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規劃總結

森林防火工作規劃總結

  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認真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全面推進林業治理與破壞相持階段的森林防火工作,大力提高綜合防控能力,確保全縣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促進生態建設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貴州省森林防火辦法》、《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預防森林火災辦法》和《貴州省“十二五”重點林業工程規劃》,結合黟縣森林防火的具體情況,特編制《鏡屏縣森林防火“十二五”總體規劃》。

  一.森林防火的形勢與任務

  (一)概況

  縣位於貴州省東緣,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東部,東經108°48′37″—109°24′35″,北緯26°23′29″—26°16′49″。東臨湖南省靖州縣,西靠劍河縣,南與黎平縣接壤,北與天柱縣為界。境內一般海拔高度400-800米,最高海拔1344.7米(西南固本鄉龍幹山),最低海拔282米(東部陽豆溪清水江山境處),南北最寬39.6公里,東西長55.5公里,總面積有1600.85平方公里。

  縣屬中亞熱帶溼潤季風氣候區。因境內植被條件較好,對氣候的分配有了相應的調節,故氣候溫和,雨量充沛。由於受到境內複雜的地形和植被條件等因素的影響,所以具有明顯的山地主體氣候和林區氣候的特點。

  (二)動植物資源概況

  境內植物資源以杉木、馬尾松、竹林、油茶林、常綠、落葉闊、葉林、灌木林、草坡等8種植被為主,總面積15910公頃,林業林地115892公頃,其中有林地78105公頃,經濟林4083公頃,竹林429公頃,蔬林地618公頃,苗圃地14公頃,無林地15.708公頃,非林地43207公頃,森林覆蓋率為51.72%。

  境內動物資源以獸類、鳥類、爬行類、魚類等型別。現存獸類20餘種:野豬、豪豬、箭豬、岩羊、黃羊、樟子、猴子、野貓、大靈貓、小靈貓、白麵狸、九節狸、狐狸、野狗、水獺、野兔、竹舢、松鼠、膨鼠、竹鼠、老鼠、水鼠、刺犯、旱獺。現存鳥類:喜鵲、烏鴉、燕子、貓頭鷹、猴頭鷹、巖鷹、鷂鷹、飛虎、野雞、谷鳴、竹雞、紅腹錦雞、秧雞、黃譽、黃鵬、白頭翁、打魚郎、八哥、畫眉、白騖、白級、野鴨、鴛鴦、鴿鶴、布穀鳥、鸚鵡、雪鳥、斑鳩、山麻雀等等。

  二、“十一五”期間森林防火情況和基本做法

  (一)森林防火情況

  我縣作為貴州省重點林區,多年來國家在森林防火設施建設上給予了重點扶持,使森林防火設施裝置從無到有、從少到多。據統計截止2009年,鏡屏縣在林火測報、林火監測、阻隔系統,通訊系統、撲救工具等設施裝置上都進行了較大投入。在林火測報方面,已建森林火預測預報機構個,配備人;在林火監測方面,已建瞭望臺座;在通訊系統方面,配有門有線電話,臺超短波電臺;在撲救工具方面,已有防火指揮車輛、宣傳車輛、運兵車輛,其他撲火工具件(包括風力滅火機、水槍、二號工具等)。另外在林火阻隔系統建設上已有林區道路KM,防火隔離帶KM,防火林帶KM。

  (二)森林防火工作基本做法

  五年來,我縣各級黨委、政府及林業主管部門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工作,以保護森林資源,促進林業發展,維護生態平衡和發展經濟為目標,認真貫徹國家和省有關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在上級林業主管部門的支援和指導下,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始終緊抓森林防火工作不放鬆,強化各項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實。其基本做法是: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行政首長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森林防火組織體系和撲火隊伍。各縣、區成立了護林防火指揮部,建立了縣區、重點鄉鎮(林場、風景區、自然保護區)森林防火責任制,層層簽訂了防火安全責任狀,進一步落實了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並確定了重點森林防火責任單位。全縣設有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個,組建專業撲火隊支人,半專業撲火隊支人,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森林防火指揮和撲救體系。

  二是制訂有關規定,規範了森林防火行為。先後制訂了《森林火災撲救預案》,《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成員分工包片責任制》,《森林防火考核獎勵辦法》,《生物防火阻隔帶工程建設實施辦法》,以及加強森林防火工作佈告、通告等一系列規定、辦法。同時加強了森林防火辦公室內部業務建設,森林防火工作逐步走向規範化、制度化。

  三是加強宣傳,提高全民防火意識。多年來,我們始終把提高全民防火意識作為森林防火第一道工序來抓,不斷加強宣傳教育。共出防火專刊期,防火宣傳碑牌處,書寫標語條,印發宣傳通告(冊)份,出動防火宣傳車次。

  四是投入資金,建立了森林防火設施基礎。透過多年的努力,我縣累計投入了防火資金近萬元,購置了通訊裝置、防火車輛、撲火機具,修建了一些防火了望臺(哨),開闢了防火道、林道和生物防火隔離帶,建立了專業撲火隊和半專業撲火隊,在森林防火技術也進行了多次培訓,初步建立了森林防火設施、隊伍和技術基礎,火災發生率逐年下降。

  (三)主要困難和問題

  我縣是全省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市之一,林區的居民生產生活用火繁雜,致使森林火災發生十分頻繁。其中民俗活動、吸菸、燒荒及生產性用火佔95%以上,起火時間具有不確定性,突發性強。這與我縣森林植被構成單一(多為落葉針葉林和落葉闊葉林),林下可燃物多有很大關係,這是引發較大森林火災的潛在威脅。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旅遊資源的進一步開發,旅遊觀光的人數將越來越多,人員流動性更大,野外火源管理和控制將越來越複雜,難度越來越大,現有的森林防火手段和措施已遠遠不能適應發展的需要。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交通、通訊設施落後,沒有有效的預防和控制火災的監測監控設施和裝置,林火阻隔系統沒有形成網路,森林防火技術和手段落後,防火資金匱乏等等,所有這些限制了六安市進行有效林火監管、及時撲救火災和減少火災損失的能力。

  三、“十二五”森林防火規劃的指導思想和建設目標

  (一)指導思想

  圍繞“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的林業發展基本思路,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以森林防火科學理論為指導,以實現森林火災“早預報、早發現、早撲救”目標。積極建立森林防火標準化、規範化、資訊化、科學化的管理體系,不斷提高森林消防綜合能力和控制火災的綜合治理水平,確保森林資源安全和生態環境得到逐步改善,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減少森林火災可能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為國民經濟騰飛和林業現代化建設做出貢獻。

  (二)原則

  按照《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規劃將堅持以下幾個基本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2.堅持科技教育優先的`原則。

  3.堅持因地制宜、因害設防、突出重點、不斷提高的原則。

  4.堅持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相結合的原則。

  5.堅持動員全社會開展森林防火、地方投入與國家補助相結合的原則。

  (三)專案建設範圍、內容和目標

  1.進一步完善全縣森林防火監測網路體系建設

  2.在原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基礎上,建立一個高效率、高科技、高度統一的全縣森林防火指揮中心。

  3.進一步健全鄉鎮森林防火組織,使之與縣級指揮機構形成指揮網路,完善森林防火工作規範化、制度化。

  4.進一步建設好森林防火生物阻隔帶,制定完善森林防火的配套規劃。

  5.加強對現有專業撲火隊伍的配備和培訓。

  6.完善森林火災保險體制,建立和確定一套適合我縣市場經濟發展的森林火災評估、補償辦法,確保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4‰以內。

  7.多方籌集資金,爭取國家投入,增加防火物質儲備量。

  8.在十一五建設成果基礎上,為有效預防和撲滅可能的森林火災,在交通不便的林區增加林區道路建設資金投入。

  四、總體規劃建設重點

  (一)指揮中心

  森林防火指揮中心的職責是傳達貫徹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策命令,做好全縣森林防火的預防工作,檢查監督下級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實情況,發生火災,報告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組織撲救,調集撲救力量、交通工具和撲火物質,確保撲救工作順利進行,減少火災造成損失,探討總結科學有效的撲火機制。十二五期間,要新配置指揮車1輛,GPS平臺模組1套,基礎向量地理資料庫1套。

  (二)生物防火隔離帶

  按照因地制宜、適地適樹的原則,採用營造或砍灌墾覆的方法,要新建立、、及輻射地生物防火林帶。嚴格施工標準,確保施工質量,充分發揮其防火作用。加大力度建立村屯、林緣、山腳、田邊防火林帶,在條件適宜的地方,適當營造防火溝、防火牆等其他隔離帶。透過重點突破、整體推進的方式,力爭到2015年建立起完善的林火阻隔體系。

  十二五期間,新建林內防火林帶公里,新建村屯、林緣、山腳、田邊防火林帶公里,其他隔離帶公里,基本形成有效的林火阻隔網路體系。到2015年,力爭使林內防火林帶達到公里,村屯、林緣、山腳、田邊防火林帶達到公里,在全縣形成理想的、比較完善的、與現代森林防火工作相適應的林火阻隔體系,能充分發揮防火安全的功能。

  (三)隊伍建設

  全面加強森林消防隊伍建設。按照政治合格、業務精通、紀律嚴明、吃苦耐勞、能打硬仗的標準,不斷加強森林消防隊伍建設,逐步達到森林消防人員的數量、質量和消防隊伍的分佈與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相適應。積極做好防火培訓基地建設,大力加強森林消防隊伍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森林消防隊伍的整體素質。持續加強對森林消防隊伍的資金投入,不斷強化森林消防的裝備、充實防火物資儲備,提升森林消防的現代化和科學化水平。

  2011年全縣新建撲火專業隊伍支,人員達到人;半專業隊伍支,人員人。到2015年撲火專業隊伍要達到支,人員人;半專業隊伍要達到支,人員人。同時積極壯大群眾性森林消防力量,到2015年全縣所有防火重點村每村建立一支撲火應急分隊,人員不低於20人。按照配備標準對撲火隊伍進行裝置及撲火物資配備,全面提高森林消防隊伍的戰鬥力,確保達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要求。

  (四)林火監測網路建設

  強化林火監測網路建設,逐步推進林火監測的規範化、科學化和現代化。遵循突出重點、整體推進的原則,按照縣內防火等級區域的標準,防火等級區域的標準,首先對一級火險地帶的村、以及自然保護區建立並完善全面的林火監測網路,形成空中監測與地面巡邏相結合的立體監控模式。其次逐步加大對國家公益林及山外四鎮火險重點隱患地帶的監測覆蓋面,力爭到2015年監測覆蓋面達到100%。積極加強瞭望臺建設,配足監測儀器和裝置。加強防火檢查站、護林哨卡和巡火隊等地面防火力量建設,形成強大的森林防火預警監測合力,有效發現和控制火源,在最短時間內組織撲救。

  十二五期間,建立森林防火專用氣象站臺座,火險因子採集站個,新建瞭望臺座,配置望遠鏡架,定位儀臺,影片監控系統套,計算機臺,摩托車輛,其他輔助裝置套。2011年,在十一五基礎上,增建氣象站臺座,火險因子收集站個,計算機臺,瞭望臺座,定位儀臺,望遠鏡架,影片監控系統個,其他輔助裝置套。大力加強林火預測預報和防火通訊隊伍建設,到2015年專職或兼職林火監測人員達到人,防火通訊人員達到人,林火資訊管理、預測預報人員各達到人。

  (五)物質儲備

  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充實物資儲備,大力鞏固防火後勤保障。防火基礎設施和物資儲備狀況事關森林火災撲救成敗與效率,是現代森林防火工作的必備依託。目前全縣的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與物資儲備仍然相當薄弱,多數鄉鎮尚未建立專用防火物資儲備倉庫,甚至處於空白狀態。當全面加強十二五期間的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與物資儲備工作。

  十二五期間,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力爭新建防火物資倉庫個,每個面積不少於30平方米;新建防火檢查站個,面積50平方米;新建防火專業隊伍營房個,每個面積不少於30平方米;專用培訓設施個,每個面積40平方米;新建宣傳碑(牌)塊。在防火物資儲備方面,購置滅火水槍把,風力滅火機臺,風水滅火機臺,油鋸臺,水泵臺,砍刀把,消防鏟把,割灌機臺,GPS個,撲火服套,越野運兵車輛,普通運兵車輛,達到基本適應十二五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

  (六)林區道路建設

  佈局合理、密度適宜的林區道路可以有效阻隔林火的蔓延,同時為火災撲救贏得有利時機。十二五期間,在原有林區道路基礎上,新建各級道路計公里,其中區域、自然保護區、國家級公益林的林區道路密度要達到每公頃米,確保道路林火阻隔作用有效發揮。

  五、投資概算與資金籌措

  (一)投資概算

  1.指揮中心建設:萬

  2.生物防火隔離帶建設:萬

  3.隊伍建設:萬

  4.林火監測網路建設:萬

  5.物質儲備:萬

  6.林區道路建設:萬

  十一五期間森林防火規劃總投資萬元。

  (二)資金籌措

  根據總體規劃原則,國家投資部分納入基本建設計劃,按專案建設進度分期投入,地方配套資金要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和地方統籌,分年度投入。

  六、主要政策及保障措施

  森林防火必須和林業其它專案一起納入各級政府、部門的整體工作安排中去,為此必須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主要政策保障執行,才能使我縣的森林防火十二五計劃得以全面實施。

  (一)領導是關鍵,部門配合是基礎

  由於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公益林專案建設和新的林權制度改革不斷深入,鄉鎮企業的興起和林區群眾日常生產活動增加,這些都給森林的火源管理增加了難度。各級行政領導要以行政區域劃定負責制,把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山區鄉鎮工作的重要任務來抓,堅持縣、鄉、村級行政領導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實行定期定員包片負責制度。林業部門要做好政府的參謀,提供資訊和技術服務,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為實現我縣森林防火的近遠期目標作出努力。

  (二)專業的落實,撲火隊伍是保證

  實現專業、半專業與業餘義務撲火隊伍相結合。森林火災突發性強,危害性大,必須要有一支有組織、有戰鬥力的撲火隊伍,才能實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標,同時要把森林防火任務列入各鄉鎮公安消防、聯防的目標任務。縣級部門建立一支專業的撲火指揮和快速反應隊伍,鄉鎮由鄉鎮聯防、消防、林業站組成半專業撲火隊伍,村級可由村辦林場、村辦企業的的基幹民兵為主體組成業餘撲火隊伍。

  (三)體系的建設,監測預防是根本

  建立完善的森林防火預警體制,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力度。針對各轄區內不同的火險地段和不同時期、不同物件進行靈活多樣的宣傳方式,加強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和法制教育,達到全社會共同管理的目的。在預防措施上除了建立完善的預警體系,實施好已規劃的生物防火隔離帶專案的建設。

  (四)工作落實,資金投入是保障

  十二五森林防火總體規劃建設事業費和建設投資要納入本地的財政預算和年度計劃內,可從以下方面籌集資金:國家防火事業費的建設經費下撥部分;地方部門、單位的不同形式籌集,可採用以物代資、以勞代資等辦法解決;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辦法解決撲火經費的不足;從森林火災保險金額中解決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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