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檔案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醫院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醫院檔案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醫院檔案管理規章制度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醫院檔案管理規章制度1
為了規範醫院的檔案管理,提高檔案質量,保證檔案完整安全,拓展檔案的開發利用。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規定如下。
1、檔案工作人員設定
1.1檔案室歸院辦管理,設專職檔案員(2~3)名,負責指導各科檔案員工作,以及醫院全部檔案的整理歸檔、保管及向檔案局移交等工作。
1.2各職能科室設立兼職檔案員1名,負責本科室檔案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2、檔案歸檔
2.1凡反映醫院各項工作活動,具有查詢利用價值的檔案資料,均應按要求歸檔。
2.2立卷歸檔時,要遵循檔案形成的規律和特點,區別不同的保管期限,做到分類清楚,組卷合理。卷內檔案的排列要有秩序,使案卷能夠正確地反映醫院活動的全貌,便於保管和利用。
2.3歸檔案卷題名、卷內檔案目錄及立卷人、立卷時間均應填寫清楚,案卷標題要簡明確切,保管期限準確,裝訂要齊整、牢固。
2.4科技、科研檔案要填寫案卷全引目錄和備考表。
2.5各科室檔案員於每年4月底前根據《房山區第一醫院保管期限表》的內容,將本科室上一年度的檔案進行整理立卷並移交檔案室,實物檔案要隨時歸檔,特殊情況按要求時間歸檔。
2.6根據醫院院志續編工作的要求,各科室檔案員於每年的4月底前將本科室上年度的科志上報到綜合檔案室。
3、檔案保管
3.1檔案庫房內的檔案材料,要按門類和載體進行科學的分類、排列、編號,櫃架要排列有序。
3.2調閱搬運檔案資料要輕拿輕放,嚴防揉搓、擠塞或撕裂檔案資料,儘量減少檔案的機械磨損。
3.3建立和完善全宗卷,並做好檔案的收進、移出、利用等日常登記統計工作。
3.4定期檢查檔案保管情況,對破損或字跡褪色的檔案要及時修補、複製或作其它技術處理。經常檢查庫房內的溫溼度,及時採取各種措施把溫溼度控制在標準範圍內。
3.5檔案庫房要保持清潔,庫房內嚴禁吸菸,不得存放與檔案管理工作無關的物品。
3.6按照標準配有防火、防盜、防潮、防光、防鼠、防蟲、防塵、防高溫等設施。
3.7檔案保管不善,造成毀壞和丟失,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予以相應處罰。
4、檔案保密
4.1檔案保管員必須有嚴格的保密觀念,認真執行《保密法》和《保密守則》,不得洩漏檔案機密。
4.2及時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調整劃分檔案密級。利用未開放的檔案,必須履行借閱利用的批准手續,要正確處理利用和保密的關係。
4.3嚴格遵守檔案的銷燬審批制度,銷燬檔案時要有專人負責,並在指定地點銷燬。
4.4檔案庫房門窗要堅固,保管裝置要符合保密要求。
5、檔案借閱
5.1借閱者查閱檔案,要在閱覽室進行,一般不外借。需要借出或查閱涉秘檔案,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辦理借閱手續。
5.2借出的檔案要限期歸還。外單位借閱檔案,需持單位介紹信,並經主管院領導審批。
5.3借閱者要愛護檔案,不準在檔案資料上加註、勾劃、塗改、摺疊,不得抽拆檔案。
5.4借閱者未經檔案保管員允許,對查閱的檔案資料不得擅自摘錄、拍照、複製等。凡經允許摘錄、複製的,必須經檔案保管員審查核對。
5.5歸還檔案時,檔案保管員要認真檢查檔案是否完好,及時做好歸還登記,並形成檔案利用效果。
醫院檔案管理規章制度2
檔案保管許可權、期限與型別
1、檔案保管許可權
1.1財務部檔案由財務部儲存;
1.2人事部檔案由人事部儲存;
1.3醫院證、章、信由院長指定負責人儲存;
1.4其它各類檔案由辦公室儲存。
2、檔案保管期限
2.1財務檔案應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的保管期限執行。
2.2醫院證、章、信及相關檔案資料屬永久儲存檔案。
2.3政府職能部門授予、發放的各種許可證書、等級證書、資格證書、獎狀、獎章、獎盃、錦旗等原件屬永久儲存檔案。
2.4本醫院的歷史沿革、重要事項記載及反映本醫院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影等屬永久儲存檔案。
2.5普通文件保管期限為3年至5年。
2.6保密文件須於失效當日即刻銷燬。
3、文件的儲存形式:
3.1文字性普通文件分為文字與電子兩種方式儲存。
3.2計算機儲存的涉密檔案應採取加密保護措施,檔案密碼由指定的檔案保管人設定,並須將該檔案路徑及密碼報院辦公室備存,並保證其真實性。
3.3機密文件以書面或實物形式儲存。
4、檔案型別
4.1行政檔案,包括:營業執照正、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護照)(影印件);對內、對外收、發的《通知》、《決定》、《函》、《總結》、《報告》等各類正式公文;各項重要活動的組織流程、領導講話稿、聲像圖片等相關資料;各部門(含財務、醫務科室)現行的各項規章制度、規定、流程等;院級會議的會議紀要、決議;醫院年度(季、月、周)工作計劃彙總表;《辦公房屋租賃合同》、或自置房屋產權證等固定資產檔案;購置車輛所有權證、購置稅證、保險、行駛證(影印件)等車輛管理檔案;對外簽訂的各類購買(租賃、服務)性質的合同檔案;其它應歸檔保管的檔案、資料。
4.2人事檔案,包括:全院員工個人資訊資料(花名冊);勞動合同及保密協議;勤打卡資料;工資、社保等薪酬相關資料;招聘表格、人才庫等相關資料;員工績效考核相關資料;其它應歸檔保管的檔案、資料。
4.3財務會計檔案,包括:各類審計帳冊及報表;各類會計帳冊及報表;固定資產資料;其它須儲存文件。
4.4藥械裝置檔案,包括:裝置臺帳;裝置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裝置安裝、除錯、驗收報告;裝置保修卡、保修協議及維修聯絡方式;裝置執行維修、保養記錄;裝置更新改造記錄;裝置管理制度;其它應儲存的裝置資料。
4.5醫療檔案,包括:檔案內容由醫療管理部門提供。
檔案查閱與複製
1、院長有權查閱醫院所有檔案。
2、病區、科室負責人有權查閱本科室所有檔案。
3、其他員工因工作需要應經過審批後可借閱有關檔案。
4、文件查(借)閱應在辦公室進行登記,機密文件及許可權外查借(閱)須辦理審批手續。
5、查(借)閱或複製除財務類、人事類以外的檔案須由辦公室負責人審批,並進行相關登記。
6、查(借)閱或複製財務檔案、人事檔案須由院長審批。
檔案的銷燬
1、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依據檔案保管期限每年3月前編制銷燬計劃及清單,由辦公室負責人稽核無誤後報院長審批。
2、院長審批同意銷燬計劃後,必須指派兩名(含)以上監銷人員監督檔案銷燬過程,並進行簽字確認。
3、銷燬檔案清冊要妥善保管,並將所銷燬檔案在有關目錄中登出。
醫院檔案管理規章制度3
一、醫院所有檔案、信函、簡報及其它資料等,統一由辦公室專人實行歸檔規範管理。
二、醫院收文程式是:各科室在接收到相關檔案(含外出開會)時必須先交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統一登記、編號,呈送醫院領導閱批,不得遺漏、延誤和丟失。檔案傳閱完畢後,統一由辦公室儲存,相關科室儲存影印件。
三、醫院發文程式是:各承辦科室根據院領導批示意見起草檔案,檔案起草後,按報批程式報分管領導、院長簽發。擬文科室必須按照領導簽發稿認真校對後交辦公室把關,並統一編號,統一印製。凡未經分管領導或院長簽發的檔案,辦公室不予編號;檔案印製必須規範、清晰、整潔,蓋章後,要連同簽發稿、附件等一式三份入檔儲存。
四、擬文科室要注重提高公文質量,格式規範,字跡工整,確保公文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各科室的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放。印製涉密檔案、材料過程中形成的`廢頁、廢件應由相關負責科室及時銷燬。
五、辦公室要對所有檔案、檔案及各種資料在年底時分類登記、整理裝訂、入檔儲存。外出開會或從上級機關帶回的檔案,及時交辦公室專人進行登記入檔儲存。未經辦領導允許,各股室不得擅自影印、摘印涉密檔案和資料。
六、外單位查閱檔案資料時,須說明查閱的範圍及用途,經院長或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查閱。本單位人員查閱檔案檔案時,要透過辦公室查閱,閱後及時歸檔。
七、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各種秘密檔案、檔案、統計資料、編制資訊、會議記錄等,都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管理,保守秘密。需銷燬的檔案資料,要進行清理登記,透過一定方式徹底銷燬。
八、對違反保密紀律,丟失檔案檔案造成失密、洩密的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故意洩密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醫院檔案管理規章制度4
為全面反映醫院歷年經營和管理工作的內容,妥善完整地儲存各類重要檔案、資料,加強檔案管理工作的規範化、標準化、程式化,制定本制度。
1、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醫院各類檔案的管理。
2、職責部門
2.1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院級檔案檔案的管理工作。
2.2部門(科室)指派專人兼任檔案管理員,負責部門(科室)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檔案管理人員變動須及時辦理交接並通知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
2.3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指導與監督各部門檔案管理的實施情況。
2.4部門(科室)負責人負責審批本部門(科室)普通文件的借閱申請,其它文件的借閱申請由總經理(院長)或指定負責人審批。
2.5機密檔案借閱、所有檔案的複製及銷燬申請由總經理(院長)或指定負責人審批。
3、檔案收集、歸檔
3.1凡醫院繕印發出的公文(含定稿和列印的原件與附件、批覆請示、轉發檔案等),原件一律由院辦(人事行政部)統一歸檔管理,發文影印件按規定由收文部門各自歸檔。
3.2各部門處理完畢或批存的檔案材料,由部門文秘集中統一整理、歸檔。
3.3一項工作分別由幾個部門(科室)參與辦理形成的檔案、決議,由主辦部門(科室)負責收集整理,交院辦(人事行政部)歸檔。
3.4部門(科室)組織召開的工作會議紀要與有關材料由本部門(科室)收集、歸檔。
3.5醫院召開的工作會議檔案由院辦(人事行政部)收集、歸檔,並由會議組織部門(科室)指定專人將會議材料、聲像檔案等向院辦(人事行政部)辦理歸檔手續。
3.6醫院員工外出學習、考察、調研、參加上級單位召開的會議等公務活動需將檔案歸檔的,應及時交院辦(人事行政部)歸檔。
4、檔案立卷
4.1檔案管理員應使用檔案盒(或資料夾)根據檔案型別將檔案分別立卷,統一存放至檔案櫃中。
4.2檔案立卷應使用歸卷用的“案卷類目”,“案卷類目”條文必須簡明確切。
4.3案卷類目編制原則:含醫院全稱和經辦部門全稱,按上(醫院全稱)、下(經辦部門全稱)排版;根據文字量,也可以按左(醫院全稱)、右(經辦部門全稱)排版。
4.4案卷類目名稱需根據4.3款標準,採用標黑一號字型列印,貼上於檔案盒(或資料夾)左側距頂部3釐米處。
4.5歸檔的檔案資料須按年度分別立卷,立卷必須核對歸檔檔案的完整性、準確度,對存在缺陷的檔案資料要責成有關人員收集齊全後再行立卷歸檔。
4.6歸檔檔案應符合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要求,目錄清楚、字跡工整、圖樣清晰,不得使用鉛筆、圓珠筆、純藍墨水筆和複寫紙複寫。
4.7部門(科室)經辦的檔案原則上應於收、發文後一個月內完成歸檔;醫院每年6月份以前必須完成上年度全部檔案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
5、檔案目錄編制
5.1檔案檔案編號原則:A1A2A3A4-B1B2C1C2-D1D2其中A1A2為醫院代字(遵照《行文管理制度》附件《醫院簡稱對照表》),A3A4為兩位數年份號,B1B2為部門(科室)代字(大類)號,C1C2為檔案型別(小類)號,D1D2為兩位數檔案序號。以上代字為漢字的,均用其拼音的首字母表示。例如:山西現代女子醫院的行政部為經辦部門,歸檔檔案型別為2006年的通知,是此卷中的第7份檔案,則檔號為:JX06-XZTZ-07。
5.2檔案管理員應在檔案盒(或資料夾)首頁位置設立《檔案目錄》。
5.3所有歸檔檔案必須在首頁面右側用口取紙標記檔案編號,並按順序將檔案資訊登記在《檔案目錄》中,以便查閱。
5.4《檔案目錄》內容應包括目錄序號、檔案編號、檔案標題、頁數、發文單位、發文日期、經辦人、歸檔編號、備註等專案。
6、檔案保管許可權、期限與型別
6.1檔案保管許可權
6.1.1財務部檔案由財務部儲存;
6.1.2人事部檔案由人事部儲存;
6.1.3醫院證、章、信由總經理(院長)指定負責人儲存;
6.1.4其它各類檔案由院辦(人事行政部)儲存。
6.2檔案保管期限
6.2.1財務檔案應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的保管期限執行。
6.2.2醫院證、章、信及相關檔案資料屬永久儲存檔案。
6.2.3政府職能部門授予、發放的各種許可證書、等級證書、資格證書、獎狀、獎章、獎盃、錦旗等原件屬永久儲存檔案。
6.2.4本醫院的歷史沿革、重要事項記載及反映本醫院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影等屬永久儲存檔案。
6.2.5普通文件保管期限為3年至5年。
6.2.6保密文件須於失效當日即刻銷燬。
6.3文件的儲存形式:
6.3.1文字性普通文件分為文字與電子兩種方式儲存。
6.3.2計算機儲存的涉密檔案應採取加密保護措施,檔案密碼由指定的檔案保管人設定,並須將該檔案路徑及密碼報院辦(人事行政部)備存,並保證其真實性。
6.3.3機密文件以書面或實物形式儲存。
6.4檔案型別
6.4.1行政檔案,包括:
營業執照正、副本,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護照)(影印件);
對內、對外收、發的《通知》、《決定》、《函》、《總結》、《報告》等各類正式公文;
各項重要活動的組織流程、領導講話稿、聲像圖片等相關資料;
各部門(含財務、醫務科室)現行的各項規章制度、規定、流程等;
院級會議的會議紀要、決議;
醫院年度(季、月、周)工作計劃彙總表;
《辦公房屋租賃合同》、或自置房屋產權證等固定資產檔案;
購置車輛所有權證、購置稅證、保險、行駛證(影印件)等車輛管理檔案;
對外簽訂的各類購買(租賃、服務)性質的合同檔案;
其它應歸檔保管的檔案、資料。
6.4.2人事檔案,包括:
全院員工個人資訊資料(花名冊);
勞動合同及保密協議;
考勤打卡資料;
工資、社保等薪酬相關資料;
招聘表格、人才庫等相關資料;
員工績效考核相關資料;
其它應歸檔保管的檔案、資料。
6.4.3財務會計檔案,包括:
各類審計帳冊及報表;
各類會計帳冊及報表;
固定資產資料;
其它須儲存文件。
6.4.4藥械裝置檔案,包括:
裝置臺帳;
裝置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
裝置安裝、除錯、驗收報告;
裝置保修卡、保修協議及維修聯絡方式;
裝置執行維修、保養記錄;
裝置更新改造記錄;
裝置管理制度;
其它應儲存的裝置資料。
6.4.5醫療檔案,包括:
檔案內容由醫療管理部門提供。
7、檔案查閱與複製
7.1總經理有權查閱醫院所有檔案。
7.2部門(科室)負責人有權查閱本部門(科室)所有檔案。
7.3其他員工因工作需要應經過審批方可借閱有關檔案。
7.4文件查(借)閱應在檔案保管部門(科室)進行登記,機密文件及許可權外查借(閱)須辦理審批手續。
7.5查(借)閱或複製除財務類、人事類以外的檔案須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審批,並進行相關登記。
7.6查(借)閱或複製財務檔案、人事檔案須由總經理審批。
8、檔案的銷燬
8.1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依據檔案保管期限每年3月前編制銷燬計劃及清單,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稽核無誤後報總經理審批。
8.2總經理審批同意銷燬計劃後,必須指派兩名(含)以上監銷人員監督檔案銷燬過程,並進行簽字確認。
8.3銷燬檔案清冊要妥善保管,並將所銷燬檔案在有關目錄中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