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精選12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1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學校辦公及教師教學用計算機等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2、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3、校園網路及資訊保安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4、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5、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校園網路及資訊保安管理領導小組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6、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校園網路及資訊保安管理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網路安全管理細則

  1、網路管理中心機房及計算機網路教室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管理人員應每天檢查上述裝置是否正常,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2、校園網由學校電教處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電教處分配的IP地址,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由電教處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3、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4、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網路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駭客攻擊後,電教處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5、網路教室及相關設施未經校領導批准不準對社會開放。

  6、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7、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電教部門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8、電教部門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電教部門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9、未經電教部門及校園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

  10、切實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未經允許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線線,不準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裝置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

  11、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備課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上網行為和相關軟體應用的指導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電教處處理。

  12、對校園網路實行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路及資訊保安執行情況。

  13、伺服器系統及各類網路服務系統的系統日誌、網路執行日誌、使用者使用日誌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定,郵件伺服器系統嚴禁使用匿名轉發功能。

  第三章網路使用者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洩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反政府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有傷風化的資訊。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伺服器或計算機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執行的破壞行為。

  3、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戶頭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頭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使用者頭和IP地址。

  4、在校園網上的計算機網路使用者禁止刪除或解除安裝電教部門統一安裝的防毒軟體和其它應用軟體以及計算機的相關設定,不使用盜版軟體,不允許玩電子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髮現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及時向校園網路及資訊保安管理領導小組報告。

  6、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7、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查防毒。

  8、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第四章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5、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使用者口令等危及網路安全執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2

  第一條

  所有網路裝置(包括光纖、路由器、交換機、集線器等)均歸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所管轄,其安裝、維護等操作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壞或擅自維修。

  第二條

  所有學校內計算機網路部分的擴充套件必須經過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實施或批准實施,未經許可任何部門不得私自連線交換機、集線器等網路裝置,不得私自接入網路。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有權拆除使用者私自接入的網路線路並進行處罰措施。

  第三條

  各部門的聯網工作必須事先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做網路實施方案。

  第四條

  學校區域網的網路配置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統一規劃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配置。

  第五條

  接入學校區域網的客戶端計算機的網路配置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部署的DHCP伺服器統一管理分配,包括:使用者計算機的IP地址、閘道器、DNS和WINS伺服器地址等資訊。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靜態網路配置。

  第六條

  任何接入學校區域網的客戶端計算機不得安裝配置DHCP服務。一經發現,將給予通報並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第七條

  網路安全:嚴格執行國家《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對在學校區域網上從事任何有悖網路法規活動者,將視其情節輕重交有關部門或公安機關處理。

  第八條

  教職工具有資訊保密的義務。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洩漏公司機密、技術資料和其它保密資料。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在區域網絡和網際網路上釋出有損學校形象和教工聲譽的資訊。

  第十條

  任何人不得掃描、攻擊學校計算機網路。

  第十一條

  任何人不得掃描、攻擊他人計算機,不得盜用、竊取他人資料、資訊等。

  第十二條

  為了避免或減少計算機病毒對系統、資料造成的影響,接入學校區域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遵循以下規定: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製作計算機病毒;不得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計算機病毒的檔案、軟體、媒體。

  2.採取有效的計算機病毒安全技術防治措施。建議客戶端計算機安裝使用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部署釋出的瑞星防毒軟體和360安全衛士對病毒和木馬進行查殺。

  3.定期或及時更新用更新後的新版本的殺病毒軟體檢測、清除計算機中的病毒。

  第十三條

  學校的網際網路連線只允許教職工為了工作、學習和工餘的休閒使用,使用時必須遵守有關的國家、企業的法律和規程,嚴禁傳播淫穢、反動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學校有權撤消違法犯紀者網際網路的使用。使用者必須嚴格遵循以下內容:

  1.從中國境內向外傳輸技術性資料時必須符合中國有關法規。

  2.遵守所有使用網際網路的`網路協議、規定和程式。

  3.不能利用郵件服務作連鎖郵件、垃圾郵件或分發給任何未經允許接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網上製作、查閱和傳播宣揚反動、淫穢、封建迷信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

  5.不得傳輸任何非法的、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傷害性的等資訊資料。

  6.不得傳輸任何教唆他人構成犯罪行為的資料,不能傳輸助長國內不利條件和涉國家安全的資料。

  7.不能傳輸任何不符合當地法規、國家法律和國際法律的資料。

  第十四條

  各部門人員每日上班及時開啟計算機,進入學校辦公系統、瀏覽相關檔案資訊、學習有關檔案資料。如有自己業務相關的工作資訊,要及時處理,處理結果及時回饋有關責任人員。

  第十五條

  充分利用辦公系統的優勢資訊處理平臺,瀏覽的相關情況由辦公系統後臺資料庫自動生成詳細記錄,以便領導檢查相關登陸資訊提供記錄參考。

  第十六條

  各部門人員必須及時做好各種資料資料的錄入、修改、備份和資料保密工作,保證資料資料的完整準確和安全性。

  第十七條

  嚴禁外來人員對計算機資料和檔案進行複製或抄寫以免洩漏學校機密,對學校辦公系統或其它學校內部平臺帳號不得相互知曉,每個人必須保證自己帳號的唯一登陸性負責,否則由此產生的資料安全問題由其本人負全部責任。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3

  一、校園網的安全執行和所有網路裝置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路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路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帳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三、除網路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資訊的學校部門負責人稽核並簽署意見後,交校辦公室稽核備案,由網路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資訊服務。

  五、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六、為防範駭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定硬體防火牆。若遭到駭客攻擊,網路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

  外來軟體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4

  校園網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提供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路環境,支援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為充分發揮校園網的作用,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認真學習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網際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2、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網新聞傳播和資訊內容的安全管理,對上網資訊要進行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範措施。

  3、校園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對校園網的所有裝置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學生上網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路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5、為了使學校的網路暢通無阻,發揮網路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網路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對部門將採取切斷網路等相關措施。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活動;

  G、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遊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並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5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成立資訊保安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人擔任,負責校園內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管理工作,定期對學校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2、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定期彙報及網路事故隨時報告制度,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伺服器發生案件、遭到駭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透過學校領導向公安機關報告。

  4、計算機防病毒軟體由網路中心統一安裝,使用者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消毒。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5、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6、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網站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ICP備案。釋出資訊必須經稽核程式,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

  7、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

  8、校園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護措施。未經校園網路中心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裝有涉密資料、重要資料、財務資料的電腦要與網路實行物理隔離。

  9、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禁止使用盜版軟體,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伺服器、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10、校園網使用者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敏感資訊、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對利用網路從事違法行為者,應立即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1、校園網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戶名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名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獲得他人口令、盜使用者名稱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6

  1、學校成立網路管理領導小組和網路維護小組。維護小組由管理員和資訊科技教師組成,負責在網路管理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日常維護。

  2、網路使用者是指使用網路的各部門及個人。

  3、學校鼓勵各部門、各科室、各學科組和全體師生使用網路資源。

  4、網路維護小組根據教育網資訊管理中心要求為每科室、學科組、個人統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隨意更改,如有需要報維護小組進行修改。

  5、各科室、學科組和個人在使用網路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資訊中心的有關規定。

  6、使用者在使用網路時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禁止各使用者上不良網站。透過聊天、郵件而傳播網路病毒的,維護小組要及時提醒,要求該使用者改正,如果是故意行為,將報學校網路管理領導小組進行嚴肅處理。

  8、網路的主幹通訊裝置、主幹網路線路、伺服器、網路交換機及其它公共裝置由維護小組負責管理維護。

  9、維護小組對各使用者計算機進行對入網裝置、安裝的軟體實行

  規範管理,不定期進行檢查。對安裝不健康內容、危害網路安全和一些遊戲軟體進行及時清除

  10、網路資訊是指透過網路釋出、傳遞及儲存在網路裝置中的資訊。學校鼓勵教師使用網路上有用資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學校網路提供的各種資訊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資訊。

  12、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學校網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網路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7

  1、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網路安全的法律、法規,自覺學習、遵守並執行《國光第二中學校園計算機資訊網路管理規定》、《國光二中校園內部網路計算機安全使用規範》。

  2、定時監控校園網路執行情況,定時巡察本校校園網路伺服器、交換機、各子網的執行狀態,及時做好有關記錄。

  3、安裝好軟、硬體防火牆及防毒軟體,並做好記錄,及時更新升級病毒及木馬庫。

  4、加強資訊審查工作。儲存、備份網路資訊日誌,及時加以分析,排查不安定因素,防止非法資訊的傳播。

  5、維護和管理好計算機網路裝置,隨時進行檢查並且進行簡單維護,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按照《國光二中網路資訊保安應急預案》處理。

  6、做好本校各種重要軟體的記錄文件備份工作,對學校及上級機關文件要根據密級進行保護,對校內教學、辦公等文件要求內部使用的,不得任意往外洩露。

  7、努力學習,不斷更新自己計算機網路知識,努力提高計算機網路水平,積極參加各種網路安全管理培訓班學習,提高自己網路安全管理水平。

  8、熱心網路安全管理工作,能及時向主控中心反映本人對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等。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8

  為確保學校網路安全、高效執行和網路裝置執行處於良好狀態,正確使用和維護網路裝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未經相關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改變網路(內部資訊平臺)拓撲結構、網路(內部資訊平臺)裝置佈置、伺服器、路由器配置和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引數。任何人不得進入未經許可的計算機系統更改系統資訊和使用者資料。

  3、機關區域網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技術侵佔使用者合法利益,不得製作、複製和傳播妨害單位穩定的有關資訊。

  4、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帳號採用分組管理。並詳細登記:使用者姓名、部門名稱、口令,存取許可權,開通時間,網路(內部資訊平臺)資源分配情況等。

  5、網路(內部資訊平臺)管理員必須嚴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不得將任何使用者的密碼、帳號等保密資訊等洩露出去。網路管理員協助制定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建設方案,確定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安全及資源共享策略。

  6、嚴格遵守國家、自治區、自治州制定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嚴格執行《網路安全工作制度》,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確保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安全有序。

  7、所有使用者有責任對所發現或發生的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我部資訊保安協調科反映、舉報,協助有關部門或管理人員對上述人或事進行調查、取證、處理,應該向調查人員如實提供所需證據。

  8、在發生網路(內部資訊平臺)重大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報告,採取應急措施,儘快恢復網路(內部資訊平臺)正常執行。

  9、充分利用現有的安全裝置設施、軟體,最大限度地防止計算機病毒入侵和駭客攻擊。14、經常檢查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工作環境的防火、防盜工作。

  10、單位應定期查毒,(週期為一週或者10天)管理員應及時升級病毒庫,並提示各部門對防毒軟體進行線上升級。 密碼安全保密制度

  11、涉密移動儲存介質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帶離本單位,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外出的,須履行登記備案手續,並經領導批准。嚴禁將涉密移動儲存介質借給外單位或他人使用。

  12、涉密移動儲存介質需維修的,由單位技術人員送至有保密資質的單位現場監修,嚴禁維修人員擅自讀取和複製其儲存的國家秘密資訊。如涉密移動儲存介質無法修復,必須按涉密載體予以銷燬。

  13、要定期對網站進行網路(內部資訊平臺)資料包的監控,及時發現和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執行情況,全面監視對公開伺服器的訪問,及時發現和拒絕不安全的操作和駭客攻擊行為,阻止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內外的入侵。

  14、網路(內部資訊平臺)資訊保安員履行對所有上網資訊進行審查的職責,根據需要採取措施,監視、記錄、檢測、制止、查處、防範針對內部資訊平臺或入網計算機的人或事。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9

  第一條 總 則

  (一) 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的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二) 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及使用者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國家和上級主管單位制定有關計算機連網和資訊保安的法律法規。

  (三) 本規定適應物件為接入校園網的計算機及區域網絡。

  (四)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及資訊系統的安全。

  (五) 校園網的工作人員和使用者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校網路中心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第二條 網路系統管理

  (一)在校園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服務和破壞網路裝置的活動,這些活動還包括在網路上釋出不真實的資訊、使用網路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等。

  (二) 未辦理入網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私自將計算機接入校園網。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校園網負責單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三) 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非法盜用他人的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四) 網路使用者必須遵守校園網制定的有關規定和制度,按時交納有關費用。

  第三條 資訊管理

  (一) 校園網所有工作人員和使用者必須對所有提供的資訊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傷風化的資訊。

  (二) 學校各單位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嚴格把關,凡涉及國家及學校機密的資訊嚴禁上網。

  (三) 校園網接入單位和使用者必須遵守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四) 嚴禁制造、輸入和有意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資訊系統的安全。

  第四條 處罰辦法

  (一) 違反本辦法規定,由學校給予警告或者停機整頓,並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將向市公安部門報告,由個人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二) 對盜用IP地址、使用者帳號和私自聯網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提請學校給予行政處分,並在校園網上公佈;對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本人加倍賠償受害人損失,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帳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三) 違反本辦法規定,給國家、集體或者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五條 解釋和執行

  (一) 本規定的解釋權歸現代教育技術中心。

  (二)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10

  校園網是透過電信接入Internet,其目的是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連網、資訊資源共享,並透過電信網路與國際網際網路相連,其主要服務物件是我校的各級教學、科研、行政單位、廣大教職工和學生。校園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遵守下述網路安全規定:

  1.網路使用者必須遵守《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與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和《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路管理辦法(試用)》。

  2.網路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與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法律規定,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及資訊系統的安全。

  3.使用者必須對所有提供的資訊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傷風化的資訊。

  4.使用者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校網管中心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5.校園網的所有使用者有義務向網路管理員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如發現此種情況,網路安全員或使用者必須在24小時內報告保衛處和網管中心。

  6.校園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院網路資訊保安工作,建立校、系處兩級安全監督管理制度,指定第一負責人,負責相應網路與使用者群的資訊保安工作,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嚴格把關,凡涉及國家及學校機密的資訊嚴禁上網。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WW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各單位領導稽核,由單位第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交學校網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稽核備案後,由網管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資訊服務

  7.所有使用者不得進行以下操作:

  (1)在校園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服務和破壞網路裝置的活動,這些活動還包括在網路上釋出不真實的資訊、使用網路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等。任何使用者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2)校園網路主節點及二級節點單位必須保證節點裝置24小時正常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關閉有關裝置。

  (3)未辦理入網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私自將計算機接入校園網。計算機無論以何種方式入網(IP地址直接連入,透過區域網連入、電話連入)均必須辦理入網手續。

  (4)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非法盜用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5)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

  8.凡合法的主機使用者,是該主機(IP地址)的責任人,其職責是負責該主機的資訊保安與網路安全工作;若主機使用者調離本單位或離校時,必須到校園網辦理登出手續;自動離職者或長期離校工作學習的使用者,必須及時到校園網中心辦理登出手續,否則該使用者所在的單位第一負責人自動成為該IP地址的責任人。

  9.學校資訊中心必須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資訊。為了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使用者管理。

  10.本辦法規定由校園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11

  為了保護學校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園網路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網際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2、校園網路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愛護網路裝置,正確使用網路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正常執行。

  3、網路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4、除資訊處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

  5、校園網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資訊的學校部門負責人稽核,交校辦公室稽核備案,由資訊處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資訊服務。

  6、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7、為防範駭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定硬體防火牆。若遭到駭客攻擊,網路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8、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外來軟體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9、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10、校園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資訊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11、對校園網站內各互動欄目實現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路執行情況。

  12、學校網路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於網路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合理對系統進行安全配置,落實各項網路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完善系統定期維護更新措施,落實垃圾郵件、有害資訊過濾、封堵技術措施,嚴格防範病毒、木馬、駭客等網路攻擊。

  13、伺服器系統及各類網路服務系統的系統日誌、網路執行日誌、使用者使用日誌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定,郵件伺服器系統嚴禁使用匿名轉發功能。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12

  一、校園網路設施系學校貴重財產和精密裝置,學校師生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二、校園網路要有完備的防火、防潮、防盜、防磁、防雷、防觸電、防病毒和防駭客侵入等裝置和措施。中心機房應安裝空調,保持室溫、溫度穩定。

  三、學校應制定《網路事故安全預案》,全校師生應掌握其相關內容。當發生緊急事件時按照《網路事故安全預案》進行處理。

  四、校園網路管理人員負責監控校園網路的執行狀態,隨時瞭解網路執行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各項管理正常進行。

  五、校園網路管理人員應隨時檢視網路日誌,遮蔽含有有害資料的網頁。

  六、全校師生不得在網路上釋出不真實的資訊、散佈有害資訊(包括計算機病毒、反動資訊等)、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和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禁止訪問不明網站。

  七、學校師生不得在網路上釋出不真實的資訊、散佈計算機病毒、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和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

  八、學校師生在發現有害資訊或資料時,應及時向校園網路管理人員報告,並保護現場及相關資料。

  九、全校教職工應對所使用的資料做好定期備份,在緊急時刻應立即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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