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精選21篇)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

  專案採購管理包括從專案團隊外部採購或獲得所需產品、服務或成果的各個過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精選20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1

  一、辦公用品由總務處實行集中統一採購。學校辦公用品的採購必須堅持“計劃、適用、透明“的原則,採購原則上實行各部門學期初按工作需要的計劃,基本一次購買到位。中途確需購添物品,由購添部門事先提出購買申請,按照審批的程式,統一購買。由各科室填寫《物品採購申請單》,提出申請,註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填寫專案應完整、準確。

  二、採購的申請和審批都要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力爭少花錢多辦事。1000元以內(含1000元)的購置,由各科室主任填寫申請、經分管副校長稽核後交由總務處採購。1000元以上的購置,經學校領導班子會研究批准。(除開學初期統一採購辦公、教學用品以外)

  三、物品採購由總務處負責辦理,採購必須嚴格按照區採購辦檔案精神執行。購買專業性強、科技含量高或效能、用途特殊的物品時,吸收專業人員或使用人員直接參與。採購人員應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考察市場,採用詢價機制,所購物品物美價廉,並對所購物品的質量和價格等負責。

  四、凡是納入政府採購的專案,無論數額大小,一律嚴格按照區政府集中採購制度執行。未納入政府採購專案的需根據區採購辦相關檔案執行。

  五、物品購置後,採購人員及時將實物交給保管員,做好入庫登記或固定資產登記,有關人員要在票據和購物清單上簽字。

  六、採購結算要及時,一次一清。採購一週內,採購人員負責將相關票據和清單按本校報銷管理制度執行,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結算的',也必須在十五天內履行清單的稽核簽字手續,日後憑規範的清單辦理相應的票據報銷。

  七、校長、副校長、各科室負責人和採購、經辦、保管等有關人員,要嚴格執行採購制度,照章辦事。個人簽字要認真稽核,逐級簽字,逐級負責。

  八、不符合上述制度的採購行為,學校不予承認,不予報銷,後果由經辦者個人負責。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統籌和規範學校的採購活動,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和採購工作的整體效率,保證採購專案質量,促進廉政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制度制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採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託、僱用等。

  本辦法所稱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裝置、產品等。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視同貨物;本辦法所稱工程,包括建設工程專案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建設工程專案是指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裝置、材料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專案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學研究、諮詢服務等;本辦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採購物件。

  第四條、學校採購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廉潔和誠實守信的原則。

  第五條、學校採購專案應當嚴格按規章制度審批和執行。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為了組織好學校的採購工作,學校成立採購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採購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採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採購辦”)。學校採購工作領導小組是採購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負責統籌領導學校的採購工作。學校採購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採購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採購辦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學校採購辦負責執行國家採購法規,制訂學校採購管理制度,確定採購型別和採購方式,下達採購任務,稽核採購經費支出,受理採購投訴,建立並管理評審專家庫,確定每次採購的評審專家,參加評審會現場監督,負責辦理採購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會務。

  第八條、學校採購中心是學校採購工作的執行機構。負責執行國家和學校各項採購法規和制度,制訂採購工作實施細則和相關的採購工作流程,接受學校採購辦下達的採購任務,組織編制採購檔案,按規定釋出採購公告,組織實施招標、談判、詢價等採購活動,負責公告採購專案的中標或成交資訊,受理採購質疑,收集建立供應商資料庫,建立供應商誠信記錄檔案,協助採購管理部門做好校內零星採購的監管工作,負責組織協議供貨採購,負責做好全校採購統計和資訊工作。

  第九條、學校採購專案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採購專案的立項與審批工作,協助採購預算的編制,建立驗收專家資料庫並組織驗收,負責採購結束後項目質量保證金管理和提供供應商誠信記錄資料。

  第十條、學校監察處要加強對採購活動的監督工作,負責受理對採購過程中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確保採購活動的公正、公開和公平。

  第十一條、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和逐步建立學校採購工作“統一交易平臺、統一資訊釋出、統一開評標管理、統一設立專家庫、統一接受監督”的執行機制。

  第三章、貨物和服務的採購

  第十二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貨物和服務採購,以及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外但單項或年度批次預算金額在10萬元及以上的貨物和服務採購,按浙江省的政府採購規定執行。

  採購程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專案歸口管理部門提出採購申請,專案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採購辦編制採購預算,並向省財政廳採監處報送採購專案建議書,以省財政廳採監處預算執行確認書方式向學校採購中心下達採購任務。

  第十三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次預算金額在5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學校採購中心組織採購,採購方式有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採購、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等。

  採購程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專案歸口管理部門提出採購申請,專案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採購辦以嘉興學院自行採購執行意見書方式向學校採購中心下達採購任務。

  第十四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次預算金額在2萬元及以上、5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學校採購中心授權使用部門(單位)組織採購。

  採購程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專案歸口管理部門提出採購報告,專案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向學校採購中心提出採購申請,學校採購中心授權使用部門(單位)組織採購,使用部門(單位)成立以部門(單位)負責人為組長、不少於3人以上單數人員組成的採購小組,集體採購完成後向學校採購中心提交嘉興學院貨物和服務零星採購情況報告。

  第十五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次預算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各使用部門(單位)直接採購(其中5千元以上的採購活動須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採購)。

  第十六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外的經常性採購專案,原則上每年確定一次供應商,按年度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良好,經學校採購工作領導小組稽核同意後可以續簽一年,但續簽不超過兩次。

  第十七條、由學校採購中心進行的採購活動,省財政廳採監處已明確採購方式的專案從其規定,其他專案原則上以公開招標方式完成採購,但涉及地方及學校重大活動等的應急專案及政府採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也允許採用其它採購方式採購。

  第十八條、採購檔案的製作。採購檔案由採購中心根據政府採購政策、採購預算、採購需求組織編制。使用部門(單位)負責提供採購需求,並在編制完成的採購檔案上簽字確認。採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並符合法律法規以及政府採購政策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對專業性強、技術複雜的專案,必要時採購中心可聘請相關專家或專業機構協助完善採購需求和編制採購檔案。

  民生專案、敏感專案、技術複雜的專案或使用部門認為有必要的專案,在採購檔案公開發布前,原則上應先諮詢評審專家意見,或在指定媒體上公開徵求社會公眾和潛在供應商意見。網上徵求意見的,時間一般應不少於3天。重大專案(預算金額在100萬元及以上的專案)的採購檔案還須經過聯審,聯審工作由採購中心牽頭組織,參加聯審的成員為:使用部門(單位)、歸口管理部門、採購中心、採購辦、監察處等部門(單位)負責人、法律顧問和有關專家等。

  第十九條、採購檔案的釋出。採購檔案由學校採購中心負責釋出。學校採購中心要按規定在政府採購資訊釋出指定媒體或採購中心網站公開發布(國家另有規定須保密的除外)採購檔案。

  第二十條、採購評審專家的抽取。在學校監察處的監督下,由採購辦按相關規定隨機抽取評審(包括評標、談判、詢價等)專家。採購專案所涉及部門(單位)的評審專家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名。採購專案負責人一般不擔任本專案評審專家,但可以列席評審會議。

  第二十一條、召開評審會議。評審工作準備會由採購中心主持;專案評審會由評審專家組組長主持。評審專家組在組長領導下按採購檔案規定的評審程式、評審方法和評分標準開展評審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和影響評審專家組及其成員獨立、公正評審。評審結束後,評審專家組向學校採購中心提交書面評審報告。評審會現場的監督工作由學校監察處協調,採購辦進行全程工作監管。

  第二十二條、採購結果的確定。學校採購中心要按上級檔案規定,將評審結果在政府採購資訊釋出指定媒體和採購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後由學校採購中心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合同金額在2萬元及以上的採購專案,必須簽訂書面採購合同。採購合同的簽訂與履行按學校有關合同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採購檔案的歸檔。整個採購專案實施完成後,專案使用部門(單位)、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按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做好採購專案的資料整理、資產登記和歸檔等工作。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3

  為了提高學校經費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務於教育教學,按照有關財政、採購、審計、法規及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採購計劃制度

  1、學校採購工作在學校黨總部、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具體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物資採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如需採購物資需提前兩週填寫《物資購置申請單》,送交總務處彙總、做出預算報校長審批,校長簽署後執行。

  3、由於特殊情況(如設施突然損壞,有急需修復等)必須及時採購的物資要提出應急採購計劃。

  4、凡採購物資需科室負責人批准,主管領導稽核,校長審批方能執行。

  5、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資採購。

  二、物資採購制度

  1、各類物資原則上由總務處統一組織採購,需入庫登記後方可領發。

  2、專業性較強的儀器裝置和材料需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人員協同學校進行採購。

  3、總務處必須嚴格按已審批計劃的各項要求採購物資。

  4、財務室嚴格按照程式辦理採購報賬手續。

  三、物資採購要求

  1、採購前應對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根據採購清單要求選擇供應商。

  2、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3、建立採購物品入庫、出庫登記制度。

  四、物資採購票據要求,所有發票必須是正規票據。

  1、非定點物資,可以現金支付。

  2、定點物資,實行轉賬或統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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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規範採購行為,保證採購質量,控制採購價格,提高採購效率,根據學校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領導

  1、設立物資採購領導小組由校長,書記,分管副校長,總務主任財務人員組成,物資採購領導小組是學校物資採購的領導機構,負責對物資採購的程式、採購物資的質量、價格進行監督。

  2、成立物資採購小組由校長,分管副校長、總務主任,總務副主任、流動小組成員組成,物資採購小組是全校物資採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總務處,由總務主任負責。

  二、採購計劃和審批

  1、學校物資(包括教育教學、勞動衛生、師生生活及辦公物品等)的採購要按照計劃進行。採購計劃分為學期採購計劃和臨時採購計劃。每學期開學初,必須由學校各部門報學期預採購計劃,如實填寫採購物品的名稱、數量,由學校各部門書寫書面申請報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彙總,報經學校物資採購領導小組會議討論決定通過後由校長審批,會計起草報告報場領導審批,最後由總務處安排採購小組採購。

  2、臨時採購計劃作為學期採購計劃的補充,由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填寫物品請購單,書寫申請報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彙總,報經學校物資採購領導小組會議討論決定通過後由校長審批,會計起草報告報場領導審批後由總務處安排採購小組採購。日常招待用品的購置要經校長批准後由總務處安排採購小組成員購買。

  3、採購學校裝置時(包括電腦、印表機、窗簾、辦公桌椅大批學生課桌椅等)必須由申請部門書寫書面申請報告報總務處,總務主任報經學校物資採購領導小組會議決定通過後,會計按預算校準後起草報告報場領導審批後,校長報紅星四場分管學校領導批准後由總務處報經場發該科,由發該科安排場招標小組集中採購。

  三、採購原則及方式

  1、學校日常辦公用品由學校採購領導小組經過詢價對比確定為期一年的固定採購點,對指定採購點的商品價格按不定期與市場價格進行比對,並簽訂定點採購協議。

  2、採購物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施行“陽光采購”,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學校利益的原則,本著節約的原則,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售後服務等方面,擇優選購。

  3、採購小組在接到經過審批的採購計劃後迅速組織相關人員限期將所需物資採購到位,不得拖延,影響正常工作。

  4、採購人員在採購過程中要勤跑多問,堅持集體談價,採購物美價廉經久耐用物品。

  5、採購人員應認真檢查採購物資質量,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

  四、採購物資票據的核銷

  1、物資採購發票必須有物資採購人員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由保管員驗收簽字,再由總務處負責人簽字,後報校長審批簽字,最後交學校財務報銷。

  2、凡未經校長統一私自採購的物資,學校不予審批報銷。

  五、採購物資的管理

  1、辦公用品等實行兩人管理,一人(總務主任)管賬,建立實物入庫清單(包括物品名稱、數量、價格、採購日期等),一人(總務副主任)管物。建立辦公用品領用記錄。分管校長不定期檢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2、一般辦公用品發放經總務主任批准,生活用品發放經分管副校長批准,貴重物品發放或外借經校長批准。實行同意簽字或批條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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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對學校採購大宗物品的內部控制和管理,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採購小組成員應當廉潔自律,嚴守工作紀律,嚴禁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接受供應商禮金、禮品及宴請。

  2.採購部門所有采購必須按預算計劃、組織進行採購,確定採購方式、詢價議價、擬定採購合同,按照採購流程、規範採購活動和驗收程式。

  3.對大宗採購專案或維修工程要成立驗收小組,特殊性、臨時性急需購買的物資需申報調整預算,並完善相關手續,再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

  4.對大宗裝置、物資進行採購必須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成立學校相關人員組成的採購工作小組,形成各部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機制,加強對各個環節的控制。

  5.對小額的零星採購,按照“比質比價、貨比三家”詢價原則確保公開透明,降低採購成本。

  6.分管領導負責稽核採購合同、採購價格,監督驗收入庫和完善採購計劃。

  7.財務室負責稽核採購方式、發票真偽和付款結算。

  8.採購完畢必須做好採購資料的存檔、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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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規範學校財務行為,加強和完善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1、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2、開源節流,提高效益,服務教育教學,服務廣大師生;

  3、落實崗位職責,確保財務和資金安全。

  二、主要任務

  4、科學編制預算,及時進行決算;

  5、依法籌措教育經費,確保國撥經費、事業性收費及專項資金及時、足額地到帳入庫;

  6、做好學校各項支出的稽核把關,及時辦理結算、報批、付款等;

  7、做好教職工的人事管理和工資管理,確保教職工工資和校內津貼及時足額髮放;

  8、做好學生代收費專案管理和學生食堂帳目管理;

  9、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10、加強會計核算,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11、建立健全財務檔案,各類會計資料完整、規範、準確,記帳及時,日清月結;

  12、依法做好財務公開。

  三、收入管理

  1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

  14、收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防止和杜絕“小金庫”問題的發生;

  15、及時組織進行各項收費,認真填寫《學生收費記錄卡》,對於學生繳費中的拖繳、欠繳現象,必須摸清底數,如實上報,限期繳足;

  16、學校取得的專項資金,應按要求專款專用。

  四、支出管理

  17、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

  18、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嚴禁虛列虛報,嚴禁以白條及其他不規範票據作為報銷憑證;

  19、各種支出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要有經辦人簽字,知情人初審,主管副校長核實,最後校長審批簽字後後方可報銷;

  20、納入政府採購範圍的,必須實行政府集中採購,並按規定的程式和方式辦理;

  21、會議費、招待費、公用通訊費、交通差旅費的支出,按規定的標準由財務人員嚴格稽核,各種附票、附件必須齊全,經校長批准後報銷;

  22、各類支出業務發生後,應及時辦理報帳手續,一般當月結清,無故延期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自行負責。

  五、資產管理

  23、學校確定專人負責資產日常管理,並設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和臺賬;

  24、建立健全實物資產購置、保管、使用、發放、交接、維修等管理制度,及時清理債權,定期(每學期末)組織清查盤點各類資產;

  25、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售、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必須經過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有三人以上小組負責並簽字登記,按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記帳。

  六、食堂管理

  26、食堂的財務核算和管理,按有關規定獨立建帳,專款專用,由膳食處和財務處互相配合,共同負責;

  27、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按照非營利原則,及時核算盈虧。

  七、民主監督

  28、建立健全開支報批和民主理財制度,3000元以內的開支由主管副校長和校長研究批准,3000元以上的開支由校長辦公會集體決定,3000元以上的購置或基建由三人以上小組集體負責,5000元以上的專案經校務會或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透過;

  29、大力推行財務公開制度,及時如實地進行財務公開和公示;

  30、定期編制財務報告,並按要求及時上報教育、財稅、審計等有關部門,自覺接受監督。

  八、財務人員要求

  31、財務人員要自覺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制度和行業管理制度,加強自身學習和提高,努力提高理財能力和水平;

  32、財務室是學校進行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財會人員要在財務政策、財務管理、收支把關等方面為校長當好參謀和助手,及時發現問題並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33、財務人員必須堅持原則,正直無私,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國家財務政策,嚴格落實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九、強調事項

  34、校內各種購物、購書、維修、製作等,要按規定先行申請審批,再按規定的辦法和程式操作,未經報批或不按制度辦理的專案,學校不予承認,不予報銷;

  3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簽字消費,否則不予報銷;

  36、學校公款一律不得借予個人私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個人墊付。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7

  為了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法》及朝陽區政府採購的管理規定,加強各校採購管理,規範採購行為,明確採購程式,結合學區實際制定政府採購管理制度。

  (一)、集中採購管理程式:

  1、學校按當年預算政府採購預算要求,將本校採購專案及資金計劃編入部門預算,上報學區財務,學區彙總後上報教委財務科審批;

  2、由教委統一採購的專案,學校要做好驗收工作。對所購貨物的名稱、型號、規格等進行初步驗收,並上報教委裝置中心。

  (二)校分散採購程式:

  1、購限額標準以內納入定點採購範圍內的貨物採購程式:

  (1)、財政直接支付專案:

  ①、採購單位在每月10日之前提交次月政府採購月計劃,待區財政批覆後單位才能執行;

  ②、學校持《朝陽區定點貨物結算單》到定點供應商處進行採購。採購完成後在驗收欄中籤署意見,加蓋公章;

  ③、供應商及區財政相關部門按照要求結算貨款。

  (2)、單位自行支付專案:

  ①、學校填寫《朝陽區定點政府採購實物調撥單》;

  ②、學校通知定點供應商;

  ③、貨到後學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學校在“採購人驗收”欄中籤字蓋章;

  ④、學校憑發票及《朝陽區定點政府採購實物調撥單》到學區報賬。

  2、採購限額標準以上專案採購程式:

  (1)、貨物或服務,單項或批次達到50萬元以上。教學裝置達到30萬元以上專案。

  ①、學校次月需要立項的專案在本月填報政府採購計劃;

  ②、學校填寫“朝陽區政府採購立項表”與專案詳細需求,報送區政府採購辦,並將配套資金繳入政府採購賬戶;

  ③、學校依據批覆立項表與審計的招標代理機構,確定供應商。

  (2)、政府採購目錄以及單項或批次到達60萬元的工程專案:

  ①、學校填寫“朝陽區政府採購立項表”與設計概算、圖紙等報區政府採購辦;

  ②、學校依據批覆的立項表與已審定的招標機構,確定供應商;

  ③、建設工程竣工後,由學校與工程監理機構共同對專案進行驗收。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8

  一、凡屬政府採購目錄內的商品,不論金額大小都必須進行政府集中採購。屬採購目錄以外的商品,單項採購金額在1萬元以上、批次採購超過5萬元的也應納入政府採購。

  二、學校應在每年初根據自己的資金來源和學校實際需要,經行政會議研究制定出當年的採購專案計劃。採購計劃經中小學校同意後報教育局,教育局對各校採購情況進行彙總後報政府採購中心備案。未制定採購專案計劃的學校或不在採購計劃中的專案,除遇突發事件和上級要求需採購外,年內不辦理政府採購手續。

  三、學校進行物品採購時,在向教育局報《採購申請表》同時要寫出專案名稱、規格、型號、技術引數、效能等,採購報告必須經鄉鎮教育辦公室稽核。

  四、在政府採購中心未進行招標前,任何人不得與供貨商確定所購物品的價格和作出任何承諾,更不得向供貨商收受或索要物品和現金。

  五、學校採購的物品一經政府採購中心招標確定後,學校應及時與供貨商簽訂《政府採購合同》,並嚴格按合同規定驗貨、付款。

  六、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不得以任何藉口規避政府採購,對不按要求進行政府採購的,按規定將在教育系統內進行通報批評,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9

  一、設立招標採購小組

  組長:校長

  聯絡員:總務科長

  成員:紀委書記 分管後勤校長 總務科專項負責人 採購員 使用單位負責人一名

  二、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採購政策。執行政策法規,組織市場調研,按照經濟適用原則提交購買或招標方案。

  2.負責招標組織工作。每次招標活動都要依法公開公正公平的進行,認真完成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整個過程。

  3.負責業務諮詢。要充分發揮招標採購智囊團作用,負責採購政策法規和業務技術等方面的宣傳、解釋、參謀和諮詢工作。

  4.負責招標專案的落實。對每次招標活動要檢查監督,確保落實,並負責聽取使用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三、前期準備

  1.要加強計劃性,儘量形成批次規模,吸引廠商,促進競爭,產生效益。

  2.要加強市場調研,做好前期準備。要首先做好選型工作,滿足教學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場行情,做到胸中有數;公開招商並稽核資質和業績。每項招商不得少於3家。

  3.要根據採購需求制定標書,標書內容應詳細具體,以免引發爭議。

  4.要根據招標內容組織招標人員。招標開始時負責介紹招標投標概況。

  四、議事規則

  (一)基本宗旨

  招標小組成員代表學校和各使用單位的根本利益,必須公平公正,客觀全面,不傾向或排斥某一確定的指標,並對個人的評標意見負責。

  (二)組織紀律

  招標小組成員不得以招標名義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接受投標人的宴請,不得收受投標人的禮物,不得透露對中標檔案的評審、比較以及評標有關情節。凡是國家規定集團購買與招標專案,不得變相交易方式,更不得變成個人行為,必須堅持集體決策。凡是擅自違規操作,以個人身份所籤協議和合同視為無效,並追究有關人員的紀律責任。材料出現問題,組長是第一責任者,工作組集體負責。招標採購領導小組成員的親屬不能參與招標。

  (三)評標原則

  堅持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檔案規定的各項評價標準;堅持滿足招標檔案所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後,同質比價;堅持質量第一,以防止中標價格低於成本價格帶來後患;價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標;爭取最大回報率。

  (四)評標方法

  在各投標廠商開標後,招標小組成員要進行充分地討論評標,要求各抒己見,暢所欲言,充分發表自己的見解。在充分討論基礎上,以無記名投標方式或其它方式產生中標者,少數服從多數,如果兩家以上出現同等票數要進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標活動結束,要現場做出《招標記錄》,招標小組成員要當場簽字,每次招標要建立招標檔案一套,以備查考。

  (五)大型採購專案,聯絡員不參與投票。

  五、工作程式

  1.集團購買與招標專案確定(組長負責);

  2.專案公示(聯絡員負責);

  3.應標單位材料送達(聯絡員負責);

  4.相關市場調研(申請單位及聯絡員)

  5.專案說明會(應標單位參加、聯絡員負責通知);

  6.工作組和議,敲定購買物件與應標單位;

  7.履行法律手續,公示結果。

  六、幾項原則

  1.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原則上交市政府採購中心採購。

  2.一次採購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總務科長、採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採購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長、總務科長、採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採購3000~5000元的,由紀委書記、分管校長、總務科長、採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採購5000元以上物資或1萬元以上的基建維修專案的,由招標小組全體成員招標。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10

  為認真貫徹上級物資採購有關檔案的精神,使學校物資採購規範化、程式化和制度化,經學校行政會議研究,結合我校具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採購工作堅持五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自覺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及群眾監督的原則。

  3、堅持節約實用的原則。

  4、堅持量入為出、計劃預算、統籌安排的原則。

  5、堅持申報、審批、入庫登記的規範化原則。

  二、物資採購工作程式:

  1、由需要購買人提出申請,填寫《物資採購申請清單》應寫清專案、數量、單價、大約金額、使用單位、用途和申購人簽名等。

  2、申購清單由申購人送所屬各處室,由各處室主任根據需要認真稽核後送總務處審批。

  3、申購物資金額在100元以下由總務處主任審批,100元-200元送分管後勤的領導審批,200元以上送校長審批。1萬元以上的大宗物資採購上報教育局並採用招投標方式。

  4、採購人員根據完整的審批手續簽字後的申購清單進行採購。

  5、教學實驗用品、各處室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由相關人員提前三天填好申請清單,並送有關領導批准,如因遲報導致來不及採購,影響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及造成生活不便由申購人負責。

  6、專項大宗物品的採購或工程造價專案要列入財務預算並上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由政府採購部門採購辦理。

  三、物資採購注意事項:

  1、物資採購工作由學校分管後勤的領導把關,總務處負責落實。

  2、採購人員及保管人員應嚴格把好質量關、驗收關。

  3、200元以下的物資由採購人員在市場供應貨比三家的前提下,根據質優價廉的原則直接購買;200元-1000元由需方派人與採購人員進行採購1000元以上須由總務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採購人員三人以上進行採購;1000元以上須學校校級領導參與採購。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11

  一、請購

  1、各科教師凡要採購教學用品、教學裝置等,均應填寫物品採購申請表。特殊情況應事先徵得校長或總務主任同意後,並及時補填物品採購申請表。

  2、各班主任一般應在開學初制定採購計劃,報總務主任統籌安排。

  二、審批

  凡請購學校辦公用品者,均應由學校校長審批。

  三、採購

  1、購買儀器、裝置、材料等各種物品,由總務處按計劃統一購買,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買。在特殊情況下,必須自已購買時,須經校長批准,由總務處驗收入庫。

  2、採購員必須憑領導審批的物品採購申請表採購,特殊情況,如:教學儀器裝置可選派內行的同志協助採購,並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3、採購員必須認真負責,確保採購用品的質量,採購的用品必須交總務人員驗收、登記、保管。

  4、採購員不得將未進庫的物品交請購者使用。

  四、驗收

  保管員必須嚴格稽核物品採購申請表、發票與採購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後驗收簽名,並登記造冊。

  五、報銷

  採購員向出納報銷時,發票應有采購員的經辦簽名,保管員的驗收簽名及學校領導的籤批,同時要把物品採購申請表一齊上繳,出納員方可給予報銷。

  六、領用

  1、所購物品,必須實行登記入帳制度,屬固定資產類要填寫固定資產增加憑證,屬低值易耗品要由學校保管員登記入帳後再領用。所購物品要切實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2、凡屬易耗物品,以不浪費為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經總務處批准向保管室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七、借用

  凡屬耐用性物品,都應填借條或借用物品登記表,期限一到應及時歸還。

  1、校內教職工或科室借用,由校長審批出借。

  2、校外單位或個人借用,須經學校領導審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3、若出現人為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每學期結束時,教職工向保管室借用的東西應全部歸還,否則不得辦理離校手續。

  八、維修

  1、各科室、年段(班級)應在期初和期末按時把財產損壞情況書面報送總務處(或保管員),以便及早統一安排維修。

  2、學校財產的大宗維修一般安排在假期進行,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3、未經學校許可私自安排維修的,維修費用自付(特殊情況除外)。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12

  一、學校成立物資採購領導小組,全面協調管理學校的物資採購工作。

  二、學校各部門需添置日常辦公用品、消耗性小額物資、低值易耗品(即採購金額低於人民幣500元的採購專案),到總務處填寫物資採購申請單,由總務主任把關,負責採購,500元以上的由校長批准。

  三、凡列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規定的裝置、物品,進行政府集中採購由總務處提出申請報告,經鎮分管領導批准,報教育局採購中心進行採購。

  四、凡透過招標定點供應的校服、簿本、教學實驗操作材料、學生床上用品,以及學校食堂米、面、油、醬油、醋等按規定進行定點採購。

  五、購回的所有物資都必須由部門管理人(或使用人)按發票上的數目清點驗收物資、簽名負責,關於效能、質量較專業的物品無法檢驗的,可會同有關部門參與檢驗。

  六、所有物資的發票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經辦人(驗貨人)簽字,然後經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入帳。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13

  為有效地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嚴把食品採購關,併科學、合理地貯存食品,切實保障學校師生的身體健康,使學校食堂的管理達到規範化、標準化,特制訂本制度。

  一、 嚴把食品採購關。

  原料實行定點採購,凡進入食堂的原料(面、米、油、肉、調味品等),食堂採購員必須到持有工商執照,有效衛生許可證、屠宰證和技術監督部門頒發有證件的經營單位定點採購。對學生自帶的食品原料,保管員要嚴把質量關,並指定固定加工點加工。對確定的定點單位應報上級教育部門稽核、備案。

  二、 庫房保管員要認真保管食品。

  所有進入食堂的原料、蔬菜必須由庫房保管員進行質量檢查並登記造冊,若發現所購物品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應堅決退換。保管員對所購食品原料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黴、防鼠、防汙染,不準把腐爛變質或汙染的食品流入食堂。

  三、 採購員必須採購合格食品

  採購食品時,要採購新鮮、質好,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同時,採購食品時,必須向購貨方索取該批產品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並索取貨方“衛生許可證”影印件。

  四、嚴格禁止採購以下食品

  腐敗變質、油質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汙染,可能對人體有害的食品;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超過保持期或不符合食中標籤的定型包裝食品;病死、毒死或者因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品及其製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五、定點採購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學校定點採購員負總責,分管後勤工作的副校長負直接責任;學校要與食品定點單位簽訂合同書,明確買方和賣方的責任和義務,對不按要求辦事的,一經查出,按責任追究制的要求,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校物資採購管理,規範物資採購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物資採購效率,更好地為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政府採購法》)、《教育部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物件為全校所有教學、科研單位、機關部處及直屬單位使用學校預算內、外資金以及自籌資金採購的單件或批次物資。

  第三條 本辦法中的物資指國務院《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規定的固定資產管理範圍內的儀器裝置,傢俱及低值耐用品等,以及規定之外的材料、試劑等。

  第四條 學校的物資採購應當嚴格按照批准的預算執行。

  第五條 學校物資採購工作由學校資產與後勤事務管理處(以下簡稱資產後勤處)統一歸口管理。各單位應確定主管物資採購工作負責人和經辦人,負責本單位的物資採購工作,特別應做好貴重儀器裝置的採購管理工作。

  第六條 物資採購應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充分利用資訊化、網路化技術建設物資採購管理系統,力爭做到質優價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採購效率。

  第二章 物資採購組織形式

  第七條 學校物資採購組織形式分為“政府集中採購”、“學校集中採購”和各單位“自行採購”。

  第八條 政府集中採購。是指由政府集中採購機構代理組織實施的,納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的採購活動。政府集中採購目錄由國務院編制確定並公佈。屬於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的物資採購,均應按政府集中採購辦法執行。

  第九條 學校集中採購。是指由學校組織實施的,納入學校集中採購目錄和經有關部門批准的,由學校執行政府集中採購的採購活動。學校集中採購目錄由資產後勤處編制,每年初公佈一次。

  第十條 單位自行採購。是指在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學校集中採購範圍之外的,由各單位自行組織的採購活動,或者因教學、科研工作需要而提出、並經學校批准的由各單位自行組織的採購活動。單位自行採購目錄由資產後勤處編制,每年初公佈一次。

  各單位自行採購範圍的物品,也可以委託資產後勤處採購。

  第三章 學校集中採購實施

  第十一條 學校集中採購,應嚴格按照《政府採購法》等對各專案所確定的採購方式實施採購。

  第十二條 學校集中採購方式包括以下幾種:

  (一)招標採購,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二)競爭性談判;

  (三)單一來源採購;

  (四)詢價;

  (五)政府採購監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採購方式。

  第十三條 學校物資採購招標、談判與詢價小組由資產後勤處、監察處、申購單位及相關專家等組成。

  第十四條 國家明文規定的招標範圍內產品,單臺或批次超過20萬元人民幣(含)的國內物資,單臺或批次超過40萬元人民幣(含)的進口物資,均要透過招標採購方式進行。其他的可透過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詢價以及政府採購監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採購方式進行。各種採購方式均按《政府採購法》和《招標投標法》中規定的程式進行。

  第十五條 符合招標採購範圍,因特殊情況無法實施招標採購的,申購單位可向資產後勤處提出申請,經學校招標採購領導小組批准後,方可採用下列採購方式。

  (一)屬於學校招標採購的範圍,並有下列情況的'採購專案,可採用競爭性談判的採購方式,由資產後勤處按《政府採購法》中規定的程式直接邀請三家以上供應商並組織相關人員就採購事宜進行談判。

  1、招標公告發布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沒有合格的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功;

  2、出現了不可預見的急需採購;

  3、對高新技術含量有特別要求的,技術複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4、不能實現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5、學校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屬於學校招標採購的範圍,但具有標準價格或價格彈性不大的單項或批次採購的現貨;或者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貨物,可以採用詢價採購方式。詢價採購小組由申購單位、資產後勤處及相關人員組成,按《政府採購法》中規定的程式向不少於三家供應商發出詢價通知書並讓其報價。

  (三)屬於學校招標採購的範圍,但有下列情況的單臺或批次採購的物資,可以採用單一來源採購的方式。採取單一來源方式採購的,採購人與供應商應當在遵循有關法律規定的原則、保證採購專案質量和雙方商定合理價格的基礎上進行採購。

  1、招標失敗;

  2、採購標的來源單一,只能從特定供應商處採購,或供應商擁有專有權,且無其他合適替代標的;

  3、研究、實驗或開發合同;

  4、重複合同;

  6、設計競賽;

  7、緊急需求的採購;

  8、屬於原採購專案的後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必須向原供應商採購的;

  9、預先已說明需對原有采購進行後續採購的;

  10、學校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申購與審批

  第十六條 不論採用何種形式組織的採購,各單位在採購前均需認真填寫《廈門大學貨物申購清單》(可自行採購的材料除外),貴重儀器裝置採購須附《廈門大學購置貴重儀器裝置可行性論證報告》。學校集中採購的申購單報送資產後勤處作為執行購置計劃的依據。屬學校集中採購目錄的物資如需申請自行採購,必須填寫申購單並附自行採購說明,經資產後勤處稽核,報分管校領導批准。屬自行採購目錄內的物資採購,申購單作為固定資產登帳及財務報銷憑證。

  第十七條 在執行採購過程中,購置計劃若有重大修改,需重新辦理報批與申購手續。

  第十八條 凡屬政府部門規定的安全監督類或有特殊管制要求的物資購置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採購合同

  第十九條 學校採購的所有物資必須簽訂商務合同與技術協議。

  第二十條 資產後勤處是學校授權管理物資採購合同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學校集中採購合同的審查、簽訂並監督合同的履行。各單位自行採購的儀器裝置,由各單位負責與供貨方簽訂合同或協議並監督合同的履行。

  第六章 驗收和索賠

  第二十一條 物資的驗收和索賠按《廈門大學物資驗收管理辦法》、《廈門大學貴重儀器裝置管理辦法》、《廈門大學進口科教用品採購工作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執行,境外採購要在索賠期內完成驗收工作。

  第二十二條 物資到貨後,各單位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第七章監督和責任

  第二十三條 監察處、審計處、財務處對採購活動和參與採購的相關人員進行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採購中的違規違紀行為,有權向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舉報。參與採購的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政府採購法》、《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認真組織實施政府採購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本辦法必須進行集中採購的專案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集中採購。政府採購活動中如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要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管理辦法由資產後勤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15

  1、學生食堂食品的採購由食堂日常管理人員和一名食堂工作人員共同完成。

  2、購買食油、食鹽、醬、醋、味精等調味品要到固定攤點或商店選購,確認為非“三無食品”後,商家開具食品清單(或在食堂食品購買登記本賣主一欄簽字)後方能成交。

  3、定點購買蔬菜、肉類並索取賣主的身份證影印件,每次購買都必須讓賣主簽字開收據清單。

  4、所有購買的食品必須填寫到食品購買登記本上,在購物人一欄由購物者簽名,以示對本次購物負責。

  5、在食品加工時發現腐敗變質、發黴生蟲、蟲蛀、有毒有害、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要立即停止使用,並向學校領導彙報,以購物清單為依據向商家提出索賠。

  6、如果所購食品有質量問題,造成食物中毒,採購員沒有作好索證工作,採購員負完全責任。

  7、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督促食堂人員做好採購索證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學校食品衛生安全。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16

  一、採購

  1、學校物品(教育教學生活辦公物品及教學用品等)採購,分學期採購計劃和臨時採購計劃。執行先請購、後採購,先入學校財產帳、後財務報銷的制度

  2、物品採購採用預報申領制度,每學期開學初由各處、室、辦、年級組、教研組負責人填寫學校物品採購請購單,預報學期採購計劃。要如實填寫採購物品的名稱、數量、用途、金額等,由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簽字後,報校長辦公室。臨時採購計劃作為學期採購計劃的補充。

  3、物品請購流程:⑴各處、室、辦、年級組、教研組制定學期採購計劃或臨時採購計劃,填寫物品請購單。⑵物品請購單統一送交校長辦公室彙總。⑶校辦送校長室審批。⑷校長室同意後,交總務處採購經辦。⑸採購物品驗收入庫。⑹物品請購人到保管室填寫物品領用單或借用單,領取採購的物品。

  4、總務處主任收到預報的物品請購單後,會同總務人員和財產保管員,清點庫存物品,確定需要採購的物品清單。

  5、總務處物品採購原則

  ⑴一般性的、急需的且金額較小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等物品的採購,採取就近採購。

  ⑵凡數量較多、金額在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一般性教學用品、辦公用品、學生生活用品、學習用品,採取定點購買統一結帳的方式,由總務處主任、保管員、財會人員共同選擇2-3家交通便利、信譽良好、質量可靠、價格公道、商品齊全的較大型的商店作為對口固定性採購單位。

  6、專業性較強或選擇性較活的物品採購時,請使用部門派出專業管理人員協同採購,以保證採購物品的質量。

  7、採購人員必須具備高度責任感,認真負責地做好採購工作,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做到以下幾點:

  ⑴充分了解產品質量、技術性能、規格、廠商信譽、價格等情況,擇優擇廉選購。

  ⑵實際價格超過預算價格20%以上的,應先請示後購置。

  ⑶沒有嚴格的經濟合同手續及負責產品質量的不購。

  ⑷有回扣金不折算衝減價格的不購。

  ⑸未經批准或批准手續不全的不購。

  ⑹計劃外專案,經費不落實的不購。

  8、在特殊情況下,經校長同意,可委託有關人員進行專項採購。

  9、非常規性物品,特殊需要的物品,確需購置時需事先申請經費,待校長批准落實經費後,專款採購。

  l0、所有采購物品,都必須經過總務處財產保管人員清點驗收入庫登記入冊簽名後,報校長簽字同意,才能進行財務報銷手續。

  二、入庫

  1、所有學校採購的物品,都必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由總務處財產保管人員登記入冊後方能領用。

  2、所有入庫物品,總務處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建立完整的財產帳冊。按物品的價格分別入固定資產賬、易耗用品賬等。

  3、總務處保管人員要定期清點,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學校財產去向清楚,領用、借用手續完備。

  三、領取

  1、學校各部門所需物品,一律由總務處保管員負責發放。

  2、一般性常規性物品,由申領人填報“物品領用單”,經總務處主任簽名後到校務財產保管人員處領取。申領時,一律簽名登記,寫明領取時間、用途,必須歸還品還需寫明計劃歸還日期。

  3、貴重物品、儀器、電器等裝置的領用,必須由總務處主任簽字,報校長批准,方可領取,使用管理人員簽名登記負全責保管。

  4、總務處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制度,不徇私情,及時按標準發放物品,認真做好各類物品的入庫、領用登記,所有“物品領用單”統一儲存,以備查驗。固定財產帳目必須永久儲存,易耗物品每學期總清點一次,列帳備查。

  5、凡領取必須歸還的物品,至計劃歸還日期時(一般為一學期),應按時送還倉庫,保管人員要嚴格檢查是否有損壞、殘缺情況,分情況上報總務處主任再報校長處理,發現情況不報,或未按時收還,則由保管人員負責。

  6、如果遇領取必須歸還物品的人員離職調崗或離校,則必須到總務處辦理妥歸還手續或移交手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如遺失、損壞則應查明原因,照章處理。如因保管人員瀆職未予追還,則由保管人員承擔賠償責任。

  7、學校財產原則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況,應由借用人(校外單位借用本校財產必須持有單位證明)填寫借用單一式二份,經校長、總務處批准後,方能出借,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財產借用憑單。借用人對借入財產應負經濟責任,如有損壞由借用人照價賠償。所借財產用畢及時歸還。

  8、對違反財務制度甚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17

  學校食堂的原料採購是保證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環節。為了保證學校師生食品衛生安全,按照《食品衛生法》的規定,特制定食堂原料採購索證制度:

  一、食堂採購人員採購原材料時,為保證全校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必須定點採購食品。

  二、不採購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採購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採購農貿市場的食品及原材料應當新鮮,價格合理,並按每天食譜所定數量合理採購,嚴禁購買病死畜禽等動物食品。

  五、採購食品,必須向食品經營者索取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和食品檢驗合格證影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標誌(質量安全認證)。

  六、食品採購回來,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驗收,並有驗收記載。

  七、凡無人驗收或無驗收記錄,均視為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18

  一、為嚴格把好食品的採購關,確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據《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麵粉、食用油、酒、醬油、飲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鮮、冷盤等對人的身體健康關係重大,易發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三、學校食堂採購高危食品,必須實行定點採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以保證其質量。

  四、蔬菜容易殘留有機磷農藥,加工前應用清水漂浸兩小時以上。花菜的殘留農藥難以清除,四季豆未燒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蟶子、泥螺等海產品大腸菌容易超標,學校食堂不得采購和加工。

  五、冷菜冷盤容易感染細菌,引發腸道傳染病,中小學校的食堂不得采購和加工冷葷冷盤。

  六、學校食堂要將定點採購單位(攤位)名單,報學校總務處備案,同類食品的定點採購單位(攤位)原則上為1-2家,蔬菜等食品的定點採購單位(攤位)可適當放寬。定點採購單位(攤位)調整時,須及時報學校後勤處備案。

  七、學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點採購責任制,加強對食品採購的管理。如發現食堂未按要求定點採購,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因未定點採購而發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採購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因定點採購點原因引起不安全後果的,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19

  1、採購食品時必須索取銷售單位或市場出具的發票或收據等有效購貨憑證。

  2、初次採購的供貨商必須提供其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營業執照、餐飲服務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每次採購時應索取該生產批次產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影印件,並經供貨商簽字或蓋章,採購冷、鮮、肉、禽時,應索取定點屠宰證明和檢疫合格證明,證明食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或規定。從固定單位採購食品的,簽訂食品採購供貨合同。

  3、入庫前或使用前設專人驗收、查驗產品包裝、標識、有效憑證及一般衛生狀況是否符合索證規定和其他相關要求。

  4、設立食品原料採購臺賬,登記每次交易使用情況。登記內容:

  (1)進貨時間;

  (2)供應商名稱;

  (3)進貨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名、廠址、規格;

  (4)進貨商品的生產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情況;

  (5)進貨商品的生產批號、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儲存期)和失效日期;

  (6)進貨商品的數量;

  (7)登記人簽名;

  (8)其他情況;

  (9)將有關影印件和憑證要設專用檔案保管。

  5、食品採購臺賬和憑證檔案盒按月裝訂,儲存期不少於兩年。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20

  1、食品採購定人、定責、定崗,必須有兩人採購,每天採購的食品都要有登記記錄,註明名稱、數量、價格、金額等事項。

  2、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和有營業執照及質檢合格的經營單位採購食物,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

  3、應相對固定食品採購的場所,同時也要掌握定點與不定點的原則,關注市場行情。

  4、採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與規定,必須新鮮、衛生、清潔。

  5、嚴禁採購以下食物:

  一是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物質汙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是未經生豬產品衛生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製品。

  三是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標籤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驗收時由綜合管理部參與驗收,有驗收記錄,註明名稱、數量、價格、金額等事項,並籤明意見和驗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認真做好蔬菜農藥檢測工作,對蔬菜、豆製品、肉類每次有記錄。

  8、對達不到食品衛生標準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要堅決清退。

  學校專案採購管理制度21

  第一章 原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學校的採購行為,加強學校的物資採購管理,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物資採購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著對學校負責、降低採購成本的目的,加強對物資採購的管理工作,使採購過程中的決策、價格監督、質量檢驗等工作進一步規範化、制度化。

  第三條採購原則

  1. 採購過程實行“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採購原則。

  2. 採購實行“三審一檢”(即採購計劃稽核、價格稽核、合同及票據稽核和質量檢測)的控制原則。

  第二章採購的計劃管理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所需的物資用品,單價或批次採購預算在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需填報詳細的物資採購計劃,附採購申請報告,報送縣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所掌握的情況進行分類分口把關,核實彙總後,再根據庫存情況確定、編制採購計劃,經主管部門決定後由校長審批執行。

  第五條學校各部門購買儀器、裝置等金額較大的物資,必須由黨政聯席會議和相關部門負責人透過會議或其它形式實行集體決策,增加透明度。

  第六條嚴把進貨渠道關,本著科學有效、公正公開、比質比價、監督制約的原則。在比貨、比價、比信譽、比售後服務的基礎上實行定點採購。

  第三章採購過程管理

  第七條後勤處要廣泛收集所採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資訊,掌握主要採購物資的資訊變化情況,進行比質、比價採購。對單項或批次採購預算達到萬元以上的物資採購,具備招標條件的,一律實行招標採購。

  第八條對需要招標採購的物資,由後勤處編制招標檔案,由學校領導安排成立招標工作組,根據採購物資的特點,臨時組建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評標,評標人員採取不固定的方式進行組合。

  第九條物資採購按照“先考察,再比較,後確定”的程式進行,對所購物品至少要考察三個以上廠家的同類產品。從質量、價格、售後服務等方面進行認真比較,充分論證,確定所購物品。

  第十條後勤處對每次招標檔案及投標單位的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做好資料儲存,凡參與招標人員對招標有關事項嚴格保密,工作人員不得將投標單位的報價及招標情況私自洩漏。更不得有損害學校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十一條學校採購物資,在與供貨商談判價格時,必須有兩人或兩人以上參加談判定價,價格質量監督組參與,最終購買價由校長決定。

  第十二條採購人員將物資採購回來,由價格質量監督組成員憑發票審查實際採購價格和質量,驗證簽字後,校領導方可簽字報銷。

  第十三條價格質量監督組定期向學校黨政聯席會議彙報監督實施情況,並提出有關意見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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