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精選18篇)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精選18篇)

  我們得到了一些心得體會以後,不妨將其寫成一篇心得體會,讓自己銘記於心,透過寫心得體會,可以幫助我們總結積累經驗。到底應如何寫心得體會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1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

  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民法典調整規範的是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涉及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涵蓋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不僅與我們每個人的生產生活密不可分,而且與基層工作息息相關。無論從我們個人生活角度,還是從更好履職盡責、為民服務的角度,都要學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

  學以致用,用是學的目的。基層幹部首先要做到思想上知行合一,透過學習運用,進一步堅定法治思維,增強法治理念,做到慎獨慎初慎微慎欲,牢固樹立正確的法治觀、權力觀,自覺抵禦各種不良風氣的侵蝕,做法治上的明白人,做依法辦事的“行動派”。

  基層黨員幹部天天與老百姓打交道,特別是在農村、社群治理中,涉及居住權、財產權以及婚姻家庭方面的問題,黨員幹部需要作好宣傳引導和矛盾調解,只有學通弄懂民法典,才能更好為群眾服務,並應用法律知識去以理服人,成為群眾心中的“老孃舅”。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2

  本部民法典頒佈生效以後,訴訟離婚的難度將會進一步增加,法官判離會更加審慎,訴訟週期會變得更長。其中冷靜期的設定,意在讓雙方強化經營的意識,更加冷靜理智的對待婚姻當中的矛盾。筆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傷”不要輕易棄療,要雙方配合、耐心修復婚姻系統的防火牆。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場兩人共同成長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於配置多豪華,路線多奇幻,關鍵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動、在取經的路上共同戰鬥,最終斬妖除魔、修成正果。

  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誤解彼此的方向,看不懂對方的訊號,經歷各種心傷。別怕,這些坎坷都將見證你破繭成蝶的成長。當你看到一路走來自己的成長、對方的成長,你們婚姻之樹由青青幼苗變得果實累累,一切的痛苦都是值得的。

  時過境遷,生活變化反映社會發展,生活進步得益於科技發展,民法典為中國創新創造保障開路。民法典也是市場經濟基本法,伴隨著民法典的不斷完善,“集中力量辦大事”的中國製度優越性不斷顯現,“中國名片”在世界範圍的影響力越來越強,中國車、中國橋、中國路等“中國奇蹟”,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國式的發展。

  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國人民用勤勞和汗水創造了“中國力量”“中國精神”“中國效率”,一躍而上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成果來之不易,其中和諧安定、科學規範、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是關鍵,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不斷完善的體現,為中國創新創造提供了不斷成長壯大的優渥環境。“小明”的成長記錄中國法治改革歷程,彰顯“中國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護的人民情懷!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3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國民法典就此誕生。中國人民終於擁有了一部真正屬於自己的民法典,終於實現了新中國幾代人的夙願。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著“人民至上”,我們不僅要細細體會和思考背後的含義,更要時時去領悟和踐行其中的真諦。

  《民法典》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意願。因為它完全來自於人民的生活和實踐。無論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拋物、房屋價值想“提前變現”,還是在消費中遇到的“套路貸”“校園貸”“高利貸”;無論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還是遊走在網路中的Q幣、網路遊戲裝備。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給瞭解答,豐富地展示了與人民相關的點點滴滴。

  《民法典》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意願。因為它完全來自於人民的生活和實踐。無論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拋物、房屋價

  值想“提前變現”,還是在消費中遇到的“套路貸”“校園貸”“高利貸”;無論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還是遊走在網路中的Q幣、網路遊戲裝備。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給瞭解答,豐富地展示了與人民相關的點點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堅持問題導向。而問題的提出和解決,自然是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瞭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地體現人民的要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夠真正用來解決和調節現實生活中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回應社會關切。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4

  合同效力問題,從來都是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在爭議處理中的核心關注點和出發點。《民法典》頒佈後,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從邏輯結構、表述內容方面都發生了適度增減、吸收等調整和變化。本文嘗試透過梳理《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淺談《民法典》的學習感受。

  一、《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結構調整

  《民法典》頒佈前,有關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主要體現在《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民法總則》沒有針對合同效力問題作出規定,但針對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做出了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該包括合同行為,因此《民法總則》有關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也是對合同效力的原則性規定。除了《民法總則》《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一些單行法律也有在其各自的法律體系下對合同效力有所規定。但總的來說,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相對分散,邏輯結構不夠緊密,產生的弊端是難以在頭腦中形成對合同效力規定的整體感和嚴密感。

  而《民法典》對於合同效力規定在結構和邏輯上進行了整合,使其更為嚴謹。《民法典》第三編第三章“合同的效力”透過七個條文,分別對生效時間、需批准合同、無權代理、越權訂立、超越經營範圍、免責條款、爭議解決條款等進行了一般性規定。並透過第五百零八條“本編對合同的效力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的有關規定”,用《民法總則》中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對合同效力做了結構上的補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二、《民法典》中的效力邊界

  效力問題是合同關鍵,而法定無效情形是效力問題的邊界。把握了法定無效的清晰邊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從兩個角度梳理和討論合同法定無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變化。

  首先從《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原有五種法定合同無效情形出發,看其內容在《民法典》中具體變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以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當然無效的規定。

  針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民法典》中有其他相關規定分別體現,如第一百三十二條中概括規定為“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條“對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市場監督管理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監督處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藉由合同編第五百零八條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第一編第六章中的相關規定),使得合同是否違背“公序良俗”對合同效力的判斷和影響變得更加重要,體現了對於社會公共法益保護的核心。

  《民法典》沒有對公序良俗做出定義,也沒有做列舉式的說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xx年11月8日釋出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也就是《九民紀要》第30條中規定:“下列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強制性規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公序良俗的;”這條規定體現出人民法院認為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屬於公序良俗範圍。如此看,如果合同內容違反有關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規定,即使所違反的規定不屬於法律或行政法規,也存在法院適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規定,認定該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風險。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實質內容,調整表述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條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無效的規定,而將整合了該條實質內容的《民法總則》中關於通謀虛偽的規定體現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中,即“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也就是先對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進行偽裝識別,再確認隱藏行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內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中延續了《民法總則》中的相關表述。

  再來看《民法典》對法定無效情形的直接規定和明確表述的變化。

  《民法典》以第三編第三章合同效力專章規定了七個條文,但僅在該章第五百零六條將造成對方人身損害及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這兩種情形的免責條款直接規定為無效。另透過第五百零八條指引到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章節,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通謀虛偽、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惡意串通損害他人的情形直接規定為無效。

  除此之外,因考慮到合同效力的複雜性,對於合同效力未被直接規定為無效的其他情形,則放到《民法典》總則中有關合同可撤銷、效力待定、部分性效力排除、擔保從屬性效力判斷等相關條款中,或分散在典型合同等其他章節中另行規定,形成了對合同效力靈活處理的緩衝地帶,體現了使合同儘可能有效的立法目的。

  三、學習感受

  從《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定的行文結構、邏輯調整、內容增減、條文表述等細節之處,筆者感受到了相比原有法律對合同無效情形更為寬泛的規定,《民法典》集中和充分地體現了鼓勵交易、保護合同有效的立法宗旨。《民法典》對合同法定無效情形的規定讓我們感受到它向我們清晰傳達的合同效力邊界的拓寬。

  對於我們法律人,法條的細節固然重要,但法律的深意更待持續探索。《民法典》是透過已經寫進條文的內容,向我們傳達和揭示它沒法寫進條文的現實複雜性,向我們努力呈現在鼓勵交易基礎上效力問題的複雜性,提醒法律人不能掉以輕心,需在法律規定與現實生活、交易效率與合同正義中探求各方真意、尋求動態平衡。《民法典》可作為法律人執業道路的指南針,在未來面對特定情境的具體法律行為時,都能以客觀立場,對合同效力問題綜合分析和審慎判斷。

  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對《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定變化的感受,那就是“邊界拓寬,而自由之地更加複雜。”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5

  從某種意義上講,《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權利的保障書,作為事關每個公民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與每個人的生活工作休慼相關。

  以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佈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為指引,充分認識民法典頒佈和學習的重大意義。《民法典》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原則,《民法典》的頒佈實施,必將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座“大廈”的重要支柱,必將為法治中國建設築牢根基,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6

  民法典作為我國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

  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呼應了我國國情的現實需要,透過具體規範,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民法典的頒佈,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資訊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民法典的頒佈,讓公民更有尊嚴的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

  民法典的頒佈實施,標誌著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誌著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臺階。構建完備的社會財富保護體系,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讓公民尊嚴得到充分尊重、民眾智慧得到極大發揮、社會財富得到充分湧流,是民法典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和應當具有的歷史價值。

  我們要做好民營經濟界普法教育工作,透過工商聯平臺進行宣傳,引導會員知法守法、學法用法;要領悟和踐行民法典的真諦,堅持問題導向,解決好企業經營中迫切需要解決的涉法矛盾和問題。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7

  編纂民法典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編訂纂修,從而打通民事法律體系“血脈經絡”,實現對法律條文的“深加工”民法典的一大亮點,就是將“人格權”單獨成編,彰顯了21世紀資訊社會背景下人格權保護。編纂民法典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編訂纂修,從而打通民事法律體系“血脈經絡”,實現對法律條文的“深加工”民法典的一大亮點,就是將“人格權”單獨成編,彰顯了21世紀資訊社會背景下人格權保護的特殊價值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法律的生長、完善,離不開其所處歷史和文化的滋養。

  未滿8歲的孩子,偷偷用父母銀行賬戶給網路主播打賞10萬元,這錢能退麼?在小區被高空拋物砸傷,如果找不到扔東西的人,該找誰賠償?租的房子還沒到期,房東卻把房子賣了,要求租戶搬走,該怎麼辦?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透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這些問題都能找到相應法律依據。7編加附則、84章、1260款條文、超10萬字內容,這部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的法典,必將深刻影響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民事法律制度有多重要?很多人可能不曾想到,新中國成立後透過的第一部法律,不是憲法、刑法,而是民事領域的婚姻法。社會秩序的建立,人民權利的保障,都有賴於對基本民事法律關係的調整和規範。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對民事法律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進一步明確市場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充分保障公民民事權利,買賣、交易等才能順利進行。在此背景下,民法通則、擔保法、合同法等相繼出臺,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日趨完善。

  既然民事法律制度已較為完善,為什麼還要把與民事相關的法律編纂成一部法典?原來,民事法律調整的主體多、涵蓋領域廣、關係複雜,相應的法律條文數量也很龐大,其中還有不協調、不一致甚至相沖突的地方。因此,編纂民法典就不是簡單的法律彙編,而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編訂纂修,從而打通民事法律體系“血脈經絡”,實現對法律條文的“深加工”。對已經不適應現實情況的規定進行修改完善,對經濟社會生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有針對性的新規定……經過系統編纂,民法典將發揮“1+1>2”的效果。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經濟社會在不斷髮展,生活方式在不斷變化,社會關係在不斷調整,調節社會關係的民法也需要與時俱進。今天中國的民法典可以說是21世紀網際網路、高科技時代民法典的代表。民法典的一大亮點,就是將“人格權”單獨成編,不僅彌補了傳統大陸法系“重物輕人”的體系缺陷,同時彰顯了21世紀資訊社會背景下人格權保護的特殊價值。如何應對煩不勝煩的騷擾電話?遇到攝像頭偷拍該怎麼處理?AI換臉、偽造他人聲音算不算侵權?這些只有生活在這個時代才有可能遇到的問題,都能在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由此而言,這部權威、嚴謹的民法典,又何嘗不是一部資訊時代的“生活指南”?

  法律的生長、完善,離不開其所處歷史和文化的滋養。民法典中新設定的“離婚冷靜期”,引發不少關注和討論,這樣的“制度設計”本身就彰顯著中國傳統文化中倡導夫妻和諧、珍視家庭價值的文化觀念。此外,民法典還專門引入“優良家風”的表述,同時在商事交易與夫妻關係的平衡中更加凸顯了維護家庭和睦的價值取向。類似規定從中國優秀傳統文化中汲取養分,不僅體現著“中國特色”,對於世界民事領域的立法也是值得珍視的寶貴財富和經驗。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未來,民法典的實施將是我國法治建設領域中的一件大事,這不僅體現在立法、司法、執法等環節和程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個民事法律主體參與其中,尊重法律、敬畏規則。只要我們共同努力,這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法典就一定能發揮最大效用,法治中國建設必能再上新臺階。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8

  民法典貫穿人民服務至上的立法原則。

  對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和隱私權等諸多方面作了相關規定,為人道主義救助從法律上加“碼”,充分體現了法律對人民安康的守護。從生活的雞毛蒜皮到人生終身大事,從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夫妻債務等。

  從細節中為人民群眾的“錢袋子”“米袋子”保駕護航,為人民群眾開啟幸福之門提供有力保障。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9

  建立健全完備的民事法律規範體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時期繼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基礎。全面總結我國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實踐經驗,將相關民事法律規範編纂成一部綜合性法典,對於以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討論、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是今年全國兩會的重頭戲。經過一代代民法學者接力奔跑,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即將誕生,開創了我國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我國將告別“散裝”民法時代,迎來新的民法典時代。

  先哲有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裡,每一個人就是整個國家。民法是市民法、權利法,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是調整平等民事主體之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民法典就是要將這個“總和”,儘可能囊括到一部成體系的法典之中。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最基本的職能是對權利的確認和保護,一個人從搖籃到墳墓,一生各階段的權利,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所有民事主體的法律行為,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遵循。

  回顧人類文明史,編纂民法典是具有重要標誌意義的法治建設工程,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走向繁榮強盛的標誌。我國民事法律制度伴隨新時期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而形成並不斷髮展完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編纂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不僅能充分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進和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髮展,也能為人類法治文明發展進步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我國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對現有民事法律進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統性、協調性。我國有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有20xx年透過的民法總則,以及仍在繼續適用的民法通則等,單行法律數量多,內容龐雜,有的存在牴牾之處。如今,這些法律的主要內容以及司法實踐中形成的相關司法解釋,共同匯聚成了這部共1260條、10萬餘字的民法典。經過整理、編訂之後,在劃定好的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等7個“樓層”裡,民事法律各歸其位,型別清晰、秩序井然。

  民法典對眾多民事法律關係進行的“確認”,將在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比如,在民法典新增內容裡,用益物權中增加的居住權可能是影響最大者之一。老人把房子過戶給子女或“以房養老”賣給他人,夫妻離婚一方沒有產權又無房居住等等,都可以要求設立居住權。

  此前並沒有單行法律作為基礎的人格權,更是獨立成編了,具有鮮明的時代性。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做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決定以來,我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持續取得積極進展。建立健全完備的民事法律規範體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時期繼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基礎。全面總結我國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實踐經驗,對現行民事單行法律進行系統編訂纂修,將相關民事法律規範編纂成一部綜合性法典,對於以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國民法典編纂充分體現了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和依法立法,充分回應了“中國之問”和“時代之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之後,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民法典反映了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成果,為實現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堅實可靠的法治保障——民法典開啟了全面依法治國新時代,也開啟了我們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徵程。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10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並將於20xx年1月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呼應了我國國情的現實需要,透過具體規範,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民法典》的頒佈,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資訊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的頒佈,讓公民更有尊嚴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由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標誌著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誌著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臺階。

  正所謂“民之所安,法之所繫”。《民法典》是保護人民的法典,它關係著每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書。她很溫柔,守護陪伴著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很霸道,出臺之後,現行的民法通則、物權法等相關法律將不再保留。它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意願。因為它完全來自於人民的生活和實踐。無論是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拋物、房屋價值想“提前變現”,還是在消費中遇到的“套路貸”、“校園貸”、“高利貸”;無論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還是遊走在網路中的Q幣、網路遊戲裝備等等,民法典都給出瞭解答,豐富地展示了與人民生活相關的點點滴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這部自新中國成立70週年以來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不僅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也將為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提供給制度保障,發揮基礎性作用。

  時過境遷,生活變化反映社會發展,生活進步得益於科技發展,《民法典》為中國創新創造保障開路。《民法典》也是市場經濟基本法,伴隨著民法典的不斷完善,“集中力量辦大事”的中國製度優越性不斷顯現,“中國名片”在世界範圍的影響力越來越強,中國車、中國橋、中國路等中國奇蹟,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國式的.發展。

  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國人民用勤勞和汗水創造了“中國力量”、“中國精神”、“中國效率”,一躍而上成為世界上第二大經濟體,成果來之不易,其中和諧安定、科學規範、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是關鍵,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不斷完善的體現,為中國創新創造提供了不斷成長壯大的優渥環境。民法典的出臺,彰顯了“中國之治”的力量,記錄著中國法治的改革歷程,是中國人民一生守護的人民情懷。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11

  20xx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高票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從此,我們邁入民法典時代。新編纂的民法典包括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七編。民法典是對過去民事單行法以及司法解釋的傳承繼受和創新發展,一些與時俱進的新理念也體現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變化還體現在,基於立法嚴謹性的技術要求,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中表述不夠清楚或者不夠準確的規定進行了非實質性修正;基於與時俱進的時代要求,對其部分內容進行了實質性修改。非實質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與語言表述的改變,部分法律條文中個別詞語的改變,句子前後標點符號的改變等。作為我們法律人,不但要關注民法典中的實質性修改,還要關注非實質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實質性修正談幾點學習心得:

  民法典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部分法律條文中的“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立法機關之所以把“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一詞,這說明“要求”和“請求”二詞的含義肯定不一樣,二者有細微的差別。“要求”是指提出具體願望或條件,希望得到滿足或實現。而“請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滿足。“請求”含有處於被動地位的意思,希望別人能按自己的意思辦。而“要求”是自己處於主動地位,帶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除了透過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用“請求”一詞外,立法機關用的都是“要求”一詞。看來,在立法者眼裡,家事是可以天經地義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麼“要求”,要麼“請求”。不過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繼承編中,“請求”一詞只出現了一次,“要求”一詞一次也沒有出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個別語句的表述進行了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只是表達了當事人有請求的權利,至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是支援還是不支援當事人的請求這層意思並沒有表達出來。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就表達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支援也可以不支援這層意思來。這前後的變化體現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實質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個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學習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後再運用到實務中去,在實務中成熟運用民法典也需要一個過程。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12

  《民法典》藏“富”於民,“富”中更“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僅要“富口袋”,還要“富腦袋”。這兩“富”深深地藏於人民的生活之中,讓兩“富”與時代同進。“此心安處是吾鄉”,有“鄉”的地方就有“家”,有“家”的地方,就要守護好。

  有法可依,並不斷完善,就是的“守護”。“手握”《民法典》,無論在哪裡,心底都會有著落。“底盤”更穩才敢開得更快,《民法典》無論是大到物權、合同,還是小到家庭矛盾、鄰里紛爭,都能在其中找到依據和答案,可以說是保護人民群眾的權益無時無刻、無所不在。情況明瞭,底氣足了,就如解“後顧之憂”。

  俗話說,心穩了,手就穩了,在接續奮鬥的路上就會更加義無反顧、勇往直前。“底盤”更穩才能開得更快。民心安,則天下和。“和”就是心齊,心齊則事成,《民法典》就如一塊千錘百煉,無比堅固的“磐石”,鋪就在“復興號”列車帶領人民駛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來可能還要面對更多更大的風浪,但只要統一思想、凝心聚力、砥礪前行這塊“基石”在,就能讓列車穩穩地全速前進。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13

  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民生活越來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來越複雜。

  《民法典》就像一個無形的天網,全方位保護人民民事權利,每一條法律規定都凝聚社會生活規則的共識,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透過法制建設更加深入人心。這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即將精彩亮相。

  《民法典》的頒佈實施,開啟了我國公民權利保護的嶄新時代,它充分體現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權益,用權利本位構建起整部法典的邏輯主線,必定能夠更好的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民法典》的頒佈實施,必將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座“大廈”的重要支柱,必將為法治中國建設築牢根基,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14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如果說憲法重在限制公權力,那麼民法典就重在保護私權利。

  回應一些社會關切的問題,如“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擾公眾,民法典明確了侵權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責任。

  同時也明確了見義勇為者依法不承擔民事責任,有助於杜絕“英雄流血又流淚”的現象,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理念,為老百姓安居樂業提供了充分的法治保障。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15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作為一名統戰幹部,應當帶頭學習,帶頭尊崇和學習民法典,深刻理解民法典頒佈實施的重大意義,認真學習領會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則和核心要義,準確把握民法典一系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

  做到先學一步、多學一點、深學一層,把掌握和運用民法典作為履行自身職責、做好統戰工作的必備知識和能力,不斷提高履職盡責能力和水平。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16

  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所建立的各種法律規範和制度,都要實實在在地作用於社會的現實領域,都要貫徹落實到我們每一個自然人、每一個團體的身上,而且要落實到我們從事民事活動的時時刻刻。充分認識頒佈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推動民法典實施,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更好保障人民權益。

  民法典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它調整規範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這是社會生活和經濟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見的社會關係和經濟關係,涉及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業發展息息相關。民法典實施得好,人民群眾權益就會得到法律保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就會更加有序,社會就會更加和諧。

  民法典是賦予中國歷史與特色的法典。它系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範,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鑑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願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

  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很多規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直接相關,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國家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必須清楚自身行為和活動的範圍和界限。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開展工作要考慮民法典規定,不能侵犯人民群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同時,有關政府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要依法履職時要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係和諧有序。

  各級黨和國家機關要帶頭宣傳、推進、保障民法典實施,加強檢查和監督,確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執行。各級領導幹部要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能力和水平。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17

  民法典涵蓋人民“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在“行”方面,當我們乘坐鐵路出行時,如果遇到“霸座”行為又該如何應對呢?民法典中第八百一十五規定:旅客應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旅客無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級乘坐或者持不符合減價條件的優惠客票乘坐的,應當補交票款,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實名制客運合同的旅客丟失客票的,可以請求承運人掛失補辦,承運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費用。由此可見法在身邊,遇到麻煩時,民法典已經為我們做好了對策,一切有法可依。

  心中有法知敬畏,這本一千兩百六十條的百科全書將會為我們解決一生中面臨的問題與困惑。讓我們抱著敬畏的態度去踏入有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全新未來,知法懂法,心懷敬畏。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篇18

  民法被稱為是“萬法之母”,有著龐大而瑣碎、完整而嚴密的理論體系。對於我而言學習起來有一定的難度,這就要求我在民法學習過程中應當掌握一些有效的學習方法,來更好的對民法知識融會貫通,才能領會到民法學的真諦。並且在我看來對於民法學的學習,不能單單隻從書本上的文字知識出發,還要結合現實生活來學習。需要善於發現生活中的民法原理,在實際生活中感受民法的價值,此外還要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來解決生活中的問題。即所謂民法學習要“從生活中來,到生活中去”。

  民法知識只有能夠被運用,能夠解決實際問題,才會被大家所熱衷;同時實踐活動也對我們的理論知識的鞏固和創新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因此,在民法學習過程中,要注重聯絡實踐,並在實際生活中豐富理論知識。這樣,也會更好的激起我們學習民法的興趣,更好的“以我所學,服務社會”。這樣的學習才是有成效的,才是有意義的。民法學習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民法理論的高深也是建立在對一個個知識點的記憶和積累的基礎之上的,因此我在學習過程中要克服自己的不耐煩和虛浮的學習心態,不要被一個較為複雜的知識點為難了自己的學習熱情。

  民法學習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可謂是“痛並快樂著”,而且我時常會有“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覺。為此我需要進行廣泛大量的書籍閱讀,來合理變通的解決現實問題。正所謂“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民法的學習不僅僅讓我學到了專業知識,同時也會對我人性的培養,知識水平的提高和人格魅力的放大產生一定的影響。我有理由相信“民法是魅力的學科”,民法學習也會讓我的人生路走的更寬廣,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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