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基層科的工作總結
司法局基層科的工作總結
今年以來,我區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在區委、區政府和局黨組的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建立為契機,狠抓基層基礎工作,為促進我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最佳化投資環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了積極貢獻。1-11月份,全區一般民間糾紛排查1255起,已調處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難糾紛排查38起,成功調處38起,調處成功率100%,社會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調處16起,其餘的都落實了預防。2005年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規範化建設
今年來,我區在推進基層司法行政事業發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規範化建設,並以此為契機,有力的促進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發展。
(一)加強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為進一步加強司法所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我區司法所行政工作整體水平,充分調動司法所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市司法局[2004]11號檔案關於《寧波市新一輪規範化司法所建立標準》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制定、下發了《江北區司法所工作目標考核辦法》。辦法對司法所人員配備,基礎設施、內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詳盡規定。按照抓基層、打基礎、促發展的工作思路,著力提高全區司法所工作人員的素質、管理水平及工作質量,力爭用三年時間,使全區司法所全面達到新一輪規範化建設標準的要求。並加強對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地指導力度,就司法所建設,制度上牆等內容多次走訪,統一制訂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職責等上牆內容。目前已有4個司法所基本達到《新一輪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標準。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整體素質。我們透過繼續開展“人民滿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建立活動,進一步加強隊伍的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建設。並加強業務學習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別組織司法所長,司法所內勤外出考察。先後到寧海,鄞州區進行學習。在組織人民調解幹部培訓班的同時,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員全部參加。透過多種形式的培訓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
(三)發揮職能、促進和諧發展。今年,指導司法所緊緊圍繞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確履行工作職責,生動活潑地開展各項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全區司法所積極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開展法制宣傳,為基層政府提司法建議,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防止群體性上訪。在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期間主動參與、指導。基層司法所透過發揮自身職能作用,為基層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四)加大重大疑難糾紛調處力度。以排查為先導,狠抓重點糾紛的調處。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轄區內不安定因素的預警方案。堅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報制度,及時掌握預警資訊和重大突發性事件的專報工作,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進行認真疏理和調處;慈城鎮、莊橋、洪塘街道今年調處了多起賠償金額達十幾萬元的重大糾紛。慈城鎮司法所對去年遺留的重大疑難糾紛進行了專項調處,成功率達100%。堅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長排調聯席會議制度,分析交流情況,研討複雜疑難問題。一些重大疑難糾紛和不安定因素請區法院民事庭的同志進行了解析和指導。對近期的主要矛盾糾紛進行了分析預防,從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隊伍的業務素質和實際工作水平。
二、紮實抓好人民調解工作
密切關注我區在城市化、工業化推進,利益格局深入調整和社會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矛盾,堅持預防和調處並重,認真做好人民調解工作。
(一)因時制宜,狠抓熱點問題。針對農村土地徵用、城建規劃、勞動和社會保障及節前突出的拖欠職工工資等引發的不安定因素等熱點、難點問題,制定預案,加強對重大疑難糾紛和社會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調處力度。首先是組織學習了省、市關於春節和“兩會”期間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解處工作的通知精神,並召開了全區司法所長專題會議進行研究部署,下發了《關於做好春節和“兩會”期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解處工作的通知》。同時,發揮基層各司法所人員身處一線的優勢,調動其積極性。要求各司法所組織轄區調委會進行矛盾糾紛排查。其次各鎮、街道從講政治的高度,把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當作當前維護穩定的首要工作任務,分別召開村、社群居委會、企事業單位調解主任會議,將排查調處任務落實到基層。由於措施得力,元旦、春節和“兩會”國慶期間沒有發生影響大的`事件,並且民間糾紛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去年春節和“兩會”期間排查調處的矛盾為187件)。
(二)注重隊伍建設,加強調研。年初,我區城區4個街道25個社群全部配備了專職調解幹部。慈城鎮新建了7個區域性調解組織和4個農村社群調委會。並對41個行政村調委會進行了整頓。針對我區新聘用專職人民調解員這一新情況,我們及時組織調研,並撰寫了《如何發揮專職調解員的作用》的調研文章,從五個方面闡述瞭如何加強對專職調解員的聘用、培訓、管理和監督,對今後在其他街道、鎮推廣此項工作具有指導意義。我們還組織開展了關於人民調解員經費落實地專項調研,力爭出臺一個更為合理,更為公平地報酬支付方式。另外,我們還配合區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工作。
(三)加強培訓、提高技能。今年,我局組織了5批、5個街道和25個社群調委會主任參加旁聽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審,讓調解幹部瞭解審理案件的程式和方法,正確運用法律、法規和政策,調解幹部反映較好。由於城區社群與鎮村調解幹部的文化程度、調解水平存在差距,我們分批組織了城區調解幹部和村調解幹部培訓班,在課程安排和內容深淺上作了精心準備,增強針對性,更好地提高他們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調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訓班也加強了對信訪條例的宣傳。白沙、文教、中馬、孔浦街道、慈城鎮也都舉辦了調解幹部業務培訓班。同時開展了人民調解協議書質量檢查活動,制定了評分標準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礎上,我們又組織司法所長一同進行抽查,對調解協議書說理不清、表達不充分,製作要件殘缺等問題現場指明,提高了調解幹部的業務素質,增強了調處矛盾糾紛的技能。
三、紮紮實實做好幫教安置工作
(一)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辦法》和寧波市人民政府第127號令《寧波市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實施細則》,切實做好幫教安置工作。及時印發了寧波市人民政府第127號令,向區人大彙報了2003-2004年的幫教安置工作情況。並對127號令的落實開展了調研。統一設計印刷了安置幫教談話登記本,並與區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門協調統一了臺帳。今年區、街道、鎮共落實安置幫教經費15萬,到05年10月底,全區共建有安置基地8個,今年1-11月份,我區共接收歸正人員46名,重新違法犯罪2名。目前,全區共有473名歸正人員,已落實幫教473名,安置435名,幫教率達到100%,安置率達到92%。重新犯罪5個,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預防和減少了此人員地重新違法犯罪,促進了社會的穩定。
(二)深入開展對歸正人員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數清、情況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結合矛盾糾紛和社會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節慶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開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礎上,對歸正人員採取多種形式、分類管理。今年4月份對2004年歸正人員開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對排查出的物件特別是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列為重點幫教物件,進行重點幫教。
(三)針對新情況及時調研。針對2004年,我區部分轄區歸正人員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組織撰寫了《積極探索努力做好歸正人員幫教工作》的調研文章,在總結過去的經驗的基礎上,從安置方法、幫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綜合治理四個方面論述瞭如何做好安置幫教工作,為今後的工作起到指導意義。
(四)組織形式多樣的幫教活動。一是開展走訪幫教活動。在元旦、春節期間對重點幫教物件和特困歸正人員開展走訪幫教送溫暖活動,局領導帶領基層科同志下轄區走訪了10戶特困歸正人員家庭,發給救濟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鎮也組織了相應的走訪幫教活動,共走訪107戶,發放救濟金61840元。莊橋街道撥出專項資金3000元,用於走訪幫教活動。使歸正人員切實感受到政府和社會的關心和幫助。二是開展“大牆內”幫教活動。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幫教組,赴浙江少管所,對江北籍罪犯開展幫教活動。向服刑人員傳達家鄉政府和人民的問候,同時提出了要求他們正確把握自己,積極改造,爭取早日出獄的希望。促進了服刑人員的改造,併為歸正人員安置工作提前做好準備。
明年基層工作思路
基層工作總體思路:緊緊圍繞維護社會穩定、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個中心,進一步強化和推進基層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全面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切實抓好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和社群矯正工作,積極發揮司法所的職能作用,努力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積極貢獻。工作要點: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難糾紛和社會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調處力度。堅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特別要加強國慶、“兩會”等重大節慶期間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要把徵地、拆遷、勞資糾紛等作為排查調處的重點。進一步健全預警性資訊報送網路建設,確保預警性資訊的暢通。繼續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長例會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討解決轄區內發生的一些疑難糾紛。更好地發揮司法行政機關在維護社會穩定中妥善處理和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的職能作用。
2、進一步強化和推進司法所規範化建設。依照《寧波市新一輪規範化司法所建立標準》從實際出發,進一步抓好司法所硬體和軟體建設,推進司法所的規範化建設。年內爭取司法所全部達標,1-2家達到省“示範司法所”標準。加大考核力度,從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工作機制建設、檔案規範管理建設等方面入手,對司法所實行工作目標考核。積極參與“綜治中心”建設,更好地履行各項法定職責。利用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在“綜治中心”中的獨特優勢,充分發揮其應有作用,促進司法所規範化建設。
二、人民調解工作
1、不斷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要認真貫徹中辦、國辦轉發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大力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積極發展區域性、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健全調解工作網路。指導民營企業建立人民調解組織。發揮街道、鎮調委會作用,提高涉法糾紛、群訪糾紛和群體糾紛的調解實效。
2、加強調解幹部的業務培訓。按照司法部《關於加強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的意見》的要求,組織調解主任的培訓工作。上半年局裡舉辦一期全區調委會主任業務培訓,繼續組織好調解幹部旁聽民事案件審理。各司法所組織以會代訓、以案析法、現場觀摩等方式抓好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員和調解員的法律知識水平和實際應用能力。
3、認真抓好人民調解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委員會、學習、例會、登記、考評、統計、檔案管理等各項制度。嚴格按照市局確定的書面調解協議製作範圍、內容和要求,規範製作調解協議,協議書一案一檔,按規定備案。年內對街道、鎮、村、社群調委會人民調解協議書質量進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調解工作獎勵機制,對人民調解員工作實績進行考核。
三、安置幫教工作
按照幫教社會化、就業市場化、管理資訊化的要求,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努力形成規範的工作機制,認真落實好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繼續抓好“三項”工程的落實。籌集使用好安置幫教專項經費,落實好安置優惠政策,建立安置基地。繼續開展對歸正人員的排查活動,上半年對歸正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排查。認真做好社群矯正人員管理試點工作,充分發揮社群志願者隊伍的作用,積極開展對歸正人員和矯正人員的幫教活動。狠抓安置幫教工作八項制度建設,實行對歸正人員的分類管理,紮實抓好對重點歸正人員和社群矯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努力把重新違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內幫教率達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內。認真貫徹《浙江省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辦法》、《寧波市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實施細則》,充分發揮區安置幫教工作協調小組作用,理順關係,加強銜接與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