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安全承諾書彙總八篇

駕駛員安全承諾書彙總八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承諾書應用範圍愈來愈廣泛,承諾書是承諾人對要約完全的、單純的同意,並以書面的形式表示。那麼一般承諾書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駕駛員安全承諾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駕駛員安全承諾書 篇1

  為進一步加強旅遊客運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試行)》和《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30號的檔案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我特向******公司鄭重承諾:

  一、遵守以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1、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試行)》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相關規定,守法經營,優質服務。

  2、客運駕駛人在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白天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於20分鐘。

  3、嚴格執行單程執行里程超過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的客運車輛配備兩名以上客運駕駛人。對於超長線路執行的客運車輛,保證客運駕駛人停車換人、落地休息,遵守凌晨2點至5點禁行規定。

  4、對於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達不到夜間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禁止客車在晚22時至早6時執行。

  5、客運包車要憑包車客運標誌牌按照約定的時間、起始地、目的地和線路,持包車票或包車合同執行,不得承運包車合同約定之外的旅客。司機要對旅客進行安全告知,禁止三品上車。

  6、不發生超員、超速、疲勞駕駛、酒後駕駛、客貨混裝、在高速公路違法停車上下旅客、安全設施不全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7、確保車輛符合安全技術條件,逾期未年審、年檢或年審、年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8、嚴格執行派車單制度,認真填寫行車日誌,填寫車輛、客運駕駛人、線路等、天氣路況等資訊,按照要求籤字。

  9、確保車內安全帶、安全錘、滅火器、故障車警告標誌的配備是否齊全有效,確保安全出口通道暢通,應急門、應急頂窗開啟裝置有效開啟順暢。

  10、保證營運車輛各種牌、證齊全有效(與所駕車輛相對應的行駛證、營運證等),並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由公司統一辦理ETC卡。

  二、凡違反以下條款的,按照相應規定予以處罰:

  1、司機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保證公司與其通訊暢通,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回覆。否則處以100元/次罰款,並給予警告。

  2、司機必須確保GPS衛星定位裝置正常使用,保證車輛執行時線上。對違反凌晨2點至5點禁行規定,故意遮擋車載衛星定位裝置訊號、破壞車載衛星定位裝置的司機,首次違反規定且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20xx元罰款,並給予警告。若該違規行為造成一定後果或再次發生,公司有權收回車輛營運手續。

  3、車輛司機必須按時參加公司召開的安全例會和安全教育培訓會議,並認真記錄會議內容。每月未按時參加會議者,每次從風險

  保證金中扣除100元作為處罰,每季度累計3次不參加會議者扣除600元作為處罰。

  4、司機必須嚴格遵守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司的管理規定,不得私自出車營運。如有私自出車者,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影響極壞的處以5000元罰款,並給予警告。若該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公司有權收回車輛營運手續,並扣除風險保證金。

  我已認真閱讀並同意以上條款,如有違反,自願按規定接受相應處罰,在此鄭重承諾。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駕駛員安全承諾書 篇2

  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本人自願承諾並遵守、認真履行下列條款內容:

  一、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嚴格執行當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和公司的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車”、“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職業行為準則。

  二、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和培訓,接受公司定期安全知識、駕駛技能和機械常識的考核。

  三、精心維護所駕車輛,嚴格落實車輛《三檢》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嚴格按規程操作車輛,杜絕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

  四、因下列原因發生交通事故,本人自願接受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和公司的相關處罰:

  1、酒後、疲勞駕駛車輛,闖禁令標誌、超速行車、野蠻駕駛;

  2、違章搶行,不按規定禮讓,未按規定倒車、調頭;

  3、行經路口不減速、不避讓優先放行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

  4、持無效《駕駛證》駕車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駕駛無效《機動車行駛證》的車輛,無《從業資格證》者駕駛營運車輛;

  5、造成交通事故後擅離事故現場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後不按規定報告給公司領導、安全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

  7、將車交給非司機駕駛或交給未經公司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機駕駛;

  8、其它嚴重違法行為。

  公司簽章: 承諾駕駛員: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駕駛員安全承諾書 篇3

  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本人自願承諾並遵守、認真履行下列條款內容:

  一、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堅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車”、“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職業行為準則。

  二、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和培訓,接受單位定期安全知識、駕駛技能和機械常識的考核。

  三、精心維護所駕車輛,嚴格落實車輛《三檢》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嚴格按規程操作車輛,杜絕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

  四、絕不做酒後、疲勞駕駛車輛,闖禁令標誌、超速行車、野蠻駕駛等違章行為,保證行車安全。

  五、要對車輛負責,絕不將所駕駛車輛交給非司機駕駛或未經單位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機駕駛,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他人駕駛車輛的,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辦理好車輛交接手續後,方可交車。

  六、嚴格執行單位的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所駕駛車輛使用完畢後必須停放在單位院內,嚴禁車輛在外過夜,除特殊原因外,經領導批准後方可在外停放。

  七、因違反上述條款及其它嚴重違法行為的,本人自願接受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和單位的相關處罰。

  單位負責人簽章: 承諾駕駛員簽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備註:

  1、本《承諾書》一式二份,駕駛員、單位各留一份,駕駛員必須熟記《承諾書》內容,每年簽定一次,車輛管理部門經常檢查、考核;

駕駛員安全承諾書 篇4

  為了個人的安全健康,為了企業的穩定發展,本人在工作中,

  自願簽訂並遵守以下承諾:

  安全責任

  (1)汽車司機必須持證駕駛,駕駛執照必須隨身攜帶。

  (2)汽車司機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有關法令,並在出車前

  認真檢查:

  ①汽車的狀況是否良好,手、腳制動器轉向機構是否靈活有效,照明燈、雨刷器、儀表是否有效,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

  ②油、水及輪胎氣壓是否合乎標準。

  (3)汽車在廠內和車間內行駛時,只准走規定的通道和過道。不準從輸送機、輸送帶下面透過,也不準壓過放在地上的工具和材料。

  (4)用起重裝置裝卸貨物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並不準檢查或修理汽車。

  (5)貨車必須按該車指定人數載人,10人以上要指定安全負責人,並向乘車人進行乘車安全常識教育。汽車行駛過程中嚴禁任何人上下,腳踏板、翼子板、保險桿上嚴禁站人。

  (6)在主要通道上限速15公里,其餘通道限速10公里。車在車間內時速不準超過3公里,在進出車間、倉庫及大門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在穿越繁華街道、十字路口、轉彎、調頭、倒車或有濃霧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7)開車前司機要檢查貨物捆紮是否牢固,否則不準開車。

  20xx年安全生產目標

  千人死亡率為0;

  千人重傷率為0;

  千人輕傷率為0;

  職業病發病率為0;

  重大裝置事故為0;

  重大火災及其他事故為0。

  對於以上承諾,本人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本人願承擔責任。 本承諾書自簽字日起生效。

  承 諾 人(簽字):

  職務 所屬部門:

  部門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駕駛員安全承諾書 篇5

  本人自願到公司工作,擔任駕駛員一職。因崗位的特殊性,本人鄭重承諾如下:

  1、本人自願遵守國家頒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在公司派車外出時發生交通事故,由對方負全責的,當事人應督促對方及保險公司做好車輛修理和理賠事宜,公司視具體情況按一定比例扣除當月績效。

  派車外出時如因駕駛員本人原因發生交通事故,則扣除全額當月績效。若涉及違反法律法規,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派車外出時如因駕駛員本人原因造成各項違章,產生扣分及罰款,由駕駛員和公司各承擔50%。

  4、本人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5、本人出車前應按公司規定程式辦理出車手續,未經公司同意不得私自出車。如有違反,一經發現,予以辭退。

  承諾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駕駛員安全承諾書 篇6

  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本人自願承諾並遵守、認真履行下列條款內容:

  一、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堅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車”、“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職業行為準則。

  二、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和培訓,接受單位定期安全知識、駕駛技能和機械常識的考核。

  三、精心維護所駕車輛,嚴格落實車輛《三檢》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嚴格按規程操作車輛,杜絕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

  四、在無任務時,要在車隊待命,做到堅守崗位、服從領導、聽從分配、隨叫隨到,因故外出經領導同意,保證雷厲風行、令行禁止,不推諉扯皮。

  五、在動用車輛時,嚴格執行報告、登記制度。事前必須經領導批准,返回後,及時按照規定登記出車情況。

  六、絕不做酒後、疲勞駕駛車輛,闖禁令標誌、超速行車、野蠻駕駛、違章搶行,不按規定禮讓,未按規定倒車、調頭等違章行為,保證行車安全。

  七、要對車輛負責,嚴格遵守有關公司車輛專人駕駛規定,絕不將所駕駛車輛交給非司機駕駛或未經單位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機駕駛,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他人駕駛車輛的,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辦理好車輛交接手續後,方可交車。

  八、嚴格執行單位的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所駕駛車輛使用完畢後必須停放在單位院內,嚴禁車輛在外過夜,除特殊原因外,經領導批准後方可在外停放。

  九、愛護車輛,對車輛按規定進行保養、清潔,發現故障及時報告、及時維修、及時排除,不帶病上路。

  對以上承諾,若有違犯,甘願接受公司依制度作出的處理決定。觸犯法律法規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一切後果由個人自負。

  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單位負責人簽章:

  承諾駕駛員簽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備註:本《承諾書》一式二份,駕駛員,單位各留一份,駕駛員必須熟記《承諾書》內容。

駕駛員安全承諾書 篇7

  一年的工作即將告一段落,回顧這一年來的工作 ,本人在車隊的領導下,認真按照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去嚴格要求自己,認真落實上級的指示精神,一年來,不管在工作 、生活、學習上,還是在訓練 管理上都取得較大的進步,下面我就一年來的工作 、學習、生活、管理等情況作以下保證:

  一、政治思想

  一年來,本人在思想上牢固樹立以部隊為家的思想,保持高度的穩定,團結在黨支部的周圍,積極協助班長搞好全班人員的思想工作 。一年來,我協助班長帶領全班積極參加車隊的政治教育和政治教育理論學習。全班人員的思想基本上保持穩定,沒有任何事故的苗頭,真正做到了車隊所提出的要求,本人也能夠從思想上提高認識,把握住人員的思想狀況,瞭解本班戰士想什麼,做什麼,在哪裡,需要什麼,也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

  二、這一年以來,我們車隊保障了各項施工任務。

  為了考慮駕駛員疲勞駕駛的原因,工程車輛是人停車不停的原則;每天早晨4點工地上就已經能聽到發動機的轟鳴聲,夏天的氣溫能達到30度,車裡的溫度能有40多度,這也是考驗我們駕駛員隊伍,在條件艱苦的情況下是否能夠完成任務。我們全班同志能夠發揚連續作戰,不怕苦不怕累的思想,完成任務。倉庫改建,綠化庫區,植樹種草,澆水拔草等一系列的工作。同志們還是能夠戰勝一切的困難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這一點,我覺得全班同志是做得非常好的,工作上可以說是叫得響的,拿得出蝗,在參加車隊去挖樹坑中,我班同志能夠積極湧躍的參加,並且完成任務圓滿。

  三、在工作上

  本人在擔任副班長以來,能夠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立足本職,幹好工作。一年來,能夠緊緊的團結在業務處黨支部的周圍,積極發揮骨幹作用,協助班長完成各項工作。在倉庫施工以來,工作任務重,我本人沒有被這大項的'任務所壓倒,而是在內心默默的化艱鉅為力量,盡職盡責的幹好工作 。對車隊交給的每項工作,及時順利圓滿的完成。併力求高標準,高質量。

  四、在管理能力上

  我本人自任副班長以來,管理能力一直是我工作的難題,雖說本班在各個方面比其它班好,但在管理的力度是缺乏經常。一年來,我在管理上能夠按照條例條令和規章制度以及自己的職責去要求自己,堵塞了自身在服從管理上的漏洞,保證了管理的正規化。透過近一年的管理情況來看,確實也反映出自身的能力有待於進一步的加強,全班人員在服從管理上也是擺在我面前的現實問題,在全班人員的管理上引發了我個人的思考,針對人員思想消極悲觀,幹好幹壞一個樣,干與不幹一個樣的現象,我認為,我應該協助班長,要確實的把全班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調動起來,使之更好的為倉庫服務。

  五、存在的問題:

  1、 思想上有放鬆現象,在大項任務面前,有畏維情緒,(主要表現在工作多,任務重的情況下)

  2、 履行職責上缺乏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存在老一套的思想

  3、 在學習理論上,只求表面的學習,而沒有深入的探索,沒有真正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

  4、 工作積極性有待於加強

  5、 對全班人員的管理上在漏洞,沒有真正深入戰士中去。

  以上的我一年來的工作述職,取得的成績只能代表過去,在明年的工作中,我將吸取經驗教訓,爭取把各項工作完成得更圓滿、更徹底。

駕駛員安全承諾書 篇8

  作為上海亞利包裝有限公司的駕駛員,我承諾:

  一、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 生產經營和管理用車不公車私用,若有違反,除應承擔實際使用發生的費用,還應按私用公里數 20 元./公里的標準交納罰款。

  三、 堅持車輛外出實行派車單制度,外出時說明用途、時間等,並由本人將出行時的公里數記錄後交由所屬部門主管處備案。

  四、 堅持車輛停放在公司院內,若因特殊情況,經所屬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在外停放。若未按規定,發生被盜、損壞,由本人負責賠償。

  五、 熟悉掌握所駕車輛,執照駕車。

  六、 車輛行駛前認真做好例行安全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臺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準確、可靠,使汽車處於良好狀態。保證車輛隨時能夠出車。

  七、 行車途中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痺思想。

  八、堅持絕不酒後開車,絕不闖紅燈,絕不疲勞駕駛,絕不超速行駛,杜絕車輛事故的發生,保障車輛和人身的絕對安全,如因違規行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完全由我本人承擔,與公司無關。

  九、 堅持車輛維修與保養。

  十、 堅持每月安全學習,準時參加安全日活動,學習交通法規等,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安全意識。 承諾人簽名:

  電話號碼:

  日 期: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提高辦事效率和車輛的合理利用率,同時,為了提高駕駛員的技能和職業道德,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輛日常管理

  車輛日常管理由駕駛員負責。具體包括:車輛維護保養、安全、排程、年審、繳交養路費、購買車輛保險費等。

  1、日常檢查

  1)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液是否夠,制動器、離合器、總油泵是否合要求;

  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合乎標準,輪胎螺絲是否緊固;

  3)方向盤、轉向盤、轉動軸及橫拉桿連線是否緊固;

  4)檢查手、腳制動器是否正常,各連線管道有無漏油現象;

  5)檢查喇叭、燈光、雨刮器是否正常,電平搭線是否緊固清潔。

  2、出車前

  1)按照技術規程啟動車輛,並查、聽聲音是否正常;

  2)車輛發動後,各種儀表(示數)、指示燈工作情況必須正常。

  3)檢查燈光、水箱、電瓶、制動、各項操縱等有關安全部件

  3、收車後

  1)清潔車輛;檢查車容車貌,將車停放在停車場固定車位。

  2)停車後拉緊手制動器,加防盜鎖,檢查輪胎氣壓及各部件是否齊全、完好,關門上鎖離開。

  4、車輛保養修理

  A. 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B. 車輛需維修的,駕駛員必須先認真檢查發生的故障,初步判斷故障發生

  部位,並如實向行政部報告,由行政部向總經理報批同意後,方可修車,換下的舊零件須帶回驗收。車輛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經隨車領導和幹部同意後報行政部批准後前往修理,修理報銷憑證需隨車人員簽字證明,上報行政部由總經理審批後,方準報銷。

  C. 車輛必須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未經批准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D. 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建議。 保養完畢後填寫車輛保養單,上報行政部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 E. 車輛維修時必須透過三家修理廠打價而定。要以“價格合理、質量保障、時間快捷”為原則。

  二、用車規定

  1、 各部門因業務需要用車時,用車人必須提前一天填寫“出車審批單”,經使用部門主管和行政部主管審批;

  2、 車輛不夠安排時,原則上是“先遠後近,先急後緩,先主後次”相結合而定;

  3、 用車人辦事的方向路線,地點相同或比較接近時,儘量採取一車多人辦事,以減少浪費;

  4、 有駕駛證且能夠獨立駕駛車輛並且簽訂過“交通安全承諾書”的用車人, 在用車過程中,不能擅自跟駕駛員要車駕駛,特殊情況確需自己駕駛車輛時,必須經行政部主管批准;

  5、 駕駛員憑經批准的“出車審批單”出車,無出車審批單,駕駛員不能出車(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除外);

  6、 駕駛員因急事臨時外出,來不及憑“出車審批單”出車的,應第一時間打電話告知行政部主管,並於回來後,馬上補辦出車手續,否則,當違紀處理;

  7、 每次出車完畢後駕駛員需把出車審批單上交給行政部進行登記。

  三、車輛費用管理

  公務車油料、過路費、雛修費等汽車產生的相關費用以憑證實報實銷

  四、 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公司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子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殘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後向管理部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公司各負擔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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