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施工安全承諾書彙編七篇
關於施工安全承諾書彙編七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都可能會用到承諾書,相比於口頭承諾,承諾書的約束力更強。寫起承諾書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安全承諾書7篇,歡迎大家分享。
施工安全承諾書 篇1
為減少工程對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的影響,確保道路施工順利進行和該區域內的交通安全、有序、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單位承諾做到:
一、認真做好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在道路工程施工開挖前,負責落實施工區域外圍維護(使用藍色彩鋼板實行全封閉施工),保證道路的整潔,並做好沿路各單位及居民的宣傳、解釋工作。在道路施工期間,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和《gb5768-1999》等法律、法規、標準進行施工作業。
二、認真做好施工現場及周邊區域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協助並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組織工作人員,落實工程施工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組織管理和交通疏導措施,確保道路施工工程順利進行和道路交通安全。
四、在工程施工期間,如有道路交通管理設施因#工程施工而損壞,我方承諾照價賠償給交警部門(或原樣恢復)。
五、加強施工車輛安全管理,保證不使用無牌無證車輛、報廢車和拼(改)裝車、農用車輛,進入高速公路施工作業,所有車輛按規定辦理通行證件,教育和監督施工車輛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做到不闖禁區、不超速超載、不違禁鳴笛、不強超強會、不疲勞駕駛、不佔道停車、逆向行駛、
六、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開展交通安全監督,服從轄區交通民警的指揮和管理,主動協助交通民警做好交通疏導、車輛分流工作,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施工對車輛通行和交通安全的影響。
七、施工作業完畢後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經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驗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後,方可恢復通行。
八、違反上述承諾,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我方將自覺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和處理,因此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施工安全承諾書 篇2
工程名稱: 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廣東有限公司湛
建設單位: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廣東有限公司
我單位的 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廣東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遂溪附屬樓建設專案 工程將於 年 月日開工,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及自治州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要求,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我單位鄭重承諾:
1、認真履行法定建設程式,開工前先辦理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登記手續。
2、在編制工程概算時,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確保專款專用,不挪作其他。
3、不對勘測、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4、不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依法批准的建設工程自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6、違反上述承諾,願意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第五十四條,五十五條法律責任。
7、接受並積極配合建築安全監管部門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生產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接受國家安全監察。
8、本《承諾書》一式四份,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公章) 年月 日
施工安全承諾書 篇3
為了確保***工程專案施工生產安全,我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專案安全生產組織實施承諾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切實加強工程專案安全管理,確保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本公司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在本專案上得到認真落實。
二、加強專案部建設和管理,按照工程規模、施工技術難度和工程管理需要等,組建精幹高效的專案部,明確專案部安全管理目標和職責,督促工程專案部嚴格按照《江西省建築工地揚塵治理實施辦法(試行)》(贛建字[20xx]1號)要求落實工地揚塵治理工作。
三、加強對專案管理班子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監督,確保該專案經理每月在施工現場時間不低於日曆天數80%,督促專案“五大員”按要求到崗履職,專案安全保證體系運轉正常,專案安全管理工作紮實有效開展。
四、健全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監督落實本企業對該專案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到位。
五、健全企業技術管理制度,監督落實本企業對該專案專項施工方案認真實施稽核審批,按要求組織專家論證審查,確保方案切實可行、安全可靠、嚴格實施。
六、健全企業機械裝置管理制度,監督落實本企業對該專案各種裝置、設施實施嚴格管理,確保安拆、使用安全。
七、健全企業安全檢查制度,監督落實本企業對工程該專案開展定期安全檢查和專項檢查,嚴格落實企業負責人定期帶班檢查規定,公司對該專案檢查每月不少於1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跟蹤督促整改到位。
八、健全企業分包單位管理制度,監督落實本企業對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到位。
九、健全該專案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監督落實該專案安全費用合理使用,確保專案安全投入。
十、建立健全以該專案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專案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成立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機構,建立本專案安全文明施工目標標準,督促專案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並定期組織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該專案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在本專案實施到位;建立工程專案重大事故危險源登記臺帳,跟蹤監控重大事故危險源施工全過程,杜絕較大及以上等級事故發生,全力遏制一般安全事故。為施工管理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支付保險費。
十一、建立專案安全績效考核獎懲制度,認真落實到位。
十二、組織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隨時做好應急準備,一旦發生險情或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做好險情處置和事故救援、現場保護及善後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和影響,並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以上承諾書一式二份,承諾人和安全監督機構各執一份。
承諾人(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蓋章):
施工安全承諾書 篇4
有限公司: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確保熱電四廠圍牆以內裝置、庫存物資及構築物、建築物處置專案施工期間作業安全,我方已認真學習並認可貴公司提出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內容,現向貴公司承諾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安全條例》、《社會治安綜合獎懲條例》、《建築拆除工程技術規範》、《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管理條例。
2、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法規及國家、行業等有關的安全規範要求,成立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相應的安全施工防範措施,並制定三級應急預案,設定專職安全管理員,組織對工作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有國家頒發的有效資質證件)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承諾培訓已達到預期效果。
3、施工期間明確現場安全負責人,實施對施工專案作業全過程的安全監督管理,及時處理過程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做到防範於未然。
4、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服務於本工程的所有施工和運輸機械進行檢修和保險,保證機械施工安全。施工中加強現場管理,避免機械事故發生,消除一切因機械缺陷而導致影響人身健康、安全以及影響環境的因素或現象。
5、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完善安全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及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措施需經專業工程師審查,實施過程前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交底簽字認可。無安全措施和未進行技術交底的,嚴禁施工。
6、施工過程中,保證按照安全施工方案和各項技術規範進行文明施工,不野蠻作業,防止電擊、墜落、機械傷害、火災、有毒有害等事故發生。
7、根據專案作業特點及安全需要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用具,進入作業現場前,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各種安全防護用品,保證在現場進出口醒目處及施工區域等處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以保證人員安全。
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照國家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相關規定辦理。
9、承諾將根據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現場設定消防車通道,保證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10、拆除建築時,當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溫材料時,嚴禁明火作業。在對易燃易爆裝置進行拆裝過程中嚴格遵守《消防安全規定》,施工前做好施工過程的安全防護,沒有做好防護準備嚴禁施工。
11、對需要爆破拆除的如煙囪、水塔等超高建築物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經批准後實施。
12、在拆除過程中嚴格按照施工方案,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
13、保證施工過程中不擾民、不影響其他單位正常秩序,保證安全衛生不造成環境汙染。廢料、裝置運輸過程中不落渣不影響正常交通秩序。
14、積極配合並接受貴方的現場安全檢查,對貴公司查出的事故安全隱患或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書》,按要求及時整改到位,否則,接受給予的處罰。對於因隱患整改不力而造成的安全後果由承包方全部自行承擔。
15、因施工發生事故以及危及第三方事故,由我方承擔所有責任並處理妥當。
16、本協議中涉及的貴方對我方的處罰金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以賠償的,我方負責補足差額部分。
17、本承諾書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諾書 篇5
申請部門:_____運維部_______
施工單位:___
第一條 施工人員進入機房施工,應按規定辦理機房出入登記手續,並辦理施工、加電申請,按工程設計檔案的內容、要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必須遵守電信企業各項規章制度,服從責任區安全員和隨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嚴禁在機房內做違反規定的事,如吸菸、飲食、睡覺等。
第二條 未經相關專業部門許可,不得擅自動用機房相關裝置,不得擅自改動機房的消防、安防等安全設施和器材。
第三條 施工中新鑿孔2洞或開啟已封堵的孔洞,要向運維部門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才能施工,並於開啟即日按要求落實封堵恢復工作。
第四條 施工中凡需動用明火或電焊作業的,必須專門向運維部門辦理機房動火審批手續,運維部門應對電焊作業人員的操作證件認真核查,並在現場落實專人監管,配備足量的消防滅火器材,佈置做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
第五條 原則上不允許將除錯終端設在機房內,確因工作需要,除錯終端要儘量遠離機架,非除錯時要關閉終端電源,確有困難的應關閉顯示器電源。
第六條 各種交、直流電源線應使用阻燃電纜,且電源線與訊號線應分開敷設,新建工程中交直流電源線不得在地板下布放。
第七條 光纜與尾纖不得與電源線同槽布放,嚴禁光纜與尾纖穿越MDF。
第八條 不得私拉亂接電源線,施工過程中確要使用臨時電源必須經責任區安全員的同意,並要符合規範(採用雙護套線,並用帶熔絲的插座),離開時應及時關斷電源。新增大功率用電裝置,必須向配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核准用電未超負荷後方可安裝使用,否則應辦理用電增容手續。
第九條 線上安裝電源裝置或接電源線時,要使用經絕緣處理的工具,操作人員必須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條 施工中使用的烙鐵要放置在烙鐵架上,並遠離線纜等易燃物品,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
第十一條 登高作業時,禁止穿拖鞋,要使用絕緣梯凳,嚴禁在高處拋擲工具與材料。
第十二條 施工材料應按指定地點堆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施工場所有條件的,應指定臨時放置施工材料的房間,施工中易燃包裝材料應及時清出通訊樓,施工完畢後所有剩餘材料必須清離現場。
第十三條 每日施工結束,離場前必須認真清理現場,不得遺留火種和廢棄物品,並經隨工人員與機房值班人員確定無安全隱患後才能離開。
第十四條 不準使用酒精等易燃液體在通訊機房內進行裝置清洗與擦拭地板;必須使用酒精等少量易燃液體擦拭裝置接點時應在不帶電的情況下進行,如必須帶電操作要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剩餘酒精等少量易燃液體不得在機房內儲存。
第十五條 不準在高速率(2.5G以上)的傳輸機房和整合度較高的通訊裝置機房內使用無線通訊業務(如:行動通訊、無繩電話等)。
第十六條 各有關部門對各施工點的安全情況應加強監督檢查和管理,發現違規行為及時予以糾正。
第十七條 施工完成後,在割接入網前:交、直流電源線與訊號線敷設是否符合要求;新舊孔洞封堵是否符合規定標準;臨時電源是否拆除;進出要害,開啟孔洞,動用明火是否履行必要的手續;有無工程餘料仍放在現場;有無違反各項規定等,線纜標籤是否完整(重點)。
第十八條 凡經初驗過的工程再發現問題均由責任區安全員負責,施工單位憑透過初驗的書面材料方可報請公司相關部門組織竣工驗收。凡未進行初驗的工程,運維部門可拒絕參加竣工驗收。
第十八條 懲罰措施:
(1)施工期間禁止在機房抽菸和使用明火,違者罰款1000.0元。
(2)施工期間禁止在機房使用其他用電裝置,使用用電裝置應提前通知,違者罰款1000.0元。
(3)每天施工結束必須清理現場,違者罰款100.0元。
注:裝置加電需提交加電申請單。
申請部門負責人: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負責人:____________
運維部門負責人: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
施工安全承諾書 篇6
甲方:
承包人: 身份證號: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承包人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承包人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承包人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承包人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承包人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電話或口頭安全整改,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週記東 同志負責與承包人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承包人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承包人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裝置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承包人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承包人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所造成的違約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二條 承包人安全責任
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人,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承包人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承包人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施工能力證明、歷史業績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裝置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承包人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承包人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5、承包人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6、承包人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承包人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7、開工前,承包人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承包人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員名單、身份證影印件及一寸照片,同時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
9、開工前,承包人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承包人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0、承包人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進入與施工無關的場所,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1、承包人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臨時電源線、裸線或直接在電源插座上以及使用電爐子等。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2、承包人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3、承包人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
14、承包人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承包人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承包人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5、承包人不得僱傭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員、勞改、勞教、少管人員及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取保候審、保外就醫、刑事拘留等人員,進入校園施工。
16、承包人在施工中應杜絕赤膊光腳等不文明現象,施工人員要搞好個人衛生,不得蓬頭垢面,不得隨地大小便。
17、承包人在施工現場嚴禁吸菸,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對施工人員及施工負責人進行處罰。
第三條 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
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絡單、電話等書面或口頭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絡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四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承包人的安全保證金。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裝置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承包人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裝置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裝置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承包人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於承包人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承包人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承包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承包人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採取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承包人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的,甲方有權要求承包人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5、承包人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承包人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承包人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承包人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承包人人員無故到施工區域以外的地方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承包人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承包人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整改不及時,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一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承包人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承包人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3、承包人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承包人編制的專案施工組織設計;
5、甲、承包人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蓋章)
承包人:(蓋章)
日期
施工安全承諾書 篇7
為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和不斷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水平,防止事故發生,本企業承諾如下:
一、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省政府260號令)精神,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並監督落實;嚴格執行《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保障生產安全十項規定》(安監總局令第64號),按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範》(AQ3013-20xx)、《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AQ3034-20xx)等有關要求,不斷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規範各類安全管理臺賬,持續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二、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和准入條件。保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安全培訓並考核合格,依法持證上崗,其他從業人員符合錄用條件並培訓合格。保證涉及“兩重點一重大”裝置的專業管理人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操作人員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生產、使用、有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分管生產負責人、分管技術負責人具有一定的化工專業知識或者相應的專業學歷,至少有一人具有國民教育化學化工類本科(專科)以上學歷,並有3年以上化工行業從業經歷。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國民教育化學化工或者安全工程、安全管理等相關專業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化學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備危險物品安全類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並有從事化工生產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歷。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有註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依法依規進行建設專案安全管理。新建危化品(化工)專案必須進入化工園區或集中區建設。新、改、擴建設專案嚴格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建設專案未經安全條件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不得開工建設。加強建設專案試生產和開停車環節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山東省化工裝置安全試車工作規範(試行)》和《山東省化工裝置安全試車十個嚴禁(試行)》(魯安監發〔20xx〕63號)有關要求。試生產方案未經備案,不得投料試生產。依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省、市安監局有關標準、要求,嚴格組織建設專案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做好建設專案安全管理檔案存檔和備案工作。按照《關於做好搬遷、拆除重建、轉產、停產、停業或解散企業危險化學品裝置安全處置工作的通知》(煙安監〔20xx〕15號)等規定,抓好危險化學品裝置安全處置工作,杜絕裝置處置過程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四、按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按照國家和省安監局關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使用許可證頒發和管理的有關要求,認真準備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關材料,提前3個月提交申請材料,按期完成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未按期換髮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堅決落實停產停業措施,杜絕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五、嚴格落實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報告制度、安全管理幫扶工程和安全評價。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全面做好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工作情況分析報告,及時、如實透過《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資訊系統》進行網上填報。積極與安全專家或安全服務機構簽訂幫扶協議,每季度組織安全專家或服務機構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管理現狀進行全面診斷。生產、使用、儲存企業每3年對安全生產條件進行評價。對自查自糾、專家機構幫扶和安全評價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登記建檔,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六、加強安全設施管理。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類安全設施臺帳,落實安全設施專人管理;按有關規定定期對裝置、設施進行檢查、檢測和維護保養,杜絕裝置設施帶病執行。不採用國家及省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裝置,積極採用有利於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進技術、工藝、裝置以及自動控制系統。在作業場所設定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洩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洩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裝置,並在作業場所和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涉及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裝置根據工藝安全要求裝設自動化控制系統,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大型化工裝置根據工藝安全要求裝設緊急停車系統。在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工藝裝置部位,根據工藝安全要求設定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七、強化作業過程安全管理。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xx〕88號)全面加強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強化安全生產資訊、風險管理、裝置執行安全、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試生產、裝置完好性、作業安全、承包商、變更、應急、事故和事件管理等,持續改進化工過程安全管理。推行崗位操作安全確認制,減少操作失誤;嚴格執行《化學品生產單位裝置檢維修作業安全規範》(AQ3026-20xx)、《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9號),建立和落實重大檢維修作業報告制度,嚴格執行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破土、臨時用電、高處、吊裝、抽堵盲板、裝置檢修等危險作業安全規範,杜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公告六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0號),在企業醒目位置設定公告欄,在存在安全生產風險的崗位設定告知卡,分別標明本企業、本崗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後果、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報告電話等內容;在重大危險源、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場所設定明顯標誌,標明風險內容、危險程度、安全距離、防控辦法、應急措施等內容;在有重大事故隱患和較大危險的場所和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標誌,標明治理責任、期限及應急措施;在工作崗位標明安全操作要點;及時向員工公開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決定、執行情況和整改結果;及時更新安全生產風險公告內容,建立檔案。
八、加強“兩重點一重大”安全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各項安全監控、管理措施。深化危險化工工藝和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成果,細化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嚴禁未經審批停用報警聯鎖系統。
九、高度重視儲運、銷售發貨環節安全管理。制訂和不斷完善危險化學品收、儲、裝、卸、運等環節安全管理制度,嚴格產品收儲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對穿越公共區域、廠區內、港區內危化品輸送管道完善標誌標識,明確管理責任,建立和落實定期巡線制度,及時消除威脅管道安全執行的各類隱患。在危險化學品槽車充裝環節,推廣使用金屬萬向管道充裝系統代替充裝軟管,禁止使用軟管充裝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液化危險化學品。深刻吸取滬昆高速湖南邵陽段“7.19”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教訓;嚴格執行發貨和裝載的查驗、登記、核准等制度,查驗車輛、駕駛人和押運人員資質證件,查驗車輛及罐體與行駛證照片是否一致,查驗警示燈具和標誌是否齊全、有效,並詳細登記;查驗是否嚴格按照提貨單據載明的品種、數量和對應的車輛實施裝載情況,杜絕超裝、混裝、錯裝、超載、超限,並將查驗情況登記建檔;及時向駕駛人和押運人員說明所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生產企業的聯絡方式等,並出具危險化學品資訊聯絡卡。
十、切實加強職業健康管理。明確職業健康管理機構及其職責,完善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培訓和健康監護,按照《山東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的要求,為職工配備個體防護用品;保障職業危害防治經費投入,完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做好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評價、治理、申報,建立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檔案,切實保護勞動者的職業健康,存在職業危害危化品企業要100%申報。
十一、加強承包承租管理。不將生產經營專案、場所、裝置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十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機制。按《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xx〕16號)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安全生產的有效投入;按時、足額繳納安全生產責任險費用。
十三、加強應急管理。按安監總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要求,做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評審、釋出、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依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急救援物資配備要求》(GB 30077-20xx)配足應急救援器材物資,按標準設定氣防站(組)等。發生事故,及時、準確、完整上報,不遲報、漏報、謊報或瞞報;積極採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查清事故原因,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四、積極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按國家規定,危化品生產企業、進口企業應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在銷售危險化學品時向用戶提供符合要求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
十五、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樣板企業建立活動。危化品生產企業全部達到三級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三級及以上規模油庫、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或危險工藝且生產儲存裝置構成三級及以上重大危險源的危化品生產企業和使用企業全部達到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無儲存設施經營企業(包括農藥店、化學試劑店、油漆店及其他無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全部達到四級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大力參與“樣板企業”建立,全面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爭當本地區危化品企業安全管理樣板企業。
十六、加快城鎮人口密集區域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搬遷工作。城鎮人口密集區域內非民用的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20xx年底前完成搬遷、轉產或關閉;已經有搬遷計劃的企業,要抓緊時間平穩、有序地實施搬遷工作,新廠投產後老廠立即停產;尚無意向的企業,必須寫出搬遷、轉產或關閉承諾,20xx年底前停止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行為。
十七、嚴格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本企業有開停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重要裝置(設施)檢維修以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科室負責人發生變更等重要事項時,及時向屬地安監部門報告,積極協助安監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十八、認真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其他規定和要求。
以上條款,本企業及企業主要負責人已逐條認真仔細研究,並承諾逐條抓好貫徹落實。
若本企業未履行上述承諾,或發生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本企業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