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演講稿(精選11篇)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精選11篇)

  演講稿是在一定的場合,面對一定的聽眾,演講人圍繞著主題講話的文稿。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演講稿,相信許多人會覺得演講稿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法在我心中演講稿,歡迎大家分享。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1

  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話時常響起——一定要遵紀守法!

  從小,爸爸媽媽就告訴我:“閃閃,過馬路要小心,要遵紀守法!”從我記事開始,爸爸媽媽就在我的心裡播下了“法”的種子:每次我要出去的時候,爸爸媽媽就會一在而三的叮囑我:“閃閃,要遵紀守法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從此,“ 法”就像是從小留下的烙印在我心中!

  上小學後,老師就像我們的爸爸媽媽一樣,整天告訴我們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上、下學的交通規則,小朋友、同學之間要互相謙讓。老師不但給我們講怎樣遵守規章制度,還給我們講不遵守規章制度的危害,將那些發生在和我們一樣大小的人身上的事,把那些活生生的例子講給我們聽。讓我們知道了:做壞事,並不是像被警察抓住那麼簡單,可能會坐牢。做壞事不但會毀滅我們的前途,同時給我們的親人帶來了傷害。

  在過馬路時,人人都知道,“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可是,又有多少人能遵守交通規則呢?記得有一天:放學了,我們班有一位同學,那天,她的爸爸接她回家。在十字路口,正好是綠燈,她的爸爸就直接開過去了。突然,有一輛計程車闖紅燈直向他們衝了過去,那時,她的爸爸就猛地把她退了下去。事後,她和她的爸爸都受了傷。當場人員立即撥打了110和120,他們被送往醫院。假期後,她告訴我,她的五一假期,是在醫院度過的。而她的爸爸,因事故過重,要在醫院接受治療3個月。同學們,看看吧!這就是不遵守交通規則、闖紅燈的後果!!!

  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了,從電影片道上,從報刊上,閱讀了很多法律故事,學到了很多法律知識,也讓自己學會了如何保護自己,受到危害如何求救……

  來吧,讓我們都遵紀守法,用“法”來約束自我,讓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美麗!!!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2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無論何處何地,都有它的規定,違反了規定,將會受到懲罰。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才會有文明的世界。21世紀,許多人不遵守法律。為了金錢、榮譽,不惜貪贓枉法。在我們身邊,就有這些例子:

  2013年12月,揚州市區接連發生多起中小學被盜案例。很快,兩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歸案。經查明,系列校園失竊案是團伙所為,他們成員一共六名,其中一名22歲男子是組織者,另外五人均是未成年人。據交代,因為有的學校請的保安晚上都在值班室,沒人出來巡邏,或者巡邏時只在學校中心區,不到樓層巡邏。所以他們行竊時,一般到樓層進行“掃蕩”。

  “砰”……隨著一聲巨響,車門玻璃應聲破碎。連日來,在海南文昌市一個由4名未成年人組織的犯罪團伙,經常將鞭炮點燃炸碎停放在家門口、停車場的汽車玻璃,然後實施盜竊。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該團伙成員最大年齡14歲,最小10歲。

  2012年5月31日下午,小錢在自動取款機上取錢時,無意間發現機器上留有一張被他人遺忘的銀行信用卡,當即隨手帶走。

  “這卡沒用的。信用卡都有密碼,你把它扔了吧。”當天下午,當小錢告訴17歲的好友小趙,自己從自動取款機上“撿”了一張銀行信用卡後,小趙心中一動……她先精心挑選了一部白色蘋果4S手機,手持“撿來的卡”刷卡時,趙某“機靈”地冒用信用卡正面的拼音簽下名字——“李婷”。讓她驚喜的是,營業員並未要她輸入密碼!,一天之內,總計刷卡消費金額竟高達16375元。

  因犯信用卡詐騙罪,趙某被法院判處有期的徒刑一年。

  同學們,在以上的事例中,大多都是未成年人,由此可見,犯罪有多麼可怕。法律是嚴肅的,它的天平永遠是直的,不會向那邊倒,法律本就是一位公正的警察,不會放過一個犯罪人員,雖然法律很多,但追其根,法律就是人的道德線;是人維護自身利益的保障;是這個世界文明的象徵。所以,大家不但要學會並懂得它,還要用它來保護自己,共建和諧社會。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3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給人一種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但它對於年少的我們來說,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懂得了許多法律知識。讓我明白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

  “勿以惡小而為之”, 意思是說不要以為是微小的壞事就可以做。現在社會很多犯罪分子都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它是告誡少年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為做起。

  再看看社會上的違法現象:不法商人為謀取暴利將法拋於腦後,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勞而獲,把法置之度外,打架、鬥毆、偷竊、闖交通訊號燈等這些行為都對社會遺害無窮。“無規矩不成方圓”,試想,假若人人都輕視法律,那麼社會將變的行屍走肉、戰亂四起 ,我們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將一去不復返!

  現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勝列舉,我們學生要堅決抵制不良誘惑,學法、知法,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遠離犯罪,做一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的好學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爺爺曾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應該從小培養法律意識,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將法銘記於心,養成守法的的好習慣,以小手拉大手,為家庭、學校和社會創造平安和諧的法制環境!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4

尊敬的評委、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頒佈的強制各種行為的規則的總稱。”這是《新華詞典》上對法律的解釋,但它對於年少的我來說,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兒時的集體遊戲讓我懂得了規則的制訂和遵守,是《青少年保護法》讓我接觸了真正的法律條文,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學到了許多法律常識。漸漸的,我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

  “勿以惡小而為之”,這是三國時劉備告勉自己兒子劉禪的一句話,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雖然歷經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惡不制,必然發展”,看看社會中那些犯罪分子哪個不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我們少年兒童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為的發生做起。

  人們常說,家庭是我們的第一課堂,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記得班裡曾做過一次試驗。老師問: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怎麼辦?竟然有半數以上的同學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師接著問:為什麼?那些同學便說:“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我慶幸,我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家庭裡,我慶幸,爸爸媽媽從沒用這樣不正確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會上的種種現象吧。有的執法者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贓枉法;有的企業家為謀取暴利將法拋於腦後,違法生產經營,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為不勞而獲,怨恨報復,把法置之度外,殺人放火、搶劫、橫行霸市等等,雖然,這些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但是這些行為卻對社會、對孩子們遺害無窮。試想,假若人人都自以為是,輕視法律,那麼那些由於缺少知識而心靈受汙染的孩子們又怎能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呢?

  鄧小平爺爺曾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祖國的希望,是一個極其複雜而特殊的團體,如果我們不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良好習慣,那麼依法治國就將永遠是一句空話!

  我們多麼希望家庭、社會、和學校為我們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目前,有跡象表明,越來越多的青少年開始犯罪。去年,我國未成年人犯罪已佔全部刑事案件的10%。這是一個多麼令人痛心的數椐!

  有許多案子讓人觸目驚心。殺人犯趙某僅12週歲,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泡麵遭拒絕,竟將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楊某,只因與一同學幾句不和,竟一氣之下將該同學用刀捅死。事後,他竟還無知的說“是他先說我的,難道我錯了嗎?”

  同學們,由此可見,自私與無知是多麼可怕,對法的無知又更是多麼可怕啊!

  無數事實說明,少年兒童自身的道德品質和法律觀念起著決定作用。法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只有現在認真學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懂法的人;因為只有懂法,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藉助法律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尚的尊嚴!因為,我們知道,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制的社會,而法制的社會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出來,正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將“法”根植於我們的內心,成為一個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後,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說:“看,我們做到了!我們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們無愧於自己,無愧於國家,無愧於這個時代!”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5

尊敬的輔導員老師,親愛的隊員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明天是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教育日,同時也是我國第五個國家憲法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國家憲法日”,是因為中國現行的憲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的。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而法律就是我們全社會每個人都要遵守的規矩。每天各項法律法規都在規範著我們的行為,如升國旗時,《國旗法》對我們的行為有所約束;在上課、學習時,《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就對我們有所要求;在回家過馬路時,《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保護和規範著我們;在預防欺凌方面,《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確規定。一句話,我們的學習生活中處處涉及到法,而《憲法》則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國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的依據,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必須瞭解《憲法》的內容,遵守《憲法》的各項規定。

  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它就像空氣一樣,時時刻刻在我們身邊。瞭解法律常識,遵守法律法規,我們少先隊員應該努力做到以下四點:

  一、學法。我們只有學習了法律知識,才能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

  二、守法。新時代的中國將是一個法制更加完備的社會,而我們每一個公民必須具備較高的法律素質。我們要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才能依法辦事,遠離犯罪。

  三、用法。法律法規無處不在,它時刻保護著我們。我們應該合理的運用法律知識來保護我們應該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四、宣傳法。不僅我們需要用法律的知識武裝頭腦,還應該鼓勵我們身邊的人一起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

  隊員們,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為推進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謝謝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6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你們好!

  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律規範著人們在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的行為,維護著國家集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作為中學生,我們要學法懂法,樹立法律意識,以遵紀守法為榮。

  在我們的身邊,從家庭到學校,公共場所,每天都會發生大大小小各種各樣的事情或矛盾。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往往都涉及到法律問題。這些不經意的習慣做法可能關係到守法或違法的問題。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我們必須時刻注意自己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要求,這就要求我們在學法上下一番功夫。我們要學會運用法律知識來辨別,判斷生活中所遇到的問題,消除對法律認識的盲點。要學會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和他人利益,維護和捍衛法律的尊嚴是一件十分光榮的事,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遵紀守法。

  中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我們只有懂得如何運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現實生活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中學生法律意識的強弱,法律素質的高低直接關係到我國民主法治建設程序的速度,關係到依法治國方略能否實現。在學校,我們只是簡單的學習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樹立起了初步的法律意識。依法辦事,依法律己,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我們可以多看有關法律的電視節目或書籍,感受法律的重要性。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7

  我們生活在法制的國度,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而作為一名教師,我們更應該讓法律在心間長駐。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應以“法律”為開準繩。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社會將會變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所以無論我們遇到了什麼困難、處在什麼驚險的境地,我們都得拿出我們的擋箭牌“法律”來保護我們自己,因為法律就是用來保護和保障每個人的權益的。

  遵守法律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俗語曾經說過:“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的制定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根本途徑,所以為了社會的安定,更是為了我們自身,我們必須自覺守法。而且法律所規定的內容,必定是著眼於公民的利益,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反對,沒有理由不遵循,更沒有理由背道而馳。雖然我們有追求個性的自由,但這並不意味我們能標新立異,無視法律的存在。與法律抗衡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自毀前程。

  談到法律,總會給人以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著人們的行為。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才得到應有的保障。作為當代的老師,我們有幸生活在中國改革開放的年代,親眼目睹了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法制程序的突飛猛進,300多部法律相繼出臺,“依法治國”被寫進憲法,多麼令人振奮!然而我們應該思考的是: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有人可能會說:你多慮了,我們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就約束不到我們。我說:不!法律離我們很近。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規範人的行為的社會準則。

  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會擁有愛,當我們心藏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為,我們就不會感情用事,我們就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我們會維護國家和人民以至社會,當我們的行為都很好,很規範了,我們的國家就會和平,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裡,快樂和幸福就會伴隨著我們。

  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不會刀光劍影,仇恨交加了,我們會依照法律解決一切需要解決的矛盾,化矛盾為友誼。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那麼每個人的行為都是端正的,沒有摩擦,就沒有戰爭,我們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諧。我們小孩就能健康快樂的成長,做我們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媽媽就不再擔心我們放學的路上遇到壞人;我們的美麗的家裡就可以不再象金絲鳥住的鳥籠,四處都安有防盜窗;我們就可以廣交朋友,不再害怕上當受騙。

  總之,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範自己行為的社會準則。因為權利在規則中行使,義務在規則中履行,自由在規則中擁有。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讓我們一起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吧!法制在我心中,快樂就在身邊。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8

各位評委:

  要說“法在我心中”,先得說說“我心中的法”。人們是怎樣認識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現代漢語詞典》上對法的解釋是這樣的:“法”是“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的規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

  難道人們的心中就是這樣去理解法的嗎?恐怕不是。

  不愛學習的人往往以為只要不打人、不偷盜就等於心中有了法,這當然是在太膚淺了!但這只是膚淺,未必能說他是壞人!

  還有一些人,開始接觸了一些法律條文的人,漸漸地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這自然是好事。

  然而,當我發現社會上有的人,常喜歡高喊著“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這句話聽得多了好像沒錯吧?但是在和諧的社會里人人都只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這社會還會很和諧嗎?

  《朱子家訓》上面說:“居家戒爭訟,訟則終兇”意思是平時在家,別吵架,別老愛打官司,這是沒有好結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處,不吵架,不常打官司,這更加有利於和諧社會吧?還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著這面旗號,一面卻在幹這損人利己的事情,還同時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據”。我開始疑惑了!我開始問自己:“法到底是什麼?”“建設和諧社會,法有用嗎?”

  偶然,我看到這樣的一句話:“勿以惡小而為之”,這是三國時劉備告勉自己兒子劉禪的一句話。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雖然歷經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現行的法律上也沒有這句話呀!“惡小而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惡不制,必然發展”,看看社會中那些犯罪分子哪個不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人們所以而意識到:我們的所作所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這不是法律,但卻是我們做人的標準。

  “惡小而為之”發展下去,終有一天發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爾為之”小惡,就沒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惡偶爾為之,想要不成大惡,實際上就像偶爾吸毒,又想戒掉毒癮一樣,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爾為之小惡,雖然法律可能不會懲罰你,但周圍的人們都必然會譴責你,即使別人沒看見,你也會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譴責。你說,“我才不會呢!只要實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個沒有道德的人、一個虛偽的人、一個沒有良心的人、一個沒有脫離低階趣味的人、一個低賤的人、一個被人民群眾唾棄的人。

  目前常聽到有小孩會這麼說:“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

  這是小事情嗎?再看看社會上的種種現象吧。有的執法者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贓枉法;

  有的企業家為謀取暴利將法拋於腦後,違法生產經營,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為不勞而獲,怨恨報復,把法置之度外,殺人放火、搶劫、橫行霸市等等。

  雖然,這些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但是這些行為卻對社會、對孩子們遺害無窮。試想,假若人人都自以為是,那麼那些由於缺少知識而心靈受汙染的孩子們又怎能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呢?

  我們多麼希望我們的社群、每個家庭都能為人們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為依法治國,為和諧社會提供良好的環境啊!

  每個人心中的“法”是怎樣的就不太重要了,古希臘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過“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將“法”根植於我們的內心,成為一個理性的守法公民。然而我們中國人的思維就更深一個層次了!僅僅是“守法”還不夠,我們每個人對法要有正確地認識,爭取做“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脫離了低階趣味的人,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努力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人,立志為人民作貢獻,為祖國作貢獻,為人類作貢獻”的人。只有這樣,“法在我心中”的討論才會給和諧社會的建設,帶來積極的意義!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9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早上好!我是思政科王老師。今天,在我國旗下講話之前,想先考考大家一個法律小常識——大家知道我國的根本大法是什麼嗎?對,是憲法。那“國家憲法日”是哪一天呢?翻開人類歷史浩瀚的書卷,我們會發現:原始社會沒有法律的身影,人們用習慣來約束自己的行為,這些習慣靠人們自覺自願遵守。12月4日即將到來,這天是“國家憲法日”。我給大家準備了一份“法”式大餐,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歲月更替,法律在人類文明進化的過程中,不斷地更新和完善,但其本質始終如一: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用來統治國家、管理社會的工具,也是調整社會關係、判斷是非曲直、處理矛盾和糾紛的標尺。

  歌德曾說:“能夠帶來安定的無非是兩種力量,一種是道德,而另一種就是法治。”法律為我們評判、預測自己和他人的行為提供了準繩、指引,教育人向善。回顧一些與法律相關的熱點事件:“《民法典》即將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訂完善”讓我們感受到法律對公民合法權益的保護、尤其是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就如冬日裡的暖寶寶;“微信群發言不慎重會承擔法律責任”“革命烈士的榮譽不容侵犯”等案件的審判,讓大家看到法律不是兒戲;“張玉環沉冤近27年後被證清白”再一次說明正義也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這些案件的審理結果讓我們看見:法律溫暖公正,也嚴肅無情;法律像社會的指揮棒,在指引人們做法治好公民。

  法律讓我們懂得在社會生活中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身為新時代的中學生,同學們,你的心中有法律嗎?法律就是明媚的陽光,是一件安全的外套,更是人生旅程中的導航儀。哲學家康德說過:“這個世界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心靈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們頭頂上璀璨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法則。”為了讓我們從心底敬畏法律,生活中遵法守法護法,老師有些想法與大家共享:

  強化規則意識,學會尊重遵守敬畏規則。教室內,預備鈴響即準備好上課;樓道里,有序靠右行走;大小公共場合保持安靜、儘量不影響他人……如今的你,能將校規校紀、班規班紀熟記於心、落實於行,未來的你,也定會把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牢記於心,做國家法律忠實的守護者和良好的踐行者。

  努力學習法律知識,做知法遵法守法好少年。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青少年不僅是法治的直接受益者,更應成為積極的參與者和有力的推動者,中國的法治建設需要你我共同的擔當。《道德與法治》課堂是你們瞭解學習法律知識的重要陣地,同學們應該抓住機會,好好學習,做一個懂法守法的學生;生活中,我們可以透過多種途徑瞭解法律,運用法律知識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盧梭有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裡。”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夠把對法律的神聖信仰深深銘刻在心裡、努力落實在每一天的行動中,那麼在法律信仰所支撐起的一片藍天之下,一個美好、理想、令人神往的法治遠景就在前方。同學們,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做一名向陽而立、與法同行、有愛有光的好學生;做一名眼中有法、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的好公民;讓我們一起信仰法律、尊崇法治,將法律永遠根植於你我的內心!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10

同學們:

  大家好!首先,我要問你們兩個問題。你們知道什麼是法律嗎?你們在生活中遵守法律嗎?這是兩個看似簡單卻意義深刻的問題。

  現在的社會上有許多知法犯法的人,他們或許就在我們的身邊。例如,我有一次和姐姐乘公交車去餘姚,就在車上遇到了所謂的“扒手”。電視劇裡的情節竟然發生在最普通的生活中。不過,這個“扒手”沒有那麼幸運,我看著他好幾次想下手但卻都沒有成功。難道這些小偷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嗎?顯然,他們是清楚的,但是明知故犯這樣的行為也是屢見不鮮的。

  我的村子裡也發生過觸犯法律的違規建房事件。以前村子的河邊有一棟樓,紅磚綠瓦,圍牆也很高大,但是就在前幾個月被政府下令強行拆掉。原因就是佔用道路和農田,違規建房。現在路過河邊,看著空蕩蕩的廢墟,我還會覺得有些可惜,畢竟是那樣漂亮的房子。但是這同時也說明了法律的不可觸犯。我想在現在這個法律意識淡薄的社會就是需要堅決的執行力來維護這個和諧社會。

  法律在我心中一直是很神聖也是很遙遠的事情。身邊的事情卻也提醒我,法律其實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對於法律,現在的我也沒有很全面的瞭解,甚至可以說是不熟悉。但是透過身邊的這些小事,我看到了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法律神聖不可侵犯。

  我想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做一個守法的人,這也是現在社會所需要的。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11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上午好!

  我是來自20xx級8班的謝xx,很高興能夠代表我們班站在這裡演講,今天我演講的主題是法在心中,恰巧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就來說說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那些事。

  近年來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們身邊最常見也與我們生活最為密切相關的問題。從路邊的三無小攤,到整齊排列在各大超市櫃檯上的奶粉、飲料、泡麵。此外,各類假冒偽劣產品更是層出不窮,像“霸王”洗髮水這些知名老品牌也難逃揹負“假冒偽劣”、“欺騙消費者”的惡名。而最讓人深惡痛絕的是,在時代進步,電子商業飛速發展的今天,在淘寶等購物站上頻頻出現的假冒偽劣產品,不少奸商打著國外代購的名義將國內的山寨產品貼上國外的招牌再郵寄到家家戶戶,更有不少名牌化妝品被爆料出用廢棄化妝瓶裝山寨乳霜,或是一層真貨一層假貨的小罐面霜,讓廣大消費者防不勝防。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國總統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到了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將每年的3月15日確立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我不希望我們只在每年的這個時候才想起自己還是一個消費者。每天,我們都在消費,“3·15”其含義已經不是原始意義上的單純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它已成為一個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代名詞。“3·15”這一天好過嗎?對某些不負責任的商家來說,也許好過,你消費者挑剔也不過就是這一天或者是前後幾天,興許還要借這個旗號好好的坑消費者一把,不是說最危險也是最安全的時候嗎?也許不好過,如果我們都是挑剔的消費者,這一天,我們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在平時的每一天,我們都像“3·15”一樣挑剔,把315變成365,使每一次消費都安全可靠。

  美國權威的消費法典就寫了這樣一句話,只有挑剔的消費者,才能造就有規則的市場。所以,身為一名中學生,身為一名消費者,更是身為一名光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們也應當在認真學習的同時,行動起來,保護好自己的以及身邊每一個人的消費者權益,樹立法律意識,堅持與違法犯罪作鬥爭。

  謝謝大家,我的演講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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