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校服管理辦法(精選8篇)

學校學生校服管理辦法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於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範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於牴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於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於推進校園文化建設。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組織開會遲到檢討書範文(精選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學生校服管理辦法1

  中小學校在校學生規範穿著校服,對推進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充分發揮校服的育人和審美觀念,最佳化育人環境,加強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增強集體榮譽感,消除學生穿著攀比,促進健康成長,調動全社會對學生身心健康的保護與監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義。

  為了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全州中小學校學生校服管理,杜絕“毒校服”和“三無”校服進入校園,確保校服品質,減輕學生家長負擔,全面建設美麗和諧平安校園,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中小學校學生校服管理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 中小學校學生校服管理工作旨在加強中小學生德育工作,培養學生集體主義觀念、平等意識和樸素節儉、文明向上的品行習慣,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避免學生在穿著上追求時髦時尚奢侈攀比現象,樹立涼山州中小學生的良好形象,同時規範全州中小學校校服管理,保證學生校服的安全與質量,維護學生切身利益,促進美麗和諧平安校園建設和教育系統廉政建設。

  2.中小學校學生校服實行“行政倡導、學校自主、家長自願、公開採購、市場運作”的原則。任何地區和學校不得強制學生統一著裝,教育行政部門為學生著裝提供公益性的管理與服務。

  3.需要統一著裝的學校,應由學校牽頭成立有學生、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校服工作委員會,廣泛徵求師生和社會意見,取得超過全校三分之二的學生家長簽字同意後,可以開展校服統一著裝工作。

  二、學生校服著裝應符合以下要求

  1. 學校有校服著裝管理辦法。

  2. 學生校服應配套穿著,正裝制服與運動服不得混穿。體育課及參加其他體育活動時穿著校服的應穿著學生運動服。

  三、中小學校學生校服的範圍和週期

  1. 學生校服按類別分為正裝制服和運動服兩類。按季節分為春秋裝、夏裝和冬裝。學校應充分考慮學生家長的經濟承受能力,並根據校服工作委員會的意見,合理確定著裝種類和套數。

  2. 學生校服的款式

  為避免學校之間的攀比,各地可按一定區域比選確定款式,力求美觀大方、實用安全、勤儉節約,既要符合時代的發展要求,又要體現中小學生朝氣蓬勃的活力與積極向上的精神。校服款式與規格設計應符合校園文化、學生運動成長的功能性特徵,面料應有吸溼排汗功能,鼓勵學校選用中國彝族校服設計大賽獲獎作品。

  3. 校服制作週期。小學階段不超過二次;初中階段一次;高中階段一次。畢業學年度學校不得統一購買校服。(學生因生長髮育或衣物破損需臨時購置新裝,可由中標企業以售後服務形式滿足中小學生更新服裝的需求。)

  四、嚴格規範學生校服招標採購工作

  學生校服費用不屬於公用經費,也不是學校的代收費,各地務必遵循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的原則,由學校校服工作委員會在學生家長自願的基礎上組織招標採購,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引入競爭機制,減輕社會負擔,完善質量監督與售後服務體系、規範選購、確保學生校服的品質與安全。任何行政部門或學校不得指定校服生產企業或名錄。

  1. 需統一製作校服的學校,應向各縣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由學校校服工作委員會自行組織招標採購。為了發揮規模採購效益,降低採購成本和單價,對學生人數較少的學校,鼓勵以學區或教辦以上單位成片統一採購。

  2. 需要統一著裝的學校,要統籌指導校服委員會的招標採購工作,禁止無廠址、無廠名、無營業執照的“三無企業”和中間供應商參加投標比選,被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質量技術監督局查處的有假冒偽劣和不合格產品的服裝企業整改未滿三年的,原則上不得接受其投標,縣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校服招標採購的監督管理。

  3. 規範採購合同管理。校服採購合同必須明確校服面(輔)料品質引數,同品質同款式同批次的校服採購價格不得高於市場平均價格。任何行政部門與學校不得指定或改變招標價格。

  4. 中標企業要遵循社會化服務的原則,為學生提供直接服務,並按著裝人數3—5%的比例對革命烈士子女、孤兒和貧困學生實行減免。

  五、校服的質量管理與監督

  學生校服的質量關係到廣大中小學生的切身利益,關係到教育的行業形象,生產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確保質量,按要求組織生產。校服安全質量應符GB 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 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和GB/T 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採購單位指導,不得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工商部門嚴格依法進行校服生產企業登記註冊,確保主體合法有效,質監部門負責中小學生校服質量安全“全鏈條”監督檢查,及時公佈並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校服質量監督抽查結果,指導執行中小學生校服有關技術標準。堅決查處不按標準生產、採購和使用校服的行為。

  1. 面(輔)料質量。生產企業須對每批次的學生校服所用面(輔)料產品提供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

  2. 成衣質量。生產企業須提供每批次學生校服成衣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

  3. 行政備案。生產企業須向各縣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送每批次校服的面(輔)料和成衣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經備案後,方可向學校傳送校服。

  4. 接貨驗收。學校要增強質量安全責任意識,嚴格落實驗收制度,嚴把校服進校質量關,禁止不合格校服進入校園。在接收學生校服時,成衣標註標識必須完整,符合合同約定,要查驗經縣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確認的面(輔)料和成衣兩份產品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並留存原件。

  5. 校服樣品封存。每批次校服經學校驗收後,應由地方教育部門留樣封存二年,專人保管,以備查驗。

  6. 學校初驗合格後,組織學生在規定時間內試穿,對有質量問題或型號不符的,及時調換整修,待全部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簽收、協助結算手續。

  7. 接受扶貧捐贈校服的地區和學校,應向捐贈方明確品質要求,不接受“三無產品”和無標註標識、無產品無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的學生服裝。

  六、協同配合,完善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學生校服的安全與質量監管工作,要組織教育、食品藥品和工商質量監管局等部門完善校服產品質量監督與抽查機制,開展聯合檢查,對封存的樣品進行抽檢核驗,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校服的企業。要建立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互通訊息,提高監管實效,不斷提升校服品質,保障學生健康安全。

  各級教育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學生校服採購、收費、驗收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和本細則的單位和個人,由相關職能部門依規依紀嚴肅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學生校服管理辦法2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校園文化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學生良好的精神面貌,經研究決定,特制訂如下校服管理制度:

  一、著裝要求:

  1、學生進出校門、及在校期間必須穿校服。

  2、週一集會升國旗,未穿校服者不得參加。

  3、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政教處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保管好校服。

  2、校服丟失時,學生應及時由家長在網上補買(如下圖款式)。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負責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校服穿著情況。政教處負責學生校服穿著的檢查工作。

  2、政教處對班主任的工作進行監督。發現學生不穿校服,則扣除班主任考核分。

  3、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範評比專案,按人次扣減班級分數。

  4、不穿校服的學生,按違反校規處理(取消評優評先、不接收入團等)。

  學校學生校服管理辦法3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範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維護學生安全,都有積極作用,為使校服穿著規範化,日常化,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因高一入校與校服到位有一定的時間差,在這期間學生要穿戴得體,符合學生的形象與氣質,不得穿著破洞褲以及奇裝異服。

  2、校服到位的年級,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穿著哪款校服可根據季節等實際情況由年級統一決定。

  3、學生以學校名義集體外出參加的各類教育教學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不穿校服者不允許參加活動。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塗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應馬上上報政教處要求補辦;若要更換尺碼,學期初經學生上報班主任後向政教處彙報並聯系相關廠家購買。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引導學生穿著校服。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政教處對班主任和年級組的工作進行監督,納入班主任、年級組長管理考核體系。

  四、檢查考評:

  1、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年級與班級值周檢查專案。

  2、值日班級和值日教師重點檢查升旗、課間操等集體活動,“不符合服飾要求,1人次扣減1分”。

  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學校學生校服管理辦法4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港中學生的良好形象,我校於2013年9月起,學生統一穿著校服。為此,對於規範校服穿著特作如下規定: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考慮到高三年級秋季校服只有一套,因此高三年級學生在學校重大*、升旗儀式時必須穿校服,其他時間提倡穿校服,但高三走讀生必須每天穿校服。)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外出參加的'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

  3、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鍊位置不得低於領口以下15釐米處。

  4、學生將校服披在身上,拿在手裡一律視為未穿校服。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塗畫。

  3、校服損毀不能穿或丟失時,學生應及時到文化超市購買並報告班主任。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負責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年級部負責本年級學生校服穿著的檢查、教育工作。

  2、管理程式:對未經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學生,按違反校紀校規處理。第一次,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第二次,年級分管主任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保證書”;第三次,政教處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給予紀律處分。

  3、政教處對班主任和年級部的工作進行監督。在不定期的檢查中,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則追究班主任的責任,按管理事故處理。

  四、檢查考評:

  1、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常規考核專案。

  2、學校將不定時抽查校服穿著情況,對不按規定穿著校服者及班級進行通報批評,並扣除班級考核分。

  考核總分為10分

  ①對不穿校服者(含褲子),每人扣1分。

  ②校服穿著不規範者,如不拉上拉鍊或者不扣釦子,每人次扣0.5分。

  ③對不遵守學校規定,穿著奇裝異服,有損學校形象除按規定扣分外,將作出紀律處分。

  五、本規定自2013年9月9日起執行。

  學校學生校服管理辦法5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於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範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於牴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於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於推進校園文化建設。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建寧學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經校委會決定,為規範校服著裝,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季節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嚴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鍊位置不得低於領口以下15釐米。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年級組長審查無誤後上報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不穿。

  5、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政教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的好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塗鴉。

  3、校服損毀不能穿或者丟失時,學生應及時補增。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穿著校服。政教處負責全校、年級組負責本年級的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範評比專案,對不符合服飾要求的,按人次扣減相應的考核分。

  學校學生校服管理辦法6

  為了展示中加學校的風采,體現中加學校的辦學特色,規範學生著裝,在校期間必須統一穿著學校校服,特擬訂以下校服管理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按學校的統一安排穿好整套校服,未按要求穿校服,將以違紀處理。

  2、老師發放學生校服時,必須在校服規定的地方寫上學生姓名,並及時登記造冊,學生簽名。

  3、西裝校禮服穿著必須規範,領子翻好,領帶戴正,鈕釦全鈕,袋沿翻出。

  4、校服裡面所穿的上裝,若長於校服,下襬必須塞入褲內。

  5、學生離開宿舍進入教學區,指導老師必須提醒學生穿好校服,由值班老師在學生宿舍門口督促檢查,除特殊情況外,未穿校服的,勒令穿好校服後方可離舍。

  6、校服發放後,要保持整潔,不得故意汙損。若有汙損,必須及時清洗。

  7、學生要妥善保管校服,因自己管理不善導致校服遺失或被盜的,必須及時向學校重新購買,補齊所缺校服。

  8、體質較弱的學生可在校服內多穿其它衣服,其它要求不變。

  9、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

  11、學校重大活動,學生必須穿著校禮服套裝。

  12、此規定自20XX年9月開始施行。

  學校學生校服管理辦法7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範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為使校服穿著規範化,日常化,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學生在學校期間上必須穿著校服。

  2、集體活動,學生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校服要整潔,乾淨。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批准後方可不穿,同時須報請教育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塗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應馬上上報財務處要求補辦;若要更換尺碼,於第一學期初經學生上報後由總務處向廠家購買。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負責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教育處負責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管理程式:對未經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學生,按違反校紀校規處理。

  3、教育處對班主任工作進行監督。在不定期的檢查中,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則追究班主任責任,按《合興中學班主任管理辦法(試行)》處理。

  四、檢查考評:

  1、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班主任班級“儀容服飾”專案。

  2、重點檢查升旗、課間操等集體活動。

  3、對管理完善的班級給於公開表揚和適當的獎勵。

  學校學生校服管理辦法8

  校服是學生身份的象徵,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的不良習慣、規範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為使校服穿著規範化、日常化,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學校根據季節氣候的變化決定統一穿著哪款校服。

  2.規範穿著各套校服。佩戴校徽,團員須佩戴團徽。

  3.升旗儀式、重大主題教育活動等須統一規範穿著正裝校服。

  4.學生以學校名義集體外出參加的各類教育教學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保持校服整潔,不得更改校服樣式。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塗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應馬上上報學生處要求補辦。若要更換尺碼,學期初經學生上報班主任後,由總務處統一處理。

  4.嚴禁轉借校服給校外人員穿著。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校服穿著。

  2.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學生校服穿著的檢查、教育工作。

  3.學生處對班主任和年級的工作進行監督,納入班主任、年級組管理考核體系。

  四、檢查考評

  1.學生穿著校服情況納入學生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年級與班級值周檢查專案。

  3.值周班和值勤教師重點檢查升旗、兩操等集體活動時校服穿著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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