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出入管理制度(通用5篇)
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出入管理制度
一、個人防疫知識
1、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並用流動水洗手,用一次性紙巾或乾淨毛巾擦手。雙手接觸呼吸道分泌物後(如打噴嚏後)應立即洗手。
2、保持良好的呼吸道衛生習慣。咳嗽或打噴嚏時,用紙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噴嚏後洗手,避免用手觸控眼睛、鼻或口。
3、增強體質和免疫力。均衡飲食、適量運動、作息規律,避免產生過度疲勞。
4、保持環境清潔和通風。每天開窗通風數次不少於3次,每次20-30分鐘。戶外空氣質量較差時,通風換氣頻次和時間應適當減少。
5、儘量減少到人群密集場所活動,避免接觸呼吸道感染患者。
6、如出現呼吸道感染症狀如咳嗽、流涕、發熱等,應居家隔離休息,持續發熱不退或症狀加重時及早就醫。
二、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出入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出入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出入管理制度1
為加強幼兒園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幼兒園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為嚴防傳染病疫情在園內傳播流行,園長為學校傳染病疫情情報人。
二、學校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按照以下要求向發病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1、在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6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
2、在發現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於12小時內報告。
3、在發現丙類傳染病病人時,在24小時內報告。
三、幼兒園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不得越級上報。
幼兒園應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兒園傳染病管理領導小組,制定幼兒園傳染病預防控制計劃和方案,落實園長負責制及各部門相應職責,規範幼兒園傳染病防治工作,確保傳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內實施。
1、規定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報告程式,保證傳染病發病資訊獲取渠道通暢、及時。
2、幼兒園班主任老師承擔疫情責任報告人,主要負責幼兒園傳染病疫情收集、核實、登記、報告和分析工作。
3、幼兒園發生的各類傳染病應及時填寫報告,在法定傳染病報告時限內上報靖安鄉中心學校、甘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區教育局。
4、建立幼兒園傳染病登記專冊,做好傳染病病例的登記工作。
5、禁止瞞報、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
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出入管理制度2
為了及時有效遏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有關要求,特制定我園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幼兒園疫情報告人的設定
周麗梅主任為我園責任疫情報告人,幼兒園其他教職員工、幼兒發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責任疫情報告人和園長提供情況。
二、責任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園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定期對全園幼兒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3、負責指導全園幼兒的晨檢工作。
三、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幼兒(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2、當幼兒園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資訊。
3、個別幼兒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4、幼兒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四、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向鎮教辦報告。
五、幼兒園疫情監測報告制度
幼兒園建立幼兒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幼兒園的老師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並記錄排查情況。
1、晨檢應由班主任或當班教師對早晨到園的每個幼兒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幼兒出勤、健康狀況,並做好晨檢記錄。如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2、班主任及任課老師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幼兒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幼兒,應當瞭解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出入管理制度3
為加強學校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學校內的發生和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按照“科學排查、及時上報”的原則,特制訂本制度。
一、疫情報告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各班班主任
保育員
幼兒園成立防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園長辦公室,由xxx擔任辦公室主任,電話:xxx-xxxxx
二、幼兒園疫情報告員職責:
1.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單位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發現及報告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時對全園幼兒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4.負責指導全園幼兒的晨檢、午檢工作。
三、幼兒園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
1.晨檢應在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保育員對早晨進入教室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衛生狀況,發出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排查人,學校疫情排查人要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午檢也如此)
2.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幼兒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排查人,學校疫情排查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3.老師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排查人。疫情排查人應及時進行排查,並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幼兒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日誌。
4.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並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2)當幼兒園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疫情報告人應立即報出相關資訊,
(3)個別幼兒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4)幼兒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5.報告方式:
(1)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範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向教育局校安辦報告。
傳染病疫情報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員------學校疫情排查人------園長------教育局校安辦------洮南市衛生防疫站。
(2)一旦發生傳染病事件,疫情報告人及時向園領導彙報,召集傳染病應急小組成員,做好專冊登記,統計人數。(患者名單、發病日期、班級分佈、主要症狀、目前狀況、接觸史等)
(3)有事由園長按傳染病疫情報告渠道報告,無事由學校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領導小組報平安。
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出入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開學後出入管理,嚴守陣地,確保校外疫情不進校園,校內疫情不擴散,依據上級部門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指導思想:
依法依規、嚴格管控、精準施某某,切實強化學校出入管理。
目標:
以“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障師生安全”為目標,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要求,健全並嚴格落實出入登記、體溫檢測、消毒等相關管理規定,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具體要求
嚴格控制出入口數量。原則上只開啟一個校門出入口,暫不使用的出入口,必須關閉上鎖,嚴禁人員出入。在幼兒來園和離園時間段,可開啟校園後門,避免高峰時段人員聚集,在開啟期間,必須有保安執勤。
進校管理
1.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2.凡進入校園的師生,一律核驗身份,進行體溫檢測,並登記相關資訊,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後,方可進入校園。
3.發現發熱、乾咳、乏力、體溫超過37.3度的,一律不得進入校園,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進行處置。
4.因公確需進入的外來人員,須經當日值班校(園)級領導批准,核驗身份證件。並履行“外來人員”登記、測溫、消毒手續。發現情況異常的,一律禁止進入校園。外來人員須由校內人員陪同,嚴格控制活動區域,完成相關工作後迅即離開校園。
5.謝絕一切因私來訪人員。如有特殊情況因私來訪的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來訪者與被訪人在園外會面。被訪者返回後,履行測溫、消毒手續。
6.門衛管理人員為進入校園人員測量體溫時,要專區專用,要與被測人員保持適當距離,減少對話,用體溫槍等手持儀器測量時要嚴格按照使用說明規範操作,不得與被檢測人員發生肢體接觸。
7.禁止一切外來車輛入園。運送幼兒食材的超市配送車輛,在園外停放。運送人員需經過體溫檢測,無異常並進行手部消毒及“外來人員登記”後方可將食材送到食堂。
離校管理
1.未按學校規定執行或非經學校批准同意,教職員工一律不得離開校園。必要的教師員工外出活動要進行記錄備案。教師離園時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從外返回園內,必須再接受傳達室人員體溫測量,體溫正常方可入園。
2.來園幼兒沒有極特殊情況,不允許家長中途接走幼兒。如必須接走,家長需提前與本班教師說明情況,待本班教師同意的情況下,由本班教師將幼兒送至幼兒園大門口處,將幼兒接走,家長不得進入校園。
3.實行分批、錯峰放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組織家長和幼兒快速離開校園,減少逗留時間。
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出入管理制度5
為加強幼兒園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園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制度》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對於因病缺課的學生,應當及時瞭解學生患病缺課的情況和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人的早發現,並要及時報告給園內疫情報告員。疫情報告員接到報告後,應及時登記並上報相關部門。
二、各班班主任每天負責對各班因病缺課人數進行統計與登記,並做好與因病缺課學生的聯絡工作,要將聯絡缺課學生情況報告給學校負責人。
三、各班班主任要告知家長:如幼兒因病缺課時要向班主任請假,並說明病因。同時病治癒回園時,須持康復證明方能入校。
四、在園期間如發現有身體不適或體溫超過37.5度時班主任要及時與家長聯絡,讓家長迅速來校接孩子回家治療並做好記錄。每過四個小時應聯絡家長了解學生情況,做好登記,如有異常應上報幼兒園疫情報告員。
五、幼兒園建立學生晨、午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各班主任要在每天的早7:30和下午1:00分別對學生進行兩次體溫測試,如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園內疫情防控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