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演講稿三篇
高中生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演講稿三篇
高中生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演講稿範文一
如果說你有誠信,那麼智慧財產權這死個字永遠烙印在你的心底。如果說你認為智慧財產權對於你來說是一件可有可無的東西,那麼你將是一個沒有品德,沒有策劃你誠信的人。
大家對智慧財產權這幾個字並不是不瞭解吧。其實智慧財產權主要指個人及其組織在腦力勞動方面創造並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它具有無形性、雙重性、確認性和獨佔性的特點。根據我國智慧財產權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智慧財產權有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發明權,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權等。如果我們要轉載他人的作品,那就必須經過他人的許可。
我相信人們完成的智慧成功都會申請專利,這個專利不只是有自己的專利權,還有發明權等等,這個專利一旦公佈後,也是你對你自己的認可,對自己的信任。
這個社會上的人轉載了他人的作品並沒有告知他人或經過允許,這樣的人很多,甚至隨處可見,而且我也有這樣的遭遇。他們往往都是自己在網上隨意的轉載,而沒有通知我,只要自己在網上一搜索就會有一大片出來。我當時就在想,他們是不是沒有智慧財產權這方面的意識,還是自己的文化水平不夠而不能理解其中的含義。他們又為何不自己創作,又為何轉載不通知他人,按理論來將這也算是強制獲取,也可以說成偷盜吧。
這個社會上的人都應該對智慧財產權有一定的認識,除非我們自己承認自己是文盲,而且我們還要對人們的非法侵犯別人的作品舉報,要大力的宣傳智慧財產權對我們經濟貿易有著重要的作用,對我們的生活有緊密的聯絡。
所以智慧財產權將深深的烙印在我們的心底,從它可以看出一個人是否誠信,是否有沒有的品質,是否可以成才,是否可以用誠信去創造美好的明天!
高中生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演講稿範文二
“智慧財產權”是一個讓人們值得重視的問題。現在有些人,沒有經過作品或發明、發現等一些東西作者的`同意,也沒有付給作者應付的費用,就私自做成一些盜版的,沒經過法院同意的東西出去用便宜的價格銷售出去。或許有些人會這樣想,雖然盜版的東西是沒有正版的好。可是,正版的影碟,作品等都非常貴,有些經濟條件不允許的可買不起,盜版的比正版的好點。其實,這樣的理解是錯誤的。
我這裡就有一個例子。在我小時候,有一次,我同媽媽一起去買我最喜歡的影碟。原本,我們是打算去大商店買一些碟。可是,我們去到商店,商店裡的影碟有很多,但都價格不菲,我要的《貓和老鼠》非常貴,要幾百元。媽媽說太貴了,她如果買了這套碟,就不能去買別的東西了。於是,我只好垂頭喪氣地走出了商店。在回家的時候,媽媽看見一些小店裡也有這套碟,而且很便宜,只要40元。可我進去一看,這些碟看上去還可以,可是好像盜版的。我就叫媽媽別買了,媽媽說: “商店裡的有點貴,這裡也有這種碟,還很便宜,就買吧。”我只好答應,但我有個條件,買一張回去看看先。媽媽欣然同意了。
回家後,我高高興興的開啟電視機,剛要播放到一半時,電視裡就宕機或是屢見不鮮的狀況。看了這個事例後,我明白了一個道理:盜版的東西就算再好也只能是正版中的害群之馬。我也知道了為什麼正版的作者都在喝“西北風”了,這是因為正版的東西太貴了,老百姓迫不得已才買了盜版碟。我認為正版的銷售上應該少要點利潤,把價格先降下來。這樣才能讓人們尊重、重視你的智慧財產權,讓老百姓出得起錢來買。這樣,買的人就多,人多自然就會賣得火了。只有這樣做,作品的作者就不會再為自己的智慧財產權而煩惱了。
高中生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演講稿範文三
你知道什麼是智慧財產權嗎?你認識它嗎?如果不知道,那就讓我來告訴你,仔細聽哦!
智慧財產權,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誌、名稱、影象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
相信你已經部分地瞭解了智慧財產權咯!那麼接下來我們來了解它的特點:
(1)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
(2)智慧財產權具備專有性的特點。
(3)智慧財產權具備時間性的特點。
(4)智慧財產權具備地域性的特點。
(5)大部分智慧財產權的獲得需要法定的程式。
同學們,不要以為它只有表面上四個字的空殼子哦,它也有很大、很多的作用哦!例:
(1)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權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調動了人們從事科學技術研究和文學藝術作品創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為智力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傳播提供了法律機制,為智力成果轉化為生產力,運用到生產建設上去,產生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為國際經濟技術貿易和文化藝術的交流提供了法律準則,促進人類文明進步和經濟發展。
(4)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作為現代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完善我國法律體系,建設法治國傢俱有重大意義。
相信同學們已經認識什麼是智慧財產權了,那麼接下來我們來討論怎樣保護智慧財產權。要學會保護智慧財產權,那我們得先認清一點——智慧財產權需要保護,但是不能過度保護,必須在專利權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間把握一個恰當的平衡點。
在專利制度的實施中,智慧財產權的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這四個環節是一個有機聯絡的整體,必須保持這四個環節的全面協調發展。創造是源頭;管理是基礎;保護是手段;運用是目的。
但是,有些人往往不顧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片面強調智慧財產權保護,甚至把智慧財產權工作單純地理解為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不知道還有智慧財產權的創造、管理、運用等其他環節;或者是即使知道還有其他環節,也把保護環節置於其他環節之上。
智慧財產權需要的是合理保護,而不是過度保護。當年,有人高價向倫琴購買X光射線技術專利,但是倫琴認為“我的發現屬於全人類”,沒有申請專利權,他的做法使X線的應用得到迅速發展和普及。他知道,如果這項技術被獨佔,窮人根本付不起錢去拍X光照片。今天,仍有一些發展中國家由於無法支付昂貴的專利費用,導致無法獲得醫治疾病的有效藥品。
我們作為中學生,第一點就是不買盜版的書和碟從自己做起,以後再也不用盜版軟體了,玩遊戲再也不買盜版光碟了,看小說再也不用盜版書籍了。
甚至可以從一些小細節做起。例:
1.引用文章,段落,寫名出處,註名作者。
2.不把有版權的圖片或者文字用做商業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