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
老師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
當我們經過反思,對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時,寫一篇心得體會,記錄下來,透過寫心得體會,可以幫助我們總結積累經驗。那麼心得體會怎麼寫才恰當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老師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老師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1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不僅關係到每一個孩子、每一個家庭、每一所學校,而且關係到整個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全面文明素養的人。讓孩子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求知,讓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規則和秩序,懂得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這是家庭、學校、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同時未成年人也是一個特殊群體,特殊之處即在於他們在社會中處於弱勢地位。他們從心理上正處於從無知到有知、從不成熟到成熟的轉變時期,心理上比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誘惑和外界的侵犯。在人的一生中,總會有相互對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與邪、真與假、善與惡、美與醜,人性中的光輝與醜惡交織在一起,影響著每一個人,尚未形成固定人生觀、世界觀的未成年人所受影響更大。這就更加需要我們老師把法制觀念植根於處在萌動期的孩子心中。
教師是一個不同於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聖、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讚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在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教學不再是簡單的知識灌輸、移植的過程,應當是學習主體(學生)和教育主體(教師,包括環境)互動作用的過程。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面對知識更新週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未成年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物件健康成長。
老師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2
近幾年,校園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制賣藝、乞討、叫賣的現象呈上升趨勢,不少青少年沉迷網路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齡化趨勢,未成年人吸菸喝酒的現象隨處可見,今年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是在這一背景下出臺的。新法有這幾個特點:突發事件優先救護未成年人,禁止體罰未成年人,首次為學生休息時間立法,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將受行政處罰,免費或優惠提供“綠色上網”。
透過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教師職業道德要求的條文及規定,我認識到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
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們教師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為教書而教書的“教書匠”,而應是一個教育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以情育人,熱愛學生;以言導行,誨人不倦;以才育人,親切關心;以身示範,尊重信任”。熱愛學生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根本。教師對學生的愛,即是敬業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師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現,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師教書這個職業的具體表現。
師德的魅力主要從人格特徵中顯示出來,歷代教育家提出的“為人師表”、“以身作則”、“循循善誘”、“誨人不倦”、“躬行實踐”等,既是師德的規範,又是教師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徵的體現。在學生心目中,教師是社會的規範、道德的化身、人類的楷模。教師的人格魅力來源於對事業的忠誠,他們不是緊緊把教書看成謀生的手段,而是毫無私心雜念地投身其中,以教書育人為崇高的職責,並能從中享受到人生的樂趣。他們以自己的真誠去換取學生的真誠,以自己的純潔去塑造學生的純潔,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繪學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養學生高尚的品德。他們應是最能以身作則的人。教師時時處處要以大局為重,克服個人主義,自覺遵守憲法和社會公德守則,遵守校紀校規,以模範行為為學生做出表率。俗話說:“教育無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無小節,節節是楷模。”
熱愛學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熱愛別人的孩子是神聖!這種愛是教師教育學生的感情基礎,學生一旦體會到這種感情,就會“親其師”,從而“信其道”。教師是塑造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應具有十分強烈的質量意識,要真正在培養學生高尚情操、塑造學生美好心靈方面下功夫。一個教師只有對自己的學生充滿執著的愛,才能激發出做好這一工作的高度責任感,才能堅定不移地辛勤耕耘,獲得豐碩的育人之果。熱愛學生,是教師全部職業活動中最寶貴的一種情感,沒有對學生的愛,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師應當把它無私地奉獻給全體學生。愛是開啟心扉的鑰匙。要把真摯的愛融在整個班級之中,不僅要愛那些好學生,更要愛那些缺點較多的學生,要讓每一個學生都從教師這裡得到一份愛的瓊漿,從中汲取奮發向上的力量,更加自愛、自尊、自強和自信。然而,教師只有“愛的教育”和“奉獻的教育”還遠遠不夠,瞭解學生、理解學生、尊重學生、引導學生,才是教師在愛學生這一基礎上的發展方向。
總之,一個合格的教師應該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質和為祖國教育事業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有新時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觀念,有探索精神和創新精神。
老師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3
我們幼兒園的工作性質面對的是天真無邪的孩子,他們的心靈像白紙一樣純潔無暇,我們教師精心的呵護著他們,尊重理解平等的對待每個孩子,保護幼小的心靈,工作中的每一天,作為教師的我盡心盡力、盡職盡責,把自己的愛獻給我的孩子們,我們加強各方面的學習,使自己的思想得到進一步昇華,使自己有了新的理解和認識,尤其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我觸動更大,深深的體會到其中的意義和價值。
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工作的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與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佈和實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最佳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幼兒園為孩子們創造了學習發展的良好環境,即培養孩子們的綜合素質,使他們各方面的能力得到更大的提高,我們全身心的保護孩子的自尊心不受到任何傷害,如今頒佈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更進一步強化我們的責任和保護孩子的意識,我們每位教師時時刻刻嚴格約束自己,為身邊的人做出表率。並引導家長和社會界的各個人士,共同維護孩子們受保護的`權利。如今面對社會組織形式的多樣化,未成年保護工作的物件和依託發生了重要變化,未成年人保護越來越被人們接受和重視,多種渠道加深人們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意識,保護他們使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已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共同目的。社會各方面的保護和幫助還要透過多方面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教師、家長和社會要時時刻刻呵護著未成年人保護他們心靈不受到傷害,這是我們的責任和義務,同時也是維護法律的尊嚴,因此加強各個家庭、幼兒園、學校以及社會保護的同時,還要增強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也是十分必要。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我理解了,我們對孩子實施良好教育的同時讓每個孩子們獲得發展,教師就必須把教育建立在愛和理解尊重的基礎上。
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透過對法的學習,進一步的提高了教師們的認識,有利地指導了我們每位教師們工作,就像一面鏡子時時的檢驗自己的言行,使自己的各個方面做得更好
我都認真學習其中的基本內容,不斷增強自己的教育法制觀念,在教育引導中,自覺地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正確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孩子們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各方面能力和水平。
孩子們是國家的未來祖國的希望,我們對他們的合法權給予特殊呵護,也是一項具有挑站性的工作,這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到其中,我們每一個人一起完成,共同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讓孩子們活潑健康快樂的成長,成為一代強人,將來為祖國做出更大的貢獻。
老師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4
透過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使我對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知識有了初步的瞭解,對未成年人有哪些權益受到國家的保護、當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該怎麼辦有了一定的瞭解。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工作的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與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佈和實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最佳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未成年人年齡雖小但同樣享有人格尊嚴,學校或教師不得對其人格進行侮辱或誹謗。特別是在未成年人發生違紀的情況時,少數教師會粗暴侮辱、厲聲訓斥,甚至體罰或變相體罰,這些都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行為。再聯想我自己平日的班級管理與對學生的教育方式與上文提到的現象相似之處,令我不禁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我這是在違法!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得到保護,必須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的問題提高到法制的高度來認識,並自覺落實到自己的行動中。我經過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之後,聯絡學過的教育心理學知識,我認為教師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方面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識,使教育者自覺遵守法律規定。瞭解法律並遵守法律,應落實到每一位教師在日常教學的具體行動中。
二是要了解並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觀需要,不以教師的主觀意願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處在生長髮育的過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點。比如孩子好動,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樣長時間安靜地坐著不動。因此,教師應充分認識和理解未成年人發展的客觀規律,不能憑者自己的主觀意願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認識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的危害性。不尊重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會使學生未成熟的心靈受到殘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兒會形成懦弱或強烈逆反的性格,將來可能成為對自己和社會都不利的人;受體罰的孩子為了躲避受罰,可能會養成說謊的惡習。因此,教師對孩子人格尊嚴的侮辱,可以說是殘害兒童幼小心靈的無形殺手,必須堅決予以杜絕。
四是教師在對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講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進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教師既要嚴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對學生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在師生之間建立一種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關係,以達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對於存在缺點、錯誤的未成年人,教師更應對其進行耐心細緻地做思想工作,鼓勵和幫助他們改進。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體中生活,才會體會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價值,長大以後,就容易成為自立、自強、有道德、守紀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人類的希望,國家、民族的未來。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予以特殊保護,做好他們的培養教育工作,是一項具有戰略性的,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系統工程。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承擔著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培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神聖義務。因此,我們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識,不斷增強教育法制觀念,在教育教學中自覺地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正確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意識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