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臨聘人員管理辦法

醫院臨聘人員管理辦法

  有關醫院文化介紹

  醫院文化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醫院文化泛指醫院主體和客體在長期的醫學實踐中創造的特定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包括醫院硬文化和醫院軟文化兩大方面。醫院硬文化主要是指醫院內的物質狀態:醫療裝置、醫院建築、醫院環境、醫療技術水平和醫院效益等有形的東西,其主體是物。醫院軟文化是指醫院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本醫院特色的思想、意識、觀念等意識形態和行為模式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和組織結構,其主體是人。醫院硬文化是醫院軟文化形成和發展的基礎;而醫院軟文化一旦形成則對醫院硬文化具有反作用。如今,兩者是有機整體,彼此相互制約,又互相轉換。

  狹義的醫院文化是指醫院在長期醫療活動中逐漸形成的以人為核心的文化理論、價值觀念、生活方式和行為準則等等,即醫院軟文化。

  醫院臨聘人員管理辦法

  為了規範對醫院編外聘用人員的管理,需要對醫院臨時招聘的人員做好必要的管理。下面小編整理了醫院臨聘人員管理辦法,供大家參考!

  醫院臨聘人員管理辦法1

  為加強衛生院防保組的管理,醫院在三基考試、臨床技能、醫德醫風、醫療安全、防保工作等方面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發放績效工資,具體辦法如下:

  一、三基考試

  參加醫院組織的三基考試,其成績分二個檔次,一是60分以上為合格,二是60分以下為不合格。

  二、醫德醫風

  醫德醫風考核由所在科室負責,醫院負責督導,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辦法:

  1、文明行醫,禮貌服務,一切以病人為中心。總分20分。患者投訴、批評一人次反映到科室,扣10分。反映到院領導扣20分。

  2、醫風考核:不準以醫謀取私利。總分20分。

  不推諉病人,不收受紅包,不接受宴請,不索要物品,不私收費。每發現一次扣20分,二次或二次以上者給予下崗處理。

  3、病人及所在科室醫護人員滿意度:總分20分。

  病人及所在科室醫護人員滿意≥95%,每低於一個百分點扣1分。由醫院負責考核。

  4、形象合格:總分20分。

  堅持掛牌上崗,服務熱情,按規定著裝。每次著裝不合格(如戴帽子、口罩等)及不掛牌者,扣0。5分。由所在科室考核,醫院督導。

  5、風氣正、團結好,政治、醫德醫風教育學習落實認真,總分20分。

  無吵架、罵人現象,醫患關係融洽,同事之間團結協作,完成各項學習任務,醫德醫風教育。考核每週各一次,座談會每月一次。經考核每發現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醫德醫風考核80分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為不合格。

  三、臨床技能

  由醫院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年考核一次。80分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為不合格。

  (一)、臨床組

  1、病歷或護理病歷書寫質量。總分20分。抽查5份病歷,每份乙級病歷扣4分,丙級病歷扣20分。

  2、操作考核:總分20分。操作專案由醫院制定,考核按無菌觀念,操作程式的合理性等進行。

  3、管理病人的能力:總分20分。對常見病、危重病人病情觀察及變化處理能力,術前準備及術後處理,對各種化驗及輔助檢查和病人膳食指導,請示上級醫師及時等,考核要點;檢查病歷中有無管理病人缺陷及調查主治醫師及病人的反饋意見。做不到位,每次扣2分。

  4、獨立工作能力:總分20分。主要對常見病的.處理能力。考核要點:透過隨機抽查對常見病的體檢、開化驗單及醫囑,病歷書寫的時間,三級查房記錄的完整性等進考核,不稱職者扣10分。

  5、不安全因素;總分20分。透過對平時給病人的談話藝術,醫院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勞動紀律的遵守,以及病人及家屬的反饋意見,醫院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者,扣5分。

  (二)、後勤防保組由醫院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年考核一次。80分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為不合格。

  1、計免工作30分有一次冷鏈運轉中督導不到位和運轉後不及時對資料進行核對並錄入管理系統,扣5分查冷鏈室發現疫苗和登記本資料不相符,或運轉後發放疫苗未登記,扣5分一次冷鏈運轉後表冊或資料未上報,被通報一次,扣5分結核病管理不到位,被通報一次,扣5分每月未下鄉到村室進行計免督查到5次或督查後無村醫簽字、無具體督查記錄,扣5分其他臨時工作為及時完成並把資料及時歸檔或上報的,一次扣5分

  2、公共衛生30分

  一次公共衛生月報表未上報或上報資料出現明顯錯誤,扣5分每季度未組織村醫對慢病人員進行隨訪和服藥監督,無隨訪記錄,未錄入管理系統,扣5分未組織村醫對轄區內65歲以上老年人進行一年一次的免費健康體檢,或體檢後資料委及時錄入管理系統,扣5分無公共衛生方面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宣傳,資料規定行不及時,扣5分每月未下鄉到村室進行計免督查到5次或督查後無村醫簽字、無具體督查記錄,扣5分其他臨時的公共衛生工作為及時完成,一次扣5分

  3、婦幼保健20分每季度和每月報表不及時上報,被上級通報一次,扣5分每月不按時收取村級資料病進行彙總,留存,未對村級進行5次下鄉督查或督查後五村醫簽字,扣5分無婦幼部門規定的必須的10個登記本,或有登記本,但未登記(空白登記本);有孕婦或兒童死亡五登記和上報不及時被通報一次,扣5分無婦幼方面必須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宣傳資料或資料不真實,一次扣5分

  4、衛生工作20分

  不按醫院要求參加有衛生院組織的轄區內的衛生檢查,非法行醫查處,一次扣5分不參加院內衛生檢查和整治的,不按時完成所負責區域內的環境衛生清掃,被通報批評,一次扣5分。不參與衛生行動專項檢查和整治或整治不徹底,一次扣5分。不按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每次扣5分

  四、醫療安全

  每發生一次醫療糾紛或受醫院通報批評者,為不合格。外聘醫務人員在一年記憶體在下述缺陷之一者,扣發績效工資(專職防保人員不參與三基考核)。

  1、三基考試不合格。

  2、醫德醫風考核不合格。

  3、臨床技能考核不合格。

  4、防保工作考核不合格

  5、發生醫療糾紛或全院通報批評者。

  醫院臨聘人員管理辦法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對編外聘用人員(以下簡稱聘用人員)的管理,調動聘用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聘用人員更認真地履行崗位職責,根據XX號檔案精神以及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我院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範圍:院長辦公會議決定聘用的中專及中專以上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

  第三條各科室在充分考慮本科室實際執行的情況下,根據業務發展、工作需要和人員使用狀況,提出增員要求,報院辦公室(人事科)。

  第四條院辦公室(人事科)負責招聘的具體工作,根據各科室招聘增員申請情況,報院長,經院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辦理招聘錄用手續。

  第五條聘用人員基本要求:中專以上(含中專)學歷,年齡30歲以下,身體健康,特別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

  第六條聘用必須本著公正公平的原則,嚴格擇優錄用。聘用人員須提交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資格、醫師(護士)資格、身份證、婚育證明、暫住證等相關材料,由辦公室(人事科)稽核並存檔。

  第七條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期滿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後,聘用人員填寫《聘用人員登記表》,報縣衛生局批准,轉為正式聘用人員,享受相應待遇(見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員有關待遇

  第八條試用期內發給聘用人員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正式聘用後,按確定的崗位發給定職工資。

  第九條試用期滿按受聘者意願由醫院按國家規定給予辦理養老保險。其養老保險金個人承擔部分由單位在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為保證聘用人員的業務隊伍穩定,醫院對聘用人員每滿二年給予50元/月的增資。

  第十一條聘用人員享受同在編人員相同的晉升和短期培訓機會,享受同在編人員的假期,以及享受一定的`獎金和福利待遇(包括全勤獎)。

  第十二條聘用人員享受同在編人員的政治待遇,黨團員需將組織關係轉入醫院黨團組織,非黨、團員可申請入團、入黨。

  第四章聘用人員管理

  第十三條醫院與聘用人員之間以書面合同形式確立勞動關係,簽訂正式聘用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共同遵守。若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聘用合同由醫院統一與聘用人員簽訂,合同期限一般為一年,最長不超過三年。聘用人員年滿55歲(男)、50歲(女)原則上不予續聘。

  第十五條建立聘用人員人事檔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規範和勞動紀律,同樣適用於聘用人員。醫院每年年終對聘用人員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束並記入個人檔案,同時作為評比先進的依據。

  第十六條在聘用期間,聘用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醫院有權解聘: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經過考核,證明不稱職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3、未獲得崗位所需的相關執業資格的;

  4、嚴重違反醫院勞動紀律或者醫院規章;失職、瀆職、營私舞弊給醫院造成重大損失的;

  5、聘期內事假累計超出半個月、曠工三天以上者;

  6、嚴重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聘用人員應加強業務學習,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凡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不得從事醫技崗位工作,在聘期內調崗,期滿不予續聘。

  第十八條聘用人員辭職程式:

  1、聘用人員在聘期內應予辭職前至少一個月向所在科室提出辭職要求,經科主任簽署意見後報院辦。

  2、若聘用人員辭職申請獲准,應辦理離職移交手續:收回工作卡牌、工作服以及其它醫院提供的辦公、生活用品。

  3、辭職職工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辭職職工結算款項、結算工資;其他應付給職工本人的款項,須扣除以下專案:

  ①職工未交接手續的賠償金;

  ②住宿水電費;

  ③原承諾培訓服務期未滿的補償費用。如應扣除費用大於支付給職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後再辦理手續。

  4、辭職人員辦理完所有辭職移交手續後,方可轉調人事關係、檔案、黨團關係、保險關係等。否則不予辦理調轉手續。

  第十九條辭職職工未得到批准並且未辦好交接工作手續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離開崗位,否則由此帶來的損失由其自負。

  第二十條辭職手續辦理完畢後,與辭職者脫離勞動關係。

  第二十一條解聘人員參照上述規定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聘用人員必須遵守醫院一切規章制度,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其他未盡事宜,按院長辦會會議決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院長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醫院臨聘人員管理辦法3

  一、聘用條件:

  1.專業技術人員要求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具備相關崗位執業資格;掌握專業理論知識,並具有符合所聘崗位要求的技術操作能力和一定的應急能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年齡30週歲以下,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

  2.非專業技術人員應身體健康,具備勝任所聘崗位工作的其他條件及特殊要求,年齡原則上男不超過55週歲,女不超過50週歲。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

  3.與其他單位無勞務糾紛。

  二、考核及管理辦法:

  經面試、技術考核合格者,進行試工,試工期1個月。試工期滿合格者簽訂聘用協議,聘期1年。協議期滿後,由個人進行自我鑑定,所在科室進行考核並形成考核材料,再根據工作表現提出聘任或續聘意見。是否續聘以及續聘期限根據工作需要、本人表現等確定。

  三、相關待遇:

  (一)基本工資:

  1.試工期月工資為雙方約定的正式聘用後基本工資的80%。

  2.試工期滿後,具備執業資格者,享受約定月基本工資以及相關待遇(加班費、夜班費等)。

  四、請假制度:

  (一)病假:需提供醫院出具的休假證明及病歷。

  (二)事假:無特殊情況,一次請假不得超過7天。

  (三)婚假:3天。

  (四)喪假:3天。

  (五)休假者應按照審批程式於休假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處理。一年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0天,病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病事假累計不得超過25天。超過請假制度規定休假者,按自動解除合同對待。

  醫院臨聘人員管理辦法4

  一、目的:

  招聘員工本著以需錄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為原則,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符合崗位要求等方面進行全面稽核。

  二、招聘條件

  1、學歷,統招大專以上學歷;

  2、具有執業資格;

  3、品學兼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較強的專業素質及工作技能;

  5、具備聘任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和特殊要求。

  三、招聘流程

  第一階段:申請

  各科室根據用人需求情況,由科室負責人寫出書面用人申請交到人事科,徵求相關職能科室意見。

  第二階段:調查審批

  人事科根據科室定員定崗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對確實需要增加人員的,報經院領導批准後統一組織招聘。

  第三階段:招聘考試

  1、醫院需要招聘的崗位,在院領導同意後正式進入招聘程式,通常採取社會招考的形式。

  2、人事科對應聘人員資料進行審查、整理、分類,將合乎要求人員的資料交給院領導和相關科室負責人稽核。根據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確定稽核透過的人選後,由人事科及相關業務科室組織考試。考試分筆試和實踐技能考試兩部分。

  3、人事科按規定要求確定錄用人員名單報院領導批准,院領導批准後由人事科通知被錄用的人員到醫院體檢,體檢合格辦理入職手續。試用期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如有品行不良或工作實績欠佳及不遵守院規者,可隨時終止試用。

  四、工資待遇:

  見習期工資xx元/月,享受所在科室衛生津貼,一年後轉正,工資xx元/月,享受所在科室衛生津貼。

  五、崗前培訓

  1、新員工報到後將進行集中崗前培訓。

  2、由人事科主持崗前培訓,制定培訓計劃,報請院長批准後實行。

  3、相關科室須積極備課,按計劃要求按時講課做好對新員工的培訓工作。

  六、聘用後管理

  1、見習期一年,見習期內必須按執業要求考取相關執業資格證書。見習期滿科室提出任用意見,專業理論、技能考核合格者填報任用表格,報請院領導批准後簽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滿兩年後繳納養老、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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