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8篇)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8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醫院消防、綜合治安工作
(三)本院每位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發現火情即時撲救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安全消防隊,承擔全院範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當然責任人。各科室設立2~5名義務消防員(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倉庫、配電房、病區、中心供氧區;嚴禁煙火區域:中西藥房藥庫、總務倉庫、一次性材料倉庫、裝置倉庫、檔案資料庫和使用貯存汽油、酒精、氧氣、液化石油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嚴禁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菸,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科同意,並採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裝置、管線路的使用、安裝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科室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科同意,並落實責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裝置,由保衛科負責購置佈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員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後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員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積極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各部門、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裝置執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維修部負責,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
三、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防損和維修部共同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每季度測試一次。
5.其它消防裝置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換粉打壓。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消防水泵房應當落實專人管理、檢查、保養和維護,保持室內清潔。
二、嚴格執行裝置操作規程,每月啟動水泵不少於一次,保持高位消防水位、消防水池等儲水充足,水泵能正常執行。
三、保持系統出水管網及管道閥門常開,水泵類別、水流方向、閥門開啟狀態、配電櫃開關狀態等標識清晰,配電櫃開關處於自動狀態。
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內裝置,嚴禁擅自關停裝置和閥門。
五、裝置投入使用後應保證其處於正常執行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建立故障報告和故障清除登記檔案。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維修,因故障維修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時,應當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系統停用時間超過24小時時,在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的同時,應該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規指示,結合本部門工作,做好消防工作。嚴格遵守消防條例、法規、防火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制止任何違反消防制度的行為。
1、 佈置和組織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災隱患。
2、 對本部門的防火重點要專人負責,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項防火安全,發現隱患及整改。
3、 維護保養消防器材和消防裝置,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4、 做好上班前、下班後的安全檢查工作。
5、 發現火險積極撲救並及時準確報警,控制火災發展。
6、 熟悉本崗位的環境、裝置、物品及安全操作規程,做好班前班後的防火安全檢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裝置的擺放位置、使用方法、並做好保管工作。
7、 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地方或物資庫,嚴禁吸菸和動用明火,各類物品按條例有關規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
8、不準在辦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物品,對暫時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 及時清理。不準將衣物放在臺燈罩上烘乾或在室內、房間內焚燒物品,下班前要關閉電腦等用電器。
9、不準使用電器裝置加熱東西,如因工作和維修使用電烙鐵或其他電熱工具時要注意防火安全,人離時要切斷電源。
10、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行政部批准。
11、外來施工人員須在醫院內夜間作業時,必須由行政部批准並安排專人實施安全管理。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1、辦公期間員工在辦公室內時必須將辦公室門敞開辦公(開空調時也要留有縫隙,不得將門緊閉)。
2、保持地面乾淨清潔、無汙物、汙水、浮土,無死角。
3、保持門窗乾淨、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
4、保持牆壁清潔,表面無灰塵、汙跡;保持掛件、畫框及其他裝飾品表面乾淨整潔。
5、保持辦公桌面物品整齊、整潔無雜物,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
6、特殊崗位的人員(如倉庫管理員)應保證自己工作管轄區域(例如倉庫)內貨物擺放有序、無廢棄物等。
7、辦公室內需擺放檔案櫃、辦公桌、電腦等辦公設施的,應規範、合理、整齊並隨時保持清潔。
8、使用檔案櫃、保險櫃等的員工,應保持檔案櫃、保險櫃的外觀乾淨;內部檔案資料擺放整齊;頂部不擺放舊資料、舊檔案、舊物品等雜物,保持整體美觀。
9、嚴禁使用電磁爐等大功率非醫用電器,使用取暖器、微波爐時必須有人值守;嚴禁使用酒精爐等明火用具。
10、除指定的露天吸菸區外,其他所有區域禁止吸菸,辦公室、車輛內不得有煙味,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11、下班後先檢查各自辦公區域的門窗是否鎖好,將一切電源切斷後方可離開。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一、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二、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三、保衛部門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醫院的消防管理、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裝置使用報告等資料。
四、醫院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誌,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五、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六、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所有員工要做到“三會”: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會電話報火警;會組織人員疏散。
七、醫院內所有區域全部禁止吸菸、動用明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須設定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八、醫院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九、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十、醫院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統一由安全員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十一、對於非24小時值守的部門和房間,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十二、各種電器裝置、專用裝置的執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
十三、醫院的霓虹燈和廣告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十四、庫房內貨架物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十五、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藥品時,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洩漏、揮發或溢位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十六、醫院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定。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為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確保特種裝置安全執行,使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節能環保、綜合治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範的要求,結合醫院對特種裝置的使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醫院特種裝置定義,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裝置。我院特種裝置有:壓力容器(含脈動真空蒸汽滅菌器、電熱蒸汽發生器、醫用氧艙、液氧站設施裝置、氣瓶)、電梯。
二、使用取得許可生產並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裝置,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裝置。
三、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裝置操作規程操作有關裝置,不違章作業。
四、建立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保證特種裝置安全執行。
五、對其使用的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對其使用的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六、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方可繼續使用。
七、建立完整的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
八、作業人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特種裝置應急預案演練。
九、特種裝置管理執行分級負責制。部門或科室負責人為安全管理責任人,使用部門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具體負責;職能部門為總務科和醫學裝備科,負責對特種裝置使用部門進行督促、檢查、指導等安全工作。總務科負責對氧氣瓶、液氧站設施裝置、負壓吸引中心設施裝置、電梯進行監管,醫學裝備科負責對消毒供應室壓力容器、醫用氧艙進行監管。醫院安全管理委員會是醫院特種裝置管理部門,負責督促各相關職能科室做好特種裝置的監管工作,定期分析醫院特種裝置執行情況。
十、醫院將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納入院科兩級目標考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嚴格按照目標責任考核對使用部門及職能監管部門進行考核。
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相關制度或制度在本制度執行之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