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的和諧性原則

家庭教育的和諧性原則

  家庭教育,是大教育的組成部分之一,是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的基礎。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家庭教育的和諧性原則,希望有所幫助!

  “和”,有相應、協調之意,“諧”,就是配合得當。“和諧”,就家庭教育而言,就是透過教育使孩子在道德品質、知識能力、身心健康等方面及每一方面的各個要素的發展相互協調,影響孩子發展的各種因素之間要配合得當。

  和諧性原則是指家庭教育要妥善處理德育與智育、體育、美育,生理與心理、教育者與受教育者以及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等關係,使其相互協調、配合得當,有效促進孩子各方面的潛能得到充分的發揮,各方面素質得到和諧的發展。

  在家庭教育實踐中,要貫徹落實好這一原則應當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既要重視孩子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孩子品德的形成。

  “才者德之資也,德者才之帥也”。智育和德育猶如一輛腳踏車的兩個車輪,缺一不可。在一定意義上說,智育抓不好,就會出次品;體育抓不好,就會出殘品;美育抓不好,就會出低檔品;而德育抓不好,就會出危險品!因此,我們必須摒棄“重智育,輕德育”的錯誤觀念和做法,既要重視孩子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孩子良好品德和行為習慣的培養。充分發揮德育在人的發展中的導向、動力、保證作用,促進孩子的全面發展。

  第二、既要關心孩子的身體健康,又要關心孩子的心理健康。

  健康是指身體健康、心理健康和具有良好的社會適應能力。當前很多家長對孩子身體健康的關懷程度可以說是無微不至,既怕孩子體弱,又怕孩子生病。而很多家長對孩子的心理健康問題或視而不見或束手無策。隨著孩子生理、心理的發育和發展、社會閱歷的擴充套件及思維方式的變化,特別是面對社會競爭的壓力,他們在學習、生活、人際交往、升學就業和自我意識等方面,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心理困惑或問題。如,有的孩子因缺乏自我控制、自我調節能力,不能正確解決心理矛盾而走向極端,甚至出走、自殘、自殺。因此,我們既要關心孩子的身體健康,也要關心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引導孩子正確地認識自己,悅納自己,控制自己,完善自己。

  第三、既要重視孩子的智力因素,又要重視孩子的非智力因素。

  “智力水平相當的孩子,誰的非智力因素強,誰就有成才的優勢”,“成才=良好的智力因素+良好的非智力因素”,“道德是智力的方向,意志是智力的後盾,非智力因素是成才的關鍵”。因此,我們必須摒棄只注重觀察力、記憶力、思維力、想象力和注意力等智力因素培養,忽視動機、興趣、情感、意志、性格等非智力因素培養的錯誤做法。在重視智力因素培養的同時,更要重視孩子的學習目的、學習態度、學習習慣、學習興趣等非智力因素的培養,變“苦學”、“學苦”為“樂學”、“學樂”。

  第四、既要關心孩子的物質生活,又要關心孩子的精神生活。

  美國行為科學家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認為,人的需要由低到高可以分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實現需要五個層次。這裡既有物質方面的需要,又包含了精神方面的需要。而多數家長對孩子物質需要的關注程度遠遠高於對孩子精神需要的關注,甚至不顧孩子的精神需要,致使家長和孩子沒有共同語言,無法進行心靈上的溝通。因此,我們在關心孩子物質生活的同時,更要關心孩子的精神生活。還孩子一些自由,滿足其娛樂、交流、得到尊重等精神需要。

  第五、既要關心孩子的飲食起居,又要注重孩子生活能力的培養。

  我國古代大儒孟子有段名言:“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意思是說,要想讓一個人挑起重擔,必須讓他的身心和意志受到磨練,讓他的筋骨受些勞累,讓他的腸胃受些飢餓,讓他的身體空虛睏乏,讓他做的事不能輕易達到目的,這是為了激勵他的意志,磨練他的耐性,增強他的各種能力。古人尚且如此,生活在充滿競爭時代的我們,更應當注重孩子生活能力的培養,使其從小養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習慣,進而不斷增強對自己、對家庭、對集體、對社會的`責任感。只有這樣,才能適應未來社會發展的需要。

  第六、既要孩子得到全面發展,又要注意因材施教。

  全面發展不等於“統一規格”,也不等於“平均發展”。而是指在家庭教育中,要使孩子的道德品質、知識能力、身心健康等方面,在可能的範圍內得到最大限度的、和諧的發展。當前,由於很多家長在孩子教育問題上存在比較嚴重的“圓夢心理”(自己年輕時的夢想,希望在孩子身上得到實現)和“攀比心理”(別人的孩子做到的,自己的孩子一定要做到),採取“拔苗助長”式的教育方式,致使孩子的學習壓力和心理壓力不斷增強。長此下去,很可能誘發孩子厭學、抑鬱、焦慮、暴躁等不健康的心理和非理性行為的產生。因此,我們既要孩子得到全面發展,又要注意因材施教。大可不必“讓魚兒學飛翔,讓鳥兒學游泳”。

  第七、要注意影響孩子諸因素間的相互配合、和諧統一。

  孩子的成長過程,是受多種因素共同影響、綜合作用的結果。既有教育者的因素,也有受教育者的原因;既有家庭教育的因素,也有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因素。家長的責任和教育能力、教育藝術就在於使這些因素相互協調、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促進孩子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因此,家長在實施家庭教育的過程中,應主動了解孩子各方面的變化和心理需求,提高教育的針對性;主動接受學校教育的指導,提高教育的科學性;主動配合社會教育,提高家庭教育的實踐性。只有這樣,才能有效促進影響孩子諸因素的相互配合、和諧統一,最大限度的發揮教育的整體作用,收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