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資料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醫保資料安全管理制度

  一、醫療保險基金

  醫療保險基金是指國家為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單位和個人籌集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專項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包括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兩部分,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定比例共同繳納。

  二、醫保資料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醫保資料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醫保資料安全管理制度1

  為確保醫保聯網計算機應用能夠正常、高效、安全地執行,實現系統安全、資料安全、網路安全和應用安全的目標,特制定《醫保聯網計算機資訊保安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機構

  (1)平陽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負責所有醫保聯網單位計算機資訊保安。

  (2)醫保聯網單位計算機安全,溫州市平陽縣平安醫藥連鎖有限公司自行負責。

  二、人員管理

  (1)應定期對系統所有工作人員從政治思想、業務水平、工作表現等方面進行考核,儘可能保證這部分人員安全可靠。對不適合接觸資訊系統的人員要適時調離。

  (2)所有工作人員除進行業務培訓外,還必須進行相應的計算機安全課程培訓,才能進入系統工作。

  (3)醫保聯網計算機專人負責,定期更改系統口令。

  三、計算機安全管理

  (1)除醫保應用相關程式外,嚴禁隨意安裝其他軟體。重要的資料檔案必須多份複製異盤存放。

  (2)嚴禁利用u盤、行動硬碟、光碟等移動外設,複製檔案至醫保聯網計算機上。

  (3)嚴禁修改、刪除醫保聯網計算機上檔案。

  (4)醫保聯網計算機必須設定口令,對口令的產生、登記、更換期限實行嚴格管理。口令最好在8位以上。

  (5)嚴禁醫保聯網計算機上網際網路。未經批准不得向他人提供查詢或複製。

  (6)、醫保線路為專線專用,任何人員不得透過不正當手段非法進入醫保資訊系統網路。

  醫保資料安全管理制度2

  (一)機構管理

  1、建立醫院醫保管理小組,由組長負責(組長由副院長擔任),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醫保工作。

  2、設立醫院醫保辦公室(以下簡稱“醫保辦”),並配備2—3名專(兼)職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院醫療保險工作。

  3、貫徹落實市政府有關醫保的政策、規定。

  4、監督檢查本院醫保制度、管理措施的執行情況。

  5、及時查處違反醫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並有相關記錄。

  6、加強醫療保險的宣傳、解釋,設定“醫療保險宣傳欄”,公佈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保證醫療保險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醫療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不推諉病人,接診時嚴格核對病歷、卡與參保人員本人相符,發現就診者身份與所持《醫療證》、IC卡不符時,應扣留醫療保險證(有代取藥證明的除外),及時報告醫院醫保辦,醫院醫保辦及時報告市醫保中心。

  2、診療時嚴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收費”的原則,病歷、處方、檢查單等書寫規範。

  3、藥品使用需嚴格掌握適應症。

  4、收住病人時必須嚴格掌握入院標準,杜絕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掛名住院和其它不正當的醫療行為;住院用藥必須符合醫保有關規定,使用自費藥品必須填寫自費藥品患者同意書,檢查必須符合病情。

  5、出院帶藥嚴格按規定執行。

  (三)患者基本資訊、醫療專案及費用錄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時,收費處要及時做好詳細登記工作,登記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醫保卡號、住院號、診斷、科別、門診醫師、入院時間。為初入院患者編上新住院號,或為再入院患者查回舊住院號才能辦理有關手續,避免一人多號或一號多人的情況發生。

  ②患者入院後,各類醫療檔案的書寫由醫護人員按規定按時完成;由護士核對、錄入並執行醫囑;診療專案及費用的錄入必須正確無誤,對出現有專案無收費、有專案多收費或無專案有收費的,追究科室負責人責任。

  ③實行收費明細清單制,收費明細清單由住院科室提供,不按要求提供的追究科室負責人責任。

  ④醫院醫保辦每月檢查患者基本資訊、醫療專案及費用錄入情況,對電腦錄入的患者基本資訊、收費專案等與病歷記錄不相符的,按規定處罰並追究科室負責人責任。

  (四)藥房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發改委制定公佈的藥品零售價格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集中採購價格,按醫院藥品採購供應制度採購藥品。

  2、公佈本院所使用的藥品價格及一次性醫用材料價格,接受監督。

  3、確保醫療保險藥品備藥率達標,不得串換藥品。

  (五)財務管理制度

  1、認真查對參保人員的醫保病歷、IC卡,把好掛號、收費關,按市醫保中心醫療費管理的要求,準確無誤地輸入電腦。

  2、配備專人負責與市醫保中心醫藥費結算和銜接工作,並按醫保規定提供相關資料。

  3、新增醫療專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市醫保中心上報。

  4、嚴格執行醫保中心的結報制度,控制各項相關指標,正確執行醫療收費標準。

  5、對收費操作上發現的問題,做到及時處理,並有相關處理記錄。

  6、參保人員出院結帳後,要求查詢收費情況,醫保視窗和財務室做到耐心接待,認真解釋,不推諉。

  (六)資訊管理制度

  1、當醫保刷卡出現錯誤時,視窗工作人員及時通知醫保辦公室,由視窗工作人員利用讀卡程式來檢查卡的質量,如卡有問題,告知持卡人到市醫保中心查詢。

  2、當醫保結算出現問題時,視窗工作人員及時通知醫保辦公室,由醫保辦公室人員來查對,確保結算正確,如在查對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向醫保中心查詢。

  3、資訊管理員做好醫保的資料備份,定期檢查伺服器,確保醫保系統的執行。

  4、嚴格執行《醫療保險定點機構計算機區域網執行管理制度》。

  醫保資料安全管理制度3

  為保證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服務,促進社會保障及衛生事業的發展,根據《西安市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管理試行辦法》、《西安市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考核辦法》等有關檔案精神,進一步規範我院的醫保管理工作制度,醫院醫保工作制度。

  一、就醫管理

  1、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則,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不斷提高醫療質量。

  2、堅持“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思想,熱心為參保病人服務。最佳化就醫流程,為就診病人提供優質、便捷、低廉、高效的醫療環境。

  3、嚴格執行陝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不斷提高醫療質量。

  4、診療中,凡需提供超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需由參保人員承擔費時,必須事先徵得病人或家屬的同意並簽字。未徵得病人許可,擅自使用目錄外藥品及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引起病人投訴,除承擔一切費用外,按投訴處理。

  5、嚴格掌握各種大型儀器裝置的檢查和治療標準,需要檢查大型儀器裝置的病人,按醫保要求辦理相關手續,由醫保辦審批後,方可有效。

  6、嚴格掌握醫保病人的入、出院標準。醫保病人就診時,應核對醫保手冊,進行身份驗證,嚴格把關,禁止交通事故、打架鬥毆、工傷等非醫保基金支付範圍的病人列入醫保基金支付。對新入院的醫保病人,應通知病人必須在24小時內將醫保卡及醫保手冊由醫保辦保管。

  7、門診及住院病歷,應書寫規範齊全,各種檢查治療、用藥及出院帶藥需符合病情及相關規定。門診處方及住院病歷,應妥善儲存備查,門診處方至少儲存2年,住院病歷至少儲存15年。

  8、病人住院期間需轉上級醫院門診檢查(不包括治療專案),應告知病人事先辦理轉院核准手續。病人需轉院治療的,科室主管醫師先填寫轉院申請表,科主任、主管院長簽字,醫保辦稽核蓋章,由病人到醫保中心辦理批准手續。

  9、嚴格按照《陝西省醫療收費標準》收費,不得擅自立項,抬價、巧立名目。

  10、特檢特治稽核表或有關檢查治療申請單及特材單據須留存備查。

  11、一年醫保考核年度內,所有參保病人超基本醫療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控制在其醫療總費用的.5%以內,所有參保病人醫療費用個人自負控制在其醫療總費用的30%以內,自費藥品佔參保人員總藥品費用的10%以內。

  二、醫保用藥管理

  1、嚴格按《陝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及《醫保考核》有關備藥率的要求,根據醫院實際情況配備好醫保目錄內中、西藥品,滿足醫保病人就醫需要。

  2、及時向醫保機構提供醫院備藥清單,包括藥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劑型等詳細資料。

  3、嚴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過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過十五日量,規定疾病(肝炎、肺結核、精神並癌症、糖尿並冠心病)不超過一個月量,並應在處方上註明疾病名稱。患者出院帶藥,與病情相關藥品不超過半個月量,輔助用藥限帶一般劑量的原則掌握處方量,並在醫保病歷中作好記載。治療專案不屬於出院帶藥範圍。

  4、醫保病人要求處方藥外配時,應使用專用處方,併到掛號處醫保視窗,加蓋外配處方專用章,為病人提供方便。

  5、醫務人員應熟悉《藥品目錄》的有關內容,對控制用藥應嚴格《藥品目錄》規定的適應症使用。使用蛋白類製品應達到規定生化指標,並經醫保科審批方可使用,有效期最長為5天。門診病人使用營養類藥品一律自費。

  6、使用中藥飲片應嚴格按規定劑量控制,嚴禁開變相複方(二味或二味飲片)。

  7、特殊病種病人的門診檢查、用藥必須檢視由醫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種申請單,並按申請單中核準的檢查、用藥範圍,按規定使用特殊病種專用處方,個人付30%,統籌付70%。

  三、費用結算管理

  1、嚴格按《陝西省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費用結算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按時上報核對無誤有費用結算《申報表》,要求各類報表內容專案齊全、資料正確、儲存完整。

  2、參保病人日常刷卡就醫和出院結賬過程中,如出現異常資料,應及時與醫保中心結算科或資訊科聯絡,查明原則保證結算資料的正確性。

  3、門診人次計算標準:同一手冊編碼一天內多次刷卡,只算一個人次;住院人次計算標準:同一手冊編碼十天內以相同病種再次刷卡住院的,算一個人次。

  4、掛號視窗計算機操作員應先培訓後上崗,掛號、計費應直接用醫保卡讀卡操作,絕對不允許採用輸入保障號操作。刷卡操作時要保證對卡操作成功後,才能把卡取出來,藥品輸入要慎重,不要輸錯,不要隨便退藥。

  5、特殊病種病人刷卡記賬要慎重,必須檢視由醫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種治療建議書及門診治療卡,非建議書中核準的檢查、用藥範圍,和超過治療卡有效期的。絕對不準進入特殊病種刷卡記賬系統進行操作。一經查出,所扣費用由當班操作人員支付。

  6、出院操作要確定所有的專案全部錄入完畢,並核對無誤後才能辦理出院手續,以保證上傳的資料完整正確。

  7、遇刷卡障礙時操作人員應做好解釋工作,並及時報告機房管理人員,或醫院醫保管理人員,嚴禁擅自進行非法操作,或推諉病人。

  8、外地醫保病人及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出院時由參保病人結清醫療費,醫院提供醫療費用清單、入院錄和出院錄和住院發票。

  四、計算機系統維護管理

  1、重視資訊管理系統的開發和建設,醫保新政策出臺時,按統一要求及時下載和修改程式,使其符合規定,為參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醫服務。

  2、要妥善維護醫保中心提供的終端軟體,不得出現人為原因導致資料篡改、丟失或裝置損壞。醫保系統出現故障時應及向醫保中心資訊處報告,並限期排除,以保證系統的正常執行。

  3、每天檢查上傳下載的程序是否正常,如宕機要進行程序重啟動。

  4、醫院上傳下載的時間間隔不能設定太長(一般為20分鐘),更不能關掉上傳下載程序,導致資料不能及時上傳下載,影響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嚴禁修改資料庫中的索引和觸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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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校醫院委託,為便於廣大研究生就醫報銷,現將我校學生醫療保障制度公佈如下:

  一、學生基本醫療保障適用物件、範圍:

  1、上海師範大學在冊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本科、專科、高職學生(包括港、澳、臺)、在冊接受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教育的非在職研究生,自辦理入學手續,並取得學校頒發的有效證件之日起開始享受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障待遇。

  2、留學生、繼續教育學院、定向和委培研究生不適用本辦法。

  二、校醫院就診規定:

  1、學生就診須憑本人學生證、醫療卡二證掛號,一科一號,門診掛號1元,掛號費自理。不能出示二證者,醫療費用自理。

  2、學生的醫療卡僅供本人使用,在校醫院就診必須出示醫療卡。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卡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將追回醫療費用,並按校紀校規記錄在個人誠信檔案上。

  3、學生就診應尊重醫務人員的意見,不得自行點藥、自行提出轉診或要求進行醫生認為沒有必要的醫學檢查。

  4、如果遺失醫療卡,必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經所在學院出具證明後,方可辦理補辦手續。補辦時須交本人1寸照片一張,補辦醫療卡收取工本費1元,補辦病史卡收取工本費2元。補辦醫療卡時限為十個工作日,徐匯校區每週四全天在校醫院3樓防保科(303室),奉賢校區每週二、四下午在醫院收費室視窗辦理相關手續。

  5、接診醫生根據病人的具體病情出具相關疾病證明,學生未經醫院診治而自行休息者,校醫院一律不補開病假單。校外醫院的疾病病假單(急診除外)應由校醫院稽核方能生效。

  6、校醫院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學生如在門診時間以外就診,持本人學生證、醫療卡二證到校醫院掛號就診,並按規定支付值班掛號費2元。

  7、為照顧大多數患者就診,在一般情況下不出診(特殊情況除外)。

  8、普通門診、值班用藥應由醫生按病情開處方,按照醫保規定,一般不超過三日,慢性病可一至二週。就診者不得自行指定藥物,強求醫生開藥。

  9、實習、課題研究、社會調查、因病等休學期間,在本市範圍的學生,應回校醫院就診或轉診。在外省市的學生,由學院向校醫保管理辦公室申報、備案後、可在外省市所在地就近的一所醫保定點機構就醫。

  10、寒暑假期間外地學生患急病,可在當地就近醫保定點醫院就診(一個地區僅限一個醫院)。回校後經稽核確係醫學範圍急診並符合相關規定,可報銷80%。

  11、除急診外,在寒暑假及休息日患病,居住本市的學生仍應回學校就診,奉賢校區學生家住本市的可持本人醫療證在徐匯校區醫院就診。

  12、學生畢業、退學或其他原因離校,由校醫院收回醫療卡和校醫院門診病史卡,並由學校及時到所在區縣經辦機構辦理登出登記手續。

  三、轉診:

  1、學生在本市範圍內的普通門診均應先到校醫院就診,實行本校醫院首診制度。醫生根據病情需要決定是否轉診,由接診醫生開具轉診單,轉診一次只能報銷一次費用,經轉診到定點醫院所發生醫療費用,可按規定申請報銷80%,個人負擔20%。

  2、學生未經轉診,在校外醫院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個人負擔。

  3、本校定點轉診醫院為:徐匯校區轉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奉賢校區轉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奉賢區中心醫院。

  4、診斷明確的慢性病原則上在校內就診。

  5、費用昂貴的大型檢查、治療費用等(如CT、MRI及其它特殊檢查單項200元以上)、須經校學生醫療保障工作辦公室稽核後才能進行。未經同意自行檢查者,費用自理。如屬急診,須經稽核後按自負20%的比例報銷。

  四、住院:

  1、經轉診定點醫院、需要住院學生,憑定點醫院出具的已蓋章住院通知單,並出示學生證、身份證、學生醫療證到校醫院開具住院結算憑證,本憑證僅供一次住院使用,僅限本人使用,有效期為7天。

  2、學生在外省市急診住院、門診大病(包括學校規定的實習、課題研究、社會調查期間)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由本人現金墊付。

  1)在出院或治療後6個月以內,憑出院小結、病史資料、醫療費原始收據、費用明細賬單等到校醫院集中登記。

  2)集中登記後由校醫院到所在區縣經辦機構申請報銷,待醫保中心稽核通過後,將醫療費用撥款到學校,再由學校交付個人。

  3、學生住院包括住院和急診觀察室留觀。每次住院發生的符合本市大學生醫療保障有關規定的醫療費用設立起付標準:三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100元;一級醫院50元。起付標準及以下部分醫療費用由個人負擔,起付標準以上部分醫療費用由統籌資金支付。

  五、門診大病

  1、門診大病包括重症尿毒症透析(含腎移植後的門診抗排異)、惡性腫瘤化學治療(含內分泌特異抗腫瘤治療)、放射治療、同位素抗腫瘤治療、介入抗腫瘤治療、中醫藥抗腫瘤治療以及必要的相關檢查,精神病(限於精神分裂症、中度和重度抑鬱症、躁狂症、強迫症、精神發育遲緩伴發精神障礙、癲癇伴發精神障礙、偏執性精神病)以及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的門診治療費用,全部由統籌資金支付。

  2、憑定點醫院出具已蓋章的門診大病醫療登記申請表,並出示學生證、身份證、學生醫療卡在校醫院開具門診大病結算憑證。本憑證僅限個人專用,不得塗改、出借。門診大病憑證自開具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超過六個月後需要繼續醫療或在6個月內需要變更醫療機構的,應當重新開具門診大病憑證。

  3、學生每次就診掛號和付費記賬時應向定點醫院出示門診大病結算憑證和本人學生證、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

  六、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範圍和方法:

  1、普通門診必須有校醫院開具的轉診單方可報銷。

  2、學生憑定點醫院轉診單、學生醫療卡、病史資料、各種檢查報告單、正規發票到校醫院稽核後符合規定的報銷80%,個人負擔20%。

  3、學生在不屬本校定點的醫院,但屬於醫療保險定點的醫療機構的急診費用(經稽核確屬醫學範圍的急性病,而不是僅憑急診掛號),憑學生證、醫療卡、病史資料、各種檢查報告單、正規發票到校醫院稽核後符合規定的報銷80%,個人負擔20%。

  4、稽核時間、地點:

  徐匯校區:每週三8:00~13:30校醫院二樓行政辦公室。

  奉賢校區:每週四8:30~13:30行政樓二樓財務處。

  5、報銷取款時間、地點:

  週一至週五(週三下午除外)徐匯、奉賢校財務處

  6、學生普通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範圍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7、普通門急診醫療費用由本人墊付後、應在就醫醫療機構開具正規收據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報銷手續。

  七、不屬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障範圍的費用:

  1、基本醫療保障規定範圍之外的費用,如救護車費、中藥代煎費、體檢費、二類疫苗費、不影響身體機能的矯形手術、心理諮詢、美容、鑲牙、潔齒、植牙、治療禿髮、植髮、驗光配鏡、支架、鬥毆、酗酒、自殘、自殺、減肥、醫療事故、交通事故、醫學鑑定、違法亂紀造成的損傷、寵物咬傷等不納入報銷範圍。

  2、所有學生在境外(包括港、澳、臺)發生的醫療費用均不報銷。

  3、學生所有醫療費用(住院、門診大病、門急診)報銷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八、醫療保障管理:

  1、學校應切實做好大學生普通門急診基本醫療保障的醫療費用報銷工作,大學生普通門急診基本醫療補助資金必須做到嚴格管理、規範稽核、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並接受財政、審紀部門的監督稽核。

  2、為加強醫保資金管理,預防違規違法,享受基本醫療保障的大學生應講誠信,嚴格執行醫療保險各項規章制度,維護自身基本權益。如有冒名使用、謊報醫藥費等違規違法行為,一經查實,根據醫保管理制度及本校規章制度,對當事人給予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本管理實施細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以前釋出的有關大學生公費醫療規定與本管理實施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4、本細則解釋權在校學生醫療保障工作小組、校醫院。

  醫保資料安全管理制度5

  根據社保局醫療保險管理和醫療管理檔案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醫院醫療保險、工作的有關規定。

  一、認真核對病人身份。參保人員就診時,應核對醫療保險手冊。遇就診患者與參保手冊身份不符合時,告知患者不能以醫保手冊上身份開藥、診療,嚴格把關,遏制冒用或借用醫保身份開藥、診療等違規行為;對車禍、打架鬥毆、酗酒、工傷、自殺、自殘、整容、鑲牙、流產等類病人不能享受醫保、合作醫療政策待遇,對不能確認外傷性質、原因的不得使用醫療保險卡直接辦理住院登記,門急、診醫生如實記錄病史,嚴禁弄虛作假。

  二、履行告知義務。對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規定時間(24小時)內提供醫療卡(交給住院收費室或急診收費室)和相關證件交給病區。

  三、嚴格執行《黑龍江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專案目錄》,不能超醫療保險限定支付範圍用藥、診療,對提供自費的藥品、診療專案和醫療服務設施須事先徵得參保人員同意,並在病歷中籤字確認,否則,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訴等,由相關責任人負責自行處理。

  四、嚴格按照《處方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每張處方不得超過5種藥品(西藥和中成藥可分別開具處方),門診每次配藥量,一般疾病不超過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過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須在口服藥物吃完後方可開第二瓶藥,否則醫保做超量處理。嚴格掌握用藥適應症,住院患者出院時需鞏固治療帶藥,參照上述執行。

  五、嚴格按規定審批。醫療保險限制藥品,在符合醫保限制規定的條件下,同時須經過醫院審批同意方可進醫保使用。否則,一律自費使用,並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歷書寫須規範、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記錄參保病人的門診及住院病歷,各種意外傷病人,在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程錄中必須如實的記錄意外傷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原因。

  七、合理用藥、合理檢查,維護參保病人利益。醫院醫保目錄內藥品備藥率西藥必須達到80%、中成藥必須達到60%。(控制自費藥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複檢查的必須有原因分析記錄。

  八、嚴格掌握醫療保險病人的入、出院標準。嚴禁分解門診處方開藥、人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掛床住院或把門診治療、檢查的病人作住院處理,住院病歷內容必須規範完整,如發現住院醫囑中只有藥物醫囑或只有檢查、檢驗醫囑的情況引起醫保的拒付款,全額由科室、診療組和相關責任醫生負責。

  九、嚴格按照規定收費、計費,杜絕亂收費、多收費等現象。各科主任、護士長高度重視,做到及時計費,杜絕重複收費和出院當天補記材料費(如導管、腸內營養管)或出院一次彙總計費、累計計費(如氧氣費等),各種費用記帳必須與病歷醫囑相符合。由於亂收費、多收費、重複收費產生的醫保拒付款全額由科室、診療組和相關責任醫生、護士負責。

  十、全體醫生透過各種渠道充分了解醫療保險的相關政策,醫院定期對醫保工作進行檢查公示,對最新醫保政策、檔案等及時組織進行院內組織學習。

  十一、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終端軟體,要妥善維護;醫保新政策出臺,按要求及時下載和修改程式,及時上傳下載,確保醫保資料安全完整,為參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醫服務。

  對違反以上制度規定者,按職工獎懲條例處理,並全額承擔醫保拒付款。

  醫保資料安全管理制度6

  一、守法遵規,嚴格執行標準

  (一)遵守法律規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嚴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產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

  (二)執行相關強制性消防標準。貫徹執行《WS308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和《GA654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等強制性消防標準。

  (三)規範消防行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消防責任自負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評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機制,全面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

  二、落實責任,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主體責任。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消防安全責任制及實施辦法,全面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制度,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層層簽訂責任書。公立醫療機構黨政主要負責人,其它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全面負責。主管消防安全的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範圍內的消防安全負領導責任。

  (二)明確責任部門。明確承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機構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制訂和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隱患排查和監督整改,加強宣傳教育培訓、應急疏散演練、督導考核等。按照《醫療衛生機構災害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指導意見》要求,切實做好各項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履行消防職責。各部門(科室)要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設立消防安全員。全體職工履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做好本部門(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各項工作。

  三、防患未然,堅持日常巡查

  (一)堅持日常巡查。醫療機構應當明確消防巡查人員和重點巡查部位,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並填寫巡查記錄表。住院區及門診區在白天至少巡查2次,住院區及急診區在夜間至少巡查2次,其他場所每日至少巡查1次,對發現的問題應當當場處理或及時上報。

  各部門(科室)的消防安全員要堅持日巡查並填寫記錄表。兩人以上的工作場所,無值班的部門(科室),每天最後離開的人員要對本部門(科室)相關場所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並簽字確認。

  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相應加大巡查頻次和力度。

  (二)突出巡查重點。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識、應急照明系統是否完好;

  3.消防報警、滅火系統和其他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識是否完好、有效,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控制室、住院區、門(急)診區、手術室、病理科、檢驗科、實驗室、高壓氧艙、庫房、供氧站、膠片室、鍋爐房、發電機房、配電房、廚房、地下空間、停車場、宿舍等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履職;

  5.醫療機構內施工場所消防安全情況。

  (三)嚴格規範消防控制室工作。

  消防值班人員應當持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於2人。應當確保自動消防設施處於正常工作狀態。接到火警訊號後,應當以最快方式進行確認,確認發生火災後應當確保聯動控制開關處於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並啟動應急處置程式。

  四、檢查整改,及時消除隱患

  (一)開展防火安全檢查。每月和重要節假日、重大活動前至少組織1次防火檢查和消防設施聯動執行測試,建立和實施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立即督促整改。

  (二)突出檢查重點

  1.重點工種工作人員以及全體醫護人員消防安全知識和基本技能掌握情況;

  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實情況以及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之前巡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3.電力裝置、醫療裝置、辦公電器、生活電器管理和使用部門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4.消防設施裝置執行和維護保養情況;

  5.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日常管理情況;

  6.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廚房煙道等定期檢查情況;

  7.病理科、檢驗科及各種實驗室內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管理情況;

  8.火災隱患整改和動火管理、臨時用電等日常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9.裝修、改造、施工單位向醫療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備案和簽訂安全責任書情況。

  (三)消除安全隱患。建立消防安全隱患資訊檔案和臺賬,形成隱患目錄,並在單位內部公示。隱患治理要實行報告、登記、整改、銷號的一系列閉環管理,確保整改責任、資金、措施、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

  五、劃定紅線,嚴禁違規行為

  (一)嚴禁使用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建築物及場所,嚴禁違規新建、擴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構築物(含室內外裝修、建築保溫、用途變更等)。

  (二)嚴禁採用夾芯材料燃燒效能低於A級的彩鋼板作為建築材料。

  (三)嚴禁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裝置設施以及埋壓圈佔消火栓,嚴禁設定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嚴禁鎖閉堵塞安全出口、佔用消防通道和撲救場地。

  (四)嚴禁違反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使用管理規範,嚴禁違規儲存、使用危險品,嚴禁在病房樓等人員密集場所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嚴禁違規使用明火,嚴禁在非吸菸區吸菸。

  (五)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非醫療需要的電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

  (六)嚴禁電動腳踏車(蓄電池)在室內和樓道記憶體放、充電。

  六、群防群治,狠抓培訓演練

  (一)醫療機構要加強對全體員工(包括在編人員、學生、實習生、進修生、規培生、合同制人員、工勤人員等)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職工受訓率必須達到100%,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二)應當對新職工和轉崗職工進行崗前消防知識培訓,對住院患者和陪護人員及時開展消防安全提示。

  (三)監督第三方服務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做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工作,受訓率必須達到100%。

  (四)人人掌握消防常識,會查詢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會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掌握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五)結合老、弱、病、殘、孕、幼的認知和行動特點,制定針對性強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和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並每半年至少演練1次。配備相應的輪椅、擔架等疏散工具,對無自理能力和行動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確疏散救護人員。

  (六)醫療機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根據需要設立微型消防站,配備必要的人員和消防器材,並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七、加大投入,改善裝置設施

  (一)醫療機構要確保消防投入,保障消防所需經費,持續加強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設。

  (二)持續加大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靈敏、可靠,有效執行。主要消防設施裝置上應當張貼維護保養、檢測情況記錄卡。

  (三)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療機構,每年應當至少檢測1次。屬於火災高危單位的,應當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

  (四)消防設施器材要設定規範醒目的標識,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點部位應當設定警示提示標識。

  (五)確保報警系統和應急照明的齊全、靈敏、有效。

  (六)推進“智慧消防”建設,促進資訊化與消防業務融合,提高醫療機構火災預警和防控能力。

  八、建章立制,加強隊伍建設

  (一)醫療機構黨政領導班子每年專題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不少於1次,領導班子成員每人每年帶隊檢查消防安全不少於1次。

  (二)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及時總結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提煉固化為規章制度和操作標準。

  (三)對消防工作人員和消防安全員進行經常性的業務培訓、崗位培訓、法規培訓,切實增強消防技能,提高工作水平。

  (四)關心愛護消防工作一線人員,不斷改善工作環境,依法依規保障和提高薪酬等方面待遇,加大考核培養及交流使用力度。

  九、強化管理,嚴格考核獎懲

  (一)醫療機構要認真遵守本規定,自覺接受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的檢查指導,持續加強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要如實、及時上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以及消防救援機構,不得遲報、瞞報和漏報。

  (三)建立風險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主動研究分析各地各類典型火災事故案例,深刻汲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嚴防類似事故發生。

  (四)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家衛生健康委消防工作相關考核辦法,將消防工作情況納入單位年度考評內容。

  (五)科學制訂和實施獎勵制度,每年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約談機制,對未依法履行職責或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並造成損失的責任人員和部門負責人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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