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學習考勤的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學習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習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習考勤的管理制度1

  一、請假制度

  1.學生學習期間,一般不準請事假。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者,必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辦理請假手續,兩節課以內由輔導員批准(週五及節假日前後的請假,由輔導員簽字後報學工組長審批),兩節課——3天由學工組長批准,超過三天由學校學工處批准。

  2.學生因病請假,須持校醫室證明或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病休在一天以上的,須經輔導員批准方為有效。

  3.學生請假期滿,應主動找批准人(輔導員或學工組長)銷假。有特殊情況需延長請假者,應在假期未滿之前提出書面申請,事後由輔導員或學工組長審批。

  4.學生上課、軍訓、勞動、社會實踐、教育實踐、基本功訓練、課外活動、兩操、自習課、班會集會等均應酬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同前)。

  二、考勤管理辦法

  1.班級每天在《班級日誌》或《點名冊》上記載缺勤及遲到、早退者姓名、節次,每週彙總後於週日晚自修前交學生會紀檢部。

  2.班長或紀檢委員必須對考勤檢查人員如實申報班級缺勤情況,對並事假者必須出示有關證明或假條。

  3.對不按制度填寫或漏填、謊報的班級,將酌情從《班級目標管理積分》中的考勤部分扣分。

  三、缺勤處理

  1.凡未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未批准、超假或延續期手續不全者,均以曠課論處。

  2.曠課一天以曠課7課時計算。無故曠課累計達5-9節,給予通報批評;無故曠課累計達10-19節,給予警告;無故曠課累計達20-29節,嚴重警告;無故曠課累計達30-39節,給予記過處分;曠課達40節以上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更嚴重者應令其退學。

  3.學生在應參加的上課或活動中,每遲到或早退三次(遲到、早退20分鐘作為曠課),按曠課1課時論處。

  4.凡有曠課、遲到、早退(三次)現象者,在學期操行等級評優中實行一票否決;凡曠課達到4學時者,該生學期操行等級為不合格。

  學習考勤的管理制度2

  為加強學生考勤管理,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樹立良好的學風,根據《百色學院學生手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出勤制度

  (一)學生必須在每學期開學時按學校規定時間返校到系裡報到註冊,自開學第一天開始考勤。因故不能如期註冊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二)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一切活動。學生上課、實驗、實習、實訓、社會實踐、軍訓、形勢教育以及規定參加的會議等都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

  (三)學生在節、假日期間,必須按規定的時間返校,長假前後原則上不準請假。

  二、學生考勤制度

  (一)學生的考勤分管領導全面負責,系辦公室負責對任課教師考勤登記進行監督,學公辦負責對各班的學生考勤進行監督。

  (二)課堂授課由任課教師考勤。任課教師應以周為單位及時將學生出勤情況錄入學生考勤系統。

  (三)各班紀檢委員必須按時考勤本班同學出勤情況,並做好考勤記錄。

  (四)輔導員應及時檢視學生出勤記錄情況,對曠課學生及時批評教育和處分。

  (五)全體考勤人員必須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實事求是地做好考勤工作,嚴禁包庇、弄虛作假等行為。

  三、學生請假制度

  (一)學生因故需請假者,必須按“外語系學生請假程式”辦理請假手續,同時填寫《百色學院學生請假處理箋》,並按以下許可權進行審批:

  1.請假一天以內的',由系輔導員批准。

  2.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由系學工組長批准。

  3.請假三天以上一週以內的,由學工組長簽署意見,學工處批准。

  4請假一週以上者,報學院主管領導批准。

  (二)學生請假應事先辦理手續,經批准後方為有效,除急病或緊急事故者外(可電話向輔導員口頭請假),不得事後補假,對請事假者應嚴格控制;請病假者必須有本院醫務室或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

  (三)學生請假期滿,需延長請假時間者,須重新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論處。如本人確不能親自辦理,可委託他人代辦。

  四、曠課、缺課的處理

  (一)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而不按時回校註冊,或不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以及學院、系統一安排組織的一切活動,或在節假日期間擅自提前離校、推遲返校者均以曠課論處。

  (二)授課時間內,學生曠課一天,按實際授課時數計;集中活動(指實習、社會實踐、軍訓、形勢教育及規定參加的會議等)曠課一天,按每天7學時計。遲到、早退二次作曠課一學時計。

  (三)對曠課的學生,系學工辦應令其檢討並進行批評教育。一學期內曠課累計達5學時以上者,及時給予批評教育,並報告學工處。

  (四)未經請假逾期二週不報到註冊和連續曠課達兩週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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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時間

  1、中心學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學校(點)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職工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及各村校進行考勤。考勤時要做到實事求是、公正無私,按實反映情況,按月填寫考勤表,並於每月10日之前將前月考勤表報中心校黨支部稽核,時限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學校支部把考勤彙總表交中心學校財務,作為結算工資依據。

  2、各村校負責人要嚴格對本校教職工進行考勤,若經中心學校檢查發現教師不在崗而未記考勤,發現一次扣除村校負責人工資50元。

  3、因考勤不服從校長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難或事後打擊報復者,視情節要給予批評教育或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資2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須出具正規醫院住院證)。曠工每天扣工資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請假手續

  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必須以經過籤批的請假條為準,具體請假程式為:

  1、兩天以下(含兩天)請假:請假者直接向村校(點)負責人請假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審批,村校(點)負責人如實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記,並由請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記表簽名欄簽字確認,並於下月10日以前將考勤登記表交中心學校黨支部彙總。

  2、兩天以上請假:請假者直接向中心學校黨支部請假。但請假條必須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3、所有請假,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與村校(點)負責人協商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開崗位。特殊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後必須補齊請假手續。

  4、村校負責人、中層以上幹部請假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審批。中心學校支部書記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待遇:女職工產前、產後、流產的假期,按雲南省衛生廳、勞動廳、計生委、總工會、省婦聯聯發的雲衛婦發〔1994〕486號檔案規定執行。即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須出具醫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女職工自然流產的`,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產假30天,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產假42天。產假期間不影響正常待遇。

  2、教職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給喪假7天;爺爺、奶奶去世,給喪假3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3、教職工妻子分娩,給丈夫5天陪護假,不影響正常待遇。

  4、教職工結婚,給婚假7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5、參加自學考試的教職工,除考試時間外,來回再給予2天路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憑自學考試通知書請假)。

  6、參加函授學習的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間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以學校面授通知書為依據)。

  (三)、相關規定

  1、請假期滿後,應向批准人消假(可電話消假),不消假者,以曠工論處。如有特殊情況,需繼續請假者,應辦理續假手續。

  2、凡未經審批擅自離崗、外出不按時返回、請霸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處理。

  3、病事假劃分標準:凡辦理個人事務請假,一律計為事假處理。生病不能堅持上課和工作者視為病假。需要住院治療者,以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為準。

  4、請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須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病情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

  四、其它

  1、考勤處理涉及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的,按照區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關規定執行。

  2、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衝突,按上級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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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請假制度

  1、請假2周以內由學校審批,2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託人請假,來校後及時銷假並補辦請假手續。

  二、考勤制度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上班時間,無課時有事需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為曠工。週五需乘早車者,必須經過學校批准後方可離開。

  2.有事先請假再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假滿不銷假、續假的按曠工對待,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晚來、早走或中途離開,需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必須進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下課,教室內不準打電話、玩手機。不得私自調課、換課。

  5.教師考勤情況按周彙報並公示。

  三、考核辦法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2、無課時有事需離開不口頭請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不提前說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缺會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一節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一節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對待。

  6、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取。

  四、檢查、統計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週彙總並公示,學期末統計。

  2、上課情況由值周教師每天如實檢查登記,校領導監督並每天抽查三次,發現未如實檢查登記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師日均績效工資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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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考勤制度

  (一)每學期開學時,在校學習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時間返校,並辦理註冊手續,因故不能如期到校者,必須事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課。逾期兩週不註冊者,按自動退學處理,取消學籍。

  (二)學生應按學校規定時間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教學內容和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學校對學生上課、實習、勞動、軍訓和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以及假期已滿或續假未準缺席者,以曠課處理。

  (三)學生出勤一天按8節課考勤,即正課6節、晚自習2節。

  (四)學生因故請假,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如實填寫請假事由,並按以下規定辦理:

  1。請假一天以內,由本人提出申請,報班主任審批。班主任必須嚴格控制學生請假人數,每學期每個學生的考勤必須由班主任填寫在學生的成績通知書“操行評語上”欄。

  (二)請假兩天以內,由本人提出申請,班主任簽署意見,報各系主任審批。

  3.請假三天以內,班主任簽署意見,各系主任稽核,報學生處處長審批。

  4.請假四天及以上,由學生處處長上報主管校領導審批。

  (五)學生有急病、急事或在校內不能解決時方可請假,並且班主任必須在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後放可准假,原則上必須家長親自到校來接。

  (六)學生由於急病、急事等不能按時到校向班主任請假時,必須提前由家長聯絡班主任代為請假,否則,以曠課處理。

  (七)在上課期間學生進入宿舍時,必須以班主任簽署的進門條為準。

  (八)學生在學校放假出校門時,包括不乘車或者留校的學生在出校門時必須以班主任簽署的出門條為準。

  (九)請假條、進門條或出門條必須由各系統一印製,並蓋上各系的公章。

  (十)學生在出校門時必須以出門條為準,班主任不得以口頭或電話方式通知保衛人員放行,並且班主任必須親自填寫出門條。學生因特殊情況請假時若班主任不在學校,可由學生先與班主任取得電話聯絡同意後,然後由各系學生管理副主任、學生科長或科任教師代為簽字。請假人若無出門條硬闖校門或者翻越圍牆,學校將根據《學生違紀處分辦法》予以嚴懲。

  (十一)請假人生病需進入學生宿舍休息,或者請假人生病由於在學校醫務室不能處理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學校醫務室的證明,最後由班主任簽字決定,請假人方能進入宿舍休息或者出校門。

  (十二)學生若不按照學校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或者雙休日、節假日不按時回家,一切安全責任由本人負責。

  第二條請假程式

  (一)請假人向班主任申請請假,班主任同意後由請假人領取並填寫請假條。

  (二)班主任審批並親自填寫出門條。

  (三)請假人把出門條交保安人員並由保安人員進行登記,若請假人進入宿舍時,必須向宿管人員出示出門條,並由宿管人員進行登記(若請假人生病在宿舍休息時,必須把由班主任審批的進門條交宿管人員,並由宿管人員進行登記)。

  (四)請假人返校時必須到保衛科確認登記。

  (五)請假人返校時必須向班主任報到並由班主任進行考勤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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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的紀律管理,促進學生積極參加和完成學校規定的學習任務與各項活動,使其德、智、體等方面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學生出勤要求

  1、學生請病事假,應當履行請假手續。

  2、學生應當在每學期開學時按學校規定時間返校並辦理註冊,自開學第一天開始考勤;因故不能如期註冊者,應當履行請假手續。

  3、學生應當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以及學校或系(部)統一安排組織的一切活動。學生上課、晚自習、實驗、實習、實訓、勞動、軍訓、社會實踐、課程考核及其他集體活動(如政治學習、聽報告、運動會、升旗、社會調查、班會等)都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應當請假。

  4、學生在節、假日應當按規定的時間離校和返校。

  5、學生按規定準予免修或免聽的課程,其不參加聽課時間不作曠課論。

  二、學生請假、銷假、續假要求

  (一)堅持請、銷假制度。如有病或有事,應當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1、請假審批許可權:請假1日以內由輔導員批准;1日以上3日以內由系部學工辦批准;3日以上由系部主管學生工作領導批准。學生請假兩週以上,由系部負責將學生請假情況報學生處備案。

  2、學生因病請假,應當履行請假手續,由輔導員、學工辦、系部領導依許可權審批。

  3、學生一般不得請事假。如確有特殊情況,要從嚴掌握。學生因事請假,應當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附上事情緣由證明,或家長與系(部)聯絡請假緣由證明。除緊急情形外,不得事後補假。

  4、緊急事件、緊急病情可以由同學代請假,代請假同學需持有請假同學的有效證明;事後補假,補假同學在事後1日以內持有效證明補假,過期視情況以曠課處理。續補假證明、證件不符合規定的,以曠課論。

  5、學生節假日離校外出,應當將去向事先報告輔導員;學生節假日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離校或延期返校的,須經系部按請假審批許可權批准,擅自提前離校或延期返校的,均按曠課對待。

  6、學生在校外進行教學活動或其他活動期間請病事假,應當向帶隊教師或校外實習單位負責人請假,帶隊教師應當及時向學生所在系部領導彙報。

  7、學生請假超過一學期上課時間三分之一(以校歷為準)的,應當辦理休學。

  (二)銷假與續假:學生請假期滿應按時到請假批准部門辦理銷假手續。如不能按期返校銷假,應當事先聯絡申請續假,經系部依請假審批許可權批准後續假。

  三、考勤辦法

  1、考勤工作以班為單位,在任課教師、班長(學習委員)的協助下,由輔導員負責。

  2、任課教師在課堂上進行點名的情況下,由班長(學習委員)根據教師的點名情況填寫考勤登記,並交任課教師簽字;在任課教師沒有點名的情況下由班長(學習委員)填寫學生考勤登記表,送交任課教師簽字。

  3、輔導員每週至少對所在班級進行考勤抽點2次,各系(部)學工辦主任每個月至少對所在系(部)的班級進行考勤抽點4次。

  4、學生考勤由輔導員負責按周統計登入“學生考勤表”,輔導員對任課教師點名得出的考勤情況、班長(學習委員)登記的考勤情況進行統計登報,同時針對自己的抽點情況與班長(學習委員)登記情況進行核對,最終如實寫入考勤統計表,經班委會審查後於週一向全班公佈,並報所在系(部)備案。

  5、各系(部)應當有專人管理學生考勤工作,每月將學生考勤彙總,報學生處備案。

  6、學生考勤情況,作為學生評獎評先的必要條件之一。

  7、考勤計算方法

  (1)上課缺勤一節課按曠課一學時計算。

  (2)上課鈴響後進入教室的學生認定為遲到,遲到三次可以作曠課一學時計,遲到超過十五分鐘可以按曠課一學時計。

  (3)擅自離校一天按曠課六學時計算。

  (4)政治學習、集體活動缺勤以實際學時計算。

  8、學生在修讀某門課程時缺課(包括病假、事假、曠課)累計超過該課程教學時數的三分之一的,取消其該課程的考核資格。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認定為曠課: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2)請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申請續假未被批准而逾期不歸者。

  四、輔導員、班長(學習委員)在考勤時要認真負責、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如發現徇私舞弊者,將主要追究輔導員的責任,並予以嚴肅處理。

  五、輔導員要及時檢查學生考勤情況,統計缺勤及曠課節數,向系部學工辦或主管領導報告。

  六、系部學工辦、學生主管領導負責檢查、督促輔導員的學生考勤工作,依學生缺勤及曠課節數,按照學生紀律處分許可權作出或提請學校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學習考勤的管理制度7

  本班根據學校和班級的實際建立班級的人事安排如下:

  1、 班幹部分為:班長、團支書、學習委員、勞動委員、生活委員、體育委員、宣傳委員、宿舍舍長、科代表、學習小組長、餐桌小組長、清潔區小組長。

  2、 德育評比細則:

  評比時間:每週星期天或星期三班會課

  評比周期:每週一小結 每月大總結

  評比範圍:每個人、宿舍、小組

  評比方式:由班長帶頭、小組長組織每個組員對每位組員每週的表現進行集體討論,根據每位組員在一週中的表現進行綜合評分。每小組根據這個評分結果上報值周班幹部處進行小結,由班主任和班幹部討論選出每週的“班級之星”,在班級裡進行表揚和加5分,記錄到檔案,並作為學校、班級各項選優物件。同時,也在班上選出每、周月的“班級之龜”(視扣分程度而定),每週一小結,每月大總結一次並進行表揚和相關的處罰。

  獎勵制度:凡獲得“班級之星”稱號的同學,除了在班上公佈表揚加分之外,視班級的資金財力給予適當的獎勵,獎勵資金由班會費出,另外年終班級各項先進評比從中間由積分最多、最優秀者當選。入團物件主要由積分多(排隊)的同學和班幹部從中擇優選出。

  懲罰制度:凡是被評為“班級之龜”的同學,罰掃教室2—5天,若一個月連續兩週被評為“班級之龜”的同學,並經教育不悔過或一個月中兩週以上積分排在班裡最後,把其列入學校處分物件,嚴重者將讓其家長帶回家教育等經相關的領導和班主任瞭解確實表現好了再回校,並和學校簽訂協議書。

  加分項:

  1、 在一週內能認真完成各科老師的作業和練習的(老師如果是因為作業批評某位同學的不可以加分)給予加2分。

  2、 在學校或老師交給的勞動任務中,堅持完成並且質量較好的的加2分(以一週為基本單位)。

  3、 在一週內,課堂上能積極舉手回答問題的同學,回答超過五次的給予加1分,得到老師表揚3次以上的加1分。

  4、 為班級在校內爭得榮譽的同學加5分,爭得學校以上的縣級榮譽的加8分,市級、省級和國家級的分別給予加10、15、20分。

  5、 積極為班級建設出謀劃策並得到班級採納的,加2分,經常幫助同學的加2分,維護班級榮譽的加2分,揭發壞人壞事的視情況加2—5分。

  6、 每次每科考試(包括測驗和月考)80分以上的同學加3分,90分以上的加5分。(期中和期末考試翻倍)月考和期中期末考試平均分達到80分以上加10分,85分以上加15分,總分進步前5名的加5分。如果條件允許,在另外給予物質上的獎勵。

  7、 在一週內,幹部能堅持帶頭完成任務,協助班主任和學校相關部門完成班級日常管理的加2分。(此項由班長和班主任討論評選)

  8、 在一週內,被評為”宿舍之星”的給予加2分(每間宿舍不能超過兩位),被評為“文明學員”的給予加2分(每組選一位);被評為班裡的“衛生使者”給予加2分(每組選一位)。一週內班級不出現學校扣分,每人在組中加2分。

  9、 全班參加學校活動得獎的,在當週總結分數上分別加2—5分。能及時舉報班級內出現異常情況且舉報情況屬實的同學,視情況給予加1—3分。

  10、 在一週內,沒有被扣分成員給予加2分,在一組當中所有成員沒有被學校扣分的每人另加2分。一個月中被評為文明小組的每人獎勵2分。

  11、 宿舍被評為文明宿舍的,該宿舍的舍員每人在當週總結中加2分,如一個月每週都被評為文明宿舍得再獎勵2分。

  罰項:

  1、 請假一節課扣0.5分(以班主任同意為準),以此推算,特殊情況除外(如有醫院證明等)。

  2、 班級或學校安排勞動,沒來或沒有按老師的安排帶工具的、或者來沒有勞動、沒有及時完成自己任務的都當缺勤(5分)一節處理,還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自己的任務。

  3、 造成廁所堵塞的一次扣5分,並在當天負責搞通,否則視情況罰款20—60元,故意者除了加倍罰款外還要交給學校進行處分;在廁所堵塞期間,不得亂開水和禁止在宿舍大小便,否則一次扣4分,並承擔把廁所搞通的一部分責任(看情況由老師定)。

  4、 上課、自修不認真、講話、搞小動作,睡覺、吃零食者每次扣2分;吵鬧(包括討論問題)次扣3分,早晚讀不讀書或不認真者一次扣2分,多次者要求其抄相關的科目內容。

  5、 在宿舍,物品亂擺放的一次扣2分;作息時間在宿舍洗衣服、洗澡一次扣2分;滅燈後繼續聊天者一次扣3分。凡是在宿舍違反紀律被扣分的同學,根據情況罰掃3-5天宿舍等;沒有特殊情況並沒有在班主任的同意下拿飯到宿舍吃一次扣3分,並罰掃宿舍宿舍3天,在宿舍作息時間吵鬧等違紀行為的嚴重影響道他人作息的,要求其搬離該舍3—5天,進行相關的處罰,直到該同學改正為止。

  6、 上課不認真被老師批評一次扣2分,破壞班集體榮譽言行的同學視情況一次扣2-5分;對老師不禮貌或和老師頂嘴的一次扣5-10分,嚴重者交給學校進行處分,並通知其家長。

  7、 打掃清潔區要及時到位遲到者扣2分,不來當缺勤處理;還有要在早上早餐排隊之前完成打掃任務,同時在每次排隊吃飯、早操、集會等活動時要在進行曲停止前到達自己的位置,否則當遲到,一次扣2分。

  8、 不按時完成作業或是老師交給的任務,一次扣2分;抄襲別人作業的一次扣2分,考試作弊的次扣10分。

  9、 任課老師經常反映批評的同學,要在班上公開點名批評,並進行一定的處罰,嚴重者交給學校進行處分。

  10、 對同學不禮貌和破壞班級團結、在同學間挑撥離間者一次扣2-5分。

  11、 每次測驗或各種考試不及格的一次扣2分。

  12、 勞動不積極者一次扣3分,不服從老師或班幹部安排任務者一次扣4分,並根據情況給予重新安排更多的任務。在教室、走廊亂扔垃圾、吐痰者一次扣2分;如果扔了沒有及時撿到垃圾桶而繼續亂扔,檢查到的除了扣分之外,還要根據情況,罰掃教室2-5天,並一次罰款5元。

  13、 凡犯重大錯誤者,經老師和家長勸導不服管教的一次扣5-10分,最後交給學校嚴肅處理。

  14、 上課缺席一次扣5分,早退、遲到一次扣2分,沒有經老師批准私自外出者次扣5分,出現什麼意外,其要承擔一切責任,還要在班上點名批評,同時罰掃教室3-5天。在罰掃期間不認真或不服從當作缺勤處理。

  15、 在班幹部分配任務或坐班期間不服從管理還無理和班幹部頂嘴或謾罵班幹部者一次扣4分,還要在班上公開點名批評,並根據悔過情況給予相關的處罰。

  16、 吃飯、集會、勞動、上體育課等集體活動不按從低到高順序排隊的一次扣2分,要求過後還不改過繼續亂排隊,當缺勤處理;一個星期有兩次以上要留下來進行相關的教育。吃飯期間,每個人要做好自己的位置,否則當缺勤處理。不按順序等值日生分菜飯者離開自己的座位者也一樣;搶飯菜者一次扣5分,並在班上公開點名批評,同時罰掃餐桌3-5天。值日生打掃不乾淨一次扣3分,並罰掃餐桌3-5天。餐桌組長要在當天保管好抹布和用餐工具,由於不負責任丟失的要進行賠償。

  17、 不按學校規定,不穿校服、或沒有戴校章、或穿拖鞋者,一次扣2分,並沒收拖鞋,不認真做操或不做眼保健操一次扣2分。一個星期有兩次以上重複的同學要罰掃教室3-5天,還有集會等活動要求拿凳子,不拿者當缺勤處理。

  18、 留長頭髮、染髮者一次扣3分,並要在當天內拔盡染髮,否則交給學校處理;沒有經過老師或平臺管理員同意亂碰電視、電腦平臺者一次扣10分,並在班上公開批評,同時一次罰款50元,若出現什麼問題承擔所有責任。

  19、 破壞學校、宿舍、班的財產要按學校的規定賠償之外還要扣3-10分,故意損壞的除賠償外交給學校處分,並另罰款10—100元。

  20、 打架一次扣10分,沒事去惹事一次扣15分,如果在平常和他人發生矛盾,沒有主動和老師反映而造成打架者,除了扣10分之外,還要交給學校相關部門嚴肅處分,抽菸一次扣5分,並一次罰款10元,每增加一次加罰10元,兩次以上交給學校進行處分。

  21、 亂擺放書本桌椅、清潔工具者每人每次扣2分

  備註:

  1、在班裡每扣1分罰款1毛錢,以此類推。

  2、被學校值日老師、學生會扣分的,當事人罰款2元/次。

  學習考勤的管理制度8

  一、紀律:

  1、遲到、早退一次扣2分,曠課一次扣3分。

  2、上課講話、不聽講、搞小動、借東西作一次扣2分。

  3、課桌上堆放過多書本一次扣1分。書桌上的書、本、文具擺放不整齊一次扣1分。

  4、上課打瞌睡、睡覺一次扣1分,上課喝水、在班級裡吃小食品一次扣2分。

  5、課間、中午在班級、走廊大聲說話、追逐、打鬧、下地走動一次扣10分。

  二、學習:

  1、作業不按時完成扣10分。作業字跡潦草不規範、格式不正確扣10分。

  2、作業多寫、少寫、或作業本落在家裡均按沒有完成作業處理扣10分。

  3、抄襲他人作業或抄襲作文書、早晨到校補作業,抄襲者扣10分,被抄襲者扣5分。

  4、每次考試倒數15名依次扣15分、10分、5分。

  三、衛生:

  1、教室衛生清掃不徹底,當天值日生每人扣1分,組長扣2分。

  2、值日生不按學校指定地點傾倒垃圾和髒水扣10分。亂扔扣10分。

  3、值日生不按值日要求完成值日工作,組員扣1分,組長扣2分,

  4、座位周圍有紙屑等雜物者每次扣5分。

  5、手、臉、脖子髒,頭髮、指甲長一次扣1分。佩戴首飾每次扣10分。

  6、書桌堂裡有垃圾、紙屑等雜物每次扣2分。

  四、間操、眼保健操

  1、遲到、曠操、早退、說話一次扣1分,病假、事假一人次扣1。

  2、佇列不整齊,一次扣1分,紀律不好,一次扣1分

  3、節拍不準確,動作不到位,一次扣1分,不服從指揮每次扣1分。

  五、行為規範:

  1、打架鬥毆或糾集校內外人員打架一次扣10分。

  2、賭博一次扣10分。抽菸酗酒一次扣10分。

  3、起鬨、怪叫、吹哨、鼓倒掌、敲桌椅等影響班級秩序一次扣5分。

  4、講話粗俗、低階下流、罵人,一次扣5分。

  5、上學穿背心、拖鞋等,儀表不合格,不穿校服、不帶桌布扣1分。

  6、不接受老師、班級幹部批評,與教師、班級幹部頂嘴一次扣5分。

  7、故意損壞公共財物除照價賠償外每人每次扣10分。

  8、學校值周扣分,班級按其2倍扣分。

  六、加分

  1、作業得到“笑臉”、“100分”、“優”每次加2分,好每次加1分。

  2、課堂上受到老師表揚每次加2分。

  3、每次考試班級前15名依次加15分、10分、5分。

  4、參加各種競賽獲得省市區校獎勵者依次加10分、7分、5分、3分。

  5、運動會等體育比賽獲得學年前三名者依次加5分、4分、3分。

  6、學校加分,班級按其2倍加分

  學習考勤的管理制度9

  一、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按《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規定,學生必須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未經班主任同意不出校門。

  2、當天值日班長負責考勤並認真做記錄,每週在週一班會公佈,並向年級組報告情況,期末班主任將學生個人考勤統計登載在學習成績冊上。

  3、早晨到校時間7:20,下午到校時間13:50(冬季),14:20(夏季)。第一次上課預備鈴響後快速進入教室,第二次上課鈴響後進入教室為遲到。當天值日班長要認真做好遲到記錄。

  4、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必須事先(急病則在事後)辦理請假手續。向班主任送交醫生證明和家長證明,兩天以上報年級組備案。無故不到校作曠課處理,在一學期中無故曠課時間超過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按嚴重違紀處理,學期末綜合素質評價為D級。

  5、學生在一學期內累計請假(包括事假和病假)時間超過210個學時,應辦理休學手續。

  二、校園環境管理制度

  1、教室環境衛生:

  ①地面保持整潔,無紙屑、痰跡及其它雜物(包括教室外走廊地面),個人負責自己座位區域衛生,當天值日生負責自己包潔區的衛生,衛生檢查員要認真負責監督,做好工作記錄。每位同學都有責任和義務為班級衛生作貢獻。

  ②牆面無腳印、球印、汙跡,無蜘蛛網和懸灰(包括教室外走廊牆面)。

  ③門、窗、窗臺和電器裝置無灰塵。

  ④黑板槽內無積塵,課間值日生及時擦乾淨黑板。

  ⑤課桌、椅、排放整齊,多媒體講臺保持乾淨,桌椅上無亂塗亂刻痕跡。當天衛生檢查員負責監督,並在量化記錄本上做出評價。

  ⑥教室無人時關閉所有電器和門窗,多媒體管理員負責多媒體的日常使用,注意節約用電和維護。

  ⑦衛生打掃工具擺放整齊有序,垃圾實行袋裝化、分類化。

  ⑧教室佈置要體現文明、健康、和諧、優美。

  2、包潔區環境:

  ①保持全天整潔,每週三中午全班組織例行的衛生大掃除。

  ②包潔區內的玻璃、圍牆及地面、樓梯衛生,由值日生負責,責任到人,並保持整潔。

  ③包潔區內要保持無紙屑、果皮殼、雜草、痰跡、菸蒂、碎磚及其它雜物。

  ④清掃的垃圾必須袋裝後投放到指定地點。

  3、腳踏車管理:

  ①嚴格腳踏車管理,違反者給予嚴肅處理。

  ②腳踏車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亂停亂放。來到第一位同學自覺把腳踏車放在最東邊,後來的同學自動緊靠排齊。

  ③凡有故意損壞他人腳踏車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出,嚴格處理並予以賠償。

  4、校內不準(帶)吃零食,不準帶任何飲料,不準亂扔紙屑、雜物,違者將嚴肅處理,並予以全校通報批評。

  5、教室、包潔區衛生和腳踏車排放的檢查結果列入期末評比條件。

  6、當天值日生及時勞動,服從安排,認真打掃。故意逃避值日生一次班級給予批評並讓其重做,嚴重的加重處罰。一學期內逃避累計達三次的,品德等級降一級。

  三、升國旗及大型集會活動制度

  1、除節假日和天氣原因外,每週一早晨7:10準時到校,值日班長嚴格考勤,7:15由班長組織整隊到後操場參加升旗儀式。

  2、升旗儀式由學校升旗班主持。升旗手和護旗手由優秀學生擔任。

  3、每次升旗活動時,由優秀學生代表進行“國旗下主題演講”。

  4、聽到班長集合訊號,按“快、齊、靜”的要求,迅速到達指定地點集合列隊,不得無故缺席。

  5、升旗時學生按學校要求各年級學生穿著統一校服。

  6、當主持人宣佈“升旗儀式開始”後,全體師生面向國旗立正,行注目禮至國歌完畢為止。

  7、升國旗活動中,做到嚴肅、莊重,嚴格自律,學校指派專人檢查各班出勤和紀律情況,作為常規評比的一項重要內容。違紀者予以嚴懲,在全班公開檢討道歉並予以全校通報批評。

  8、以上規範適用於其他各種大型集會或集體活動。

  四、學生禮儀規範

  1、進校、在校必須佩戴校徽、穿著校服(包括期中、期末考試),未佩戴者給予通報批評並做適當處罰.

  2、著裝整潔得體,校內一律穿著校服。不燙髮、不染髮、不塗指甲油、不打耳洞、不佩戴首飾。違反上述規定者經教育屢教不改,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

  3、坐正立直,行走穩健,談吐舉止文明。見到任課教師主動問“老師好”;遇到來賓主動問候、微笑致意。注意使用“請、您好、謝謝、對不起、沒關係、再見”等禮貌用語。

  4、不吃零食,不亂扔紙屑;看見地上有雜物,養成隨手撿起的習慣。

  5、上下課、起立,師生互不致問候;上課,發言先舉手;課間進老師辦公室,要報告或輕敲門,經允許後再進入;離校與老師、同學道別。

  6、對待老、幼、婦、殘、軍人和教師,行走讓路,乘車讓座,購物讓先,不準擁擠,插檔搶先。

  7、參加集會守時肅靜,認真聽講;聽報告或觀看演出比賽,適當適度鼓掌致意;愛護集會地點公物,保持會場清潔;進出會場注意整齊有序。

  五、學生行為安全規範

  1、上學、放學路上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切忌並排騎車、嬉戲打鬧、飛速超車。

  2、課間舉止要文明,進出教室、上下樓梯、出入人群擁擠場合,不爭先恐後,不嬉戲打鬧,不能持器械、銳器追逐。違者予以嚴厲懲罰。

  3、不在教室內私自使用充電器,不得自行修理或拆裝日光燈、電器插座、電風扇等電器裝置,嚴禁隨意使用多媒體。

  4、教室無人時,要先關閉門窗、燈、電風扇等。

  5、教室內門窗、開關、裝置要有專人保管(生活委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總務處。

  6、打掃教室衛生時不要爬高擦窗、日光燈或電扇。

  7、不做危險遊戲,如推手、摔跤、跳樓梯、爬門、爬窗、爬牆、爬樹等,嚴禁對他人搞惡作劇。安全第一,生命高於一切,警鐘長鳴。

  8、上下樓梯不擁擠、有序進出。

  9、用餐注意文明守序和飲食衛生,不到無證攤販處購買不衛生食品。

  10、站立、就座、行走、奔跑以及進行其他各種活動時,要注意觀察周圍場地。所用器材等情況,注意自身動作行為是否正確、安全,是否影響或危及他人。

  六、課堂紀律常規

  1、上課預備鈴聲一響,要迅速、有序地回到自已座位,書本、文具放在課桌左上角,靜候教師上課。遲到,要向老師報告,經老師同意後,方可入座。遲到超過15分鐘的作曠課處理。

  2、上課或下課應起立,向老師致禮;下課時,請老師先行;如有老師來聽課,要有禮貌、講文明。

  3、上課坐姿要端正,認真聽講,積極思考,記好筆記。

  4、要勇於提出問題,敢於發表自己的見解,並努力回答老師的提問。提問或回答問題都需要先舉手,取得教師同意後方可發言。

  5、上課時不準做與本節課內容無關的作業;不準看小說及其它刊物;不準隨便講話、插話;不準做小動作。

  6、嚴重違反課堂紀律,影響教師上課者,由任課教師或值日班長、紀律委員提名,班主任報年級組、教導處,按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處分。

  7、自習課必須在教室安靜就坐,自主安排學習,自覺遵守並維護自習課紀律。

  8、自習課上專心看書或做作業,不講話、不議論、不下座位(除值日班長、課代表收交作業外),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有特殊情況需要講話時,必須輕聲,不妨礙他人學習。

  七、考試紀律制度

  1、大型考試(期中、期末、學業考試)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按指定位置入座,安靜等待考試。

  2、學生進入考場只能攜帶鋼筆、圓規、三角板等規定的文具用品,禁止使用計算器(有要求的除外),隨帶的書籍和有關的學習材料統一集中放在指定位置。

  3、考試中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偷看、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將答卷帶出考場。

  4、考試結束鈴響,立即停止答卷,交卷後有秩序退出考場;不準乘交卷之機相互交流、塗改;不準將答卷帶出考場。

  5、平時進行各科測試或隨堂練習,紀律要求同上。

  6、考試中如有作弊行為,該學科考試成績作零分,品德等第降一級,必須作出書面檢查,並視情節輕重和認錯態度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

  八、體育鍛煉紀律制度

  1、整隊注意靜、齊、快,準時到達指定地點,按規定要求進行鍛鍊,並注意安全。

  2、做操動作要有力、正確、整齊、合節拍。

  3、跑步應按指定路線跑完全程,途中不準說笑打鬧;未經教師同意,不得中途離開隊伍;冬季跑步時不準戴帽子,圍巾、手套,不準穿皮鞋。

  4、課外體育活動服從安排,體育用具借還及時,如有遺失、損壞照價賠償。

  5、鍛鍊結束,體育委員負責清點人數,整隊回教室。

  6、班級紀律委員對各項體育鍛煉均需做好出勤請假記錄,無故缺席均作曠課處理。

  九、公共財物管理制度

  1、教室內的桌椅、門窗、黑板、講臺、日光燈、電扇、多媒體、投影儀、幕布、玻璃、窗簾、清潔工具等由班主任、生活委員、多媒體管理員、公共管理員清點登冊,一式兩份,一份交總務處,一份留班級。

  2、人人有責,保護好班級財產;指定專人分工負責。

  3、由生活委員登記損壞情況,個人故意損壞的處以賠償甚至罰款,追究不到個人責任的則扣班級的代辦費,並登記在冊。椅子要調換的,必須由班主任簽字,生活委員憑簽字單、壞椅子到總務處調換。

  4、教室內無人時必須做到關門窗、電燈、電扇、電視、投影等,並要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一般有當天值日班長負責。

  5、白天光照好時,不開日光燈,天不十分熱,不開電扇;用水要節約,用過後隨手關龍頭。

  6、愛護實驗室、電教室、語音室等室內教學儀器裝置,愛護運動器材圖書資料及公共設施,損壞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7、愛護綠化,不採摘花果,不攀折樹枝,不亂踩草坪,損壞的要賠償罰款。

  8、不在教室內、外追逐嬉鬧,拿公物當“武器”,不在桌凳、牆面上亂塗亂劃。如有故意損壞公物(包括燈、玻璃、桌椅、牆面、投影等)一律處以賠款。

  9、遵守社會公德,愛護一切公共設施。

  十、作業管理制度

  (一)預習作業

  課前熟悉教材內容,要用一定的標記標出教材中重點及疑難問題。

  (二)課堂作業

  1、專心聽講,積極思維,舉手發言,力求當堂消化,為完成課堂作業提供條件。

  2、課堂練習應做在指定的練習本(或練習卷)上,並按老師要求和作業格式,迅速認真地完成。

  3、課堂筆記應記在指定的筆記本上,有些內容也可以按老師要求記在書上。

  (三)課外及家庭作業

  1、每次作業應寫明日期(例:5周2)、習題所在課本的頁碼及題號,如系補充題,也應註明。

  2、書寫規範、認真,字跡端正、清楚、文面整潔,儘量避免錯別字;

  3、原題一般要抄;根據不同目的要求,應寫明“答”、“解”、“證明”等;答題中應根據不同學科要求,作必要的文字說明,寫出合理的過程和明確的結論,應用題要寫“答”,做完一題空一行。

  4、作業中作圖題部分要求圖面整潔,作圖要用鉛筆、直尺、圓規等工具完成,不得隨手勾畫。

  5、做錯作業,不要亂塗改,只需在錯誤處劃一斜線,刪去即可。

  6、遇到老師批有“x”號的各題,應在做下一次作業前主動訂正,並在訂正題前寫明“訂正”兩字;題號照抄,題目可不再重抄。

  7、態度認真,刻苦鑽研,獨立完成,按時上交,及時訂正;字跡端正、書寫工整、說理清楚、計算準確、格式規範。

  8、對作業題要認真思考、理清線索;找出解題思路,切忌亂套公式,硬湊答案。

  9、完成作業後要進行總結,總結解題思路、方法和體會。

  學習考勤的管理制度10

  (一)班幹部職責

  班長:負責班級全面工作。每月召開一次班委會,制訂工作計劃草案。做好班委會會議記錄。

  副班長:協助班長做好工作,做好課堂考勤工作和學校以及學院活動的考勤。

  學習委員:負責溝通師生之間的資訊交流,向有關部門反映學生對教學的意見,組織班級學生開展各類學習活動和基本技能訓練。

  生活委員:負責學生的後勤工作,協助班主任處理班級生活事務,發生情況主動與相關老師聯絡

  勞動委員:負責班級責任區集體勞動的安排及監察並及時反饋資訊。

  體育委員:負責開展經常性的體育活動及組織參加各種體育比賽。組建並管理編輯體育隊伍。

  文娛委員:負責開展班級的文藝活動,豐富課餘生活。(文娛委員每學期必須組織一次班級文藝活動)

  宣傳委員:做好班級活動及黑板報的宣傳工作,並及時宣傳時事資訊。

  (二)學生課堂常規

  1、課前認真做好上課準備,學習用品要整齊安放在課桌指定的位置。

  2、聽見上課的預備鈴後,儘快安靜有秩序地進入教室,在自己的座位上靜候教師上課。教師走進教室,宣佈上課後,班長髮出"起立"口令,師生相互問好,在教師示意下,學生方可坐下。

  3、遲到的學生在教師同意後,應輕手輕腳走進教室,不得妨礙同學上課。

  4、上課時,精神飽滿,坐姿端正,自然挺胸,兩手放在規定的位置,不做小動作,未經老師許可,不能隨便離開座位和教室。

  5、上課時要專心聽講,積極思考問題。讀書做到心到、眼到、口到。努力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勇於提出問題,積極參加討論。發言、提問,要按規定的姿勢舉手,在教師指名後才能發言,發言時要姿勢端正,說普通話,聲音響亮,語句完整,並注意文明禮貌用語,發言完畢即自動坐下。

  6、對教師佈置的作業要認真、獨立完成,遇到困難時,如果經過思考還是不懂,要主動請教師輔導。作業要整潔,格式符合規範,做到按時交。

  7、寫字要嚴格保持"眼離書一尺,胸離桌一拳,握筆手指離紙一寸"的正確姿勢。

  8、下課時,教師宣佈"下課",班長髮出"起立"口令,在教師招呼後,學生方可平靜有序地走出教室。

  9、值日生應督促全體同學保持教室整潔,一下課就幫助教師整理教具,擦淨黑板。

  (三)班級環境管理制度

  1、班級環境要求

  (1)、教室前黑板上方正中掛國旗。

  (2)、勞動、衛生等方面的工具一律擺放在教室後內牆角。

  (3)、獎狀、錦旗一律掛在教室後黑板上方,做到整齊、美觀。

  (4)、“課程表”、“作息時間表”、“值日生表”等貼在規定位置。牆壁、講臺、課桌等不得亂貼、亂畫。

  (5)、教室黑板報內容每月更換一次,圍繞當月主題;雛鷹天地內容豐富多彩,版面設計要有特色和創意,講究藝術美

  (6)教室保持良好的通風和整潔。

  2、值日班長(生)責任

  (1)監護班級各項環境設施、裝置。

  (2)開啟和關閉教室裡的燈、電扇和門窗。

  (3)督促同學擺好課桌椅、保持整齊排列,負責講臺的.清潔衛生,做到每節課後講臺保持潔淨。

  (4)認真記錄值班情況,並送班主任審閱。

  (5)值日班長(生)交接時,要認真閱讀有關記錄和班主任意見。

  (四)班級公物保管制度

  (1)公物保管由班主任負責,登記後張貼上牆。

  (2)公物領借、歸還應及時主動,並能嚴格按制度辦事,不任意挪用其它班、室公物。

  (3)班級公物師生應節約使用、安全運作,不損壞、勤擦洗。

  (4)公物應安放整齊、協調和諧、清潔美觀、有條不紊。

  (5)公物有損壞應及時報告總務處,按有關規定處理。

  (6)學校替各班添置的公物,一律包管到教室,按規定存放。

  (7)每學期由總務處定期與不定期組織檢查。

  (五)優秀班集體的評選條件

  1、政治思想

  班集體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樹立“勤奮、嚴謹、團結、創新”的良好班風。積極開展班隊活動,形式新穎,效果良好,班會每月不少於一次。全班同學在思想、學習、生活上互相幫助,班集體凝聚力強。

  2、班級管理

  班幹部以身作則,有號召力,善於管理,班級管理制度健全,班級工作有目標,有計劃,有措施(必須有班務日誌等書面材料);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並取得一定的成績。

  3、學風建設班級學風嚴謹,同學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認真,學習氣氛濃厚,能較好地完成各項學習任務。

  4、基礎文明全班同學注重基礎文明建設和個人品德修養,維護社會公德,尊敬師生,團結友愛;有良好的衛生習慣。

  5、組織紀律班級紀律嚴明,全班同學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共秩序、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

  6、校園文化活動積極參加校園文化藝術活動,積極開展各項文體活動及科技創新活動;注重身體素質的提高,堅持參加早鍛鍊,社會實踐活動開展得有特色,雛鷹假日活動有特色。

  7、評選材料

  評選材料全面真實,內容具體詳實,與實際情況沒有出入。

  (六)學生評優評先條件

  1、校“十佳”少先隊員評比條件:

  現為少先隊員,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立志成才,具有遠大理想;勤奮學習,善於思考,積極實踐,敢於探索,具有創新精神;熱愛生活,樂觀向上,勇敢頑強,自強自立,具有堅強意志;熱愛勞動,勤儉節約,誠實守信,團結互助,具有優秀的品質,德、智、體、美全面發展,事蹟能夠充分體現21世紀中國少年兒童的精神風貌。

  2、校“三好”學生評比條件:

  思想品德好

  即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熱心為集體服務,積極參加勞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遵守社會公德,自覺執行《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在同學中能起模範作用。

  學習好即為“四化”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能較好地掌握各門功課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學習成績優良。

  身體好即堅持鍛鍊身體,積極參加文娛活動,有良好地衛生習慣,身體健康,體育成績優忍受。

  3、校優秀學生幹部評比條件:

  (1)責任心強,能積極協助老師開展各項工作。

  (2)能帶頭遵守隊紀,隊章,在學習,勞動等方面起到良好的帶頭作用。

  (3)組織能力強,能組織安排好班、隊活動並能單獨主持主題隊會。

  (4)敢於大膽開展工作,抵制不良現象,制止各種違反校規的行為,團結幫助同學,一齊前進。

  4、優秀少先隊員評比條件:

  (1)學習老一輩革命家和英雄模範人物的事蹟,以先進模範為榜樣,不斷激勵自己進步。

  (2)樹立為祖國而學習的理想,遵紀勤學,成績優秀,全面發展。

  (3)文明禮貌,團結互助,熱愛集體。

  (4)愛動腦筋,愛科學,愛創造。

  (5)積極參加少先隊組織的各項活動,並在少先隊活動中有主人翁精神。

  (6)培養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並在中隊管理方面有成績。

  5、文明學生評比條件:

  (1)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自覺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小學生一日常規》。

  (2)熱愛集體,積極為班級服務,不做有損集體榮譽的事。

  (3)在家中,孝敬父母,尊重長輩;尊重家長的勞動;替家長做力所能及的家務事;自己的事自己做;不挑吃穿。

  (4)在一學期內沒發生打架罵人、亂扔紙屑垃圾的事。

  6、單項獎評比條件:

  在學習、生活、勞動、體育、藝術等任何一方面有顯著進步或有突出成績的學生,經過學生和教師共同評比,學校給予表彰。

  學習考勤的管理制度11

  一、學生必須按要求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天到校報到,自開學第一天起開始考勤。

  二、學生上課、自習、實驗及規定參加的會議和校內外活動均進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請假未獲批准或超過假期未續假者,均視為曠課。遲到或早退四次以曠課一課時計。

  三、在節、假日期間,必須按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須經班主任同意並報政教處批准;擅自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均視為曠課。

  四、對曠課學生,班主任要負責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其在一定範圍進行檢查。每學期曠課累計達12課時以上者,給予警告處分;達24課時以上者,給予記過處分;達48課時以上者,給予留校檢視處分;達兩週以上者,給予勒令退學處分。對曠課學生的處分,要按規定報批,並在校內張榜公佈,同時通知其家長。

  五、學生因故需請假者,透過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准;請假3天以上7天以內,由政教處批准;請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長批准。請假期滿,應向班主任履行銷假手續。

  六、學生請假應事先辦理手續,經批准後方為有效;除急病或緊急要事,一般不得事後補假。

  七、學生請病假,須有校醫務室或校外醫院的休假證明;學生請事假,須有家長簽署的請假條。

  八、各教學班必須堅持每天考勤,政教處要定期公佈各班出勤情況。

  九、各教學班的出勤和考勤情況,是班級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據。

  學習考勤的管理制度12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學生紀律的管理,保證上課出勤人數和質量,培養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對我院全體學生適用,凡是我院學生必須遵守。

  第二條 上課不得曠課,早退者按曠課處理,請假者必須持有輔導員班主任簽名的假條。請假一天持輔導員班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持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以上者持學院分管負責人所批假條,病假者還要有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第三條 查課,學生會學習部每週上課將普查兩次(不定期進行抽查),節假日前後對各班上課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一經查出問題立即通報。查課時清點各班人數,點名時,各班班長配合工作,點到者答到並舉手示意,未答到並示意者視為曠課,名字只點一遍。

  第四條 進行例行檢查時,若教室內人數少於半數或教室無人,則給予該班通報批評,並取消該班本學期內一切評優資格。

  第五條 各班考勤由班長與學習委員共同負責,如若出現曠課情況,一經查出,不如實上報,學生幹部負相應責任。

  第六條 凡違反以上制度者,在對個人考核時按相關規定給予以下處理:

  1.凡曠課達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輔導員辦公室處理,並給予相應扣分。

  2.凡學生幹部違反以上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建築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辦法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並註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後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幹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誌。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築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並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後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後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許可權

  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准。

  (三)請假程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並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准後方可離校。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後,要到准假人員處進行銷假併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並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學習考勤的管理制度13

  學生不能按時參加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活動,應當事先請假並獲得批准。未經批准而缺席者,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一、學生每學期必須按學校教學日曆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註冊手續。因故不能如期註冊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論。未經請假逾期兩週不註冊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二、學生上課、社會實踐(實習、軍訓、勞動、社會調查、諮詢服務等)以及規定參加的集會、體育活動等都要嚴格遵守考勤和考核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準,擅自缺席者,均以曠課處理(每天按實際授課時間計算)。

  三、逢節假日學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離校返校,因故須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必須經院(系)辦公室批准,未經批准擅自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上課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均按曠課處理,一學期內學生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者,以曠課1學時論;對曠課1學時以上者應進行批評教育,曠課累計超過6學時者應責令其書面檢查;曠課累計達12學時者,應酌情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曠課累計達25學時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對屢教不改,一學期曠課累計超過60學時者應予退學;未請假離校連續兩週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應予退學。

  五、學生因故請假,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一星期內的由各院(系)領導批准;請假一星期以上的經各院(系)領導稽核後報教務處審批。請假期滿,應向各院(系)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

  六、除患疾病或突發事故外,學生請假必須事先辦理手續,不得事後補假。期末考試一般不得請假,如確因特殊事故必須請假者,應向各院(系)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各院(系)領導同意,並報教務處審批,否則以曠考論處。請病假應由本校門診部或區、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一般應從嚴掌握;請公假一律由有關部門向教務處提出申請,經稽核批准(其它各部門無權審批公假),並通知學生所在院(系)辦公室登記備查。

  七、學生在一個學期內,缺課累計超過六星期者,應作休學處理,辦理休學手續。某門課程缺課超過課程總學時三分之一者,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考試,該課程應重修。

  八、學生上課和其他必須參加活動的考勤由班長負責;選修課、公共課大課由任課教師抽查點名,並定期將考勤表上交各院(系)辦公室。各辦公室要有專人管理學生的考勤工作,及時掌握學生的考勤情況,正確地做好統計,按月公佈學生考勤情況,及時向院(系)領導彙報,並對違紀學生進行教育和處理。

  九、各院(系)應將學生缺、曠課的情況及時向教務處彙報,每月填寫學生考勤情況表並報送教務處教務科。

  學習考勤的管理制度14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 上課鈴響後,即進入教室,否則作遲到處理,下課鈴未響離開教室作早退處理,下課鈴響前5分鐘離開教室者作曠課處理。

  3、 學生請病假,須有醫生或家長證明,在離校前來不及請假者,返校後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學生請事假應在事前持家長證明或由家長來校請班主任辦理。

  4、 因病或因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者,須持醫院證明到學校醫務室辦理免上體育課證明,否則按曠課論處。

  5、 請假在三日內(含三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處批准,請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辦理。

  6、 各班設立考勤簿,選派認真負責的同學擔任考勤員,嚴格考勤,及時填寫。

  7、 各班每週小結一次考勤情況,每月向政教處報告一次,期末總結評比,對全勤的同學和作負責的考勤員要給予表揚和獎勵,學生的出勤情況要記入學生手冊,並納入操行評定內容。

  8、 遲到、早退較多的班不能評為“文明班級”和“優秀班集體”,嚴重曠課的學生應按違紀學生處分條例進行紀律處分。 學生請假考勤制度

  學生請假考勤制度嚴格按照學校暫行作息時間執行,凡上課鈴聲響完進入教室的學生為遲到,下課鈴聲響完之前離開教室為早退,完全沒有到教室上課為曠課。學生考勤實施細則:

  一、各班出勤總分為10分,全部沒有遲到、早退或曠課現象得10分,若該班遲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曠課一人扣2分。

  二、不論遲到、早退、曠課一律按紀檢人員檢查時為準。

  三、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堅持學習,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擅自離校,否則,按自動曠課論。學生每學期累計曠課72學時,學校以學生自動退學論。

  四、學生請假在紀檢人員檢查時,必須出示假條,兩天以內由班主任批准,兩天以上經班主任同意,由校長批准方可有效。 五、班級應建立相應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長負責掌握考勤。

  六、紀檢人員由值周教師、值周學生幹部、值周學生擔任,並由值周教師填寫學生出勤公佈欄。

  七、值周領導和團隊負責人無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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