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局行政執法工作總結範文

審計局行政執法工作總結範文

  為進一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保證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根據市審計局轉發省審計廳、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領導上下高度重視,及時進行研究,就全域性2010年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組織形式、重點內容、實施方案等事項作了統一部署,用近1個月時間對2010年的行政執法案卷進行了評查。現將評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組織嚴密

  接到市局關於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後,我局局領導高度重視,專門研究部署此項工作,結合我局審計行政執法工作實際提出,要以全面宣傳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貫徹執行審計署六號令為契機,把2010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抓好,作為進一步規範審計機關執法行政的重要舉措;作為進一步落實依法行政執政為民的重要體現,作為檢驗一年以來全域性審計行政執法工作成績的'總結的要求。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專門成立了以局長任組長,分管業務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組,就檢查的組織形式、重點內容、實施方案等事項進行了統一安排,在1個月的時間內對全域性各業務科室2010年度的審計專案案卷進行了仔細評查。評查主要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的評查為各業務科室自查自糾,上報自查報告;第二階段為我局審計專案複核委員會重點抽查,各業務科室交叉檢查。抽查組採取聽取彙報、實地檢查、個案剖析等方法,點面結合,檢查到具體審計專案;第三階段為總結整改提高。

  二、自查自糾落到實處

  各業務科室自查自糾階段,採取了科室負責人全面把關,審計組長、審計組成員互相檢查的方法,認真對照市審計局下發的《優秀審計專案評分標準》(試行),對本科室一年來所有審計專案進行歸檔,對所有審計專案從編制審計方案、收集審計證據、編寫審計日記和審計工作底稿、出具審計報告到歸集審計檔案等全過程進行檢查。自查注重四個方面:一是審計實施方案確定的審計目標是否實現;二是事實是否清楚;三是審計證據是否充分;四是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正確;五是評價、定性、處理、處罰和移送處理是否恰當。透過各業務科室認真自查,主要存在個別審計證據取證日期和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日期不一致;個別審計事項審計證據不充分、反映事實不清楚;甚至個別審計專案存在定性不準確等問題。

  三、交叉檢查不走過場

  重點抽查,各業務科室交叉檢查階段,主要抽查了市局下達的計劃專案和部分我市自定專案。採取了審計專案複核委員會重點抽查,各業務科室負責人全面互相交叉檢查的方法,在各科室自查的基礎上,重點對各專案實施的審計程式、審計專案質量、深度等進行了檢查,並對個別專案進行了案例分析。嚴格按照審計署《審計機關審計專案質量控制辦法(試行)》規定,注重對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檢查:一是主要事實的表述是否清楚;二是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正確;三是評價、定性、處理、處罰和移送處理是否恰當;四是審計程式是否符合規定等。檢查發現主要存在部分審計專案的審計業務文書未嚴格按公文處理國家標準進行處理,業務文書未完全統一。如審計證據、審計工作底稿等字型大小均未完全統一。

  四、整改提高注重實效

  20xx年我局實施並完結的審計專案共31個,涉及處理處罰的審計專案28個,處理處罰總金額295萬元,其中收交財政資金68萬元,處以罰款11萬元,其他處理11萬元;移送有關單位處理事項1項。

  透過重點抽查和交叉檢查,一是所有審計專案均嚴格按規定按標準進行了歸檔。二是涉及處理處罰的審計事項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要求,即主體合法,違法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法規準確,行政處罰決定適當,審計行政處罰程式合規。三是所有涉及審計處罰的審計專案無一出現錯審及行政複議。四是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的執行率達100%;審計收繳、罰款均在規定時間內繳入國庫,入庫率100%。

  透過評查,我局在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基礎上,今後將全面統一審計業務文書執行國家公文處理標準,全面貫徹執行審計署六號令,嚴格按照審計署《審計機關審計專案質量控制辦法(試行)》規定,強化審計專案質量控制,進一步提高審計專案質量和強化審計監督工作。

  這次案卷評查,評出我局2010年度優秀審計專案案卷個。透過評查,進一步加強了依法行政、執政為民的觀念,更加規範了審計人員執法行為,進一步提高了審計機關審計執法水平和審計工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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