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1篇),僅供參考!

  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

  為改善住校學生生活環境,規範就寢秩序,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為完成學習任務創造條件,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宿舍開關門時間及規定:

  早晨開門時間:

  5:30— 7:30上午鎖門時間:

  7:30—11:55中午開門時間:

  11:55—12:40午休鎖門時間:

  12:40— 2:15午休後開門時間:2:15— 2:45下午鎖門時間:

  2:45—4:40課外活動開門時間:4:40-- 7:15晚自習鎖門時間:

  7:20—10:20晚上開門時間:

  10:20—10:50晚上就寢鎖門時間:10:50—5:30

  1、學校規定的鎖門時間必須嚴格執行,無特殊情況,課間時間不準學生回宿舍。凡不服從管理的按違反校規處理;態度惡劣者,宿管員報政教處或班主任處理。

  2、凡在鎖門期間不經宿管員同意私自進入者(或翻牆進入者)按有偷盜嫌疑處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開具批條,併到宿管處登記後方允許進入。

  二、宿舍區環境衛生的幾點要求及規定:

  1、宿舍區環境衛生由宿管員管理劃分,各住校生必須按時打掃。

  2、凡宿管員通知打掃衛生、整理內務而不打掃者,將由宿管員加鎖鎖門,打掃不好不開門。值日生接受宿管員批評教育。如

  將鎖損壞或跳窗戶的,處以3—5倍賠償處罰。

  3、雜物、髒水須倒在指定地點,亂扔亂倒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宿舍內必須經常保持乾淨,牆上嚴禁張貼字畫、訂釘及私拉亂接電線、繩子。

  三、住宿紀律

  1、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進宿舍,違反者按違紀處理。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吸菸、酗酒、打架鬥毆,違反者按違規處罰。

  3、按時就寢,不準大聲喧譁、吵鬧,不準點蠟看書,不準播放音樂,以保證大家睡眠時間。熄燈後不回宿舍或跳牆外出的學生,按嚴重違紀處理。

  4、學生離開宿舍必須將門窗關好上鎖,不上鎖的將由宿管員上鎖。班主任說明情況,然後開門。

  5、星期天、節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須提前登記。晚9:30前必須回宿舍,否則不予留宿。出了事責任自負。

  6、宿管員抓住上網違規學生,班主任要認真處理並向宿管員反饋處理結果。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首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勞動教育,寫出保證書,三次給予30元以上經濟處罰,四次通知家長酌情給予處理。

  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條 學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場所,屬於重點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關係到學校的穩定和學生的生命財產的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為了確保學生宿舍的安全,根據教育部、公安部有關檔案精神,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學生宿舍的主管部門對學生宿舍的安全負責,必須指定一名領導具體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具體的安全措施,明確安全管理責任,組織進行定期的安全檢查和經常性的安全巡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和事故隱患,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和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學生宿舍安全。

  第三條 防火是學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點。必須保證學生宿舍內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經常處於良好狀態,宿舍工作人員和住宿的學生都有保護、愛護的責任,並會使用滅火器、會使用室內消防栓。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損壞應及時報修,過期不能使用的要及時更換。發現起火時要立即報警,並立即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將火撲滅在初起階段。學生宿舍要按照學校規定建立以宿舍管理人員為骨幹、學生為主體的義務消防隊,擔負學生宿舍火災初發時的撲救工作。

  第四條 在學生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員,均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和安全用火規定。在學生宿舍中佈設電源線路,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並有專業電工施工,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違章使用電器。禁止在學生宿舍內生明火、焚燒物品、點蠟燭、使用液化氣等,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經保衛部門批准。

  第五條 學生宿舍要建立門衛值班制度,落實值班人員,嚴格值班紀律。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進入,確需進入的要進行登記。持物出宿舍時應查驗身份證件,並對所持物件進行登記,特別是對計算機出樓要嚴加盤問。學生宿舍不準留宿其他人員,特殊情況需要在學生宿舍臨時住宿的,必須經學生所在院、系領導批准並出據文字證明,宿舍管理部門才能安排住宿,否則要令其離開,不聽勸阻交保衛部門處理。

  第六條 禁止在學生宿舍內進行經商性活動,凡發現工作人員或者學生有經商行為的,宿舍值班人員要及時制止,制止不聽的,報告保衛部門處理。禁止外來人員到學生宿舍推銷產品或買賣物品,一經發現,保衛部門要扣留產品或物品,嚴格查對其證件,對無證或證件不齊的人員沒收其物品,並進行處罰。

  第七條 學生宿舍是人員聚集的公共場所,必須經常保持樓梯和通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梯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或者停放腳踏車,嚴防在出現突發事件時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事故。學生宿舍建築設計的緊急疏散通道要能隨時開啟,禁止將疏散通道隔斷作其他用。

  第八條 學生宿舍要設定安全可靠的曬衣架,凡有陽臺的宿舍曬衣服只能在陽臺內進行。沒有陽臺的宿舍在窗戶外或走道內設定曬衣架,必須使用曬衣叉收曬衣服,禁止學生站在窗臺上、站在曬衣架上、站在活動物體上去收、曬衣服,以免造成危險。

  第九條 學生的現金、有價證(卡)、貴重物品等,要加強保管,不得亂丟亂扔,現金必須存入銀行並加密碼。發現被盜時,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保衛部門處理。發現有人現場作案時,應迅速向周圍同學發出求助資訊,將作案人員擒獲,扭送保衛部門處理,或報告保衛部門來人現場處理。

  第十條 學生在宿舍內放置的計算機要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關於加強計算機及網際網路管理的規定、制度使用計算機,禁止使用計算機收集、製作、傳播危害國家安全、黃色、影響學校穩定等資訊。

  第十一條 禁止任何人攜帶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兇器進入學生宿舍,學生個人攜帶的管制刀具要按規定主動上交保衛部門,否則將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其他人員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學生宿舍時,應及時勸阻並迅速報告保衛部門,保衛部門要立即派人收繳,並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第十二條 禁止在學生宿舍燃放鞭炮、扔摔酒瓶、故意起鬨等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為;禁止在學生宿舍區張貼各類宣傳廣告和商業廣告。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保衛處負責解釋。

  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3

  一、高空墜物:

  1、定期檢查樓層、陽臺、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墜落隱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壓曬衣物。

  3、禁止在樓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拋物(拋球、拋書本等)。

  5、禁止學生在陽臺護欄上,坐、站、躺。

  二、用電安全:

  1、禁止在宿舍亂拉接電線、網線、電話線。

  2、禁止使用違章電器(電熱絲、電熱杯、電飯煲、電水壺、電磁爐等)。

  3、提醒同學離開宿舍時切開電源。

  4、提醒同學正確使用其它高危電器(如手機充電器、電腦、飲水機等)。

  5、禁止私接電線、私裝插座。

  6、管理員每週檢查宿舍用電情況並收繳違章電器。

  7、小區管理員每天檢查電房電錶執行情況,瞭解宿舍用電動態。

  8、電工負責宿舍保險絲的更換,分析用電情況。

  9、管理員定期檢查滅火器材、制定火災應急方案。

  三、預防火災管理規定

  1、管理員定期清理學生宿舍亂拉亂接電線,清理違章用電工具,清理學生宿舍雜物。

  2、管理員定期檢查樓道滅火裝置及繪製滅火裝置有效位置圖。

  3、管理員繪製緊急安全通道標誌圖,在各小區顯眼位置公佈。

  4、管理員定期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師生齊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員調動各院系學生幹部隊伍,定期檢查宿舍消防安全情況,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防患於未然。

  6、組織宿管中心全體員工、學生聯防隊員學習使用消防器材。

  四、宿舍區消防設施管理

  1、中心定期報告保衛處,要求對消防器材檢查、維修。

  2、中心保證重點區域(一樓值班室,一樓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區加強檢查,制止學生破壞消防器材。

  4、不定期舉行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在專人指導下進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練。

  五、其它安全:

  1、禁止機動車在宿舍區內高速行駛。

  2、禁止在宿舍區地面集會、活動。

  3、禁止攜帶刀具、水管、槍枝等武器進入宿舍區。

  4、禁止在宿舍進行傳銷(推銷)等違紀違法行為。

  為加強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訂如下規定:

  1、嚴格執行樓棟值班紀律規定,堅守值班崗位;

  2、認真做好每日防火安全巡查並按要求填寫《每日防火巡查紀錄本》,及時發現和處理火災隱患;

  3、認真做好樓棟公共消防安全設定的管理和維護,嚴禁挪做他用,發現缺損應查明原因並及時上報;

  4、認真做好學生樓棟配電房的檢查和管理,嚴禁違規操作;

  5、嚴禁在安全門、樓梯和走道堆放雜物,保證學生樓棟安全通道的暢通;

  6、嚴禁攜帶酒精、煤氣、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學生樓棟;

  7、學生宿舍內禁止使用熱得快、電飯煲、電炒鍋、電熱杯、電爐等大功率電器設施,對違規人員,應當場責令整改,不聽勸阻的,可予以沒收處理;

  8、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明火;

  9、嚴格執行學校其他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維護學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4

  1、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熄燈。

  2、就寢前,要關好門窗,防止犯罪分子趁熟睡作案。

  3、建立健全學生宿舍“三防”制度。堅決杜絕將易燃、易爆、危險品帶入學生宿舍;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電熱器、電褥子等電器裝置,嚴禁在宿舍內亂接、亂拉電線和私自安裝、拆卸日光燈、插座、燈頭等;嚴禁在宿舍內自炊、吸菸、點蠟燭、燃燒紙張等

  4、注意宿舍內外環境的清理與維護,在宿舍內堆放的雜物和停放的腳踏車要及時清除,保持道路暢通。

  5、學生有事外出要與房主請假或房主陪同,否則不準外出。

  6、學生宿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亂摔玻璃瓶等物。

  7、堅持宿舍安全管理,謝絕外來人員來訪,做好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

  8、學生上晚課,房主有責任到學校接送。

  9、晚上學生就寢之前,房主要特別注意熄滅爐火及關燈,嚴防一氧化碳中毒及火災的發生。

  10、學生住宿期間,房主應承擔起監護人的義務,應該對學生住宿期間的安全負責任。

  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5

  為確保學校學生宿舍安全,保障學校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創造一個安全、文明、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減輕學生家長的壓力和焦慮,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證學校秩序穩定,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的一項重要工作,尤其是對有學生寄宿的學校來說,宿舍安全問題更是學校安全的重中之重,一旦發生火災、校內傷害、流行疾病等惡性事故,就會對學校、學生、家長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為此引起各級領導的重視。為了消除宿舍安全隱患,防止和杜絕不良事件的發生,確實抓好學校的宿舍安全防範工作,學校要求政教處重視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政教處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研究和制定相應的方法和措施,擬定相關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堅決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痺思想和瀆職行為。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學校成立學生宿舍安全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政教處主任為副組長,政教處為職能部門,宿管組長、生活老師、宿管工作人員為組員實行三級管理。 各級宿舍安全工作負責人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深入實際、掌握情況、狠抓制度落實,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常規檢查,發現隱患和險情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並迅速解決。

  三、制定制度,提高職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 、凡要求住宿的學生,須填寫好《寄宿生登記表》。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審批,交清住宿費後,憑發票由宿管老師統一安排寢室、床位,辦理住宿登記,寄宿生須按宿舍管理人員指定的床位就寢,不得私自調換寢室和床位。住宿證應妥善保管,不得外借,若有遺失應及時到政教處補辦。

  2 、寄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學生宿舍作息制度》等學校規章制度,準時進出宿舍,按時就寢。熄燈後不得串門、洗衣服,不得大聲講話,入睡後不得再出寢室。

  3 、寢室內不得出現明火,嚴禁使用蠟燭、點燃的蚊香;不得損壞安全、消防和用電設施;嚴禁私改線線路、私拉電線、私自修理供電設施和焚燒物品。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裝置上拴掛蚊賬。

  4 、宿舍內不得打撲克、下棋、搓麻將、賭博。嚴禁吸菸、喝酒。

  5 、每個寢室設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室人員的值日安排和紀律監督。室長應尊敬師長、友愛同學,有困難和同學商量解決,營造一個溫馨、和諧、整潔的“家”。有問題報告老師,幫助同學糾正錯誤。督促檢查本宿舍衛生、紀律。準時參加室長工作例會。

  6 、寄宿生住校期間必須參加學校的夜自修。若有事急需回家者,須憑班主任的准假條,交宿舍管理人員留底後方可回家。

  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6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舍務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並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內。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要認真負起安全檢查責任,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

  7、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點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一經發現嚴加處理。

  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7

  學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終是整個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務。各樓層宿管老師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責任者;各班生活委員和各宿舍舍長兼任安全委員,負責各種安全隱患的發現、報告與防範,監督檢查各種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一、水電安全

  及時關水、關燈,禁絕使用任何違規私帶電器。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應報告宿管老師,學校派水電工維修。

  二、消防安全

  宿舍樓區,嚴禁煙火,安全第一,從我做起。不得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宿舍,不許抽菸、點蠟燭、燒紙物,堅決消除一切火災隱患。宿管辦要組織宿管老師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緊急救生常識等,必須演練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檢查更新各種消防設施。

  三、財物安全

  不將過多的錢物帶入宿舍,貴重物品請鎖入個人箱櫃。離開宿舍必須鎖好門窗。特別是一層各宿舍(含水房、衛生間,由宿管老師負責)要及時關鎖窗戶,嚴防任何人從窗戶出入,相關舍長要嚴把此關,絕無疏漏。

  四、上下樓梯安全

  在緊急集合、下課出入等學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樓層宿管老師必須提前敞開大門、敞通疏散通道、開啟樓梯照明燈並常備手電筒和應急燈,按時站在相應的樓梯口指揮疏導,及時化解各種緊急突發事件。學生上下樓要按規定東、西樓梯分流,並必須靠右行。同學之間要禮讓三先,不得擁擠起鬨。

  五、值班安全

  每天宿舍樓區總值班老師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並做好值班記錄。上課(含自習)期間學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假條,並詳細登記後方可出入。學生不在時外來陌生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雙休日值班老師負責清點留宿生人數、開具離校單(留宿生出入校門專用)、接聽電話、安全保衛等。

  六、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需要大家攜手共建。同學們要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要與人為善、與鄰為伴,杜絕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不許竄床竄宿,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不得在宿舍、樓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鬧、推桑起鬨。舍長要觀察宿舍動態,化解矛盾,防患於未然,教育和引導大家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和諧健康的人際安全關係。

  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8

  一、建立健全防火崗位責任制度,各班班長、各寢室長為防火安全員。全體學生都應養成良好的防火習慣。

  二、學生集體宿舍實行“防火十不準”:

  1、不準生火、玩火、燃放花炮爆竹;(煎藥可在水室進行)

  2、不準使用電爐、煤油(酒精)爐及電熱毯、熱得快、電取暖器及其他電熱器具;

  3、不準在床上吸菸;

  4、不準在床上、床下燃點蠟燭;

  5、不準將帶火的菸頭、火柴桿等物亂扔;

  6、不準在室內、走廊焚燒字紙等物;

  7、不準私扯電線、私裝電燈及其他電氣裝置;

  8、不準用電燈烘烤什物;

  9、不準在電線上搭掛衣物;

  10、不準私存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物品。

  三、院宿管部每月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冬防期間每月兩次,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四、加強消防器材管理,隨時做好滅火準備。

  五、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各班、各寢室要切實做好宣傳、預防工作,有明令而違反者,從重處分。

  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和規範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主要場所,是人員密集的地方,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全體學生必須自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自覺維護集體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

  二、學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要杜絕違法違規行為,要依靠全體職工和學生做好火災的預防和自救工作。

  三、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齊抓共管,分工負責,責任追究。具體分工如下:

  (一)安保處對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負責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宣傳,制定相關制度,掌握學生宿舍防火情況。

  (二)政教處負責對學生宿舍日常消防設施及工作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整改火災隱患。定期向分管領導彙報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三)學校要經常性開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宣傳防火知識和違反消防規定學生的教育工作。

  (四)總務處負責保障學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電及日常生活協調工作。

  (五)學生宿舍舍長負責督促落實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爐、電熨斗、電吹風、電開水壺(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電器裝置。

  (二)嚴禁在學生宿舍內私拉亂接電源線和損壞供電設施。

  (三)嚴禁在學生宿舍內將交流電器(如檯燈、電取暖爐、充電器、接線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質上使用。

  (四)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如: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罐)及各種燃氣爐具,硫酸、鹽酸等危險物品;嚴禁在學生宿舍記憶體放及燃放煙花爆竹。

  (五)嚴禁在學生宿舍內違章使用明火,如:點蠟燭和使用明火燃燒一切物品。

  (六)嚴禁躺在床上吸菸,亂丟菸頭。

  (七)嚴禁在電線燈頭、燈管及電器裝置上拴掛蚊帳。

  (八)嚴禁損壞或非火災時擅用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

  (九)違反以上規定,將沒收其違章物品,並按照校規校紀嚴肅處理。一旦引發火災,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規定》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及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各住宿學生要學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生著火事故,立即採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並報警。

  火警電話:119,報警時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案人姓名並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0

  安全工作是學生宿舍生活老師的主要職責之一,包括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財物安全、人身安全等。作為樓層生活老師必須嚴格執行樓道寢室、設施裝置的檢查、巡視制度,做好防火、防盜、防人身傷害等安全工作。為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身傷害責任追究

  1、學生因打架鬥毆,生活老師未巡查或未及時到場勸阻、制止,造成傷害的。

  2、學生因違規用電、用火,生活老師未檢查出或未及時處理,造成傷害的。

  3、生活老師因清場不到位或午休晚寢查房未查出學生不在宿舍,造成學生髮生意外傷害的。

  4、學生上下床鋪時,因扶梯、床擋板壞,生活老師未及時檢視、上報維修,造成傷害的。

  5、學生擅自到宿舍屋頂平臺,生活老師未及時到場制止,造成意外傷害的。

  6、學生因違規爬窗,生活老師未巡查發現、及時到場制止,造成意外傷害的。

  7、學生擅自從非正常出口外出,生活老師未巡查發現、及時到場制止,造成意外傷害的。

  8、宿舍窗臺掉下重物,學生或從室內向室外拋擲重物,生活老師巡視不到位,造成意外傷害的。

  9、學生上下樓梯發生擁擠,生活老師未及時疏導,造成意外傷害的。

  10、學生在開水房打水,因地面溼滑,生活老師未及時拖乾地面,造成意外傷害的。

  11、值班員因脫崗或監管不力,擅自放進外來閒雜人員,使學生造成傷害的。

  12、消防設施、裝置檢查不到位,發生火災時貽誤撲救時機的。

  13、明知學生帶進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刀具,不制止、不上報的。

  以上各條,一經查實,根據不同程度,除適當扣款外,給予當事人警告、記過、辭退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以翫忽職守送交公安機關進行嚴處。

  二、財物丟失責任追究

  1、生活老師未嚴格執行關門制度,造成財物丟失的。

  2、生活老師未嚴格執行巡視制度,造成財物丟失的。

  3、生活老師在學生宿舍內拾得財物,據為己有者。

  4、生活老師沒收學生違紀物品,據為己有者。

  5、生活老師未嚴格執行寢室鑰匙管理制度,造成財物丟失的。

  6、生活老師未及時發現宿舍內門窗、桌櫃鎖已壞的安全隱患,造成財物丟失的。

  7、生活老師脫崗造成財物丟失的。

  8、值班人員脫崗或未做到外來人員登記、陪同,造成財物丟失的。

  9、值班人員監管不力,擅自放進閒雜人員,造成財物丟失的。

  10、生活老師監守自盜者。

  以上各條,一經查實,根據學生丟失財物的不同金額,給予生活老師(當事人)扣款。細則如下:

  案值500元以下:扣款100元,記嚴重工作失誤一次。

  案值500元—1000元:扣款300元,記重大工作失誤一次。

  案值1000元以上:扣款500元至丟失物品價值合計的1/2並直接辭退。

  監守自盜嚴重者,直接辭退,並視其情節上報公安機關嚴肅處理。

  三、其他安全事故:

  按後果輕重給予適當扣款並給予當事人警告、記過、辭退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以翫忽職守送交公安機關進行嚴處。

  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1

  為加強女生宿舍管理,保證住宿女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防止發生女生外來侵害及傷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女生宿舍嚴格執行門衛安全管理制度,外來人員一律不準私自進入女生宿舍。

  2、女生宿舍嚴格執行封寢及開寢作息時間,未經批准,不準提前開寢或延後封寢。

  3、女生宿舍門衛值班人員要加強門衛的管理,嚴禁擅自脫離崗位,防止外來人員伺機混入宿舍。

  4、任何男性(包括男性家長和老師),未經批准,一律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性家長在查驗身份確認後,辦理有關登記手續,方可探望學生;男性管理人員、班主任老師等進入宿舍,必須在女生活老師或女班主任陪同下進入。

  5、男性維修人員進入宿舍維修施工,必須驗證、登記後在女生活老師的陪同下進行。維修工作原則上在學生不在時進行。

  6、生活老師要堅持每天宿舍樓內的巡視,做好值班記錄;定期檢查宿舍外圍窗戶護欄的安全情況,一旦發現隱患,及時報修;宿舍周圍不得存在適合外人攀爬的木杆、繩索的物品,一經發現,及時拆除並報告管理中心。

  7、任何外來人員,不得靠近女生宿舍,一旦發現可以人員在女生宿舍周圍徘徊,門衛要及時過問,並及時向物管和校辦公室報告。

  8、女生宿舍一旦發生外來騷擾事件,要立刻啟動相關預案,並盡全力保證女生人身安全,相關宿舍在第一時間內提供支援。

  9、女生要提高自我防範意識,封寢後不得隨意外出;確實需要外出,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准由家長接回。

  10、任何同學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來人員;不準推銷各類商品及散發各類傳單,否則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處理。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