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的防控管理制度(精選10篇)

疫情的防控管理制度

  疫情個人防護措施

  1、儘量減少外出活動,外出佩戴口罩,保持手部衛生。

  2、主動做好健康監測,自覺發熱時主動測量體溫。若出現可疑症狀,應主動戴上口罩及時就近就醫。

  3、居室勤開窗,經常通風。家庭成員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潔,勤曬衣被。

  4、不隨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紙巾包好,棄置於有蓋的垃圾箱內。

  5、出行前若無可疑症狀,可正常出行。若出現可疑症狀,建議居家休息和就地就醫。

  疫情的防控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疫情的防控管理制度(精選10篇),歡迎大家分享。

  疫情的防控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開學後出入管理,嚴守陣地,確保校外疫情不進校園、校內疫情不擴散,依據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堅持依法依規、嚴格管控、精準施策的原則,切實強化學校出入管理。

  第三條以“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障師生安全”為目標,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要求,健全並嚴格落實出入登記、體溫檢測、消毒等相關管理規定,保障廣大教職員工、學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第四條本辦法所指的學校包括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校園包括教育教學區域和家屬院區域。

  第五條本辦法所指的教職員工包含本校教師、工勤人員、臨時聘用人員和家屬。

  第六條學校須嚴格控制出入口數量,原則上一個校園只開啟一個校門出入口。結合工作實際,在學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學時,視情況增加校門開放數量,避免高峰時段人員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門出入口外,暫不使用的出入口,須及時關閉上鎖,嚴禁人員出入。

  第七條在校園居住、在其他單位(學校)工作或學習的人員,憑工作或學習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由學校辦理出入手續,方可出入校園。

  二、進入校園管理

  第八條疫情防控期間,學校一律實行封閉管理,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第九條學校通知開學後,教職員工和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返校。未經學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條凡進入校園的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核驗身份,進行體溫檢測,並登記相關資訊,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後,方可進入校園。首次返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須提交健康證明等相關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一律不得返校、返崗。

  第十一條發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異常症狀的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園,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配合做好後續處置工作。

  第十二條實行分批、錯峰開學、上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引導學生快速進入校園、家長儘快離開校門口,減少逗留時間。

  第十三條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須臨時進入校園的疾控、醫療機構和水、電、氣、暖及社群等單位工作人員,由對口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進入校園。

  第十四條對需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在測量體溫的同時,須登記姓名、身份證號、聯絡方式、單位或居住地址、身體健康狀況、是否到過疫區、是否接觸過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詳細資訊。發現情況異常的,一律禁止進入校園。對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進行嚴格管控。

  第十五條凡經學校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須進行檢查、登記。有條件的學校,在校門口附近設定車輛消毒區域,配置消毒裝置和物品,對進入校園的車輛進行消毒。

  第十六條疫情期間,嚴禁物流配送和快遞等車輛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校園的,經學校同意後,到校園指定區域臨時停放,不得到其他區域;完成任務後,不得在校園停留。

  三、離開校園管理

  第十七條教職員工和學生離開校園,須按學校的規定執行或經學校批准同意。未按學校規定執行或非經學校批准同意,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不得離開校園。

  第十八條教職員工和學生及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離開校園時,須進行登記、身份核實和相關材料核查等,並測量體溫。發現異常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報告相關部門,妥善予以處置。

  第十九條實行分批、錯峰放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引導學生快速離開校園、學生及其家長儘快離開校門口,減少逗留時間。

  第二十條正常在校期間,經學校批准同意離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返校後須詳細報告個人去向和接觸人員。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條學校在校園出入口配備必要的體溫檢測和相應辦公裝置等,滿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條件的學校,在校門出入口設定紅外熱成像儀。

  第二十二條加強校園出入口管理隊伍建設,配備專職安全員和衛生員等,嚴格校門出入口管理。為管理人員配備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護服等防護用具,強化自我保護,確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條學校須根據要求,創造條件,開發或推廣使用學校出入資訊管理系統,規範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責任追究

  第二十四條對不服從管理的教職員工和學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的規定,一律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社會人員,由學校聯絡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因工作職責落實不到位,對出入校園人員失察漏管的,根據情節輕重,嚴肅進行追責。

  疫情的防控管理制度2

  為保護學校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個人財產的安全,確保疫情期間安寧有序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實施校園封閉式管理。疫情防控期間校園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落實“五個一律”,即未經學校批准學生一律不準返校;

  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門;

  師生員工進校門一律核驗身份和檢測體溫;

  對發燒咳嗷者一律施行醫學隔離觀察;

  不服從管理者一律嚴格處理。

  2、全面做好排查登記。校門口設定檢查通道,進校人員逐一核查登記,測試體溫。學生進校報到後,一般不得離開校園,如需離開需向班主任報備,憑有效證件出入,並測試體溫。門衛人員須佩戴口罩,發現入校人員異常情況應及時登記報告。

  3、提高站位壓實責任。門衛值勤人員必須努力學習法紀知識、疫情防控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堅持原則,文明值勤,認真履行疫情防控期間門衛職責。門衛人員按學校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入校車輛規定,負責維護進出大門的秩序;熟悉瞭解疫情防控期間學校作息時間及錯峰有關規定,開啟或封閉大門,任何車輛、人員不得在校門口聚集。

  4、及時準確上報資訊。來客來訪必須符合疫情防控期間管理的相關規定,確實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需上報學校相關部門,經學校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園,進入校園必須進行體溫檢測、做好詳細登記、做好防護措施、做好進入校園的跟蹤記錄等。

  疫情的防控管理制度3

  為確保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維護校內師生的安全,嚴格管控外來車輛進入校園,特制定此規定。

  一、無正當事由,外來車輛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

  二、運營車輛禁止進入校園。確因教學、開展集體活動等需要租賃車輛進校接送師生的,由承租部門填寫《校外車輛出入校園申請表》,報保衛處批准後方可進入校園。進入校園後應嚴格遵守學校管理規定,確保校園安全。

  三、來校探訪本校教職工的外來車輛,需教職工持本人工作證到門口迎接並做好相關登記,履行疫情防控手續後方可進入校園。車輛進入校園後應按照學校要求規範停車,出校時正常收取停車費。

  四、進入校園辦理公務的外來車輛,需提前和相關對接部門取得聯絡,相關部門應事前在保衛處下載校外車輛進出校園登記表,送保衛處備案後方可進入校園;如因急事臨時進入校園,由相關對接部門派人到校門口對接,做好相關登記並履行疫情防控手續後,方可進入校園。離校時,憑蓋有對接部門公章小票方能免費通行。

  五、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需出入學校執行任務的,保安應免費放行並主動指明路徑。

  六、危化品車輛因特殊需要必須出入校園的,除遵守學校管理規定外,需提前在保衛處下載危化品車輛進出校園審批表,保衛處審批後方可按規定路線和規定時間(晚23:00至次日6:00)進入校園,完成工作後須立即離開校園,確保校園安全。

  七、此規定即日起執行。

  疫情的防控管理制度4

  為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加強學校衛生工作,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科學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堅決杜絕學生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特制定我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宣傳工作,增強師生衛生防疫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透過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如晨檢、板報、宣傳櫥窗、開學第一課等,對學生進行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好以新冠肺炎疫情為重點的健康知識教育。

  二、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掌握學生的身體健康情況,做好學生的體溫記錄及健康監測工作。

  三、切實做好學校環境衛生,檢查督促學生做好教室、寢室,公共區域的衛生清掃,定期組織衛生檢查評比活動,繼續開展文明寢室的評比工作。保證教室、寢室常通風,做好消毒工作。

  四、教育學生養成健康的生活習慣,科學防控: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勤洗手;養成良好的安全習慣,不吃生食、不喝生水;養成良好的作息習慣,保證充足睡眠,不熬夜。不與傳染病人接觸,生病及時就醫。

  五、教育學生堅持鍛鍊,增強對疾病的抵抗能力。

  六、加強學生飲食管理和營養指導,教育學生均衡營養,合理膳食,瞭解合理飲食對人體健康的重要作用。

  七、做好學生的健康監測工作,開學前對有發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的學生,要告知家長安排學生居家休息、治療,待身體完全康復後再返校上課。

  八、嚴格執行學校防控期間應急工作預案,發現在校學生有發熱(腋下體溫超過37.3度)、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等,及時送隔離觀察室,馬上報告並聯系就診,做好消毒工作。

  疫情的防控管理制度5

  為控制疫情,根據上級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自2020年1月28日起,對出入校門作如下規定,請自覺遵守。

  1、非假期留校學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學生原則上不要離開學校,確有特殊原因需要離開的,進出校門必須進行登記說明。

  2、出入校門人員必須憑工作證或學生證,特殊情況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員,請聘任部門出具證明和合理理由報告,經同意後登記身份證和聯絡方式才能進校。

  3、來校遊玩和鍛鍊人員,一律不得入校。

  4、進校人員必須透過測溫,體溫超過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況必須入校的,門衛做好人員資訊(包括手機號)登記後,報告保衛處值班人員,由保衛處值班人員報告校醫院值班人員。

  5、外來保障車輛、人員進入學校,保障部門必須事先通報保衛處,經人員身份和車輛資訊登記並對所有人員測體溫後才能入校。

  疫情的防控管理制度6

  把中小學幼兒園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認真落實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安全穩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門衛24小時在崗值守,關閉校門出入通道,任何人(疫情防控相關人員除外)不得進入校園。經學校批准可進入的人員必須進行登記,並佩戴口罩和接受體溫測試。

  二、門衛佩戴口罩,每天進行2次體溫測試並作記錄。

  三、制定開學前新開學後疫情防控校門出入登記表。

  四、校門放置醫用口罩、體表測溫儀、醫用酒精、含氯消毒製劑等衛生防疫物品,有條件的可放置防護隔離服。

  五、學校值班行政要妥善安排師生、家長的涉校事宜,不得在學校聚集。發現有發燒、咳嗽等症狀和來自疫區或接觸過高危人群的人員,立即聯絡社群進行處置並報告教育局。

  六、校門設定廢棄口罩專用垃圾箱(需有內袋並加蓋),按要求進行廢棄口罩的處置,每日三次對校門區域進行消毒。所有校外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包括學校行政和教師車輛),如確有需要進校,必須在進校前對車輛和設施也進行消毒。

  七、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需登記身份證,檢查體溫,問明事由,經學校值班行政允許方能進入學校,非學校教職工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八、住校教師儘量不出校園到人群密集的地方。

  疫情的防控管理制度7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員工的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制度如下:

  1、疫情期間,所有進出單位的車輛、人員均從大門進出,不得翻牆,因為站內大門要關閉,實行封閉管理,嚴格出入,確保安全。

  2、謝絕外來車輛(領導批示的特殊除外),如家屬,需與當事人核實,出具家屬合影。

  3、檢查所有進站人員,一律佩戴口罩,做好測量體溫登記,如發現咳嗽、發熱等情況,向站長報備,立刻返回家中,同時,站內領導不得到員工家中看望,情感後續彌補。

  4、門衛師傅負責對門口進行消殺工作。

  5、門衛師傅自己也要注意防護,口罩由辦公室統一配齊。

  6、發現突擊狀況,及時向單位領導彙報,確保國難當頭,其利斷金!

  疫情的防控管理制度8

  為做好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落實上級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具體要求,確保校園安全穩定環境,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門衛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嚴格加強出入管理。疫情防控期間,校園實施封閉管理,教職工非工作原因不得進校,因工作原因確需進校人員,需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進行測溫、掃碼,體溫正常的,配合門衛安保人員做好面部識別,經認證通過後方可入校;無關人員(含教職工親屬)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學生未接到返校通知不得擅自返校;暑期留校學生非必要不外出,特殊情況確需外出的,經業務主管部門或學院出具外出請假手續(主管老師簽字、部門蓋章有效),經門衛核查後方可在規定時間出入。

  2.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外來人員因工作原因確需進校的,由業務部門向主管領導報告,經同意後向保衛處報備,入校時,由業務部門人員到東大門入口處引領,主動配合門衛安保人員落實登記、掃碼、測溫流程,體溫異常者禁止入校,入校後,由業務部門履行人員管理責任。

  3.嚴格車輛出入管理。學校公車和教職工車輛應自覺從東大門車輛入口處“內部通道”進入校園,來訪人員車輛辦理相關入校手續後,從“來訪通道”進入,入校後按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嚴禁機動車輛在校園內無證駕駛、亂停亂放、鳴笛、超速行駛。

  疫情的防控管理制度9

  為維護學校公共衛生環境,保障廣大師生員工健康安全,20xx年上半年學校開學至疫情結束,按照省教育廳檔案統一規定,實行以下校園及門衛管理辦法:

  1、在疫情結束之前,校園實行封閉管理,學生不得出校園;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過系、學生處負責人和校防控辦批准並報保衛處備案。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2、教職員工憑出入證進出校門,要戴口罩,並進行掃碼登記(個別不會掃碼的員工,須手工填寫),測量體溫(其中乘坐班車的教職工在班車上完成體溫測量),符合標準後方可進出校園。

  3、日常食堂、商店、快遞人員送貨時,或學生家長送物品,須停在校門外等待校內人員領取。

  4、學校基建及專案施工人員和車輛,要由分管部門統一提前報校防控辦批准並報保衛處備案,方可進入校園。

  5、封鎖校園西門,禁止行人和一切車輛進出。西校區大門僅許基建專案、食堂、物業、商店員工及車輛憑通行證進出,要求人員戴口罩,測體溫,掃碼登記;食堂、商店、物業、基建專案的車輛不得進入東校區停放。

  6、教職工、食堂、商店和臨時施工的機動車輛須憑校園車輛通行證和人員出入證進出校園,保持車身整潔,同向整齊停放,並將通行證擺放在左前擋風玻璃處。

  7、校園公共區域行人及員工要戴口罩,保持適當距離,不許扎堆聊天。

  8、本辦法由校保安隊負責執行,保衛處監督,接受校防控指揮部監督和指揮;隨防控形勢變化,經校防控辦批准後,適時調整。

  疫情的防控管理制度10

  根據太原科技大學《為了落實山西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的通知》的檔案精神,從20xx年1月27日起,對進出太原科技大學的人員及車輛加強管理,望廣大師生員工、家屬、校外人員積極配合,共同營造安全校園環境。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1、主校東區(6:30—23:30)開放西門;主校西區(6:30—22:00)開放東門;校外家屬區(6:30—23:30)開放;其他校區入口一律關閉。

  2、全體離校學生一律不準提前返校。

  3、全體職工出示企業微信校園卡或有效證件進出校園。

  4、主校區家屬及臨時用工人員出示臨時通行證進入校園。

  5、校外人員以及車輛不準進入,特殊事由應嚴格履行登記制度,並採取測量體溫等措施,經批准後方可入校。

  6、公安、消防、醫護、救援、郵遞、銀行、通訊、後勤保障等人員以及車輛進出校園,須出示有效證件。

  7、學校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調整管理措施,並及時通知;請大家自覺遵守門衛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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