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採購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
一、企業採購
企業採購是現今市場經濟下一種最主要最主流的採購。企業是大批次商品生產的主體。為了實現大批次產品的生產,也就需要大批次商品的採購。生產企業的生產,是以採購作為前提條件的。沒有采購,生產就不能進行。企業的採購不僅採購數量多,採購市場範圍寬,而且對採購活動要求特別嚴格。他要對全廠的需求品種、需求量、需求規律進行深入的研究,要對國內國外眾多的供應廠商進行分析研究,還要對採購過程各個環節進行深入研究和科學操作,才能完成好採購任務、保證企業生產所需的各種物資的適時適量供應。
二、醫院採購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醫院採購管理制度(精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1
1、為保證醫院各項物資、材料供應及時,確保醫療工作順利開展,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凡醫院工作所需勞保用品、採暖五金、電器裝置、醫療器材、維修材料等物料採購,均適用此制度。
3、後勤用品採購管理
3.1後勤採購包括勞保用品、採暖五金、電器裝置等非醫療用品的採購,含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的採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與《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3.2依據各部門申報的採購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院領導審批)與後勤庫管核對庫存後集中進行採購。
3.3採購員必須充分掌握市場資訊,收集市場物資情況,預測市場供應變化,為醫院物資採購提出合理化建議。
3.4採購工作必須做到堅持原則,掌握標準,執行制度,嚴格財經紀律,不允許有損公肥私的現象存在,做到無計劃不採購,質量規格不明不採購,價格不合理不採購。
3.5採購物資做到及時、準確、適用,嚴把質量關;避免盲目採購造成積壓浪費。
3.6對外加工訂貨,要對生產廠家及物資的效能、規格、型號等進行考察,將結果與使用單位協商,擇優訂貨。
3.7簽訂定購合同,必須註明供貨品種、規格、質量、價格、交貨時間、貨款交付方式、供貨方式、違約經濟責任等。
3.8凡購進一切公用物資,必須經庫房辦理驗收手續,庫房驗收時,應對數量、質量、規格等認真核查,做到發票與實物相符,並依據採購員採購發票辦理入庫手續,否則不予入庫。
4、醫療器材採購管理
4.1普通器械:根據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藥械科供應人員與科室協商制定品種、規格及數量基數。正常損耗交舊換新,由於任務變更等原因可增減基數。
4.2裝備性儀器裝置:由各科室年終提出下年度新購進、更新計劃並填寫可行性報批表(包括品名、規格、數量、價格、產地、申報理由等),交藥械科彙總。萬元以上儀器裝備應附有技術論證報告(即從技術上說明購買該臺儀器及選定該廠產品的較詳細理由),報院醫療器械管理委員會(或藥械科)研究,提出傾向性意見,呈醫院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4.3各科室制定基數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規律定期提出計劃交藥械科供應部門採購供應。
4.4裝備性儀器裝置一般為合同訂貨,統一由藥械科對外訂購。合同應明確以下事項:
4.4.1關健性指標,如質量、效能技術要求;
4.4.2到貨不合要求應立即提出退換或索賠;
4.4.3交貨期限,規定到期不交貨的賠償條件;
4.4.4保修期限及培訓計劃;
4.4.5付款方式等。
4.5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儀器裝置需自行購買的,要經科室主任審查、簽字同意,向藥械科聲明後,並經醫院總經理同意,方可自行購買,購買後攜儀器實物到藥械科補辦驗收、出入庫等手續。
4.6所有醫療器械和儀器裝置都由藥械科倉庫發放,各科室指派專人憑領物單領取。
4.7醫師個人使用的聽診器、叩診錘、音叉、檢眼鏡等,醫院正式醫師由科室主任或醫務部門批准,由藥械科供應部門一次性配備登記,易損部分以舊換新,調離本院或離開醫師崗位時應交回撤賬;實習生、進修生、研究生個人使用的器械,發給負責“三生”管理的人員保管,並保持適當基數,輪流使用。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2
為了規範採購行為,保證採購質量,控制採購價格,提高採購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領導
1、成立醫院採購委員會,由院長、分管院長、總務科、監察室、財務科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物資採購領導小組是醫院物資採購的領導機構,負責對物資採購的程式、採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進行監督。
2、成立物資採購小組,由總務科科長、專職採購員、監察室和需要採購的部門1名人員組成。物資採購小組是醫院物資採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總務科。
二、物資管理部門職責
採購涉及主管部門、財務部門、採購部門和倉儲部門。
1、主管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物資採購的申請稽核、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質量(有權確定採購物資的生產廠家,但不能指定供應商)、固定資產的調配和庫存物資出庫的審批。固定資產、辦公用品、衛生被服的主管部門是行政部; 醫療裝置的主管部門是裝置科;醫療器械、醫用耗材、衛生材料的主管部門是護理部;藥品的主管部門是藥劑科。
2、財務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採購的申請稽核、庫存物資的出入庫的彙總稽核、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總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報銷稽核,庫存物資的監督和定期監盤。
3、採購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採購,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驗收時的質量保證,審查醫療裝置、醫療器械、藥品和衛生材料的“三證”,各主管部門負責“三證”資料的保管。
4、倉儲部門負責庫存物資的入庫登記,日常庫房管理,按照審批的出庫單進行出庫發放,月末彙總上報入庫和出庫彙總表。辦公傢俱、裝置、運輸車輛、辦公用品、衛生被服的倉儲部門是行政總務科;醫療器械、醫用耗材、衛生材料的倉儲部門是護理部-耗材庫;藥品的倉儲部門是藥劑科-藥庫。
三、採購原則與方式
1、採購物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采購;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醫院利益的原則,本著處處節約的原則,並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及售後服務等方面,擇優選購。
2、採購小組在接到經過審批的採購計劃後應迅速組織相關人員(一般不少於3人)限期將所需物資採購到位,不得拖延,影響工作。
3、採購小組在採購物資時要憑院長審批的購物計劃方可外出採購。在採購物資時,要堅持勤跑多問,堅持集體談價,真正採購價廉物美、質量可靠、經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採購量較大,市場上質價差異較大且涉及範圍較廣的物資採購可採取公開招標的形式進行採購。
5、採購人員應認真檢查物資質量,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如因失職而採購
偽劣產品,採購人員應負一定經濟責任。
四、採購方法:
1、藥品耗材類、印刷品等一律實行招標定價,由醫院採購委員會組織實施。
2、總務後勤類物資根據市場行情詢價議價方式採購,常用的量大的後勤物資採取招標方式或者詢價議價進行採購。由醫院採購部組織實施,按審批許可權予以審批。
3、20萬元以上的裝置必須招標採購,由醫院採購委員會組織實施。股東會審批4.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裝置可採取招標或詢價方式進行採購,由醫院採購部組織實施,由董事會審批。
5、2萬元以下的裝置及物資採取詢價方式採購,由醫院採購部組織實施,由院長審批。
五、採購程式
1、計劃和立項:
(1)醫院常用後勤類、辦公類物資由總務庫管人員或者使用部門主任、護士長擬定採購計劃單,按分級審批許可權的規定報批後,交採購部按計劃採購。原則上每月採購二次。
(2)藥品耗材類由藥劑科庫房管理員根據各臨床科室用藥情況(包括品種及數量),結合醫院基本用藥目錄擬定採購計劃單報藥劑科主任簽署意見,報經分管院長、院長分級審批同意後,交由採購部組織實施。
(3)突發事件的緊急採購或臨時急需採購,由使用科室提出,經過分管院長征求院長同意後,及時交採購中心採購。
(5)特殊物資(體內植入物)的採購,由使用體內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種、規格、並認真填寫植入物申請表。採購部在充分尊重臨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據詢價比價結果確定植入物的品種,使用科室應按裝置科、院感科的規定對植入物進行嚴格驗收、登記、交接等工作,以確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調研、論證、詢價。
物資採購計劃立項後,採購委員會負責組織採購部、使用科室、業務科室、審計人員進行市場調研、考察和詢價,考察結束要寫出書面考察報告,並如實向招標採購委員會彙報考察情況,必要時出示樣品,提供討論決策的依據。
3、招標、議標
醫院大宗物資及裝置透過調研和論證後,由採購委員會組織採購部進行招標、議標。招、議標結果應由所有參加招、議標人員簽字方可生效。
六、驗收和入庫
1、嚴格執行出入庫驗收制度,常用後勤類、辦公類物資由總務庫管人員、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依據採購部下發的通知單共同負責驗收。
2、耗材類由庫房管理員、護理部、使用單位負責人共同負責驗收(包括品名、規格、型號、有效期、生產廠家、批准文號、註冊商標、進口批文、檢驗報告、外觀質量、數量、單價、總價等),合格後方可入庫。
3、一次性衛生材料每次購置必須進行質量驗收,務必檢查合格證、消毒日期、出廠日期、有效日期,並有院感辦進行抽樣檢驗合格後入庫。
4、藥品由藥庫管理員、藥劑科主任、藥品會計共同驗收。注意藥品數量、質量、價格、生產廠家、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
5、儀器裝置由裝置科、使用科室、財務科依據採購合同要求共同驗收,5萬元以上裝置原則上由分管院長組織驗收(進口裝置邀請商檢局)。
6、所有物資的驗收,均應詳細記錄驗收結果並有全體驗收人員簽名。
七、物資的報銷
物資採購發票應先由採購人員、證明人、驗收人、採購部主任簽字,報分管院長
稽核,最後由院長審批報銷。缺一手續財務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標採購合同付款比例,依據發票審批手續進行分批付款。
八、常規物資採購時限
各物資庫管人員應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報送採購需求計劃表,採購部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採購交倉庫驗收入庫。
九、採購監督
醫院監事會是醫院的監督監視機構,負責對採購計劃、價格、物資入庫、物資使用的審查和稽核,同時負責市場詢價義務。對在採購中出現明顯違反採購制度、價格虛高或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有提出糾正和處罰的權利。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3
1、根據本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和藥品使用情況及庫存量,由藥庫保管員提出藥品採購計劃,經藥劑科主任稽核及分管院長批准後,由採購員執行,採購計劃應儲存至藥品有效期後一年,但不得少於三年。
2、藥品採購員負責全院中成藥、中藥飲片、化學藥品、生物製品等的採購工作。
3、藥品採購員根據採購計劃,按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相關規定進行採購。
4、藥品採購員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嚴禁向證照不全的企業購進藥品;嚴禁採購假藥、劣藥;嚴禁從個人手中採購藥品。採購人員不得擅自購入新品種,急救藥品、急用藥品例外,但事後應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補辦臨時用藥申請手續
5、醫院藥品由藥劑科統一採購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購、自制、自銷。
6、藥品採購員應認真執行藥品價格政策和藥政管理的各種法規。嚴格執行藥品的進貨程式:由藥品採購員向供貨企業索取加蓋供貨企業原印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影印件、GSP或GMP證書影印件、藥品質量保證協議書,加蓋供貨企業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名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委託書應註明授權範圍及有效期限),加蓋企業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企業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應索取相應的變更材料。認真審查供貨單位及銷售人員的合法資格,稽核供貨單位生產(經營)方式和範圍及其質量信譽(證照齊全、供貨品種質量好,價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譽,售前售後服務好)。
7、購進首營藥品時,藥品採購員應及時索取相關資料。
8、採購特殊藥品、新藥和危險品,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進口藥品必須保留《進口藥品註冊證》影印件和首次進口的《藥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
9、新藥採購按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有關制度和程式採購。
10、集中招標品種按有關規定採購。
11、特殊用藥、搶救用藥、獨家經營品種,本院現有供貨渠道無經銷者,經藥劑科主任批准後可另闢渠道臨時採購,並備案登記,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納入常規供應商名單。
12、對不合格藥品、數量短缺或破損品種,應及時與供應商或生產商聯絡退貨或協商處理解決。
13、藥品採購員必須隨時掌握市場價格和供貨資訊,熟悉瞭解臨床用藥情況,把市場供應與臨床用藥有機結合起來。
14、藥品採購員應注意改進採購工作流程和標準,定期向藥劑科主任提交採購報告。對首營藥品或缺貨藥品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和相關臨床科室,並不定期向藥劑科主任上報《首營藥品登記表》和《擬淘汰藥品彙總表》。
15、在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國家、行業、醫院制定的有關規定,不允許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賄賂,嚴禁違法違紀行為。
16、藥品採購員應接受院長、紀檢人員、審計人員對藥品採購活動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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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院的醫療裝置採購管理,規範採購行為,進一步完善採購制度,按照公開透明、客觀公正、公平競爭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下稱招標、投標法)、《醫療衛生機構醫學裝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檔案的要求,經院長辦公會研究,特制定本辦法:
一、採購計劃
醫院應根據各科室臨床醫療需要,結合醫院發展規劃和年度預算,本著經濟 實用、功能適宜、技術適宜、節能環保的原則制定購置計劃,杜絕盲目配置和閒置浪費。
(一)、科室根據學科發展需要,於每年年底前提交下年度購置計劃,填寫購置申請表。單價在1萬元以上的要提交《購置萬元以上儀器裝置論證表》(其中因原有裝置報廢需重新添置或更新換代的除外),經主管院長稽核後在規定時間內報藥械科。
(二)、藥械科對各科室裝置購置的申請進行彙總,提交醫院醫療裝置管理委員會,審議論證,根據論證情況及醫院本年度經費預算,編制出裝置、器材的購置計劃,經院長辦公會審批後成為正式的年度醫用裝置、器材採購計劃。
(三)、未列入年度採購計劃的專案,科室需要臨時增購的醫用儀器裝置,單價在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由使用科室向藥械科提出申請,藥械科定期彙總後,報醫療裝置管理辦公室,經院長辦公會審批後執行;對於單價在萬元以上的儀器裝置,由使用科室填寫《萬元以上儀器裝置論證表》並報送藥械科,藥械科定期彙總後提交醫院醫療裝置管理委員會進行論證,根據論證情況,擬定“臨時增購醫用儀器裝置”審批報告,經院長辦公會審批後增列入當年採購計劃。需主管部門審批的,應當獲得批准後執行。需要考察裝置者由醫療裝置管理委員指派人員進行專案考察,其考察報告書面上報院長辦公會,並由藥械科備案。
(四)單價在50萬元及以上的醫療裝置購置,應當進行可行性論證。論證內容包括配置必要性、社會和經濟效益、預期使用情況、人員資質等。
(五)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應急情況需要緊急採購的,按照應急採購預案執行。需採購進口裝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履行進口裝置採購審批程式。
二、採購
(一 )單機(件)在3萬元以下的購置,必須由藥械科制定招標申請書, 原則上應有3個以上供應商參加。應有3人以上人員參加談判後透過招標籤定合同(參加人員:主管藥械科副院長、使用或申請科室主管副院長、紀檢書記、藥械科科長、使用科室主任)。採購3萬元以下的醫療器械必須先到市衛生局醫藥招標管理辦公室備案,經批准後方可自行採購。
(二)單機(件)在3萬元以上的裝置,經院長辦公會批准購置後由藥械科負責,會同主管院長和使用科室制定裝置招標書、技術引數,經裝置主管院長和使用科室認可,報院長簽字後,報許昌市醫療裝置招標辦公室,進入招標程式。憑中標通知書,供貨商與醫院簽定正式合同,並按合同要求進行驗收、入庫、出庫。
三、裝置的購進驗收及管理
(一)必須從具有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醫療器械。
(二)在與供貨商協商供貨合同前,應向供貨單位索取、審查並儲存以 下加有供貨單位公章的證照影印件。
(1) 營業執照;
(2) 《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3) 《醫療器械註冊證》;
(4) 合格證明;
(5) 企業法定代表的委託授權書原件,委託授權書應明確授權範圍;
(6) 銷售人員身份證明。
(三)醫療器械到貨、安裝、除錯後,醫院主管領導、有關科室人員和 供貨方依據合同約定及時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完成後應當填寫驗收報告,並由各方簽字確認以示負責。驗收工作應在合同約定的索賠期限內完成。經驗收不合格的,應當及時辦理索賠。
(四)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進驗收記錄,以確保每批產品的可追溯性。購 進驗收記錄應當註明醫療器械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批號或機身編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號、醫療器械註冊證號、有效期、購貨日期、產品外觀情況、是否有中文印刷包裝或中文使用說明書、合格證等。購進記錄由藥械科負責建檔儲存。
(五)購進醫療器械應有合法票據,醫療裝置證件,裝箱單、說明書、 產品合格證、保修卡等交藥劑科建立醫療裝置檔案,並妥善儲存。因進貨手續不全,無合格證或無合法依據的來貨不得驗收。在驗收中發現質量可疑,結論為不合格的產品應拒絕入庫。
(六)醫療裝置驗收合格後,由財務科、藥械科、使用科室各保留一份 合同(其中財務科為原始合同),對納入科室固定資產的裝置由藥械科提出裝置折舊方案,院長簽字後,通知經改辦,從使用後下一個月扣裝置折舊。
(七)使用科室和裝置庫房對儲備的醫療器械應當定期檢查,做好記錄。 對在用的要建立醫療裝置檔案,及時養護、校驗在用裝置,並做好養護、校驗記錄。
四、裝置的維修
藥械科要定期下科室瞭解裝置的工作執行情況(每週一次),並做好記錄。發生裝置故障,使用科室及時通知藥械科,藥械科負責全程跟蹤,並據實填寫維修登記卡。維修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要簽定維修協議,維修費用在1萬元以上的要上報院長批准。
五、該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院採購工作,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醫院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省市有關採購制度及醫院採購管理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採購,是指包括零星購置和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託、僱用等。
本辦法所稱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常規使用貨物指經批准並納入醫院年度採購計劃作為常規採購的貨物,包括藥品、血製品、試劑、儀器、裝置、醫用材料、合同期內的定點採購物品、IT類耗材、醫療類低值易耗品(醫療器械類)、非醫療類低值易耗品等;非常規使用貨物指未納入醫院年度採購計劃需臨時使用或具有特殊用途的貨物(不含新進院醫療類物品)。
本辦法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
本辦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採購物件。
本辦法所稱供應商,是指向採購人提供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本辦法所稱標的額,是指採購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預算金額。貨物類按三個月估用預算金額確定;工程類按單次單項預算金額確定;服務類按單次服務或年度預算總金額確定。
第三條 採購原則
1、公開、公正、公平競爭、誠信原則;
2、保證質量、及時到位、價效比優先原則;
3、先審批、後採購原則;
4、實行採購品規目錄和合格供應商目錄管理制度。
第四條 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均納入政府集中採購或部門集中採購;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外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專案由醫院自行組織實施採購。
第五條 採購辦是採購的主管部門,醫院應確定1位院領導分管採購工作。採購行為由採購辦根據已審批的採購計劃,組織採購工作,行使採購職能。
第六條 採購專案的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負責採購計劃的形成、過程的監督、入庫驗收及其他工作的完成及監督。
第二章 採購目錄的制定和計劃的編制、申報及審批
第七條 常規使用貨物(包括常規使用備庫和不備庫貨物)的採購實行採購品規目錄和年度計劃採購稽核調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年初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遴選、稽核調整採購品規目錄,報醫院批准後執行。
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具體專案年度使用計劃,報財務部門稽核,經分管院領導、院長批准後,編制年度採購計劃。主管部門概算年度採購計劃金額後,報財務部門稽核列入醫院年度財務預算,原則上未列入預算的專案不得實施採購。
第八條 實行年度計劃採購的常規使用貨物,採購完成後,由庫房實行最低庫存量和定期、定量補庫的管理模式(納入該模式管理的貨物主要指:合同期內的定點採購,上網採購的藥品、醫用材料等),按照稽核批准的年度採購品規目錄進行日常補庫,由庫房直接辦理。
第九條 新引進、目錄內品規調整(包括價格上調)的藥物及藥準字的試劑參照醫院《新藥引進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 新引進的醫用材料、醫械準字的試劑,由使用科室申報→主管部門評價(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討論評價並形成書面報告)→分管領導審批(藥物及治療委員會主任),進入醫院醫用材料採購品規目錄。主管部門評價應以會議形式進行,實行無記名錶決和迴避制度,並向醫院藥物及治療委員會主任提交書面報告。
特殊用途、臨時使用醫用材料報主管部門(裝置科)和醫務處審批後由分管副院長審批同意後採購,在購置當季度論證後確定是否納入醫院醫用材料採購品規目錄。
第十一條 新引進的其他材料、非常規使用貨物,由使用科室申報→主管部門評價→分管院長審批,進入醫院其他材料採購品規目錄。
非常規使用的裝置維修材料,單件在100元以內,裝置主管部門可自行購置,年度自行購置總價控制在2000元以內。
第十二條 預算內的新引進和更新固定資產,經裝置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後納入年度採購計劃。臨時及應急需用的或更新的固定資產由使用科室申報→主管部門評價→分管院長審批→院長審批後實施採購。
新引進和更新的裝置,使用科室負責人及至少1位科室技術骨幹,提交簽字確認的裝置技術方案,裝置科對技術方案進行稽核。主管部門組織裝置購置論證時需對裝置所需場地、設施配件、耗材、試劑等需求進行充分論證,確保裝置在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能投入使用,並提供裝置論證報告。
第十三條 工程和零星的服務採購,由使用科室申報→專案主管部門稽核→審計科稽核→分管院長審批→院長批准後實施採購。
凡預算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自主採購工程專案,需有正規設計單位出具設計方案和工程量清單後方可實施。
第十四條 服務外包採購專案,主管部門需與相關部門一起論證並形成書面報告,醫院會議通過後方可納入採購流程。其中涉及成本費用的專案需有財務、審計共同參與,涉及人員配置及費用的需有人力資源處參與,涉及材料物資的需有資產管理科參與,涉及醫院感染的需有院感科參與。
第十五條 凡單批次採購總額超過5000元的採購專案應由專案主管部門上報醫院相關會議集體研究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三章 採購的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限額標準內的專案,醫院批准後項目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採購檔案,採購辦按政府採購流程上報採購專案。
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限額標準以下或集中採購目錄外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專案,由醫院採購部門組織採購或委託具有政府採購資質的代理機構組織實施採購。
第十七條 醫院採購方式
1、公開招標:是指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供應商投標的採購方式。
2、邀請招標:是指由根據供應商或承包商的資信和業績,選擇一定數目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能少於三家),向其發出招標邀請書,邀請他們參加投標競爭,從中選定中標的供應商。適用於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範圍的供應商處採購的;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佔採購專案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3、競爭性談判:是指透過與多家供應商(不少於三家)進行談判,最後從中確定中標供應商。適用於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技術複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採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使用者緊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4、詢價:是指向有關供應商(不能少於三家)發出詢價通知書讓其報價,然後在報價的基礎上進行比較並確定最優供應商的一種採購方式。適用於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
5、單一來源:是指所購商品的來源渠道單一,或屬專利、首次製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購專案的後續擴充和發生了不可預見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採購等情況,只同唯一的`供應商簽訂合同的一種採購方式。適用於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採購的;或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採購的;必須保證原有采購專案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
6、跟標採購:適用於距上次採購行為1年內,需要從原有供應商處添購專案一致或者服務配套的,且市場價格變化幅度小的貨物和服務。
7、藥品、醫用耗材網上採購:按要求應在四川省藥品集中採購交易監督管理平臺上採購的藥品和醫用耗材,採購品規目錄由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遴選,並每年度組織調整稽核,報醫院批准後即完成採購。新進品種、目錄內品規調整及價格上調的,應透過醫院藥物及治療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並報醫院批准。經醫院批准的採購品規,實行最低庫存量和定期、定量補庫的管理模式,由庫房直接上網採購,財務、審計、臨床藥學進行不定期抽查、定期審計予以監督。
8、定點採購:貨物(試劑、IT類耗材、醫療類低值易耗品、非網上採購醫用材料、辦公用品、印刷品、消耗性水電器材、日用百貨、非醫療類低值易耗品等)、單項預算金額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工程(小型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和服務可實行供應商定點,原則上1個合同期不超過3年。定點採購的供應商候選人,可採取第一中標單位、第二中標單位和第三中標單位的方式,依次遞補。
9、預算金額單批次2萬元以上的貨物、單項3萬元以上的工程和服務必須納入醫院採購流程採購。
10、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在指定資訊釋出媒體上公示三次後參加投標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除採購任務取消情或招標檔案存在不合理條款需重新招標的形外,經分管採購的院領導批准可採取競爭性談判(兩家)、詢價或單一來源方式採購。
第十八條 採購資訊的公開公示
1、公開公示的物件:採購的資訊(包括政府招標採購、部門集中招標採購和醫院自主採購)應當在醫院指定的媒體上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但涉及商業秘密的除外。
2、公開公示的內容:包括採購專案名稱、使用科室、主管部門、採購依據、批准人、採購招標資訊釋出、採購招標辦理情況、採購結果資訊釋出、投訴及處理情況等。
3、主管部門確認為單一來源的採購專案,應公示5個工作日後方可組織採購。
第十九條 醫院採購評委(專家)的資格要求及確定
1、採購評委(專家)資格條件:醫院建立“內部採購評委(專家)庫”,進入醫院內部採購評委(專家)庫的人員需具有專業技術中級及中級以上技術職稱、行政職能部門七級及七級以上職員資格、工勤部門高階工及高階工以上技術資格;評委(專家)庫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人員調整。
2、採購評委(專家)人數的確定:每次採購活動的評委人選視具體採購專案標的額而定,標的額在2萬元(含2萬元)以下采購專案,應確定不少於3名評委(專家);標的額在2——5萬元(含5萬元)採購專案,應確定3或5名評委(專家);標的額在5萬元以上採購專案,應確定5或7名評委(專家);標的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採購專案,分管採購的領導和分管專案的領導原則上應作為評委(專家)參加。
3、採購評委(專家)人員的選定:採購評委(專家)由醫院監督部門根據採購物件從醫院內部採購評委(專家)庫中隨機抽選,抽選的使用科室和專案主管部門的評委(專家)人數應不低於評委(專家)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對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複雜程度高等具有特殊性的採購,使用科室和專案主管部門的負責人應作為評委(專家)參加。若所選中人員因故不能出席採購會議現場,監督部門應再次隨機抽選,直到所選人數符合採購會議要求人數。
第二十條 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採購方式的採購專案,須由醫院採購評委(專家)、監督部門共同參與實施;採用詢價、單一來源議價採購方式的採購專案,須由專案主管部門、物資使用部門、監督部門、採購辦共同參與實施。擬購入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消毒、滅菌藥械,需院感科對資質稽核後方可實施採購。
監督參與部門視採購專案及標的金額而定,標的5萬元以下專案由紀檢辦參與監督;標的5萬元(含5萬元)以上專案原則上由紀委委員或紀檢委員參與監督;標的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且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採購方式的專案原則上由紀委書記或由紀委書記委派紀委委員或紀檢委員參與監督。
1萬元以上的單一來源議價和詢價採購應有職工代表1名參與監督,職工代表由使用科室指派。
政府採購專案,參加招標會議的代表或監督人員,視具體採購專案標的額而定,標的額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下采購專案,由專案主管部門或使用部門領導參加;標的額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採購專案,原則上應由專案主管院領導及專案主管部門或使用部門領導參加。
第二十一條 實行定點採購的,每年初(3月前),採購辦組織各部門對年度採購的品規目錄及其價格進行稽核調整,經分管採購的院領導批准後執行。目錄內品種供應商、製造商、價格(上調)、品種品規發生變化的.,主管部門、監督部門、採購部門負責按採購流程進行稽核。
第二十二條 已進入醫院採購品規目錄的藥品、血製品、試劑、醫用材料等,實行採購品規目錄和年度稽核調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初(3月份前),由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遴選、稽核調整採購品規目錄,報醫院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三條 單位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採購活動(定點採購專案類品種除外)必須簽定採購合同。專案主管部門根據採購結果負責起草採購合同,採購合同條款應該包括採購物資名稱、數量、質量標準、價款、付款方式、履行期限、送貨地點、雙方權利及義務、違約責任等,內容必須完整、明確、合法、有效,正式合同一式四份。經醫院財務處、審計科、法律顧問、分管專案院領導稽核會籤後,由醫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與供貨單位簽定正式合同並加蓋印章。
採購辦是醫院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合同執行情況跟蹤驗證。
第二十四條 在實際採購中,凡出現擬採購價格超過申報審批表所列估價或限價的情況,應立即終止採購活動,在重新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後方可再行實施採購行為;若屬緊急採購等特殊情況,必須向分管採購的院領導請示後按分管院領導批示執行。
第二十五條 若因缺貨等原因無法按需貨日期完成的物資採購,庫房應及時通知物資需求使用部門和主管部門,採購辦積極協商處理好有關事宜。
第二十六條 採購辦對採購活動中的採購申報審批原始依據、採購記錄、採購合同等採購資料應當妥善儲存,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燬。
採購辦管理的採購資料在採購合同終止後移交檔案室存檔。
第四章 驗收和出入庫管理
第二十七條 驗收和入庫。
主管部門必須參與首次購進貨物的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交庫房辦理入庫;供貨商物資送至醫院後,庫房保管員對照採購合同進行驗收並分割槽管理。驗收人員應認真檢查核對物資名稱、規格、數量、價格、質量、資質檔案等是否正確,並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做好相關記錄。對合格產品及時辦理入庫手續。
按要求需索證的物資,主管部門必須索證建檔。
第二十八條 出庫及使用後驗收。
庫房保管員根據使用科室領用清單辦理物資出庫手續,初次購進物資需隨貨同行使用驗收確認單,使用科室負責人需在七日內簽字確認合格與否並返回庫房,逾期不返回則視為認可合格。使用驗收合格的產品才能再次購置。
第二十九條 驗收和使用中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查明原因後根據採購合同進行退貨、換貨等處理,存在重大問題,部門科室無法處理的,報分管採購的院領導進行處理。
第五章 採購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 參與採購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保密制度,嚴禁洩露有關情況和資料,或與他人串通損害醫院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則將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參與採購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取供貨單位的回扣、饋贈現金和物品、有價證券,不得接受供貨單位安排的旅遊和營業性娛樂活動等。否則,除批評教育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各使用部門、科室或個人不得擅自採購和干擾採購工作,對私自採購的物資,相關部門不予辦理入出庫手續,醫院不予付款,對造成不良後果或影響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或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醫院紀檢、審計、財務部門及職工代表參與監督,把握好採購監督關,接受群眾對物資採購中違紀行為的舉報,及時制止和糾正違規、違紀行為。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執行,解釋權歸採購主管部門。
第三十五條 醫院原有關於採購的規定與本辦法相沖突的,應以本辦法為準。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6
為規範醫院藥品採購管理,保證臨床用藥安全、合理、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特制訂本院藥品採購管理制度如下:
1、醫院藥劑科是唯一授權從事醫院藥品採購業務的部門。其他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從事藥品採購業務。
2、採購藥品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有關規定稽核經營(生產)企業的相關證照,不得從無經營資質的企業購進藥品。
3、藥品採購渠道必須經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審批確定。
4、醫院藥品網上採購必須經過《山西省藥械採購平臺》進行採購。
5、所採購藥品必須為醫院正式引進的品種,臨時急救藥品除外。新引進藥品應符合醫院新藥引進規則。
6、所購藥品應及時如實填寫入庫單。採購人員、入庫驗收人員均應在購藥發票上簽名,並經科主任稽核後辦理財務手續。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7
一、藥劑科應在監督管理部門和院藥事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藥品採購、儲存、保管和供應工作,其它科室和個人不得自購、自制、自銷藥品。
二、藥庫由專人管理,應設定藥品保管員及藥品採購人員負責藥品的採購、驗收、保管工作。庫房保管採購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專業技術知識,嚴格執行相關的法律法規。
三、藥品採購必須在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下向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進行採購,選擇藥品質量可靠、服務周到、價格合理的供貨單位,藥劑科必須將供貨單位的證照影印件存檔備查。
四、藥品採購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按照藥品招標的中標目錄和本院基本用藥目錄採購藥品,保持相應庫存量,以滿足臨床用藥需要。
五、採購藥品要根據臨床所需,結合醫院基本用藥目錄、用藥量及庫存量制定採購計劃。採購計劃交藥劑科主任初審,然後報監管部門和主管院長稽核同意後方能進行採購。新品種必須由所用臨床科室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報藥劑科,藥劑科再交監管部門和主管院長簽字審批後方可採購。
六、採購進口藥品時,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並加蓋供貨單位的印章,採購特殊管理的藥品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七、在採購活動中,應堅持優質、價廉的原則,不得采購“食”、“妝”、“消”、“械”等非藥保健品及無批准文號、無有效期限、無廠牌、無註冊商標等藥品進入醫院。對不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規定者不得采購入庫。不得向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購置中、西藥品
八、採購藥品必須執行質量驗收制度。如發現採購藥品有質量問題要拒絕入庫,對於藥品質量不穩定供貨不及時的供貨單位要停止從該單位採購。
九、庫房購進調出藥品必須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如實反映藥品進出庫情況,嚴禁弄虛作假。
十、強化藥品採購中的制約機制,嚴格實行採購、質量驗收藥品付款三分離制度。庫房保管員、採購人員必須每月向監管部門彙報本月採購藥品的品種、數量、渠道、金額、庫存等情況。藥劑科必須每年向院領導、監管部門、院藥事委員會彙報本年度採購藥品的品種、數量、渠道、金額、庫存等情況。院領導、監管部門、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定期對藥品採購渠道、藥品質量、藥品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8
一、例會管理制度
為做好每日工作佈置和總結,及時糾正工作中發生的錯誤,促進各部配合,加強檢查,提高服務質量,特建立例會制度如下:
每週管理層例會管理辦法
目的:加強每週管理層例會,提高會議效率。
第一條 部門主管領導例會定於每週五舉行一次,由總經理主持,各部門領班級以上人員參加。
第二條 會議主要內容為:
1、總經理傳達公司有關檔案以及董事會和董事長的精神。
2、各部門主管彙報一週工作情況,以及需提請總經理或其它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3、由總經理對本週各部門的工作進行講評,提出下週工作的要點,並進行佈置和安排。
4、其它需要解決的問題。
第三條 例會參加者在會上要暢所欲言各持己見,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應認真貫徹執行。
第四條 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秘密,在會議決策未正式公佈以前,不得私自洩漏會議內容,影響決議實施。
部門例會管理辦法
第一條 部門例會每日飯市前召開。
第二條 例會每日2次。
第三條 部門部長級(含)以上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加開臨時性例會佈置重點人員接待工作。
第四條 部門例會內容及程式
1、檢查考勤及在崗情況。
2、檢查儀容儀表及工作精神狀態。
3、檢查服務及銷售應具備的技能知識情況:如選單、酒單、主食單、沽清單的熟悉情況;崗位責任制、服務程式、注意事項等。
4、總結前一日工作,提出問題並糾正,提出表揚和批評。
5、佈置當日工作。
(1) 客情報告及分析。
(2) 人員分工和應急調整。
(3) 注意事項及工作重點。
6、宣讀企業理念。
二、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 考勤記錄
1、公司實行考勤,月底由辦公室將考勤情況交到財務部,因特殊情況不能進行考勤的,由部門主管填寫《考勤異常解釋單》並於當天交辦公室。
2、財務部依據考勤情況制定員工工資。
第二條 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10—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為遲到,將被扣罰5元、10元、15元。(每10分鐘為一個點)
2、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10—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將被扣罰5元、10元、15元。(每10分鐘為一個點)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60分鐘或當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60分鐘者,按累計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未出具病假、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休假未經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崗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輪休、調休不服從安排,強行自由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未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
(7)曠工採取3倍罰款辦法,曠工一天扣罰3天薪資,並扣除全勤獎勵。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實行無薪制度,事假按照實際天數扣除當天薪資,並扣除全勤。
5、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應填寫請假條,出具醫院開出的本人病假證明、病歷、費用單據等,特殊情況在休完病假後三日內由審批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備案,病假按照實際天數扣除,不扣除全勤。
6、喪假
喪假主要指直系親屬,(父、母、爺、奶、叔、嬸、姑父、姑姑、舅舅、舅媽、外公、外婆,兄弟姐妹、堂兄妹)因喪事需要請假的,提前書面申請,特殊情況可在休完假後,三天內出具村委會開出的喪事證明,由總經理簽字審批後,交財務消假,喪假7天內不予扣除任何薪資和全勤。
7、婚假
年齡18—23歲為早婚,可享有5日帶薪休假。
年齡23—31歲為晚婚,可享有10日帶薪休假。
年齡32歲以上為大齡婚姻,可享有15日帶薪休假。
婚假休完後三天內必須將結婚相關證明覆印件,呈總經理簽字審批後,交財務部消假。
准假許可權:
(1)員工在9:30—21:30之間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工資(如:外出辦事、回家等)。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准。
(3)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審批。
(4)管理人員請假需報請總經理批准。
三、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目的: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規範管理和控制辦公用品的採購和使用,特制定辦公用品管理辦法如下:
第一條 辦公用品的範圍
1、按期發放類:稿紙本、筆類、記事本、膠水、曲別針、大頭針、訂書釘等。
2、按須計劃類:印表機碳粉、色帶、資料夾、檔案袋、印臺、印臺油、訂書器、電池、計算器、複寫紙、隨身碟等。
3、管理使用類:電腦、印表機、辦公裝置耗材(由各部門相關管理人管理)。
第二條 辦公用品的採購
根據各部門的申請,庫房結合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備貨,少於備貨安全量的及時填寫申購單,並由總經理簽字,財務複核後,在出納處領錢採購,
第三條 辦公用品的發放,由申領人填出申購單,交會計稽核,交總經理簽字批准後,到庫管出領取。
1、員工入職時每人發放圓珠筆1支,筆芯以舊換新。
2、每個部門每月發放1本原稿紙。
3、部門負責人每人半年發放1本記事本,員工3個月發放1本記事本。
4、膠水和訂書釘、曲別針、大頭針等按需領用,不得浪費。
5、辦公用列印紙、墨盒、碳粉等需節約使用,按需領用。
四、員工配發個人物品管理規定
第一條 公司根據員工不同崗位,發給不同崗位的制服、工牌領帶或髮夾。
第二條 依據崗位提供相關門櫃的鑰匙,工號、密碼。
第三條 員工離職時須填寫離職單,將所有個人領用物品交齊後由總經理簽字,財務稽核後方可在出納處辦理離職。
第四條 員工離職時必須將服裝清洗乾淨交回庫房簽字、總經理批准。
五、員工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條 員工必須在指定位置就餐(值班人員除外),嚴禁在茶座、包廂、走廊、大廳等公共客用地就餐,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二條 菜品操作間,除廚房工作人員外,其他閒散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違反1次罰款10元。
第三條 就餐要排隊打飯,不得擁擠、打鬧和大聲喧譁,做到吃多少打多少,嚴防浪費,不得使用公司餐具就餐,特殊情況由經理批准。違者每次罰款10元
第四條 員工就餐時,要注意保持室內衛生,不隨地吐痰,不準亂扔髒物。
第五條 就餐員工要養成愛護公物的習慣,不準損壞公司餐具、餐桌和餐椅,損壞要按原價賠償。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9
1、成立以院領導、臨床、藥劑科參與的藥事管理小組。藥劑科在藥事管理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全院藥品的採購、儲存和供應工作。藥房與藥庫分開,藥庫由專人管理。
2、採購藥品必須從招標領導小組引進決定的中標單位採購藥品,採購藥品必須向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批發企業採購,選擇藥品質量可靠、服務周到、價格合理的供貨單位。
3、採購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專業技術知識。採購人員根據臨床需要,依據湖北省公費醫療用藥目錄科學地制定採購計劃,每月底25號前上報下個月藥品採購計劃,經醫院藥事管理小組稽核批准後方可進行採購。
4、新品種必須由臨床科室提出申請,藥劑科初審,醫院藥事管理小組透過方能採購。
5、採購必須執行質量驗收制度,有藥庫管理人員,採購人員嚴格驗收,對藥品的品名、規格、數量、批准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家、註冊商標、有效期限、外觀包裝情況進行驗收、核對、雙簽字。發現採購藥品有質量問題要拒絕入庫,對質量不穩定的供貨單位要停止供貨。
6、強化藥品採購中的制約機制,嚴格實行採購、質量驗收分離的管理制度。
7、藥劑科必須定期向院領導、藥事管理小組彙報本年度的藥品品種、進貨渠道等情況。院領導、藥事管理小組定期對採購渠道、藥品質量,對藥品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8、定期徵求供貨單位意見,接受院內、外群眾的監督,發現藥品採購或其他人員存在的違規問題要嚴肅處理。
9、強化法規意識,自覺接受法律約束,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10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法》,衛生部關於《醫療衛生機構醫學裝備管理辦法》,XX市相關醫療裝置招標採購檔案,醫院醫療裝置的招標採購應委託XX市招投標中心進行,招標採購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杜絕暗箱操作,確保程式公正、環節透明;遵循競爭、擇優、價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質量優先、價格合理,滿足醫療衛生機構對儀器裝置、醫療器械的功能與質量需求。
一、招標範圍:
本規定適用醫院內部的所有單臺申報價值十萬元以上醫療裝置和器械的招標採購活動,醫院專業裝置指裝置科負責採購的用於臨床、科研等的儀器裝置。
二、 招標步驟:
醫療裝置的招標投標採購分為十個步驟:
(一)醫院臨床使用科室向裝置科提出申請,申請資料包括採購裝置的可行性論證報告和申請報告。
(二)醫院醫療裝置管理委員會在季度會議上稽核商討,透過要採購的裝置。
(三)裝置科工作人員填寫醫療機構配置大型醫用裝置申請書,報XX市衛生局審批。
(四)XX市衛生局組織XX市醫療專家進行論證,稽核醫療裝置的技術引數。50萬元以上的大型醫療裝置,XX市衛生局還將邀請XX市的醫療專家前來論證。
(五)透過專家論證後,如果裝置是進口裝置,裝置科填寫《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申請表》和《政府採購進口產品專家論證意見》,交XX市財政局政府採購管理處進行審批和公示。
(六)XX市財政局政府採購管理處公示無異議後,裝置科遞交申請報告給XX市政府採購辦,進行審批。
(七)XX市政府採購辦審批後,委託XX市招投標中心,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招標。
(八)醫院和中標單位簽訂購買合同。
(九)醫院建立醫療裝置驗收制度。醫療裝置到貨、安裝、除錯使用後,醫院對裝置進行驗收,並填寫驗收報告,
(十)驗收完畢後,採購單位根據合同條款,按本單位有關審批程式辦理付款手續。
三、 以下情況不列入本規定招標採購:
(一)專業裝置特定的附件、易耗品
(二)專業裝置的維修配件
(三)獨家生產的裝置
(四)醫院已另訂立協議的裝置
(五)裝置的維修及其他售後服務
(六)不符合招標條件的其他裝置
四、 其他事項:
(一)醫院裝置科負責儲存招標投標資料。
(二)中標單位和醫院簽訂合同,已中標的供貨商在規定的時間內不簽定協議或不執行已簽定協議的,醫院將中止其中標資格。醫院應加強合同的規範管理,保證採購質量,嚴格防範各類風險,確保資金安全。
(三)本規定由醫院裝置科制定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