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精選14篇)

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

  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精選14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精選1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1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校門出入管理制度如下:

  (一)學生、教師進出校門規定

  1、學生在校上課期間,一律不準私自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批條,並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

  3、學生翻越圍牆進入校內者,一律按違紀進行處分。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事需外出辦理,必須請假可出校門。

  (二)外來人員進出校門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填好來客登記表,並實行領入制。

  2、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學生家長到校聯絡工作或瞭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室。

  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門衛人員必須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

  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2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校門出入管理制度如下:

  一、學生、教師進出校門規定

  1、學生在校上課期間,一律不準私自出校門。

  2、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持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衛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假條存檔備查。

  3、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事需外出辦理,必須持請假條方可出校門,無假條隨意出入校門者按曠職處理。

  二、外來人員進出校門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要在收發室填好來客登記表,經與有關成員電話聯絡後方可進入,並實行領入制。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2、對拒不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3、學校教師在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卻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須由教師本人到收發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4、學生家長到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的需由教師本人到收發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5、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有保安值勤。門衛人員必須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

  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3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精神,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最佳化美化校園環境,我校將實行封閉式管理。我校地理位置特殊,北向夜市街、二環路,西鄰精品街,校園周邊環境十分複雜。少數學生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經常在外就餐、住宿、玩耍,不能堅持學校的作息制度;有甚者,借在外就餐、住宿之機,看錄象、進網咖、打檯球、玩遊戲機、打架鬥毆等,給學校帶來了不少負面影響,為糾正上述不良傾向,特制訂《黃梅三中學生封閉式出入管理規定》。

  一、全體學生一律在校內就餐。不準無故外出,有事須由班主任帶領方可外出。

  二、住讀學生原則上一律在校內住宿,確須在外租住的'學生須簽定協議。本鎮學生晚上可回家就寢,在出入校門時做到有序出入,騎腳踏車的同學出入校門時應下車。

  三、各班加強班級管理。高一、高二學生必須在飯後半個小時到班,高三學生飯後25分鐘內到班。

  四、每週星期日中餐時間為家長到校探訪時間,但嚴禁學生外出。其它時間一律不準探訪。

  五、其他外來人員須與本校教職工取得聯絡,經門衛確認並填寫登記表,由門衛同意,方能入校,閒雜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六、任何學生不得翻越學校圍牆外出,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七、所有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一律不準進校,確係公務車輛,需經與被訪物件聯絡並確認,登記入校。

  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4

  為規範學校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維護校園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校園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結合我校實際,制訂如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所有進入學校,並在校園內通行、停放的車輛。

  二、機動車輛管理

  (一)車輛進出

  1、無牌無證車輛、外來車輛(含教職員工家、親屬和朋友的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校園(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務車輛除外)。

  2、所有符合規定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含摩托車和電瓶車)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衛詢查。

  3、教職員工車輛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時以上(特殊情況可在上班後5分鐘至半小時時間段內)進校園,下班一律在靜校半小時後出校園。上班時間內教職員工車輛不得隨意進出校園,特殊情況須報校長室批准同意後方可出入。

  4、凡參加在校園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向學校申請,經學校同意後通知門衛放行,並按要求停放。

  5、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等)進出校門門衛要主動進行疏導,確保安全通行。

  (二)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後,一律禁止鳴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下課期間不允許任車輛在校園內行駛。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練車和試車。嚴禁酒後駕駛,嚴禁超載。駕照在實習期內者不得駕車進入校園。

  3、基建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到校長室辦理相關手續批准後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三)車輛停放

  1、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車輛在校園丟失(含車內財物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3、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水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4、來校參加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校長室批准。

  三、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人力腳踏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進入校園必須下車推行,

  (二)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遵守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停放時須在腳踏車棚或劃定的停車線區域內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車輛在校園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三)校園內禁止騎車帶人,不準雙手脫把或手中持物騎車;不準扶身並騎、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四)學生必須年滿12週歲並在法定監護人同意且簽署安全責任狀後方可騎腳踏車上學,並按學校規定進行管理。

  四、管理辦法

  (一)學校與駕車上班的教職員工簽訂校園車輛出入和停放安全責任狀,未簽訂安全責任狀的一律不準駕車進入校園。

  (二)進入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師生人身傷害或校園公共財產損害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駕車者承擔。

  (三)加強門衛查驗和校園內的巡邏督查,值日人員負責檢查校園內的車輛,對違反規定行駛和亂停亂放的車輛一律予以扣留,由學校或上交相關部門處理。

  五、附則

  1、此規定由嶽塘區友誼學校負責解釋並執行。

  2、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務車輛出入和停放同樣須遵守本規定。

  3、本規定自20xx年10月 1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規定相牴觸者,一律按本規定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出臺相關規定後,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5

  為維護學校安全,並使出入學校人員、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凡人員及物品出入學校大門都必須遵守本工作制度,服從保衛人員管理。

  二、本學校人員出入管理:

  1、本學校教職員工出入大門,嚴禁騎車進出。

  2、教職員工上班時間出入大門必須事先獲得有關領導批准或打招呼,說明出入事由並由門衛進行登記。

  3、下班時間除公務者外,禁止留住或進入學校。

  三、校外人員出入管理:

  1、凡學校外來人員或家長來訪時,應予先與要求接見的校領導或教師取得電話聯絡並經過門衛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出校時,在接見單上請要求接見的校領導或教師簽字,將接見單交門衛(備查)後方可出校

  2、禁止來賓未經准許隨意進入校園,如發現請到門房問清事由,與接待領導或教師取得聯絡,並經過門衛登記後方可進入。

  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6

  1、 對非正常出入的學校工作人員進行登記;

  2、 對非正常出入的學生進行登記;

  3、 對非學校工作人員的出入進行登記;

  4、 對出入車輛進行登記;

  5、 登記時要記清何時、何故進校,何時出校;

  6、 工作時間不允許非學校人員、車輛無故進入校園。

  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7

  學校出入登記管理制度是針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和物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結束來訪時,門衛人員應向來訪人員問詢,情況正常方可讓其離開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班主任老師的確認(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或當面確認),學校門衛人員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做好登記。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傳達室進行登記,寫明來訪物件姓名、來訪事由、有效證件號、聯絡電話等情況,經過與有關成員內線電話聯絡同意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8

  為最佳化育人環境,建設文明校園,維護校園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隱患,現對我校學生進出校門作如下規定:

  1、 “出入證”是學生進出校門的憑證,無證不能進出校門。各班級組織學生認真填寫“出入證”上的所有資訊(雙面),並張貼個人近期彩色照片,教育學生要妥善保管“出入證”,如有遺失,必須到政教處予以補辦。

  2、嚴格按照學校規定進出:

  (1)所有學生在正常學習期間,原則上不得外出,尤其在中午、下午放學時住校生不得外出,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請假,得到班主任簽字同意,憑請假條到門衛值班室登記外出,並在規定時間內返校。走讀生在放學時可出門,有特殊情況同上處理。

  (2)進出校門時須主動向門衛出示出入證。

  3、學生騎車進出校門一律下車推行,所有車輛一律懸掛學校下發車牌,無牌不能進出校門,不得停放在教師車庫(一經發現給予扣車處理)。學生不得騎摩托車來校,若不聽勸告,給予扣車處理。

  4、學生上學遲到,需在門衛值班室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

  5、嚴禁學生攜帶煙、酒、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值班人員有權要求進校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電腦箱等進行有側重的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學校處理。一經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沒收並登記在案。

  6、學生出入校門需在門衛值班室開放的時間段進行,在學校規定校門關閉的時段除特殊情況外一律不許進出校門。

  7、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並按學校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9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提高管理品味,落實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的有關要求,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經研究決定,特制定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1、所有學生不得衣衫不整、穿奇裝異服、穿拖鞋背心等進出校門。學生持證進出需服從門衛人員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將對其加強教育。

  2、所有學生必須按規定時間進校學習,來校時不得在校外逗留、玩耍;若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進校,應向班主任請假,到校時在門衛室亮證登記後方可入校。

  3、放假時間,所有學生必須按規定時間離校徑直回家,不得在校內停留。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在門衛室登記。

  4、上課期間或放學後,學生因事因病要求出校的,必須由班主任籤假條,學生持假條和校園卡交門衛人員驗證後方可出校, 否則門衛人員有權制止其進出校門。回校時在門衛室銷假。

  5、各班對住校生、通校生的資格進行嚴格審定,住校生不得辦理出入證,住校生進出需持有班主任開具的證明,門衛室將對其情況進行認真核實。

  6、通校生必須隨身攜帶並妥善保管通校卡,沒有特殊情況,學生進出校門必須排隊亮卡、刷卡。

  7、出校門時,有腳踏車的同學必須排在隊伍後面,讓其他同學先走。 校門外通道不準騎腳踏車。

  8、通校卡上不得亂塗亂畫,更不能貼上明星相片;所有通校卡只准本人使用,一律不準外借。發現上面的情況,通校卡一律沒收。

  9、學生不得持假證進出,發現此類情況政教處、保衛科將嚴肅處理。

  10、學生將通校卡忘記在家裡,家距學校較遠者需班主任開具證明才得進出。

  11、通校生每天早中晚放學20分鐘後不允許出校門,有特殊情況的需持班主任的證明方可出校。

  12、午睡期間,通校生在家睡覺,只能提前5分鐘進校門,在門衛放行之前,不能在校門外打鬧、擁擠。

  13、嚴禁所有學生從校外攜帶熟食進校,以防食物中毒。

  14、凡學生卡遺失、損壞的,都必須及時辦理補卡換卡手續。學生寫申請到班主任處簽字,政教處同意,最後把證明、相片交門衛室辦理。

  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10

  一、根據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學生在校期間,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接受學校的安全教育和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家長應給予大力支援和積極配合。

  三、學生出入校門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不得擅自離校。

  有效證件是指學校製作的紅、黃、藍《學生出入證》和《學生出門條》。

  四、每日上、下學時,接送家長不得入校,學生自行到校門口(小學部委派值班教師護導)。晚自習課後回家的,小學低年級學生由老師送到校門口。持紅色出入證的走讀生自行進出(須經家長簽字同意)。

  五、週末和節假日,家長可持證進入校區接送。持藍色出入證的學生可自行離校,持黃色出入證的,須由家長接送。小學生離校必須由家長憑黃色接送證接出校門。所有委託代接的,一律由班主任確認後開具出門條。

  六、學生在非正常離校時間出校門的,須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在與家長聯絡後開具的`《學生出門條》,報學生處或學部的值班領導批准。學生擅自塗改和自己填寫和/或未加蓋批准人名章的出門條視為無效。

  七、週末和節假日留校的學生如需外出,由公寓部值班老師在徵得家長同意後開具《學生出門條》並蓋章。外出學生的走向和返校時間均應明確並登記。

  八、學生生病或發生意外時,由醫務室開具出門證,必要時陪同就診。

  九、嚴禁學生在任何時候無證強行闖出校門或翻越圍牆離校,違者依規處罰。

  十、證件遺失的,須憑出門條出門並及時補辦。

  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11

  為了加強和規範學生進出校門行為,保證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安全、健康的成長,根據市教育局20xx年11月6日關於加強民辦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題會議和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住校生進出校門管理規定

  1、我校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住校生在校期間沒有特殊情況的不允許私自外出學校。

  2、有事需外出學校的學生必須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批准並簽署意見和返校時間,學生處蓋章。學生憑假條經過門崗審查後後方能出校門。學生在校外要注意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3、班主任批准學生出校時一個條只能批准一個學生,否則學生處不予蓋章,門衛處不予放行。

  4、學生擅自離校、或逾期不歸的,如發生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5、外出集體活動,由帶隊教師在門衛處《學生出入校門記錄》表上簽字。

  6、緊急情況出校的由認定人簽字,認定人只能是學校的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

  7、對於不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不按規定時間返校、串證或不服從管理的,門衛檢查人員有權扣留其相關證件,並將有關情況登記後及時通報給相關處室給予處理。

  二、走讀生進出校門管理規定

  1、憑走讀生校牌或走讀生證在規定時間內進出校。

  2、未在規定時間(上課期間)出校的,必須向班主任請假。憑班主任同意簽字,學生處蓋章的條,經過門崗審查後後方能出校門。

  3、對於不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不按規定時間返校、串證或不服從管理的,門衛檢查人員有權扣留其相關證件,並將有關情況登記後及時通報給相關係部給予處理。

  三、“校牌”或“出入證”都由學生處統一製作。

  以上規定全體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對於違反本規定一次的給予通報批評,二次的給予警告,三次及以上和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的,按校紀給予嚴重警告、直至責令退學的紀律處分;對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並動手毆打工作人員的,除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並根據情節輕重,按學校相關規定加重處理;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12

  1、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詳見《作息表》)

  2、進校前,學生應按照到校先後在校門內指定地點排隊等候,並保持隊伍安靜、地面整潔;

  3、進校時,學生應按照路隊先後,有序進入;

  4、進校時,學生應主動向護導老師和值勤同學問早;

  5、進校時,學生應保持服飾整潔,形象端莊大方;

  6、離校時,學生應在路隊長和帶班老師的指揮下排隊集體離校。如遇雨天,應在家長帶領下及時離校,不得在校內逗留,玩耍。

  7、學生進出校門不得奔跑,以免相互碰撞或跌倒,如因此而發生意外,須由本人承擔主要責任;

  8、離校後,學生應及時回家,不得在校門周邊長時間逗留,以免發生意外;

  9、 在校期間,學生不得中途離校;

  10、如遇病事假,學生應主動持班主任老師開具的出門條,在門衛處做好登記,由家長將孩子領回家。

  備註:以上條款,請全校學生遵照執行,並督促家長共同遵守。

  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13

  為最佳化育人環境,建設文明校園,維護校園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隱患,現對我院學生進出校門作如下規定:

  一、全院學生出入校門時必須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服從值班人員的檢查和監督。對於著裝不符合學院管理規範要求、未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未按時到校或提前離校的學生,值班人員將詳細情況登記好並將登記結果及時通報給相關部門。

  二、學生在如下時間嚴禁外出:1、週一至週四8:00—11:40,13:40—15:25,18:00以後。2、週五8:40—11:40,21:00以後。3、週六、週日21:00以後。確因特殊情況外出者,需出具由輔導員簽署的放行條,並攜帶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方可外出。

  三、每天23:00以後回校的學生不準回宿舍就寢,可到學院招待所免費住宿,但每學期超過三次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四、學生需要攜帶貴重物品離校,必須由輔導員檢查並開具物品放行條,由宿管員簽字才可放行。

  五、嚴禁學生攜帶煙、酒、盒飯、生食(肉、米、菜)、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值班人員有權要求進校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電腦箱等進行有側重的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學部處理。一經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沒收並登記在案。

  六、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並按《廣州華立科技職業學院學生手冊》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14

  為維護學校教學秩序的有序進行,確保校園安全,學校實行來訪出入登記制度:

  1、門衛值班人員對來訪者須禮貌、熱情接待、詢問來訪事由。

  2、來校聯絡工作的來訪人員(如家長),必須在門衛室進行實名登記,來訪人員必須按會客單上的要求真實地填寫會客單並取得校內被訪人員的認可方可進入校區。離校時必須回收由被訪人員簽名和填寫離校時間的回執,經門衛值班人員確認後方可離校。

  3、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無法與被訪人取得聯絡並填寫會客單,門衛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門衛值班人員應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

  4、在正常的教學時段內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離校的必須出具學校相關部門或班主任簽發的出門憑證,才可讓家長接回,在正常教學時段內,學校嚴禁學生單獨離校。

  5、上課期間如無預約謝絕外人進入校區,嚴禁推銷人員進入校區。

  6、會客登記憑證每學期整理後歸檔,儲存期為三年。

  7、由於工作疏漏,造成責任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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