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任法官的個人實習總結範文

初任法官的個人實習總結範文

  法學專業學生的實習工作已經結束,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初任法官的個人實習總結範文,歡迎閱讀參考~

  成為一名**市基層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是全國法學院許多學生的嚮往。但是,對於擔任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初任法官必須經過哪些步驟,瞭解的人恐怕很少。本文大致勾勒一下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初任法官路線圖,以供有志者對自己的法律人生作一個規劃。

  一、透過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並取得學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九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法官學歷條件是本科以上,且不限於法律專業。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作為全國最具有吸引力的基層人民法院,對於擬作為法官候選人的新錄用公務員,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了更高的學歷要求,即要求具備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因此,對於大學本科生來說,要想成為一名上海法官,首先應當透過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並完成學業,取得碩士研究生學位。

  二、透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對於新錄用公務員,還提出了透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要求。因此,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在讀三年期間,應當爭取以360分以上的成績透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才能具備從事法律職業的資格和報考上海基層人民法院的條件。

  三、透過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政法類公務員考試,並體檢、考核合格

  上海市公務員考試採用“2+x”的考試模式:“2”即2門公共科目綜合考試《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x”為1門崗位專業考試,報考法院的必須參加政法類專業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者,參加統一組織的網上職位報名,並接受招錄單位的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人員可進入招錄單位的面試。經面試合格的人員由招錄單位統一組織到指定的上海市二級甲等以上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就可以被錄用。在各門考試中,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政法類公務員考試難度最大,最具有決定意義。因為錄用名額有限,而考生不受地域範圍限制。

  四、到基層單位或崗位實習鍛鍊一年

  新錄用人員除已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或已在街道、鄉鎮和基層、執法一線崗位上工作的,應當在規定的試用期到基層單位或崗位實習鍛鍊一年。XX年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新錄用人員均到街道、鄉鎮等鍛鍊一年。由於基層人民法院也可以理解為基層、執法一線崗位,且工作非常繁忙,到街道、鄉鎮等鍛鍊一年的收穫並不比直接到基層人民法院工作鍛鍊價值更大,因此,基層人民法院新錄用人員有可能壓縮到其他單位鍛鍊的時間,或者直接到基層人民法院工作。

  五、在試用期內透過培訓測試

  在試用期內,新錄用人員必須先參加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國家公務員的初任培訓,為期約兩週;再參加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組織的初任書記員培訓,為期約三週。初任培訓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公務員初任培訓在新錄用人員上崗前進行,培訓期滿後,經考試考核合格者,發給公務員培訓證書,作為上崗前及試用期考核、定級的依據之一。新錄用公務員不參加初任培訓或初任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任職定級。在試用期內,新錄用人員還必須透過專門語言類的專門考試:職業英語必須四級以上(或博思英語三級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二級乙等以上。

  六、試用期滿被任命為書記員,定級副科或正科

  試用期一年表現合格的,被任命為書記員。今後可能被任命為法官助理,但工作職責與書記員並無實質差異,只是可能會將庭審記錄等工作分離由專門的速錄員擔任。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定級副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定級正科。在職取得碩士或者博士學歷或學位的,並不當然定級副科或正科。

  七、定級後從事一年以上的書記員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九條第六項規定,獲得碩士以上學位的,從事法律工作滿1年以上的,具備擔任法官的條件。由於有的法院不將試用期計入從事法律工作年限中,碩士研究生定級後再從事一年以上的書記員工作,才有晉升助理審判員的機會。由於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政治部對初任法官實行總額控制,而各基層人民法院仍有一部分透過司法考試的本科學歷的資深錄用制書記員,因此碩士研究生晉升助理審判員的年限大致在定級後一年到三年。但是,由於上海法院從XX年起開始招收聘任制書記員,實行書記員隊伍專門化,因此,儘管法官員額有限,可是在法院內錄用制書記員有限,今後碩士研究生在定級一年後晉升助理審判員仍然是有保障的。

  八、被推選作為初任法官候選人

  各個法院每年可以晉升一批初任法官。首先由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政治部根據行政編制和法官員額等情況,決定各個法院可以晉升初任法官的名額。然後由各個法院黨組討論決定擬任初任法官的人選,並上報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政治部稽核。稽核透過的人選,可以參加預備法官培訓。

  九、參加為期一年的預備法官培訓

  從XX年起,書記員擔任初任法官,必須經過為期一年的預備法官培訓。預備法官培訓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集中培訓階段,集中在法官培訓基地進行法官職業素養與審判技能培訓,時間為1個半月,課程設定為法官職業素養、審判基本技能和相關知識三個部分。教學方法為授課、案例分析、小組討論、觀摩和模擬庭審、裁判文書製作。對模擬庭審的案例或教學案例,每個學員都要獨立製作裁判文書,交指導教師閱卷後講評。第二階級是分散實習階段,時間為9個半月,提任後擬從事的審判專業4個半月,由學員任選或指定其中一項其他審判專業3個月,立案、信訪2個月。家居遠郊的學員回原單位實習,家住市區的學員統一安排到實習點實習,實習點設立在受聘擔任帶教法官所在的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每個帶教法官指導學員一般不超過2名。實習按實習大綱要求進行。每一專業實習結束後,帶教法官要對實習學員的能力和表現進行鑑定,評定實習成績。第三階段是總結考試階段。學員集中在法官培訓基地進行總結、提高和考試,時間為1個月。總結要形成書面材料,進行交流。學員還要結合實習撰寫一篇案例,3-5千字,以法律適用為主。提高是對司法理念和所學知識進行梳理、歸納,對審判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法學理論的前沿問題進行研討,力求使感性認識逐步向理性認識昇華。考試由上海高院政治部和國家法官學院上海分院共同組織,主要以裁判文書製作中的論證說理部分進行考試,檢驗學員運用法學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察學員對法官素養和審判技能的掌握程度。透過考試後,學員取得預備法官培訓合格證書。

  十、被正式任命為助理審判員

  預備法官培訓結束,取得合格證書的學員,完成了法院系統內的“兩考一培訓”,具備了擔任助理審判員的資格。由各個法院黨組分別討論決定,由法院院長任命為助理審判員,就正式成為了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可以開始從事審判工作。以後如何成長為一名優秀法官,那將是另一個需要探討的課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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