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含義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定的規範。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制度管理就沒有約束。在實際的管理當中我們發現,當團隊在十個人左右的時候,靠的是管理者的人格魅力,只要有一個有能力、有魅力的領導者就可以玩的風生水起。但是當團隊到幾十個人、上百人的時候,靠的就是制度管理,只有制度完善才能更好的約束人的行為,規範人的行為,才能管理規範。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醫院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0篇),希望你喜歡!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規指示,結合本部門工作,做好消防工作。嚴格遵守消防條例、法規、防火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制止任何違反消防制度的行為。
1、佈置和組織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災隱患。
2、對本部門的防火重點要專人負責,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項防火安全,發現隱患及整改。
3、維護保養消防器材和消防裝置,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4、做好上班前、下班後的安全檢查工作。
5、發現火險積極撲救並及時準確報警,控制火災發展。
6、熟悉本崗位的環境、裝置、物品及安全操作規程,做好班前班後的防火安全檢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裝置的擺放位置、使用方法、並做好保管工作。
7、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地方或物資庫,嚴禁吸菸和動用明火,各類物品按條例有關規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
8、不準在辦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物品,對暫時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及時清理。不準將衣物放在臺燈罩上烘乾或在室內、房間內焚燒物品,下班前要關閉電腦等用電器。
9、不準使用電器裝置加熱東西,如因工作和維修使用電烙鐵或其他電熱工具時要注意防火安全,人離時要切斷電源。
10、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行政部批准。
11、外來施工人員須在醫院內夜間作業時,必須由行政部批准並安排專人實施安全管理。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2
一、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透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檔案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絡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採取賬簿登記、單據貼上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儲存,儲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儲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三、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儲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四、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櫃,要有防塵、防蠅、防汙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儲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五、食品展示衛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櫃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九、衛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3
一、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各科主任應加強對本科門診的業務技術指導。各科確定一名主治醫師以上業務人員協助科主任負責本科的門診工作。
二、應派有經驗的醫師和護士參加門診工作,人員相對固定。
三、對兩次複診仍不能確診的疑難病症,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
四、科主任、主任醫師應定期上門診解決疑難病例,每人每週一般不少於兩個半天。
五、對病人要進行認真檢查,按照門診病歷書寫規範書寫病歷。
六、門診檢驗、特檢科室所做各種檢查,必須準確、及時。
七、門診有等待就診病人出現病情變化的搶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對高燒患者、重病患者、70歲以上老年患者,應當優先安排診治。
八、門診各科與住院處及病房應加強聯絡,以便根據病情及病床使用情況,有計劃地收納病員住院治療。
九、做好預檢分診工作,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報告。
十、門診工作人員要做到關心體貼病員,態度和藹,有禮貌,有耐心地解答問題,儘量簡化手續,有計劃地安排病員就診。
十一、門診應保持清潔整齊、改善候診環境,加強候診教育,宣傳衛生防病、計劃生育和優生學知識。有飲水設施及服務專案收費標準公示欄。
十二、門診醫師在保證療效的前提下積極採用合理的檢查和治療方法、避免過度醫療和大處方發生,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
十三、對基層或外地轉診病人,要認真診治。在轉回原地治療時,要提出書面診治意見。
十四、門診各科根據本專業特點,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各種治療常規、操作規程以及崗位責任制,並認真做好登記、統計報表等工作。
十五、參加門診工作的醫務人員,在醫務部、護理部和門診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認真執行院、科規章制度,遵守崗位職責。人員調換時,科室應與醫務部、護理部和門診部共同確定名單並公示。
十六、開展電話預約、現場預約、網路預約、診間預約、等多種形式的預約方式,指導患者預約就診,減少候診時間,方便患者就醫。
十七、根據季節及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設定相應專業的傳染病門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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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分管副院長領導下,負責做好門診行政管理工作。
二、經常檢查督導門診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職責的執行情況,加強資訊反饋,提高服務質量。
三、做好門診環境管理和秩序管理工作,做到環境整潔、舒適、安全、工作有序。
四、經常深入科室調查瞭解各項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及時向主管院長彙報工作,提出改進工作措施。
五、對門診流量實時監測,合理調配醫療資源,做好門診和輔助科室的協調配合工作。
六、加強預檢分診制度的落實,督導落實急危重患者優先處置,保障急診綠色通道暢通。
七、建立、健全和落實好本部門各項規章制度。
八、不斷加強門診日誌管理,做好門診大事記紀錄。
九、每日檢查開診情況並全面掌握各科門診醫療、護理及宣教工作的情況,負責組織檢查門診患者的就診情況,組織好各專業專家門診,方便病人就醫。
十、做好導醫培訓,有效指導患者就診,正確使用一卡通,落實“首問負責制”。
十一、開展便民服務,不斷增加便民措施專案,組織好便民門診,督促檢查便民門診開診情況。
十二、總體規劃門診各科室佈局,簡化就醫流程。
十三、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搞好門診患者滿意度調查,並進行分析、總結、改進,提高服務水平。
十四、領導和組織門診服務質量的考評工作,定期召開門診工作會議,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提出整改,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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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建立健全醫療安全管理機構,各科室行使相應管理職權。
2.醫院醫療安全管理組織主要有: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病案管理委員會、藥事委員會、安全委員會等,醫務部、護理部、共同負責醫療質量的日常監督管理,做好醫療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向醫院
3.醫院檢驗室必須定期檢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並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4.專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藥品,建立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的使用登記制度。
5.普通化學試劑庫設在檢驗科內,要專人負責,並建立試劑使用登記制度。
4.各種電器裝置,如電爐、乾燥箱、保溫箱等儀器,由專人保管,並建立儀器卡片。
6.上班時檢查科室有無異常,下班前關閉好門窗。有不安全現象應立即報告醫院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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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電梯安全執行,發揮其高效、節時、方便的特點,特制訂本制度。
1、開始工作前,電梯操作員應控制電梯上下試執行數次,觀察執行有無異常,發現問題及時請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2、開啟廳門進入轎廂前,需注意電梯的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3、認真做好電梯轎廂、轎廂門及其他乘用人員可見部分的衛生工作。
4、轎廂的載重應不超過額定重量。
5、轎廂的載物體積不能過大。
6、運送重量較大物品時,應將物件放置在轎廂的中間部位。
7、乘用人員不得在廳與轎廂中間(騎跨處)停留或談話。轎廂內禁止高聲喧譁、打鬧、吸菸、吐痰。
8、裝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時,需預先通知電梯操作員,以便採取穩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電梯停開:
①超重不開。
②安全裝置失效不開。
③物體過大,門關不上不開。
④物體堆放不穩不開。
⑤物體超出轎廂內部空間不開。
⑥廳門、轎廂門關閉不好不開。
⑦有人把頭、手、腳伸出轎廂不開。
⑧轎廂執行速度不正常不開。
⑨電梯有異常聲響不開。
⑩檢修人員在轎頂或轎底坑內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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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醫院消防、綜合治安工作
(三)本院每位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發現火情即時撲救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安全消防隊,承擔全院範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當然責任人。各科室設立2~5名義務消防員(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倉庫、配電房、病區、中心供氧區;嚴禁煙火區域:中西藥房藥庫、總務倉庫、一次性材料倉庫、裝置倉庫、檔案資料庫和使用貯存汽油、酒精、氧氣、液化石油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嚴禁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菸,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科同意,並採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裝置、管線路的使用、安裝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科室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科同意,並落實責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裝置,由保衛科負責購置佈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員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後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員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積極
(十五)附:《火災應對、應急疏散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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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醫院的消防管理,確保患者及醫務人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及第61號令的規定,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由我院保衛科與各部門負責人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趙蔚書記負責領導,院防火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並由院保衛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職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消防隊,在院防火委員會小組領導下,承擔全院範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科室職工在科室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做好醫療裝置安全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危險品倉庫、高壓配電房、病區、氧氣塔、鍋爐房、計算機中心、職工集體宿舍、職工餐廳及地下病區食堂。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禁止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菸,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科審批同意後,並採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動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裝置、線路的使用、安裝、鋪設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部門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住宿人員),嚴禁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科同意,並落實責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裝置,由保衛科負責購置佈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職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後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部門)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職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並參加撲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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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消防安全責任】
醫院應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醫院的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醫院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第二條【管理人員及部門】
醫院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應當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一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於1人,二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於2人,三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於3人。
各科室、獨立的門診部、衛生所(室)、診所應當確定專(兼)消防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下班後負責檢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場所火災隱患。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防火巡查】
醫院應當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並明確巡查的重點和人員。
醫院住院樓(部)、門診部等白天應當每兩小時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樓(部)、急診部夜間應當至少開展兩次防火巡查,其他場所每日應當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樓(部)、門診部、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發電機房、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五)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範措施。
第四條【防火檢查】
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各部門、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裝置執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督促整改。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設施維保檢測及安全評估】
醫院應當對依照規定依照規定對建築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對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院應當委託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檢測,單項檢查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2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儲存竣工後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於火災高危單位的醫院,應當委託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並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
醫院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等應實行標識化管理。
消防設施裝置及器材要設定規範、醒目的標識並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樓層顯著位置應設定本樓層疏散指示圖,在病房門後應設定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定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裝置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第七條【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醫院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醫護人員上崗前、轉崗前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醫護人員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醫院對入院治療的病員和陪護人員應及時開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條【志願消防隊】
醫院應建立志願消防隊伍,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於本單位從業人員數量的30%,並能保證每班次隨時能夠出動足夠的滅火救援力量。志願消防隊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並定期開展訓練。
第九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醫院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門診樓、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配電房等應分別制定針對性的預案。預案應明確每班次每崗位的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任務分工和職責要求,並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條【禁止性條款】
嚴禁下列行為:
(一)擅自使用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建築、場所;
(二)違規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築保溫、用途變更);
(三)採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作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築;
(三)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裝置;
(四)鎖閉、遮擋安全出口,佔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五)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非醫療大功率用電裝置;
(七)室內吸菸和違章使用明火。
(八)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定鐵柵欄等障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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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營造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規範辦公環境衛生及安全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醫院所有辦公區域的環境衛生及安全管理,包括行政樓各辦公室,綜合大樓醫生、護士辦公室、休息室、倉庫,員工食堂,小車班值班室及車輛等。
三、辦公區域的維護
1、辦公期間員工在辦公室內時必須將辦公室門敞開辦公(開空調時也要留有縫隙,不得將門緊閉)。
2、保持地面乾淨清潔、無汙物、汙水、浮土,無死角。
3、保持門窗乾淨、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
4、保持牆壁清潔,表面無灰塵、汙跡;保持掛件、畫框及其他裝飾品表面乾淨整潔。
5、保持辦公桌面物品整齊、整潔無雜物,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
6、特殊崗位的人員(如倉庫管理員)應保證自己工作管轄區域(例如倉庫)內貨物擺放有序、無廢棄物等。
7、辦公室內需擺放檔案櫃、辦公桌、電腦等辦公設施的,應規範、合理、整齊並隨時保持清潔。
8、使用檔案櫃、保險櫃等的員工,應保持檔案櫃、保險櫃的外觀乾淨;內部檔案資料擺放整齊;頂部不擺放舊資料、舊檔案、舊物品等雜物,保持整體美觀。
9、嚴禁使用電磁爐等大功率非醫用電器,使用取暖器、微波爐時必須有人值守;嚴禁使用酒精爐等明火用具。
10、除指定的露天吸菸區外,其他所有區域禁止吸菸,辦公室、車輛內不得有煙味,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11、下班後先檢查各自辦公區域的門窗是否鎖好,將一切電源切斷後方可離開。
四、食堂安全衛生維護
1、嚴禁採購腐爛變質食物,嚴格按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操作間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進入,避免投毒情況發生。
3、食堂餐桌、地面,飯後必須及時進行清掃,保持餐桌、餐椅的乾淨整齊;操作間內排煙罩、灶臺、操作檯等要勤清洗,保持乾淨、整潔;每星期必須對餐廳及廚房大清洗一次。
4、廚房員工在上班時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準帶戒指、手錶和其他裝飾物,不準留長指甲和塗指甲油;做到“四勤”:勤洗頭、勤洗澡、勤洗工作服、勤理髮;女員工不準濃妝豔抹和披頭散髮,男員工不準留長髮和鬍鬚。
5、食堂內嚴禁吸菸、吐痰,不得在操作間內高聲喧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勤洗手,分發食物時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6、廚房各種用品、用具,使用後必須及時清洗乾淨並消毒;庫房保持通風、整潔、乾燥、明亮。
7、下班後先檢查爐灶是否熄滅,供油管閥門是否關閉;關好水龍頭,切斷電源,鎖好門窗後方可離開。
五、車輛安全及衛生維護
1、駕駛員值班和出車期間不準喝酒和酒後駕車,違者扣罰500元,造成後果全部責任由其承擔。
2、駕駛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凡未經批准擅自駕車外出每次扣300元,連續或一年內私自用車叄次者,作除名處理,後果自負。夜間用車須登記簽名,次日交班時報院辦備案。
3、駕駛員應根據有關規定及時搞好車輛的清潔、維護、保養,發現故障及時排除,或根據車況定期到指定修理廠對車輛進行修理,嚴格杜絕一切安全隱患。
六、監督與獎懲
1、醫院安全衛生檢查小組不定期對辦公環境衛生及安全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第一次勸導責任人進行及時整改,第二次要求責令整改並通報批評,第三次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2、全院員工必須以身作則,接受所有同事及患者的監督,發現有違規定的行為,可向院辦反映與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