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服採購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3篇)

學校校服採購管理制度範本

  小學生統一著裝是加強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增強學生集體榮譽感、培養學生團隊意識的重要舉措.校服質量關係學生的健康成長。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學校校服採購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3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學校校服採購管理制度範本1

  為了確保楊浦高階中學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學生的切身利益,現就加強本校學生校服管理制定如下制度:

  一、規範校服採購管理

  1、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商定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學校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優良、社會信譽好的企業採購校服。

  2、學校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本市統一的校服採購合同,及時將校服採購情況與家長委員會溝通,並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公示校服採購情況,自覺接受家長的監督。同時,將校服採購合同向區縣教育部門備案。校服採購合同格式文字由市教委會同市工商局制定的版本。

  3、學校選擇的校服生產企業憑校服採購合同,主動向各區縣質量技監部門申報。質量技監部門應當加強對校服生產企業的質量監督。

  二、完善校服價格管理

  根據市教委會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並公佈學校校服的價格。具體價格由學校在充分聽取家長委員會意見後與校服生產企業合同約定,並按照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費用。

  三、建立校服雙重送檢制度

  1、校服生產企業應當在每批次校服出廠前,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送達學校的校服,其質量標識應當完整齊全,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在接收校服時,認真進行檢查驗收,檢視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

  2、學校應當主動將校服抽樣送檢,檢驗合格後,發放給學生使用。

  四、建立問題校服退賠和懲處機制

  1、一旦發現採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學校應當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校服採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等事宜,並向上級教育部門彙報。同時,向質量技監部門舉報。

  2、學校工作人員在校服採購過程中,存在違反採購程式、收取回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學校行政處理。

  3、校服生產企業如使用劣質原料生產校服,或者銷售質量不合格校服的,由質量技監部門或工商部門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校服採購管理制度範本2

  優質、合體、美觀、舒適的校服是培育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培養團隊意識、傳播平等精神的有益嘗試。依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檔案精神為指導,對我區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具體操作制定如下細則。

  學校層面

  1、訂購校服是學生的自願行為,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要求學生必須訂購,對沒有訂購校服的學生不得加以歧視和諷刺。

  2、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採購校服,採購權在家委會,學校受家委會委託負責具體採購、採購工作。

  3、徵訂和採購等各環節相應材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各種資訊披露必須公開透明,並及時作出公示,如家委會會議商討記錄、採購合同、生產企業相關資質文字、檢測報告等等。

  4、“明標識”、“雙送檢”制度是校服管理的核心工作,學校必須以對每個學生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把安全質量關,不得有絲毫懈怠。

  5、每批次校服進校,學校必須認真驗收,只有在獲取了廠家提供的由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成衣(非布料)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具備成衣合格標識後方可接收,並及時抽樣送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完成學校第二次送檢工作。在未獲取檢驗合格報告之前,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下發校服於學生。此為校服管理工作的高壓線,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不進行二次送檢,也不得委託供應商代理送檢。

  5、以《上海市校服採購合同》(2013版))為範本,規範合同簽署,對合同內容和條文原則上不得作隨意刪減和新增,未盡事宜可續簽補充協議。同時也要求學校網上下載合同版本,把握簽署主動權。

  6、學校應合理安排校服徵訂各環節啟動時間,把控時間節點,對年度內所需訂購的各類校服做到心中有數,統籌規劃。每批次校服到校的確切時間必須在合同文字中有清晰表述以保障學生的切身利益。

  7、校服採購合同一年一簽,以利於學校對生產企業有較為全面審視,決定下年度是否繼續合作。自此細則頒佈之日起,必須杜絕一簽多年現象的發生。

  8、學校應設立學生校服專管員,作為一項常規工作,各校應及時將採購合同與檢驗報告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9、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妥善處理學生家長的投訴信訪和問題反映,主動聯絡,誠懇反饋,確保給家長滿意答覆,力求問題圓滿解決。對於生產企業違約誤時和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學校應及時與其進行交涉,並做好退回、更換、賠償等事宜。

  10、因違反操作規範而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將問責相關責任人並作通報。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主管部門層面

  1、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為校服管理工作主管部門,成立領導小組,設專人具體負責區內中小學校服監管工作。

  2、建立一校一檔,完善校服管理工作備案制度,每月向市教委上報有關報表,及時完成上海市校服管理平臺上的問題校服處置彙報,保持與上級主管部門良好的資訊溝通。

  3、透過座談、走訪學校、聯絡家長、現場考察企業等方式,瞭解校服生產、銷售、監管、使用等情況。

  4、處理學生家長信訪投訴事件,解釋相關檔案和政策精神,督促學校制定具體解決方案,妥善處置,避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5、建立回訪制度,瞭解投訴事件處理結果和落實情況,幫助和指導學校進一步完善校服管理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規範。

  6、建立與市場監管部門的溝通機制,加強對校服供貨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

  7、牽頭學校和質監部門做好每學年度末一次“守信用講誠信重服務生產企業”評選工作,評選結果作網上公示,以供學校和學生家委會參考採購。

  8、會同學校和質監部門做好兩學年度一次面向全社會的“美麗校服添風采”優秀校服展和評選工作,評選結果作網上釋出,以供學校和學生家委會參考採購。(以上兩次評選的具體辦法和細則另行制定)

  供貨企業層面

  1、供貨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組織生產。在與採購學校簽訂的合同“執行現行國家標準”一欄中必須寫明: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範》、GB/T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其中GB/T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是第一個專門針對中小學生校服的綜合性國家標準,所有校服生產企業都要遵守。

  2、與採購學校的合同一年一簽,不得以幾年之內不調價等理由誤導學校一簽多年。自此細則頒佈之日起,一簽多年的採購合同主管部門將不予認可。

  3、嚴格遵守合同約定,確保供貨及時。因誤時而造成的退回、賠償等損失自負。

  4、確保每批次每套校服標識清晰完備,法定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每項指標合格透過。無標識、無檢驗報告的一律被視為問題校服學校將作拒收處理。

  5、配合學校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售後服務,對於學生試穿不合身等情況,盡力做好更換服務。

  6主動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學生家長投訴信訪事件處置工作。因安全質量問題而造成較大社會反響的,主管部門將責令校方終止合同執行,必要時提起司法訴訟。

  學校校服採購管理制度範本3

  為進一步規範我校校服採購及管理工作,確保校服品質,發揮校服育人和審美功能,保障我校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及合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合肥市教育局《關於開展全市學生服“雙送檢”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合質發〔2018〕79號)、區教體局《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小廟中學校服採購工作制度:

  一、採購校服前提

  1、按照自願為主的原則,學校透過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透過本校統一穿著校服決定後,成立由校方代表、家委會、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校服採購工作組。

  二、採購校服程式

  1、遴選校服生產企業

  校服採購工作組應對校服生產企業資格進行審查,並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為我校學生提供校服。

  2、公開競價,簽訂合同

  學校透過公開競爭(招投標或詢價等)的方式,向有生產資質、產品社會信譽高、質量優良、價格合理的廠家採購校服。選定校服生產廠家後要與他們簽訂供貨合同,必須根據採購價格實支實收,不得加收校服價格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3、公示採購情況

  校服採購過程中的相關資訊(採購流程、校服款式、採購價格、質量標準、生產廠家等)要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進行公示,自覺接受學生、家長、社會的監督。

  4、交付驗收

  學校要嚴格做好校服的接收與查驗工作,認真落實校服“雙送檢”制度,確保接收的校服符合質量標準和合同要求,保障學生穿著安全。在接收校服時,要認真查驗由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該批校服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檢驗報告和校服標識等材料,並按規定從中抽樣送到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校服“雙送檢”合格後,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學校一旦發現採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與生產企業交涉,依照校服採購合同約定,辦理退賠等事宜。對問題校服要及時向區教育體育局彙報,同時向質量監督部門舉報。

  5、資料存檔報備

  校服採購各環節相應資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同時要將會議紀要、徵求意見情況及採購合同等向區教育體育局電教館進行備案。在校服採購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處理。

  學校校服採購管理制度範本4

  為確保中小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切身利益,根據《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六部門關於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13﹞10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落實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滬教委基﹝2013﹞43號)、《黃浦區教育局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檔案要求,制定本校學生校服採購、穿著制度。

  一、發揮家委會作用,強化學校責任

  1、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長牽頭、德育處、總務處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組,對校服質量監控負責,設立校服專管員負責具體發放、補定事宜。

  2、在校服訂購前,我校聽取家委會意見,家委會同意後,組織實施。會同學校家長委員會共同確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顏色、價格等。與信譽好的生產企業簽訂校服採購合同,主動接受家長監督,及時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示校服採購情況。

  3、發揮學校家長委員會監督作用,學校積極配合家委會相關工作。家委會透過座談會、問卷等形式,聽取學生、家長對校服質量、款式、價格,以及校服穿著制度等方面的意見,學校接受家委會提出的改進建議,發揮校服穿著制度在學校教育中應有的作用。

  二、規範學校校服採購程式

  1、學校透過綜合比較,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經家委會稽核、同意後,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釋出的校服採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校服合同價格應在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並公佈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範圍內。

  2、學校要將合同影印件及時報區教育局後勤中心備案。並督促校服生產企業儘快到區質量技監部門申報。

  3、學校將校服樣衣保留,作為驗收校服款式、面料、顏色等的依據。

  三、做好學生校服“雙送檢”工作

  1、學校接收校服時,嚴格查驗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輔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校名標標識等是否齊全,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是否與樣衣標準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無破損等。質量標識不齊全、與樣衣標準不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破損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校服生產企業未能出具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的,學校拒收。

  2、學校在收到訂購校服後,將按照同一面料抽檢1套校服的要求,及時將校服送市纖檢所檢驗。檢驗合格後,學校在學校網站上公開校服質量檢驗報告,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學生校服送檢費用由學校在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向學生另行收取。

  3、學校發現校服生產企業採購偽劣面輔料加工校服,對學生健康造成傷害或可能造成傷害的,將與校服生產企業交涉賠償,將相關情況報區教育局,並向質量技監部門報案處置。

  學校校服採購管理制度範本5

  為規範校服管理,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校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校服採購的基本原則

  優質、合體、美觀、舒適的校服是培育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培養團隊意識、傳播平等精神的有效方式,統一著裝上學是家長、學生的普遍需求。校服採購須遵守以下原則:

  (一)質量第一。

  招標採購須採購有校服生產資質的廠家,要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須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範》、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嚴禁採購質量不達標的校服。各校可以與我區易地搬遷安置點扶貧車間加強業務合作。

  (二)家長自願。

  廣泛徵求家長意見,發揮家長委員會的功能,切實做好校服徵訂意願收集工作,嚴禁強制統一採購。

  (三)相對穩定。校服款式一經採購要保持相對穩定,減少家長重複支出,嚴禁短時間內更換顏色和款式。

  二、嚴格規範校服採購管理

  (一)設計標準。

  要廣泛徵求家長、教師、學生的意見,要召開家委會、職工代表會、校務會討論確定。校服的顏色、款式要符合學生的年齡特點,款式要美觀大方,要與學校文化協調統一,彰顯學校校徽等文化符號。

  (二)學段及套數。

  城區直屬學校、鎮中、鎮小及鎮屬初中學校原則上要統一校服;公、民辦幼兒園、職校、鎮屬其他學校、民辦學校根據當地居民經濟收入狀況,徵求家長同意後可統一採購;各學段起始年級及小學四年級可統一訂購,其他年級學生若校服陳舊、破損、短小需要重新更換的,由家長自行更換。統一採購校服原則上為春秋裝、夏裝各一套(有條件的學校可徵訂一套冬裝)。學校開展各種活動,未經家長同意,不得以班級為單位訂購服裝,參加區級及以上活動,確需統一服裝的,須經組織活動單位負責人同意並報教育局教育工程和裝置採購股備案方可訂購。教職工可以在學校有社會資助或捐贈,並符合捐贈方意願的情況下,統一訂購工作服。

  (三)價格標準及費用支付。

  幼兒園、小學、初中夏裝、春秋裝、冬裝分別不超過100元、140元、240元;高中、職校夏裝、春秋裝、冬裝分別不超過120元、150元、300元。學校在服務性收費中如收取了校服費,則必須進行抵扣;教職工工作服經費一律不得從財政撥款中支付。

  (四)採購流程。

  在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等資訊的基礎上,按照成立領導小組、徵求意見、集中討論、確定訂購、招標採購、中標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準、採購流程、採購價格等)、備案登記(局教育工程和裝置採購股、計財股)的流程規範開展工作。

  三、加強校服監管工作

  (一)加強管理。

  區教育局將聯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每年對校服訂購情況開展核實督查。局基礎教育股負責對學校校服設計進行指導,牽頭協調做好核實督查工作;教育工程和裝置採購股負責校服採購流程的監督管理;計財股負責校服費的標準、收支的審查管理;學校負責對校服質量的把關。

  (二)強化督查。

  區教育局每年組織督查組對學校校服徵訂開展督查,發現學校、工作人員在校服採購過程中未認真履職,存在違反程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將嚴肅依法處理。強化關愛,對家庭特別貧困的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特殊學生,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多種措施由廠家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

  學校校服採購管理制度範本6

  為了確保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學生的切身利益,現就加強學校學生校服採購制定如下規定:

  一、規範校服採購管理

  (一)學校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制定校服穿著制度。學校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優良、社會信譽好的企業採購校服。

  (二)學校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本市統一的校服採購合同,及時將校服採購情況與家長委員會溝通,並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公示校服採購情況,自覺接受家長的監督。同時,將校服採購合同向區縣教育部門備案。

  二、完善校服價格管理

  (三)校服價格由學校在充分聽取家長委員會意見後與校服生產企業合同約定,並按照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不加收其他任何費用。

  三、建立校服送檢制度

  (四)我校在接收校服時,應當認真進行檢查驗收,檢視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

  (五)我校採取將校服抽樣送檢制度,檢驗合格後,才可發放給學生使用。

  四、杜絕向“黑名單”企業採購校服

  (六)學校關注質量技監部門向社會公佈的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的“黑名單”,決不向列入“黑名單”的生產企業採購校服。

  五、建立問題校服退賠和懲處機制

  (七)一旦發現採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學校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校服採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等事宜,並向上級教育部門彙報。同時,向質量技監部門舉報,質量技監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學校校服採購管理制度範本7

  1、學校集體決策

  (1)每年秋季開學前,將校服採購納入“三重一大”事項,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

  (2)按照校服著裝規範和管理要求,合理確定採購需求(包括款式、套數、件數、價格區間等),制定工作方案。啟動徵集校服採購意向。

  (3)校服採購每3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分時段在起始年級採購。畢業年級不組織採購校服。

  2、徵集採購意向

  (1)按照自願原則廣泛徵求家長意見,確定是否採購校服(確定採購校服應徵得2/3以上家長同意):

  (2)學校原有校服款式獲多數認可的,可繼續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對穩定。

  3、組建採購組織

  學校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與社會代表多方參與的校服採購組織,負責採購、採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代表佔比不得低於80%。

  4、釋出採購需求

  在區教育局指導下,聯合釋出招標資訊並實施招標活動。

  5、確定供貨企業

  (1)對意向供貨企業進行資格性及資料符合性審查,並做好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

  (2)根據學校在校學生人數選取合理比例的學生、教師、家長代表共同組成評定組,評定組人數不得少於學校人數的30%(1000人以上的學校不少於300人),其中家長和學生代表不少於評定組總人數的80%

  (3)組織對師生和家長進行校園文化、服裝專業基礎知識、著裝禮儀等方面的宣導、培訓;

  (4)組織意向供貨企業進行樣衣展示、方案說明:

  (5)優先採用綜合評分法,由評定組按照“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投票確定供貨企業。

  6、公示採購結果

  (1)票選結束後,學校透過多種方式對擬確定的校服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準及檢測專案、採購價格、採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後服務和意見反饋渠道等資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2)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方可簽訂合同

  7、簽訂採購合同

  由學校與供貨企業簽訂採購合同,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採購合同,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代收取校服費用;

  8、校服檢查驗收

  校服發放前,按照合同約定,採取隨機抽樣方式進行驗收。重點查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報告原件及成衣質量標識,並抽取不同批次和樣式的校服套(件)留樣封存。

  9、售後服務監督

  (1)採購結束後,及時公示質檢報告和售後服務相關事項,督促供貨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做好售後服務;

  (2)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並將調查結果作後續採購的依據。

  10、資料存檔備案

  (1)採購結束後,將採購各環節相關資料(如會議紀要、檢測報告、投訴處理、影片、照片等)存檔備查;

  (2)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採購合同,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監督。

  學校校服採購管理制度範本8

  一、採購前提

  1.按照自願為主的原則,學校透過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透過本校統一穿著校服決定後,成立由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及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校服採購管理領導小組。

  二、採購程式

  1.遴選校服生產企業

  校服採購管理領導小組應對校服生產企業資格進行審查,並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為我校學生提供校服。

  2.簽訂合同

  按照校服採購合同進行簽訂。校服合同價格在市教育局、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並公佈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範圍內。

  3.公示採購情況

  學校將採購情況與家長委員會溝通,學校將透過公示欄、網站或家長會等形式公示採購情況。

  4.交付驗收

  學校在收到生產企業提供的校服後,同時向企業收取由質檢部門出具的該批次校服抽樣檢測的合格報告。

  5.學校送檢

  學校在收到校服生產企業的校服後,第一時間將該批次校服抽樣送至質檢部門進行檢測。待檢驗合格後再發給學生校服,完成整個採購工作。

  6.封存留樣

  校服留樣要備兩份,一份必須用塑膠袋密封儲存,以備檢驗機構抽檢,一份便於對照質量款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現象。

  學校校服採購管理制度範本9

  校服採購可採取學校自行採購,或委託第三方法人機構代為採購。採購金額超過200萬元的,應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採購。如果委託第三方法人機構代為採購的,可自行選擇一間有資質的代理公司進行採購。如果實行自行採購,具體的要求和制度如下:

  一、校服供應商的選定

  (一)制定學校的校服需求資訊,建立校服採購的管理程式。

  (二)公開學校的校服需求資訊,由校服供應商自由參與競價。參與競價的供應商必須有3家以上。供應商應提供以下材料:

  1、資格檔案,包括:營業執照及法人身份證的影印件、企業在職人員一覽表、近3年的財務報告;

  2、投標意向書及報價材料;

  3、質量承諾書;

  4、服務承諾書;

  5、校服樣板(每種款式可提供一套);

  6、質量檢驗合格報告;

  7、其他相關資料。

  注:服務承諾除常規內容外還應包括以下2點:

  1、對花都區中小學校在冊的特困戶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學生的校服費按學校要求給予全免或者部分減免。

  2、退費條款:

  (1)在收到校服前,由於學生的原因中途退學,供應商應無條件全額退款;(2)在驗收貨物後一定時間內(如15天內),由於學生的原因中途退學,可退還全新未被洗滌過的校服,供應商應無條件全額退款。

  (三)公開展示校服的樣板、價格、質量指標等資訊,讓學生及家長參觀瞭解,展示期3-5天。

  (四)校服供應商的選定。學校應成立以學校、家長委員會為主體,校監會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評選小組,透過投票等方式確定校服的樣式及校服供應商。

  (五)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校服採購的相關流程、質量標準、採購價格、校服檢驗合格報告、中標企業的資訊等。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六)合同的簽訂。按照《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的精神,合同期建議為3年,同時與供應商簽署廉潔合同。(學校可與供應商協商設立履約保證金條款,學校收取供應商一定的金錢作為押金,一般在1-10萬之間,作為履行合同的保證)

  二、校服款的收取。

  按照《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的要求,校服款可由校服供應商直接收取,也可由學校代為收取。如果由校服供應商直接收取的,供應商應向學生開出相應金額的銷售發票。如果由學校代為收取的,學校應向學生開出相應金額的《廣東省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校服款存入基本戶,並以代收代支款的形式入賬。

  三、上述資料要求一式三份,教育局一份、教辦一份、學校一份留存備查。

  學校校服採購管理制度範本10

  截至2021年10月12日,上一輪校服中標供應商供貨服務期已滿。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結合今年出臺的《如皋市教育系統採購管理辦法(試行)》(皋教發〔2021〕20號)要求,現將今後全市中小學生校服規範採購工作要求明確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遵循科學決策和規範組織的原則。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採購校服。學校是校服採購工作的主體。學校要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採購組織,負責具體採購、採購工作。各學校校服管理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與實施;學校監委會加強對校服採購、採購、質量等監督。

  (二)遵循自願購買和勤儉節約的原則。校服設計應考慮本地氣候、青少年身體特點、校園文化、學校各類活動需要等因素,充分發揮校服德育載體、管理抓手作用。校服款式一經選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以減輕家長經濟負擔。確定採購校服的學校,要遵循學生自願購買的原則,不得強制推廣。考慮到我市群眾的經濟承受能力,一般為小學一四年級、初一、高一各訂購一次,條件暫不具備的可酌減。對原建檔立卡家庭子女(含脫貧不穩定家庭)、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困境兒童(含孤兒)、殘疾兒童、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和警察子女、特困職工家庭子女、邊緣易致貧戶子女等特殊困難學生,實行減免政策,免除收費的學生人數原則上城區學校控制在2%以內,鄉村學校控制在4%以內。

  (三)遵循公開採購和公平競爭的原則。校服採購必須在教育局採購領導小組、工作小組指導下,根據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和《如皋市教育系統採購管理辦法(試行)》(皋教發〔2021〕20號)、《如皋市教育系統採購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皋教財〔2021〕9號)要求執行,由教育局採購工作小組負責管理。招標前須報局勤工辦備案。採購公告、成交公告、合同公告等在如皋市政府採購網上商城、如皋教育資訊網進行公示,主動接受全體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四)遵循及時備案和規範存檔的原則。各校應當將採購各環節相應材料全部存檔備查。及時將校服成交通知書、採購合同及質量檢測報告等資料向勤工辦備案(見附件2)。勤工辦及時收集、登記和保管全市中小學生校服採購情況。

  二、規範流程

  (一)準備階段。

  採購校服的學校成立校服委員會,切實做好校服採購意願蒐集工作,充分體現學生自願購買校服的原則。校服採購家長意見書、校服委員會會議記錄、校長辦公會會議記錄、特困生名單、如皋市中小學(幼兒園)校服採購報備表(見附件1)報教育局勤工辦備案。

  (二)採購階段。

  學校在政府採購網上商城申報採購計劃,提供採購需求和採購方案,經教育局採購工作小組稽核通過後,根據《如皋市教育系統採購工作實施細則》規定的流程,實施採購工作。採購單位及時與成交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採購合同必須明確供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違約責任。

  (三)生產階段。

  學校校服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生產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組織生產。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範》、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採購單位做好校服從原材料到產成品的全過程質量跟蹤和監督,並對原輔材料質量檢測報告、合格證、出廠證明、採購發票等材料建好臺賬。

  (四)驗收階段。

  校服供應和驗收實行“明標識”制度。各單位採購的校服,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在接受校服時,應當認真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數量、規格、質檢報告、外觀質量、質量標識等,並做好記錄。對不合格的產品學校予以拒收,所有損失由供貨單位承擔。學校可結合實際,實行“雙送檢”制度,將一定數量校服送南通市纖維檢驗所檢驗,檢驗費用不得向家長收取。學校要留存3至5套校服,積極配合教育、質檢、市場監管等部門對校服質量的監督抽查、執法檢查。

  (五)貨款支付。

  校服費用由學校統一代收,向學生開具財政票據,開具票據時註明專案和標準,資金及時繳入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並按規定辦理票據核銷手續。貨款一律轉賬支付給成交供應商,不得委託支付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嚴禁使用“白條收據”,嚴禁賬外迴圈,嚴禁截留、挪用和坐收坐支。

  (六)後期管理。

  校服供應結束後一個月內,學校校服採購臺賬資料(見附件2),向教育局勤工辦上報備案。

  三、嚴肅紀律

  (一)供應商履約評價將作為供應商誠信度評價的重要依據,教育局採購工作小組將定期彙總供應商履約評價情況,中標後不及時簽訂合同或不認真履行合同義務的,將報教育局採購領導小組,將其納入教育系統採購失信名單,視情節,取消一年以上投標資格;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學校未履行好職責,存在違反程式、不公開招標、自行購買、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將嚴肅追究責任,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幼兒園參照執行。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如皋市中小學(幼兒園)校服採購報備表

  2.如皋市中小學(幼兒園)校服採購報備材料目錄

  學校校服採購管理制度範本11

  一、採購前提

  1.按照自願為主的原則,學校透過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透過本校統一穿著校服決定後,成立由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校服採購管理領導小組。

  二、採購程式

  1.遴選校服生產企業

  校服採購管理領導小組應對校服生產企業資格進行審查,並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為我校學生提供校服。

  2.簽訂合同

  按照上海市統一校服採購合同進行簽訂。校服合同價格嚴格按照滬價費【20xx】13號文執行。

  3.公示採購情況

  學校將採購情況與家長委員會溝通,學校將透過公示欄、校園網站或家長會等形式公示採購情況。

  4.交付驗收

  學校在收到生產企業提供的校服後,同時向企業收取由質檢部門出具的該批次校服抽樣檢測的合格報告。

  5.學校送檢

  學校在收到校服生產企業的校服後,第一時間將該批次校服抽樣送至質檢部門進行檢測。待檢驗合格後再發給學生校服,完成整個採購工作。採購各環節相應材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同時要將採購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校服售後

  學校採購校服一經發現質量問題,要立即與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採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事宜,並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同時向質監部門反映。

  學校校服採購管理制度範本12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山東省中小學學生裝工作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魯教辦字[20xx]17號)的檔案精神,進一步加強學生校服採購管理工作,確保學生校服質量安全,切實維護學生和家長的利益,特制定如下校服採購管理制度。

  一、校服採購前提

  1.本著“積極穩妥,量力而行”的原則,堅持在學生、家長自願的基礎上,透過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共同商定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

  2.在透過本校學生統一穿著校服的決定後,成立由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及家長代表組成的校服採購管理領導小組。

  3.由校服採購管理領導小組共同制定校服穿著制度和校服採購管理制度。

  二、校服採購程式

  1.遴選校服生產企業

  校服招投標工作開展前必須在校園網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一週,參與招投標的廠家不得少於3家,同時積極邀請同級紀委監察、財務審計、學生管理等多部門參與,尤其是要發揮好學校家長委員會的作用。原則上在山東省教育廳批覆的濟南市學生裝定點生產企業中進行招標採購。校服採購管理領導小組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校服生產企業資格進行審查,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優良、社會信譽好的企業採購校服。要求生產企業提供以下材料: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招投標工作結束後還需在相應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質詢,時間不得少於一週。學校絕對不向列入“黑名單”的校服生產企業採購校服。

  2.簽訂合同

  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統一的校服採購合同,同時,將校服採購合同向市教育部門備案。校服價格嚴格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教育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於規範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20xx]74號)要求執行。向在校學生收取學生裝費,必須堅持非營利原則,據實結算,多退少不補。在學校有關部門的監督下,由校服生產企業直接收取。

  3.公示採購情況

  學校將採購情況與家長委員會溝通後,透過公示欄、學校網站或者家長會等形式公示採購情況。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增強工作的透明度。

  4.交付驗收

  校服生產企業應當在每批次校服出廠前,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送達學校的校服,其質量標識應當完整齊全,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在接收校服時,應當認真進行檢查驗收,檢視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

  5.學校送檢

  學校在收到企業生產的校服後,及時將該批次校服隨機抽樣送至質監部門進行檢測,檢驗合格後再統一發放給學生。

  三、建立問題校服退賠和懲處機制

  一旦發現採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學校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校服採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等事宜,並向上級教育部門彙報,向質監部門舉報。

  學校校服採購管理制度範本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校服採購管理,規範採購程式,強化質量監管,保障學生身心健康,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七星關區城區各中小學校。

  第二章監督管理

  第三條七星關區教育科技局成立以基教股、計財股、會計核算中心、監察室負責人共同參與的校服採購監督小組,對城區中小學校服採購全程進行監管。城區中小學校校服採購嚴格實行報備報批制度,其中採購金額10萬元(含10萬)以上的,由學校或中心校(教育服務中心)按程式向區教育科技局基教股提交採購報告(校長稽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中心校校長稽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批覆同意後,方可採購,嚴禁未經批准擅自組織採購;採購金額10萬元以下的,由學校自行組織採購,但需向基教股報備,報備應提交的資料為三家以上詢價記錄、有效的供貨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生產經營許可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第四條城區中小學校校服採購本著家長自願原則,成立以學校校長任組長的校服監管領導小組和家長委員會,共同確定校服的款式、材料、顏色、質量等,全面負責詢價、採購、質量監控、資訊公開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流程規範。

  第五條嚴格執行收費標準,根據《畢節地區物價局畢節地區教育局畢節地區財政局關於規範我區城市 義務教育階段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等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畢地價費〔20xx〕19號)檔案規定,小學校服費20元/生/學期(三年購買一次),即小學每次採購校服採購價不超過120元,採購年級為一年級、四年級;初中校服費25元/生/學期,即初中每次採購校服採購價不超過150元,採購年級為七年級;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校服費參照初中標準執行。嚴禁在一年級、四年級、七年級之外的其他年級組織採購校服,對中途個別學生因校服丟失、損壞不能穿等,確需補充校服的,嚴格落實報備制,即由學校向基教股報備需補充的數量、補充的原因等,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形式違規購買校服,嚴禁打著家長委員會的旗號在一年級、四年級、七年級之外收取校服費購買校服,嚴禁高於規定價格收取費用組織學生購買校服。要嚴格執行校財局管收支兩條線財務管理規定,所收取的校服費必須第一時間全額上交區教育會計核算中心,嚴禁任何學校私設小金庫。

  第六條校服採購要做到物美價廉,必須選擇證照齊全且具有生產能力、信譽度高的校服生產廠家作為合作商,重點扶持七星關區招商引資校服生產廠家或企業。

  第七條城區中小學校服採購嚴格按照校財局管規定,嚴格落實報批報審制度,每次採購需成立3人以上的詢價小組進行市場詢價,並索取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生產經營許可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等資質。

  第八條嚴格執行校服採購合同制度。每次校服採購學校須與供貨方簽訂合同,合同約定含規格、數量、價格、質量、供貨時間、運輸、稅金、售後服務等內容,確保規範運作。驗收時要成立有相關監督部門參與的驗收小組,實地查驗有效的質檢報告,確保質量合格。

  第九條城區中小學校每次校服採購均須與供貨方簽定《健康安全協議》,確保所供應的校服健康、安全,若因校服原因引發的健康事故,供貨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條嚴格落實校服資訊公開制度。採購程式、價格資訊、供貨廠家等情況必須向學生和家長公開。

  第三章考核管理

  第十一條中心校(教育服務中心)主任、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相關人員要嚴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對於違規違紀的,紀委監察部門介入調查,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屬七星關區教育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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