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責任書
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責任書
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市委、市政府與市教體局簽訂的《平度市20xx年人口和計劃生育齊抓共管責任書》,結合我市教育系統實際,特制定《平度市教育體育系統20xx年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責任書》。
一、責任指標
1. 符合政策生育率100%,嚴禁計劃外生育。
2. 已婚育齡婦女避孕節育措施落實率100%。
3. 已婚育齡婦女一年兩次環孕情監測率100%。
二、保障措施
1. 健全計生組織機構。學校主要負責人要對計生工作負總責,確定分管領導和專(兼)職人員,依法落實本單位應當履行的計劃生育責任和義務,負責本單位教職工(包括正式在編職工、病休人員及臨時用工)、男職工家屬(家屬為農業戶口或沒有職業的)、單位空掛戶及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要與每名教職工簽訂《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責任書》。學區小學計生工作由小學教育單元中心校負責管理。
2. 落實計生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教職工請銷假制度,規範教職工請假審批手續,切實加強在職已婚女職工請銷假管理。請假2個月以上的,要先到鎮(街道)計生辦接受孕檢,持孕檢證明(有技術人員和主管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或技術服務專用章),到單位辦理請假手續,並報市教體局審批。從休假之日起每過3個月,當事人必須到指定地點接受一次孕檢。對於政策外妊娠的,要出具指定地點終止妊娠的證明材料,方可批准休假或銷假。
3. 加強計生工作日常管理。按時做好計生工作月報、季報、年報以及環孕情監測工作。建立教職工人口和計劃生育檔案,保證育齡婦女個案資訊變動準確、及時,嚴禁漏登、漏管。嚴格落實環孕情監測制度,每年5月和11月份組織已婚育齡婦女(含在職女職工、病休女職工、無單位的男職工配偶、流動人口中的育齡婦女)進行兩次環孕情監測,確保環孕情監測率達到100%。發現計劃外懷孕的,要立即報告當地計生部門,迅速採取措施制止。
4. 抓好特殊人群的管理。抓好單位40週歲以下在職及病休已婚育齡女職工的管理;抓好單位男職工的計劃生育管理,尤其是配偶為下崗、無業或待業人員的管理;抓好新錄用、調入人員的計劃生育管理,及時與當地計生辦交流相關人員的'婚孕育資訊;對因辭退、辭職、自動離職、解除勞動合同等原因離開本單位的職工,要在30日內將其婚育情況通知當地計生辦,並辦理人口和計劃生育檔案交接;抓好離婚尤其是辦真離婚手續但不離家“假離婚”人員的管理,並及時上報當地計生部門和市教體局。
5. 加強計生政策宣傳工作。採取宣傳欄、集體學習等多種形式,及時向全體教職工傳達國家、省、市各級的計劃生育政策,掌握準確的計劃生育政策規定。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徵的適當方式,有計劃地開設人口及青春期、性健康教育課程。
三、責任追究
1. 市教體局負責對各單位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將其納入目標管理考核。
2. 凡單位出現違法生育的,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年度內評先選優資格,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等次;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降職使用,情節嚴重的,予以免職。對違法生育本人,視情節依法處理直至開除公職。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中心校與學校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