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殘聯工作作風建設整頓工作總結範文

有關殘聯工作作風建設整頓工作總結範文

  2015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縣民政局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宗旨,圍繞保障基本民生,發揮民政託底作用,取得了較好效果,為全縣民生改善、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不斷完善城鄉救助體系,進一步提高社會救助工作水平

  (一)從制度建設入手,嚴格規範低保申請、稽核、審批程式。制定出臺了《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評議辦法》等制度,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低保審批管理的通知》,細化了具體的低保操作辦法,嚴格入戶核查、民主評議、審批等關鍵環節制度的落實。建立了長期公示制度,將享受低保人員在民政網和省廳統一發放的低保公示欄長期公示,接受群眾的監督。積極與縣編辦協調,成立了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定編6人,新錄用工作人員3名,積極開展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提高了救助的準確性和公信力。

  (二)積極開展低保複核工作。組織鎮(街、園、區)對轄區內已經享受和擬新增的低保物件嚴格按照個人申請、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的程式,進行全面複核,凡符合低保標準的全部予以納入,不符合低保標準、不按規定程式辦理的一律不予審批,有效避免了“人情保”、“關係保”和暗箱操作行為。自10月1日起,城市低保由450元/人/月提高到480元/人/月,農村低保由2900元/人/年提高到3300元/人/年,全年為5500戶近10000人發放城鄉低保金3250多萬元。

  (三)加強五保供養工作。對全縣農村五保物件進行全面核查,動員分散供養五保物件入院集中供養,指導敬老院重點接收符合條件的失能老年人和重度殘疾人。積極爭取資金368萬元,用於10處敬老院改造,改善了敬老院基礎設施條件,提升了敬老院整體面貌。聯合財政、消防等部門,開展敬老院、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全年為農村五保1466人發放五保金744.19萬元。

  (四)加強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全年為1535名醫療救助物件發放醫療救助金477.96萬元,為800名臨時救助物件發放臨時救助金155萬元,為23306戶46849名冬春需救助人員發放冬春救助資金738.92萬元,救助貧困大學生393人,發放慈善救助資金119.5萬元。

  (五)加強社會福利工作。認真落實孤兒(困境兒童)救助、城鎮“三無”人員救助、低保老年人高齡津貼、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等社會福利制度,其中組織對全縣18週歲以內的社會散居孤兒開展了免費查體活動,“六一”兒童節期間組織開展了走訪慰問困難兒童活動,為110名兒童發放慰問金1.1萬元、麵粉110袋。

  (六)加強慈善募捐和救助。年內共募集善款1042.1萬元;發放慈善資金955萬元,救助困難群眾6000多人。積極開展“農村婦女‘兩癌’救助”、“為生命續航”、“朝陽助學”、“愛心光明行”慈善救助活動,慈善的影響力越來越大,樹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二、深入落實雙擁優撫安置政策,維護全縣和諧穩定大局。

  (一)嚴格落實優撫政策。結合“金民工程”優撫資料報送,加強重點優撫物件動態管理,建立了自然減員月報制度。根據國家省、市重點優撫物件撫卹補助標準調整的檔案規定,及時下發了提標檔案,加強排程督查,保證及時足額落實到位。認真做好抗戰勝利70週年紀念章和慰問金落實發放工作,按照規定核實符合政策規定的'72人,發放一次性慰問金36萬。落實重點優撫物件的參合、參保、門診、住院補助及醫療優惠、減免等醫療保障待遇,為優撫物件落實參保續費、門診住院補助費120餘萬元。紮實做好2015年度義務兵家庭優待金、退役士兵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髮放工作,6月底前全部落實到位,共向913人發放“兩金”1763.88萬元。

  (二)積極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接收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15年春季轉業士官343名,其中自主就業326人,安置17人,13人自謀職業,自謀職業率76.47%。採取多種方式,加強對2014年冬季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開設電子商務、電工技術、電焊技術、計算機維修、烹調技術專業培訓班。舉辦退役士兵與企業、學校對接洽談會,提供招聘崗位118個,現場達成就業崗位56個,培訓意向136人,受到用人單位和退役士兵的歡迎。

  (三)紮實開展雙擁活動。春節、“八一”期間,縣領導走訪慰問了濰坊軍分割槽、裝甲八旅、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縣消防大隊等部隊官兵,送去價值20餘萬元慰問金、慰問品。結合“進千村、入萬戶、察民情、解民憂”活動,開展“關愛功臣”活動,將優撫物件列入重點走訪慰問物件。縣級領導重點走訪慰問了老復員軍人、傷殘軍人、烈軍屬等優撫物件99戶,發放慰問金9.9萬元,並對我縣7名部隊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人員、 54名榮立三等功人員和在“濰坊艦”服役赴亞丁灣巡航的2名現役軍人進行了走訪慰問。積極做好省雙擁模XX縣建立工作,先後通過了省市核查,並受到充分肯定。

  (四)積極開展涉軍維穩工作。與有關鎮街、部門通力協作,不斷完善復退軍人維穩機制,深入細緻地做好涉軍人員穩定工作,注重從源頭上化解不穩定因素,特別在紀念抗日戰爭70週年等重大活動期間,確保了全縣涉軍人員總體保持穩定。

  (五)認真做好軍休幹部管理和烈士褒揚工作。堅持定期組織學習、走訪慰問軍休幹部等制度,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娛樂活動,不斷提升軍休服務水平,認真落實軍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加強烈士陵園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對人民英雄紀念碑、陳列館等建築設施進行維修改造,充分利用清明節、烈士紀念日等重大節日,開展祭悼革命烈士活動,

  三、深入實施“1161工程”,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繼續積極組織實施“1161工程”,建XX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開展了委託經營考察、招標等各項運營準備工作。支援九山、寺頭、五井、辛寨、嵩山等鎮街新建集五保供養、社會養老於一體的老年福利服務中心。對現有10處鎮街敬老院進行改造提升,逐步轉型升級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為特殊困難老年人就近就便提供養老服務場所。建成農村幸福院60處,為農村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間照料、就餐、文化娛樂、精神慰藉等服務。建立養老服務資訊平臺,成立了縣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為居家老年人搭建1座“虛擬養老院”,使居家老年人足不出戶就能享受到專業化的養老服務。積極引導社會力量興辦老年公寓、養老院等養老機構,陽光愛德老年健康城、景福養老護理院建設進展順利,辛寨瞿家圈養老社群等一批健康養生養老專案正在洽談中。加強對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先後多次聯合縣消防縣安監部門,對全縣16家養老機構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進行了改正,有效保障了養老機構的安全運營。

  四、全力推進基層民主,不斷提升社群服務水平

  做好第十一屆村(居)委會的換屆選舉後續工作,指導新建村委會班子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規章制度,搞好村支書、村主任的集中培訓。起草並報縣委、縣政府批准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深化完善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關於加快推進城市社群建設的實施方案》。推行“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制度,指導各鎮(街、園、區)、村(居)加強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健全民主協商制度,不斷規範完善村級事務決策管理機制。每個季度都會同組織部門對各鎮(街、園、區)的農村社群建設、執行和村務公開等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情況進行通報,有力推動了各項工作的發展。開展了城市社群試點工作,對全縣7個鎮街的10個農村社群進行了服務設施改造提升。

  五、切實加強專項社會事務管理,不斷提高社會事務管理水平

  積極培育發展社會組織,依法辦理社會組織成立登記20個(社會團體8個、民辦非企業單位12個)。加強社會組織規範化管理,對167個社會組織進行年檢,年檢率和財務審計率均達到100%。積極開展社會黨組織黨建示範點建立工作,外國語學校被樹為市級黨建工作示範點。按要求開展了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已進入實質普查階段。完成-安丘、沂水-、淄川-邊界線聯檢工作,平安邊界建設進一步深入。極推進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多次組織人員參加社會工作者考試考前培訓班、志願者骨幹培訓班、社工繼續教育及督導助理培訓班、社工服務人才職業能力建設培訓班,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透過人數創新高,初級透過人數為46人,中級透過人數27人。嚴格依法辦理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辦理婚姻登記7704對(其中結婚登記6300對,離婚登記1404對),收養登記49件,登記合格率達到100%。積極構建“三級聯動”救助網路體系,積極開展社會救助和“流浪孩子回校園”等專項行動,救助流浪乞討人員41人次。做好全縣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工作。深入開展殯葬服務專項整治,進一步完善了公示制度,實現了服務內容、服務程式、服務承諾、收費標準、惠民專案、服務監督“六個公開”,開設了24小時服務熱線,提供24小時服務,對服務專案和產品明碼標價,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2016年,民政工作要以建設“現代大愛民政”為目標,積極開拓思路,推進民政工作創新,為全縣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一)以完善機制為重點,進一步強化社會救助能力建設。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完善“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平臺、相關辦理流程和臨時救助制度,積極開展“救急難”工作,確保讓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健全完善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提高醫療救助水平,重點救助物件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中,對經各種保險報銷後的個人負擔費用,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不低於70%的比例給予救助,全面實行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健全自然災害應急工作規程,加強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庫建設,切實提高災害應急響應和緊急救援能力。全面推進民生綜合保險工作開展,透過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由政府出資為全縣居民統一購買民生綜合保險,增強居民災害損失保障程度。提升敬老院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五保集中供養率。充分發揮義工和志願者等組織的作用,積極探索引導、支援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救助的新途徑,開展形式多樣的救助活動。

  (二)全面落實雙擁優撫安置政策,切實做好涉軍維穩工作。深入開展雙擁共建活動,做好“八一”、春節等節日期間的走訪慰問工作,推動軍民融合式發展,不斷提高雙擁共建水平。認真落實各項優撫安置政策,確保各項優待金、撫卹金、定補金及時足額髮放到位。堅持按照“三公開一監督”陽光安置辦法,妥善安置2015年冬季退役士兵。健全完善復退軍人維穩機制,切實落實穩控措施,全力保持涉軍人員穩定。對人民英雄事蹟陳列館進行整修改造,提升教育效果。

  (三)進一步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快養老事業發展。深入落實省市縣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編制全縣養老服務業發展專項規劃,按人均用地不少於0.2平方米的標準,分割槽分級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佈局規劃,明確建設位置、用地範圍及建設規模。加大養老機構建設力度,抓好養老機構的日常管理。積極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開展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公建民營試點。指導鎮街敬老院進一步提升改造,建成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加強城市社群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和農村幸福院建設、管理和運營,切實發揮好作用。積極培育專業居家養老服務組織,推進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

  (四)提升城鄉社群管理服務水平,進一步完善基層民主建設體系。強化社群組織建設、社群工作者隊伍建設和綜合服務設施建設,進一步規範完善社群執行體制機制。深入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推進農村社群建設的實施意見》(魯辦發〔2015〕44號)檔案精神,實施農村社群服務中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有序推進農村社群體制改革,逐步實現一社群一村(居)民委員會,建立現代社群治理機制。城市社群建設方面,在保證試點社群正規運轉的基礎上,深入落實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印發縣加快推進城市社群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臨辦發〔2015〕27號)要求,加強城市社群基礎設施建設,落實經費保障機制,配齊配強社群工作人員,健全完善社群執行管理體制。加強社群社工人才隊伍建設,培育發展志願服務組織,廣泛開展社群志願服務。指導鎮街加強村務公開、民主管理、村民自治,規範村級管理執行機制。

  (五)加強專項社會事務管理,推動社會治理體制創新。努力創新社會組織登記和管理,積極探索對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依法實行直接登記的辦法。重點培育和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群服務類社會組織,支援社會組織承接公共服務專案,推動政府購買服務。搞好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嚴格控制關鍵環節和時間節點,高效優質完成普查任務。進一步加強社工專業人才建設,完善社工評聘機制,協調在城鄉社群、公益社會組織等落實社工職稱評聘。加強公益性公墓建設,2016年6月前要完成全縣鎮(街、園、區)、村(居)公墓總體規劃,年底前規劃建設1處縣級公益性公墓,各鎮(街、園、區)都要規劃建設1處鎮級公益性公墓或多村(居、社群)合辦公墓。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規範化建設,完善殯儀館基本殯葬公共服務設施,積極倡導和開展生態安葬、綠色低碳祭掃。積極開展好“寒冬送溫暖”、“流浪孩子回校園”等社會救助活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

  (六)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提升基層民政能力。加強對民政幹部的教育、培訓和管理,繼續透過集中授課等方式對縣、鎮、村民政工作人員進行培訓,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為民服務意識。積極爭取各方面支援,為鎮村民政工作人員配備必要的設施,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著力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提高服務效能。強化服務理念,努力打造“陽光民政”品牌。分頁閱讀第1頁:鄉鎮民政局年度基層民政事務工作總結第2頁:切實加強專項社會事務管理,不斷提高社會事務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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