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管理規章制度(精選30篇)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如何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學校為了正常執行,都有一套完整的規章制度。如教學制度、教育制度、管理制度、作息制度等等。班集體是學校的組成部分,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本班學生是學校的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關於學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班幹部除了要以身作則以外,還要安排時間帶領同學認真學習學校的相關制度,按照相關制度要求學生、規範學生行為。力爭做到全班學生都能夠按照學校的規章制度,要求自己、約束自己,落實在實際行動當中。
建立班級制度,在學習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同時,班集體要建立符合本班實際的規章制度。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班幹部要根據本班的實際情況,在學習、生活、衛生、紀律、管理等方面制定一些規章制度,如班幹部輪換制、值日生負責制等,做到有章可循。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精選30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管理規章制度(精選3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1
為配合學校整改工作的強力推進,規範水電管理,杜絕水電浪費,節約資金,加快學校發展。結合學校發展,制度制度如下:
一、教職工用水用電
1、校內所有水電設施(含水錶、電錶、管線等)均為學校公有財產,任何人不得隨意破壞。所有水電使用者均有保護學校水電設施的義務,做到“不亂接、不亂拆、不亂裝”,遵循“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管理原則。
2、在校內居住的所有使用者(含單人宿舍),一律實行“兩表”制,統一安裝水電和電錶。電錶額定電流不得大於10-40a,水錶根據實際情況裝配,所有使用者使用的水錶、電錶、均需經過其主管部門技校驗後方可安裝。
3、校內使用者水電錶讀數由校水電管理組一月一查抄,張榜公佈,計費均按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執行的水電價格計收。凡校內在編職工水電費交由會計室在其月工資中扣回,住在校內非本校人員應分攤水損、電損,其當月發生的水電費按市場價格開據收取,計費後,由會計室通知其前來繳費。拒繳、拖欠水電費者,校水電管理組送達欠費告知書後,立即對其停止供水、供電。
4、學校對各使用者水電錶等相關設施一次性安裝到位,以後各使用者室內線路、水電錶損壞更換學校不再裝配。各使用者對自己宿舍的水電線路、設施負有管理責任。如使用者房屋裝修(維修)。超負荷使用電器或其它使用不當行為,造成線路或裝置損壞,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除責任自己承擔外,還要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校內各使用者水電錶管權屬學校。
(1)學校水電管理組人員有權到各部門、各使用者檢查用水、用電情況,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撓。如發現弄虛作假、偷水偷電者,先查明原因,作出損失評估,然後令其作出書面檢查,給予由其造成2-5倍罰款。屢教不改者,斷其水電供給,送交學校處理。
(2)校內所有使用者不得私自開啟水電錶箱和撕毀水電錶封印,違者,罰款50-100元,並由其承擔重新更換水電錶的費用,否則斷其水電供給。
(3)禁止使用者個人在水電錶外亂接電線,私接水管,違者罰款200元,並作書面檢查,否則斷其水電供給。
6、加強安全防範意識,確保使用者用水用電安全。校內使用者因個人私裝、亂拆線路造成不良後果者,責任自負。各使用者如發現水管、用電線路有故障,應及時告知校水電管理小組,以便及時安排水電維修。
二、辦公及公共場地用水用電
1、學校各處室、教師辦公室、機房的照明及電器裝置。實行負責人管理制度(自控),做到人走燈滅。電器裝置在無人使用情況下要切斷電源。
2、公共場地指道路(燈)、樓道、走廊、衛生間、餐廳、會議室等區域,對其安裝的供水、照明、電器裝置等,各部門負責人要明確專人管理,節水節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三、學生用水用電
1、學生用水用電本著保障、節約、嚴管的原則進行管理。
2、教室、寢室用電,實行集中控制,按時開關,專人負責。
3、教室、寢室照明燈管(泡),額定功率不得大於40w,違者嚴懲,禁止室內亂接電線、私自使用電器,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4、水池、衛生間用水,實行樓層管理員監管,杜絕“滴、漏、跑、冒”和“長流水”現象。5各水電配置均有標識,請廣大師生遵照水電安全知識認真執行。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2
學校的一切公共財物,每位師生都有責任愛護。對所有損壞公物的行為必須加以制止,有關當事人必須負責賠償;對故意損壞公物的,除賠償外,還要給予校紀處分。
一、公物維護要求:
1、保護學校的建築設施,教育教學用品,文娛體育器材,勞動工具,花草樹木,牆壁以及生活用品。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並及時報告學校政教處。
2、教室的牆壁、門窗、課桌、椅凳、日光燈、開關、清掃用具、電腦投影儀等,要責任到人。
3、學校花木和其它公用設施由分管部門和年級組負責管理。
二、損壞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但能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等。
3、故意損壞被學校發現後能主動認錯者,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手續費等,免予紀律處分。
4、故意損壞,被學校查獲者,事後態度惡劣,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手續費等,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5、因班級不負責而造成的公物損失,由班級負責賠償。
6、賠償錢款的數額,應按市場價格或按總務部門購買此件公物時的價格計算。
三、班級獎懲條例
總務處對公物管理情況予量化評估,具體細則:
1、 不慎損壞,但能主動承認者,照價賠的,班級不扣分;
2、 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等外,班級扣除1分;
3、 故意損壞,被學校查獲者,事後態度惡劣,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手續費等,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外,班級扣除2分;
4、 故意損壞,被學校查獲者,事後態度惡劣,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手續費等,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外,班級扣除5分。
5、 因班級不負責而造成的公物損失(公物損失找不出破壞者的都屬於此項),由班級負責賠償外,按損失的大小,班級分別扣除1分(50以內)、2分(100以內)、5分(100以上)。
6、 期末總務處予以統計,各段各評選出一個公物管理優勝班級予以表彰獎勵。
7、以上條例從20xx年3月開始執行。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3
為加強愛國衛生工作,提高師生衛生健康知識,養成良好的講衛生、愛清潔的生活習慣和遵守公共衛生,保護環境的道德風尚,現制定九華初中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如下:
一、要樹立“新學校、新環保、新生活”的新風尚,師生員工要愛清潔、講衛生,自覺搞好衛生工作。
二、要做到一日一小掃,一週一大掃,始終保持室內室外、包乾區乾淨整潔,無亂堆亂放,無陰溝積水,無汙泥惡臭。
三、人人自覺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意亂堆、亂倒垃圾,亂潑髒水,不準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隨地大、小便,做到淨化、美化。垃圾、廢物須袋裝入垃圾箱,集中清運到指定的垃圾房。垃圾池內垃圾定期清運。
四、愛護校內一切公共設施,講文明、懂禮貌,講公德,樹新風。愛護花草、樹木,不踐踏草坪,養路護路,不堵塞交通。
五、愛護環境不在牆上亂貼、亂刻、亂寫、亂畫,做到清潔衛生,整潔優美,創文明新風。
六、設立衛生包乾區,包乾到班(人),要定期打掃,保持整潔。
七、積極投入除害防病的活動中,並常年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八、衛生領導組、政教處、學生會、總務處每月組織評比,設立明確的獎懲制度,對錶現優秀的班級及個人予以表彰。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4
為了維護國旗的尊嚴,增強學生的國家觀念,發揚愛國主義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規定,制定了我校升降國旗制度,使學生透過升降國旗這一具有教育意義的儀式受到深刻的愛國主義教育。
1、學校每週一,舉行升旗儀式。(寒暑假除外,遇到惡劣天氣不舉行)。重大節日或紀念日舉行升旗儀式。
2、舉行升旗儀式時,在校的全體師生參加,整齊列隊,面向國旗,肅立致敬。
3、旗儀式採取四種程式,出旗、升旗、奏國歌、國旗下講話。
4、每日傍晚靜校前,由旗手和護旗手在旗杆下徐徐降下,不得使國旗落地。
5、每日升降旗(不舉行儀式)時,凡經過現場的師生員工都應面對國旗,自覺肅立,待國旗升降完畢時,方可自由行動。
6、旗手、護旗手要由各班推選代表輪流擔任,並經過嚴格訓練方可執行升降旗任務。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5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校區主任、副主任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三、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含常務校長、副校長、教務處主任、各校區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市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6
一、教師課前檢查機房,乾淨再上課。雨具、儀器、飲料、飲用水、零食等不得帶入機房。
二、禁止在機房吃食物,不可亂扔果皮、紙屑等。避免弄髒機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保持機房無塵潔淨環境。
三、所有垃圾學生要自行帶走,關閉電腦、電燈、空調,由教師檢查後才能離開。
四、上機時要求帶上書本,保持機房安靜,不準隨意走動,嚴格對號入座。
五、上機前應先檢查自己所用電腦的各種裝置是否齊全,若有缺失要及時向老師報告。
六、嚴禁給電腦加密(所有密碼)!
七、嚴禁隨意安裝、刪除、解除安裝電腦內已經安裝的各種軟體。
八、嚴禁上機時打遊戲、上網聊天、瀏覽有不健康內容的網站。禁止下載可執行檔案或資料夾,必須確認是否有病毒,如安全軟體禁止開啟最好不要開啟以免電腦中毒。
九、凡因操作不當或故意違規操作造成硬體損壞,除照價賠償外,視情節輕重核收維修費用並給予相應處分。
十、違犯上述規定且不聽教育勸導者,取消上機資格,並按校規處理。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7
學校食品採購、驗收、儲存、加工制度
1、學習並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各項規定。
2、健全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機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工作責職。
3、加強對師生的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不買、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衛生管理人員應主動參加各類業務學習,並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規常識的培訓和教育,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都做到持證上崗。
5、加強對食品的採購、貯藏、加工、銷售過程的監督和檢查,由主管領導或衛生管理員每天進行過程的抽查並做好記錄。
6、做好對食品從業人員的每天晨檢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檢查,檢查合格方可上崗。
7、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8、食品供應場所及時清掃,定期大掃除,確保每天整潔、乾淨。
9、食品採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索證。
10、嚴禁採購腐敗變質、有害有毒、未經校驗或檢驗不合格、超過保質期或其他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8
一、維護學校環境衛生,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倡導“講究衛生,人人有責”。
二、學校組建由德育處負責,班主任及學生會成員參加的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管理,指導學校的衛生工作。
三、經常性地向學生進行健康知識、衛生知識教育,幫助學生掌握衛生理論知識,提高學生講究衛生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四、堅持衛生清掃和檢查制度
1、教室一天三打掃。
2、清潔區一天一清理。
3、宿舍一天三打掃,每週擦兩次玻璃(星期二和星期四)
4、部室每週星期二打掃一次。(說明:星期二打掃由班級負責,平時打掃由部室管理員負責)
5、學生會對衛生必須堅持一週一次檢查評比,兩次突擊抽查。德育處一月一次大檢查,確保學校各範圍衛生狀況良好。(學生自管委員會的各種衛生檢查或評比應至少有德育處一人參與)
6、學生自管委會對教室、宿舍、清潔區每天檢查三次,並做好詳細記錄。
說明:
(1)對每次的檢查評比或抽查臨時安排有關教師或領導參與。
(2)對每次檢查評比或抽查的結果都要及時通報,並根據“班級量化考核細則”規定納入班級量化。
(3)對每次檢查或抽查衛生存在問題的班級責令限期改進,如果限期沒有改進的則加倍扣分。
(4)清潔區衛生的保持由所管轄的班級負責。
五、學生個人衛生由班級負責,督促學生講究衛生。
六、對於衛生先進的班級或宿舍給予獎勵。
七、加強衛生宣傳,提高衛生觀念,增強衛生意識,全面推進學校衛生工作。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9
一、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二、教師申請調動,要嚴格按教育局的規定,由教師書面提出申請,學校領導班子研究討論加意見,由學校上送區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調配。
三、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四、根據區教育局規定,實行教師人事考評和末位淘汰制,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末位的實行待崗;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
五、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縣核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六、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七、根據區教育局的規定,每學年組織我校教師到基層學校支教。學校根據區檔案規定的有關條件,由教師提出申請,學校根據支教工作和學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到基層學校開展支教工作;各教必須服從學校安排,服從工作需要,積極做好支教工作。凡無特殊情況不服從支教安排的,學校不再聘請,由教育局調配到其他學校任教。
八、建立教師工作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並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九、各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鬥。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10
一、全體灶務人員要加強政治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思想和業務技術水平,堅持優質服務,做到熱心、耐心、周到、文明,讓師生滿意,家長放心。
二、食品和原料力求新鮮、便宜,杜絕腐爛、變質食品。
三、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節約用水、用電。
四、加強灶房衛生工作,灶房內物品擺放有序,定時打掃整理,有防蠅防鼠措施,對餐具定時消毒,嚴防食品中毒和疾病傳染。
五、嚴格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毒、防盜工作。
六、灶務人員按時上下班,保證按時開飯,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證飯菜質量,滿足供應。
七、就餐人員要遵守餐廳紀律,尊重別人的勞動,服從管理,排隊就餐。餐廳內不喧譁,不敲擊餐具,不亂倒剩飯剩菜。
八、灶務人員和就餐人員均應愛護餐桌、餐具、灶房內電器裝置、炊具等公共財物,損壞要賠償。
九、灶務人員要樹立服務意識,對就餐人員文明用語、主動熱情、服務周到。
十、嚴格按照操作程式操作鍋爐,保證安全,按時向師生供水、供暖。
十一、嚴格灶務管理,定期實行師生對飯菜質量進行評估建議。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11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體教師務必高度重視,以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必須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和《任課教師職責》,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教師要以《守則》、《規範》、《學生安全十不準》、《未成年人保護法》、《道路交通法》等為依據,做到經常宣傳講解,不厭其詳、不厭其煩,並作好督促、檢查工作;
3、教師應尊重學生人格尊嚴,不得體罰、心罰學生,任何情況都不得把學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學生的課,若發生學生重傷甚至更嚴重的後果事件,當事教師除按上級有關法律規章處罰外,一切經濟責任由當事教師承擔;
4、教師要按時上班、準時上崗,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處理,若教師不在崗造成的事故由該教師負責,教師在放學後不得把學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教師負責;
5、班級應嚴格按學校規定收費,教師不得自立專案收費,更不得向學生罰款和向學生收紀律保證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6、全體學生應積極參加“學生意外傷害保險”,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辦理有關保險賠付手續;
7、教師要和學生共同搞大掃除,教室後窗由教師打掃,打掃衛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時放學,教育學生不在路上逗留,應按時返家,注意交通安全;
8、門衛負責正常教學秩序的維護,嚴格遵守其職責,避免事故的發生;
9、若發生重大事件,教師應及時上報學校,再由學校報上級協同處理。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12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翫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腳踏車。腳踏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並整頓清理亂放腳踏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透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控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牆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閒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遊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准許後方可出行,並在遊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並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後,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黴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採購食物時要注意鑑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於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並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黴、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並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13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總體部署。
二、設立“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學校安全工作要抓住兩條主線:一是由校長負責學校設施及物資裝置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師充分利用思品課、活動課、社會課、班隊會及時組織對師生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
四、實行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為教職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五、加強同公安機關的聯絡,共同維護學校治安秩序,確保教育教學環境的安定。
六、嚴格執行學生校外活動審批制度,班級組織學生進行校外活動須經校長親自審批,學校組織校外活動必須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且外出活動必須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由大隊部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七、學校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教育意義或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活動。
八、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實行課堂安全責任制,學生在課堂教學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課教師全權負責,重點加強體育教學安全管理。
九、加強資訊進入學校渠道的安全管理,嚴把圖書資料、音像製品、網路媒介的資訊質量關,防止反動、暴力等不健康的東西進入學校。
十、教職工要依法施教,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十一、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延長教學時間。放學後不得隨意留學生。
十二、加強對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十三、班主任除負責對本班學生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節假日、休息日前和學期初要重點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規定及時上報,並在事故處理結束後,迅速妥當處理,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14
(一)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每天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二)嚴防學生髮生群毆事件,如事件發生,任何教師發現都必須制止,並電話通知學校政教處或值日領導。所有在場教職工要將鬥毆學生分開。
(三)禁止在校園教學區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範考核成績扣分。值周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述違規現象。
(四)凡是學生在校時間,學校要安排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五)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在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六)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七)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地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八)學校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每學期期初、期末都必須就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全面自查和複查。
(九)學校建立周安全總結制度,值日教師對上一週的安全工作進行小結,並就下一週安全工作進行部署。
(十)建立安全工作臺賬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學校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搞好學校安全工作。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15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並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資訊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裝置、做到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並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約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透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裝置。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裝置,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准,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16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裸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範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並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裝置和燈具的安全效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委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乾粉滅火器一部,並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方業餘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17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師生在校內、校外的教學活動中,不發生任何傷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做到人離開關電、關水、滅火、關門、鎖門。
二、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保管室、器材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三、保安人員和門衛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值班期間,不準喝酒會客。外來人員必須在門衛室登記。公物出門,必須有總務處放行條。
四、財務室保險箱鎖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並隨身攜帶;防盜門必須上鎖。
五、任何人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園內用電線路和裝置,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園內使用電焊電爐。
六、電工、電焊工必須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七、校園內消防裝置必須保持完好、有效;每個學期末全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決杜絕事故隱患。
八、嚴格執行管理辦法,化學實驗房要有專人負責。
九、每日下午靜校以後,由專人負責公共教學場所的安全檢查,並及時鎖閉門窗,第二日根據教學需要開啟大門。
十、任何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和本規定所造成事故,學校有權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由違規者按價賠償。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18
為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學校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以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並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並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四、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冬(夏)令營和春(秋)遊等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准後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性活動。
五、重視學生心理衛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士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自覺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七、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汙染的情況,採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教學、科研、生產中領取使用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規範的管理制度。教學中使用危險物品應由實驗室相關人員領取,在教師指導下分發給學生。
九、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工作,建立專群結合,人員防範和技術防範相結合的綜合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加強門衛和巡邏制度。
十、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十一、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在進行防衛、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19
一、堅持落實好校長、教師的帶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學生上學、放學、做操、參加集體會等常規活動的關鍵部位、重要環節,安排專人疏導,保護、管理學生,明確疏散路線,健全緊急情況下疏散、拯救預案。
二、在校內外教育教學活動、生活場所的安全通道、樓梯間、疏散路線上等安全瓶頸地帶,嚴厲禁止學生擁擠、跑、竄、追逐等做其它有礙安全的行為。
三、學校舉行或參加上級組織的運動會、文藝匯演等活動,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領導和負責教師班主任必須帶隊、跟班確保學生安全。
四、學校日常的實踐類教學和竟技類教學活動,必須做到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必要的安全預防,確保學生不受傷害。
五、認真做好季節性重點環節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定期舉行安全教育報告會、安全知識競賽、發致家長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發季節,配合大營鎮衛生院做好預防工作,冬季嚴禁學生在上、放學路上、校園內玩火,夜間房間放煤火取暖。夏季嚴禁學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強行過河及危險地段。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過程中,學生必須聽從教師教導和指揮,按教師規範要求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技能訓練。師生共同有相應避免和消除危險的義務。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20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長與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學校。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擋土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21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組檢查落實,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別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鐵路交通規則,橫行車行道要走斑馬線,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2、不準在馬路上或鐵道線上追逐玩耍,不準穿越車行道和護欄,不準爬車、追車、攔車或拋物擊車。
3、不滿12週歲不準騎腳踏車上學。
二、水、火、電安全教育
1、無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學生玩煙花、爆竹、火柴、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準隨便按動學校或公共場所的電線、開關、插座。
4、郊遊時不準攜帶火種。
5、學校後勤部門定期檢查、維修、形成制度。
三、課間活動教育
1、禁止學生在校園及走廊上追逐打鬧。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為。
3、上、下樓梯靠右走、嚴禁攀越扶手、護欄。
4、到功能室上課、下課均排好隊。
5、低年級小學生沒有老師帶領時不能到跑道邊的沙地、單槓、雙槓及有危險性的地方活動。
四、體育課、活動課安全教育
1、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的指揮,按規定完成體育動作或活動課內容。
2、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衣服要寬鬆,不準佩帶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屬品、要穿運動服。
3、體育、活動課教師上課前要檢查設施場地是否安全,教師要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
五、勞動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但不要讓體弱多病的學生參加過重的體力勞動。
2、不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溼手、溼布觸控、擦拭電器、開關、電線。
3、勞動時應小心細緻、搬放物品時應抬穩放牢。
4、在擦拭門、窗、風扇、光管時要注意安全。
5、要讓學生注意絕對不能從高空拋物。
6、勞技課、教師應在上專業課前講述與有關專業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
7、勞技課場所有規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動教育
1、組織學生集體參加校外活動,一定要按程式逐級上報審批,要做到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活動時,學生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要私自離隊或到沒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動。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22
1、學生在校內進行活動前,教師要事先檢查活動場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並在危險處設立明顯標誌,教育學生對活動現場一些電閘、開關、按鈕等,不隨意觸控、撥弄,以免發生危險。
2、活動中和活動結束前,學生要在教師視線範圍內有序活動,防止學生碰撞、擁擠、踩踏。
3、大型室內活動開啟消防通道,注意通風透氣。
4、活動結束安放好活動器具,關好水、電、門窗。
5、師生遠足外出活動要考慮天氣,學生承受能力。
6、師生外出需用車輛時,租用交通部門認可的合格車輛和駕乘人員,按車輛額定人數乘車。
7、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要保證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動紀律,聽從老師或有關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行動,不各行其是。
8、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要認真聽取有關活動的注意事項,什麼是必須做的,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允許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詢問、瞭解清楚。
9、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不隨意四處走動、遊覽、防止意外發生。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23
為了規範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經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學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管理。
2、學校定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防範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震、防擁擠、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在每層樓梯口處標明“上下樓梯,請勿擁擠的警示。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牆基看下陷風化,查牆體看傾斜裂縫,查屋頂木樑看斷裂蟲蛀,查圍牆看雨淋風颳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後水衝,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
4、學校管電人員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報告和維修,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安全隱患,以防事故發生。
5、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範工作,學校和班主任、教師、家長、學生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並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6、對學校的安全責任區劃分實行上牆警示,重點地段要有警示標語和明顯標誌。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整檔工作,一併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24
一、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每學期的常規安全管理和每天的常規安全管理三部分。
1.學校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校長負責制和法制副校長制度。
(2)值班制度。
(3)夜間巡邏及門衛制度。
(4)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
(6)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裝置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資定點採購、索證和登記制度,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
(8)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動安全審批制度。
(11)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
(12)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2.每學期的常規安全管理工作
(1)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學習有關安全管理的政策和經驗,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調整和部署。
(2)及時開展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安全臺賬。及時採取整改措施,消除隱患;自身整改有困難的,必須迅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報告。在隱患徹底消除前,要採取有力的防控措施。
(3)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應安排專人負責,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做好專門安全工作預案,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加強各個環節的管理工作,必須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同時,要積極爭取當地相關部門的指導和幫助。
(4)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安全實踐演練活動。
(5)要根據不同學段的安全教育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
(6)每學期開展學校安全管理的考核評估總結工作,檢查各個崗位安全管理職責的落實情況,及時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預案。
3.每天的常規安全管理工作
(1)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要求,各個崗位人員做好安全工作記錄。
(2)每天安排人員巡查校園,學生宿舍要安排24小時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
(3)在學生上下課和晚自習等集中出入的時候,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並指定專人在關鍵位置進行疏導,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4)做好請假、銷假工作,如發現學生未到,科任教師第一時間報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時間聯絡家長,明確其下落。
(5)做好低年級學生上下學交接工作。
(6)落實對特異體質、特殊心理和問題行為學生的教育和保護。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25
學校師生飲水安全是學校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師生學習、工作、生活的必要保障,對教師的健康、學生的成長具有現實意義。為此,特訂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師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飲水衛生工作,具體負責後勤的教師應加強對飲水安全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二、存水室要講好衛生,桶擺放整齊,水的存放時間不能超過15日。
三、每學期要對飲水機進行清洗和檢修,搞好飲水機的衛生,確保飲水安全。
四、班級要加強對飲水機的保護,要有專人負責,如有損壞及時送交管理員檢修,是人為損壞的,損壞者要包賠損失,並扣班級考核1——3分。
五、要建立索證制度,每一期送水都要索要飲水質量合格證。
六、要建立飲水機檢修記錄,要詳細記錄飲水機檢修記錄。
七、學校要加大對飲水管理員的監督與管理,管理員每年要進行體檢。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26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時常檢查、指導、評估學校各處、室、委、班級安全工作落實開展的工作質量。
2、明確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校長和副校長;學校和各部門、各班;各部門和各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方面落實到相關部門,每個部門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分解到相關人員,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各處、室、委、班級結合工作實際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各類人員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職責明確,工作具體。形成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格局。(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職責附後)
3、堅持教育為主。加強師生國防、法治、交通、樓道安全、飲食衛生、生活常識、疾病預防、安全預防、消防教育;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學生“守則”、“規範”教育,增強師生的國防意識,交通安全和消防意識,使師生學法、知法、懂法,做遵紀守法公民,做合格中學生,杜絕違法、違紀和各類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建立學校、家庭和社會三結合安全教育網。學校積極主動聯絡學生家長,時常召開家長會,和學生家長簽訂“安全目標責任合同書”,引導家長對安全工作的重視。學校加強同公安、司法、衛生防疫、電業、交通等部門的聯絡,以解決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難和出現的問題。加強安全防範工作,加大安全工作問題處理的力度。
5、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各部門和各有關分管人員必須按制度要求,按時認真履行安全檢查職責,及時處理存在問題;學校對全校安全工作,每月進行一次大檢查,檢查結果通報全校,並納入年終考核和崗位責任制、質量責任制考核。
6、建立集會、社會實踐活動報批制度。任何個人和組織不能隨意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活動。學校組織師生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各班、各部門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准,否則不能進行。
7、嚴格履行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事故和安全隱患知情人要及時向學校校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對重大安全事故,知情人在30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瞭解情況後,在2小時內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並及時採取正確方法處理。對遲報、誤報或隱情不報,要從嚴追究當事人責任。
8、安全工作實行獎懲制度。每學期在認真履行安全工作職責,分管安全工作沒有出現不安全事故者中,將評選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先進個人,並進行表彰獎勵,作為評優樹模、晉級的重要依據。對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凡工作不力,管理失誤,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人年度不得評優樹模,並視其情節追究經濟責任或給黨紀政紀處分。
9、建立事故通報、上報制度。凡在師生中產生有負面影響的一般事故,學校及時調查,明確責任,內部通報處理。凡因瀆職,官僚主義,管理不善,發生重大不安全故事,學校及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執法機關,決不遷就、袒護當事人,並積極協助調查處理。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27
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明確管理責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安委會領導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學校保衛科具體負責和管理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
二、學校實行校、科室、年級組和各重點部位三級管理責任故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對全校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防盜、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強門衛管理,嚴格履行門衛制度,把好人員出入關。
四、校保衛科設消防安全員,負責全校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裝置檢查,隨時保證消防裝置完好無損;負責用火防火責任書的簽訂和落實。
五、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科消防安全員任隊長,定期組織消防隊員訓練,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幹,並負責教會教職員工“五知二會”。
六、校綜治會和保衛科人員,負責定期對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給有關部門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節假日放假前均應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七、安排校領導和科室幹部行政值日,檢查當日校規校紀,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由校保衛科安排安全保衛值日,負責檢查當日安全保衛工作,共同維護教育教學秩序,處理偶發事件。
八、節假日由保衛科安排人員值班,作好值班記錄,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維護學校治安。
九、每年召開一次安全保衛工作總結會,對學校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由學校給予表彰獎勵。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28
一、安全制度:
1、上下樓梯靠右行,嚴禁擁擠、推搡,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溜滑。
2、嚴禁在陽臺、走廊蹦跳或做危險動作、追逐打鬧。
3、嚴禁翻越陽臺、護攔和窗戶。嚴禁多人集中扒扶陽臺護欄。
4、愛護樓道、樓梯和門窗上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嚴禁破壞。
5、嚴禁在樓上朝下扔東西,嚴禁在陽臺上向外探身上下張望。
6、嚴禁觸控、破壞樓道內電源。
7、嚴禁亂扔果皮、紙屑,確保樓道暢通、乾淨、衛生。
8、嚴禁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停放車輛。
9、嚴禁冬季在樓道、樓梯上過多潑水,避免溜滑事件。
10、不搞緊急集合,大型集會散會時,由召集人負責組織師生退場,做到先上樓,後下樓,上、下樓梯井然有序。
11、保衛處指定人員負責管理集會、課間操、晚自習放學等樓道安全。
二、管理辦法:
1、重點管理時間:集會、每天的課間操、中午、下午、晚自習放學。
2、直接管理責任人:當天帶、值班人和最後一節任課教師。
3、具體要求:
⑴集會、課間操誰召集誰負責,組織學生有序退場,師生先上完樓後,再下樓。重點管理時間由保衛處安排的專職管理人員負責維護秩序。
⑵值班人員在重點管理時間要共同維護樓道秩序。(具體負責人見值班安排表)
⑶重點管理時間,各班安全乾事要站在樓道口處觀察監管學生,依次安全有序上下樓梯。
⑷學生集會、放學上下樓教師要在學生的後面,隨時發現問題,隨時教育處理,糾正不良行為。尤其是下晚自習和停電要特別注意,防止擁擠踩踏。
⑸宿辦樓安全由宿舍管理員具體負責。
⑹帶值班領導和保衛處要及時檢查管理人員和值班人員是否在場,是否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⑺將直接責任人發履行工作情況納入個人和班級工作量化的內容。若管理不善,造成事故,從嚴追究直接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29
為加強學校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促進各項工作順利展開。電工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優質服務於教學,服務於師生,特制訂本安全制度。
1、電工應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擅離崗位。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電工對全校教學區、生活區的電路設施要經常檢查、維修,確保校園電路使用安全和暢通。
3、對各教室、辦公室線路、開關、用電器裝置每週檢查一次,對反映的問題應在24小時內解決,若因沒有及時整改又沒有上報有關領導反映其原因的,將追究責任。每次罰款50元。
4、對學生宿舍線路、開關、用電器裝置每週檢查一次,對反映出來的問題應在24小時內解決,24小時內解決不了的應上報有關領導並說明其原因,若沒有及時完成又不上報有關領導的每次罰款50元。
5、電工要對機房機械裝置要經常保養,對機房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失落,照價賠償。機房工具不得私自帶回家作私用,因工作損壞工具的應及時反映並上報庫房進行更新,絕不能因為工具不付而影響本工作。如出現此情況示情節輕重進行罰款。
6、對全校用電嚴格抄表制度,按表收取電費,杜絕人情用電,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7、發現學生或教師有偷電現象的,應及時反映有關領導處理。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30
為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裝置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准,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於教學的電器裝置,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大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裡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現,用電器沒收並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後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大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