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心得體會(精選10篇)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心得體會(精選10篇)

  有了一些收穫以後,不妨將其寫成一篇心得體會,讓自己銘記於心,這樣可以幫助我們總結以往思想、工作和學習。很多人都十分頭疼怎麼寫一篇精彩的心得體會,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心得體會,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心得體會 篇1

  20xx年是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重要一年,消費者的利益與銀行業務發展的可持續性息息相關,因此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從消費者切身利益出發,以改進銀行業服務質量,提高金融穩定性,提升公眾金融素質,支援行業發展,贏得社會尊重為目標。透過嚴格的行為監管,建立和維護消費者對銀行業的信心和信任,以實現銀行也整體安全、穩定、持續發展。

  在這一工作中,分行營業部從上至下每一位領導和同事都為此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切實地把消費者的權益放在了一個高度重要的地位上,從自身工作的點點滴滴做起,發揚了為消費者著想的精神,作出了令人滿意的成績。在這項工作中,我們也收穫了許多工作經驗與心得體會。

  對於保護消費者的權利,事前預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責任心放在一個相當重要的位置,才能做出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們堅持“預防為先、教育為重、依法維權、協調處置”為原則,在營銷過程、服務質量、內控管理上進行最佳化,保證每一位銀行從業人員深刻理解,充分認識消費者權利保護的重要性,提升銀行在公眾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此外,我們也做到了對全社會的消費者開展金融知識宣傳和教育,以提升社會公眾金融素質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與能力為目的,開展金融知識宣傳與教育活動,提升社會公眾對金融產品的認識水平,消除由於消費者對金融產品、金融市場、金融慣例的不瞭解而導致的誤解與矛盾。近年來公眾對於銀行服務的許多方面透過輿論、媒體都體現出了一定的意見,而這其中絕大多數問題都是由於公眾對於銀行業務、法律法規的不瞭解而造成的,這既對消費者享受金融服務造成了不便,也在側面促成了部分群眾對銀行的消極態度。因此透過對消費者進行教育,能夠較理想地提升銀行的行業信譽和公信力。

  對於消費者已經出現的問題,我們應繼續深入投訴糾紛調解處置。在工作中我們做到對每一起投訴與反饋,均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上切實體會對方的問題,透過疏導消費者的情緒,妥善處理消費者的糾紛,營造公平公正的消費環境,緩解不必要的矛盾和糾紛,與此同時,我們對於自身工作存在的缺陷和問題也要加強自我檢討,提振消費者對銀行業的信心和信任。

  在20xx年,我們必將本著“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運籌百步,始於一步”的工作思路,本著“振奮精神,克服困難,完成任務”的精神狀態,著力推進工作綱要的貫徹落實,穩步開展各項工作。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心得體會 篇2

  我想圍繞著消費者權益保護與這個主題以及企業品牌形象的提升,企業的健康發展,談一談自己的一點認識。也許能為家居企業創新營銷之道開啟一些思路。

  第一、樹立消費者權益至上的理念,是提升企業品牌形象的根本保障。

  大家都知道著名的古典經濟學鼻祖亞當斯密在國父論裡面指出,消費是生產的唯一目的,生產者的利益只有在促進消費者利益時才應加以注意。市場經濟是消費導向型經濟,經營者只有關注和尊重消費者權益才能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樹立消費者權益至上理念,說起來容易,但要落實到行動上卻並非易事。近年來,每年都會有一些品牌的產品因為各種的原因發生問題,()但在對待消費者方面各個企業卻差異很大。有的比較冷漠百般狡辯,拖延處理。在座的都是消費者,我想大家都會有不同的體會。有的企業一再拖延,使事態一再擴大,最終引發全面的危機。也有的企業正視問題,積極表態,及時與消費者和消費者組織溝通,積極有效的推出合理解決措施,最終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產生這種差異,關鍵在於理念不同,我們希望眾多企業能夠真正樹立保護消費者的理念,時刻從消費者本位思考和處理問題,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場競爭的大潮中立於不敗之地。

  第二、健全消費維權機制,是提升企業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近年來,全國各地消協相繼在企業推動建立了一批消協聯絡站,這些企業自願接受消協組織領導,健全處理消費糾紛的機制,妥善處理消費糾紛,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做了積極的貢獻。最近中消協召開了全國消協企業聯絡站工作會議,在這個會上大家交流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經驗和體會,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鑑。比如說在企業內部建立消費維權專門機構,明確職責、定期培訓、組織比賽、提升水平,制定有利於消費維權的制度、規則,推行質量擔保、先行賠付,建立消費者維權保障基金,引進冷靜期制度,實行無理由退換貨,發生消費糾紛用買家申訴賣家舉證的制度等。綜合各個企業介紹,強化消費維權機制,是贏得消費者信任和支援的共同法寶。我們也希望今後能有更多企業在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績,同時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業在這方面不斷創新,作出更大的成績。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心得體會 篇3

  近年來,伴隨著產品和服務的多樣化、個人化,圍繞著銀行服務收費、理財產品等各類金融消費糾紛不斷攀升,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權益日漸突出,有關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話題也變得炙手可熱。

  消費者的利益與銀行業務發展的可持續性息息相關,因此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從消費者利益本身出發,以改進銀行業服務質量,提高金融穩定性,贏得社會尊重為目標。透過嚴格的監管行為,建立和維護消費則的合法權益。

  在這一年的工作中,我行從上到下,從機關到營業室,每一位領導和同事都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切實把消費者的權益放在了一個高度重要的地位上,從自身工作的點點滴滴做起,發揚了為消費者著想的精神,做出了令人滿意的成績,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也收穫了很多心得體會與工作經驗。對於保護消費者的權利,事前預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責任心放在一個相當重要的位置,才能做出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不管是在營銷過程中還是在內控管理上都要進行服務質量最佳化,保證我們每一位員工努力自覺的做好服務意識,為此,我行做到了讓大眾消費者開展金融知識宣傳和教育,以提升社會公共金融性素質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與能力為目標,消除消費者對金融產品、金融市場的誤解與矛盾,因此透過消費者進行宣傳,能夠大大的提升我行的信譽度。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心得體會 篇4

  透過參加這次短期培訓,使我增長了眼界,學到了很多東西。使我進一步認識到金融消保工作的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更加堅定了我做好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決心。並利用此次培訓所學理論和方法,不斷豐富和提高自身素質,處理好與金融機構以及消費者的關係,刻苦鑽研,為金融消保事業發展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各位領導的精彩講解、閃光的個人魅力,使我受益匪淺。在培訓過程中,大家都不約而同地談到金融消保尚處於成長階段這一問題,這也就要求著每一個金融消保工作者都要創新思路,開拓方法。培訓過程中優秀中支的先進經驗也使我對金融消保工作有了更深的思考和認識。

  一、加強金融消保工作是完善金融監管體制的必然要求

  金融消費者,乃金融產業發展的基礎,美國次貸危機表明:此基礎不牢,則地動山搖。保護金融消費者,就是保護金融機構自身,就是維護金融穩定,保護金融安全與經濟安全。對銀行業來說,近年來,伴隨著產品和服務的多樣化、個人化,圍繞著銀行服務收費、理財產品等各類金融消費糾紛不斷攀升,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問題日漸突出,有關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話題更是變得炙手可熱。我國也需要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體系,未亡羊先補牢,否則像美國次貸危機那樣亡羊再補牢,成本就比較大。

  二、消費者的利益與銀行業務發展的可持續性息息相關

  消費者的利益與銀行業務發展的可持續性息息相關,因此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從消費者切身利益出發,以改進銀行業服務質量,提高金融穩定性,提高公眾金融素質,支援行業發展,贏得社會尊重為目標。透過嚴格的行為監管,建立和維護消費者對銀行業的信心和信任,以實現銀行業整體安全、穩定、持續發展。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主體,應積極貫徹落實相關國家政策、監管規定和行規行約,不斷完善消保管理體系,熱切關注社會熱點問題和消費者訴求,持續開展消費者教育服務活動,切實有效地保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對於保護消費者的權利,事前預防是重中之重

  要以提升社會公眾消費者金融素質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與能力為目標,開展金融知識宣傳與教育活動,提升社會公眾對金融產品認識水平,消除由於消費者對金融產品、金融市場、金融慣例的不瞭解而導致的誤解與矛盾。近年來公眾對於銀行服務的許多方面透過輿論、媒體都出現了一定的意見,而這其中絕大多數問題都是由於公眾對於銀行業務、法律法規的不瞭解而造成的,這既對消費者享受金融服務造成了不便,也在側面促成了部分群眾對銀行的消極態度。

  在今後的工作中,要本著“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運籌百步,始於一步”的工作思路,克服困難,認真做好每一項工作,為金融消保工作貢獻自己的力量。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心得體會 篇5

  週四,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紀念日,這幾天,全國人民都在關注消費者的權益保護問題,央視也會一如既往的舉辦"3.15"晚會,曝光一些沒有良心、沒有公德心的企業和事件。經營者這兩天也很注意,也在盡力避免自己被投訴,避免自己的商品上了工商局的黑榜單。當然,各地工商局及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這兩天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也很重視,也在加強市場檢查力度,避免自己的轄區出現大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事件,及時處理消費者的投訴,查處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尤其是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當然,每一位工商執法人員都知道,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僅靠工商局單幹很難做到。昨天和一位同事談起此事,同事說:不知道消費者如何想。

  在平時,除了工商局,有哪個單位會想到消費者?消費者投訴時,誰會看到他們?"3.15"到了,突然會冒出很多單位,他們都在搶著宣傳自己在保護消費者權益上的職能,大有高過工商局之勢。同事的話反映了當前我國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一部分現狀。消費者投訴時,除了想到工商局,恐怕想到的就剩下到法院提起訴訟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提到的到"有關行政部門申訴",除了工商局在不折不扣的落實,不知道還會有那個部門也在落實。

  我也希望自己的認識是片面的,畢竟,處理消費者投訴的部門越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會得到更大的保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不是隻能靠處理投訴來實現?如何才能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我想,處理消費者投訴,是一種被動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商部門更應該主動。實際上,工商部門、工商行政執法人員只要切實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責,就是對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做出的最大的貢獻。

  法律法規宣傳、打擊商標違法行為,打擊市場違法行為、廣告違法行為、打擊無照經營違法行為等工作,有哪一項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無關?經營者主體資格合法、市場經營行為合法有序,經營者與消費者消費糾紛會減少,消費者投訴事件也會減少。一旦遇到投訴,經營者與消費者達成和解、能夠依法作出賠償或者補償,工商局的處理投訴工作量也會減少,消費者合法權益也會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如果各個負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部門都能依法履行職責,會是怎樣的情況呢?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心得體會 篇6

  20xx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新修訂後正式實施,新法修訂後,有以下幾大亮點:賦予消費者反悔權(消費者透過網路購買的商品,有權七日內無理由申請退貨)、個人資訊保護(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資訊,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加碼消費欺詐賠償(經營者提供商品有欺詐行為的,可以增加賠償的金額為商品的價款的三倍)等,對於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範經營者的行為,維護社會主義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如消費者的維權問題,金融、醫療、教育、房地產等特殊行業領域的消費問題等,都已經暴露出在實際實施中還有著缺陷和不足。本文試從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要意義、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點難點問題以及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及對策三個方面作以論述。

  一、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要意義

  (一)保護消費者保護權益。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利、確立和加強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基礎、彌補了原有法律、法規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調整作用不全的缺陷。

  (二)維護社會秩序。透過規範經營者應對維護消費者權益承擔何種義務,特別是要規範經營者與消費者的交易行為,即必須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對社會經濟秩序產生重要的維護作用。

  (三)促進經濟發展。保護消費者權益不是消費者個人之事,當代社會的生產和消費的關係密不可分,結構合理、健康發展的消費無疑會促進生產的均衡發展。沒有消費,也就沒有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成為貫徹消費政策的重要內容。有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二、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點難點問題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目前的重點難點問題從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問題,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問題,醫療、教育行業是否應該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範圍,預付款消費問題,四個方面分別加以論述。

  (一)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問題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資訊,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資訊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資訊,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資訊。”新消法首次將個人資訊保護作為消費者權益確認下來,對於保護消費者權益具有積極的意義。

  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由於沒有配套的法規和措施的出臺,面臨防範難、舉證難、索賠難等問題,消費者在行使權力過程中面臨舉證困難等情況。在目前階段,新消法對於消費者保護個人資訊的幫助仍十分有限。消費者最實際有效的做法就是可以拒絕商業資訊的推送,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商業性資訊或其他垃圾資訊所帶來的煩惱。管理部門需要儘快從制度、法律、措施、企業責任、消費者自我防範等多方面予以解決。

  (二)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問題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部分商品除外)。但在實際實施中出現了一系列問題:對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標註不明顯;購物過程中缺乏“一對一”的確認程式;退貨標準過於嚴苛,導致退換貨投訴增多;無理由退貨是否等同於無條件退貨;商品是否完好如何界定;由誰來界定;所謂七日起始終止日該如何計算等等,管理部門需要對此進一步完善,讓廣大消費者真正在“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上受益。

  (三)醫療、教育行業是否應該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範圍

  醫療行業消費問題主要是過度檢查治療費、醫院藥品價格高於普通藥房、專科醫院收費普遍高於綜合醫院;而教育行業消費問題主要集中在學習資料收費、節假日補課費和搭車收費氾濫上。對於醫療、教育行業是否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範圍的問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消法”保護。對於醫院的患者而言,不僅僅是醫生的治療物件,也是消費主體即消費者,接受醫療服務的行為顯然是消費行為。對於在校學生,同樣繳納學雜費和書本費,也是一種消費行為。儘管醫療和教育服務相對於一般的商品買賣確有其特殊性,但就其服務性而言,醫療、教育服務應當屬於消法的調整範圍。醫療、教育行業在國家社會保障體系中具有特殊位置和公益色彩,但是不能以公益屬性掩飾其本質上的服務屬性。接受服務就是廣義上的消費行為。因此,醫療、教育行業可以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範圍內。但是需要一定的明文規定,哪些消費在消費者權益保護範圍內,哪些不在範圍內。

  (四)預付款消費問題

  近年來,在美容美髮、洗浴、健身、洗車、網咖、餐飲等行業以及一些大型的商場、超市盛行預付款式消費。透過給消費者辦一張會員卡,再預先往卡里充入數百甚至數千元現金,在消費結帳時直接透過刷卡就行了。透過辦卡既穩定了客源,同時因其能減少支付現金的麻煩、價格優惠、方便快捷等優點,也受到了消費者青睞。

  但是,隨著這種消費模式的盛行,也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

  1、商家的誠信問題。

  一部分商家一旦透過發放“會員卡”取得了固定客源後,就會存在服務打折的現象,造成消費者的不滿。

  2、霸王條款屢見不鮮。

  在許多預付式消費卡上,讓消費者防不勝防的“最終解釋權屬本店”、“此卡丟失,本店概不負責”、“有效期滿卡內餘額一律作廢”等格式條款屢見不鮮。

  3、消費者的隱私權難以得到保障。

  電話、住址等個人資訊常常被洩露,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四是消費者維權比較困難。有的消費者在購卡後發現商家沒有兌現之前許諾的服務,給後期維權工作帶來了困難。

  對此解決預付款式消費問題的對策,一是完善法律法規。建議國家出臺專門的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職能,出現糾紛時有相應的監管部門可以有法可依。二是把好准入關,加強預付式消費的行業規範。工商部門要嚴格市場準入,積極推行預付式消費合同示範文字,防止以不平等格式條款損害消費者利益。三是強化消費引導,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透過報刊、電視、網路等媒體釋出消費警示。消費者在預付款時,首先要了解清楚商家的市場信譽和經營狀況;其次要認真閱讀會員細則,詳細瞭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不要被經營者的各種促銷優惠所迷惑;最後辦卡時要理性冷靜,簽訂書面協議,對雙方權利、義務、履約時間及違約責任等進行詳細約定。

  三、結合我省實際,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及建議

  近年來,我省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條件不斷改善,促使日常生活消費水平不斷升級。2014年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後,人民消費維權意識不斷增強。2015年x省受理消費者投訴案件112534起,比上年增幅16。51%。其中網購投訴猛增,比上年增長117.3%。結合我省實際,新《消法》在實施過程中,仍存在以下問題。

  (一)非現場購物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沒有真正落實。

  從目前情況看,無理由退貨產生的爭議已經上升為網購消費投訴的第一位。爭議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退貨範圍。經營者和消費者關於哪些商品能夠適用無理由退貨存不清楚,導致爭議發生。二是對商品完好的解釋。有的商家不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裝必須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試用。

  (二)懲罰性賠償是否適用網購,值得商榷,適用比較困難。網購商品中,六七成箱包和鞋不合格,商家明知存在質量問題,還在網路平臺上大肆宣傳銷售。對於新《消法》中“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實際實施過程中,網路商家的欺詐行為很難得到處罰。同時缺乏網路交易市場實時監管。同時適用懲罰性賠償比較困難,除消費者維權意識不足外,在執法中還存在著對經營者行為是否構成欺詐存在不同認識,往往以不能認定為欺詐而不適用懲罰性賠償。

  (三)消費者維權渠道需要進一步理順。各職能部門都建立了自己的投訴熱線。如123.15(工商)、12365(質監)、12331(食藥監)、12358(物價),由於熱線電話號碼眾多,各個平臺之間又缺乏互聯互通,加上平臺接線人員政策法律和專業水平有限,無法完全準確答覆跨部門的問題。許多消費者明知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適用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範圍,但由於維權渠道的因素,導致許多消費投訴被“踢皮球”,引起消費者的不滿。

  結合我省實際,建議透過以下幾點,改善新《消法》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一)結合新《消法》,進一步制定和完善《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完全明確非現場購物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懲罰性賠償、個人資訊保護等內容和所適用範圍,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好的為消費者服務。

  (二)管理部門可以藉助網路、電視、報紙等媒體充分宣傳新《消法》,詳解解釋新《消法》的內容,讓廣大消費者真正的知法、懂法、會用法,更好的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三)進一步協調和理順消費維權機制,建議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部門協調機制,明確牽頭單位,協調行政執法和應對重大消費事件。加強消費維權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統一資料標準,整合各部門現有的投訴平臺;大力支援基層消費維權網路建設,為消費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心得體會 篇7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行將持續推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繼續提高對自身的要求,提升全體員工的維權意識,引導客戶強化風險意識,以進一步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強化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意識,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強員工的教育培訓,樹立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從自身價值與履行社會責任的角度,高度認識和關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問題,讓消費者享受到優質的金融服務。

  (二)進一步完善制度,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落實到業務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中去,進一步完善各項內控制度,制定相應的考評制度,實現全員全方位的管理機制。結合各種消費者權益保護活動,認真組織各部門、各崗位、各類人員中開展個人金融資訊保護專項自查。自查重點包括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依法合規收集、儲存、使用和對外提供個人金融資訊等方面。透過自查,使全行內部許可權管理規範,責任落實明確,有效降低個人金融資訊被盜的風險,確保個人金融資訊不洩露、不濫用。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維權意識

  把金融消費教育貫穿於金融消費者的日常金融活動中,加大對社會公眾的金融宣傳力度,提升全體公民的整體金融水平,提高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知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增強金融消費者的自我保護能力。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心得體會 篇8

  每年的3.15前後,維護消費者權益的一場全民維權戰鬥會如約打響。在這個特殊日子前後,包括政府、媒體、商家以及更多的消費者大眾,都會把聚焦的目光投入這個全民參與的主題中來,可是有的時候,作為消費者很難在能找到“特殊關愛”。

  作為維護消費者權益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其根本的意義究竟是什麼?維護消費者權益絕對不是這個“節日”前後一場轟轟烈烈的全民鬥爭就能藥到病除的,畢竟一年365天中,我們只有這一個特別感動的3.15。但是,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打擊坑害消費者權益的不法行為,卻是任重道遠的365天。面對這個有點特別糾結的特殊“節日”,作為消費者,我們很感動,因為我們實實在在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消費者權益被重視的認可感,然而,我們同樣特別希望這個“節日”裡才有的關愛能持續到一年的中的每一天當中。

  全民參與的一場大整治、大曝光,每年必會伴隨著3.15這個特殊“節日”到來如約而至。包括各大媒體在內眾多媒體提前就明察暗訪做好專題,政府工商管理部門也會在這一天走上街頭普法宣傳,商家商戶也要做好這個跟自己切身相關的活動主題,在這樣似乎節日裡才有的難得氛圍中,消費者真正作了一回上帝。這個時候去商場買東西,基本不用擔心會遇見假貨,而且服務態度也會出奇的好,這個時候去相關部門維權定然有會有人熱情接待。

  3.15,作為消費者,這一天我們過得很順暢。但是,我們感動之時,也難免要糾結一個問題,這是所有廣大消費者在心底想說而沒說出來的一種聲音,我們需要“愛”,但是請給我們永恆的“愛”。因為,幾乎我們每天每一段時間都伴隨著消費行為,我們的生活時刻離不開消費。一個3.15我們過得很愉快,但是離開3.15的日子,我們卻很糾結,那個時候沒有這麼多善解人意與呵護備至,甚至為了一個簡單維權要傷感大半年,以至於通情達理的我們不得不放棄了這種奢侈維權。

  我們需要的是365天都能有這樣的感覺,這樣被重視,被關注,有了問題能及時得到解決而不是隻在這一天裡得到熱情回覆;我們需要的是我們參與的每一種消費都能有3.15這一天才有的保障,不管是產品質量與消費安全,不管是服務態度還是受理投訴的態度,我們需要商家你們能始終如一的像今天這樣對待我們。我們更需要政府工商管理部門的普法與維權常年累月都能這樣持續進行。

  我們需要的不是一年當中那個的3.15,我們需要的是一個常態化的3.15。一個“特定節日”裡的3.15是遠遠承擔不了這種重任的,作為消費者,我們想說:“請賦予我們更多的3.15”。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心得體會 篇9

  每年的3.15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伴隨著部分違法違規工商企業相繼被曝光,一些假冒偽劣商品和失信行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2019年,中消協公佈的消費維權年主題為“信用讓消費更放心”,這說明,堅守誠信,營造放心的消費環境,推動消費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是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工商企業和消費者義不容辭的責任。

  誠信涵蓋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企業之間的相互關係,構建誠信社會,堅守誠信之道,是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重要保障。隨著人們社會、經濟交往日益頻繁,誠信在維護公眾利益和經濟秩序,促進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弘揚和傳承誠信文化,關鍵在於褒揚誠信,懲戒失信,諸如柳州市傾力打造“放心消費”專案,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監管態勢就很有新意。無疑,只有加大對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的打擊力度,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市場主體依法進行懲處,才能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誠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行為準則。培育和營造誠信生態圈,構建完善的誠信體系,遏制誠信缺失現象,重在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一方面,誠信者秉持品德高尚、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的精神,積極推動經濟發展,體現了優良的道德品質和信用水準。另一方面,建立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需要廣大工商企業和消費者共同努力。因此,堅持以誠信為本,大力增強工商企業誠信意識,夯實經濟社會發展的信用基礎,是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社會環境,建設誠信社會的關鍵所在。

  堅持以誠信為本,積極倡導和培育全社會誠信意識,是加快誠信文化建設的重要途徑。尤其是對廣大工商業者來說,依法誠信經營,虛心接受消費者監督,為消費者提供真實性、有效性的商品資訊,避免或消除漠視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進而贏得消費者信賴,不僅體現了工商業者的整體信用水平,而且使工商業者更具品質和魅力,有助於在全社會營造以誠實守信為榮、以欺詐失信為恥的優良信用環境,促進社會進步和經濟健康發展。

  實踐證明,只有堅持以誠信為本,大力提升全社會誠信水準,為誠信建設注入新的動能,著力打造共建共享的誠信新格局,才能使每天都成為3.15消費者權益日。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心得體會 篇10

  年年3·15,今年有不同。因為疫情影響,具有儀式感的央視3·15晚會延期播出,與往年鋪天蓋地講保護不同,這幾天促進消費的動作一個接著一個,聲音一浪高出一浪。這並不代表消費者權益保護不重要,面臨的形勢不嚴峻。疫情的發生,給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了新視角。

  新冠肺炎疫情這隻“黑天鵝”的出現,給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帶來了困難和挑戰。從長遠看,中國經濟是一片大海,有著強大的韌性,完全可以應付短期衝擊。但不可否認,當前經濟受到了影響,尤其是餐飲等服務行業受到極大影響。在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中,消費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消費壓抑,必然會帶來行業壓縮。正是為了推動消費市場復甦,多地釋出倡議書,發放消費券,助力消費增長。

  這些應急手段,到底會發揮多大作用,有待實踐證明。但穩消費就是穩經濟,穩經濟就是穩就業,這是確鑿無疑的,其鮮明導向和強大決心貫穿於促進消費舉措的全過程。消費行為的完成,既要看“口袋”,也就是袋裡有沒有錢;也要看“糧袋”,市場提供什麼產品和服務;還要看“腦袋”,也就是由消費環境支撐的消費體驗。很難想象,在市場上到處充滿陷阱,每走一步都有可能掉進坑裡,消費者怎麼敢放心大膽地消費?消費者權益保護,看似落腳在消費者身上,其實最終受益的是經濟社會。而這,對掃清制約消費的罈罈罐罐,對疫情背景下的消費環境,均提出了更高要求。

  消費者權益保護是永遠的進行時,當下面臨著“傳統的消費痼疾未除,網際網路等新經濟的崛起、新消費領域的不斷拓展又帶來了很多新型消費糾紛”的局面。一方面,在傳統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依然任重道遠,另一方面,消費場景的變化,消費終端的轉移,又給消費者權益保護帶來了新挑戰。這次疫情期間,且不講退票難、假冒偽劣口罩等問題,就拿作為新事物出現的“不接觸消費”來說,未來會給消費維權帶來什麼挑戰,很值得研究和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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