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度(通用8篇)

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度

  一、意識形態體系

  每個社會的統治階級的意識形態,都是佔社會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它集中反映該社會的經濟基礎,表現出該社會的思想特徵。每個社會的意識形態都是複雜的,往往存在3種不同的體系:

  ①反映該社會佔統治地位的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併為其服務的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

  ②反映已被消滅的舊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意識形態殘餘。

  ③反映現存社會里孕育著的新社會因素併為建立新的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服務的新的意識形態。

  二、意識形態特徵

  1、現實性

  意識形態是一種抽象的理論,但並不是純粹空洞的東西。它有指向性,總是指向現實。無論是佔統治地位的政治思想,還是居非統治地位的思想、學說,要麼是為了維護現存的政治制度,要麼是為了批判現存的政治制度。

  2、總體性

  意識形態是由各種具體的意識形成的政治思想、法律思想、經濟思想、社會思想、教育、藝術、倫理、道德、宗教、哲學等構成的有機的思想體系。

  3、階級性

  意識形態具有鮮明的階級功能。不同的社會集團和階級由於其利益的差異而有不同的意識形態,而不同的意識形態在社會中所處的地位,它是由其所代表的階級的地位決定的。

  4、相對獨立性

  意識形態雖為社會存在所決定,但它有自身特有的發展規律,它是相對獨立的。

  5、依賴性

  意識形態不是人腦中固有的,也不是從天上掉下的,歸根結底來源於社會存在。

  三、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度(通用8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度(通用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度1

  第一條 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必須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原則,堅持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第二條 學校黨委對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每年至少2次專題研究學校的意識形態重點內容和責任制,對重要的意識形態工作要及時過問、親自處理,對網路意識形態安全要親自抓。

  第三條 抓好領導幹部理論學習,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必學內容,每年安排學習不少於2次。

  第四條 每半年向上級黨委專題報告1次意識形態工作情況。

  第五條 加強宣傳思想文化戰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選優配強宣傳思想文化部門和領導班子,確保宣傳思想文化戰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堅強有力。

  第六條 落實意識形態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掌握和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的情況和問題,安排部署意識形態領域工作任務。每年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不少於2次,至少形成1份分析研判報告提交黨委會研究。

  第七條 每年對學校意識形態工作進行1次全面督查,對意識形態的重大問題及時組織專項督查。

  第八條 檢查考核每年至少1次,納入年度目標綜合考評,與述職相結合,統籌安排部署。

  第九條 每年至少聽取1次下屬學校網路意識形態工作情況彙報,把網路意識形態工作與各項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第十條 黨委班子成員把分管部門意識形態工作情況和個人履行意識形態工作“一崗雙責”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和年終個人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

  第十一條 黨群工作部作為黨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負責組織意識形態工作的指導、研判、協調、督查。

  第十二條 學校派駐紀檢組負責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監督執紀問責的重要內容,納入執行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監督檢查範圍,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度2

  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要管黨意識形態原則,明確黨支部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我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全校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主題,積極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嚴格貫徹落實呼倫貝爾市教育黨工委《關於加強全市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指示精神,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進一步加強全校黨員幹部政治思想建設。

  二、責任分工

  1、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黨支部和行政班子對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

  2、黨支部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支部書記抓好協調指導落實工作,做到知責履責盡責。

  3、黨支部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和“一崗雙責”要求,對職責範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三、實施原則

  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必須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工作要點,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目標管理,與中心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四、責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黨支部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責任:

  1、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鬥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2、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黨支部書記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鬥爭的。

  3、管轄範圍內發生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

  五、工作要求

  全體教職員工要切實提高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遵守學校的規定,不要觸碰紅線,不斷增強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能力和本領,為學校的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全面落實黨管意識形態的原則,明確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共中央《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檔案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對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凝聚全體幹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動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二、做好意識形態工作,是黨支部的重要政治責任,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工作的原則,建立黨支部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意識形態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黨支部書記及校長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成員。

  第四、黨支部書記和校長是第一責任人,要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

  第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對職責範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六、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工作要點,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目標管理,與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辨析思想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專題研究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及時向上級組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並提出建設性意見。進一步完善學習制度,加強對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定期在黨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目標。

  第九、要切實加強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識形態領域的領導權和主導權。嚴格落實各類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活動的稽核報備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宗教活動及宗教思想傳播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視網路資訊管控工作,對於釋出或轉發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言論,要敢抓敢管、敢於亮劍。對散佈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幹部,嚴肅追究黨紀責任並通報,涉嫌違法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加強組織領導、貫徹中央和上級黨委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狀況、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維護網路意識形態安全、開展思想輿論宣傳和責任追究的情況。班子成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由黨支部負責解釋。

  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度4

  第一條為了認真貫徹上級部門有關專職輿情管理員的工作要求,及時瞭解和掌握輿情動態,積極引導輿論,營造有利於全校工作和社會穩定的良好輿論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上級互聯資訊辦公室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和工作需要,設定輿情管理員,確保我校通訊通暢。

  第三條上級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負責全市網際網路宣傳工作,負責組織輿情管理員開展工作,並對輿情管理員進行考核。

  第四條 輿情管理員的基本職責是主動掌握本校輿情動態,並在微信群、校訊通進行宣傳、評論,積極引導輿情輿論。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尤其是對不良資訊和惡意炒作、網評文章,要澄清事實真相,矯正視聽、引導輿論、維護形象。

  第五條 輿情管理員要提升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掌握及時發現不良資訊的方法,提高辯駁不實報道和錯誤觀點的能力,要注重結合輿情語言特點,提高輿情管理員文字撰寫水平,掌握輿情管理技巧。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輿情政法資訊巡查和引導工作情況,不得違反工作程式和紀律規定擅自在網上釋出與維護穩定和法律工作相關的資訊。

  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度5

  為貫徹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體制機制,強化意識形態領域工作職責與監管,根據河東區教體局黨組《關於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完善責任體系,堅強組織領導

  1、成立學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黨支部書記王慶彬同志任組長,黨支部委員、副校長周濤宇任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組員。主要職責:按照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河東區教育局黨組的第一責任,分管領導的直接責任,領導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全面領導和組織學校意識形態工作。

  2、下設辦公室,由楊茂蘭同志任主任,教務處、工會、大隊委各1名同志為成員。辦公室主要職責:按照學校黨支部統一部署,統籌、協調、檢查、督導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二、建立常態機制,持續深入推進

  1、學習教育制度。黨支部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有關意識形態工作內容的學習;每年班子成員開展1次有關意識形態工作內容的授課,每年撰寫理論學習心得體會文章不少於1篇。

  2、報告工作制度。學校黨支部每半年向區教體局黨組以書面形式彙報1次意識形態工作。設立輿情資訊員,遇有重大輿情,第一時間迅速報告。

  3、風險評估制度。在醞釀涉及教職工利益的重大政策、專案、工作舉措時,透過論證會、座談會、公開徵求意見等多種方式聽取相關部門、教職工的意見建議。方案發布前,進行必要的輿情風險評估,制定工作預案。

  三、扭住關鍵環節,牢牢掌控陣地

  1、加強意識形態陣地建設與管理。加強對校內新媒體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監管力度。加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引導,切實加強網路資訊監管和校園輿情收集,規範網上資訊傳播秩序,有效應對涉及師生的輿論事件嚴把政治關、意識形態關。

  2、加強對課堂教學的管理。決不允許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不允許公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不允許製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對課程開設、教材內容進行嚴格把關。落實教學管理有關檔案,進一步加強課堂教學管理力度,確保教學質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確性。

  3、加強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和師德師風建設。嚴格教師職業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師違反師德行為的懲處機制。加強對教師思想政治素質的把關。對教師進行上崗培訓,評選教師先進典型,實施青年教師培養,激發愛崗敬業熱情。

  4、加強對校園文化活動的引導和管理。把校園文化建設作為創新和拓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徑,進一步最佳化校園育人環境,夯實文化校園陣地,搭建學生文化平臺。開展“我的中國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題教育,引導廣大師生堅定理想信念,刻苦學習工作,積極投身實踐。深入挖掘中華傳統節日文化,不斷擴大傳統優秀文化陣地。充分發揮團總支、工會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黨外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同師生員工的聯絡,做好耐心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6、加強輿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師生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分析問題、商議對策,維護意識形態安全。教務處利用學科優勢,組織力量對當前思潮和熱點問題進行研判,並提出引導意見,為學校黨支部、行政開展思想政治教育與輿論引導提供參考。

  四、加強檢查督導,深化責任意識

  建立健全黨支部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職能部門分工負責的意識形態工作機制。

  1、校黨支部領導班子對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支部書記為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人,黨支部其他成員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工作。

  2、各教研組分工負責各方面具體工作,確保意識形態管理環環相扣,不留死角。

  3、對意識形態工作中出現問題的領導幹部,按照實事求是原則,依據xx區教育局黨組《關於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進行問責和約談,並報區教育局黨組備案。受到問責的領導、教師,取消當年考核評優和評先資格。

  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度6

  1、學院黨委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加強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和師德師風建設。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在人才引進過程中,將政治審查納入必備環節。做好新進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使教師全面瞭解學校、提升教學科研水平、激發愛崗敬業熱情。

  2、學院設專人專管學院網站,強化網宣、網管等職能,加強對院內新媒體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監管力度,加強網路安全與資訊化建設。

  3、加強對課堂教學的管理。落實《聽課制度》、《教學管理工作規程》等檔案,確保教學質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確性;

  4、充分發揮學院研究生會、學生會、學生社團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指導學生社團開展的活動,確保活動健康發展。

  5、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師生員工的聯絡,做好耐心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6、切實貫徹落實教育和宗教相分離的原則,開展師生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動情況定期排摸,及時準確地掌握校園傳教活動的資訊並及時上報。

  7、對各類國際會議與學術交流活動、報告會、研討會、論壇、講座等,嚴把政治稽核關,做好來校參會人員的稽核。嚴格按規定申報並加強過程管理。

  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度7

  學校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嚴格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工作原則,牢固樹立抓黨的意識形態工作是本職、不抓是失職、抓不到是瀆職的理念,做到知責明責、守責履責、擔責盡責,健全工作機制,嚴格制度執行,推動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落實到位,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黨支部和行政班子對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

  二、黨支部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支部書記抓好協調指導落實工作,做到知責履責盡責。

  三、黨支部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和“一崗雙責”要求,對職責範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四、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與教育教學工作和黨的建設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五、全體教職員工要切實提高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遵守“十要十不準”、《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意識形態工作能力建設,不斷增強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能力和本領,不斷壯大主流思想輿論,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和話語權。

  六、學校辦公室紮實抓好乾部理論學習,每年集中學習不少於14次,其中對意識形態工作相關內容的學習每年不少於4次。

  七、加強反邪教工作,防範邪教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滲透。

  八、切實有效的抓好輿情意識形態工作。進一步傳播正能量,大力宣傳時代楷模、優秀共產黨員事蹟,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弘揚時代精神,增強宣傳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牢牢掌控輿情意識形態主導權。

  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度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和改進我校意識形態工作,進一步明確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印發〈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中辦發〔2015〕52號)和《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的通知》(湘辦發〔2015〕53號)精神,結合實際,制訂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高校是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領域和前沿陣地。全校各級黨組織要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原則,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強化責任擔當,嚴格追責問責,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話語權、管理權,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廣大師生員工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努力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條全校各級黨組織要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校各級黨組織對本部門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對職責範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四條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考核堅持黨委領導、分級負責、科學客觀、注重實效、公平公正、獎懲並重的原則,建立責任明確、領導有力、運轉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機制,透過考核推動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不斷堅定廣大師生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斷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向心力、戰鬥力和創造力,切實維護學校意識形態安全。

  第二章 責任內容

  第五條各級黨組織主要承擔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是: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上級黨委和校黨委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嚴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的團結,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研究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輿情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出工作安排,進行積極引導,維護學校意識形態安全。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至少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對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要及時向校黨委報告並提出建設性意見。

  (三)加強對本部門黨員幹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將意識形態工作和輿論引導能力建設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支部主題黨日活動的重要內容,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鑑別力。組織人事部門制訂提出覆蓋全體教師特別是新入職教師的政治培訓計劃,黨校要加強對全體黨員幹部和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和培訓,統戰部要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四)加強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學校意識形態陣地主要包括:各類新聞媒體和網路媒體、各類出版材料、學生思想文化類社團、各類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使各類意識形態陣地始終成為傳播先進思想文化的堅強陣地。嚴格落實有關管理規定,加強對宗教及宗教思想傳播的管理,加強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學術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強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基金會在學校活動的管理。

  (五)加強課堂教育教學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課堂教學管理辦法和管理體系,堅守課堂教學意識形態安全底線和紅線,嚴格執行關於課堂教學管理、教師教學考核、教學過程督導等制度,切實加強課堂管理,嚴格意識形態審查,嚴把政治關。落實思想政治理論課的重點建設地位,加強線上開放課程、學習的平臺等網路課堂管理,嚴格意識形態審查。對意識形態屬性較強的學科專業教材的編寫、選用要嚴把政治關,認真做好引進教材的內容審查。

  (六)切實維護網路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控網路意識形態主導權。建立健全學校網路管理管用防並舉、方方面面齊動手的制度體制。切實加強網路資訊管控,重點管好各類網路新媒體,規範網上資訊傳播秩序,嚴密防範網上意識形態滲透,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鬥爭。加強青年學生網路文明和網路安全教育,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網路生活,引導廣大青年學生成為網路文明的實踐者、參與者和建設者。完善重大突發敏感事件網上資訊釋出機制,提高網上議題設定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做大做強網上正面宣傳,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校園網路文化,打造天朗氣清、生態良好的校園網路空間。

  第三章 責任考核

  第六條建立健全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考核機制,層層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

  (一)各級黨組織要將意識形態工作列入每年工作要點計劃,並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和黨建工作述職的重要內容。

  (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考核工作在校黨委統一領導和具體部署下進行。校黨委按照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要求,細化檢查考核內容,制定年度檢查考核方案,組織開展對各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

  (三)在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過程中,要重點考核黨總支書記、黨支部書記作為落實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人的履職情況,以及所屬部門負責人配合抓好黨的建設的工作情況。

  (四)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考核結果納入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管理和人事績效考核,作為幹部考評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與績效評定的重要參考。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七條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領導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提醒、批評教育、責令做出書面檢查、進行通報批評,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一)對校黨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鬥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黨組織書記、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與錯誤傾向作鬥爭的;

  (三)管轄範圍內發生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群體性的事件;

  (四)對所管理的黨員幹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五)本部門網站、新媒體平臺等宣傳思想文化陣地出現嚴重錯誤導向的;

  (六)本部門師生員工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和編寫的教材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七)不主動、不積極開展本部門輿情研判工作,沒有行使職責並有效處置本部門輿情而引發負面“輿論場”的;

  (八)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九)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第八條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直接分管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採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幹部個人決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該領導幹部個人的責任。

  第九條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進行問責,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據有關規定實施。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條本辦法由宣傳部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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