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精選20篇)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

  一、通知的適合種類

  根據適用範圍的不同,可以分為六大類:

  1、釋出性通知:用於釋出行政規章制度及黨內規章制度。

  2、批轉性通知:用於上級機關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給所屬人員,讓他們周知或執行。

  3、轉發性通知:用於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的機關的公文給所屬人員,讓他們周知或執行。

  4、指示性通知:用於上級機關指示下級機關如何開展工作。

  5、任免性通知:用於任免和聘用幹部。

  6、事務性通知:用於處理日常工作中帶事務性的事情,常把有關資訊或要求用通知的形式傳達給有關機構或群眾。

  二、通知的使用範圍

  通知的應用極為廣泛。下達指示、佈置工作、傳達有關事項、傳達領導意見、任免幹部、決定具體問題,都可以用通知。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可以用通知;平行機關之間有時也可以用通知。

  三、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精選20篇)

  通知,是運用廣泛的知照性公文。用來發布法規、規章,轉發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某項事務等。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精選20篇),歡迎大家分享。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1

各位家長朋友們:

  你們好!當前,國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總體向好,本土疫情傳播已基本阻斷,各行各業復工復產復學復課有序推進,防控工作也迎來了階段性勝利。但是疫情防控形勢依然非常嚴峻,“外防輸入、內防反彈”任務十分艱鉅,絕不能掉以輕心,切莫放鬆警惕。為響應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部署,為保住我們來之不易的“抗疫”勝利果實,我們向您溫馨提示:

  一、進出培訓班全體學生及工作人員應如實上報自己的健康資訊,不要有任何的隱瞞。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及時按規定去定點醫院就醫。就醫儘量避免乘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醫院路上和醫院內應當全程佩戴醫用外科口罩。

  二、來培訓班途中,儘量減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不聚集、不扎堆。如必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同時到校或回家後要做好手部清洗消毒。

  三、學生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勤洗手,教、學全過程全員佩戴口罩。咳嗽或打噴嚏時使用紙巾或屈肘遮蓋口鼻,口鼻分泌物用紙巾包好後投入垃圾桶,保持環境整潔。用肥皂或洗手液流動水洗手,整個洗手過程不少於30秒,揉搓時間不少於20秒。

  四、不參與聚餐、聚會、走親訪友等群體性活動,若非必須,儘量避免前往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確有必要外出的,請自覺、全程規範佩戴口罩,儘量避免1米內近距離與人面對面交談。

  五、嚴格自我約束,正確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堅決不在網際網路上散佈不良資訊。

  六、合理膳食,均衡營養,提高免疫力。同學們要保持適量水平營養攝入,適當進行戶外運動鍛鍊,切實提高自身機體免疫水平、

  祝各位家長身體健康,各位同學學習愉快,琴藝進步!

  縉雲縣

  2021年4月26日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2

全市各類校外培訓機構、民辦幼兒園: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覆,特別是近日我國部分省市相繼出現本土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為積極應對疫情不確定因素,主動防範化解風險,進一步鞏固我市教育系統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通知如下:

  一、暫停線下辦學活動。從2021年8月3日起,全市各類校外培訓機構、民辦幼兒園暫停一切線下教學及培訓活動,具體開學時間視疫情發展情況另行通知。在未接到教育局允許開學通知之前,不得以任何理由開園辦學,不得開展線下培訓、會議、演出等聚集性活動。

  二、壓實疫情防控責任。各校外培訓機構和民辦幼兒園,要堅決貫徹落實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和部署。嚴格壓實疫情防控責任,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密切關注疫情形勢變化,及時調整相應防控策略和措施,持續鞏固強化聯防聯控機制,積極主動配合街道、社群、衛生防疫部門做好防控工作。

  三、強化師生健康管理。各校外培訓機構和民辦幼兒園要嚴格落實“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精準掌握停課期間師生出行狀態及健康資訊。要求在嶺師生原則上非必要不離開本市,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和有疫情發生的國內重點地區。要教育師生切實增強防護意識,戴口罩勤洗手,每天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如有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不適症狀時,立即向所在社群(村)、學校(幼兒園)、教育局報告,並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到發熱門診就醫。

  四、推進教師疫苗接種。根據省、市疫情防控疫苗接種工作部署,各校外培訓機構和民辦幼兒園要積極推進教師疫苗接種工作,符合接種條件仍未接種疫苗的教師,要就近儘快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做到應接盡接,共同構築群體免疫屏障。各校外培訓機構、民辦幼兒園聘用人員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率必須達到100%,不接種及不能接種人員不得繼續聘用,新聘用人員需核驗其是否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種。

  五、全力做好宣傳工作。各校外培訓機構、民辦幼兒園要提高認識,本著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決執行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取得學生和家長的理解、支援和配合,妥善處理好相關事宜,確保教育環境安全穩定。

  六、加大檢查監管力度。市教育局將聯合相關部門對全市各類校外培訓機構、民辦幼兒園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對違反通知要求違規辦學和未按要求落實相關防控措施的辦學機構,一律取消辦學資格,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和追責問責。

  公主嶺市教育局

  2021年8月8日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3

學校專項組各成員單位、各區學校專項組:

  為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從緊從嚴抓好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含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技工學校、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提高政治站位: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蔓延,防控形勢複雜嚴峻。各區各校要站在保護師生身心健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強化風險意識、底線思維,充分認識疫情防控的艱鉅性、複雜性、長期性,壓緊壓實疫情防控的政府、部門、學校(培訓機構)和個人家庭的“四方責任”,落實校地聯防聯控、“五個一”等防控機制。各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抓好本部門所屬學校和審批登記培訓機構的疫情監管工作,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要進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和應急工作預案,加強24小時值班值守,確保疫情防控領導體制、應急機制、指揮體系正常執行,凡是涉及疫情的資訊,要第一時間向屬地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邊處置邊上報,在思想上行動上決不能有絲毫僥倖和鬆懈。

  二、嚴格封閉管理:

  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培訓機構一律實行校園封閉管理,不得組織補課、答疑、輔導等各類聚集性課堂活動,一律不得組織學生參加遊學、聚餐、社會實踐等聚集性活動。嚴格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嚴格落實入校查驗工作,對出入校園人員詳細核查身份資訊、口罩佩戴,測量體溫、查驗健康碼,並做好登記。加強校內在建施工專案管控,實行“一校一策”“一專案一策”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工地。繼續暫停全市所有培訓機構的線下培訓活動,暫停開展暑期軍訓、校園內所有大型活動和比賽訓練。各區要加強對轄區內學校、培訓機構的重點人群、重點區域和重點防控管理環節的巡查、督查,特別要加強對核酸檢測點學校等的檢查和指導,及時堵住防控漏洞。

  三、精準防控措施:

  各區要精準化落實防控措施,因時因地因校細化防控方案併到崗到人,堅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及時化解風險隱患。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非必要不離寧”的要求,嚴控師生外出管理,因特殊原因確需離寧的,須按規定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嚴禁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做好離寧師生員工的跟蹤隨訪,對師生員工活動軌跡進行核查,做到“一人一臺賬”,所有離寧師生員工應於開學14天前返回南京。加強返寧師生員工管理及與公安、衛健、外事、市場監管等部門的資訊互通,重點摸排有境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接觸史)的師生員工及家人情況,專門建立自中高風險地區返寧師生員工的健康管理臺賬,並按省市有關疫情防控要求落實管理措施。根據國家、省市要求,有序組織好12—17歲在校學生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工作,儘快形成防控免疫屏障。

  四、做好開學準備:

  各區要按照屬地原則,統籌指導轄區內學校加強工作謀劃,研究制定開學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演練;執行“復課先驗收”程式,嚴格把控屬地內培訓機構的復工復課,逐個對照標準開展實地驗收,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不得復課。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對教室、衛生間、食堂、宿舍等重點場所環境監測、通風換氣和消殺工作,核酸檢測點學校等應當經環境取樣檢測合格後方可重新使用。要全面清點防疫物資,如有短缺的及時補齊補足,同時加強學校臨時隔離點、體溫複測點、物資儲備室等場所管理,完善防疫設施裝置。要精準做好師生開學前14天健康申報工作,所有師生員工應做好居家健康監測,及時上報“一卡一碼一表格”(疫情防控行程卡、蘇康碼和每日測溫表)。

  五、強化防疫宣傳:

  各區各校要充分利用網路、微信、手機簡訊等方式,對師生員工加強正面宣傳引導。要加強健康教育,倡導文明、綠色、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師生自我健康第一責任人意識,引導師生和家長落實疫情防控要求。要關愛確診師生員工,做好被隔離師生員工的心理疏導,開展線上心理健康輔導,幫助師生正確應對疫情。鼓勵師生利用“省名師空中課堂”“金陵微校”等網路平臺,居家自主學習,居家進行體育運動,居家開展勞動實踐。要組織教師在線上對學生開展防護技能培訓,幫助學生掌握衛生防病知識,少流動、少聚集,養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一米線”、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噴嚏時注意遮擋等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4

各縣(市)教育局:

  為使廣大師生能夠度過一個平安、健康、愉快的假期,現就做好寒假期間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和規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強化組織領導

  嚴格落實國家、省、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堅持把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與培訓物件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各縣市教育局要主動協調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協同當地衛健、疾控、市場監管、公安、消防等部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本區域內的培訓機構開展一次專項排查,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存在安全隱患的一律暫停營業,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導致發生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提高認識,強化輿論宣傳

  各縣市教育局要加強輿論引導,精心策劃,正向發力,為強化校外培訓機構規範治理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各中小學校透過家長委員會、微信群和《致家長的一封信》等途徑,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理性看待學生參加校外培訓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實減輕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同時引導家長選擇有資質的、安全的培訓機構。各地各類培訓機構不得舉辦大型講座、培訓、年會、彙報會等群體性活動,嚴格落實“一人一檔”資訊臺賬,培訓機構師生非特殊必要情況不得前往境外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培訓機構不得接收從境外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返鄉的師生。提倡培訓機構廣大師生在州內過年,節日期間減少走親訪友,個人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三、從細從實,強化防控措施

  全面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進一步貫徹臨夏州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的各項防控要求。校外培訓場所嚴格實行每日通風消殺管理,嚴格落實校門封閉式管理,加強人防、物防管理,無關人員、快遞物品等一律不得進入。校外培訓機構要與教職員工和學生家長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對所有進入校外培訓機構的師生開展每日體溫檢測及健康碼驗證,並做好登記。培訓期間全程全員佩戴口罩。嚴格限制同一時段培訓學生人數,確保教學場所內學生間隔不小於1米,同一時段每班培訓學生人數不得超過30人。校外培訓機構要備齊備足防控物資,設定隔離空間,對出現發熱等緊急情況的師生及時開展應急處理。

  四、聚焦問題,強化綜合治理

  各縣市教育局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制定培訓機構整治方案,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對存在問題的培訓機構要分類施策,按照“規範一批、整改一批、關停一批”的總體思路,向當地政府彙報,由當地政府聯合相關部門對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進行集中分類整治。集中整治內容包括:

  (一)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校外培訓機構堅決予以關停。

  (二)校外培訓機構要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培訓專案、收費標準、退費制度、承諾書、課程表、投訴電話、培訓教師相應的資格等關鍵資訊,在辦學地點公示欄內公示。

  (三)對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或到校外培訓機構授課的,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校外培訓機構為中小學在職教師提供培訓場所的,一經發現,列入“黑名單”,降低其信用評定等級並向社會公佈。

  五、鞏固成果,確保治理成效

  (一)縣市教育局要進一步鞏固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成果,防止違法違規培訓反彈。一旦發現培訓機構無證無照經營、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超前超標培訓等違規培訓行為,堅決予以嚴肅查處。各縣市教育局要聯合市場監管、金融、公安等部門,加強對培訓機構預收費的管理,要求校外培訓機構與家長簽訂全國統一培訓合同,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保障群眾利益。

  (二)持續落實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全面落實疫情防控總體要求,遇有重要緊急情況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突發情況,第一時間上報,及時採取應對處置措施,並在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和疾控、衛健等部門的指導下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規範管理”,在做好校外培訓機構寒假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加強日常監管工作,做到“兩手抓、兩手硬”。州教育局將在寒假期間對各地各機構落實情況進行抽查,對不作為、慢作為,落實不力的單位進行督促整改,嚴肅問責,確保疫情防控和規範管理工作落到實處。請各縣市教育局於1月20日前將專項檢查開展情況、檢查結果書面報送州教育局職教成教科。

  臨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1年1月12日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5

  當前全國疫情形勢嚴峻,我省疫情防控進入緊急狀態,我市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和人物(環境)同防壓力持續加大。尤其中小學生寒假在即,為進一步強化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所有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確保《校園疫情常態化防控20條》等國、省、市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二、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把入口關,師生以外的任何人員嚴禁入內;嚴格落實查驗健康碼和國務院大資料行程碼、測溫、通風消毒等措施;嚴禁人員聚集,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每班人數最多不超過50人;鼓勵校外培訓機構開展線上培訓,利用晚間開展線下培訓的,培訓時間不得晚於20:30。

  三、校外培訓機構教職員工在開班授課期間嚴禁離朝和組織、參與聚集性活動,並每週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報屬地教育部門備案。

  四、校外培訓機構要密切關注全國疫情形勢變化,不得聘用有重點管控地區和重點關注地區旅居史的人員,不得接收有重點管控地區和重點關注地區旅居史的學生。

  五、校外培訓機構要引導學生家長不得在附近聚集,即接(送)即走。

  六、各地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對校外培訓機構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細化到鄉鎮(街),逐一明確管理責任人,其相關資訊要張貼到校外培訓機構醒目位置。教育、市場等部門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逐一指定監督員,並與鄉鎮(街)管理責任人形成合力。

  七、各地要開展全覆蓋、無死角排查,對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校外培訓機構要堅決關停,對問題嚴重的要予以取締;要嚴厲查處證照不全的校外培訓機構,發現一家取締一家。

  八、市防指相關專班要堅持問題導向,對各地落實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對情節嚴重的校外培訓機構要及時予以曝光。

  九、建立對證照不全校外培訓機構、在職教師參與補課行為的舉報機制,由市教育局及時將舉報資訊交由屬地防指核實處理。舉報電話:8890000。

  朝陽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指揮部

  2021年1月5日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6

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複雜,為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要求,依據《忻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全市校外培訓機構暫停線下培訓的通知》(忻政教督辦[2021]1號)檔案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即日起,全區所有校外培訓機構(含託管服務等)線下培訓活動一律暫停。

  2、所有證照不全、條件不達標、非法進行培訓活動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關閉。

  特此通知

  忻府區教育科技局

  2021年8月5日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7

  近期,國內多地相繼發生聚集性疫情,特別是德爾塔變異病毒加速傳播,新冠疫情防控形勢十分嚴峻。根據8月4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為進一步鞏固我市校園疫情防控成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傳播風險,保障全市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等各級各類教育機構從即日起暫停一切形式的線下教育教學活動,包含外出考察、校本培訓、研學、軍訓、社會實踐、新生集體報到(領取錄取通知書)、暑期託管服務等。具體恢復時間視疫情發展情況經充分評估後再行通知。嚴禁任何單位、個人以任何名義組織學生集體補課,一經發現,從嚴頂格處理。

  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覺履行疫情防控職責,嚴格落實“日報告”、“零報告”制度,確保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8

各鄉鎮(街道)校外培訓機構:

  根據《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疫情防控辦〔2021〕21號)《關於做好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甬防辦〔2020〕111號)、《關於印發〈校外培訓機構復課(複訓)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教防控辦函〔2020〕29號)《關於開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風險排查和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甬教終民〔2020〕163號)《關於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關於關於切實做好近期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和規範辦學的通知》《關於印發奉化區冬春季室內外人群聚集性活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等檔案要求,現就切實做好近期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和規範辦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疫情防控要求。

  當前,隨著春節臨近、人員集聚性流動性加大,疫情防控形勢趨於嚴峻,而寒假是學生參加文化學科類培訓的旺季。各培訓機構要深刻認識疫情防控形勢,層層壓實防控責任,堅持常態化防控和區域性應急處置相結合,慎終如始地做好防控工作,防止出現思想麻痺、警惕減弱、措施鬆懈現象。

  各校外培訓機構要完善防控機制,嚴格落實場所消殺、體溫監測、健康掃碼、通風消毒、日報告等各項防疫制度;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對校外培訓機構教室、衛生間及教員學員駐留、休息區,公共使用的教輔具等實行每日消毒,加強室內空間通風換氣,保持環境清潔和洗手設施執行良好。提供餐飲服務的培訓機構,須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要求;強化人員健康管理和重點人員管控,要求師生不前往境外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落實非必要不出省的要求,教員離開居住地要按規定實行報批制度;

  強化場所管理,開展各類線下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一律實行相對封閉管理,原則上培訓期間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培訓區域,不得接受外賣送餐等服務;強化培訓管理,嚴格控制培訓規模,保證學生一人一桌、間隔1米以上、學習空間相對固定。採取限流、預約、錯峰等措施,控制室內人員規模,室內培訓場所人數不超過最大承載量的75%,實行錯峰上課,做好引導分流,避免學員家長在附近聚集,倡導即接(送)即走。要提前向學員和家長以及教職員工告知疫情防控細則要求,確保教職員工和學員行程可追蹤、健康狀況有反饋。同時,各校外培訓機構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在當地疫情防控等部門指導下科學處置。根據疫情發展形勢,各校外培訓機構應積極研判、科學謀劃寒假授課安排,提前做好線上教學和遠端輔導需求準備。

  二、嚴格規範收費管理。

  2021年,教育部門將聯合消保委、價格、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收費管理“規範年”專項行動。一是嚴格賬戶管理。培訓機構要指定學雜費專用賬戶,收取的費用須及時入賬,並向學員開具合法票據。二是限定收費時限。強化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三是公開收費專案及標準。要求透過寧波民辦教育網、辦學場所顯著位置等途徑向社會公開收費專案及標準、退費規定等。四是簽定規範合同。全面推廣使用“寧波市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字)”,督促校外培訓機構嚴格按照合同及相關規定提供培訓服務、辦理收退費等事宜。

  三、嚴格教育教學管理。

  各鄉鎮(街道)要鞏固上階段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清查工作成果,培訓機構要認真梳理機構內培訓教材(包括音影片教輔材料),堅持立德樹人,牢牢把握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嚴格遵守有關教學安排,不得超前超綱應試教學,教學時間不得超過晚上8時30分。同時,培訓機構必須要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到培訓機構授課。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科學(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教師資格證書。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同時做好對其疫情防控的具體要求。

  四、加強提高應急能力。

  各鄉鎮(街道)校外培訓機構要配齊配足疫情防控物資和設施,規範設定相對獨立的臨時隔離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加強對隔離區設定的指導。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完善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應急預案,適時組織開展應急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鄉鎮(街道)、社群要及時掌握本轄區校外培訓機構活動情況,並與衛生健康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暢通訊息報送渠道。發生涉疫情突發情況,校外培訓機構須第一時間報告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五、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培訓機構要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增強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專、兼職安全監督人員,配齊配足安全設施裝置,切實履行學員安全和防疫事項告知提醒義務,做到崗位明確,人人有責。各鄉鎮(街道)要強化屬地責任,加強日常監管。要聯合衛生、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聯合執法,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和社群“網格化”作用,透過明察暗訪等方式開展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巡查和排查,對疫情防控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違規培訓、收費制度不合理、虛假宣傳等行為,堅決嚴肅查處。

  各有關部門要利用多種方式,持續開展疫情防控宣傳教育,鼓勵開展線上培訓,儘量減少線下培訓活動。引導學生及家長謹慎選擇線下培訓機構。校外培訓機構要積極主動開展疫情防控教育,提醒家長和學員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嚴格做好培訓期間及交通途中的規範防護。同時,要引導培訓機構面向流動人口子女、老年人等人群開展公益課、公益講座等活動,承擔社會責任。

  2021年,各鄉鎮(街道)要全面實施校外培訓機構信用管理記分制,要嚴格對照《寧波市民辦教育培訓機構信用管理制度》內容,對培訓機構進行信用管理,並強化結果運用。信用管理情況每季度報寧波市教育局,並在“信用寧波”和教育局官方網站等平臺上對相關違規機構做資訊公示。

  寧波市奉化區教育局

  2021年2月5日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9

各鎮,各中小學、校外培訓(託管)機構:

  2021年春節將至,人流物流加大、人員聚集增多,尤其是中小學生寒假在即,疫情輸入和傳播風險持續增加,為進一步強化校外培訓(託管)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決定開展對校外培訓(託管)機構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時間

  2021年1月22日起,持續開展督導檢查。

  二、督查內容

  (一)制度建設方面。“兩案九制”等預案完善和疫情監測、排查預警等防控工作開展情況。

  (二)輿論宣傳方面。加強健康教育,開展防控新冠肺炎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情況;依法處置負面訊息加強正面輿論引導工作情況。

  (三)防控措施方面。落實體溫檢測和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線、室內消毒通風等情況;發現有相關症狀的人員及時上報,對中、高風險地區返回人員實施排查、監測情況;加強辦學場所環境衛生整治工作情況。

  三、督查方式

  採取多種方式,確保在不影響疫情防控工作實施的前提下開展督導檢查工作。

  (一)實地明查暗訪。按照市、區有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職責履行情況作為督導檢查重點,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發現問題,立即責令整改(督查組成員名單附後)。

  (二)廣泛收集線索。暢通舉報渠道,及時發現、查處有關問題線索和群眾反映問題,加強對疫情防控工作履職不力等問題線索和輿情資訊的收集工作,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即查即辦,及時回應群眾關切。

  (三)各鎮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加強對轄區內未審批的校外培訓機構、託管託教機構摸底排查,落實監管責任。

  (四)各中小學要以寒假放假前為契機,透過告家長書、班會課、家長會等方式,全面落實對學生及家長的宣傳教育引導。

  (五)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其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附件:區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組成員名單

  莆田市秀嶼區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聯席會議辦公室(代章)

  2021年1月22日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10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印發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20〕363號)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校外培訓機構有序恢復線下集中培訓的部署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及常規管理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將校外培訓機構教職員工、學員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各項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實落細復課後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放鬆、要求不降低,紮實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和教學管理工作,確保平穩過渡,逐步恢復正常培訓秩序。

  二、持續抓實疫情防控工作

  校外培訓機構在參照執行學校防疫要求的基礎上,針對培訓機構特點,再進一步強化重點防護,著力建立與疫情防控相適應的教學運營常態化機制。

  1、人員健康全排查。針對機構教職員工和學員流動性等特點,對所有上崗的教職員工尤其是外籍教職員工進行點對點排查,準確瞭解其外出情況、接觸史等關鍵資訊,並透過蘇康碼、疫情防控行程證明,逐一核對追查,截圖留檔。對全體教職員工和學員開展每日健康監測。對有發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的人員,應督促其及時就醫,暫緩參加培訓活動,嚴禁帶病上課、工作。

  2、機構場所全封閉。實行機構相對封閉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進出通道,非必須進機構人員一律不進,如確需進入機構人員要登記、測溫、戴口罩。透過實行錯時上下學、劃定1米等候線等方式,避免機構外人員聚集。

  3、防疫物資全到位。根據衛生健康部門有關要求,按照機構規模、學員及教職員工數量,結合應急方案儲備足夠數量的疫情防控物資,包括消毒裝置、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觸式溫度計、洗手液等。對於消毒用品、口罩、洗手液等消耗品要及時補充。

  4、場所消殺全覆蓋。要做好機構環境衛生清潔工作,並開展預防性消毒,注意消毒用品的使用方法,做到消殺安全有效、消殺記錄齊全。教室、辦公室、食堂等公共場所常開窗通風。

  5、教育培訓全員化。將新冠肺炎及傳染病防控知識與技能等納入培訓第一課內容,讓學員和教職員工掌握相應知識和技能,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做好自我防護。透過微信、公眾號、告家長書等多種途徑將相關知識技能資訊推送給師生和家長,提高師生、家長對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意識和應對能力。口罩佩戴應遵循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原則。學生應隨身備用防護口罩,注意途中防護,低風險地區校園內學生不需佩戴口罩。老師授課時不需戴口罩,校門值守人員、清潔人員及食堂工作人員等應當佩戴口罩。

  6、臺賬資料理齊全。根據復課驗收要求分類做好臺賬資料,重點做好機構全體教職員工和學員的健康排查情況登記、場所消毒記錄登記、外來人員登記等,不斷細化完善工作機制,將日常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三、切實做好平臺維護

  (一)疫情防控資訊上報

  每天下午3點前上報當日機構疫情防控自查情況。復課後,填寫三張表(自查登記表、當日教職員工健康情況排查表、當日學員健康情況排查表)。

  (二)機構管理

  1、機構基本資訊:填寫以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的登記內容為準,務必認真仔細逐項檢視,確保資訊真實、準確。

  2、教師資訊管理:必須和現狀人數一致(辭職的刪除,新招的增加),上傳教師資格證或相關專業技能證書。聘用外籍教師的,上傳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3、班次資訊管理:及時更新增加新開設的培訓班次資訊。

  4、課程備案管理:僅指學科類課程要備案。各年級各科目課程內容只需備案一次即可。

  四、加強常規性工作

  (一)校外培訓機構應當與培訓物件(或其法定監護人)按照《江蘇省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字)》格式,簽訂培訓服務規範合同,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內容,切實維護雙方合法權益。

  (二)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培訓費用。收費應當開具合法票據。

  (三)教學管理工作:

  1、嚴禁超前超綱教學(廣告宣傳禁止使用“幼升小”、“小升初”“銜接班”等宣傳語);

  2、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

  3、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聘用的學科培訓教師應當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聘用的外籍人員應當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具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四)安全工作:

  1、消防安全,安全通道要暢通,消防設施裝置齊全有效;

  2、監控全覆蓋,時間準確,內容儲存達30天以上;

  3、配備安保八小件(防暴盾牌、防暴鋼叉、防護背心、防護頭盔、防割手套、橡膠警棍、強光電筒、自衛噴霧劑等)。

  4、提供餐飲服務,必須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五)資訊公示要齊全。公示資訊包括辦學資質、消防驗收、管理崗位人員資訊、任課教師資訊、課程情況、宣傳情況、收費情況、辦學承諾書、投訴舉報電話、責任督學情況共十項內容。

  啟東市教育體育局

  2021年5月19日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11

  當前,國際疫情持續擴散蔓延,國內本土疫情呈多點散發和區域性聚集性爆發交織疊加的態勢。目前各中小學校相繼進入寒假,加之春節臨近,外地學生、務工返鄉人員增多,我市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和“人、物、環境”同防壓力持續加大。為切實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降低疫情傳播風險,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各類培訓機構疫情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鑑於目前臨河區、五原縣、烏拉特後旗出現國內中高風險地區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人員和次密接觸人員的實際,為切實降低疫情傳播風險,暫停臨河區、五原縣、烏拉特後旗縣域內各類培訓機構組織舉辦的所有線下培訓活動。

  二、其它旗縣尚在營業的各類培訓機構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培訓場所內疫情防控各項措施,並與屬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各類培訓機構必須嚴格限制同一時段培訓學員人數,確保培訓場所內所有學員相互間隔不小於1米且每班次人員數量不得超過10人。定期開展核酸檢測工作,各類培訓機構所有培訓教師、學員及其他人員必須每7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報屬地行業主管部門備案查驗,核酸檢測費用全部由培訓機構承擔,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學員承擔核酸檢測費用。同時要做好所有人員每日體溫監測、資訊登記和通行健康碼查驗工作。

  三、各類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保持培訓場所經常性通風,定期做好消毒、室內外環境核酸檢測工作。所有師生員工培訓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四、各類培訓機構要密切關注全國疫情形勢發展變化,不得聘用市外特別是中高風險地區和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不得接收市外特別是中高風險地區和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學員,凡不按疫情防控要求舉辦培訓的,由行業主管部門依法依規予以取締,吊銷證照,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五、鼓勵和引導各類培訓機構在徵得學員同意情況下開展線上培訓,各類培訓機構不得擅自提高培訓費用,對不願意參加線上培訓活動的學員,視情況進行調課或退還剩餘培訓費用。

  六、各地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對轄區內各類培訓機構開展全覆蓋、無死角排查,摸清底數,建立臺賬,網格化管理。各級教育、民政、人社、市場監督、銀保監局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與屬地指揮部的溝通配合,對不符合上述規定要求及證照不齊的各類培訓機構要堅決予以關停或取締;對不執行本通告要求,未經屬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批准,擅自違規開辦培訓班、舉辦培訓活動的,要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七、鼓勵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違規開展培訓行為進行監督舉報。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隨全市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動態調整。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舉報電話:12315

  巴彥淖爾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1年1月17日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12

  近期,受北京疫情影響,特別是境外確診人數仍呈爆發性增長,國內疫情仍存在反彈的風險,“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壓力仍然很大。因此,大荔縣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將常態化持續進行,同時,5月22日起復工復課後,大荔縣境內部分無資質非法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和教學輔導工作,嚴重擾亂了縣域培訓機構市場的正常秩序。

  為進一步規範管理,最大限度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自7月20日起,大荔縣教育局將聯合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常態化、規範化管理進行檢查,同時對違規違法開展培訓的機構進行集中治理,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要求各證照齊全的“白名單”合法培訓機構要注重疫情防控工作常態化開展,同時規範辦學行為,檢查過程中將重點治理“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幼小銜接”“小初銜接”等違規培訓行為。同時整頓虛假違法招生廣告(簡章)、亂收費行為、不按要求公示各種資訊、亂掛牌等現象,同時嚴厲查處培訓機構招收義務教育段學生開展全日制教育教學。

  二、凡是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的違規違法開展培訓的機構,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者停止面向中小學生的各種培訓行為,並妥善處理好遺留問題。

  三、對違規開展文化及藝術、“幼小銜接”等培訓的託管機構、幼兒機構進行依法取締。

  四、強化校外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重點檢查各機構存在的防疫工作常態化管理漏洞、消防安全隱患、安保安全隱患及食品安全隱患,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機構要求立即停辦整改。

  五、對公告以後仍然無證辦學的機構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責令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進行處罰,並列入全國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

  希望廣大學生、家長及社會群眾樹立正確教育觀念,理性對待參加校外培訓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實減輕孩子課外負擔。同時,歡迎各位家長對非法校外機構、公辦在職教師參與補課等行為進行舉報,共同為孩子們營造良好的教育培訓環境。

  舉報電話:

  教育局0913—3266049

  市場監督局0913—3229315

  2021年7月13日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13

各區、市教體局,高新區黨群工作部,局屬各民辦學校:

  根據山東省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部署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禁培訓機構開展線下培訓活動。

  普通中小學、幼兒園開學前,要嚴禁各類培訓機構開展任何形式的線下培訓活動,涉及與培訓機構有關的所有聚集性活動一律停止。要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網格化”管理作用和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暢通舉報渠道,加強社會監督,開展多方聯動,從嚴從速查處違法違規培訓機構,並列入“黑名單”。黑名單資訊將被推送有關部門,納入全國信用資訊共享平臺或者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按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二、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

  要督促和監督校外培訓機構認真落實《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延遲省內企業復工的緊急通知》中“省內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的要求,切實保障培訓機構教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三、指導做好培訓計劃調整。

  要督促指導培訓機構將線下課程延遲至疫情結束後實施或開發線上同步教學課程,同時做好學生和家長的解釋工作,爭取理解支援與配合。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培訓機構妥善處理好課程調整及退費等事宜,確保培訓工作的安全和穩定。

  四、強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措施。

  要透過多種渠道及時傳達各級黨委、政府的防疫要求,督促指導培訓機構嚴格執行。要指導各培訓機構全面摸排教職工狀況,掌握假期行程動向,做好返青教職工人員情況臺賬,重點關注有與疫區或確診病人接觸過的人員,如有疑似症狀,及時向當地疾控、街道、教育等部門報告;嚴格按規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預案,細化防控措施,抓好責任落實。我市普通中小學開學後,如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仍未解除,培訓機構必須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重新開展線下培訓業務,防疫措施參照普通中小學要求執行。

  五、壓實監管責任。

  要深刻認識疫情防控工作的複雜性和嚴峻性,強化督導檢查,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疫情聯防聯控,形成有效的協同應對處置機制,快速果斷處置培訓機構出現的疫情。落實疫情防控“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對培訓機構出現的疫情必須第一時間按規定報告相關部門。對監管部門和相關管理人員麻痺大意、敷衍塞責、有令不行的行為,依照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聯絡人:李志強,聯絡電話:0532-85912946

  青島市教育局

  2021年2月1日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14

各鄉鎮、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第18號、19號通告和1月7日省教育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的校園疫情防控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落實全縣校外培訓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項措施,經研究,決定開展全縣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21年1月19日-2月28日

  二、檢查物件

  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所有有證有照、無證有照的校外培訓機構,以及各類無證無照的違規培訓機構。

  三、檢查內容

  具體檢查內容見《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加強溫州市校外培訓機構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溫防辦〔2021〕5號)(附件1)和《蒼南縣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檢查重點及記錄表》(附件2)。

  四、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糾

  1、時間:2021年1月19日至22日;

  2、要求:各培訓機構一一對照溫防辦〔2021〕5號和《蒼南縣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檢查重點及記錄表》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中發現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時整改到位,並於1月22日前(週五)前填報附件2(含任教教師和學員名單),機構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後,分別報縣教育局民辦教育指導中心和縣市監局信用管理科各1份,聯絡人:陳建敏(縣教育局),68752606,郵箱:[email protected];季雲霞(縣市監局),59871078,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全面檢查

  1、時間:2021年1月23日至2月28日;

  2、檢查組安排:全縣組建11個檢查工作小組,分鄉鎮、分片區開展檢查,具體見蒼南縣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監管工作責任清單(見附件3)。

  3、要求:原則上,每兩週檢查一次,各檢查小組要提前對接,明確人員分工,確定具體檢查時間。檢查組對照《蒼南縣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檢查重點清單》,對各培訓機構進行逐一排查,發現問題,及時發放《蒼南縣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檢查重點及記錄表》(附件2),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或者存在嚴重問題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求立即停止培訓活動直至整改到位;情節嚴重的,將機構納入“黑名單”,並依法依規予以查處。檢查組在檢查中若發現本鄉鎮(或片區)存在無證無照的違規培訓機構,要及時責令關閉,並登記入冊報當地鄉鎮疫情防控辦公室,由當地鄉鎮防控辦公室組織人員予以取締。

  五、有關要求

  (一)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事關我縣疫情防控工作和校外培訓機構健康發展與穩定,必須高度重視,統一思想,切實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二)要採用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各成員部門、中小學校利用電子屏、橫幅等宣傳方式,在公共場所和校園醒目位置宣傳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相關政策。要及時公佈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引導家長正確甄別校外培訓機構,自覺抵制存在疫情防控漏洞和非法辦學機構。

  (三)各工作小組要將每次檢查情況形成文字材料(含檢查彙總表、檢查記錄表及相關照片),分別於1月27日、2月10日、2月24日下午5時前分三次分別上報縣教育局民辦教育指導中心和市監局信用管理科各一份,聯絡人:陳建敏(縣教育局),68752606,郵箱:2281961577@qq、com;季雲霞(縣市監局),59871078,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加強溫州市校外培訓機構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蒼南縣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檢查重點及記錄表

  3、蒼南縣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責任清單

  蒼南縣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月18日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15

全區各校外培訓機構:

  按照《山西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期間對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進行監管的通知》(晉教辦函〔2020〕8號)檔案精神,根據省市、區委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全面停止一切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的有關要求,全區各級各類校外培訓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堅決不能開展任何形式的校外線下培訓,不得組織與培訓有關的聚集性活動,不得開展關於培訓的任何宣傳活動,發現有違規開展培訓活動的,教科局將聯合其他有關部門進行嚴肅查處。

  舉報電話:0355-7522155

  長治市屯留區教育科技局

  2021年2月6日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16

各中心校、市直各學校,局機關各科室(二級機構):

  為深入貫徹2021年1月12日“河南省教育系統疫情防控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全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教育系統疫情防控專班工作安排,根據全區疫情防控的新形勢新要求和濟教體防指辦〔2020〕54號檔案要求,現將做好我區校外培訓機構寒假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實屬地責任,強化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國家、省、市疫情防控相關部署要求,落實屬地責任,對校外培訓機構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細化到人,堅決把校外培訓機構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進一步加強與屬地衛生防疫、市場監管、公安、消防等部門的聯絡,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社群作用,對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全面排查,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導致出現問題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嚴格封閉管理,強化防控機制。

  各校外培訓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人防、物防管理,主動做好相關防控工作。一是強化防疫制度。在機構入口處設定標準一米線,備齊備足測溫儀、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資,每天做好師生員工體溫監測和登記,堅持“日報告、零報告”;二是做好應急處置。各機構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確保突發情況下,第一時間報告、隔離、送診,並在疫情防控等部門指導下科學處置;三是強化場所管理。參照《濟源學校傳染病防控消毒指南》具體要求,每天對教室、樓梯間、衛生間、走廊處等公共區域進行全面清潔消殺、通風換氣,嚴格人流管控和健康掃碼,外來無關人員、快遞物品等一律不得進入機構;四是強化人員管理。做好假期教職工的教育引導,非必要不跨市外出,原則上不要離開居住地,更不要到境外和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嚴禁聘請高、中風險地區教師來濟授課;嚴禁招聘或招收高、中風險地區來濟師生及非濟源籍學生;五是強化培訓管理。嚴格控制培訓學生人數,保證學生一人一桌、間隔一米以上、學習空間相對固定;嚴禁組織聯歡會、表彰會、家長會以及針對學生的各類賽事等聚集性活動;嚴禁以各種名義舉辦超過50人的集體活動。

  三、規範辦學管理,嚴格收費行為。

  寒假期間,各中心校要重點做好文化課類培訓的監管,對假期開展的文化課類培訓班,嚴格進行稽核備案,嚴禁開展“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內容的培訓;指導培訓機構按照全國統一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字)與家長簽訂合同;嚴格執行收費公示,明碼標價,一次性收費不超過三個月,收費票據要標註截止日期,堅決杜絕出現收退費糾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教育引導學生,告知家長一定到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機構參加培訓,一旦發現校外培訓機構違規開展培訓的,要堅決予以嚴肅查處;對情節嚴重、拒不整改、屢教不改的,要責令停止招生;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開展培訓業務的,要錄入全國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平臺黑名單。教育部將從2021年3月起,定期將黑名單中的機構(舉辦者)共享至全國信用資訊共享平臺,按有關規定實施聯合監督。

  寒假期間,所有校外託管機構一律停止營業,不得開展與中小學生有關的其他活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市場監管部門將吊銷其工商營業執照,並予以處罰,同時在濟源示範區紅黑榜上予以公示。

  局機關各科室(二級機構)要認真落實分包聯絡基層單位責任,全面做好督導檢查,加大巡查頻次,指導校外培訓機構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管理有關要求。

  附件:河南省教育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年1月21日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17

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黨組會議精神,進一步壓實防疫責任,現就做好全省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各地中小學和幼兒園開學前,嚴禁各類校外培訓機構開展任何形式的線下培訓活動,涉及與機構有關的所有集體活動一律停止。

  二、督促校外培訓機構嚴格執行當地黨委、政府防疫要求,同時做到以下五點:一是對機構所有教職員工逐人摸排,掌握春節假期行程,登記備案。二是對與疫區或確診病人接觸過的疑似人員要加強管控,並及時向機構所在街道、衛健、疾控、教育部門報告。三是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配備必要防控裝置和防控手段,熟悉突發事件處置流程。四是妥善調整培訓計劃,並做好家長、學員解釋工作,取得理解、配合與支援。五是在中小學開學後,如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仍未解除,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方可重新開展線下培訓業務。培訓過程中,要做好人員出入檢查、配戴口罩、場所消毒等工作,防疫措施參照中小學要求執行。

  三、切實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充分發揮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作用,發揮街道(鄉鎮)“網格化”管理作用,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會同市場監管、公安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從嚴從速查處頂風違規、趁機跑路的機構。

  四、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建立與衛健、疾控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快速處置校外培訓機構出現的疫情。建立健全省、市、縣、校外培訓機構四級聯動機制,各級均需確定1名安全防疫聯絡員。加強值班工作,公佈舉報電話,建好相關臺帳。實施疫情防控“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校外培訓機構出現疫情等必須第一時間報告。各設區市教育局在每日下午5:00前,向省教育廳語言文字與繼續教育處報送資訊。

  聯絡人:丁亦周,電話:18014846410。

  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1年1月28日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18

各區教育局、江北新區社會事業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疫情防控的有關工作部署,維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現就做好近期全市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暫停任何形式的線下培訓活動。各區要督促轄區內所有校外培訓機構,嚴格落實《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加強公共場所管理的通告》有關要求,在未接到恢復線下培訓活動通知之前,暫停開展任何形式的線下培訓活動。各區要充分發揮校外培訓機構治理聯席會議的協調作用,強化部門聯動,加強“網格化”排查和聯合督查巡查,確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實到位。

  二、督促校外培訓機構落實防疫主體責任。要求所有校外培訓機構:一是對機構所有教職員工逐人摸排,掌握春節假期行程,登記備案;二是對與疫區或確診病人接觸過的疑似人員要加強管控,並及時向機構所在街道、衛健、疾控、教育部門報告;三是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配備必要防控裝置和防控手段,熟悉突發事件處置流程;四是妥善調整培訓計劃,並做好家長、學員解釋工作,取得理解、配合與支援。2月2日前,各區要對轄區內“有證有照”機構進行一次全員自查排查。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前,有重點、有批次地持續開展壓茬式排查,確保安全穩定。

  三、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區要嚴格執行“日零報告”制度,每日16點前向市教育局上報《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零報告表》,如出現緊急情況,隨時一事一報;要按照省建立健全四級聯動機制的要求,明確本級和各機構的安全防疫聯絡員,確保資訊暢通;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對頂風違規的機構,一經查實,要採取綜合執法,從嚴從速進行查處。

  南京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1年1月30日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19

  各鎮(街、區)教育學區、市屬學校:根據魯教疫控組字【2020】92號,各鎮(街、區)要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指導各培訓機構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嚴格控制培訓時間和參訓人員密度。寒假在即,為進一步強化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現提出如下要求:

  1、各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確保《校園疫情常態化防控20條》等省、市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2、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把入口關,師生以外的任何人員嚴禁入內;嚴格落實查驗健康碼、測溫、通風消毒等措施;嚴禁人員聚集,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每班人數最多不超過50人,做好記錄;鼓勵校外培訓機構開展線上培訓,利用晚間開展線下培訓的,培訓時間不得晚於20:30。

  3、人員密集程度高的培訓機構要採取多分時段、錯時段等措施開展培訓,嚴防學生高度密集現象的發生;校外培訓機構要引導學生家長不得在附近聚集,即接(送)即走。

  4、疫情期間一律停止各類拓展、年會活動;不聘用中高風險地區返回的大學生任教,不接受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孩子培訓。

  5、嚴格管控好本機構中教師的流動狀況,落實市裡明確要求“非必要不離壽,非緊急不出濰”管控,各單位一定要摸清本單位教職工的所有情況。

  6、培訓機構每天學生到校情況做好記錄,如有特殊情況及時報告屬地教育學區。

  7、培訓機構儲備好疫情防控物資,進一步加強對疫情防控知識的學習;落實鎮街區屬地管理責任,市教體局疫情防控小組將隨時督查,並通報督查結果。

  壽光市疫情防控教育專組

  2021年1月13日

  培訓機構疫情防控通知20

香洲區各校外培訓機構:

  寒假將至,為進一步做好寒假期間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切換維護師生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根據省、市相關檔案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將寒假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實主體責任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仍然複雜嚴峻,“外防輸入、內防反彈”任務艱鉅,各校外培訓機構要時刻繃緊疫情防控常態化這根弦,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對機構人員加強監督、指導和培訓,按要求嚴格落實假期期間各項管理措施。

  二、開展環境衛生整治

  參照《學校和托幼機構預防新冠肺炎疫情衛生清潔消毒指引(第三版)》,落實機構內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和封閉場所等的日常清潔、通風、消毒措施,尤其對重點場所(食堂、教室等)、重點裝置設施(飲水設施、空調系統等)做好定期清潔和預防性消毒,並保留相關清潔、消毒記錄。

  三、做好物資儲備

  制定物資登記臺賬,及時補充測溫儀、消毒液、口罩、防護服、嘔吐應急處置包等防控用品,確保儲備至少兩週的防控物資用量。消毒劑要妥善保管和使用,避免出現意外事故,清潔人員要熟悉消毒液正確的配置比例和使用方法。

  四、嚴格人員管控

  (一)實行校門封閉式管理。

  除本機構員工和培訓學員外,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機構內。對進入機構的所有人員要進行體溫檢測,並做好資訊登記。不得組織開展文藝匯演、家長開放、單位聯歡聚餐等大型聚集活動。

  (二)加強師生行程管理。

  所有人員嚴禁前往國(境)外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教職員工原則上非必要不離珠,如有特殊原因確需離珠的,應報培訓機構負責人批准。提倡和引導學生在珠(含居住地)過寒假,學員如離珠須向培訓機構報備(我市中小學生離珠向所在中小學校報備)。所有批准或報備離珠的教職員工和學員,原則上返珠(含居住地)隔離14天觀察無異後方可到崗上班或接受培訓。

  (三)加強衛生健康教育。

  引導教職員工和學員加強個人防護意識,儘量減少安排外出行程,儘量減少串門、聚餐等聚集性活動,少去人員密集場所,確需到人員密集場所、通風不良場所、醫療機構等場所的,要佩戴口罩,養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風、少聚集”的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五、暢通訊息報送渠道

  各培訓機構內部要制定並實行教職員工和學生健康情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機構要安排工作人員對因病缺(課)勤人員進行病因追查和病情跟進,做好情況統計和上報,發現疫情及時上報區教育局、區疾控中心和屬地社群居委會。(區教育局聯絡方式,電話:2611310,2611605;郵箱:[email protected]

  六、有序開展節後開課準備

  春節後準備開展線下培訓的機構,應在復工復課前兩天要求師生填寫《2021年香洲區師生春季返校健康申報表》(見附件1),全方位做好人員精準摸排。對14天內有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國(境)外地區旅居史和有密切接觸史的師生員工,按照最新防疫要求,嚴格落實健康管理措施,不符合返校條件的人員暫不返校。

  香洲區其他非學歷教育機構寒假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參照本《通知》執行。

  珠海市香洲區教育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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