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6篇)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

  (一)新生報到安全管理制度

  1、家長帶新生報到往返途中必須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現金,防止途中丟失、被竊。

  2、進校後所帶箱包,要隨手攜帶,加強看管,不要到處亂放,防止遺失、錯拿。

  3、進入宿舍,箱包要加鎖存放,有壁櫥的房間,個人壁櫥應同時加鎖。

  4、帶來的現金、支票,應當日交清各項費用,學生個人身上存放現金不得超過50元。

  5、個人洗曬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強看管,注意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邊過夜。

  6、學生不提倡佩戴手飾、手機,已帶來的最好讓家長帶回去,不要放在身邊,防止丟失。

  7、新生進校不要從地攤或在學校內向陌生人購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防止受騙上當。

  8、在校內外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違章橫穿公路,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二)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教室,不急行、不擁擠。

  2、嚴禁在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3、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樹木、球架,不準上房。

  4、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5、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開啟配電箱,觸控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6、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勉強擦拭。

  7、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8、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徵得家長同意。

  9、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0、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1、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2、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4、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5、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三)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後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專案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四)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儲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

  3、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尋呼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4、宿舍裡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五)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遊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六) 學生刀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刀具範圍:

  1、各類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稜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鋼管等。

  2、美工刀、水果刀、鉛筆刀、模擬刀、尖頭剪刀、各類尖銳的兵器模型、玩具刀、啪啪圈、鋼直尺等。

  二、集中管理要求

  1、班主任和生活老師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學生不帶、不玩各類刀具,正確引導安全使用刀具的方法。

  2、落實刀具管理的責任制,經常排查,對發現持有、攜帶違法管制刀具的學生進行必要的法制教育。一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學生在教室未經允許不得使用任何刀具;學生不得攜帶任何刀具進宿舍,生活老師應經常提醒和排查。學生在校園內公共場所嚴禁攜帶各類被管理刀具,一經發現,立即收繳。

  4、各班對美工刀進行集中收集,貼上學生的班級和姓名,統一交相關美術老師管理。

  5、對學生已經帶到學校的玩具刀統一由班主任老師保管,放假時交其家長或責令帶回。

  三、處理辦法

  以上管理條例希望各班主任和美術老師認真執行,學校將不定期進行檢查,如有違規,將與相關責任人的級部考核掛鉤,並取消當年的一切評優。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2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認識,把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內容來抓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證學校秩序穩定,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的一項重要工作,特別是近年來火災、校內外傷害、交通事故等事件的發生,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引起了各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為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和杜絕不良事件的發生,切實抓好我校的安全防範工作,學校要求,各處室、各班級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抓落實。各處室、各班級要針對自己的工作實際,研究和制定相應的方法和措施,堅決克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麻痺思想和瀆職行為。

  二、加強對師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成立安全辦公室,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和指導全校安全工作,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行政人員值日製度,填寫值班記錄。

  5、不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一)安全保衛人員管理制度

  1、學校安全管理人員由安全校長、安全辦公室、學生處工作人員、校衛隊、行政值班人員組成,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管理體系,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全體安全管理人員上崗期間要嚴格執行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時上崗,認真負責,文明值勤。節假日期間加強巡查,排除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上報領導,以便防患未然。

  3、學校實行封閉管理,安保人員要做好外來人員及車輛的登記確認工作並及時做好相關記錄。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說明,同意方可放行;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身份同意後方可進入學校。

  4、外來人員會見教師,須電話同教師聯絡方可入校,上課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會見學生。

  5、師生出入校園要履行持證出入手續。

  6、嚴禁小商、小販進入校園向師生推銷商品。

  (二)門崗值班員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衛值班人員每天按時與夜班交接並認真填寫交接記錄,不遲到,不空崗,不早退。

  2、門衛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管理的各項要求,按時開關校門,嚴格登記並管理好外來人員及車輛,做好學校教師進出校園的登記管理。

  3、學校正常授課期間學生出入校園要做好記錄並向班主任索要籤條後方可放行,家長及外來人員須電話同教師聯絡後方可入校。

  4、認真做好學校信件、報刊等相關物品的登記、保管、發放工作。學校放假期間要杜絕無關人員入校。

  5、門崗交接時要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領導並做好記錄。

  (三)夜班保安人員管理制度

  學校為有效防止火災盜案的發生,提高保安人員消防安全和防盜意識,明確規定夜班保安人員為第一責任人,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如下規定:

  1、夜班要及時到崗按時交接,不遲到,不早退,每日交接必須巡查。

  2、當班期間任何人不得酗酒、睡覺、娛樂、脫崗,要加強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上報主管領導。

  3、保安人員職責範圍:防火、防盜、防水、防破壞,檢查並維護學校水、電等相關設施。

  4、當班期間要加強巡查電源、火源、水源,熟知水電閥門的位置,發現險情及時處理並上報領導。

  5、學校放假期間及夜間要杜絕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校園,認真做好交接記錄以防責任不清,如因記錄不清無法確定責任的將追究當日值班人員責任。

  6、夜班人員要熟知報警及學校領導、後勤管理中心主任、安全管理辦公室人員電話,發生險情及時報告,如因職責不到位造成損失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四)、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大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嚴禁使用非教學用電,下班後教師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6、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7、學校是公共場所,嚴禁在校園內吸菸和使用明火;嚴禁在校內燃放煙花爆竹。

  (五)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閒散人員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組織師生進行處理,並視情況報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以保護師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教師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遵守《技工學校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及各類法律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並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六)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在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安全辦公室,每月不定期對學校各處室及校內裝置設施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

  2、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3、學校要按要求、標準配置裝置、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規性檔案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准,並由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校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市衛生防疫站提供,學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並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範,學校領導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八)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的教育,不準隨意觸控電源和線頭等。

  2、教學過程中教師不要隨意讓學生做開啟電源等工作。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安全。

  4、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三、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的教學安全工作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做好教師請假、教師代課,學生競賽、考試等教學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班主任、任課老師應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嚴格課堂教學管理,確保課堂教學安全。

  (一)室內課堂教學

  1、教師要努力提高職業道德水平,關心愛護學生,學習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依法維護學生的健康成長。

  2、各學科在教學中要滲透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

  3、加強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針對小學生的心理特點,幫助學生解除心理障礙,培養良好的意志品質。

  4、要關心愛護學生,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5、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堅持按課表上課,未經教務處同意,不準私自調課。

  6、教師教育學生要講究方法,不得采用簡單粗暴的方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7、在課堂教學中,安全工作實行任課教師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8、教師要關心學生出勤情況,做好點名工作,及時瞭解學生缺課原因,課後與班主任聯絡。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避免學生出現意外事故要求教師時刻了解學生的身體情況,對特異性體質、先天性疾病等學生要建立檔案,必免在課堂教學中出現意外事故。如遇學生身體不適,及時與班主任或家長聯絡,妥善處理。

  9、嚴格檢查學生學習用具,不允許帶攜帶與學習無關的硬器和利器。

  10、上課期間,學生離開課堂必須徵得上課老師同意,外出校門需班主任出具手續,門衛方可放行。

  11、學生因事因病請假,需具備有家長簽名的請假條。

  12、上實訓課教師要切實上好安全工作,保證實訓的安全。

  (1)上課教師要嚴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實訓準備,對所用器材要在課前檢查並進行預做,確保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讓過期變質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進入課堂。

  (2)上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實訓課的教學工作,必須做到:課前教師對要做的實訓的整個過程能熟練操作;對存在一定安全問題的實訓,教師上課時一定先講實訓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處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識;並對重要操作進行必要的示範和演示;同時對實訓的整個過程進行認真指導和全面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3)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訓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及實訓步驟進行。

  13、到專用教室上課,教師必須做好學生組織工作。

  (二)室外課(體育課)堂教學

  1、上課鈴響前,體育教師必須站在上課場地上等待學生的到來,切實加強責任心,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關注體質較弱學生和特異體質學生。

  3、嚴禁學生上體育課衣服上別胸針、校牌等證章,不佩帶金屬或玻璃裝飾品及穿皮鞋。

  4、對於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對於在教學場地休息,旁觀的學生,體育老師要給予關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課場地的,班主任必須做好管理工作,堅決杜絕出現學生脫管的現象。

  5、如果體育課上,發生學生嘔吐、暈倒、受傷等突發情況,應立即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6、教學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在準備、學習、練習等環節均佇列整齊安全有序,不得出現學生散亂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為及安全問題。

  7、體育組教師要適時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器材進行安全檢查,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對體育裝置、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8、對上課不及時到崗以及提早下課、提早結束教學任務然後放縱管理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三)教學活動

  開展學生競賽、考試等教學活動時要有組織者和具體責任人,要加強教師的防範意識;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四、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紀律和安全。

  2、學校集會、做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擁擠踩踏等相關安全責任事故等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學校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組織者必須對集會、會操、外出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5、組織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大型集會、外出活動(社會實踐、公益活動、義務勞動、運動會等)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

  6、每次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組織者和具體責任人要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7、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確保安全;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符合安全要求;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待符合安全條件後,方可組織實施活動。

  8、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

  五、校園臨時用工、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使用臨時工或施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要提前做好人員安全教育,加強用工、施工安全防範措施。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並由施工單位主管領導負責逐個造冊將有關證件報學校有關部門稽核存檔,做到登記及時、祥細、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使用期內應遵守法紀法規,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臨時人員要服從學校安保管理,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帶物資出門應由用人單位同意後方可出門。

  5、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6、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並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誌,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員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或回收,有專門的值班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8、授課期間未經允許嚴禁施工車輛進入校園,以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次序和校園環境衛生。

  六、本暫行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在學校辦公室。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3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範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裝置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裝置、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係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譁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裝置,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後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4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並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黴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護導教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週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5、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6、學校衛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7、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腳踏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杆,到單雙槓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譁。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5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總體部署。

  二、設立“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學校安全工作要抓住兩條主線:一是由校長負責學校設施及物資裝置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師充分利用思品課、活動課、社會課、班隊會及時組織對師生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

  四、實行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為教職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五、加強同公安機關的聯絡,共同維護學校治安秩序,確保教育教學環境的安定。

  六、嚴格執行學生校外活動審批制度,班級組織學生進行校外活動須經校長親自審批,學校組織校外活動必須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且外出活動必須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由大隊部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七、學校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教育意義或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活動。

  八、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實行課堂安全責任制,學生在課堂教學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課教師全權負責,重點加強體育教學安全管理。

  九、加強資訊進入學校渠道的.安全管理,嚴把圖書資料、音像製品、網路媒介的資訊質量關,防止反動、暴力等不健康的東西進入學校。

  十、教職工要依法施教,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十一、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延長教學時間。放學後不得隨意留學生。

  十二、加強對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十三、班主任除負責對本班學生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節假日、休息日前和學期初要重點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規定及時上報,並在事故處理結束後,迅速妥當處理,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6

  為了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學校每位教師必須把確保學生安全作為重要工作來對待,樹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防微杜漸,萬萬不可麻痺大意,責任到事、到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教育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項規定如下:

  1、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2、凡發現學生未到課堂,任課教師須查詢原因,半小時不到的,及時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須尋原因,並通知家長查明原因。

  3、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非常規危險活動、遊戲或實驗。

  4、教師發現學生有異常或心理疾病,可能導致本人或他人出現不可預知的傷害,須及時告家長(監護人),班主任要有明確記載,並及時通知相關任課教師;

  5、發現學生意外傷害及時報告並協助妥善處理;

  6、教職員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教職員工不得私自拉接電線,發現漏電、短路等及時報告;

  8、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9、值日教師須嚴格執行職責,加強學生巡視和核查工作。

  10、教師在預知或發現易造成學生傷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應及時報告學校。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翫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腳踏車。腳踏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並整頓清理亂放腳踏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透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控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牆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閒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遊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准許後方可出行,並在遊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並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後,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黴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採購食物時要注意鑑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於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並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黴、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並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於09-03起執行。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8

  學校安全關係師生終身,關係家家幸福,關係社會穩定,系學校根本之一,應引起學校全員關注。特定此制度,確保師生安全:

  一、學生安全款項:

  1、學校對學生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節假日,重點加強教育,防止各項傷害事故發生。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自律自護本事,確保校內外安全。

  2、加強學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學後堅持路隊護送制,佩戴安全標誌。

  ②學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出校,傳達室要對出校學生進行詢問或制止。

  ③校內嚴禁學生追跑打逗,課間開展有意活動,班任、值勤教師、值勤行政和值勤學生共同負責監督。

  3、群體活動要組織有序,按要求進行,職責到人,出現問題,追究職責人。

  4、各種競賽及外出活動,組織者要安全先行,確保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工要精心組織,合理分工,職責到人;聽從統一指揮,一旦違規造成事故,追究職責人。

  5、體衛教師要加強安全防範。體育教師嚴格執行《體育課堂常規》防患於未然。衛生教師要利用廣播、板報、授課加強飲食衛生、防病治病安全習慣。及時處理意外傷害。

  6、禁止教職工讓學生做有不安全隱患的事情。

  7、學校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杜絕各方面隱患。

  8、學前班堅持家長接送制,必須把孩子親自交給家長。

  9、進取動員學生參加以外傷害保險,以防不測。

  10、學生在校發生各類事故傷害,有關人員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否則後果自負。

  二、教職工安全款項:

  1、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識。

  2、教職工要注意用電、防火,禁止使用電爐、電壺,確保安全。

  3、教職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貴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鎖好門窗,關掉各種電源,確定無遺漏方可離校,由於過失造成財產損失的,追究職責人。

  5、學校要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確保教職工在校安全。

  6、學校夜間值班人員到崗後要巡視學校情景,及時排除隱患,加強夜間巡視,出現情景及時報警。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9

  一、學校安全實行

  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校長包校、中層幹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任課教師包課堂制度。每年年初,學校、班級、家長層層簽定年度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季節、形勢、環境的變化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校會、班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小學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到學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範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抓。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鑑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立即整修。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幹、教師值班管理。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誌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採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範,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氰防蠅、防鼠等必要的裝置。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查體,取得衛生防疫部門的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嚴禁個體商販、學校內部職工及家屬在校內經營小食品、冷飲及飯菜,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和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查體,建立學生健康查體檔案。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安全管理。要與綜治辦、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所有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娛樂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學校保衛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範,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範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的心理問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報學校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准。

  五、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報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於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中小學安全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月1日上報前一月安全情況。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後,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

  檢查結束後,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現場反饋檢查情況,學校負責人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限期整改,並及時排程整改情況。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和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翫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事故的個人一律取消本年度評選任何先進的資格,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0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體師生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製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不經學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後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後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後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樹木等進行檢查並作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採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採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裝置、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係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五、集會、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值周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六、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後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天晴學生必須站隊由護送教師護送過主要的路口,然後讓學生排隊徑直返家。

  4、教育學生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1

  一、要做好消防裝置的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了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裝置。

  二、教室、實驗室、微機室、語音室等門要開啟自如。

  三、學生不得抽菸、點蠟燭,嚴禁學生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四、不準亂拉電線、不準用電燒開水,禁用電爐等電器。

  五、電器產品的購置、安全由專人負責,非專業人員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隨意增設電器裝置。各電器裝置房要做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六、圖書室、閱覽室、實驗室、微機室等有關場所嚴禁煙火,不準將易燃品放置室內。工作人員下班時,要切斷電源。對易燃、易爆化學藥呂要設專人妥為保管,並定期檢查。

  七、定期組織師生員工實習消防裝置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萬無一失。

  消防制度

  按照省市縣防火工作會議精神要求,針對我校今冬防火工作的實際情況,估做出如下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認清形勢,提高警惕,增強責任感

  各班要成立防火小組,由班主任做組長,確保今春在校內、教室內,不發生火災,確保學生在校正常上課。

  二、加大防火宣傳工作,增強師生防火意識,必須做到防火工作人人有責。

  三、嚴格落實防火措施,積極預防可能發生的各種火災隱患,各班教室的爐子必須有專人負責,放學後必須徹底清理爐膛內的火,必須全部熄滅後再倒垃圾,避免有爐火和垃圾一起倒,引起不必要的隱患。

  四、學校要加強防火隊伍的建設,以校長任組長,各班主任為成員的防火隊伍,要有防火工具。做好疏散工作,使每位隊員都掌握撲救和安全避火方法,減少人員傷亡。

  乘車制度

  1、學校必須僱用交通客車(班車或計程車)不許搭乘貨車或三輪車。

  2、所僱用的車無安全隱患,手續必須齊全,司機駕駛技術嫻熟,經驗豐富,嚴禁司機酒後駕車。

  3、必須有領導或教師帶隊,人員多時,校長必須親自帶隊。

  4、乘車前必須向學生講清事項,下車時工作人員要作好疏導工作。

  5、乘車不許超員。

  6、乘車期間不許與司機閒談、嬉鬧。

  汛期制度

  一、學校及村小要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層層簽定責任書。

  二、汛期內要經常對學生進行防汛、防洪、防雷電等常識知識的教育提高學生的自保自救能力。

  三、禁止學生到河裡、大眼井、雨水積水坑等地方洗澡,有效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

  四、放學時,遇有下雨或大雨將至的天氣,各班不許隨便放學,學校要統一指揮工作。

  五、建立學校家庭臨控網路。隔河的學生,雨天、發水期要做好接送工作。

  六、汛期內要定期檢查學校的各類戶舍,有隱患的必須停用。

  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一、學校成立安全隱患領導組織。

  二、學校定期對學生校舍、場地、桌、椅設施進行排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並及時整改,不留隱患。

  三、每月對整個學校的安全工作要進行一個書面的安全彙報。

  四、隨時隨地對學生進行安全防範意識教育,並隨時隨地跟蹤學生,檢查學校各種物品和設施安全可靠性。

  五、做好各種安全記錄和安全隱患記錄及整改記錄。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建立和完善教師安全工作培訓制度。

  2、學校成立安全工作培訓組織,由學校領導對教師進行安全講座。

  3、必要時可與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聯絡,增強教師的安全知識。

  4、教師在培訓中,一定要認真做好筆記,按時參加培訓,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

  5、學習時間定於每月的3―4號。

  6、學習內容有關安全知識,如:《交通知識》《防火、防電、防煤氣中毒》《食物中毒》等等。

  7、學校領導定期對教師培訓情況檢查,把檢查結果記入教師檔案,做為教師考評、晉職、晉級的依據

  安全工作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2、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

  3、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突出重點,學校利用校會、班級利用班會,隊會進行進行安全教育。

  4、各班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活動。

  5、學校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一次並寫出排查報告,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事故及時上報。

  6、加強值班管理,值班人員認真負責,節假日按時交接班,不出現空檔。

  7、教師上課不準脫堂,體育教師上課要有安全措施,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8、不組織學生參加大型的集體活動,如必須參加先向上級請示,並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

  9、不組織參加有害學生身心健康活動,如救火、防洪。

  10、上學、放學路上,遵守交通規則,佩戴安全帽,右側通行,不滿12歲的學生不準騎車,路上不準撒把。

  11、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講座,必要時可與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聯絡,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確保學生在校安全,嚴格執行安全報告制度,使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後,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1、火災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2、治安(刑事)事故。學校發生治安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匪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食品中毒事故。學校發生食品中毒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撥打急救電話“120”,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採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其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1、管理檔案人員首先認真負責,管理好學校所有安全檔案材料。

  2、須整理材料,及時整理。

  3、負責學校所有的安全材料歸檔。

  4、積極利用檔案材料做好教師服務工作。

  5、積極配合教師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傳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1、成立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校長為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安保主任為副組長負責傳染病治工作,並負責疫情報告,各年級班主任負責疫情觀察。

  2、嚴格執行衛生防疫站制定的各類傳染病管理要求。

  3、開展多種形式的預防傳染病知識宣傳工作。

  4、提高師生員工自我保護能力。

  5、學校要做到常與家庭溝通,取得家長支援,有效預防各類傳染病的發生。

  6、堅持晨檢制度,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7、如有疫情發生,積極採取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大型活動申報制度

  為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申報制度。

  一、運動會、春遊、越野賽,美術生野外寫生等活動必須履行以下手續:

  1、美術生野外寫生由美術專業教師寫出書面申請,報教導處批准,學校備案。

  2、春遊、越野賽等大型活動,由組織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同意蓋章交教體局體衛股批准。

  二、組織上述活動的單位或個人在申報時必須制定詳細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以書面形式交安全領導稽核,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方可批准。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2

  為加強我園的消防用電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用電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用電安全制度:

  1、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做到人人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的技能。

  2、保障幼兒園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綜合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燈照明完好。

  4、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5、幼兒園內所有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6、嚴格要求教師不要用溼手接觸帶電裝置,不用溼布擦帶有電的電器,如:電視機、VCD、電扇、計算機等。

  7、在使用電器時,應先插電源插頭,後開電器開關,用完後應關掉電器開關後拔電源插頭,拔插頭時要用手握住插頭絕緣體,不要拉住導線使勁拔。

  8、不要用溼手觸控照明燈具開關、插頭,不要超負荷用電。

  9、禁止食堂人員私拉、私接各種電器和各種開關與插座。

  10、禁止用水管直接沖洗電餅鐺、合面機、蒸車等。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每學期的常規安全管理和每天的常規安全管理三部分。

  1.學校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校長負責制和法制副校長制度。

  (2)值班制度。

  (3)夜間巡邏及門衛制度。

  (4)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

  (6)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裝置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資定點採購、索證和登記制度,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

  (8)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動安全審批制度。

  (11)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

  (12)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2.每學期的常規安全管理工作

  (1)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學習有關安全管理的政策和經驗,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調整和部署。

  (2)及時開展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安全臺賬。及時採取整改措施,消除隱患;自身整改有困難的,必須迅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報告。在隱患徹底消除前,要採取有力的防控措施。

  (3)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應安排專人負責,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做好專門安全工作預案,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加強各個環節的管理工作,必須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同時,要積極爭取當地相關部門的指導和幫助。

  (4)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安全實踐演練活動。

  (5)要根據不同學段的安全教育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

  (6)每學期開展學校安全管理的考核評估總結工作,檢查各個崗位安全管理職責的落實情況,及時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預案。

  3.每天的常規安全管理工作

  (1)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要求,各個崗位人員做好安全工作記錄。

  (2)每天安排人員巡查校園,學生宿舍要安排24小時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

  (3)在學生上下課和晚自習等集中出入的時候,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並指定專人在關鍵位置進行疏導,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4)做好請假、銷假工作,如發現學生未到,科任教師第一時間報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時間聯絡家長,明確其下落。

  (5)做好低年級學生上下學交接工作。

  (6)落實對特異體質、特殊心理和問題行為學生的教育和保護。

  二、如何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援

  學校應當定期對校園及周邊的安全隱患進行認真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根據安全隱患整治責任主體進行科學分類、造冊登記,建立臺賬,並將學校難以解決的安全隱患上報給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建議適時召開聯席工作會議,獲得相關安全隱患整治責任主體的配合和協助,形成合力,及時消除校園周邊的安全隱患,不斷提高校園周邊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在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方面,學校可以積極主動採取如下措施,取得有關部門和家長的密切配合和支援:

  (1)聯絡公安、建設和交通等部門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定規範的交通警示標誌,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定交通訊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2)聯絡建設、安全監管、公安等部門,重點排查學校校舍、圍牆、擋土牆、廁所、浴室、庫房、水井、水池、走道欄杆和供水、供電等設施,對學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設工程與生產、經營和儲存有毒、有害和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的公共安全環境進行全面評估,全面排查學校及周邊建築安全隱患。

  (3)聯絡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取締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4)聯絡公安機關把學校周邊地區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域,在學校周邊治安情況複雜的地區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現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5)聯絡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遊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製售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6)充分利用相關部門的資源和技術力量,為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務。

  (7)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絡,積極爭取他們的支援和配合,共同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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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保證學生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和人身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學生宿舍管理中的具體情況,本著“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為了一切學生”的辦學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學生宿舍管理

  第一條 凡住校學生必須由生活輔導老師進行造冊登記,統一安排床位。

  第二條 住宿學生應遵守宿舍作息時間,遵守宿舍紀律,服從輔導老師以及各宿舍室長的管理安排。

  第三條 凡住宿學生在別人宿舍無人時不得進入他人宿舍,不得隨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條 非住宿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區,學生家長要求找學生時須由管理員傳達或陪同。

  第五條 住校生必須遵守宿舍請假制度。

  第六條 住宿學生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如確需調換,須經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可辦理調換手續。

  第七條 上課鈴響,由管理員清查宿舍人員,確保上課期間宿舍無人,禁止學生課間回宿舍,上課時間留在宿舍的須有請假條。

  第八條 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生活秩序。嚴禁在宿舍樓前內大聲喧譁,打鬧或進行劇烈的體育運動。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經發現,予以沒收。禁止在宿舍內打牌,或搞其它影響休息秩序的娛樂活動。

  第九條 住宿學生應保持室內外衛生,建立衛生值日製度。

  第十條 住宿學生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樓內的各種公共設施。

  第十一條 節約水電,室內嚴禁亂扔,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等。

  第十二條 住宿學生應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的應急處理準備,發現問題及時向管理員彙報。

  第十三條 嚴禁在室內,走廊裡燃燒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現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須經人同意才能帶出宿舍,個人大件行李帶出宿舍必須經管理員稽核後方可帶出。

  第二章 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條 學生宿舍防火安全須知

  1、學生宿舍內、走廊的電路,不準擅自移動,更換或私拉電線,不準擅自增加學校規定外的照明。

  2、不準在學生宿舍和走廊內使用電爐子、酒精爐等燒水,做飯;不準攜帶未熟食品進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準在學生宿舍使用電熱墊、電烙鐵和其他大功率電器。

  4、學生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5、宿舍不準點蠟燭、抽菸、使用火柴、打火機等。

  6、非火警不準擅自動用消防器材。

  7、凡違紀以上規定,對當事者給予相應的校紀處分。

  第三章 宿舍防盜制度

  第十五條 學生宿舍應做好如下防盜措施:

  1、貴重物品不用時最好鎖在抽屜、櫃子(箱子)裡或寄存它處。

  2、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丟失後要立即報告學校,情節嚴重的應向公安機關報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鑰匙,不要輕易借給別人,防止鑰匙失控,每個宿舍只能由舍長或舍長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鑰匙,不得私配多餘的鑰匙。

  4、最後離開宿舍的同學,要關好窗戶銷好門。養成隨手關燈、隨手關窗、隨手鎖門的習慣。

  5、晚上睡覺時,要關好門窗,不將貴重物品放於靠窗前的桌上或窗臺。

  6、不要留宿外來人員。

  7、對形跡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觀察,如可疑人員在宿舍四處走動,窺探張望,要加以詢問,必要時撥打報警電話。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學生必須接受學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二、不準帶水果刀等得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三、不準攀爬圍牆、欄杆、陽臺、建築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嬉鬧,不得向窗外拋扔任何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五、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手臂不能靠著扶手。

  六、新徵稿 學後,均應接受學校統一安排的體驗,建立健康檔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陷瞞。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告知班主任,教導處備案並局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於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七、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及時向老師報告,防止延誤治療時機。

  八、學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煩惱,而自身又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告訴家長或向班主任、學校心理諮詢室諮詢,調整好心態,防止意外發生。

  九、按時到校、離校,不在路上玩耍、逗留。

  十、騎車上學注意安全,不得騎“三無(無車閘、無車鈴、無車鎖)腳踏車,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十一、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十二、體育、實驗等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操作規則,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十三、在計算機房上網時,要遵守表少年網路公約,不濟鑑不良資訊。

  十四、不得站在高處或爬窗臺擦教室、樓道的窗戶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交流電氣裝置,學生不得抽菸、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十六、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

  十七、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遊玩。

  十八、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由班主任簽發出門證;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學校。

  十九、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

  二十、乘車學生還須做到:在乘車點吵鬧,有序上下車;在車上不把頭、手伸到窗外,不在車內玩遊戲和與他人吵鬧。

  二十一、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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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由校長領導,後勤副校長主管。

  二、學校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教育大會,平時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三、堅持預防為主,學校要經常檢查房舍、電路、運動器械等使用情況,及時發現隱患,消滅不安全因素。

  四、加強治安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維護好校園秩序,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五、學校或部門組織大型活動,具體組織者必須對學生安全負責,搞好安全防範措施,進行安全教育。各班級組織活動,必須經主管校長批准,班主任必須在場。

  六、體育教師必須確保體育課安全,嚴格執行《體育課細則》,必須做好準備活動,投擲訓練必須維護好秩序,單、雙槓活動必須有老師保護。

  七、實驗課教學,學生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嚴格按規程操作,防止灼傷、觸電、中毒等事故發生。

  八、嚴格要求學生做到“十不準”:

  1、不準在校內私自接電、使用電器、開閉電閘。

  2、不準涉足陽臺、玻璃幕區和容易發生危險的處所。

  3、不準擦二樓以上的外層窗玻璃或探身窗外。

  4、不準攀越學校圍牆、跳窗戶。

  5、出入樓門、樓道,不準擁擠。

  6、放學時,校門口30米有坡路段不準騎腳踏車。

  7、遵守交通規則,不準騎腳踏車帶人,或騎飛車。

  8、上、下學時要結伴同行,不準單人走黑路。

  9、不準野浴。

  10、不準進入“三室”、“一廳”。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7

  為了加強學生乘車安全管理,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我校學生乘車管理制度。

  一、學校

  1、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同時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情況納入操行評定。

  2、嚴格落實學校門口、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在學生放學的集中時間,安排師生值勤,疏導交通,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並做好值班記錄,把路口值勤情況,路段巡查情況納入學校全員管理,列入對學生、班級及教師的目標考核。

  3、凡用於學生接送的車輛,必須由教育和公安車管部門確認,並簽訂《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書》,方可接送我校學生。

  4、認真統計乘車學生人數,科學規劃接送學生的路線,合理協調接送學生數額。

  5、定期召開車主會議,組織車主學習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指導建立健全車主自律制度和獎懲辦法。

  6、定期組織車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門的安全栓查。

  二、車主

  1、車主及駕駛人須嚴格執行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各項法律法規,服從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的監督。

  2、學生接送車必須強制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3、嚴禁聘用不具備駕駛客運車輛資格的駕駛人,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準駕車型的安全駕齡。

  4、嚴禁私自拆除或增加車輛座位,嚴禁無牌無證或報廢車輛從事接送學生的服務活動。

  5、車主及駕駛人在出車前,必須保持車況良好,專車專用,不得從事營業性運輸,要做好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查、修復,配備、配齊車輛安全裝置。車主及駕駛人保證不帶病行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不無證駕駛;行車時,不違法上下客、不超載、不超速、不人貨混裝、不搭載違禁物品。

  6、接送車必須配有隨車監護管理人員,要有專人到校園內帶領乘車學生乘車,確保學生出校門後乘車過程中和上下車過馬路時的安全。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座未成年學生

  三、學生

  1、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要乘坐經學校稽核,各項手續齊全的車輛;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摩的、三輪計程車及其他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機動車輛。

  2、按指定班次和站點上車、下車,不遲到、不搶車,等車停穩後,按先低年級後高年級的秩序排隊上車、下車,上下車時,不擁擠、不推拉,自覺接受駕駛人員和隨車管理人員的排程。

  3、注意乘車安全,坐穩並拉好扶手,不把頭、手伸出窗外。

  4、保持車廂環境衛生,不吃零食,不亂扔垃圾。發揚互助友愛精神,主動照顧小同學和暈車同學。

  5、自己保管好書包和隨身攜帶物品,做到不亂放,雨天帶傘須放在座位底下。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8

  1、學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開學前與建築承包商肖玉成一起現場落實的施工地封閉設定是否完好,(如:電線架空、固定;鋼筋分類堆放,材料取運應該避開學生路徑高峰時段等),發現問題立即協調解決。

  2、進校門與到食堂間路段,每天各排一名值周教師監管學生的進出,維護學生安全通行。

  3、每週升旗時間後,由值周教師、行政值周、班主任負責組織進行一次學生透過施工場地的安全演練。

  4、各班要隨時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做到每日放學時都要提醒學生注意過往工地的注意事項。

  5、行政值周、值周教師要隨時留心和檢查封閉設定的完好性,發現問題立即向學校報告。

  6、經常與承包商溝通,要求建築工人在材料取用、車輛開動、停放地的選擇等方面都要考慮到有利於行人安全,特別是學生安全。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9

  為了加強對住宿生的安全管理,確保住宿生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黃梅五中在校生的日常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服從生活老師的管理和安排,自覺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維護公寓成員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在夜間就寢時間內,個人不得擅自進出,打就寢鈴後,不準在室外活動,不準在室內談笑喧譁,不做影響別人休息的事。

  三、不準在寢室使用電器,嚴禁將火種帶入公寓,不準在床上蹦跳、打鬧、玩耍。

  四、公寓大門鑰鎖由生活老師保管,按時開關,鑰鎖不得亂傳,未經允許個人不得私自配鑰鎖。

  五、不得破壞公共設施,汙染牆壁。

  六、不得留外來人員住宿,外來人員因特殊情況需留校住宿者,應由室長報班主任,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可住宿。

  七、學生應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寢室內使用電器,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物品和蠟燭讀書。

  八、定期檢查學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間通道安裝紅外線監控器,消防通道全天開通,保持安全出口的通暢。

  九、住宿學生每期入住前,學習消防安全法,組織一次開展防火演習,遇緊急情況按預定方案緊急疏散。

  十、服從學校安排,不得私自調換床位,嚴禁攀樓頂、翻牆到室外,嚴禁使用充電應急燈。

  十一、加強自我防盜教育,個人物品注意保管,離開宿舍關好門窗。

  十二、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毯等充電加熱的電器。

  十三、外出必須向宿舍老師請假,不得在外留宿。

  十四、學生生病需要在寢室內休息,及時向班主任報告,晚上遇到應急情況或生病等突發事件,應及時向宿舍老師報告。

  十五、嚴禁在寢室內賭博、抽菸、喝酒。

  十六、寢室人員離開寢室時,應自覺鎖好門,關好窗,關好電源。

  十七、嚴禁在寢室內起鬨,打架鬥毆。

  十八、嚴禁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寢室。

  十九、嚴禁深夜溜出寢室、外出上網。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20

  為加強學校正規化管理,端正學風,防止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長必須在上課之前將學生送進教室大門,在下課之後於教室大門口將學生接走,防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並做好人員交接手續。無故不得曠課,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由於學生較多,老師無法關注到學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因此,學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由家長監護,教室內的學生安全由本校監護。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老師不得安排學生獨自離開教室;學生必須嚴格遵守課堂紀律,未經老師同意不準私自離開教室。如遇特殊情況需離開學校,需經老師與家長聯絡後,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到校將學生接走,並做好人員交接手續。

  三、對接學生的可疑人員,老師要嚴加盤詢,必要時查驗有關證件,與家長電話聯絡,堅決杜絕學生隨同陌生人離開教室;一般情況下,家長應當在教室門口等候,防止可疑人員混進教室冒充家長以矇騙手段將學生接走;學生應當提高警惕,堅決杜絕隨同陌生人離開教室。

  四、放學時,如果家長因故未能按時來接,學生不準獨自離校;老師應當耐心等待家長;家長因故不能及時到校接學生,應事先安排成年親屬接送並通知老師;對因特殊情況造成學生當天確實無法被接走,且學生家庭住址在九江縣城和九江市主城區範圍內的,當班老師應當視情義務護送學生回家,並做好人員交接手續。

  五、學生不準攜帶刀具、玩具、遊戲機進入教室,一經發現即予收繳,不得攜帶貴重物品、食品進入教室。培訓期間,嚴禁推拉打鬥,嚴禁觸控電源,防止筆尖傷人,自覺守紀,愛護衛生,講文明,知禮儀,空閒時間可進行閱讀和練字。

  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當著裝整齊,不準穿暴走鞋,不得穿拖鞋和鞋底易滑的鞋子,應當服從老師和班幹部的管理;採風期間,必須聽從老師和班幹部的指揮。

  七、本校保留對屢次三番嚴重違紀、屢教不改的學生勸其退學的權力,同時退還家長相應的學費,以建立良好的學習環境,營造濃郁的學習氛圍。

  八、為便於安全管理,非本校學生不準進入教室。

  九、未盡事宜,敬請家長與本校商定。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21

  安全管理工作在民辦學校同教學質量一樣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為了把我校小學部的安全工作做得更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防患於未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請全體小學部師生共同遵守,保證安全。

  1. 按時到校,嚴禁搭乘非客運車輛、非客運船隻。

  2. 上下樓梯不得擁擠、推拉打鬧,有序上下,靠右前行。

  3. 學生來到學校進教室,不得在校園內追逐打鬧,做危險遊戲。

  4. 不準在教室和走廊追逐打鬧,不得亂扔東西,不準從樓上往下扔棄東西,不準亂拋石頭、雜物,不準在樓梯扶手、斜坡上溜滑,桌凳壞了及時告訴老師。

  5. 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按課堂紀律要求上課,不得做危險性動作,正確使用實驗儀器和體育器械。

  6. 搞勞動衛生時,注意方式方法,正確使用勞動工具,必須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7. 學校舉行集會、升旗時必須有序排隊進場,按指定地點坐好或站好。

  8. 不準攀爬圍牆、窗戶、護欄、高坎等高物建築。經常要注意校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消除安全隱患。

  9. 不準在宿舍裡打鬧,嚴禁在床上跳來跳去,床位壞了及時報告老師。

  10. 嚴禁玩火、玩電,嚴禁亂動各種電器裝置設施,不準到危險地方玩耍,不準進入建築工地,不準圍觀施工、維修。

  11. 不準逞強,嚴禁打架傷人、結夥鬥毆,嚴禁彈弓、鞭炮、刀棍等兇器、危險物品上學。

  12. 上學、回家要注意交通安全。排隊上下車,遵守乘車紀律,遵守交通規則和交通法規;不準在路上追打玩鬧,橫過馬路要左右看看來往車輛,不滿十二週歲的學生嚴禁騎單車,不滿十八歲嚴禁騎摩托車。

  13. 遇到惡劣天氣提高自身保護意識,暴雨或河水暴漲不得到江河邊玩耍,嚴禁到水庫、山塘、河川邊玩耍或游泳。

  14. 學生有事、有病要向老師請假。

  15. 注意飲食衛生,禁止吃零食,嚴禁吃黴爛、變質食品。如有食物中毒現象在校及時上報老師,在家及時告訴家長。

  16. 保護好財產。較多現金,存放到老師處,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來。

  17. 學生要記住家長與班主任老師電話;學生的看護人(監護人)電話號碼必須告訴班主任以便及時聯絡。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22

  1、禁止學生駕駛機動車上學。

  2、禁止機動車進入學校。特殊情況要在我校兼職保安的指揮下停在指定位置。

  3、禁止學生擅自橫穿馬路。

  4、班主任必須掌握全班過馬路學生的基本情況,決不能漏掉一個學生(下午放學後不能留過馬路學生打掃衛生或做其它事情,如必須留下來,則由老師必須帶學生過馬路)。

  5、班主任在中午和下午放學時,放學鈴聲一響,班主任必須動作迅速地組織學生排隊有秩序走出教室。班主任讓指定路隊長負責帶到校門。

  6、各班每天必須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平時過馬路時一定要慢行,不能跑,要左右看,沒車的時候再過去。

  7、值日教師、兼職保安要按要求負責校門及周邊秩序管理,嚴格禁止學生自己擅自過馬路。

  8、班主任在下午放學後才可家訪。

  9、班主任在下午下班前必須到班級教室清場,督促打掃衛生等所有學生按時回家,待學生全部安全離校後方可下班。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23

  為確保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及其他外出活動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

  2.實行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申報、審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動,應經校長會議或行政辦公會議討論決定並將活動方案上報縣教育局,班級或年級組組織的活動要將活動方案向學校申報,經審批後方可進行,並做好活動的組織和抓好師生的安全。

  3.出發前要以班級為單位做好安全、文明教育並宣佈活動安排,向學生全面進行紀律及行車安全、遊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同時將班主任和值班老師行動電話號碼告知學生。活動前瞭解學生的健康狀況,對身體差,有先天性疾病的學生,要酌情處理,並取得家長配合。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生理和自我保護能力範圍的活動。

  4.外出集體活動原則上要求統一穿著校服、帶好紙筆以便做好記錄。

  5.學生從校出發前各班清點人數上報德育處,中途不得離隊,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向老師請假,老師聯絡家長後方可批假。

  6.租用的車輛必須要有正規的營運執照,並要求車隊作出安全承諾。

  7.每輛車的負責老師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下車,教育學生不要爭先恐後,要禮讓。乘車時勸阻將頭、手伸出窗外的同學。

  9.教育學生注意禁示、提示性標誌,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不追逐打鬧,不走路觀景,不攜帶任何危險物品。未經同意不從事划船等危險性活動,儘量避免到人群擁擠的地方,參加大型活動時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護。

  10.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按照行前分好的小組活動,嚴禁擅自個別行動,教育學生髮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值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對個別調皮學生多加註意。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採取應急措施。

  11.學生在外出社會實踐活動過程中,要增強自我安全意識,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飲食安全和財物安全。

  12.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有秩序上車,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跟車回校,待學生離校後,才能離開。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24

  為確保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理各種可能發生的特殊情況,增強帶隊老師、活動學生的安全意識,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等檔案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xx區xx學校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

  組員:xxxxxxxxxx

  二、各部門工作職責

  政教處:

  1、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

  2、制定安全預案。

  3、負責與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承辦方單位協商安排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日程、專案等有關事宜。

  4、召開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安全工作會議。

  5、出發前20分鐘,組織學生集合,並進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年級:

  1、組織班主任教師對學生的安全意識和紀律觀念進行針對性教育。

  2、全程參與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對本級部的一般性事務進行應急處理;對突發性事件,在上報後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總務處:

  1、負責審查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承辦方的資質,並與其簽訂有關協議。

  2、出發前,負責查詢學生社會實踐活動車輛狀況和司機狀況。

  3、派人全程參與學生社會實踐活動,處理活動中的突發事件。

  4、派校醫隨隊處理意外傷害。

  三、成立突發事故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xx

  四、各年級、各班負責人:

  總負責:xx

  一~六年級組長

  五、突發事件處理原則:

  1、保持鎮靜、沉著應對。

  2、學生優先原則。

  3、就地搶救原則。

  4、報警、求援原則。

  5、維持秩序、迅速疏散原則。

  六、應急反應措施:

  1、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前,要精心組織,事前開好隨行教師安全會議和全體學生安全教育會議。

  2、行政領導、校醫、全體任課教師隨行。

  3、所有教師的手機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時,必須處於開機狀態。

  4、每輛旅遊車必須安排帶隊老師,學生上下車要統一清點人數。

  5、所有年級學生必須在班主任以及配班老師的帶領下,集體進行活動。

  6、進入參觀點後,由校領導在出入口執守,觀察學生情況。

  7、學生遊玩時,帶隊老師要觀察學生情況,及時制止不安全情況。

  七、突發事件處理程式

  1、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主動負責的做好應急處理並立即向級年級組長報告,同時與旅遊公司的負責人取得聯絡。年級組長根據情況作出決定。

  2、一般性事故,年級組長可根據情況自行進行解決,並進行記錄。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給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同時組織人員進行搶救,以最短時間最快速度開展工作,並在第一時間通知學生家長。

  3、校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應儘快向公安、醫療、教育、旅遊等部門上報,同時增派人員赴現場進行組織搶救。

  4、在組織應急搶險過程中,以保證學生安全為首位。寫出書面報告,總結經驗教訓。

  八、安全應急具體措施

  1、安全常規措施:

  (1)配備一名校醫隨行。

  (2)所有教師、工作人員手機必須處於開機狀態,前一天必須檢查手機充值狀況,確保資費充裕。

  (3)進入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目的地後,由校級領導原地執守,擔任總指揮。

  (4)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幾人一組,不要個別行動。

  (5)每次轉移活動地點及活動結束時必須清點人數,一個不能少。

  2、因天氣因素變更活動處理:

  (1)活動前一天瞭解天氣情況,通知學生做好相應準備。

  (2)發車時遇天氣變化,要認真分析趨勢和可能,做出延時、變更處理。

  (3)針對學生可能出現的情緒波動,做好引導、說服教育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項。

  3、車輛故障處理:

  (1)活動前要求承辦方檢查車輛車況,車況不良必須更換,否則不得發車。

  (2)中途車輛故障:帶隊跟車老師及時把故障情況通知校領導和承辦方;故障為影響安全的,一律停駛,由承辦方緊急調車改乘。

  (3)途中車輛失火,應立即要求司機停車開門,用滅火機撲滅。同時指揮學生不要驚慌,如火勢較小,前部學生從前門下,後部學生從後部應急門下;如火勢較大,可視情況破窗逃生。下車後,及時組織疏散,一名教師負責清點人數,一名教師負責及時向領導報告情況。如有學生受傷應立即組織搶救。

  (4)車輛換乘時,帶隊教師維持好學生秩序,嚴禁下車隨意走動,尤其應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4、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

  (1)師生在途中突發疾病、意外傷害,隨車帶隊教師立即聯絡應急車,視輕重由校醫作處理或就近送醫院。

  (2)師生在校內突發疾病、意外傷害,帶隊教師立即聯絡總指揮,視輕重由校醫作處理、或送校內醫務站診療,病情嚴重的送當地醫院急救。

  5、學生走失處理:

  (1)允許學生帶手機,師生互留電話號碼,以便電話聯絡。

  (2)如發現學生走失,切不可大意、拖延,應立即組織就地尋找。

  (3)從學生最後接觸的同學入手,瞭解最後行蹤。

  (4)電話通知其它帶隊教師關注尋找。

  (5)利用廣播等形式釋出尋人啟示。

  6、交通事故處理:

  (1)有嚴重受傷即刻撥打120、122,並立即組織搶救。

  (2)迅速報告校領導,調動應急車趕到事發現場,視傷情確定立即送醫院,還是緊急處理後送醫院。

  (3)保護好現場,指揮師生撤離至安全地點。

  (4)向上級領導報告事故情況。

  (5)安定學生情緒,詢問、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受輕傷學生送醫院檢查、診治。

  (6)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分別負責家長、公安、醫療、保險各方接洽,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25

  第一條、為了維護校園正常的活動秩序,確保學生課間活動安全,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生課間活動”是指學生在校園內(上課時間除外)進行的各種活動。包括晨讀早操、升旗儀式、課間休息、大課間活動、午間活動、課外活動等。

  第三條、學校應加強課間活動的管理,利用晨會課、班隊課等時間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預防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四條、學校應明確每個班級的通行路線,參加課間集體活動、升旗儀式或到專用教室上音樂、美術、科學等課程,應由老師組織學生排隊前往,並按規定路線有序通行。

  第五條、學生上下樓梯時,應該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躍,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值班教師及時關注、提醒、監管。

  第六條、學生課間應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險因素的遊戲,不得在走廊樓梯裡追逐打鬧,不得撞門爬窗,不得破壞公物。

  第七條、學生在校園內,不得狂奔亂跑大喊大叫,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等設施。

  第八條、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老師,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第九條、不準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校。

  第十條、認真組織好大課間活動,確保活動安全有序。

  (一)大課間活動要制定周密的計劃,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本著“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人員統一指揮,實行全過程監控。

  (二)大課間活動一般以班為單位由班主任(上課教師)帶隊,加強學生的活動安全教育,重視活動過程中的保護和預防措施,合理控制運動量,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大課間活動應定期對活動場地進行實地檢查,合理安排各年級學生活動區域,檢查活動器具安全效能。

  發現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時採取措施。

  (四)大課間活動應對學生體質狀況進行調查,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對不適宜參加活動的學生應予妥善安排。

  第十一條、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掌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應及時制止教育。

  第十二條、值班領導和值班教師加強校園內的巡視,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應及時制止,情況嚴重的應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政教部門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每一個教職工都有責任維護學校課間秩序,發現學生不安全行為應及時教育阻止。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26

  1、各課任教師要全面落實《課堂安全制度》、《學校活動課、體育課安全制度》、《學校實驗課安全制度》、《學生學習用品管理制度》,保障學生的課堂學習安全。

  2、嚴格執行《學生考勤管理制度》,每天上午、下午第一節課任課教師必須清點學生到校情況,對未到校學生按《未到校學生處理程式》規定的辦法,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絡,查明沒到校原因,進行相應處置。

  3、學校或年段組織的跨班級學生活動和全校性活動,除制訂活動安排計劃外,必須制訂書面的較詳盡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按規定操作。

  4、學校或班級組織的學生外出活動,嚴格實行《學生外出活動審批制度》。組織人員必須制訂嚴密的安全保衛措施,事先對活動場地及活動線路進行考察,排除隱患。活動前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活動中適時指導,全程監控,確保萬無一失。

  5、學校或班級組織的包乾區、教室或校外衛生打掃等勞動,只安排學生能安全完成的任務,禁止學生爬窗擦玻璃。學生勞動時,必須事先進行安全教育,勞動中按規定程式操作,且有教師監護。

  6、走廊、樓梯等狹窄通道,是事故多發地帶。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上下樓梯和走廊活動的教育和規範行為指導。值日教師要隨時監控,對上下樓梯的規範行為和在走廊的不文明行為、激烈動作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每天課間操或學校有大型集會活動,值日教師要按學校規定,在相應的樓梯口進行疏導,嚴防擠壓事故發生。在樓梯口醒目處貼警示牌,嚴禁學生在樓梯滑扶手,任何教師發現此現象,都要及時制止,並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

  7、嚴格執行《防溺水、游泳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防溺水教育,禁止學生私自到河水游泳。午睡時間,安排值日教師到河邊巡查,嚴防溺水事故發生。

  8、嚴格執行進校制度。學校把學生放學時間和靜校時間告知家長。靜校時間,學生不得進入校園。值日教師必須在學生全部離校後方可下班,不讓學生在校園內有失控時間。

  9、嚴格執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班主任必須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不乘無牌無證和超載車輛。因家離校較遠,有必要騎車的,必須由家長申請,班主任批准,並報學校教導處備案。

  10、特殊體質學生活動管理。由班主任牽頭,建立特殊體質學生檔案,記錄體檢情況和向家長告知的身體特殊情況,並告之相關教師。相關教師應根據已知情況,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體質學生參加不適合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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