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醉駕個人心得體會500字(通用6篇)

酒駕醉駕個人心得體會500字(通用6篇)

  當我們心中積累了不少感想和見解時,寫一篇心得體會,記錄下來,這麼做可以讓我們不斷思考不斷進步。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心得體會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酒駕醉駕個人心得體會500字(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酒駕醉駕個人心得體會1

  26日晚被交警查到,血檢目前交警還沒通知結果,內部訊息是192,車輛暫扣狀態。現在處於等通知狀態。

  當天驗完血後交警把我送回了家,晚上一到家各種找關係,都說太晚了等第二天,不知不覺的就睡著了,早上醒來多希望是個夢啊!可是事實已經釀下了!還要去上班,到了單位也不知道該幹些什麼,領導也知道了事情,大概詢問了一下。接到老婆電話,去交警隊錄口供,警察詢問了事情的經過,就又回到單位上班,那一天就這樣昏昏沉沉的度過了。晚上回到家裡,就開始搜各種關於醉駕的事情,看到要入刑,還影響孩子以後的工作覺得十分後悔。

  星期六,星期天一直躺在床上看著一些關於醉駕的文章,影片。一點心態也沒有,也不想出門,也不想告訴朋友,感覺未來一點希望也沒有了,偶爾接著關於找關係的電話,都說現在是嚴打沒人敢幫忙。現在就想著趕緊把這件事情處理了。認罪認罰,事情已經這樣了,後悔也沒有用。

  只是覺得特別對不起孩子,對不起家人。也沒臉見人,覺得很丟人。不知道以後的日子該怎麼辦?檢察院關於酒駕醉駕的案子聽說還有幾個月的都沒處理,也不知道要等多久才會對我提起公訴,希望儘快解決。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為了自己為了家人,為了無辜的他人都不應該。這是一次陪伴我終身的教訓。

  時間總會過去,但是汙點會陪你終身。各位不要心存僥倖,或者自我感覺良好了。出了事故就把家庭毀了,還傷其了無辜!希望各位引以為戒!

  酒駕醉駕個人心得體會2

  我們都知道酒駕是很危險的,給自身帶來危險的同時也威脅著他人的生命安全,最近呢,交警部門對於酒後駕駛的行為也進行了嚴格的檢查。

  剛看到一個新聞,一男子在交警的示意下進行吹氣,這位男子的妻子底氣十足的相信並且聲稱男子根本沒喝酒,一起吃的飯,親眼看著的。

  但是結果卻令人意外,檢測顯示該男子屬於酒後駕駛,被處以吊銷駕照,拘留十日並且罰款,因為這是他第二次酒後駕駛了,該男子說確實是和妻子一起吃的飯,但是在妻子不在場的時候還是喝了一杯酒,因為怕妻子責備,就隱瞞了她。

  這下,因為酒駕可是受了不少罰,這種酒駕的行為實在不值得提倡。說到酒精檢測,還有一個比較有趣的現象,一般人肯定不知道,就是吃荔枝以後,會檢測為酒後駕駛。

  不過這也不用擔心,在吃荔枝過後十分鐘,就會檢測正常了,如果恰好就是在車上吃了荔枝,被檢測酒駕,也可以對結果提出質疑的,進行抽血檢查。

  總之呢,酒駕不提倡,要將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放在首位。

  酒駕醉駕個人心得體會3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一句話我相信每個人一定都知道,但每個人並非一定做得到。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買車的人也越來越多,由此引發車禍也接生不斷,但造成車禍的主要原因還是醉駕。雖然現在人們越來越重視這個問題,但是有些人還是依然抱著僥倖的心思,就是因為有這種心理,才會讓更多“家破人亡”的戲碼上演。

  能夠證實醉駕危害的例子實在太多了,比如最近,著名音樂人高曉松被判了刑,拘留半年再加上罰款,這就是因為他不重視這個問題,認為稍微喝一點應該沒什麼,但當你喝了酒在決定要開車時,你已經犯下了大錯。每當我在電視熒幕前看到因為一些人醉駕而導致他們的.親人痛不欲生時,只能默默地嘆息,並不斷祈禱不要有下一次,但這種事還是接二連三的發生,使他們的家人不得不絕望。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好好珍惜,上帝給予我們生命,是希望我們能做有意義的事,而不是讓我們白白浪費了的。我有時看到一些人因為醉駕而在法庭上懺悔,就會覺得那些很噁心,難到就因一句懺悔的話,就能換回那些無辜的生命嗎?難到就因一句“對不起”就能彌補自己曾犯下的滔天大罪嗎?難到就因一些賠償就能撫平那些失去親人的人的傷痛嗎?我想這是不能的。

  在這時,我想對所有抱有僥倖心理的人說:“一個人的生命比酒杯更結實嗎?如果一個人的生命就在你們不理智的選擇下悲慘的死去了,而那個人,就是你們的家人的話,你們還會那麼做嗎?還會忍不住喝一口小酒嗎?還會酒後駕車嗎?所以請你們不要抱著僥倖的心理去面對這一嚴重的問題,不然就會成為你們的不幸。

  最後再叮囑大家: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酒駕醉駕個人心得體會4

  市局組織各單位學習了禁止酒駕的相關材料,透過學習,我深知作為一名執法者,同時又是一名守法者。更知道遵守交通法規的重要性。禁止酒駕不僅是保護自己,也是是愛護家人,愛護他人的體現,更是展現職能機關執法,遵法的視窗。

  從共同的違法成本看,醉駕當事人不光失去自由,還將損失金錢,更留有犯罪記錄。對於一名公安來說,根據單位的有關規定,其性質和後果之嚴重不言而喻。

  其次,為了公安幹警在廣大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樹立民警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市局和總隊對駕駛員的嚴格要求,在駕駛公車時,必須帶齊雙證,簽好派車單,堅決杜絕酒駕,加強民警小時工作外的思想和生活管控,從政治,思想,行動展開愛警活動。

  自從公安部提出五條禁令後,xx公安局就加大了對酒駕的嚴管程度,透過組織民警觀看警示教育片的'形式,讓大家在思想上繃勁酒駕這根弦,加強思想意識。還利用基層黨支部的作用,逐一對單位愛喝酒,能喝酒的民警談話,勸其少喝酒、不喝酒,從根源上杜絕酒駕。

  近期xx分局民警酒駕的案例就給我們大家上了一堂真實的教育課,就是因為他一時的思想麻痺大意,僥倖心理,走上了一條不歸路,作為家裡的頂樑柱,因為酒駕失去了工作,為家人和自己的生活加上殘酷的冰霜,現實是殘酷的,教訓是慘痛的,希望大家引以為戒,為了自己關注自己的口,把捉手中的方向盤。

  酒駕醉駕個人心得體會5

  醉駕”是“行為犯”而不是“結果犯”。只要你有醉駕的行為就可以定罪,不論你造成了怎樣的後果。另外,我們不能等產生重大事故了才來追究刑責,那樣的話未免違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關於醉駕定刑、定罪的初衷了,畢竟我們制定相關法律不是為了懲處,而是為了規勸和忠告。

  酒駕危害甚烈。據瞭解,全國每年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中,酒後駕駛達30萬人次左右,駕駛員死亡檔案中也有30%與酒後駕車有關。這一組觸目驚心的.數字,為我們敲響了安全警鐘,也凸顯了酒後駕車的危害程度。“車禍猛於虎”,此言不虛。酒後駕車付出的代價是慘痛的,一旦出事故,就是身體、精神、物質等三方面的打擊。

  法官用“駕駛距離不遠”使莫王松免究刑責,顯然不妥,有變相縱容、默許酒駕之嫌。誠然,醉駕量刑是要考慮情節,但這個情節應該是酒精超出醉駕標準的多少,有無造成社會危害及程度等,而不是醉駕距離的長短。要是“駕駛距離不遠”成為醉駕免究刑責的話,那麼此例一開,那今後醉駕超過1000米、2000米算不算,你這個駕駛距離不遠到底又是指有多遠呢?

  只有心存敬畏,才會收斂行為。心理上有所恃,行為上就敢放肆。正因此,當一些人感到交規法條奈何不了他時,開車起來便無所顧忌,即使飲酒也敢上路。所以,要加大對酒後駕駛的查處力度,形成高壓管控的態勢。一旦發現酒後駕駛,要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讓每個駕駛人都不敢碰這高壓線。

  酒駕有危險,但更危險的是不能很好的“懲前處後”,否則,“駕駛距離不遠”必將成為酒駕的藉口了。

  酒駕醉駕個人心得體會6

  近期全軍部隊學習了禁止酒駕的相關材料,透過學習,使我認識到醉駕入刑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首先從違法成本來說,根據《刑法修正案》的最新修改,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是否造成後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1至6個月拘役,並處罰金。這就意味著醉酒駕駛將不再是違法,而是一種犯罪行為,最長可處6個月的拘役,醉駕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違法者變成犯罪嫌疑人。同時,根據修正案草案,醉駕者將被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對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吊銷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從共同的違法成本看,醉駕當事人不光失去自由,還將損失金錢,更留有犯罪記錄。對於一名軍人來說,根據部隊的有關規定,其性質和後果之嚴重不言而喻。其次,為了維護解放軍在廣大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樹立軍人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部隊對駕駛員的嚴格要求,並作出相應的處分、處罰規定。自部隊的相關規定頒佈實施以來,部隊的駕駛員認真組織學習和討論,認真貫徹執行,得到明顯轉變,軍人的良好形象在廣大人民群眾中重新樹立。從醉駕入刑的意義方面看,

  一是體現了對生命價值的尊重

  成都孫偉銘醉酒無證駕駛造成4死1傷交通事故案、南京張明寶酒後駕車衝入人群連撞9人造成5死4傷,死亡者當中還包括1名孕婦交通事故案、鄭州市城管科長傅口醉酒無證駕駛連撞11人造成3死8傷交通事故案等等。還有酒後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處罰,往往採取逃逸,延誤對事故受害者的搶救治療,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進一步傷害,並因此導致死亡、傷殘等嚴重後果發生。醉駕入罪,其真正意義不在於實現法律處罰從輕到重的規律性,實現刑法理論的對接,而在於醉駕行為可能隨時引發嚴重的交通事故,給車輛周圍的人群造成極大的安全威脅,其背後所隱含的是對社會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尊重和保護。

  二是衝擊傳統酒文化的陋習

  遏制酒駕交通事故的高發。中國的酒文化源遠流長,國人自古就有無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會喝不會喝都要喝的說法,在這種酒文化的薰陶下,公務接待、親友聚會、職場交往都離不開酒,酒成為了活躍氣氛、增加友誼的催化劑。很多駕車人在明知喝酒會造成駕車危險的情境下仍不顧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發生多起醉駕撞人的惡劣事件之後,仍有一些人醉酒駕車,並造成嚴重後果。以前儘管行政處罰對醉駕者具有一定的威懾力,但這種威懾力不足以讓醉駕者望酒卻步,這種漠視公共安全的行為讓醉駕行為屢見不鮮。要限制直至消滅醉駕行為,斬斷酒文化對駕車人的影響,傳統的單純的行政處罰的方式效果並不明顯,必須透過刑罰的力量斬斷酒文化對駕車人群的影響,不僅讓駕車人自己能夠時刻認識到醉酒駕車給他人給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讓其他的社會公眾自覺的遵守法律,不勸甚至是不讓駕車人喝酒,有了社會關於駕車人不能喝酒的這種認識和意識,醉酒駕車的行為將會大大減少。只有透過公安、檢查院、法院聯動的刑事制裁才會對醉駕行為起到足夠的威懾,讓醉駕行為人對自身的醉駕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從而才能不酒後駕駛,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特別是作為一名軍隊駕駛員,更應該遵守好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部隊的規章制度。

  飲酒不駕車,駕車不飲酒,願這條警句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守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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