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疫情防控校園出入管理制度(精選7篇)

幼兒園疫情防控校園出入管理制度

  幼兒園疫情防控校園出入管理制度(精選10篇)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疫情防控校園出入管理制度(精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疫情防控校園出入管理制度1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確保春季開學工作平穩有序,根據上級有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門衛管理辦法》,主要內容如下:

  (一)日常管理

  1.幼兒園實行24小時全封閉管理。幼兒園只保留大門一個出入口,其他出入口一律關閉。

  2.每天上崗前,保安要互測體溫並進行登記。

  3.值班保安穿制服、佩戴紅袖章並佩帶必要的治安器械,加強對園門的把守和對出入人員的巡查、登記。具體工作要求有:

  ①原則上外來人員、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幼兒園;

  ②因公務確需進入幼兒園的,值班保安應進行詳細詢問:“你是誰?來找誰?有什麼事情?”,並向園領導報告確認;

  ③對所有準備進入幼兒園的人員,進行體溫檢測(檢測物件包括各級領導、幼兒園所有教職員工、幼兒等在內;檢測時距離被檢測者10-20釐米)檢測合格予以詳細登記,並進行必要消毒後,方可放行。

  ④幼兒園正常開學後,經由保健醫生檢測體溫合格的幼兒,門衛室可不予登記。

  4.入、離園時段,嚴格落實平安護學要求,幼兒園安排值班領導、值班老師、保安不少於4人在園門口值班值守護學,堅決制止體溫異常和按規定應戴口罩而未戴的師幼或其他人員進入幼兒園。

  5.定期對門衛室及其周邊進行消毒處理,每日記錄消毒及消毒物品使用情況,並向值班領導彙報當日值班情況。對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疫情防護用品進行定點存放,專人管理。

  6.所有快遞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園內,均由值班人員接收,包裹進入園內需進行84稀釋液消毒。

  7.開學前,幼兒園加強與社群等部門溝通,瞭解周邊疫情人員基本情況,並配合屬地公安機關開展聯防聯控,嚴防出現特殊人群衝擊校園事件。

  8.完善物資保障,園門口應按標準配合鋼叉、頭盔等警用器械,保持110一鍵式報警系統處於良好狀態,並增配合格、有效的體溫檢測系統、消毒液和一定數量的口罩。

  (二)異常處理

  1.出現體溫檢測異常師幼的處理

  ①及時隔離體溫異常者,並向幼兒園負責人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屬地疫情防控部門報告。

  ②對與體溫異常者相距1.5米以內的師幼進行登記,專人守護在空曠地帶,並通知家屬帶回家隔離觀察。經醫療機構檢查確認合格後,方可進入幼兒園。

  ③對園門口主要通道、周邊地區和隔離地區進行全面消毒。

  2.發現不戴口罩人員的處理

  ①恢復正常開學前,制止一切不戴口罩的人員進入幼兒園。

  ②恢復正常開學後,根據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上級防疫部門的要求決定是否將佩戴口罩作為必要條件。如果必要,對不戴口罩的教師,由幼兒園提供口罩,到醫療機構進行流行病學檢查,檢查合格後,方可進園工作。有意不戴口罩的,由幼兒園依規處罰;對不戴口罩的幼兒,由幼兒園提供口罩,通知家長帶回家中隔離觀察。經醫療機構流行病學檢查合格後,方可入園。

  ③對園門口主要通道和周邊地區進行消毒處理。

  3.發現體溫異常、不戴口罩師幼或外來人員強行闖入幼兒園的處理。

  ①師幼闖入園的,由學校保安、值班幹部制止,並上報幼兒園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及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外來人員闖入幼兒園的,由幼兒園保安、值班幹部利用警用器械對人員進行控制,並報警。

  ②幼兒園對擅自闖入園的師幼依規處理;對擅自闖入園的外來人員,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處置。

  ③對所接觸人員進行登記,並落實14天隔離措施。

  ④對強行闖入者活動範圍進行消毒處理。

  幼兒園疫情防控校園出入管理制度2

  為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維護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學校總體部署,自2020年1月31日零時起對進出學校的人員、車輛進行管控,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出學校人員管控

  1.在職教職員工、駐校單位工作人員憑校園卡(飯卡)、工作證、身份證進出學校,其他務工人員憑用工單位出具的證明進出學校,凡假期期間曾到疫情較嚴重地區出差、旅遊的人員,不得進入學校,請自行居家隔離14天,無發燒、咳嗽等症狀方可進入學校。

  2.放假離校的學生在未接到學校返校通知前禁止提前返校。

  3.校外人員謝絕進入校園,確因工作需要進校的,請提前與校內單位取得聯絡,由校內單位提供來訪人相關資訊,確認來訪人近期是否有到疫情較嚴重地區出差、旅遊經歷,來訪人於來校當日在學校門衛接受體溫測試,登記個人資訊,交驗證件,經確認無發燒、咳嗽等症狀後方可進入學校,離校時須到入校門衛登記處登記離校時間。

  4.外賣、快遞人員禁止進入學校。

  二、進出學校車輛管控

  1.學校錄入系統的車輛經門衛詢問、消毒、登記、掃碼後方可進出學校,校外人員不得搭乘進入學校。

  2.施工、送貨車輛由校內相關單位出具證明,確保司乘人員身體健康,且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症狀,經檢查後方可進入學校。

  3.其它車輛禁止進入學校,確需要到校辦理業務的,請提前至少一天聯絡校內業務部門或駐校單位,由業務部門或駐校單位提供司乘人員和車輛資訊,經業務部門或駐校單位稽核同意後方可進入學校。

  4.對拒不配合人員,防疫、安保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出。對強行進出,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其它注意事項

  1.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學校僅保留正大門出入,消防通道禁止車輛、人員通行。

  2.請全校教職工、駐校單位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戰勝疫情。

  3.本通知解除時間由校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研究確定,另行通知。

  幼兒園疫情防控校園出入管理制度3

  一、校園全封閉管理,校門全部上鎖;預留一個應急通道,明確專人24小時值守管理,實行交接簽字。

  二、校園內場地設施一律暫停對外開放,除因疫情防控工作等特殊原因急需進出校園的人員和車輛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三、對所有進出人員和車輛,嚴格落實人員的身份資訊驗證,逐一登記造冊,包括姓名、住址、事由、體溫、聯絡方式等,保證隨時聯絡到本人。

  四、所有進出校園的人員必須戴口罩,並進行體溫監測,未戴口罩和體溫超過37.3℃的,堅決不準進入。

  五、落實專人,對學校值守人員和留校人員每日進行體溫監測,並登記造冊。

  六、對體溫檢測超過37.3℃或有發燒、咳嗽等其他異常狀況的,要落實詳細登記制度,並報學校防控辦、值班校領導和轄區衛生健康部門按規定流程處理。

  七、校園內的家屬區房屋不論是出租、出售還是自己居住,不論實際居住的是否為學校教職員工,都按照教職工管理要求執行。

  八、門崗管理實行日記實、日報告、日督查。違反規定者予以嚴肅追責。

  幼兒園疫情防控校園出入管理制度4

  為科學、規範、有序地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維護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學校總體部署,自即日起,學校加強對校園以及進出學校的`人員、車輛進行管控,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校園秩序管控

  1、學校校門全面封閉、管控,外來人員、車輛嚴禁私自進入,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及外來租賃辦公單位暫時關閉。

  2、全面瞭解職工去向及學生在家狀況,有無被隔離人員,統計在冊留存。

  3、後勤保衛處聯合物業公司繼續對校園、校舍、辦公地點進行全面消殺,做好臺賬記錄,不留死角。

  4、教師公寓住戶儘量減少串門、走親戚活動,嚴禁隨意帶領外來人員入校。

  5、引導師生不信謠、不傳謠,不在網路釋出有關不實資訊。

  二、進出學校人員管控

  1、放假離校的學生在未接到學校返校通知前禁止提前返校。

  2、在職教職員工憑有關證件進出學校,學校其他假期值班、物業服務及務工人員憑用工單位出具的證明進出學校;凡假期期間曾到疫情較嚴重地區出差、旅遊的人員,不得進入學校,請自行居家隔離14天,無發燒、咳嗽等症狀方可進入學校。

  3、校外人員謝絕進入校園,確因工作需要進校的,請提前與校內單位取得聯絡,由校內單位提供來訪人相關資訊,確認來訪人近期沒有到疫情較嚴重地區出差、旅遊經歷,來訪人於來校當日在學校門衛接受體溫測試,登記個人資訊,交驗證件,經確認無發燒、咳嗽等症狀後方可進入學校,離校時登記離校時間。

  4、外賣、快遞人員禁止進入學校。

  2、請大家主動配合,共同努力戰勝疫情。

  3、本通知相關管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幼兒園疫情防控校園出入管理制度5

  為做好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落實上級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具體要求,確保校園安全穩定環境,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門衛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嚴格加強出入管理。疫情防控期間,校園實施封閉管理,教職工非工作原因不得進校,因工作原因確需進校人員,需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進行測溫、掃碼,體溫正常的,配合門衛安保人員做好面部識別,經認證通過後方可入校;無關人員(含教職工親屬)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學生未接到返校通知不得擅自返校;暑期留校學生非必要不外出,特殊情況確需外出的,經業務主管部門或學院出具外出請假手續(主管老師簽字、部門蓋章有效),經門衛核查後方可在規定時間出入。

  2.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外來人員因工作原因確需進校的,由業務部門向主管領導報告,經同意後向保衛處報備,入校時,由業務部門人員到東大門入口處引領,主動配合門衛安保人員落實登記、掃碼、測溫流程,體溫異常者禁止入校,入校後,由業務部門履行人員管理責任。

  3.嚴格車輛出入管理。學校公車和教職工車輛應自覺從東大門車輛入口處“內部通道”進入校園,來訪人員車輛辦理相關入校手續後,從“來訪通道”進入,入校後按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嚴禁機動車輛在校園內無證駕駛、亂停亂放、鳴笛、超速行駛。

  幼兒園疫情防控校園出入管理制度6

  1.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2.凡進入校園的師生,一律核驗身份,進行體溫檢測,並登記相關資訊,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後,方可進入校園。

  3.發現發熱、乾咳、乏力、體溫超過37.3度的,一律不得進入校園,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進行處置。

  4.因公確需進入的外來人員,須經當日值班校(園)級領導批准,核驗身份證件。並履行“外來人員”登記、測溫、消毒手續。發現情況異常的,一律禁止進入校園。外來人員須由校內人員陪同,嚴格控制活動區域,完成相關工作後迅即離開校園。

  5.謝絕一切因私來訪人員。如有特殊情況因私來訪的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來訪者與被訪人在園外會面。被訪者返回後,履行測溫、消毒手續。

  6.門衛管理人員為進入校園人員測量體溫時,要專區專用,要與被測人員保持適當距離,減少對話,用體溫槍等手持儀器測量時要嚴格按照使用說明規範操作,不得與被檢測人員發生肢體接觸。

  7.禁止一切外來車輛入園。運送幼兒食材的超市配送車輛,在園外停放。運送人員需經過體溫檢測,無異常並進行手部消毒及“外來人員登記”後方可將食材送到食堂。

  幼兒園疫情防控校園出入管理制度7

  1.未按學校規定執行或非經學校批准同意,教職員工一律不得離開校園。必要的教師員工外出活動要進行記錄備案。教師離園時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從外返回園內,必須再接受傳達室人員體溫測量,體溫正常方可入園。

  2.來園幼兒沒有極特殊情況,不允許家長中途接走幼兒。如必須接走,家長需提前與本班教師說明情況,待本班教師同意的情況下,由本班教師將幼兒送至幼兒園大門口處,將幼兒接走,家長不得進入校園。

  3.實行分批、錯峰放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組織家長和幼兒快速離開校園,減少逗留時間。

  幼兒園疫情防控校園出入管理制度8

  一、疫情防控期間,學校一律實行封閉管理,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每天入園請家長配合保健醫為幼兒晨檢後,並確定無異常後將孩子親手交到大門口本班教師再離開幼兒園。

  二、晨檢時發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異常症狀的幼兒,一律不得入園,建議幼兒到醫院檢查或者在家自行隔離,同時幼兒園會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配合做好後續處置工作。

  三、離園時我園將實行分批、錯峰離園,避免幼兒園門口人員聚集。請家長嚴格按照本班接送時間和接送地點在指定地點接孩子。並引導幼兒快速儘快離開幼兒園門口,減少逗留時間。

  四、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須臨時進入幼兒園接孩子的家長,請在大門口主動接受體溫檢查的同時,須登記姓名、身份證號、聯絡方式、單位或居住地址、身體健康狀況、是否到過疫區、是否接觸過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詳細資訊。發現情況異常的,一律禁止入園。對臨時入園的人員進行嚴格管控。填寫健康檔案後請在大門口稍作等待,由幼兒園工作人員將孩子送出。

  為了更好的保障廣大家長和幼兒的健康,我園在幼兒園大門口配備必要的體溫檢測和相應辦公裝置等,滿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

  請家長主動配合幼兒園執行幼兒接送制度。

  幼兒園疫情防控校園出入管理制度9

  一、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開學後出入管理,嚴守陣地,確保校外疫情不進校園、校內疫情不擴散,依據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堅持依法依規、嚴格管控、精準施策的原則,切實強化學校出入管理。

  第三條 以“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障師生安全”為目標,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要求,健全並嚴格落實出入登記、體溫檢測、消毒等相關管理規定,保障廣大教職員工、學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的學校包括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校園包括教育教學區域和家屬院區域。

  第五條 本辦法所指的教職員工包含本校教師、工勤人員、臨時聘用人員和家屬。

  第六條學校須嚴格控制出入口數量,原則上一個校園只開啟一個校門出入口。結合工作實際,在學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學時,視情況增加校門開放數量,避免高峰時段人員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門出入口外,暫不使用的出入口,須及時關閉上鎖,嚴禁人員出入。

  第七條在校園居住、在其他單位(學校)工作或學習的人員,憑工作或學習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由學校辦理出入手續,方可出入校園。

  二、進入校園管理

  第八條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一律實行封閉管理,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第九條 學校通知開學後,教職員工和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返校。未經學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條 凡進入校園的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核驗身份,進行體溫檢測,並登記相關資訊,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後,方可進入校園。首次返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須提交健康證明等相關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一律不得返校、返崗。

  第十一條 發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異常症狀的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園,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配合做好後續處置工作。

  第十二條實行分批、錯峰開學、上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引導學生快速進入校園、家長儘快離開校門口,減少逗留時間。

  第十三條 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須臨時進入校園的疾控、醫療機構和水、電、氣、暖及社群等單位工作人員,由對口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進入校園。

  第十四條 對需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在測量體溫的同時,須登記姓名、身份證號、聯絡方式、單位或居住地址、身體健康狀況、是否到過疫區、是否接觸過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詳細資訊。發現情況異常的,一律禁止進入校園。對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進行嚴格管控。

  第十五條 凡經學校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須進行檢查、登記。有條件的學校,在校門口附近設定車輛消毒區域,配置消毒裝置和物品,對進入校園的車輛進行消毒。

  第十六條 疫情期間,嚴禁物流配送和快遞等車輛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校園的,經學校同意後,到校園指定區域臨時停放,不得到其他區域;完成任務後,不得在校園停留。

  三、離開校園管理

  第十七條 教職員工和學生離開校園,須按學校的規定執行或經學校批准同意。未按學校規定執行或非經學校批准同意,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不得離開校園。

  第十八條教職員工和學生及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離開校園時,須進行登記、身份核實和相關材料核查等,並測量體溫。發現異常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報告相關部門,妥善予以處置。

  第十九條 實行分批、錯峰放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引導學生快速離開校園、學生及其家長儘快離開校門口,減少逗留時間。

  第二十條 正常在校期間,經學校批准同意離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返校後須詳細報告個人去向和接觸人員。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在校園出入口配備必要的體溫檢測和相應辦公裝置等,滿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條件的學校,在校門出入口設定紅外熱成像儀。

  第二十二條 加強校園出入口管理隊伍建設,配備專職安全員和衛生員等,嚴格校門出入口管理。為管理人員配備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護服等防護用具,強化自我保護,確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條 學校須根據要求,創造條件,開發或推廣使用學校出入資訊管理系統,規範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責任追究

  第二十四條 對不服從管理的教職員工和學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的規定,一律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 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社會人員,由學校聯絡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因工作職責落實不到位,對出入校園人員失察漏管的,根據情節輕重,嚴肅進行追責。

  六、附則

  第二十七條各地、各學校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八條 學校附屬單位由學校參照上述規定,負責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疫情防控校園出入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開學後全園實行封閉式管理。外來人員、車輛一律不得進園。

  第二條 幼兒入園後原則不允許離開校園,確實有事需要中途回家的,要由班主任老師與家長取得聯絡,徵得家長同意,辦理相關請假手續,方可同意離校,並由家長親自接離幼兒園。教職工憑工作證出入校園,進入校園需佩戴口罩且體溫檢測無異常(額溫檢測超37.3℃視為異常)後方可允許進入幼兒園,未佩戴口罩和體溫異常者堅決不許進入本園,強行闖關者則嚴格按照安保工作條例處理,並上報幼兒園園長處。

  第三條 非本園工作人員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如特殊緊急情況,經園長同意,並親自到校門口來接,配合保安人員做好體溫測量和證件登記工作,並掃揚程碼、出示蘇康碼、行程碼、戴好口罩,方可進入園內指定場所。對體溫異常者,謝絕入內,第一時間上報。

  第四條原則不允許家長前來探視,特殊情況除外,所有前來為學生送生活用品的家長,均不予進入園內,家長所攜帶的生活用品需經保安消毒處理後再轉交幼兒所在班級老師,且不能攜帶食品以及其他物品等。

  第五條所有在校學生和教職工嚴格按照學校就餐管理制度在校就餐,嚴禁外出就餐或攜帶入內就餐,嚴禁外賣訂餐,疫情期間嚴禁所有外賣送餐到學校或進入校園。

  第六條原則上幼兒園不舉辦大型活動、家長開放日活動,轉為雲開放。

  第七條 教職工的快遞一律不得進園,園內的快遞投放在快遞存放處,保安並及時消毒,快遞人員一律不得進園。

  第八條嚴格按照本校防疫消毒工作方案實施消毒工作,確保教學樓、食堂、公共衛生間、隔離室、保健室等場地的消毒工作,保障學生及全體教職工的身心健康和教學穩定。

  第九條加強每日上課學生的監管,重點關注缺勤、生病等異情況,每日兩次以上對學生體溫檢測,保障必要的防疫物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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