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為保障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發展和宣傳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火災事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均須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 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負責制。

  第四條 各單位須確定一名行政領導為單位防火負責人,負責領導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消防管理規定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並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工作日程;

  (二)組織制定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負責防火安全委員會、消防工作組織的領導工作,並負責解決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要的經費;

  (四)組織領導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和防火安全檢查,解決火險隱患,改善消防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五)發生火災時,要親臨現場指揮撲救,召開事故分析會,總結經驗教訓,改進安全措施。

  第五條 各單位所屬各部門要確定一名部門行政領導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具體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實上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並接受公安消防機關和上級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根據本部門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建立健全各工種、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制,並負責檢查執行情況,發現違章行為及時止;

  (三)經常組織職工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有關消防工作檔案,加強消防法規和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對所轄防火範圍經常進行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解決不了的應採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並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整改意見;

  (五)發生火災時,積極組織職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衛部門查清火災的原因。

  第六條 各工種、各崗位要確定一名防火責任人或防火安全員,具體負責本工種、本崗位的日常消防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本工種,本崗位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工作,下班時拉閘斷電,清除廢舊可燃、易燃物,做好交接班過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改進意見;

  (三)定期組織職工維護保養設定在本工作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四)發現著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並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著火前後情況。

  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為保障影劇院、禮堂等公共文化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二、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影劇院、禮堂(包括排演場、俱樂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娛樂場所,下同),均適用本規定。

  影劇院、禮堂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影劇院、禮堂的經營單位負責。各級文化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負責監督、檢查本規定的執行。

  三、影劇院、禮堂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和下列要求:

  1、觀眾廳應按設計設定固定座椅。不得隨意增設座位。

  2、疏散觀眾的樓梯、通道、場門應安裝事故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誌,其事故照明供電時間不少於二十分鐘,照度不低於一勒克斯。

  3、觀眾廳二百個以上座位的,其周圍一百米內應不少於三座消火栓;不足二百個座位的,不少於二座消火栓;一千五百個座位以上和重點影劇院、禮堂,應設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裝置,舞臺臺口應設水幕或防火幕,並有備用電源。

  4、舞臺幕布、銀幕、窗簾宜採用經過防火處理的材料。

  5、茶爐、取暖火爐及其煙囪,不得靠近可燃結構,煙囪穿過屋頂的,其周圍五十釐米內不得有可燃物。

  四、影劇院、禮堂的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應當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通風管道應為非燃體,保溫材料應為非燃或難燃材料。

  2、風機進出口處應安裝阻火閘門。舞臺、觀眾廳、休息廳等處的通風管道應分別設定。分設有困難、必須連通的,應在相連處安裝阻火閘門。

  3、通風管道穿過舞臺臺口上部防火隔牆的部位,應安裝阻火閘門,隔牆兩側一米以內的風道保溫材料應為非燃材料。

  五、影劇院、禮堂電氣裝置的安裝和管理,必須嚴格執行《電氣工程安裝標準》並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正式電工操作和管理,定期維修檢查。

  2、配電線路須穿金屬管保護;不得采用塑膠線。舞臺、觀眾廳和其他場所的配電線路,必須分路控制,禁止使用鋁線。

  3、禁止拉設臨時線路。凡移動的電氣裝置,其電源線必須採用橡膠電纜。

  4、吸頂燈須採用瓷燈口,並有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燈頭線須採用耐高溫線或套瓷管保護,配線接點均應設金屬接線盒。面光、耳光燈泡表面與可燃結構(或材料)的距離不得小於五十釐米。

  5、工作燈的功率不得超過六十瓦。

  用電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用電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用電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並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辦公室加強消防隊員的技術防範訓練,發揮其實擊作用。總務處要做好消防器材維修、交換等工作。

  2、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3、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4、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5、學生宿舍、電腦房、易燃易爆危險品庫、圖書室、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應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應設定防火標誌,落實防火責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行嚴格管理。

  6、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7、圖書室、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9、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10、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1、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校內基建專案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築峻工後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14、校舍建築構件和建築材料的防火效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儘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15、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16、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

  17、合理佈局全校消防設施,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並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18、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用電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凡在站內直接或間接使用明火施工作業,均應辦理《動火證》手續。不辦證而擅自動火的,有關人員應責令立即停止施工,並依據有關規定對相應人員實施處罰。

  二、動火作業時,現場應有人監護,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三、動火作業完成後,監護人和動火人共同清除焊渣和殘物,經站長確認後方可離開。

  四、加氣站電氣及線路的選型、安裝,必須符合加氣站電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五、執行當地電業管理部門的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七、配電室的用電警示標誌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八、電氣裝置接地保持完好,做好接地線的檢查和測試。

  九、發現電氣裝置老化和線路供電不暢等故障,由總站上報公司站務部及時修理或報廢。

  十、做好電氣執行的檢查測試,並作記錄上報公司站務部。

  用電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1、明確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用火、用電裝置的採購、登記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動火的審批範圍、程式和要求,電工、電氣焊工和電氣裝置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發現問題處置程式、情況記錄等要點。

  2、執行當地用火、用電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3、用火、用電裝置應由具有職業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禁止非職業人員作業,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用火、用電警示標誌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5、電氣線路敷設、裝置安裝應採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明敷塑膠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並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⑵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採用A級材料製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⑶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電熱器等裝置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採用A級材料隔熱;

  ⑸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⑹電氣裝置的安裝和線路的敷設還應符合GB50303-2002、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動火施工的區域與使用、營業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⑵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制度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

  ⑶公共娛樂場所禁止在營業時間進行動火施工;

  ⑷演出、放映場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時,應落實相關的防火措施;

  ⑸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⑹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採取防火隔熱措施;

  ⑺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⑻廚房燃油、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

  用電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為搞好單位用電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電管理由分廠安全科負責,單位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安全科統一辦理。未經安全科審批的用電專案,必須經安全科重新審查、驗收後,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三、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專業技術人員直接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氣線路屬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門統一組織施工。擴建專案在1kw以上的必須經安全科同意後,委託有電工證的電工施工。無電工證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四、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視電路有足夠的餘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於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採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五、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並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他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專案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六、各部門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裝置,必須經安全科批准,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七、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並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八、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斷”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裝置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裝置,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九、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電部門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誌,並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點選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定,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十、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異響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十一、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安全科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車間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二、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於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三、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裝置、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用電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安全和維修電器裝置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裝置技術規範》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須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稽核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2、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氣安裝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

  3、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有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4、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電器線路。

  5、電氣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6、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

  7、明火作業管理

  (一)禁止在營業期間動火施工。

  (二)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證中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三)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營業區與維修區之間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

  (四)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五)動火作業完畢後,應清理作業寫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安全管理員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8、營業結束後,必須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遺留火種後關閉營業用電。

  用電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採購電器、電熱裝置,應選用合格產品,並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二、電器線路敷設、電器裝置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三、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裝置;

  四、電器裝置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五、對電器線路、裝置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執行;

  六、商店、餐飲場所、公共娛樂所營業結束時,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消防設施維護人員職責

  1、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的功能和操作規程。

  2、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處於正常執行狀態,確保有關閥門處於正確位置。

  3、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應及時向上級主管人員報告。

  4、做好執行、操作和故障記錄。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場所的消防安全情況,全面負責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統籌安排生產、經營、科研等活動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並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裝備。

  七、針對本場所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用電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為確保廣大師生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建立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用電防火制度。

  一、學生用電、防火方面

  1.學生不準把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到學校。

  2.學生不準在學校點燃樹葉、廢紙;不準燃燒垃圾。

  3.學生不準觸控教室牆壁上的插座等。

  二、教師用電、防火方面

  1.所有宿舍內不準使用電爐等明火電器。

  2.使用電飯煲、取暖器等電器做到不離人、不長時間使用,遠離可燃物,同時做到人走斷電,經常保持潔淨,以免短路。

  3.不準存放可燃物。

  4.使用液化氣做到點火後不離人,不用時斷氣源。

  5.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拉接電器線路。

  用電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編制相應的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並配套相應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平面佈置圖。

  2.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嚴禁非電氣專業人員自行操作。

  3.使用裝置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裝置帶“病”運轉。

  4.停用的裝置必須拉閘斷電,並鎖好開關箱。

  5.停送電應分別遵循下列順序:

  停電: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

  送電: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6.配電室要有檢查值班記錄,配電室應配備相應的防火器材,室外配電箱應有良好的防雨措施。

  7.現場接線中,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嚴格區分。

  8.危險、潮溼等地區的照明應採用安全電壓配電。

  9.裝置維修、接線嚴禁帶電操作,操作電工嚴禁酒後上班。

  10.每週做好施工現場周檢記錄。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