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應急救護工作制度(精選6篇)

學校應急救護工作制度

  學校應急救護工作制度(精選6篇)

  現如今,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應急救護工作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應急救護工作制度1

  一、學習會議制度

  1、每月召開一次應急管理工作例會,會議內容為學習檔案、查詢隱患、制定措施、明確任務。

  2、應急管理工作例會要與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工作總結緊密結合,與貫徹落實上級指示要求和法規、制度緊密結合,與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緊密結合,防止形式主義和走過場。

  3、特殊情況下,如國家舉辦重大政治活動、單位出現嚴重事故隱患和案件苗頭時,要隨時召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具體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隱患,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二、值班值巡制度

  1、對微機室、財務室等重點部位進行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為主要內容的“四防”安全巡查。

  2、對在校園內走動的可疑人員要進行盤查詢問,及時發現制止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3、嚴格執行巡查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嚴禁工作時間喝酒、睡覺、串崗。

  4、要認真填寫巡查記錄,及時向政教處彙報巡查情況。

  5、巡查人員要做到儀表整潔、姿態良好、服從領導、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努力完成巡查工作任務。

  6、對敷衍了事,違反紀律,甚至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視情予以嚴肅處理。

  三、資訊上報制度

  1、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學校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轄區街道辦事處彙報,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

  4、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

  四、學校應急值班制度

  “應急工作進學校”是提高政府風險防範能力的基礎工程之一,是建設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為貫徹省、市應急管理工作有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值班制度,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正常的教學、生活和工作的穩定,有效地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全體師生創造一個“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1、應急值班領導成員要提高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安全防範意識,按照學校的安全預案和應急方案、值日工作制度,堅守崗位,貫徹有效的防範措施,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

  2、嚴守值班時間,到崗後要及時做好籤到、交接、瞭解學校情況,掌握相關資訊等工作;

  3、要按時巡視校園,處理值班期間的相關事務,發現問題要採取有效措施,按相關程式進行彙報或處置,結束時要做好值班的情況反饋;

  4、應急值班領導小組成員要保持24小時的通訊暢通無阻;

  5、應急值班人員遵循首發處理為主,當事件發生或預見到可能發生時,按程式、按規定向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分組負責,反應及時,採取主動,加強合作,措施果斷,把事故減少至最低。

  五、學校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1、學校應當堅持定期的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現隱患。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專案、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並將整改落實情況報教體局安全辦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採取強制性防護措施,並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學校將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逐級上報。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因此而釀成不良後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學校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為進一步完善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增強我校安全管理和治安防範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每月的第一週週一召開安全工作領導組成員會議,會議一般有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學校安全工作小組成員參加;如有必要請所有教師參加。每次會議都有中心議題。主要是分析排查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情況,分析原因,制定防範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

  2、每月分別召開一次門衛和保安員工作人員會議,學習安全穩定工作有關精神,聽取彙報,提出要求。每次會議都要形成書面記錄材料備查。

  3、透過安全例會調動學校領導、人人參與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安全例會不留於形式,人人能發現學校不安全隱患,安全周彙報記錄要有對不安全隱患的改善辦法。達到安全工作例會的實效性。

  七、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學校安全教育,應從實際出發,根據教師和學生的不同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有重點分層次地確定安全教育的目標和內容,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工作。

  (一)、對學生的教育

  1、教育目標

  主要是讓學生初步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知道在校內、外的活動中可能發生的常見事故,掌握在危險情況下的避險方法,初步具備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

  2、教育內容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意識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則,識別交通訊號、標誌,初步掌握安全乘車、乘船、乘機的知識,知道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其他報警方式。

  (3)消防安全教育。瞭解火災型別和起火原因的簡單知識,養成不玩火、不抽菸、不隨便燃放煙花爆竹,不帶火種進山林等良好習慣,知道或火災報警方式。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辦法和在公共場所、山林火災中逃生的自救常識。

  (4)食品衛生教育。不吃腐爛食品,不隨便買零食,懂得簡單的食物中毒預防知識,知道醫療急救電話。

  (5)簡單的體育運動安全知識教育。

  (6)防地震及它自然災害的安全教育。

  (7)知道和處置常見動植物傷害的簡單知識。

  (8)飲水衛生知識。

  (9)預防常見病和傳染病的基本知識。

  (10)紀律教育。要公眾或集體場合,聽從老師指揮,不亂走、亂跑、不擁擠打鬧。

  (二)、對班主任及其他教職員工的培訓

  1、教育目標

  教育他們關心愛護學生,認真履行保護學生安全的職責,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們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觀念,熟悉並自覺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規、規定,熟練掌握各類活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備準確分析安全與危險的判斷能力,在緊急狀況下組織學生逃生避險的應急能力。

  2、教育內容

  (1)責任意識教育。校長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責任人,其他教職員工是相關責任人。

  (2)法制意識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組織學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險地區搞活動,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組織學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種防火知識並能有效告知學生,瞭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在火災中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

  (5)食品衛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見傳染病並瞭解其預防辦法,掌握簡單的農藥及其他化學品中毒搶救方法。

  (6)保護學生在勞動、體育、競賽、軍訓時人身安全的知識教育。

  (7)組織學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時迅速逃生避險,實行自救自護,並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識和能力的教育。

  (8)愛護學生、關心學生的師德教育。

  (9)保持和調適自身及學生健康心理的常識。

  (三)、實施途徑

  在實施中小學安全教育中,學校要發揮主導作用,同時要與家庭密切配合,爭取公安、交-警、消防、衛生、防疫、勞動、旅遊、林業、保險等部門和學生家長的支援,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務。主要實施途徑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後一個星期一)。規定學校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月。集中對師生進行教育和培訓。

  2、周、班會和活動課。進行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演練,讓學生在喜聞樂見的教育活動中,收到鞏固知識、強化技能的效果。如請外來的專家開講座,搞模擬演練,看錶演,舉辦作文、書法、繪畫、演講等比賽,收聽收看廣播電視,辦專刊等。

  3、學科教學和校園文化滲透教育。

  4、學校將按上級規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關人員參加各種培訓,提高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

  八、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行政小組長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處理突發事件、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及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隱患及事故報告制度。各行政小組要經常排查所轄範圍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將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並做好定期上報工作。如出現突發性事故,值班人員或主管部門在能處理的情況下,及時處理好,並將處理結果上報主管領導。如不能處理,在控制事態發展的情況下,在第一時間上報有關領導,以便妥善處理,將各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堅決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和夜間巡邏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進行;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得到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6、外單位需要調動學生上街參加宣傳、慶典或社會公益等活動未經局或校長辦公會批准,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外出參加活動。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活動。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公休或放假時要按時回家、按時返校,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9、行政小組要經常對自己所負責的.管理範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報安全管理處備案。發現安全隱患要立即予以維修、拆除、整改。確保師生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安全。

  九、學生因病缺課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

  學校是全體集聚的場所,嚴格執行學生因病缺課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對於確保校園內的衛生安全,關係重大。因此,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各班班主任對於因病缺課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患病的缺課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的疫情報告責任人。疫情報告責任人接到報告後,要及時瞭解學生患病的缺課的缺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人的早發現。

  2、各班班主任(衛生員)負責每天對因病缺課人數的統計與登記,並做好與因病缺課學生的聯絡工作,要將聯絡缺課情況報告學校醫務室教師,並做進一步的家庭聯絡。

  3、家長告知學生因病缺課時要向班主任請假,說明病因。

  4、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著或疑似病人在治癒或排除前一律停課,不得來校。學生因傳染病休學者痊癒後要出示醫院證明並經教育部門同意方可回校學習。

  5、班主任對邊治療邊要求上學的同學及家長要做好說服勸止工作,在家中治療休息,在校期間如有不適要及時與家長聯絡。在家就醫的要將就醫結論報告學校,並實行傳染病復學醫學診斷報告制度。

  十、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1、學校必須制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特大安全事故包括火災、地震、洪訊水災等。

  2、學校對學生集體外出,大型活動,如春遊、運動會等都要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3、學校對危險物品的監控也要制定相關的應急救護預案。

  4、各預案的制定要依據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實際情況,做到責任明確,具體有效,要公示,要送屬地公安消防、安監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5、要召開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相關人員專題會議,各應急救援預案要據實情一年至少演習一次。

  6、預案主要內容: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職責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救援行動組、 疏散引導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善後工作組和事故調查組。

  (2)應急救援程式

  ① 核准災情報警;

  ② 啟動應急救援組織救災;

  ③ 引導疏散人員安全自救逃生,防止事故擴大。

  十一、學校安全管理值班制度

  1、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每次值班不得少於3人,並且要有領導帶班。

  2、值班人員要服從領導指揮,嚴格遵守紀律,準時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和中間離崗,交接班時,要確保不空崗。

  3、值班人員要對單位的重要部位進行巡邏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彙報並處理,作好記錄。

  4、值班室要張貼值班制度和有關電話號碼,同時給值班人員配備必需器材。

  5、設立值班記錄臺帳,詳細記錄來往人員和值班期間發生的各種事件。

  6、學校領導、保衛幹部要經常檢查值班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

  7、實行值班責任制,對值班期間發生的案件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責任,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理

  十二、重點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一)、重點要害部位的確定,由總務處提出設立意見,經領導批准,並報公安機關備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預防為主,實行從嚴管理,做到常備不懈,把各項安全預防措施落到實處。

  (二)、部位的負責人要了解掌握本部位的人員情況,發現有不適宜在該部位工作的工員,應建議有關部門予以調離。

  (三)、要經常開展以防火、防盜為主的安全教育,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和消除治安災害事故隱患。

  (四)、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裝置維修檢查制,交接班制,檢驗複核制。

  (五)、建立以預防外來不安全因素為主的門衛制度,重點要害部位出入制度,參觀實習制度。

  (六)、建立以預防治安災害事故為主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管理、使用和檢查制度,用電用火管理制度等。

  (七)、建立以預防丟失或防盜為主的,重要物資、文物、資料和貴重儀器、材料的保管、保密制度。對部位要做到人防、技防結合,人防、物防結合的防範措施。

  (八)、總務處定期對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各部位應按照整改意見認真整改。

  十三、學校門衛工作職責

  1、要切實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保持時刻高度注視,細心觀察周圍的事物和動態。

  2、對可疑情況和人員要立刻予以詢句、盤查,對現行違法犯罪要立即制止,及時報告。

  3、對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謝絕內進。確需進入校園,與有關人員聯絡後,登記放行。

  4、防止學生在校時間擅自離校或爬圍牆外逃;發現學生有損壞公物行為或打架現象和課外活動有危險,直接影響學生人身安全的,要及時制止、及時糾正。

  5、防止外人爬圍牆進校搞破壞活動。

  6、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值班室。

  7、對偶發事件要及時報警、處置。

  8、夜間值班要按時開啟CK報警裝置,在就寢前必須對校園內進行全面巡查,並做好情況登記。如遇重大情況及時報有關部門及校領導,不得拖延

  十四、消防安全制度

  1、成立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積極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學校應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活動,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每週一對全校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及時整改。

  4、消防安全實行分工負責,各科室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5、全校師生應愛護消防裝置及工具。消防器材必須保護完好,設定在指定位置便於操作,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

  6、庫房、微機室、語音室、多媒體教室會議室、檔案室、舞蹈室,要配齊滅火器並嚴禁煙火。

  7、嚴禁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違反操作規程作業。

  8、嚴禁、謊報、虛報、瞞報火情。

  9、嚴禁私自拆卸消防器材、損壞消防設施或將消防器材和工具挪作它用。

  10、不得違章用電,不得私接電源,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吸菸和使用明火,不得在校內焚燒垃圾、樹葉等。

  11、在室內開展大型活動時,不得關窗、銷門,不得堵塞通道,影響人員疏散。

  十五、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校內嚴禁腳踏車騎行。

  2、上學、放學高峰期各班實行排隊放學,由老師帶出校門。路上自然排成縱隊,靠右行走,不閒蕩,不奔跑,不爭擠,不抄近路。按時到校,及時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遊戲。

  3、12歲以下學生不得騎車。

  4、紅燈停、綠燈行,行人過馬路走人行橫道,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5、過馬路“一停、二看、三透過”,自覺聽從道口管理人員指揮。

  6、要求全體師生員工在上下班或節假日走親訪友期間遵守交通規則,禮讓三分,叉路慢行,轉彎打手勢,杜絕交通事故發生。

  7、要求學生學會在各種場合宣傳交通法規,遵守交通法規,做遵守交通法規的模範。

  8、禁止無照人員駕駛機動車及酒後駕駛行駛。

  9、非本單位機動車嚴禁進入校門,特出情況經如許進校門的機動車走專車道。

  十六、學校節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1、學校節假日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管理。

  2、學校節假日值班由辦公室按部室順序編排人員,因故不能值班,應自行串換,並及時通知辦公室和當日值班領導。

  3、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警惕性,嚴禁漏崗、擅離職守;值班期間不許留外來人員,不許喝酒,不許參與各種娛樂活動;遇緊急情況迅速通知有關領導,及時與公安、防火部門聯絡;認真做好電話記錄和值班日記,保持值班室衛生。

  4、對值班不負責任、擅離職守的同志予以批評、罰款,出現問題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七、24小時值班制度

  1、學校24小時有值班,並有應急處理能力,不得脫崗。

  2、值班人員嚴守職責和交接班制度,本人不能值班時要提前向領導請假並派人代值班。

  3、值班人員每天監測校內突發衛生事件的處理和上報工作。

  4、做好防盜、防火等安全工作。

  5、值班期間有緊急、重大事件,要有詳細記錄、上報、處理結果,交-班時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十八、學校關於行政公文批示流轉的暫行規定

  為規範我校各類行政公文的流轉程式,辦文工作精簡、準確、效率,根據相關法律、規章、規定,特制訂本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指的各類行政公文(以下簡稱“公文”),其範圍包括:外來文、學校的各類公文(含紙質、電子等各類公文載體)。

  本規定所指的公文流轉程式,包括公文的審查登記、稽核與籤批、轉辦與存查、承辦等具體辦理環節。

  第二條 學校公文流轉,由校內各單位文秘人員專責辦理,責任到人。

  第三條 公文流轉的基本要求:

  (一)不得越過校長辦公室直接將公文呈送校領導閱批,且不得越權處理應交學校處理的公文;

  (二)各類公文處理用箋格式規範,文種正確,正文及附件資料齊全、無脫漏,各項簽字、印鑑齊全(含檔案的首頁至尾頁加蓋騎縫的印鑑);

  (三)遵守辦文時限,禁止積壓、延誤公文;

  (四)登記清楚、歸檔齊全,查詢方便。

  第四條 公文流轉程式,規定如下:

  (一)審查登記:

  1.所有公文(含外來文),必須經過相關單位文秘人員登記;

  2.公文有以下情形者,不予登記:

  (1)非行政公文;

  (2)公文文種不正確;

  (3)不符合一事一請原則的校內請示;

  (4)過期的公文。

  3.校收到的、需交學校處理的外來公文,經登記後,應向本單位負責人彙報,視情況辦理或在收文當日內轉送校長辦公室登記處理;

  4.收到的超出本單位職權範圍或誤投本單位的外來公文,應做登記並註明退文理由,並及時按來文途徑退回原發文單位。

  (二)稽核與籤批:

  1.公文經校長辦公室登記後,呈校長辦公室負責人稽核、簽呈;

  2.需要其它單位會籤、閱知的公文,原則上,由先簽閱的單位直接送交其它單位籤閱,最後籤閱的單位負責呈送校長辦公室;必要時,由先簽閱的`單位送校長辦公室審籤後轉相關單位會籤;

  3.需校領導閱批的各類公文,由校長辦公室審查登記後送校辦負責人籤轉;校辦文秘人員應在校辦負責人籤轉的當日內將審籤後的公文,按照審籤意見分送相關校領導閱示;

  4.校領導籤批的公文,原則上2個工作日內籤示完畢,退回校辦登記處理。

  (三)轉辦

  1.校領導籤示完畢的檔案,由校長辦公室在退文當日登記批示內容,並按照領導批示通知相關單位文秘人員及時取件;

  2.經校長批示的檔案,必須經校長辦公室負責人閱知後再退各部門;其中,校長批示不同意、有修改或具體執行指示的檔案,校長辦公室呈主管校領導閱知後再轉辦;

  3.相關部門根據領導的籤批意見及時處理公文,並將主要校領導的批示意見及時向主管校領導彙報。

  (四)存查

  以學校名義制發的公文和重要公文,由校長辦公室統一管理、存查、歸檔,以各部門名義制發的公文,由各承辦部門按規定管理、備查和歸檔。

  第五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正式施行,學校授權校長辦公室解釋。

  學校應急救護工作制度2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和安全生產的觀念,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緊緊圍繞建立“安全文明校園”的目標,全面貫徹落實安全工作法律、法規,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學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學安全、消防安全等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強化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為全體師生創設良好的校園安全環境,努力保障學校教育事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二、完善機制,明確責任

  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校長是學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副校長為直接責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把安全責任及安全教育當作總抓手,貫穿於各項工作的始終,建立平安校園。

  (一)健全機構,進一步強化安全管理

  (二)明確責任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努力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深入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活動。各教學班班主任要利用班會課經常對學生進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讓“安全”二字深深地刻在他們幼小的心裡,懂得哪些行為是安全的,哪些行為是不安全的,達到他們行為的規範化。任課教師,不管是什麼課(包括室內室外課),都要對學生的安全負責,要堅守崗位,保護學生的人生安全。若需要做實驗,教師實驗要規範,把安全問題考慮周全。

  經常利用集中學習時間,認真組織全體教師、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學習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常見事故的預防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及用水、用火、用電等安全知識。要加強對職工遵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崗位操作規程的教育培訓,提高他們的責任意識和保護能力。每學期要組織全體學生開展一次緊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練,增強全體教職工和學生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不斷完善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全面落實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

  學校領導全面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安排後勤人員和督促相關人員排除。

  牢固確立校長是學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的意識。把學校安全管理列入學校日常工作的重要議題,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勢,及時處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逐級簽訂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不斷完善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辦法,加強對各部門、教職員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落實獎懲措施。制定和完善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經常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認真執行每月一次、開學、放假前以及惡劣天氣前後的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消除各類不安全因素。全面排查重大危險源,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並登記建檔,定期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制定並實施應急預案,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三)注重設施裝置的投入,確保安全管理的各項活動和措施落實到位

  在注意教育性投入的同時注意安全設施裝置的投入,將安全教育、培訓、活動的經費列入學校支出預算。按規定完善和規範學校消防、防盜、防暴等各類安全設施裝置,確保學校安全,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四、具體措施

  (一)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學生不要亂買小攤上的食物,注意飲水衛生,規範學校食品衛生管理,嚴防學校群體性疾患的發生,衛生保健制度落實。加強學校飲用水的管理,專人負責,定期檢測,確保安全。學校不允許過期、變質食品進入校園。高度重視傳染病的防治工作,堅持學生定期體檢制度

  (二)加強校園防盜安全管理。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動靜結合,點線面結合,各項防範措施相互配套銜接。切實做到校園“不發案、不出事”。要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管理,做到制度齊全,措施到位。嚴格落實教職工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應按時到崗,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擅離職守。值班人員要熟知報警裝置和報警方法,做好值班記錄。學校領導在重大節假日期間要保持通訊工具暢通,保證緊急情況下領導到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

  (三)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加強校園內消防設施建設,加強維護管理,確保消防安全。學校應組織師生定期開展消防演練,保證緊急情況下能遏制和消除火情,有序組織師生撤離火災現場。

  (四)加強校園用電安全管理。學校應嚴格遵守行業規定,加強校園用電裝置和線路規範化建設,電氣裝置工作效能正常,無超負荷或缺相工作現象出現。

  (五)加強校舍安全管理。學校定期進行校舍勘驗檢查,發現險情應立即處理。從實際出發,在學生出操、集合、放學,適當錯開時間消除安全隱患。

  (六)加強體育安全管理。切實加強體育課、課間活動的組織管理,認真做好技術要領、運動準備、整理活動等方面的指導與安全保護,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七)師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安全教育。加強師德教育和教師心理調適工作,學校教職員工要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嚴禁教師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師資的配備、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的開設,努力減輕學生學業負擔和心理負擔,幫助學生克服各種心理壓力,防止和減少學生因心理疾病而發生的傷害事故。

  (八)與其他部門協作做好校園周邊整治工作。對學生進行遊泳、騎車、用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防範自救能力。

  學校應急救護工作制度3

  為了加強學校的安全工作,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妥善處置學校突發性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的穩定和安全,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領導工作小組

  學校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具體名單附後),負責學校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領導小組設責任人,負責指導、協調和處理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同時設立五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人為日常相關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認真履行好工作職責,嚴肅責任追究制。

  1.社會、學生家庭穩定處置工作小組:

  負責人:會計科華國好

  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家長、親屬及學生的政治穩定工作。

  2.校園裝置、生活設施安全及教育處置工作小組

  負責人:風格化離開家

  主要職責:負責做好校園火災、校舍、教育設施、生活設施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必要時聯絡區安監、建設、消防等部門與街道辦領導共同處置。

  3.學生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

  負責人:李會計利口酒

  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學校食堂衛生、衛生防疫、治安等重大突發性事故處理工作。

  4.學校教職工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

  負責人:利口酒迷你版

  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學校涉及教職工交通事故、治安等重大突發性事故處理工作。

  5.資訊處理工作小組

  負責人:風格化

  主要職責:及時向教辦報告重大突發性事件的準確資訊,同時密切關注有關的資訊動向。

  領導小組負責學校“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的制訂、相關組織機構的建立和完善;督促督查各年級段、各班的安全教育及各種應急救援演練工作;在事故發生時,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協調、指導工作;指導教師做好學生安全管理和日常安全教育及宣傳工作。

  各處置工作小組應熟悉相關業務情況,在事故處理中,實施正確的處理辦法,對事故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學校建立行政一把手總負責的處置學校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和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落實責任人。組織、協調、檢查學校的安全綜治工作,研究制定處置學校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二、處置步驟

  學校出現群體性突發事件,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時,學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及負責人要及時深入事發地或年級段、學生中,現場指揮,化解矛盾,採取措施,有效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同時,向教育局及時報告資訊,統一口徑,防止不實有害資訊傳播,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嚴格門衛管理,防止社會閒雜人員混入學校,學校黨政班子、班主任要深入學生班級,面對面地做好學生的教育疏導工作。同時按以下步驟處置:

  1.事故報警:

  學校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積極做好師生自身保護和救助工作,學校領導向教育局報告,必要時還要報警。

  報警內容: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危險程度、師生傷亡情況、報警人姓名及聯絡電話。

  2.緊急疏散和現場急救:

  事故發生後,學校有關責任人應立即根據現場事故發生的情況,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受傷師生;現場救助人員在施救前必須做好自身防護措施,施救時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措施進行,實施救死扶傷,堅持“先救人後救物,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同時注意保護現場,嚴禁學生參加救護活動。

  3.事故處理

  學校立即啟動處置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必須即刻到達事故第一現場,指揮或指導、協助有關年級段、班級進行事故處理,並及時做好資訊報送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學校教師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貫徹十八大精神的高度,以建立“平安校園”為重點,認真落實中央、省、市、區關於維護穩定,確保安全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終把維護穩定、確保安全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2.要不斷完善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學校安全工作機制,健全制度,落實措施,要加強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確保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裝置和必要的經費。要按照突發性事件制定詳細的應急反應工作流程。

  3.根據學校實際,不斷完善學校的應急管理制度。

  學校應急救護工作制度4

  1、學校實驗室是進行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為切實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確保實驗室造應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驗室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進行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嚴格遵守學校頒佈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但自己不違章,還要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3、要重視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對初次上崗操作的教職工、學生,必須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瞭解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識後,方可動手操作。

  4、實驗室內的一切電源、火源、水源要設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得隱瞞不報。

  5、實驗室內不準私接亂拉電線,如工作需要,請報實驗中心協調解決,任何人不準隨意改動。

  6、實驗室記憶體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應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

  7、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煙火。如需使用明火作業,應及時向校保衛科申請,批准後方可點火作業。

  8、實驗室內需要存放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於取用的明顯位置,指定、專人管理,全體人員要愛護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報警,熟記火警電話"119"。

  9、實驗室內嚴禁存人個人物品。冰箱、冰櫃、烘箱等嚴禁儲存或烘烤個人食品。

  10、實驗室按規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險品,特殊情況需要大量存放時,必須由實驗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實驗室中心主任同意後,報學校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存放。危險品的存放要實行專物專櫃,雙人雙鎖保管。易燃、易爆品嚴禁放人電熱乾燥箱、烘箱內。

  11、實驗室內不準舉辦一切與教學實驗和科研實驗無關的活動。工作時間內不準戲鬧,儀器裝置專人管理,嚴禁隨意開動、使用他人負責管理的儀器裝置,不準將小孩或外人帶進實驗室。節假日期間要做好防盜、防火工作。

  12、發生火災,火警及各種突發事件應立即組織有效的搶救,並及時上報學校有關領導,所有參加搶救人員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13、實驗室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後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應急救護工作制度5

  一、事故應急處理程式

  為保障學校有一個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和穩定有序的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學校財產、學校周邊環境和全體師生的安全,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制定事故應急處理程式:

  1、學生在課間活動中,追逐打鬧、跌倒碰傷、撞傷、互相間撕打扭傷等所引起的傷害,首先把學生送到學校衛生室進行簡單處理;如傷害較重,及時把學生送往附近的醫院治療;同時通知監護人到醫院配合治療,做好受傷學生家長的穩定工作,並及時調查事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辦法。老師事後主動為學生補課,辦理傷害事故的賠保事宜。

  2、在體育課上擅自行動或運動不當等造成的傷害,除現場急救外,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受害者送到附近醫院治療,並通知其監護人。待事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後,再提出處理辦法。

  3、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發生傷害,學校在獲悉情況後,要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瞭解情況,組織急救,通知監護人,並及時報警。

  4、若有學生在校食用午餐後或飲用水後發生不適,應由學校教師立即護送到附近醫院診斷治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若大面積發生學生不適情況,學校應立即組織搶救,並向衛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保護現場及48小時留樣食品;及時上報,2小時內分別向所在地衛生監督所、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並積極配合衛生監督所調查取證;如為疑似人為投毒,必須及時報警,控制人員流動,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

  5、因教學房屋給學生帶來傷害時,立即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地帶,就地組織搶救,並撥打“120”,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將學生送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及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

  6、因場地、設施等給學生帶來傷害時,立即就地組織急救,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將學生送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

  7、組織學生外出參觀和社會實踐活動等引起傷害時,就地組織急救,並撥打“120”,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將學生送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

  8、校內任何發現火情的人應及時撥打“119/110”,在消防人員未到達之前,學校應及時疏散學生到安全地帶,儘量避免人身傷害;如為疑似人為縱火,必須及時報警,控制人員流動,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

  二、事故報告制度

  1、學校需要進行報告的事故範圍是情形嚴重的學生傷害事故:即可能導致殘疾;學生個體死亡;群死群傷;涉及面廣,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導致社會不穩定因素等傷害事故。

  2、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時,學校應當首先向教育主管部門彙報有關情況。

  3、當學生傷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門管轄範圍時,學校還應同時報告其他有關部門。(主要有公安、消防、衛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門)

  4、學校對學生傷害事故的報告必須及時,不得拖延報告,更不得隱瞞不報。報告必須本著真實的原則,不得謊報。同時應有報告記錄。

  5、情形嚴重的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後,學校應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先行口頭報告,同時儘快完成書面報告。

  6、事故處理結束後,學校應當將事故處理結果書面報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

  學校應急救護工作制度6

  一、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直屬事業單位要建立事故應急救援制度,根據實際特點,制定科學、實用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適時進行演練。

  二、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按照“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在穩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斷處置。

  三、事故發生時,當事人要立即向學校安全工作負責人或安全辦報告。校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局領導,同時通知有關處室迅速趕赴現場。學校領導接報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保護好事故現場,協調組織應急救護工作。

  四、發生火災、危險物品、交通事故、工程建設、特種裝置、大型集會活動、外來暴力侵害、食物中毒以及自然災害等安全事故時,迅速疏散人員和貴重物資、有爆炸和有毒氣洩漏的場所應及時疏散周邊人員,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六、做好遇難人員家屬的撫慰工作。

  七、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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