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專案合作策劃書

景區專案合作策劃書

  導語:社群是城市的基礎,智慧社群是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景區專案合作策劃書,歡迎大家閱讀與借鑑!

  景區專案合作策劃書

  經**市高新區管委會(以下簡稱“高新管委會”或“甲方”)與成都**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或“乙方”)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意向。

  一、 合作背景

  **市高新區管委會承擔著落實**高新區資訊化規劃綱要精神、加快**高新區資訊化建設應用的重要職責,以雲計算、物聯網、移動網際網路等先進的資訊科技推廣應用為契機,構建高新區域智慧公共服務平臺,將政府主要管理職能、各項服務職能以及社會各領域的資訊服務延伸到資訊平臺,促進高新區政府自身管理和服務,推進高新區智慧化發展;構建高新區智慧服務體系,進而為高新區民眾創造更美好的生活,促進高新區的和諧、可持續成長。

  成都**作為資訊化技術領航者,專注於雲計算、移動網際網路技術發展研究和探索,在雲計算、移動網際網路資訊化領域上具有人才、資源、技術和研發等優勢,可為客戶提供一系列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資訊化解決方案和服務保障。

  二、 合作宗旨

  雙方戰略合作本著“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行業聯動、企業實施”的原則,以“高起點、高標準、高規格、高品質推進高新區智慧資訊化建設”為預期定位,大力推進高新區城市智慧資訊化工作的科學、高階、高效發展,把高新區打造成為全國智慧城市的試點示範高地,為推動和促進高新區又好又快地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三、 總體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智慧應用為導向,以資訊企業為載體,運用先進技術,深化推進資訊科技在不同領域的普遍應用,著力創新社會管理方式和推進智慧民生事業發展,加快智慧型商務、文化教育、醫藥衛生、城市建設管理、城市交通、環境監控、公共服務、居家生活等領域建設,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生活質量,將高新區建成為一個資訊網路通暢、科技應用普及、生產生活便捷、城市管理高效、公共服務完備、生態環境優美、惠及全體民眾的智慧城市。

  四、 合作內容

  在本次合作中,乙方在自身經營範圍內,可以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需求調研、專案研發、部署實施等內容。服務內容包括:

  1、高新管委會將與成都**共同商討“智慧高新”資訊化專案的建設計劃;

  2、成都**將就“智慧高新”專案建設提出具體可行的設計、建設方案,並進行開發、實施。

  五、 主要工作

  “智慧高新”專案建設是一項龐大而複雜的資訊化應用工程,為了有效地保證專案的建設質量,將專案分階段、分任務進行組織建設,整個專案建設的全過程劃分為需求分析、設計、開發、實施和試執行、正式執行和維護階段,每個階段完成相應的任務,確保專案的建設。

  第一階段:需求分析及專案設計階段

  乙方對甲方相關部門進行深入和全面的調研,進行資料的收集、整理,完成有關資料資訊的收集、歸納和分析整理,確定甲方需求,並對軟體功能進行定義,形成需求文件,提交甲方確認;

  乙方在甲方需求確認基礎上對功能進一步加以分析和細化,完成專案詳細設計,提交甲方確認,進一步完善和策劃,經雙方共同確認後正式生效,作為後續軟體開發、測試及驗收的基礎。

  第二階段:專案開發階段

  雙方根據確認的設計結果,制定詳細的開發計劃安排,作為軟體開發階段的專案管理和監控依據;乙方嚴格按照開發計劃進行軟體的介面設計、系統編碼及測試,保證專案按期交付。

  第三階段:專案實施和試執行階段

  開發完畢,乙方進行專案部署安裝,指導協助甲方完成專案的測試、試執行工作,並在原需求設計整體不變的情況下進行區域性完善修改。

  第四階段:專案正式執行和維護階段

  系統進入正式執行期,乙方為系統運維提供保障,並根據甲方業務需求,進一步進行擴充套件建設。

  六、 實施時間安排

  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後,立即成立合作工作組和建議溝通機制,就本協議項下的具體合作事項時間進度安排進行商談。

  七、 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出具體需求,並在乙方進行軟體開發過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援。

  2、甲方有義務協調乙方與甲方相關單位的關係,保障乙方正常的開發條件。

  3、乙方負責詳細需求調查、設計、開發、除錯、培訓、技術服務等,保

  證按照甲方提出的使用者需求按時、按質完成開發任務。

  4、乙方承諾為甲方的介入人員的交流、培訓、監督和檢查提供完全便利的條件。

  5、甲方在協議期內發生需求變更較大,引起協議中乙方設計開發內容調整時,雙方對變更內容進行協商,協同解決,並形成備忘錄。

  八、 費用及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本專案的具體價格、費用根據專案建設階段,分階段進行支付。

  2、付款方式:原則上每階段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尾款預留不超過10%,具體的付款方式雙方在每階段協議中另行協商簽署。

  3、每階段的費用根據雙方簽字確認的工作量評估報告的所需工作日計算、或者透過簽訂補充協議購買人天數來計算,每階段的費用除具體工作量費用外,含20%管理費用、3%稅費。

  每階段費用=工作日費用標準*開發所需工作日*人數

  工作日費用標準依據:15000元/22天=681元/天

  九、 智慧財產權

  在乙方為甲方履行本協議、提供開發過程中產生的新成果物的智慧財產權歸甲乙雙方共有,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方閱讀、使用或複製。

  十、 合作協議附則

  (一)本框架協議之簽署、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二)因本協議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均應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爭議發生15天后仍未能得到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三)雙方確認,雙方之間的信任與相互合作是本協議得以履行和合作目標得以實現的重要基礎,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之外,一方在未經另一方事先認可的情況下,不應將本框架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除非雙方一致同意或本協議另有約定或法律規定,任何一方不得終止本協議。

  (四)本框架協議的所有相關事宜雙方均應本著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五)雙方合作研究的成果及相關具體合作內容、辦法,在本合作意向協議

  框架下,另行協商簽署。

  (六)本協議書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由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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