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飲用水及消毒產品衛生的檢查工作總結
生活飲用水及消毒產品衛生的檢查工作總結
為了保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安全,切實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監督執法力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自治區衛生廳關於印發2012年廣西衛生監督重點檢查計劃的通知》(桂衛監督〔2012〕20號)和《自治區衛生廳關於印發2012年廣西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衛監督〔2012〕6號)要求,依照《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及《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2009年版)》、《消毒產品標籤說明書管理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的規定要求,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對我縣生活飲用水和消毒產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現將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一、生活飲用水檢查情況
按照自治區衛生廳、市衛生局的《通知》要求,2012年我縣納入全區飲用水衛生監測網路。重點開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學校供水水質監督監測,分析水性疾病發生和變化情況,及時報告和調查處理飲用水汙染造成人體健康危害的事件,進一步加強對各類供水單位的衛生監督管理,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和處置供水衛生安全隱患。按檔案要求設定了市政3個供水單位的3個出廠水監測點和10個末梢水監測點、城市自建供水2個單位的2個出廠水監測點、3個二次供水的3個監測點、5個農村學校自建設施供水5個監測點、共23個監測點,每一個季度進行一次水質監督監測,結果上報區衛生監督所。
在日常監督中重點監督檢查集中式供水單位、二次供水單位、自建水廠的衛生許可證、水源防護、管理制度、設施運轉、工作檔案、供管水人員健康證明等情況,以及集中式供水單位的出廠水、末梢水及二次供水水質。
全縣有集中式供水單位37家,其中市政水廠3家、鄉鎮水廠14家、學校自備水廠20家,對37家經營性集中供水單位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檢查單位96戶次,;我縣使用集中式供水的人口數約72萬。從事供管水從業人員共96人,都已辦理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證。37家供水單位中,3家以江河水為水源(經營性),2家以泉水為水源(經營性),其餘32家以地下深層水為水源;3家以江河水為水源的供水單位全都有沉清、過濾、消毒設施和水質檢驗室,其餘34家供水單位中有15家(經營性,包括2家以泉水為水源的供水單位)安裝自動加氯消毒設施;20家學校自備供水單位有19家都沒有沉清、過濾、消毒設施和水質檢驗室,其中15家建設有儲水池。所有供水單位水源選址在規定的距離內無汙染源,設定水源衛生防護區,集中式供水單位和學校自備水的單位基本上有相應的衛生管理制度,有消毒設施的供水單位其消毒運轉基本正常,水源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加強對生活飲用水監測,全縣共監測63份水樣品,其中市政和鄉鎮集中經營式供水單位供水48份、學校自建水廠15份,合格57份,不合格6份,合格率90.5%。不合格水樣其中3份為自備水,3份為鄉鎮水廠。不合格原因,為微生物指標超過國家標準或餘氯低過國家標準。
透過檢查,發現了目前我縣的生活飲用水衛生工作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1)、經營性集中式供水單位:部分供水單位無沉澱、過濾、和水質檢驗室(主要是以深井水和泉水為水源水的供水單位),個別單位消毒設施運轉出現故障時沒有及時採取有效的措施,影響到供水的衛生質量,少數單位日常自我檢測專案未能完全開展,未能及時瞭解水質變化狀況。大部分的單位化驗室裝置不全,檢測能力有限。
(2)、農村寄宿學校自備水供水單位,自備水供水無消毒設施無檢驗室和沒有檢驗人員,個別學校沒有對水質進行消毒,沒有制訂水汙染事件防範措施。
對監督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衛生監督員現場給予指出,同時製作衛生監督文書,提出監督整改意見,消除一些安全隱患,同時給予相關主管部門進行反饋,以加強對其本部門屬下單位的管理,提高其衛生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保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質量。
二、消毒產品檢查情況
在2012年消毒產品衛生重點監督抽檢工作中,共出動車輛6臺次,出動監督員25人次。共檢查3家生活用紙生產廠家,B級的餐飲業5家,酒吧、OK廳4家,大型超市4家,公共食(飲)集中消毒單位4家,對銷售或使用一次性使用及紙(面)巾、消毒產品進行重點監督檢檢,包括檢查外觀是否良好,包裝上是否註明產品名稱、廠址、規格、衛生許可證號、衛生許可批准文號、生產日期、有效期,是否有適應症,有無宣傳療效和醫療術語,是否有誇大宣傳等及檢查索證情況(被檢查的'單位是否向生產廠家或經銷商索取一次性使用及紙(面)巾、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批件以及正規檢驗單位出具的消毒產品檢測報告。
在監督檢查生產單位過程中發現,有2家生產廠家取得了衛生許可證,1家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賓陽縣共有4家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這4家單位均在縣衛生局備案,並且這些公共食(飲)集中消毒單位建立有實驗室,建立有各種衛生管理制度,從業人員持健康證上崗,餐飲具消毒工藝流程合理,具備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清洗、消毒、包裝裝置,有相應通風、防塵、防鼠、防蚊蠅等設施,餐飲具獨立包裝標註符合有關要求的規定。檢測餐飲具360份,結果均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個別經營單位對消毒產品衛生法律法規及相關衛生知識缺乏,對消毒產品標籤應該標註的各項內容不夠了解,在採購消毒產品時,未向經銷商索取相應的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批件以及產品檢測報告,不能確保採購消毒產品的衛生質量;對存在問題的單位下達《衛生監督意見書》2份。今後我所將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對違法行為堅決依法查處,並進行及時的曝光,保障消毒產品的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