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通用22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通用22篇),歡迎大家分享。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

  1、上班時間不隨身攜帶手機,不接打私人電話,不準發簡訊與qq聊天,有急事接打幼兒園辦公電話。特殊情況要提前申請說明。

  2、為保證幼兒的安全和有效的工作,在工作時間上班時間內不得會客,不閒逛、不扎堆、不串班、不辦私事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挑撥是非,不得在校園內爭吵辱罵和打架。

  3、上班時,不得嚼口香糖、不聽隨身聽。班內的收錄機等物品。不能隨意拿到宿舍使用。

  4、不用孩子的東西,不吃孩子的食品。

  5、教職工言談舉止應堪為幼兒表率,不兩手抱肩不叉腰、不背手、不叉兜,衣釦要繫好。帶班教師上崗時統一著裝,不戴首飾、不穿高跟鞋和託鞋、不梳披肩發。

  6、堅決抵制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的事情發生。

  7、每天保持本班的清潔衛生、玩具、用品等各類物品放置整齊,有序。幼兒園的所有裝置用於教學,不得進行與之無關的的事情。

  8、教師不得收受家長的禮物和賄賂。

  9、以上勞動紀律如有違反將按幼兒園有關規定處理。

  請假制度

  1、本園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及參加社會活動的公假等。

  2、請假必須有正當的事由,因私事確需本人參加的事項;

  請假的原則以不貽誤工作,並有合適的人員代理崗位工作。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寒、暑假期安排:幼兒園可以根據業務開展需要,組織教務或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提升活動,以不影響家長工作為原則,可以輪流休假,具體按年度期間的通知為準。

  4、員工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件需親自處理時,得於半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電郵、資訊報告主管代為辦理。事後申請給請假時應提出相關證明檔案。

  5、員工享受節日休假、病事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本園按分則規定的工資標準發放薪酬。

  薪資制度

  1、薪資是指教職工因工作所獲得的報酬,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技能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或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它給與者均屬。

  2、幼兒園支付的月薪為上月1日至上月最後一天,每次發薪日期為每月的15日,遇節假日或公休日則提前或延後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3、薪資調整員工崗位薪金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1)崗位薪金常規調整,即指本園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員工崗位薪金;

  (2)本園將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薪金晉級,其物件為經營活動中為本園創利成績顯著者;

  促進本園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3)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崗位薪金相應進行調整,其薪金必須在該職務級別薪金範圍之內;

  (4)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在本園認為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崗位薪金。

  (5)崗位薪金晉級,新的崗位薪金從本園下發有關通知的下月一日起執行;

  崗位薪金降級,從本園下發有關通知的當月起。

  (6)本園可根據員工即期表現上浮或下調其績效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後進。

  4、試用期工資及調整原則 試用期員工享受此崗位薪資80%,薪資按批准職位的標準工資換算。試用期滿,正式合格的員工,予以調整發放全額崗位薪資。

  福利待遇

  1、員工享受國家法定假日,工作餐、為員工提供住宿。

  2、在本園工作滿一年後,依據國家和幼兒園規定為教師繳納社會保險費。

  3、幼兒園依照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法令規定,提供衛生、安全的工作環境,保護員工的安全健康。

  4、幼兒園為保障職員的身體健康投入工作,每年將進行一次例行體檢,由本園保健醫統一安排。教職工需要把體檢結果交給幼兒園保健醫保統一保管。

  5、幼兒園成立員工活動組織,並按規定提供相應活動經費,舉辦各種活動,如:文藝活動、體育活動、宣傳活動、教育活動、慶祝會等。

  6、工作滿一年後可以按幼兒園的規定享帶薪年假、帶薪旅遊的福利,幼兒園的教職工子女就讀本園享受相應的優惠。

  7、幼兒園根據年度經營狀況,適當的安排員工慰問金、節慶日禮金等福利,具體按本園的相關規定執行。

  園務會議制度

  1、幼兒園在上級指導下成立園務委員會,成員由幼兒園園長、教學主任、後勤主任、招生主任、保健醫生、各班主班組成。

  2、每週一定期召開一次,幼兒園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策,保證民主管理。

  3、園務會議內容包括:全園工作計劃的制訂與總結;

  研究貫徹執行上級教育部門各項工作指導;

  幼兒園規章制度的修改、補充及廢除討論;

  研討幼兒園工作中的重要問題,探討解決方法;

  分析研究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意見與建議。

  教研製度

  1、每學期結合本園實際情況和辦學特色及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要求選擇教科研專題,有目的、有計劃地開展教科研活動。有針對性地舉辦教育理論專題講座,提高教師的理論水平和教科研能力。

  2、每學期組織群眾性的教學觀摩和教學研究活動,鼓勵創新,觀摩後,組織討論、評議、評分,並作為教師業務考核內容存檔。定期進行業務學習,經常開展學術研究講座,定期組織教師、保育員進行業務學習和培訓。每學年末,對各班進行教育質量檢查和班級工作評估,開展評選優秀班級活動。

  備課聽課制度

  1、教師必須認真學習《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教育綱要》,以《規程》和《綱要》為依據,研究制訂好各類教育教學計劃。深入鑽研教材,結合本班幼兒年齡特點和實際發展水平備好課,突出重點,突破難點。

  2、按時按質制訂好教學系列計劃,如:學期計劃、月計劃、周計劃、日計劃、課時計劃、遊戲計劃等,每週寫一篇以上的觀察筆記和教育筆記。每週星期四下午準時將下週計劃和筆記交園領導審閱。

  3、備課時間除做案頭工作外,還必須製作教育活動所需的各種教具、學具,準備提供各種玩具、材料。鼓勵改革、創新,每學期進行一次評比,對設計新穎、富有創造性的計劃、筆記、教案、教育活動設計等予以獎勵。4、組織相互聽課、相互學習,取長補短,每月主班老師聽配班老師課4次,配班老師聽主班課4次,串班聽課每月不少於1次。並認真做好記錄和評議工作。園長每學期必須有針對性地下班聽課每週1次,保教主任下班聽課次每週3次,英語組長每週聽課4次。做好聽課記錄,及時進行評議,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提出建議和希望。

  值班制度

  1、節假日值班(包括平時值夜班),值班人員必須準時交接班,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值班時要提高警惕、堅守崗位、按時巡視,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若一般情況必須在值班記錄簿上做好記錄。

  2、值班期間要做好來電、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記錄工作。值班時由於特殊情況需要調班,必須請示領導,經領導同意後方可調班。對個別離園較晚的幼兒,要保證幼兒情緒穩定和安全,並做好和家長的聯絡工作。

  交接班制度

  1、為保證保教工作的順利進行,各班教師、保育員必須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交接記錄本,建立每週五一次班會制度,經常交流本班情況,採取切實可行、有效的措施,搞好保教工作。

  2、當班老師應及時認真完成當班的各項任務,並對幼兒的健康、學習等情況做好記錄。對當班時所發生的問題妥善處理,如需要遺留下解決的問題(如意外事故、摔傷、病兒等),應向接班老師做好口頭交代,並填寫交接班記錄表、以免發生意外。

  3、接班老師應首先清點幼兒人數,及時、仔細檢視交接班記錄本,掌握班上幼兒情況,對遺留問題做好妥善安排處理。如因交接手續不清引起的事故,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交接班記錄本每學期末應上交給園領導,平時要隨時抽查。

  入園離園制度

  1、新生入園必須經幼兒園批准,根據有關規定取得正式通知後,攜帶戶口簿、體檢表、計劃免疫證等,按規定日期來園辦理入園手續。

  2、幼兒未到畢業,中途需要退園時,必須辦理退園手續,以便備案。

  3、幼兒因患傳染病不能來園,或幼兒因病、因事離園一個月以上的,必須重新體檢,合格後方可入園。

  4、幼兒畢業離園時,除幼兒園組織有關畢業活動外,家長應到財務部門辦理好結算手續後方可離園。

  膳食管理制度

  1、幼兒伙食實行民主管理,學期末召開伙食委員會,會委會成員包括:園長、後勤主任、保健醫、廚師、老師代表、保育員代表、家長代表。不斷改進工作,提高膳食質量;

  2、炊事人員及保健人員每週更換一次食譜,每兩週制定幼兒帶量食譜,食物的調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種多樣,並定期計算幼兒進食量和營養素攝取量;

  3、嚴格分清幼兒與職工伙食,做到公私分換一次明;

  4、炊事人員認真搞好飲食衛生和個人衛生,一切炊具、餐具,要定期擦洗,嚴格消毒(用蒸氣煮沸15分鐘以上);

  5、炊管人員定期召開業務會議,虛心聽取大家意見,提高烹調技術,講究科學烹調(如蔬菜要先洗後切等);

  6、嚴格執行幼兒的作息制度,兩餐間隔不少於三個半小時;

  7、保教人員注意進餐護理,進餐前後不處理幼兒發生的問題,保證幼兒吃好。

  家長委員會制度

  1、 家長委員會由各班一名家長代表組成。

  2、每學期初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商討幼兒園工作,制訂工作計劃,年末家長委員會向家長彙報總結家長工作。學年中根據幼兒園工作需要,委員會可隨時召開會議。

  3、家長委員會應透過各種形式聽取並及時反映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協助幼兒園組織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

  家園聯絡制度

  1、建立家訪制度。新生入園前家訪,瞭解幼兒在家生活和行為習慣情況,並徵求家長意見,以後每學期普訪一次。對每天為出勤幼兒10點進行電訪,三天不來的幼兒電訪或家訪,對個別特殊幼兒或遇有問題應隨時家訪,並做好記錄。

  2、建立家園聯絡,每週五發放家園聯絡冊,內容包括:教育教學內容,評定在幼兒園表現,期末對幼兒進行全面評估,寫出幼兒發展評估報告。每月末發放《幼兒成長冊》內容包括:幼兒在園照片,平時利用家長接送幼兒時間,隨時做好家園聯絡工作。

  3、每月末為園長接待日,並設立家長信箱,及時瞭解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要求和意見,隨時改進幼兒園工作。

  家長學校制度

  1、每學期初召開一次家長會。

  2、每學期開展一次家庭教育講座活動。

  3、每學期開展一次家長觀摩或家長參與的半日活動。

  4、每學期開展家園同樂活動,如慶祝節日、運動會、春秋遊等。

  財務管理制度

  1、設會計、出納管理財務收支事務,做到經常核對帳目,保證帳目相符,根據公司批准的計劃和預算,支付各項資金,保證資金使用合理。

  2、支付款報銷手續要健全,報銷單據必須有經手人及園長簽字,方可由會計稽核報銷支付,凡違反財經制度的,一切開支有權拒絕報銷;

  財務人員要加強請示彙報,重大開支不得擅自處理,要經園長審批方能支付。

  3、園內各種財產都要登記註冊,貴重物品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對自然損壞的物品做到定期維修,對人為的不合理損壞物品應追究責任,並按制度賠償;

  4、管理人員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檢查掌握物資使用情況,避免積壓與浪費,應每月按上班實際需要的日用品發放一次,在節約的基礎上保證各項供應工作;

  5、加強房屋、裝置管理,並及時做好房屋、水電維修工作,保證安全,防止出事故。

  檔案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檔案工作有關檔案和基本知識,努力提高檔案人員自身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認真接受上級領導檢查,不斷改進工作。

  2、做好文書材料的整理歸檔工作,收文、發文登記工作。健全業務檔案,教職工業務檔案和幼兒檔案,做好各類檔案的收集和歸類整理工作。

  3、管理好檔案,切實做好防潮、防溼、防蛀、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檔案借閱和檔案保密制度,防止人為散失、洩密和缺損,確保檔案完整、安全。

  4、教師借閱有關參考書(音像製品)每次不得超過三本(盤),為期一個月。有特殊情況欲延期,需辦理續借手續。專業書籍、教材(音像製品),可借閱一套,為期一學期。有特殊情況欲延期,需辦理續借手續。字典、詞典、百科全書、手冊等工具書只能在資料室閱讀,不得外借。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2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建立校車隨車制度。學校每一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務必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持續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於每小時5公里。

  (8)載送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狀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門及園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狀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資料,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持續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務必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狀況下,進廠修理(特殊狀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園長人,由園長報告後勤主任,經主任同意並簽名即可。由園長記錄公里數,並會同司機一齊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務必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園長、另安排檢修。

  6、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能夠讓學生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學校同意後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經常洗車輛,持續車廂內外清潔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務必持有幼兒園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後果自負。

  (3)除學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於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務必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後勤處按狀況評估相關費用並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8、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務必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一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持續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必須要遵守交通規則,禮貌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菸。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禮貌。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5)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6)司機未經領導批准,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7)如發生事故,應立即按應急預案處理。

  9、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禮貌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職責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務必認真保管,由於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狀況可靈活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並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後,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後勤處(正常接送學生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裡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並接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職責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10)嚴格執行學校、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務必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菸、飲食、閒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10、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家長態度有禮貌,對學生具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並儘量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髮生爭執,事後可將事件告知園長。

  (2)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務必及時報告園長。

  (3)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之後學生,要提高警覺,並向學生證實之後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狀況下,不能夠其接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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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規範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二、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後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後駕駛和疲勞駕駛。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車時間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後,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十一、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4

  一、 用水的安全管理

  1. 做好幼兒園水箱、閥門、水龍頭等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水裝置安全正常執行。

  2. 定期檢查消防栓,確保其能提供足夠壓力的消防用水。

  3. 定期對生活用水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限期整改,並做好檢查記錄。

  4. 教職工要以身作則,節約用水,注重對幼兒進行節水教育。

  5. 幼兒飲用水的溫度不超過75℃,飲水時要有一位老師監督,注意安全。

  二、 用電的安全管理

  1. 做好裝置、網路、線路等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電裝置安全正常執行。

  2. 加強教職工用電安全管理,增強日常巡查力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存在危險因素的裝置、管線周圍部位應做好防護措施,並做明顯的警告標識。

  3. 加強會議室、功能室、走廊等公共部位的用電管理,杜絕長明燈現象,及時關閉電源開關。

  4. 加強用電安全和節能宣傳,強化教職工的安全意識和節能意識。

  5. 安全使用電器。教職工應掌握本部門相應電器的操作規範,嚴禁違規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6. 離開課室、辦公室時,要對各種電器電源進行檢查是否關閉及斷電,否則由此引發的事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7. 空調使用時,夏季空調的最低溫度不超過25℃,並做好室內保溫措施,禁止始終開敞門窗。

  8. 司機負責幼兒園日常用電的增容、改接等的申請工作(向後勤主任提出申請),經稽核批准後方可實施,杜絕私拉亂接現象。

  9. 司機定期對幼兒園空調、電風扇、消毒燈的吊掛情況進行檢查並記錄;

  10. 司機定期清洗空調的過濾網,定期清潔紫外線光管,並做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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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證班級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2、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班內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活動中去。

  3、藥物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吃藥時必須認真核對,並放置在幼兒不易接觸的地方。藥物一定要由保育老師負責。

  4、稀粥、菜湯、開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進行降溫處理後方能給幼兒飲用。

  5、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乾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6、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並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7、放園後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電視、影碟機,拉電閘。要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8、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9、帶班教師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能脫崗或幹其它事務。

  10、對班內出現的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11、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為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彙報,不得延誤。

  12、如果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視情節輕重按相關制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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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站區教育局為切實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現全力推進學校人防、物防、技防達標建設,健全完善並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建立健全規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現19所中小學已配備專職保安38名,幼兒園聘用兼職安全保衛人員12名,配齊安全叉、橡膠棒等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器械,做到機構、人員、職責、經費、場所、裝備“六落實”。

  二、“三防建設”佈下天網

  各中小學幼兒園設定安防監控室,在大門口等重要部位設定影片影象採集裝置,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現有監控攝像頭576個,能儲存40天。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在門衛值班室共安裝“一鍵式緊急報警裝置”31套,並與當地公安接警中心聯網;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因地制宜設定家長等候區域,設定隔離欄、隔離墩、減速帶或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撞設施,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三、嚴格門崗管理制度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組織門衛、保安員加強門衛管理和學校重點部位及周邊巡查,確保校門口24小時有人值守,嚴格實行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和內部人員、車輛出入證登記制度以及小學生、幼兒接送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車輛進入校園,嚴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在學校上、放學時段,組織門衛和保安員在崗值守,維護人員、車輛出入秩序,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組織教師在學校及校門口開展護校工作;對發現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可疑情況及時報警,對正在發生的侵害師生的違法犯罪行為,迅速使用防衛器械先期處置。

  四、安全知識教育和疏散演練相結合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經常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積極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其自我保護、緊急避險能力。

  五、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認真落實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措施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教育部門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中站區教育局認真履行職責,堅決遏制學校發生學生傷亡及影響惡劣的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對失職瀆職的,要依據相關規定給予紀律、組織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7

  1、每天晚上要認真清理教室。每週五大掃除1次,徹底搞好班上和包乾區的衛生。每天都要對幼兒生活的環境進行消毒。

  2、幼兒玩具每週用0.3%的消毒水泡15分鐘,書籍陽光下曬1小時。

  3、保持室內外清潔、空氣流通,每日早晨、下午起床後開窗換氣。

  4、班上活動室每天擦地1—2次。週五用消毒水拖地1次。

  5、桌椅櫃每天擦1—2次,電風扇每週擦1次。

  6、班上睡室每天擦地1—2次,每天擦地1次。

  7、周託、月托幼兒夏天每天洗澡1次~2次,春秋天每週洗澡1次,女孩子頭髮每週洗1次,男孩子每週洗1次~2次。每週剪指甲1次,每兩週剪腳趾甲1次。

  8、枕巾每週洗1次,毛巾被、被子、床單每月洗1次。夏天每天換衣服1次~2次,冬天內衣褲每天換1次。

  9、每天用紫外線消毒燈消毒1次睡室和活動室,每次30~40分鐘,(幼兒不在場時)。

  10、幼兒飯前便後要用肥皂洗手。開飯前要抹桌子。夏天午睡前要洗臉洗腳。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8

  1、兒童飲水杯個人專用,每天清洗並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清潔擦拭並消毒,餐後要擦拭乾淨。

  3、迴圈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後,分班級進行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淨或削皮,並防止食用的汙染。

  5、接觸兒童飲食的工作人員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

  6、兒童飲食實行民主管理:成立夥委會,由園長、保健人員、教師、保育員、炊事員、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兒童伙食中存在的問題並隨時徵求家長意見,總結經驗,以求不斷提高伙食質量。

  7、兒童與工作人員(包括炊事員)伙食與食物儲存和製做要嚴格分開,兒童伙食費要專款專用,盈虧小於3%。

  8、制定四季帶量食譜,每週制定適合兒童年齡特點的食譜,儘量自制點心,做到品種多樣,搭配合理,按量供給,烹調色香味好。每週更換食譜,保證日託熱量、蛋白質平均攝入量均達70%—80%以上,每學期對食品結果有分析總結,對存在問題有改進措施。

  9、每天各班統計出勤、報告廚房,炊事員應根據各班當天報來的實有人數按量按食譜做飯。做到少剩飯不浪費,買不到所定食品可臨時以同類食物代替,並要在食譜上更改,不吃隔夜飯菜。

  10、炊事用具生熟分開,食具餐具嚴格消毒。

  11、為兒童飲水提供條件,保證能隨時飲水。

  12、按時開飯,保證幼兒吃好,吃飽每餐飯,進餐時間不少於20分鐘。

  13 、合理安排飲食,養成幼兒良好的進餐習慣。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9

  駕駛員的職責及安全行車規定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3、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4、遵守交通規則,不疲勞駕車,不違章駕車。

  5、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8、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菸。

  9、接送學生前20分鐘,司機應提前做好準備,隨時等候出車。

  10、司機要服從園長的安排,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1、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

  12、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再向管理部門報告。

  車輛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工作,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園長。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完好,方可簽字提車。

  司機接送幼兒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裡,絕不可以讓幼兒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情況下經園方同意後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接送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接送幼兒一律實行接送卡接送幼兒,無卡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委託電話後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跟車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1、跟車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幼兒入座上車維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跟車教師清點幼兒人數,讓幼兒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幼兒不能上車。接幼兒來園時跟車教師要下車接幼兒上車,安排好幼兒的座位。車到園後,幼兒下車,跟車教師與本班教師交接,清點本趟車上各班幼兒人數。

  2、跟車教師要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始終和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調一致,對家長、幼兒態度和藹、細心周到,服務熱情。

  3、跟車教師在開車前後及時開關車窗,以保障車內空氣流通,並根據氣候變化為幼兒上下車做到及時增減衣服。押車教師要時刻提醒幼兒,幼兒不要將頭手等身體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戶不要開啟的過大。

  4、跟車教師保證各班聯絡單及幼兒園通知單,準時發給家長;並將幼兒服藥準確地帶回交到各班教師手中,保障幼兒及時服藥。

  5、跟車教師要掌握幼兒尤其新入園幼兒的乘車起始、終點,對家長提出的線路更換和正確建議高度重視並及時反映,以便更好地解決而服務於家長。

  6、老師根據各車接送名單,接送幼兒的往返乘車並不準有幼兒漏上或錯上車的事故出現。

  7、送幼兒時車要靠邊停,跟車教師要先看一下前後是否有車輛,確認無車輛時,教師要先下車後再讓幼兒下車,同時教育幼兒下車後不要奔跑,等車走後再走。確保每個幼兒安全到家。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0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園內行駛車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兒的車輛,行駛車速嚴格按照規定行駛。

  二、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隨意變更不是專用校車司機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門及隊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園所各負擔一半。

  三、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由隊長報告後勤主任,經主任同意並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並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園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四、司機接送幼兒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裡,絕不可以讓幼兒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情況下經園方同意後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未成年人不允許接送幼兒,若要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委託電話後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五、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必須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路邊或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總務主任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否則後果自負。

  3、除幼兒或隊長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園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於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後勤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並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六、司機的職責

  1、校車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幼兒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主管簽名,然後由後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後勤處,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准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不開賭氣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1、園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菸。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1

  一、幼兒園食堂與幼兒集體用餐的衛生、安全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衛生部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監督,幼兒園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二、食堂應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

  三、食堂的設施裝置佈局合理,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間,用餐場所。

  四、餐具使用前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洗滌劑、消毒劑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五、嚴格把好食品採購關,食堂採購員必須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以保證其質量。

  六、食品存放應當分類、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持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八、幼兒園食堂不得製售冷葷冷盤。

  九、食堂剩餘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高溫徹底加熱後,方可食用。

  十、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2

  1.非廚房工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食堂。

  2.食堂要安裝紗門、紗窗,做到防蠅、防鼠、防蟑螂,食堂地溝要安裝防鼠網。泔水桶、垃圾桶要加蓋,密封存放,日產日清。

  3.食堂內禁放有毒、有害物品,消毒藥品要專人保管,專櫃存放,專人配比使用。

  4.採購有包裝食品,必須有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規格、保質日期及產品檢驗合格證。

  5.食品應分類保管存放,應在安全期內使用。

  6.幼兒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須在冰箱內留樣48小時以上,每個食物樣品留樣量不少於100克。

  7.冰箱有專人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開存放,定期清理食品。每週清潔消毒一次。不得購買腐爛變質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8.食堂遠離小朋友活動區,嚴防幼兒進入。蒸飯箱不能放在食堂外,電熱開水器不能放在食堂內。以免影響保教人員開啟水。

  9.注意食堂安全,下班前檢查食堂門窗、水電、煤氣是否關好,防止失竊、失火、投毒等事故的發生。

  10.食堂內的機械裝置、電器裝置定期檢查維修,操作人員應熟悉操作規範,確保安全使用。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3

  1、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2、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高度重視,做好單位內部火災預防工作。

  3、加強對幼兒活動室、午睡室、教師辦公室等人員密集區域的防火安全檢查,杜絕火災事故隱患。

  4、經常檢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場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按消防要求,在顯眼的位置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

  6、嚴禁在園內焚燒垃圾等物。幼兒午睡室禁止點蠟燭、蚊香。

  7、嚴格控制電水壺、空調等電器的使用,禁止使用電爐,防止電線超載引發火災事故。下班前要關掉活動室、午睡室、辦公室及各功能用房電源。

  8、幼兒園重要場所如電腦房、伙房、檔案室等,嚴禁吸菸,杜絕火種。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兒午睡室、活動室等)安排專門人員定期檢查電器及電路裝置,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防止因電路老化引起事故。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4

  (一)值班巡邏制度

  ⒈實行幼兒園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園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⒉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樓各要害部位防盜、防火巡邏。

  ⒊遇有節假日,由幼兒園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平時由護園隊巡邏。

  ⒋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⒌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幼兒園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⒍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翫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給予處罰。

  ⒎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二)門衛管理制度

  ⒈強化校園封閉式管理,除上學、放學時段外,所有校門一律關閉。

  ⒉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做好人員出入登記,做好值班記錄。節假日未經領導批准,嚴禁一切外來人員進校。

  ⒊值班期間,值班員應增強責任心,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無故脫崗、漏崗、擅離職守。因有病有事不能堅持到崗的,要及時向主管人員請假,經允許後方可離崗。

  ⒋值班員應學會正確使用各種消防設施、器械及報警裝置,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杜絕長明燈、長流水。

  ⒌在節假日及下班期間,值班人員必須逐樓層進行檢查,確認無事後,方可關門落鎖;要勤巡邏勤檢查,禁止閒雜人員進入園內,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處理和報告,確保安全。

  ⒍當班時不得睡覺,不準喝酒,不準進行娛樂活動。

  ⒎確保責任區衛生整潔,做到清潔、衛生、有序。

  ⒏做好外來車輛的登記管理,對可疑物品及其它可疑現象要認真檢查。

  ⒐負責傳送報刊、書信,及園內車輛的停放工作。

  ⒑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⒒節日日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人員應準時交接班,不得隨便缺席,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可事先調劑解決,並通知辦公室,同時做好值班記錄。

  ⒓違反以上規定、造成發案事故損失的,均按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賠償。構成刑事責任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三)校園巡查制度

  ⒈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按要求仔細巡查、檢查幼兒園的重點場所。

  ⒉白天、夜間均有專門人員對校園進行全面巡查,夜間巡查每小時一次。

  ⒊加強重點部門、重點場所夜間巡查工作,要善於觀察和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做出正確判斷。

  ⒋針對幼兒園公共設施、消防安全、綜和治理進行全面巡查,若有異常情況及時進行應急處理,並將情況認真記錄和上報安全保衛科。

  ⒌結合幼兒園監控錄影,每天進行安全巡查情況分析,排查安全隱患,制定預防措施,並落實到實處。

  (四)重要部位管理制度

  ⒈化學藥品、體育器材專人保管。領取、使用、回收、進庫登記備案。

  ⒉水箱、水壺加蓋加鎖,專人看護,定期檢查。

  ⒊重要部位(如食堂)相關人員不擅離崗位。

  ⒋按要求配備技防設施,校園出入口安裝影片監控,門衛、校長室安裝安全報警裝置。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5

  【安全檢查制度

  (一)門衛堅守崗位,對外來人員要詢問,不讓幼兒私自外出。

  (二)保健教師晨檢時要注意幼兒神情,認真做好五件事:一問二看三摸四處理五記錄。要檢查幼兒是否帶針類、火柴等硬性物件。保管好幼兒藥品,不得給幼兒吃錯藥。

  (三)值日教師每天巡視一遍校園,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每天下班前要對全園進行全面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誤留在室內。

  (四)每週定期進行環境、設施、裝置的安全衛生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五)每星期各班教師要檢查運動器具一次。如有損壞立即停止使用,儘快進行修理。每學期對櫥櫃桌椅進行修理。

  (六)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即活動場地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教職工在活動中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後勤負責同志進行處理。

  【安全保衛制度

  (一)園舍、裝置、運動器具,場地及防護裝置,定人隨時檢查,並及時維修確保安全。

  (二)兒童使用的一切房間裝置構造均應堅固耐用,表面平坦,沒有尖銳的稜角,椅角、桌角等以圓角為宜,電器的電源插頭高於1.6米,用過隨即拔掉,電線應用暗線,不要暴露在外,使用電源、煤氣、自來水做到及時關閉。發生事故由造事人負責。

  (三)加強安全教育,安全宣傳工作及幼兒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

  (四)各班做好交接班工作,幼兒活動時教師應全神貫注地組織幼兒,不做其他事,在遊戲中幼兒不應有與遊戲內容無關鬨鬧現象。

  (五)園內的消毒藥水,幼兒的藥品保健老師統一保管,不與其他物品混放,以免發生意外。

  (六)建立健全兒童接送制度,不得丟失幼兒。

  (七)離園時教師與保育員分別負責關窗關門。值班教師將幼兒交至家長手中待幼兒全部接走方可離開。

  (八)班級物品有專人負責保管、錄音機用完後放固定地方,私物和貴重物品,不要放在班上,下班前收藏保管好。

  (九)節假日安排人員值班,負責全園保衛工作,有情況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絡,並向上級彙報。

  【幼兒安全制度

  1、加強輔導,早晨來園和離園要有專人負責,接班同志提前五分鐘做好交接班工作,要清點人數,建立離園登記制度。

  2、外出看電影及春遊要有明確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注意運動器具,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乘車過馬路要注意幼兒安全,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以免遺失幼兒。

  3、要向教職工和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不要亂奔亂跑,進園後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4、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到幼兒園來(如:別針,紐扣,針尖,小刀等物),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等。每天晨檢時注意幼兒帶的物品。

  5、園內煙燻,廚房火種要有專人負責。

  6、值夜班同志每天要對全園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誤留在室內。

  7、衛生教師負責保管幼兒藥品,內服藥,外用藥要有姓名,有明顯標誌,過期變質的藥品及時處理。有毒藥物要謹慎保管,給幼兒打針必須核對(姓名,日期,劑量),防止服藥或注射發生錯誤。

  8、園長每天要巡視一遍校園,有不安全因素要即使處理,教職工在活動中發現不安全苗子應及時報告後勤負責同志進行處理,事故後必須寫事故調查報告。幼兒縫針,骨折,扣班級津貼,當月獎金,並作責任事故記錄。扣完當月班級津貼和獎金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9、每學期對園內房屋結構,裝置要檢查兩次(如玻璃窗,天花板,電源等)防止損壞脫落,造成事故隱患。

  10、每學期對櫥櫃進行修理,每星期要檢查運動器具一次,如有損壞立即停止使用盡快進行修理。

  11、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湯、熱菜、熱開水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準放在地上,開飯時一定要注意幼兒安全,防止燙傷事故。

  12、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即活動場地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保教人員安全工作制度

  1、保教人員工作時要堅守崗位,全神貫注,不聊天,不串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2、對幼兒態度和藹,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3、各種物品應放在固定、安全的位置。

  ①消毒液、洗滌用品,必須妥善保管,放在相應的櫥櫃裡。

  ②教師教學用的剪刀、大頭針等危險用品應放在幼兒夠不著的地方,用後及時收起來。

  ③較燙的食物(如豆漿、湯、麵湯、稀飯等)應放在幼兒不能觸及處。天熱時,食物溫度適合後在進班。

  4、幼兒玩體積小、銳利、帶毒性的玩具及物品;自然角不帶刺的植物;角色遊戲區不用玻璃製品;角色區幼兒自帶的各種瓶罐要清洗乾淨,確保清潔安全無汙染。

  5、進餐時保持安靜,不催促、硬塞;哭鬧、咳嗽時勿餵食。分菜時應注意不要將有骨頭或帶刺的食品與其他菜混放在一起。散步不做劇烈運動。

  6、午睡前應檢查幼兒口中有無含留食物,值班人員應加強幼兒午睡巡視,及時發現幼兒異常情況。

  7、教師不允許幼兒端飯鍋湯桶及碗筐,不允許幼兒進入夥房、開水房、洗衣房。

  8、幼兒上下樓梯儘量靠右走外出排隊時,前後要有了事,保教人員應隨時監護幼兒,不能自顧聊天,不顧幼兒安全。

  9、保教人員不攜帶私人危險物品進班,個人裝飾簡單,不佩帶長耳環、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

  10、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清點人數,交代安全情況。下班後要關好門窗,拔下電源插頭,關好水龍頭。

  【專用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各專用室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避免火災對文印、檔案和財產的危害,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定我園專用室消防管理制度。

  一、專用室消防安全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嚴格管理。

  二、嚴禁攜帶危險品入室;嚴禁在文件室、圖書室和儲存紙張、物品的倉庫內使用明火與吸菸。

  三、嚴格按照電器操作規程操作,正確使用、保養好各種電器。上班(或開機操作)時間,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下班(離崗)前,應切斷或關閉電器電源。如發現電器電源、供電線路、各類電器裝置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切斷電源,及時上報,由會計室請專業電工和電器維修人員維修,不得帶“病”使用。

  四、油印廢紙、檔案資料及易燃物品,不得放於電器、電線附近,以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滅火器應固定在便於取用的位置,定期檢查、保持完好。各專用室工作人員應掌握消防栓的操作與滅火器的使用,一旦出現火警,應立即採取滅火措施。

  【幼兒臥室安全管理制度

  1.臥室要空氣流通、寬鬆,不陰暗潮溼,安全無噪音。

  2.為幼兒合適的睡床、被褥、枕頭。

  3.中大班幼兒上床後自己攤好被子,小班幼兒由教師事先攤好被子,不用被子矇頭,各種姿勢都可以。

  4.對睡高低床的幼兒要注意安全,離窗戶的床頭尤其要注意安裝欄杆,防止幼兒墜落。吊扇下不擺放高低床。靠牆的床附近不能有電源插座或開關。

  5.幼兒起床後,保教人員要檢查幼兒是否穿戴整齊,觀察幼兒的精神、情緒、面色等是否有異常

  6.保育員負責整理床鋪、卷好窗簾、開窗通風。

  7.對睡眠中發生的異常情況,如發熱、哮喘、流鼻血等要及時通知保健教師。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6

  為確保幼兒園消防安全,規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幼兒園園長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工負責消防安全的副園長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兒園全體教工為義務消防隊員,並有權制止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為,有權維護消防設施有義務參加撲救和協助調查有關情況。

  二、定期對幼兒教師、保育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檢第一關,認真檢查、收繳幼兒帶入園中的火源,並嚴格保管。

  四、因勢利導、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做玩火遊戲。同時,幼兒教師、保育員用的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淨寬不應小於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得設定影響幼兒疏散的障礙物;

  六、幼兒園教室、休息室及活動室禁止煙火,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辦公室禁止使用各類違章電器;及時更換老化電線;禁止亂拉私接電源線路。需要使用電器時,由班主任老師嚴格看管。

  八、幼兒園室內裝飾材料宜採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禁止使用塑膠製品裝飾、裝修。

  九、幼兒床位的擺放,橫向間距應保證大於60公分的通道、縱向應保證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門口不得設定門簾、屏風、桌、椅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兒童休息期間,老師必須陪同。

  十、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透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十一、電源線穿過悶頂時應穿金屬管做保護,照明燈具等電氣裝置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燈、檯燈,寢室內禁止使用電加熱裝置和亂拉臨時電線,電源開關、插座等距地面不應小於1.5米,燈頭距地面不應小於2米。

  十二、電氣設施(如電視機、空調機等)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設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後立即斷電。電視機的室外天線要安裝避雷器,窗簾不能搭在空調器上。

  十三、廚房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電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員需在下班後進行消防安全巡視檢查。

  十五、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7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三、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並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八、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範”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說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後有小結,活動前後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九、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十、在戶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人。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務室,必要時送醫院,並及時向園長彙報。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8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食堂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幼兒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圖書室、檔案室、配電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幼兒午睡室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燃點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9、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幼兒園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援與通力配合。幼兒園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幼兒園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園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護幼兒、家長和教職工安全。

  4、開學前後,教師要組織家長會,提請家長、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建立幼兒園突發事件職工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幼兒園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檢視。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腳踏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在幼兒上學、放學高峰時間,一切車輛禁止入園。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並持幼兒園接送卡,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教學樓、功能室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幼兒園保健室安全管理制度

  1、保健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2、保健室購買藥品必須按教育局保健中心要求,並在在衛生局指定的醫藥公司購買,不得直接跟廠方和藥商購買,買藥時要逐個進行藥品檢查,發現有偽劣藥品及不合格藥品一律退貨;每次採購藥品不宜太多。

  3、每學期初進行藥品清理,對過期藥品、變質藥品進行登記,並註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然後經有關部門驗證後再銷燬。

  4、醫生不使用過期藥品,如領藥者發現過期藥品,立即退回處理。

  5、收發幼兒藥品,必須請家長在藥袋上註明幼兒姓名、班級、服藥時間、藥量、分幾次服完。幼兒服藥時,必須在保健醫生監護服完藥。

  6、經常檢查保健室電器裝置,用電開關及線路若有漏電、斷電,應立即報告總務處進行檢修,防止火災的發生。

  7、保健室使用高壓鍋消毒時,誰消毒、誰負責,避免超壓發生爆炸事故。

  8、醫務人員要堅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嚴防醫源性交叉感染。各種常用衛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學期檢查1-2次。發現生鏽、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醫務室人員每週一次深入班級進行體育活動抽查,檢查幼兒體育活動量,為班級教師活動組織提供依據。

  10、醫務人員每週一次對食堂和班級及環境進行衛生檢查,向食堂作衛生知識宣傳,督促採購員不買無衛生許可證、無檢疫證的肉類及食品。監督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買回的蔬菜必須進行四步處理(選、洗、泡、切)再煮,杜絕各種傳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12、根據營養標準和季節情況,和食堂、行政、教師代表制定師生食譜。

  13、根據幼兒生長髮育和季節特點,設立幼兒健康指導專欄,定期更換。

  幼兒園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幼兒園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做好應急預案,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戰爭等災害時,應緊急啟動相應預案,有序組織幼兒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幼兒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幼兒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和逃生演練,教育幼兒遇事不驚慌,緊跟班級教師。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幼兒的安全。

  4、組建穩定的教師護校、護生救護隊,學校撥付專項資金,加強救護隊的建設。

  幼兒園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檔案的規定,依法管理幼兒園衛生及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幼兒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准,並由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必須在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下實施,幼兒園作好相應的組織工作,提供預防接種後幼兒休息場地和休息的組織工作。幼兒園衛生分管領導及保健醫生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4、開展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幼兒園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5、未經市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並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幼兒園圖書館安全管理制度

  1、圖書、資料嚴格編目、登記制度,借出收回賬冊齊全,不定期檢查防盜、防溼、防黴、防鼠害、防蟲害、防火等設施是否完好。

  2、圖書、資料分等級存放,特別貴重書刊的借閱實行園長特批制度,貴重書刊要有專人、專櫥收藏,保管人應定期核查。

  3、門窗要有防盜設施,離開工作崗位,應隨手關好門窗,防止書刊被竊。

  4、嚴禁將火種帶入圖書、資料室,內部消防器材應擺放明顯位置,便於救急使用,平時注意檢查,保持效能良好。

  5、節日、寒暑假期間應切斷內部電源,實行封閉式管理。

  6、對現有報警器材定期檢查,發現報警失靈應及時報修。

  7、電子閱覽室是電子裝置重地,為維護網路安全,上機者不準私自裝卸、刪除隨機軟體。不準自帶裝置入內連機操作,嚴禁煙火,不準吸菸,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嚴禁在可燃物上使用電熱器具,電器易發熱部位必須做好隔熱處理。室內電器裝置及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員應都會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認真清查、關閉各終端機,關好門窗,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幼兒園多媒體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體教室列入幼兒園安全要害部位,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和報警裝置,報警裝置須與當地派出所或幼兒園值班室聯網,

  2、專人管理,計劃安排使用,未經領導批准,閒人不得入內。

  3、使用微機應實行登記制度,購入硬、軟體嚴格審批制度、專人負責審查、登記、儲存、賬冊齊全;不得將黃色、有害、國家查禁等不健康的資訊輸入教學多媒體內。

  4、多媒體教室微機價值貴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5、人離教室要隨手關窗鎖門,並注意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6、禁止火種帶入室內,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幼兒園班級教育活動教學安全制度

  1、班級教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2、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範”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說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後有小結,活動前後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3、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戶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任。

  5、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務室,必要時送醫院,並及時向園長彙報。

  幼兒園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多功能室、遊戲場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和場地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幼兒園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組織安全員定期檢查場地安全和遊樂設施安全。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於隨時開啟。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幼兒園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衛生辦證中心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並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汙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6、幼兒園食品裝置佈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乾燥、通風,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汙染。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9

  ⒈實行幼兒園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園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⒉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樓各要害部位防盜、防火巡邏。

  ⒊遇有節假日,由幼兒園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平時由護園隊巡邏。

  ⒋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⒌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幼兒園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⒍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翫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給予處罰。

  ⒎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20

  ⒈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按要求仔細巡查、檢查幼兒園的重點場所。

  ⒉白天、夜間均有專門人員對校園進行全面巡查,夜間巡查每小時一次。

  ⒊加強重點部門、重點場所夜間巡查工作,要善於觀察和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做出正確判斷。

  ⒋針對幼兒園公共設施、消防安全、綜和治理進行全面巡查,若有異常情況及時進行應急處理,並將情況認真記錄和上報安全保衛科。

  ⒌結合幼兒園監控錄影,每天進行安全巡查情況分析,排查安全隱患,制定預防措施,並落實到實處。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21

  第一條 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

  第二條 堅持門衛值班制度,建立與學校保衛處的聯絡卡;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並得到受訪者的允許後方可入園。

  第三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並做好交接記錄。

  第四條 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地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 總務後勤處組織定期檢查房舍、裝置、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並採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 嚴禁幼兒觸控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裝置。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用電常識的教育。

  第七條 教育幼兒要遵守紀律,培養幼兒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後方可離開。

  第八條 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接送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故的發生。

  第九條 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

  第十條 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採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裡吮吃。

  第十一條 工作人員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二、飲食安全

  第十二條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部門制度,培養良好的衛生意識。

  第十三條 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採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四條 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並貼有生產日期、保質期、使用量說明書,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並採取“三防措施”。(防蟲、防溼、防黴)

  第十五條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汙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 加工用器、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汙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 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工作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的衛生。

  三、藥品管理

  第十八條 內服、外用藥品要註明標識並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九條 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必須要有醫院證明)

  第二十條 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應提高醫療保健知識,同時提高應變能力。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

  四、活動安全

  第二十二條 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清點人數並注意交通安全,醫務人員應備藥箱隨隊。

  第二十三條 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際能力,切忌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 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特殊情況出現時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

  第二十五條 加強紀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22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中小學、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

  第二條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

  第四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二)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事故發生後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第五條各級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法履行學校周邊治理和學校安全的監督與管理職責。

  學校應當按照本辦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和支援學校安全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第七條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狀況,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指導學校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

  (三)及時瞭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四)制定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指導、監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五)協調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

  教育督導機構應當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項督導。

  第八條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瞭解掌握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指導學校做好校園保衛工作,及時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二)指導和監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協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事件。

  第九條衛生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和衛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二)監督、檢查學校食堂、學校飲用水和游泳池的衛生狀況。

  第十條建設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加強對學校建築、燃氣設施裝置安全狀況的監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依法責令立即排除;

  (二)指導校舍安全檢查鑑定工作;

  (三)加強對學校工程建設各環節的監督管理,發現校舍、樓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責令糾正;

  (四)依法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學校相關設施裝置。

  第十一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定期檢查學校特種裝置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第十二條公安、衛生、交通、建設等部門應當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與學校安全管理相關的社會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況,提出具體預防要求。

  第十三條文化、新聞出版、工商等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的有關經營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者,維護有利於青少年成長的良好環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學校安全教育職責。

  第十四條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應當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保證學校符合基本辦學標準,保證學校圍牆、校舍、場地、教學設施、教學用具、生活設施和飲用水源等辦學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質量標準;

  (二)配置緊急照明裝置和消防設施與器材,保證學校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師生宿舍等場所的照明、消防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規定;

  (三)定期對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予以維修;對確認的危房,及時予以改造。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條件的,學校舉辦者應當為學校購買責任保險。

  第三章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

  第十七條學校應當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學校門衛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第十八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對學校建築物、構築物、裝置、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定警示標誌。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定警示標誌或者採取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於政府保障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並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條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裝置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範》,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範。建立食堂物資定點採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並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置於實驗室顯著位置。

  學校應當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登出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第二十三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並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生(保健)室。

  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托幼機構與小學在入托、入學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組織學生定期體檢。

  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資訊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資訊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十五條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並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學校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條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於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並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並定期維護和檢測。

  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貼上統一標識。標識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週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第二十七條學校應當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條學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應當遵循教學規範,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範可能發生的風險。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勞動、教學實習或者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

  學校以及接受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的單位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為學生活動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條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當採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二)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四)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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