉華探案》……,很多關於法律的電視節目。以前,我常常和媽媽爭電視,而媽媽總是不在意地說:“你也該看看,該懂些法律了”。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在升國旗的時候和別人交頭接耳,就觸犯了《國旗法》;亂扔垃圾就觸犯了《環境法》;當我們被別人威脅時,就可以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在我看的法制電視節目中,就有一名叫小華的邊遠山區小女孩。一天放學後,小華剛出校門就被幾個男同學攔住了,這群男同學平時打架鬥毆,愛搞惡作劇。這次攔住了小華也是為了搞惡作劇。這時,一個男同學拿出了畫筆,其他人抓住小華,他順勢在小華臉上畫了一些圖片,還譏笑地說:“醜陋,太難看了,再怎麼畫妝,也成不了鳳凰”。小華的眼淚“唰”地流了下來,含著淚逃離了現場。小華回到家前思後想,為了討回公道,於是,就將此事訴諸法律,挽回了那份至家無上的尊嚴。

  法律是一盞明燈,可以照亮我們人生的道路;法律是一架天平,是來稱量公平與正義;法律又像一把利劍,讓邪惡無處容身。與法律交朋友吧,讓我們一起做一個知法、懂法、用法、學法、守法的學生吧!

  法律的演講稿 篇2

尊敬的各位評委,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晚上好!~很高興和大家相聚在這個美麗的夜晚,也非常感謝大家給我這次上臺的機會,謝謝!我是來自服裝學院藝設7班的路孝陽,今天我演講得題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

  當清晨的一縷陽光暖暖的照在心頭,當黃昏的一絲晚霞向我我招手,便又匆匆離去。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小偉的故事讓我震驚,引我深思。

  小偉——河南省,九歲的學生,他非常想有一本《十萬個為什麼?》,他高高興興的問求媽媽,媽媽用“考上了就買,考不上就別買”,冷冷地回答他。他太想得到那本書了,慾望衝破了理智的防線,他做了一個荒唐的決定,敲詐鄰居七十四歲的王奶奶,他曾多次把紙夾在王奶奶加的門縫裡,大家可以想象,一個年過七旬的老人,會是怎樣到位驚恐.焦慮與不安,年時已高的王奶奶,由於過度恐慌,心臟病突發,而與世長辭。但很快九歲的敲詐者,也被警察抓捕歸案。

  同學們:聽完了故事,你有何感想?也許你會氣憤的說,應該把他送到少年管教所去,也許你會平淡的說,孩子小,玩笑而已,也許你會怨恨的說,是他媽媽不恰當的愛二激他犯錯,也許你會理智的說,是他心中無法律意識,而自釀苦果。是啊!每個人的成長曆程中度難免會犯錯,犯錯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面對和改正,但若執迷不悟,一錯再錯,就會葬送自己的前程甚至生命。

  親愛的同學們:錯與不錯只是一念之差,守法與犯法只是一步之遙。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會明辨是非,規範自己的行為,法是智慧的視窗,對人的思想進行點播,行為加以制約。法它既賦予我們權利,也會讓我們肩負責任。法律對違法犯罪行為予以嚴懲,也為善良的人們伸張正義。我們要從小養成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用法,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既要用法律的準繩規範自己的行為,又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和人民群眾的利益。一次打架鬥毆,違反社會秩序都是犯法,一次“紅燈停,綠燈行”的行為是守法,這都是法的體現,法,它無時不在,無處不在,它就在我們身邊,它就在我們心中。

  在座的同學們:法制的社會是公平而美好的,法制的藍天是湛藍而深遠的,法制的家園是安詳而美好的,讓我們攜起手來,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讓我們的心時刻銘記法,秉持心的法劍,描繪美好的明天!

  法律,要靠我們大家自覺遵守,我們要從小做起,從小事做起。我們小學生的社會經驗不夠豐富,卻自我感覺已經是大人了,喜歡獨來獨往,而有時卻有懷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尋求他人的幫助,因此有些學生喜歡拉幫結派,重“感情”,崇尚“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無法無天,一句話說他不對就開打,打得你求饒為止。當他們在家庭、公共場所遇到難題時,過於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聽家長的勸阻,遇到事情不冷靜,行動不想後果,喜歡“先動手”,“後動腦子”,事過之後也沒任何反應,知道冷靜下來發現出了大禍才後悔起來。也有些人沉迷於網路、電子遊戲之中,因沒錢玩遊戲,常常幹出不可饒恕和難以想像的事情來。後悔時,一切的一已經遲了。

  同學們讓法律永遠在我們心中。

  法律的演講稿 篇3

  大家知道法官憑什麼來判定誰是誰非嗎?

  對,就是法律。你一出生就成了這個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護的公民。法律就會賦予你一定的權利和義務,自由和約束。權利是夠廣泛的了,比如,每一個人都有生命權、榮譽權等等,在遇到傷害時,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利。我們享有的自由也是廣泛的,但我們的許多行為還必須受到約束。別忘了,約束是為了讓你飛得更高、更遠,你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異想天開而斷送了自己的前程。做什麼事都要先想一想,這樣做對自己有什麼害處,對別人有什麼害處,對社會有什麼害處,不要違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觸犯了法律。

  大家都知道,助人為樂是大力提倡的社會公德,但在幫助別人時也要想一想,不要好心辦了壞事,害人又害已。cctv-12的《法律講堂》欄目講過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個叫劉陽的孩子,他很討厭同班同學沈強,於是,這請他的好友李嚴幫忙報復,劉陽先介紹沈強和李嚴認識。李嚴想了一個計策。有一天,他們三人放學後沒有直接回家,一直玩到天黑,李嚴和劉強把沈強騙到沒有人的地方,搶走了沈強的膝上型電腦,還威協他不讓他告訴老師和家長。最後沈強的家長還是知道了,到派出所報了案。李嚴和劉強受到了法律的嚴懲。李嚴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幫忙,不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比如幫人隱藏偷來的東西,就會犯窩藏罪,包庇別人犯罪會犯包庇罪等等。

  我們年紀還小,不懂的東西很多,我們可要好好學習呀,千萬不要做個小小的法盲,但我們只要記住最基本的一條就可以了,那就是:勿以善小不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法在我身邊,我們要遵紀守法。

  法律的演講稿 篇4

  一切人類理性的發展都依賴於法律!

  一切人類法律的發展都來源於生活!

  各位老師、同學們:你們好!今天我以支教老師的身份,給大家談一談法律方面的問題,希望同學們進一步提高法制觀念,在學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幫助,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學生,同時更是拋磚引玉。結合有些年來學習法律的一些體會和認識,和大家談一談這方面的問題,同時,由於本人的學識和能力所限,加上時間有限,準備不足,有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我今天講的題目是《法律與生活》——一切人類理性的發展都依賴於法律!一切人類法律的發展都來源於生活!在我們國家的憲法中規定,1999年憲法修正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充分發揮法治的重要作用,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法制意識。因此,作為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先哲盧俊曾喟嘆:“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其實所謂枷鎖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隱喻。如果人間沒有了法律的規則,將出現兩種極端的局面,一者實現共產主義,社會的資源按需分配,屆時國家、監獄、軍隊、警察等一系列暴力機構將不復存在,當然法律也因為失去了保障其實行的強制力而逐漸消亡。整個社會進入一種理想化的狀態,個人的情感與道德的約束超越法律,達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種情況有可能世界將混亂一片,人們的基本權利,如生命、財產、健康、性自由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個社會因為規則的缺失而最後崩潰,人類也將隨之走向滅亡。較之二者,也許在現階段看來,第二種狀態具有出現的蓋然性。由是觀之,吾國吾民依然無法擺脫社會規則之清朗。

  法律是規則和原則統一。法律首先是規則。法律總是表現為一條一條的規則,規則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現形式。但是,由於規則本身具有滯後性、有限性等弱點,因而,規則要和原則結合起來,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後共同的東西,這樣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第四,法律應該是百科全書。學習法律不僅僅需要學習法律規則方面的知識,而且需要掌握和這些法律規則有關的非常豐富的廣博的知識。人的任何知識、任何經驗,對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執法都大有裨益。

  法律是人的行為規則,法律要規範人的行為。我覺得就有必要首先研究這個“人”是什麼?經濟學把“人”假定為“經濟人”,倫理學把“人”假定為“道德人”,法律對“人”也有一個假定。我認為,法律對人的假定是“壞人”。霍布斯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從壞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從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這就是霍姆斯著名的“壞人理論”。

  法律作為人的行為規則,必然要涉及到對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壞人理論”把人性假定為惡,具有重要的意義。

  正是因為人性惡,是壞人,會做壞事,為了禁止壞人做壞事,讓壞人做不成壞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種法律規則。如人會背信棄義,所以要規定誠實信用;會出爾反爾,所以要簽訂合同;會損人利己,所以要規定損害賠償;會殺人越貨,所以要罰當其罪,等等。從這個角度看,人性惡是法律的基礎,也是法律的淵源,有壞人才有法律,從根本上說,法律就是一套對付壞人的規則制度。另一方面,正是因為有針對人性惡,禁止壞人做壞事的各種法律規則,如背信棄義,會遭到“上帝”的懲罰;違反合同,要承擔違約責任;損人利己,要損害賠償;殺人越貨,會罰當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們就不背信棄義,不違反合同,不損人利己,不殺人越貨了,結果人們棄惡從善,壞人變好人。可見,法律是克服人性惡的工具,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為有了法律,人們才成為好人。

  法律的演講稿 篇5

尊敬的評委、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晚上好!我是經濟與管理學院12級國貿1班的孫健雄。今天我演講的主題是“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

  英國著名政治學家伯克曾經說過“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礎”,而在幾千年前古希臘著名哲學家亞里士多德也說過“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那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認為,良好的法律是一切的基礎。

  我始終相信這樣一件事,那就是在座的每一個人,亦或是這個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希望自己能有一番作為從而走出一段屬於自己的精彩人生路。然而實現這一願望的過程並不容易,還需要很多的客觀條件去支撐。從伯克和亞里士多德這兩位著名人物的言論中,我們可以知道法律是實現和維護這些客觀條件的基礎。也就是說,我們要走出一條精彩的人生之路,法律必不可少。不知在座的各位是否都希望自己的人生中多一些自由,少一些秩序的約束。甚至認為這些秩序的約束限制了我們的自由,如果有一天這些約束能夠消失,或許我們的能力能得到更大的發揮,人生會更加的精彩。然而,事實真的是我們想象的那樣的嗎?

  如果宇宙中沒有秩序的約束,或許就不會有地球的'存在。因為缺乏秩序的約束,大小行星就不會各行其道,地球也將會因此失去安全的宇宙環境,從而隨時可能遭受各大行星的碰撞所帶來的毀滅性的打擊。如此一來,我們的地球也就不會存在,更不用說生存在地球之上的我們的存在了。而這種秩序的約束體現在人類社會中,就是法律。

  有人說,我不觸犯法律,法律就與我無關。想以此來否認法律存在的意義。然而法律的意義真的能這樣輕易否定嗎?很顯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你能保證不觸犯法律,但是你不能保證這個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能安分守己,尤其是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環境之下。英格索爾在他的著作《摩西的一些錯誤》中提到“法律源於人的自衛本能”,倘若世界上沒有壞人,或許也就不會有法律的存在。法國著名啟蒙思想家盧梭也曾說“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東西也就不會再有力量”。可以想象,沒有法律的社會將會是什麼模樣。沒有交通安全法規,交通將會陷入混亂之中,我們出行在外的安全將得不到保證;沒有法律,作奸犯科者將得不到懲戒,那麼當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便無法wei權。也就是說,沒有法律,社會穩定就得不到保障;社會穩定得不到保障,我們的人身安全和權益就得不到維護,更不用談走什麼精彩人生路了。因此,作為大學生的我們必須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堅持學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去指引我們的人生方向。

  法律是一柄正義之劍,懲奸除惡,維護社會穩定;法律是一把保護傘,遮風避雨,保障公民權益;法律是一座明亮的燈塔,引航指路,指引人生航向。可以說,正是在法律的陪伴下,我們才可能去走出那麼一條精彩的人生之路。

  我今天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法律的演講稿 篇6

  同學們,你們聽說過這樣一句話嗎?“無規矩不成方圓。”那你們知道這句話的意思嗎?這句話的意思是:在一個地方如果沒有規矩就會不成方圓,又亂又沒有秩序。你想想,如果沒有規矩,每天上學汽車橫衝直撞,有的在人行道上,有的在馬路上,到處車禍連連,你敢出門嗎?現在國家定了規矩,不然我們去上學每天就得提心吊膽。

  法律無處不在,就連我們上學也受到法律的保護。根據法律規定:小朋友上小學和初中是受義務教育的,無論任何人都不能阻礙,否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法律有很多種,你可不要說“可能沒多少”這幾個字,實際上可多了,像清華字典這麼厚的書擺滿一間屋子都還不夠呢!常見一點的法律有:交通法、婚姻法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算是一個多麼偉大的人物,犯了法也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學們,我們要學法、懂法,懂得用法來保護自己。讓我們做一個知法、守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法律的演講稿 篇7

  法律伴我行 平時,我總是喜歡看《人與社會》、《今日說法》、《走近科學》等等一系列的法制專欄,它們使我懂得了許多關於法律和社會上的知識,其中,《今日說法》更是為我解決了許多生活上的難題。 記得有一天中午,我們一家跟往常一樣,在客廳裡看著新聞。

  正看得入神, 門鈴卻不知趣的“叮咚..叮咚”響了起來,我開啟門一看,原來是陳叔叔——一個關係比較生疏的遠房親戚,拎著大包小包站在門外。我忙打了一個招呼,爸爸媽媽見狀,立刻站起來歡迎:“啊晴,怎麼有空過來坐?”“表哥、表嫂,我這次來是向你們推薦一些好東西……”他笑眯眯地說。我一聽,立刻警惕起來,心想:‘推薦’,不就是搞傳銷嘛?上星期的《今日說法》裡說過,私自搞傳銷是犯法的,難道……爸爸媽媽的神情也有了變化,問道:“好東西?你最近在哪上班?”陳叔叔湊近爸爸耳邊,悄悄地說:“我,我不就是幹推銷的嘛。”“推銷?”媽媽問。

  陳叔叔立馬從那大袋子裡拿出一些瓶瓶罐罐,有潤膚霜、化妝品、洗滌劑、奶粉……什麼亂七八糟的都有,我更懷疑了,陳叔叔說:“這些都是好東西,外面市場價比我這些要高好幾倍呢……”他還向我們介紹了這些產品的好處、用途等,我實在聽不下去了,拉起媽媽往房裡走:“媽,難道您看不出叔叔在搞傳銷嘛,傳銷是犯法的呀!”媽媽把我拉到一邊:“別胡說,叔叔是搞推銷,。”我又說:“媽,您怎麼這麼糊塗,電視上不是說凡是搞傳銷的都會先騙自己的親戚朋友,更重要的是他沒有許可證書之類的東西啊!”媽媽若有所思:“你分析得也沒有錯,照這麼說我們不能買他的東西,不然他會得寸進尺,三番四次來我們家。”“對!”看到媽媽終於醒悟,我高興極了。媽媽拉起爸爸悄悄說了幾句話之後,爸爸向陳叔叔問道:“那你有什麼證書,還有廠家之類的說明呢?”陳叔叔顯然被問到了,含含糊糊地不知道說什麼,媽媽又說:“啊晴,做人要對得起天地良心,你明知道傳銷是犯法的,怎麼能知法犯法呢?”陳叔叔聽後臉頓時通紅,灰溜溜的走了。

  其實,作為社會的好公民,應該做到知法守法,而未成年人作為新時代的小主人,更應該做到這一點,,只要每個人都遵紀守法和懂法,那麼這個世界將會變得更加和諧,更加美好。

  法律的演講稿 篇8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談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會陌生,或多或少的對它都有一定的瞭解。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同學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會釀成將來一次大的失足。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做起,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後,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範自己行為的社會準則。同學們,當你頭腦發熱,準備行動時,想一想自己的行為是否觸犯了法律;當你受到不良行為侵犯時,能否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作為新時代的青少年應該爭取做到學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但在我們的身邊,有一小部分人卻根本沒有這種意識,所以我們看到有人會隨手拿走同學的筆、亂扔同學的橡皮、給同學亂起汙辱性綽號、為一點點小事動手動腳;有些同學上課不認真聽講、不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不尊重老師;更有甚者,有些同學張口閉嘴都是髒話,無故曠課,進網咖,玩遊戲,還故意破壞公物等等,這些行為都是違紀甚至是違法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作為一個小學生,我們不僅有責任和義務提升自己的道德觀念,養成遵紀、守法的意識和好習慣,更應懂得以法律來規範自己的思想,用規矩來約束自己的行為,關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個遵規守紀的好公民!從現在開始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這是和諧校園的保障。我們要自覺遵守學校的升旗制度、兩操、集會制度、進出校門制度、請假制度、嚴格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小學生守則》等。也要學習法律常識,增強安全意識。使自己安心學習、安靜學習。

  我們在學校裡學習、生活和工作,和諧的校園能使我們精神振奮,人際之間具有極強的親和力,心情舒暢,提高學習、工作的效率。讓我們攜起手,用和諧凝聚人心,用和諧團結力量,用和諧孕育希望——在和諧中,體驗共同成長!

  同學們,我們不能也不允許那些不良行為傷害我們美麗的校園、傷害我們幼嫩的心靈,讓我們團結起來,幫助那些已有不良行為的同學,人人樹立“遵紀守法為榮,違法亂紀為恥”的觀念,為創造和諧的同學關係、和諧的師生關係、和諧的校園而共同努力!

  法律的演講稿 篇9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我們做人也有一定的制度。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覺得學好法律法規就是學會做人。

  記得上三年級時,一天上午我和幾位同學一起走路去學校,我們剛走到半路上就遇上了一些六年級的大哥哥,他們攔住了我們,我們戰戰驚驚的問:“你們要幹什麼呀?”那些六年級的大哥哥惡狠狠地說:“幹什麼,你說呢?識相的把錢交出來。” “可是我們沒有錢。”我們異口同聲的說。對方領頭的那個大孩子說:“沒錢,誰會相信呀!現在的小學生出門還能不帶錢?” “我們是真的沒帶錢。”我們回答道。“那就讓我們搜一下,如果從誰身上搜出一角錢,那麼我們給你們每人賞五個大拳頭,你們仔細想一想交還是不交。給你們一分鐘的考慮時間,如果一分鐘後你們還是不交出錢來,那我們可要動手了。”領頭的那個人說。我們聽了都害怕了,決定交出錢,我把我身上僅有的一元錢交了出來,大家也紛紛交出了自己的零花錢。

  還有一次,我和朋友李克陽準備去樓下的小賣部買零食,但是我們拿的錢只夠買一包,我們想到了一個壞主意:一個人打掩護,另一個趁機再拿一包。在我們的默契配合下,真的多拿了一包。回家後我們把這件事告訴了媽媽,媽媽聽了聲色俱厲的對我說:“小時偷針,長大偷金,馬上拿去還給人家並道歉”。聽了媽媽的話,我們也意識到自己做錯了,馬上拿去還了,並承認了錯誤。

  這些違法的不文明的事在我們身邊隨時發生,我們只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人與人才能和平相處,社會才會和諧穩定。

  總而言之,法律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國無法則不能立足於世界,更不用說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無論是一個單位還是一個人,都要以法為重。鄧小平爺爺在1986年指出:加強法制重要是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小學、中學都要進行法制教育。因此,我們都應該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法律的演講稿 篇10

  從小,媽媽就教育我:“小孩子做了錯事沒關係,但要能知錯就改。如果一錯再錯,長大了就會犯大錯,還會去坐牢呢!”

  最近我看到、也聽到了一些事情,回想媽媽對我說過的話,真的很有道理。

  前段時間我和媽媽一起看了電視劇《杜鵑的女兒》,講的是一個被人收養的孩子,為了要獨佔養母的愛,竟把養母的親手女兒故意弄丟了。在以後十幾年的時光裡,她為了讓養母找不到親生女兒,想盡辦法,做了更多的錯事和壞事,但當養母找到了親生女兒時,一切真相大白,這位養女最後因為違法受到了應有的懲罰。當我看完這個電視劇時,我就對媽媽說:“我最討厭這個人了,她老是做壞事,還以為別人不會知道!”其實當她當做第一件壞事的時候,如果能及時向養母承認錯誤,就不會一錯再錯,直到後來坐牢為止。

  還有一件事對我印象也很深。11月份中旬,媽媽表弟的妻子在騎電瓶車時被汽車撞倒了,當場死亡,但駕駛員卻逃跑了。不過,交警們很快就把他抓住了。原來肇事司機是一個山東人,他什麼都不懂,以為只要逃跑就沒事了。後來我聽媽媽說,其實他這樣逃跑對自己對別人都不好。本來他不逃跑的話,可以直接報警,並且等待保險公司來現場拍照取證,便於賠償。但他這一跑,保險公司沒了現場取證,表舅家就不能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而對於這個司機來說,他犯了“肇事逃逸罪”,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他能懂一點法,就不會逃跑了,也就不會給表舅家造成更大的傷害。

  所以,作為一個孩子,要從小知道做人的道理,知道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事情不該做,還要在日常生活中和學習中懂得法律的重要性,做一個知法、懂法的小公民。

  法律、法令、條例等的總稱“——這是”法“在《新華字典》裡的解釋。打小就知道這個”法‘,可如今小學快畢業了,還不知道“法”具體是什麼概念。《新華字典》裡的解釋對於廣大群眾們來說過於模糊、抽象

  對我們而言,最熟悉的莫過於交通法則了,常聽大人們說’某某某又醉酒駕駛了,某某某因為急,沒看紅綠燈,撞到行人了,某某某開車沒系保險帶,被罰款了……‘可還有人明知故犯,在不該停車的路邊停車、闖紅燈、醉酒駕駛……我迷茫了,為什麼有些人明知道法,卻不尊重法。法,你在哪?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知道了我們兒童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法的保護,第二十一條規定:家長、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包括對學生罰抄詩詞、課文等)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從此,我學會了保護自己並不侵犯他人的尊嚴。

  其實,法就在我們身邊。自從頒出了《禁酒法》,平時親友相聚時喜歡小飲一口的爸爸也完全按照“開車不喝酒,飲酒不開車”來行事,別看親友們說少喝一口查不出來,但是一旦出事就是大事了,再說了,法雖然約束了自己,但也給大家一個和諧的社會。生活中,其實處處都有法的影子,也許,就在你不經意時,就動用了法的力量,維護了自己的權利。如購買了偽劣商品,可撥打12315到消費者協會,維護自身權益。受人恐嚇,打110,能夠保護人身安全。大家除了知道殺、搶、強、奪、偷之外,還應該更知法、更懂法。法律,應該受到人民群眾的認識、認知。法是無比尊嚴的,無比神聖的,是不可侵犯的。

  你是學生,就應該遵守校規;你是工人,就應該服從指揮;你是醫生,就應該按規定行醫……只有法治,才能建設一個美好、和諧的家園。

  同學們,讓我們一起攜手維護法神聖的尊嚴,維,護世界的和平。讓更多人知法、效法,就是盡我們所盡的一份微薄的責任!

  法律的演講稿 篇11

親愛額同志們:

  其實在座的各位,每時每刻在考慮很多的事情,尤其是工作方面的事情,我組要談得內容肯定也在諸位的思考範圍之列了,但是為了很好的把本次作業完成,只能先把我組不成熟的點想法分享給大家,希望互幫助共同進步。

  大家都知道大多的說法都是基於某種前提展開的。我組的這點小想法也不例外。我們的假設是,我們每個人都掌握了充足的法律等理論知識。問題是?我們在以後的學習和工作中還需要學習些什麼?

  一、先看案例和農村社會中存在的現象:

  首先是,我們上週看到的江西衛視金牌調解的那個(誰來幫幫我),我們撇開很多東西,從另一個方面來思考,是不是鄉村的“無法”社會造成的?

  第二是,大家都知道我國的農村,尤其是偏僻的,比較落後的西北和西南的農村,宗教觀念,社會分化,面子觀念等等特別的嚴重。比如,在村莊修的最好的建築是廟宇或者是教堂,比如家族修家譜、建祠堂而要遊街,然後引起另姓家族的不滿引起的群毆,比如,異姓村子間的群毆,或者家族與家族因為前輩子說不清楚的土地引起的鬥毆等等。

  例子很多,時間關係不細展開。

  二、透過分析,在以後工作中我們應該:

  費孝通說過,“中國鄉土社會······是個“無法”社會,假如我們把法律限於國家權力所維護的原則,但是“無法”並不影響這個社會的秩序,因為鄉土社會是“禮治”的社會。······而禮卻不需要這有形的權力機構來維護禮這種規範。”

  很顯然,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們只用法律理論跟農村當事人理論是理論不來的,尤其像我們大都在偏遠的、落後的、農村工作同志來說,我們還要掌握更多的“社會常識”。我組先列舉幾點:

  一是,若我們在工作中考察宗教因素,將宗教的代表人物正確引導,讓其樹立對我們工作有利的態度,可能在很多時候,我們遇到的糾紛就可以利用人們對宗教的認同和責任感來維護秩序。

  二是,面子觀念和熟人社會是我們大家都知道的,假如,我們把“長老統治”遺留下來的老人代表道德權威和輿論權威,很靈活的運用這對於我們工作中也是有利的。

  三是,中國人是有很大的從眾心理和隨大流的心理,用梁漱溟的話說,“中國人彼此互以對應為重,一個人不以自己而存在,乃彷彿互為他人而存在。”這方面我們也可以在很多時候在工作中可以利用。

  三、小結: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建立了,但是在以血緣、鄉緣、學緣、業緣為基礎的人情文化傳統深厚的中國社會中,大多說的單個個體在面對利益採取策略時,往往選擇了潛規則而不是法律,尤其在農村,這是我們所面臨的工作環境。我們要依法,但也要依情理,讓法律慢慢深入人心,這個過程無疑是很艱難複雜的,需要過程。

  謝謝!

  法律的演講稿 篇12

  同學們,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律人》

  在我的演講開始之前,我想先問大家一個問題,我們大家有多少人是要參加司考的?請舉手。(手勢:舉手)

  前幾天,在食堂吃飯的時候,遇到一個老鄉,也是我要好的朋友,老鄉見老鄉嘛···而且是一個縣的,一個高中的,鄰班的,開學以來大家一直在忙自己的事情,沒有時間仔細聊聊天,這次我們聊了很多,聊到了各自今後的打算,畢竟就要大三了,我說,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將來怎麼打算,也不知道自己將來幹什麼,他說,你們監獄每年那麼多人參加司考,那你總要考司考吧,我說,對呀,有這個打算,畢竟最後一次機會了嗎。他說,那就是啦,如果你對法學感興趣,你就可以走這條路啊,難道你學法律只是為了將來的謀生?你就沒有一點點的興趣?這一句話直接把我問蒙了。

  因為是文科出身,所以在當初填志願,選專業的時候就是填一些法學啊,金融啊,跟文科有聯絡的專業,後來誤打誤撞來到了中警院,聽說可以考司考,那就考唄,如果再考一個政法院校的研究生那就更好了……

  我現在才發覺,原來在我的認識中,法學、法律、法律職業就是高大上的,學好法律,考過司考,就可以有好工作,就意味著高薪,成為“大法官”“大律師”“法學家”,我的這個想法對不對呢?

  05年的時候,在我們安徽合肥,有一名律師叫,江業勝,因為賄賂官員和法官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他為了承接訴訟代理業務,獲取不菲代理費,重金賄賂官員多達百餘萬元,還曾賄賂過法院領導。

  江業勝在合肥律師界很有名,我就在想,學習法律,成為法律人,難道僅僅是為了獲得一種謀生之道?在獲取生存技能之外,我們要學習法律的目的究竟是為了什麼?從根本上說,法律的目的是除暴安良,懲治不法之徒,為被害人提供最穩妥的救濟。法律人,應當具有最基本的正義觀、是非觀和善惡觀,追求個案的公正處理,這源於 “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中國傳統,顯示出一種超越生存和功利考慮的追求。

  今年(20xx年)的2月26日晚,9時30分,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回龍觀法庭法官,馬彩雲,在住所樓下遭到歹徒槍擊,為維護社會正義、避免無辜群眾受到傷害,與持槍歹徒英勇搏鬥,壯烈犧牲,年僅38。她在基層工作15年,自獨立辦案以來,共審結各類民事案件近3000件,年均結案近400件,因業績突出,馬彩雲多次被評選為優秀公務員及政法系統“先進個人”。

  這是真正的法律人的堅守,把個人奮鬥融入到基層的司法事業中,以飽滿的工作熱情和熱忱的工作態度,盡心盡力地審理好每一起案件,在平凡中創造偉大,在奉獻中實現價值。

  “法律人”是關於立法、司法、用法,使法之精神薪火傳承的“人”。就拿律師來說,律師是法律人,以法為業,以律為師,律師職業的特殊性決定了它不是一般的職業,是關乎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國家法律關係的智慧,是對事實和證據的判斷者,是對法律和正義的維護者。

  我們為什麼要立志進入法律,成為法律人呢?我想,我們大家未必都很清楚。是不是大部分人並沒有作非常認真的考慮,只是覺得現在學法律現在很熱門,於是就考司考?考法碩?不過我覺得,這就可以了。就像我的老鄉說的,哪怕我們只有對法律的那麼一點點的興趣,只要堅持著一名法律人的信仰。要正確理解法律人該是什麼樣的,照理必須先搞清楚所學的物件即法律究竟是什麼,這需要系統的學習研究,需要在今後的法律實踐中才能明白的事。

  我只是想提醒大家,當我們真正進入法律人的行列時 ,

  一定要時刻銘記公平、正義、平等、自由、誠信的價值觀,應該是我們一生的追求。雖然在很多的情況下,

  出於某種原因我們難以做到,但是正如司馬遷所說,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然心嚮往之。”

  謝謝大家!(鞠躬)

  法律的演講稿 篇13

尊敬的各位領導、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我是。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律伴我成長”。

  近年來,有的學校個別學生出現了一些較為嚴重的違紀甚至是違法現象,如損壞公物、攜帶“管制工具”、參加不良團伙、打架鬥毆、參與賭博如此種。種,令人擔憂。而探究每一個違紀、違法事件的背後,更是催人深思,小到我們身邊的輕微違法行為,大到國外屢屢發生的校園槍擊案件。這些犯案的青少年或多或少擁有一些共同的鮮明特徵:家庭或者極其溺愛或者不聞不問,心理素質差,易衝動不考慮後果,辨別是非能力差,喜歡盲目模仿,自私沒有責任感,對財富極其渴求而又缺乏謀財之能,凡此種。種,極易成為他們犯罪的誘因,使其誤入歧途。

  案例中少年們的行為令人震驚,而令人痛心的是他們對於暴行的麻木,對於法律的無知。事實證明,誰把法律當兒戲,誰就必亡於法律。我們正處於身心發育的重要時期,各位同學想必曾有過這樣的經歷:我們會頂撞父母師長,會和自己的好朋友好同學鬧彆扭,看問題方面愛鑽牛角尖,有時會沉溺於幻想,心態浮躁,這正說明我們的性格、情緒、情感、思維還極不穩定,極不成熟。我們現在可以在良好的環境下走上品學兼優、健康向上的道路,也有可能在不良的環境下走上道德敗壞、違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們如果多學一點法律常識,懂得什麼行為是違法的,什麼行為是合法的,能預知某一行為所帶來的法律後果,就能及時調整自己的行為,養成遵紀守法的  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講,有兩部法律顯得尤為重要,《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透過學網咖、歌舞廳等場所。我們只有知道這些條文規定並且恪守它,絕不越雷池一步,我們才能遠離犯罪。《未成年人保護法》告訴我們,我們應警惕壞人的威脅、教唆。如果遇到壞人威脅、教唆、指使你做壞事時,應堅決拒絕,同時將情況及時報告老師和家長,並在老師或家長的陪同下,到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交友要慎重,要結交志趣向上、品德良好的朋友,決不能結交不讀書、不就業、不守法的“三不”青年,只有做到這些自我保護措施,我們才能健康成長。

  因此,我們要從遵守校規校紀和理解父母師長做起,從生活的經驗教訓中悟出實實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價值。立大志,苦學成才,學法守法,做一個我們偉大社會主義祖國的良好公民。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法律的演講稿 篇14

各位尊敬的評委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我是湘潭市和平小學的xx。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永不凋謝的花朵”!

  先給大家講一件我親身經歷的事情。那是一個漆黑寒冷的夜晚,我正坐在窗前看書。突然,從樓下傳來一聲淒厲的叫聲,緊接著,又傳來了咚咚的腳步聲,嘭嘭的關門聲,撕心裂肺的哭喊聲,院子裡像炸開了鍋!

  究竟發生什麼事了?我和媽媽立刻關上門,飛快地跑下樓去。只見院子中間的地上正躺著一個人,一邊不停地打著滾,一遍用幾乎嘶啞的喉嚨不斷地叫喊著:“星伢子,我的星伢子,我要我的星伢子!”

  這不是開建材店的陳阿姨嗎?就住在我家對面的二樓。“星伢子”不就是她的兒子李星嗎?他兒子去年不是剛去外地上職校嗎?究竟出什麼事了?

  第二天,媽媽告訴了我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陳阿姨和丈夫因忙於做生意沒時間管兒子。李星上初中後迷上了電遊,沉溺在虛幻的網路世界裡無法自拔!起初他用自己的零用錢玩,慢慢的就偷偷從媽媽的包裡拿,最後甚至把手伸進了同學的書包!拿著這些不光彩的錢,他一有時間就往網咖裡鑽,還結交了一幫社會小混混,吃喝玩樂、搶劫盜竊、打架鬥毆樣樣都來,他的人生就這樣一步一步地滑向了深淵......

  昨天下午,他在當地網咖和別人因爭搶一個座位發生衝突,自認為吃了虧的他一氣之下喊來了社會上的那幫哥們,雙方在網咖裡大打出手,最終在混亂中,對方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瘋狂地捅向了他,經醫院搶救無效,這個16歲的孩子永遠地離開了這個世界......

  16歲,他才16歲呀!這是一個多麼美好的數字!這是一個多麼令人羨慕的年齡!他人生的樂章才剛剛奏響,怎麼就這樣戛然而止了呢?

  而在我們的身邊,這樣慘痛的教訓還少嗎?XX年,湘潭縣發生一起入室搶劫殺人案。6名歹徒手持砍刀和匕首,竄入一村民家將其殘忍殺害。讓警方震驚的是,抓獲的兇手中居然有5名未成年人,最小的才15歲!XX年,兩所學校的學生在湘江邊聚眾鬥毆,造成多人重傷!

  為什麼,這些本該在陽光下盡情綻放的鮮花就這樣過早地凋謝了?為什麼,這些本該在校園裡生龍活虎的生命就這樣過早地蒼白了?為什麼,這些本該在成長中意氣奮發的少年就這樣過早地夭折了?這,究竟是為什麼?

  今天,我站在這裡,就是要把答案大聲地告訴在座的每一位,告訴全天下所有的同齡人,這,就是不知法、不學法、不懂法、不守法的惡果!假如從小就養成了遵紀守法的好習慣,假如從小就學會了分辨是非,假如從小就懂得“勿以惡小而為之”的道理,那這一樁樁的觸目驚心,一件件的血淚斑斑還會有嗎?那一組組冰冷的統計數字還會有嗎?那一朵朵鮮豔的花朵還會凋謝嗎?那一個個鮮活的生命還會消逝嗎?

  令人可喜的是,學生的法制教育越來越引起社會的深思和重視!今天我們站在這兒,慷慨激昂地說法講法,不就是最好的證明嗎?我們和平小學更是把學生的法制教育擺在首位,專門聘請法制副校長為我們現身說法,多次利用電視臺和廣播站宣傳普法知識,召開“遵紀守法”的主題隊會,舉辦法制手抄報競賽......這些豐富多彩的活動,使我們每一個和平孩子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法制之花開滿了整個校園!

  同學們,朋友們,在我們成長的道路上,法如明燈,時刻照亮我們前進的方向!法,無處不在!法,人人必知,人人必學,人人必懂,人人必守!讓我們從今天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做起,從小事做起,嚴格自律,遵紀守法,做新時代的好少年!在祖國這個大花園中,讓我們這些嬌豔的花朵永不凋謝,永遠在春天的陽光裡盡情綻放!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法律的演講稿 篇15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法律,給人一種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但它對於年少的我們來說,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懂得了許多法律知識。讓我明白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

  “勿以惡小而為之”, 意思是說不要以為是微小的壞事就可以做。現在社會很多犯罪分子都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它是告誡少年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為做起。

  再看看社會上的違法現象:不法商人為謀取暴利將法拋於腦後,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勞而獲,把法置之度外,打架、鬥毆、偷竊、闖交通訊號燈等這些行為都對社會遺害無窮。“無規矩不成方圓”,試想,假若人人都輕視法律,那麼社會將變的行屍走肉、戰亂四起 ,我們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將一去不復返!

  現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勝列舉,我們學生要堅決抵制不良誘惑,學法、知法,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遠離犯罪,做一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的好學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鄧爺爺曾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應該從小培養法律意識,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將法銘記於心,養成守法的的好習慣,以小手拉大手,為家庭、學校和社會創造平安和諧的法制環境!

  法律的演講稿 篇16

  首先,要培養學生依法辦事的思想觀念,堅決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使社會法律得以真正實現。以及培養憲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權威的觀念,使大學生認識到自己在國家生活中所處的地位,無條件地服從和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最其重要的是培養大學生權利義務相一致的觀念。

  法律最重要的精神即強調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性,公民要正確對待權利義務關係,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也要賦予公民的義務,讓大學生形成正確的公民意識,以社會主義法律為武器,捍衛自己的正當權利,在享有個人所擁有的權利時,不忘記尊重和承認他人的合法權利,不忘履行對國家對社會對他人的義務。同時應杜絕一切不勞而獲的錯誤思想,培養只有付出才有收穫的良好觀念。另外,應培養大學生法律與自由相統一的觀念。所謂的自由是在法律下的自由,不要透過法律的光環做不應該做的事,如果那樣終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就讓這些法律意識貫穿我們的靈魂 我們的骨子,好在我們內心深處蕩氣迴腸,讓法律意識不僅印在我們腦中心中,更要印在我們的行為之中,這樣就不難成為一個所謂意義上的法制達人。黑格爾也曾說過,法律的真理知識,來自於立法人的修養。如果作為像我們這種新興的知識分子意識,作到理解法律。在無形中,也能體現一個有教養修養的新型青年。如果人人都能作到這些,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民族想不發展想不前進都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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