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預防校園欺凌制度範本

幼兒園預防校園欺凌制度

  幼兒園預防校園欺凌制度範本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預防校園欺凌制度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預防校園欺凌制度1

  一、幼兒園

  1、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2、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公佈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並明確負責人;

  3、對於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的事件,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加強監督;

  4、出現校園暴力,園長需及時與涉及到的幼兒家長進行溝通,保證家園溝通透明。

  5、對幼兒進行防欺凌教育。

  二、家長

  1、選擇性地給孩子講一些校園暴力傷害的案例,讓這些事件對孩子有一個警醒的作用。

  2、平時可以讓孩子進行一些跆拳道、散打之類的訓練強身健體,尤其女生。

  3、家長平時要多和老師聯絡多溝通,及時瞭解孩子在幼兒園的情況;

  4、給足孩子安全感和信任感,讓孩子在發生事情後能第一時間告知;

  5、關注孩子從幼兒園回家的日常表現,例如身體是否有傷痕、孩子是否表現出不想去幼兒園或怕上幼兒園的情緒。

  6、給孩子的穿戴和學習用品儘量低調,不要過於招搖。

  7、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去挑逗較霸道和強悍的同伴;在幼兒園不主動與小朋友發生衝突,一旦發生及時找老師解決。

  8、教育孩子,如果他在某些方面與別人不一樣,這也沒有什麼關係。儘早地讓孩子明白這一點,孩子會形成堅實的自我價值感,會認同自己,感到自己也同樣值得尊重。

  9、為防止孩子的物品在幼兒園丟失或被侵犯者偷去,可以在孩子的物品上貼上姓名。這樣有利於證明這些物品都是屬於自己孩子的,起到防止侵犯的作用。

  10、 欺凌事情發生後,父母有必要保持冷靜,並把發生的`情況告訴孩子的老師、園長。嚴重的暴力行為應以法律方式來維護自身權益。

  三、幼兒

  1、 不挑逗較霸道和強悍的同伴;在幼兒園不主動與小朋友發生衝突,一旦發生及時找老師解決。

  2、 如果遇到校園欺凌,首先可以大聲警告對方,這樣做的目的一是大聲告訴周圍的老師、小朋友關注欺凌者的行為,二是洪亮的聲音可以起一個震攝作用。如果對方還是繼續欺凌行為的話,應適當自衛,而不是忍受捱打。

  3、當在公共場合受到欺凌時,應大聲向路人呼救,儘可能拖延時間,爭取得到周圍人的幫助。

  幼兒園預防校園欺凌制度2

  為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人身及財產安全,預防校園出現欺凌現象,建設平安和諧校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特制定預防校園欺凌工作制度。

  一、加強預防,防患與未然

  1.利用教職工會議、班主任會議、校行政會議等加強宣傳教育,明確全體教職員工的全員育人職責和要求,對履職不利造成不良後果的追究責任。

  2.班主任利用晨會、班會活動課對學生進行防欺凌教育,提高學生的警惕性。

  3.德育幹部定期組織教師進行排查,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4.學校德育主管和輔導員加強課間巡視,對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5.加強校園值班和校園巡查工作,重要時間(早上上學、中午午休、放學後至5:30)、重要場所(前後操場、學生廁所、教學樓樓道)的巡邏和檢視,並做好相關記錄。

  6.安保人員認真檢視校園監控影片,發現欺凌事件,及時上報德育處、安全主管、行政值班人員。

  7.班主任加強家校溝通和聯絡,發現苗頭問題及時提醒,並共同教育。

  8.向學生公佈學校“校園欺凌”救助電話。

  9.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發現校園欺凌的苗頭或存在的問題,並及時跟進解決,防止事態惡化。

  二、及時處理,教育懲戒

  對已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德育處及時調查處置,根據學籍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學校或受欺凌學生及其監護人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精選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校園欺凌應急預案(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1

  為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加強法制教育,建設平安和諧校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根據上級檔案和通知精神,經學校究,決定製定我校《防治“校園欺凌”工作方案》,落實有效措施,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整治,從而切實維護文明和諧的校園秩序,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人身及財產安全。

  一、成立防範校園欺凌工作領導組。

  組長:張慶榮

  副組長:王蕾、楊恆、曹華

  成員:趙雲秋、潘若川、王超、吳永敢、劉翠鳳

  二、透過各種形式開展專題教育

  1、國旗下講話,向學生宣講什麼是校園欺凌、校園欺凌的危害,並告知學生如何預防方法及發生校園欺凌的緊急應對。

  2、主題班會,透過主題班會深入開展討論、分析“面對校園欺凌,我們該怎麼辦?

  3、透過校園宣傳欄等平臺加強宣傳和教育。

  4、透過“家校溝通平臺”加強宣傳教育和家校聯絡。

  5、專題講座,邀請漁山派出所所長(學校的法制副校長)來校開展專題講座,進行宣傳教育,讓學生了解校園欺凌的危害及後果。

  6、召開教職工會議,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三、完善相關規章制度。

  1、及時制定《實施方案》,指導預防校園欺凌的宣傳教育和校園欺凌應急處理。

  2、明確相關部門、相關人員“校園欺凌”處置的職責。

  3、召開專題會議,學習《網格化管理方案》,明確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做到“誰當班誰負責”、“誰首接誰負責”,杜絕相互推諉、不聞不問、甚至聽之任之的現象。做好應急處置和彙報。如情況緊急,可直接向校長彙報,在值周領導或校長指導下進行應急處置或報警;如情況失控,緊急啟動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第一時間進行隔離、疏散,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如發生人員傷害,視情況可先報120並組織緊急救護,後彙報。

  四、加強預防,防患與未然。

  1、加強值班和校園巡查工作,重要時間(上放學)、重要場所(操場、教學樓)的巡邏和檢視,並做好相關記錄。

  2、督促學校值周人員加強校園巡視,加強對教師的培訓考核,將巡視的頻率和發現、制止突發問題納入考核和獎懲。

  3、維護好學校監控系統,從技術上提高防範、發現、制止校園欺凌事件的能力。

  4、對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上報學校防範校園欺凌領導組。

  5、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強家校溝通和聯絡,發現苗頭問題及時提醒,並共同教育。

  6、利用教職工會議、班主任會議、校會等加強宣傳教育,明確全體教職員工的全員育人職責和要求。

  7、各班結合實際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發現校園欺凌的苗頭或存在的問題,並及時跟進解決,防止事態惡化。

  五、及時處理,教育懲戒。

  對已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學校要及時調查處置,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學校或受欺凌學生及其監護人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2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市、縣教育局相關檔案精神,進一步做好校園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本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執行《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切實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進一步增強廣大師生人身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的長效機制,徹底消除各類誘發校園欺凌事件的安全隱患,使校園安全工作逐步走上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努力構建安全、和諧校園,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不受傷害。

  二、主要目標

  1、防範校園欺凌事件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健全,責任明確,制度完善,學校領導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

  2、防範校園欺凌事件安全知識教育普及率達到100%,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明顯提高。

  3、防範校園欺凌事件安全隱患及時得到整改,整改率達到100%。

  4、不發生重大校園欺凌事件責任事故。

  三、成立領導管理機構,明確工作職責

  1、校園欺凌事件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楊昌龍組員:全體教師

  組長全面負責校園欺凌事件防控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定校園欺凌事件防控工作辦法,並對相關人員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2、應變保護員負責在公安部門介入之前與侵犯勢力的周旋,緊急時的正當防衛等。

  3、人員救護員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

  4、疏散引導員負責疏散引導學生到安全場所。

  5、通訊聯絡及溝通協調員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彙報工作和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

  四、預警預防

  1、可能引發校園欺凌事件的原因分析及預防

  ⑴原因分析:由於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而鋌而走險、因嚴重利益衝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學生之間的矛盾等情形是引發學校欺凌、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⑵預防措施:

  ①依據上述原因制定《校園欺凌暴力事件預防與處理應急預案》;②各年級、班級要加強對師生進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組織師生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③心理諮詢(衛生保健)室要結合學校班級實際,開展學生、老師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工作;

  ④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牢記校園欺凌報警電話,發現可疑人員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園應及時報告或報警;

  ⑤經常性地與派出所、聯防隊溝通聯絡,及時掌握校園周邊地區存在的不穩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時採取有效對策。

  2、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理程式及措施⑴發現校園欺凌者的應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師發現欺凌者正要對學生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並與之周旋,然後巧妙派人報告安全領導小組長;

  ②如果是學生髮現了欺凌者正對其他學生施暴,此學生應立即報告與他最近的教師,然後再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⑵校園欺凌事件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措施:防控領導小組組長接到校園欺凌事件通知後,迅速趕赴現場,同時撥打“110”(情況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況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現場阻止),與此同時,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師趕赴現場,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值周員及相關人員前往現場。

  ⑶各應急組現場應急措施:

  ①應變保護員:接到發生校園暴力訊息後,應立即組織本組人員(不必等到人員來齊後)前往現場防止暴力,本著保護學生安全的原則,力求不受任何傷害,但當歹徒強行施暴時,本組人員可實行正當防衛;

  ②疏散引導員: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當防護組(員)與欺凌者周旋時,本組人員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掩護與欺凌者相近,易受傷害的學生撤離,並實施保護行為,防止欺凌者對更多學生造成傷害;

  ③通訊聯絡員: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後,迅速趕赴現場,負責摸清情況,同時向“110”和上級報告,傳達事故情況,保證通訊暢通;

  ④現場救護員:接到事故發生的訊息後,在組長帶領下,立即攜帶藥品到事發現場瞭解傷員情況,對輕傷員進行簡單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撥打“120”緊急救護,送往醫院治療。⑷事故調查,善後處理:

  ①學校應急員在“110”的協助下,應立即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傷員進行救護,並安撫家長情緒;

  ②學校應急員負責協助“110”調查事故發生經過;

  ⑸紀律處分:凡學校教師,必須積極參加與校園欺凌事件的防護,對學校出現的欺凌事件進行及時處置,對欺凌事件反應遲緩,故意推脫,懈怠而導致校園安全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學校將對該教師嚴肅處理。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學校欺凌暴力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校內一旦出現非法侵害現象,在場教職工應盡力予以制止並及時通知學校領導。無力制止的,可調集力量,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

  2、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各工作員按照職責開展工作,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應變保護組的人員要在公安部門趕到之前,盡力與歹徒周旋,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對學生進行疏散。若有需要,則透過校園廣播,發出緊急集合訊號。各班班主任、任課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員傷亡,人員救護組要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就近送往醫院搶救,並通知家長或家屬。

  4、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及時向師生及家長通報事件經過,穩定情緒。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和善後處理。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3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於加強校園欺凌工作的若干措施》市教育局等11個部門《濟寧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區教體局等10部門《關於印發濟寧市任城區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精神和《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認真貫徹落實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深入開展“反校園欺凌”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識,充分認識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活動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對校園欺凌危害的認識,進一步提高廣大師生“反校園欺凌”意識,構建平安友善,和諧穩定的校園環境。

  二、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機構、職責

  (一)領導小組:

  組長:張慶榮

  成員:王蕾、楊恆、曹華、吳永敢、趙雲秋、潘若川、李延勤、王超

  (二)主要職責:

  負責制定預防措施,防止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指揮和組織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重大決策,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全面加強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專題培訓,提高教職工有效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知識,增強監護責任意識,提高防治能力。

  3、嚴格執行門衛登記管理制度,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4、學校安裝好室內外監控錄影裝置,及時掌握和儲存校內外動態。

  5、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6、成立值勤教師工作隊伍,加強校園值班巡邏,落實值勤領導、值勤教師管理責任制,做到各盡其責,協調合力。

  四、處理程式

  (一)接警與通知

  事件發生後,在場知情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件情況向班主任或值勤領導報告。班主任和值勤領導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控制事態和相關人員並立即將所發生的事件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件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在基本掌握事件情況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二)處置與救助

  欺凌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指揮協調。對現場情況採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在場人員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處置,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保護現場,儲存物證,並根據事件性質向公安機關報案。

  (三)保護與維穩

  對事件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維持秩序,疏散師生,監控案情,關注事態發展,作好安撫處理工作,穩定師生情緒,統一口徑,將影響減到最小。

  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件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報告與通報

  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後,學校必須及時、準確、全面地瞭解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概況、以及處理進度,並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件發生的原因,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視情況通知受傷者和責任人的家長或家屬。

  事件情況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訊息。未經同意,任何個人不得接受隨意傳播小道訊息,以免失實。

  (五)事件調查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件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總結經驗教訓,查詢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六)善後處理

  1、做好受傷學生和受驚嚇學生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受傷害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做好受傷害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對相關責任人要通知家長到校配合處置工作,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2、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的善後撫卹及處理工作,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如屬於責任事故,追究責任,並進行相應處罰,對受傷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七)責任追究

  1、根據事實,分清責任,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責任人追究民事責任。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事件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調查處理。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處理工作的、釋出假訊息的、不服從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4

  為認真貫徹《xxx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攀府教督辦〔20XX〕19號)精神和《攀枝花市建築工程學校20XX年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預案工作機構、職責

  (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吳建偉

  副組長:周海濤

  (二)防止欺凌事件應急工作組:

  組長:周海濤

  副組長:周廣平

  成員:周均、張福林、高國峰、高加才、楊業君

  職責:

  1、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制止。

  2、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當班校級領導),負責應急救護隊伍和物資的調動。

  3、向公安、教育體育局等部門彙報,聯絡就近醫院及時救治受傷人員,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向相關部門彙報事件處置情況,校內進行總結、分析。

  (三)現場維護組:

  組長:周廣平

  成員:高國峰、高加才、楊業君

  職責:發現欺凌事件後,組長及時帶領組員趕撲現場,對欺凌者行為進行強制制止或報警,必要時可進行正當防衛。

  (四)疏散引導組:

  組長:周均

  成員:李大波、魯力、李晶、趙志遠

  職責:發現欺凌事件後,組長按總指揮安排帶領組員趕撲現場,及時疏散相關人員(如圍觀者),防止事態擴大,確保被欺凌者及相關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

  (五)通訊聯絡組:

  組長:張福林

  成員:羅文富、羅海奎

  職責:發現欺凌事件後,組長按總指揮安排帶領組員趕撲現場,瞭解情況,及時向教育體育局和公安等部門彙報情況,如事件較嚴重還要協調相關部門參與救援工作,確保通訊聯絡暢通。

  (六)現場救護組:

  組長:莫仙

  成員:張等峰、關瑛、陳衛平

  職責:發現欺凌事件後,組長按總指揮安排帶領組員趕撲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如有重傷人員及時聯絡“120”或協助送往接近醫院治療。

  防止校園欺凌事件報告、處理措施

  1、發現欺凌事件時,學校師生應及時制止或勸阻。如無能力制止,應及時撥打校內舉報電話。或通知到班主任。接到訊息後保衛科、學生科相關人員應及時向防止欺凌事件應急工作組領導彙報並及時按照相關職責趕撲現場處理。

  2、發生欺凌事件時,受欺凌學生應根據現場情況緊急呼救,引起周邊人員注意,儘量拖延時間或減小受傷害。

  3、教師面對欺凌暴力者,如無能力制止,應巧妙周旋,在保證學生安全的情況下,暗自派其他學生通知就近的老師來協助制止或通報相關部門。

  4、各組在接到通知後應及時趕撲現場按工作職責開展工作。

  5、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

  (1)情節輕緩的,由當事人雙方家長協商處理。

  (2)學校應急組在110的協助下,應立即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傷員進行救護,並安穩家長情緒等。

  (3)學校應急組負責協助110調查事故發生經過。

  (4)如屬於責任事故,追究責任,交由相關部門進行相應處罰。

  6、紀律處分。

  凡學校教師,必須積極參加與校園欺凌事件的防護,對學校出現的欺凌事件進行及時處置,對欺凌事件反應遲緩,故意推脫,懈怠而導致校園安全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學校將對該教師嚴肅處理。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5

  為有效防範校園內發生欺凌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及時處置侵害師生安全的事件,維護學校的穩定,按照教育局關於學校突發事件“沉著應付、措施果斷、快速反應、高效處置”的總體要求,在認真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和綜合整治等工作的基礎上,為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樹立“責任重於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時,敲警鐘,以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措施果斷,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二、組織管理

  學校校長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切實加強領導,成立校園防暴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學校防欺凌事件處置工作,一旦發生欺凌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處置領導小組快速有效開展工作。

  防欺凌事件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XX

  工作職責:

  組長: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負總責。審訂《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預案》,對此次治理活動督查並評定實施情況。

  副組長: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進行評審,治理過程督促班主任、安保員、宣傳員宣傳教育到位,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並召開以預防校園欺凌為主題的知識講座。

  成員:服從領導,各司其職。總務主任備好“三防”等相應防範器械;安保員做好門衛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園巡查監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對學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傳工作,為學生保駕護航。

  三、引發校園欺凌事件原因

  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透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事件或者是校外不良青年對學生進行的欺凌事件。

  四、應急措施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校門口來客登記制度,履行登記手續。如來客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逐出校門。

  2.各班級加大對班級學生防欺凌安全保護意識的教育,同時要加大對班級問題學生的重點關注,要及時與家長溝通,對學生中間的矛盾要及時化解。

  3.各年級要定期召開本年級學生思想教育大會,對學生進行行為規則及文明習慣教育,學校每學期聘請法制副校長到學校對全體學生進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提高學生遵紀守法的意識。

  4.值班領導及教師要認真履行值班、值勤職責,加大巡查力度,一經發現學生如有鬥毆的矛盾苗頭時,應及時職責,並向當事雙方學生的班主任進行反饋,由班主任及時化解。

  5.如果校園內已發生學生間的欺凌事件,任何獲得事件資訊的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或有關人員報告,由學校德育處協同年級組及班主任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知雙方家長,共同做好事件的處理。

  6.如果校外不良少年進入校園對學生進行欺凌,任何獲得事件資訊的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或有關人員報告,並同時打110報警。

  7.學校領導、值班領導或有關人員應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對進入校園的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保護在場師生安全,防止事態擴大。

  8.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應關閉校門。

  9.如有傷員,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並通知受傷人員的家長或家屬到場。

  10.負責組織班主任、教師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學校領導要作好師生的穩定工作。

  11.事件發生後,學校應當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

  五、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護意識。

  2.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3.對學生中存在的矛盾衝突,班主任及相關工作人員要及時化解,做好雙方調節工作,並告知學生家長,由家長進一步進行思想疏導教育。

  4.如學生中已發生欺凌事件,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六、處理程式

  一旦校園發生學校欺凌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式處理;

  1.學生間的欺凌事件,視事件的程度,進行逐漸調查處理,輕微事件由班主任及年級組共同處理,告知家長,做好學生思想疏導工作,並將事件處理結果報學校德育處。

  2.對學生之間發生的嚴重欺凌事件或校外不良分子到校對學生進行的欺凌事件,一經發現要第一時間報警,撥打“110”報警電話。

  3.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送往就近區級以上醫院搶救,並通知家長或家屬。立即按要求逐級上報,可先口頭後書面。

  4.學校第一時間成立由德育處、年級組、班主任組成的調查組,對事件進行調查,同時要做好師生安撫工作,特別是受欺凌同學家長的安撫工作,確保事件處理不會造成新的傷害隱患。

  七、職責分工

  1.門衛:嚴格門衛工作制度,對來往人員及時查問,切實做好登記制度,外來人員憑出入單進出校園。發現可疑人員及時與領導小組成員聯絡。

  2.值班領導:值班領導及值班教師要加強值班和校園巡視,及時處置突出事件,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3.德育處:處理學生與學生之間矛盾、師生之間的矛盾,會同派出所、綜治辦處理打架,敲詐勒索、偷竊等事件。負責與學生家長聯絡,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4.辦公室:根據《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會同校長,妥善處理學生的傷害事故,保障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5.教務處,加強對學校內部網路的監控力度,封堵查處有害資訊,同時預防利用計算機在網路上散步對學生人身攻擊等事件。

  6.總務處,加強學校內部設施安全檢查,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避免人為投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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