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精選5篇)
幼兒園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精選5篇)
在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1
為了規範幼兒外出活動的組織與管理,確保幼兒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兒園各部門、教師組織幼兒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履行安全審批手續,逐級報分管領導、園長室審批;組織幼兒集體外出活動,活動組織者要提前制訂活動方案,並提出書面申請,要寫清活動內容、時間、地點、人員、經費、車輛、安全措施和安全負責人等,審批人必須明確簽署意見並簽名,同時上報教育局相關科室審批、備查。
二、組織幼兒外出參加活動要本著自願的原則,以《告家長書》的形式通知家長,告知家長活動的時間、地點、意義、目的和收費專案等,並請家長填寫好回執送交學校。
三、活動組織者對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防食物中毒,防幼兒走失,防擁堵踩踏等。
四、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要求車況良好,具有客運證照、駕駛證和行駛證,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學校與車方簽定租用書面合同、保險事宜等。
五、學校聯絡旅行社外出參加活動,要選擇具有資質和信譽良好的旅行社出行。要與旅行社簽定書面合同,動員幼兒自願參加保險,對旅行社使用的車輛和安排的線路要認真檢查,確保安全後方可出行。
六、外出活動要由校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要負責活動的組織、安全、後勤服務等工作,職責明確,責任到人,並對帶班教師和相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宣告活動紀律和有關安全防範規定,落實安全責任人。
七、出發前活動組織者和帶班教師要提前對幼兒加強安全教育,明確活動安排,對活動中的相關注意事項和準備工作進行指導教育,並做好人員的清點、上報工作。
八、全體參與活動的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幼兒的安全負責,密切關注幼兒情況,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組織幼兒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幼兒不要爭先恐後,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等;到達目的地後要認真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教育幼兒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帶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九、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帶班教師清點人數上報,並組織幼兒有秩序上車,跟車回園,待幼兒全部到班或離校後方可離開。
十、活動結束後,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情況進行小結,並在規定時間向上級部門彙報活動情況,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十一、未經安全審批而組織幼兒外出參加集體活動,或雖經審批但因未能遵守本制度或未落實安全措施而發生的安全事故,將嚴肅追究活動組織者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幼兒園以前制定的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幼兒園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2
外出和大型活動制度是學校、幼兒園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舉行全校性的集會以及組織師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活動時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兒園舉行全園性的集會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集會,嚴禁一味地強調集會速度,避免學生在集會過程中發生擠壓和衝撞。
二、幼兒園舉行大型活動必須進行備案和申報制度。幼兒園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性教育教學活動所需要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實行備案制度,活動報告連同安全預案報鎮中心校備案;幼兒園以班級、年級或全校為單位組織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遊、參觀、野炊等)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報鎮中心校,批准後方可組織實施。
三、經批准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正式營運資質,必須同承運的有關部門或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
四、大型集會活動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裝置、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
五、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單位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六、嚴禁組織幼兒園參加各種商業性活動。
幼兒園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3
幼兒園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大型活動”指幼兒園組織的全園性的幼兒參加的集會、講座、參觀、遊覽;園間的交流、聯誼、比賽或參加人數較多以及涉及幼兒園教學、生活秩序的活動。
1、活動前,活動的組織者或主辦者,需將活動的內容、形式、時間、地點、參加人員人數報主管領導審查批准。組織者要做好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2、活動前,必須園部透過專項會議,明確各個部門的'崗位職責。
3、活動前,開展全園性的專項安全教育,並在班級中由班主任老師進行全班性的安全教育。
4、活動前,對活動所用環境做好嚴密的安全檢查。
5、活動前,設計好一些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的方案。
6、活動時,幼兒園各個部門都要真正落實安全責任制,責任到人。
7、活動時,老師必須對自己所帶幼兒進行安全管理方面的指導、檢查和督促。加強文明禮儀教育。
8、如果在大型集體活動中出現事故,嚴格按照《幼兒園傷害事故處理》處理。
9、活動的直接組織者需按要求覆行職責,如活動中出現問題,根據學校有關責任追究制度,追究其責任。如果造成事故,後果比較嚴重的將依法行事。
10、活動完畢後,要整理乾淨場地。
幼兒園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4
為有效保障大型活動中全體師生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等有關丈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一、幼兒園組織幼兒進行大型活動,必須事前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組織進行。
二、嚴禁允許和放任幼兒自行組織集體活動,嚴禁擅自組織幼兒參加各種慶典、迎送等禮儀活動。
三、校外集體活動必須在幼兒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方可實施。不得組織幼兒參加抗洪、救火等有危險的救災活動。
四、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指定校級領導親自帶隊,配備足夠的教師,並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
五、集體活動前要對幼兒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中要嚴密組織,明確要求,防止幼兒擅自活動而造成事故。
六、組織幼兒參加課外實踐活動、參觀、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等校外集體活動,班主任和配班老師要在事前、事中做好針對性地安全教育。幼兒要在專人帶領下,在指定的範圍內活動,不得進入危險區域,不得動用危險物品。
七、幼兒園組織幼兒在室內或有圍牆的場館內舉行大型集體活動時,負責安全的領導事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徹底、細緻地安全檢查,活動期間要有專人負責看管大門,保障出入暢通。活動場所的電器等涉及安全的設施要有專人管理,保證正常運轉。
八、活動期間若發生安全隱患,幼兒園領導和所有參如活動的教師要在立即處理安全隱患的同時及時組織幼兒有序疏散,防止因混亂和擁擠造成幼兒傷亡。
九、組織師生外出舉行活動需要乘車者,所租用車輛必須是經交通部門巳進行嚴格檢測後認定合格的專門客運車輛;駕駛員必須是持有正式駕駛執照的該車輛的駕駛員。
十、租車外出前,負責活動的幼兒園領導必須與承運單位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切實落實交通安全措施。執行途中車輛不得超員和超速行駛。
十一、幼兒園要定期組織幼兒學習《交通規則》,邀請交警部門講解交通規則和採取多種有效措施,教育幼兒在集體活動中遵守交通規則。
十二、幼兒園值班老師和安全小組負責人,要注意收聽收看當地氣象等部門釋出的天氣預報和其他預報,得到可能導致校外集體活動安全事故發生的預報,諸如颱風、暴雨、大風等災害性天氣預報和洪水、火災、地震警報,應立即報告幼兒園負責人,採取果斷防範措施。
幼兒園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教育教學的安全和穩定,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省、市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指的大型集體活動包括:
1、在園內舉辦的大型活動(升旗儀式、廣播操、集會、文藝演出等);
2、在園外舉辦的大型活動(運動會、文藝演出、看電影等);
3、幼兒園組織的參觀活動等活動。
二、大型集體活動的組織實施,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舉辦者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三、園內大型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
1、必須有活動方案和應急預案,活動有記錄、有總結。
2、要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活動的紀律和安全。
3、幼兒集合、解散時,上下樓梯不要擁擠,不催促,有序進出會場,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4、以班級為單位,按指定位置站隊或就座,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跑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1、各班教師在組織幼兒進行大型戶外活動時一定要跟孩子講好相關的注意事項,在活動中時刻關注幼兒的一舉一動,發現有危險跡象立即制止,把危險儘量消滅在萌芽之中。
2、在帶領幼兒進行大型戶外活動時一定要有相應的保護措施,如在運動會中,不要設定危險係數高的運動專案,各項運動要確保幼兒的安全。
3、如果幼兒在大型活動中受傷,輕傷立即請校醫包紮,傷勢稍重的立即送往醫院處置,不能延誤。
4、幼兒園領導要時刻關注大型活動進展情況,時刻提醒教師注意安全,以確保大型活動在無任何人員受傷的情況下有序地進行。
5、大型活動結束時一定要帶領幼兒有順序地回到班級,保證幼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