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採購驗收管理制度(精選7篇)

藥品採購驗收管理制度範文

  藥品採購驗收管理制度(精選7篇)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藥品採購驗收管理制度(精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藥品採購驗收管理制度1

  一、為把好藥品質量關,保證購進藥品數量準確、外觀性狀和包裝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藥品和假劣藥品進入本藥店,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藥品驗收必須執行制定的藥品驗收操作規程,由驗收人員依照藥品的法定標準、購進合同所規定的質量條款以及憑證等,對所購進藥品進行逐批驗收。

  三、藥品質量驗收包括藥品外觀性狀的檢查和藥品包裝、標籤、說明書及標識的檢查。

  四、驗收首營品種應有生產企業該批藥品出廠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書。

  五、驗收進口藥品,必須稽核其《進口藥品註冊證》、《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影印件;進口預防性生物製品、血液製品應稽核其《生物製品進口批件》影印件;進口藥材應稽核其《進口藥材批件》影印件。上述影印件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部門的原印章。

  六、藥品驗收必須有驗收記錄。驗收記錄必須儲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於三年。

  七、驗收工作中發現不合格藥品或質量有疑問的藥品,應予以拒收,並及時報告質量負責人進行復查。

  藥品採購驗收管理制度2

  加強藥品的入庫驗收工作,是保證藥品質量,減少差錯,防止假、劣藥進入醫院,保證臨床用藥安全的重要措施。

  一、藥品驗收目的

  保證入庫藥品質量,數量準確、質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藥品和不符合藥品包裝規定要求的藥品入庫。

  二、藥品驗收質量的基本要求

  數量準確、質量完好、說明書符合規定、包裝無損、記錄完整,交接清楚。

  三、藥品入庫驗收程式

  藥品入庫時首先進入待驗區,由驗收人員根據入庫憑證內容核對後,再按批號逐批進行質量抽查,並填寫記錄,合格後交給計算機入庫人員辦理入庫手續。

  四、藥品驗收依據

  1、二級質量標準

  國產藥品(包括中外合資藥廠生產的藥品)均應依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中國藥品監督管理局頒佈的《藥品標準》驗收。

  2、《進口藥品管理辦法》

  直接從國外進口的藥品必須依據《進口藥品管理辦法》規定的質量標準,經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定的'藥品檢驗機構檢驗合格,憑上述單位出具的《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驗收。

  3、藥品購銷合同

  購進國產藥品、進口藥品除按上述規定嚴格驗收外,在簽訂合同時,如另有質量要求和條款,亦應按合同規定驗收。

  五、驗收內容

  藥品入庫驗收的內容包括數量、質量及包裝三個方面。

  1、數量驗收

  檢查來貨與入庫通知單上所列的供貨單位、藥品名稱、規格、生產廠家及數量是否相符,若有不符或破損應做好原始記錄,並與有關部門聯絡,及時查明原因,以便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質量驗收

  外觀質量驗收(直覺判斷法)

  主要檢查專案有:看藥品外觀有無變形、開裂、熔(溶)化、變色、結塊、沉澱、混濁、黴變、汙染、揮發等異狀;嗅藥品有無異味、串味;聽藥品包裝內有無異常撞擊聲;用手觸控,感覺藥品的幹軟、黏結、滑膩程度,經過看、觸、聽、嗅、嘗等外觀檢查手段,發現異狀則應拒收該批藥品。

  3、包裝驗收

  藥品外包裝必須印有藥品名稱、規格、“易碎”等儲運圖示標誌及特殊管理藥品和外用藥品的包裝標誌。內包裝上應貼有標籤,標籤應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的有關要求。

  藥品採購驗收管理制度3

  1.藥品進貨必須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辦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2.購進藥品以質量為前提。所需任何藥品必須由資質合法的藥品經營企業或藥品生產企業組織配貨,藥品購進前應認真稽核供貨方資質,簽訂《藥品質量保證協議》。質量協議中有明確的質量條款內容並將加蓋供貨方原印章的證、照影印件存檔備查。

  3.採購藥品時應索取合法票據(增值稅發票和電腦清單)。驗收員按照清單在藥品貨櫃上對藥品的品名、規格、批准文號、註冊商標、有效期、數量、生產企業、生產批號、供貨單位及藥品合格證等逐一進行驗收。對其進行外觀質量、包裝質量進行感觀檢查。發現質量不合格應履行拒收職能,及時退回。

  4.驗收外用藥品其包裝的標籤或說明書上有規定的標識和警示說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按分類管理要求,標籤說明書上有相應的警示語或忠告語。非處方藥的包裝有國家規定的專有標識。

  5.藥品驗收後,驗收員要及時做好藥品購進驗收記錄。記錄藥品的品名、規格、批准文號、有效期、數量、生產企業、生產批號、供貨單位、進貨日期、驗收日期、驗收結論等。

  6.對進貨情況應每年年終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對進貨過程中出現的相關問題加以改進。

  藥品採購驗收管理制度4

  為了把好購進藥品質量關,保證藥品數量準確,外觀性狀和包裝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藥品進入本醫院制定本制度。

  1、藥品驗收必須執行制定的《藥品質量檢查驗收程式》,由驗收人員依照藥品的法定標準、購進合同所規定的質量條款以及購進憑證等,對所購進藥品進行逐批驗收。

  2、藥品質量驗收應包括對藥品外觀性狀的檢查和藥品包裝、標籤、說明書及專有標識等內容的檢查。

  3、驗收藥品應在待驗區內按規定比例抽取樣品進行檢查,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

  4、驗收首營品種應有生產醫院藥房提供的該批藥品出廠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書。

  5、驗收藥品,必須稽核其《進口藥品註冊證》或《醫藥產品註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影印件;進口血液製品應稽核其《生物製品進口批件》影印件;進口藥材應稽核其《進口藥材批件》影印件。上述影印件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部門的原印章。

  6、藥品驗收必須有驗收記錄。驗收記錄必須儲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於三年。

  7、驗收員對購進手續不齊或資料不全的藥品,不得驗收入庫。

  8、驗收工作中發現不合格藥品或質量有疑問的藥品,應予以拒收,並及時報告質量管理人員進行復查。

  9、驗收工作結束後,驗收員應與保管員辦理交接手續;由保管人員依據驗收結論和驗收員的簽章將藥品置於相應的庫(區),並做好記錄。

  藥品採購驗收管理制度5

  為保證藥品質量,保障患者用藥安全,杜絕假藥、劣藥進入醫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藥品驗收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熟悉藥品知識和效能,瞭解各項驗收標準並能堅持原則。

  2、藥品檢查驗收必須按照《藥品入庫驗收標準操作程式》

  3、藥品檢查驗收包括:確認合格的購藥渠道;驗證藥品的合格證明檔案;藥品外觀性狀的檢查和藥品包裝、標籤及標識的檢查;藥品各項資訊與票據相符性。

  4、對藥品外觀性狀的檢查則必須抽取規定數量的樣品,驗收所抽取的樣品必須具有代表性。

  5、特殊情況(某些必需的資料不全)不能按時驗收的,應按藥品的效能要求存放在相應的'待驗區,等資料齊備立即驗收,以確保藥品質量。有特殊儲存條件的藥品,要求貨到後即時驗收完畢,不得拖延以免影響藥品的質量。

  6、驗收首營品種應有首次購進藥品的生產企業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書等資料。

  7、驗收進口藥品,必須稽核其《進口藥品註冊證》或《進口藥品批件》、《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影印件;驗收實行批簽發的生物製品、血液製品應稽核其《生物製品批簽發合格證》影印件。上述影印件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部門的原印章,並真實、完整、有效。

  8、特殊管理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的質量檢查驗收必須實行雙人驗收,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應逐件驗收至每一最小包裝。

  9、藥品質量檢查驗收必須做好電腦驗收記錄,驗收記錄必須做到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填寫規範、準確無誤,並儲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於三年。

  10、驗收人員對購進手續不清、資料不全、質量有疑問或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藥品,有權拒收。下列情況有權拒收:

  (1)無隨貨同行聯

  (2)進口藥品證件不全,不符或模糊不清

  (3)藥品、規格、數量、產地、批號不符

  (4)二年以上有效期的藥品效期少於六個月;一年~兩年有效期的藥品效期少於三個月,(特殊情況如急救藥品經科主任同意者除外)。

  (5)外包裝破損、汙染

  (6)質量可疑的藥品

  (7)不在採購計劃內的`藥品

  藥品採購驗收管理制度6

  1、所有藥品必須經過驗收合格方可入庫、銷售,購進藥品驗收工作由藥房驗收員負責。

  2、驗收員應根據“隨貨同行單”內容和購進記錄,對到貨藥品進行逐批驗收。

  3、驗收藥品應在待驗區內進行,在規定的時限內及時驗收。一般藥品應在到貨後半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需冷藏藥品應在到貨後2小時內驗收完畢。

  4、驗收時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藥品的包裝、標籤、說明書以及有關證明檔案進行逐一檢查;

  ①藥品包裝的標籤和所附說明書上應有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有藥品的通用名稱、規格、批准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標籤或說明書上還應有藥品的成份、適應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

  注意事項以及貯藏條件等;

  ②驗收整件藥品包裝中應有產品合格證;

  ③驗收外用藥品,其包裝的標籤或說明書上要有規定的警示說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按分類管理要求,標籤、說明書有相應警示語或忠告語;非處方藥的包裝有國家規定的專有標識“OTC”字樣;

  ④驗收中藥飲片應有包裝,並附有質量合格的標誌。每件包裝上,中藥飲片應標明品名、生產企業、生產日期等內容,實施批准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註明藥品批准文號;

  ⑤驗收進口藥品,其內外包裝的標籤應以中文註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以及註冊證號,其最小銷售單元應有中文說明書。進口藥品應憑《進口藥品註冊證》及《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驗收;進口預防性生物製品、血液製品應有《生物製品進口批件》影印件;進口藥材應有《進口藥材批件》影印件;

  ⑥驗收首營品種,應有與首批到貨藥品同批號的藥品出廠檢驗報告書。

  5、驗收藥品應按規定進行抽樣檢查,驗收抽取的樣品應具有代表性。對驗收抽取的整件藥品,驗收完成後應加貼明顯的驗收抽樣標記,進行復原封箱。

  6、驗收藥品時應檢查有效期,一般情況下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不得入庫。

  7、驗收中發現有質量問題的藥品,驗收員應及時填寫《藥品拒收報告單》,報質量管理員,並退回供貨商。

  8、藥品的品名、規格、批號、生產廠家或數量與“隨貨同行單”不符時,藥店驗收員要在“隨貨同行單”上註明並記錄,並通知供貨方。經供貨方核實確認後,予以更正。

  9、驗收合格的藥品,交倉管員入庫或交各櫃組營業員按藥品陳列與儲存要求分類擺放。

  10、驗收員應做好〈藥品購進質量驗收記錄〉並簽名,蓋驗收合格章,註明驗收日期。記錄內容包括供貨單位、數量、到貨日期、品名、劑型、規格、批准文號、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專案。按月歸檔,集中存放,按規定儲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於2年。

  11、售出退回藥品的驗收

  (1)、售出退回藥品必須由營業員查明所退藥品是否由本藥店售出,包括核對發票或電腦小票、購買時間、品名、規格、生產廠家、數量、批號等。經確認是本藥店所售藥品後,則由驗收員進行驗收。如不是,則不予退回。

  (2)、售出退回藥品必須由驗收員按照購進藥品的驗收標準進行質量驗收。經驗收質量合格的繼續陳列銷售,不合格的不予退回。

  (3)驗收員按規定填寫〈售後退貨處理記錄〉,並將記錄儲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於2年。

  藥品採購驗收管理制度7

  1、目的:

  規範購進藥品和銷後退回藥品驗收作業,保證購進藥品的數量準確、質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藥品和假劣藥品進入本企業

  2、依據: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職責:

  藥品質量驗收員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4、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藥品驗收管理的內容和要求,適用於本企業購進和銷後退回藥品的驗收工作。

  5、發放範圍:

  質量管理部。

  6、內容:

  6.1、購進藥品驗收

  6.1.1、驗收人員從待驗區商品移至驗收區,按照驗收規定,對每次到貨藥品進行逐批抽樣驗收,藥品驗收抽樣按一定的比例,每批在50件以下(50件),抽3件,整件數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增加抽樣檢查1件,不足50件的,按50件計;

  6.1.2、同一品規藥品的批號,5件以內不能超過1個批號,20件以內不能超2個批號,供貨單批號必須與現場驗收批號一致,批號不一致全部拒收;

  6.1.3、同一批號的藥品開箱至少檢查一個最小包裝,破損、汙染、滲液、封條損壞等包裝異常以及零裝、拼箱藥品應逐個查驗,貴細藥品每箱查驗:

  6.1.3.1、但生產企業有特殊質量控制要求或者開啟最小包裝可能影響藥品質量的,可不開啟最小包裝;

  6.1.3.2、外包裝及封簽完整的原料藥、實施批簽發管理的生物製品,可不開箱檢查。

  6.1.4、整件藥品箱內應附“合格證”或裝箱單,確無發現合格證或裝箱單,則按“拆零”驗收,抽樣需加倍,液體藥品必須抽樣5-10盒,看是否有沉澱、混濁、滲漏等情況,但生產企業有特殊質量控制要求或則開啟最小包裝可能影響藥品質量的,可不開啟最小包裝。

  6.1.5、驗收員抽取的樣品應當具有代表性,開箱後每件包裝從上、中、下不同部位抽3個以上小包裝進行檢查,如有異樣需複檢時應加倍抽樣複查,重點抽查首營品種、進貨驗收和在庫養護檢查中發現過有問題的藥品、質量易變的品種,對生產廠檢驗報告產生疑問的品種、接近效期品種、外包裝有異樣的藥品;

  6.1.6、驗收人員應當對抽樣藥品的外觀、包裝、標籤、說明書以及相關的證明檔案等逐一進行檢查、核對;

  6.1.7、外用藥品,其包裝的標籤或說明書上有規定的標識和警示說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按分類管理要求,標籤、說明書上有相應的警示語或忠告語,進口藥品包裝的標籤應以中文註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以及註冊證號,並有中文說明書;

  6.1.8、驗收人員取實物與系統中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准文號、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圖片核對無誤後,錄入驗收結論;

  6.1.9、驗收結束後,應當將抽取的完好樣品放回原包裝箱,加封“已抽樣”標示;

  6.1.10、對未按照規定加印或者加貼條形碼的應當在箱外加貼條形碼,或條形碼資訊與藥品包裝資訊不符的,應當及時向採購部查詢,未得到確認之前不得入庫。

  6.1.11、驗收員系統確認提交驗收記錄,內容包括藥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准文號、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生產廠商、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供貨單位、到貨數量、到貨日期、驗收合格數量、驗收結果;中藥飲片驗收記錄應當包括品名、規格、批號、產地、生產日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到貨數量、驗收合格數量等內容,實施批准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當記錄批准文號;

  6.1.12、驗收記錄要內容真實、準確無誤、完整規範,結論明確,記錄至少儲存5年,在驗收記錄上系統自動簽署驗收人員姓名和驗收日期;

  6.1.13、商品驗收完畢放至驗收區後緊挨著的合格品區綠色地標托盤中,通知保管員此商品可以入庫、上架;

  6.1.14、藥品效期需達到如下標準:1-1.5年的不低於10個月,1.5-3年的不低於14個月,3年以上,不低於21個月,特殊情況報採購部、質量管理部按效期管理原則處理;

  6.1.15、驗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庫,並註明不合格事項,驗收員要及時在系統填寫《驗收拒收記錄》,3天內報告專案採購、採控人員通知供應商處理,質量可疑商品填寫《商品質量複檢單》報質管部複核;

  6.1.15.1、對貨單不符;

  6.1.15.2、質量異常等情況:如包裝碎裂、包裝箱或包裝盒破損、外包裝變形、脫色、包裝凹凸不平、滲漏、沉澱、混濁、液劑或注射劑中有異物、結晶析出、瓶口鬆動、氣霧劑或噴霧劑等特殊劑型裝置不能正常使用,變質、片劑破碎、裂片、受潮膨脹、粘連、發黴、變色、軟膠囊熔化、裝量不足、空膠囊未裝藥、空泡眼未裝填藥物等等;

  6.1.15.3、無合法供貨資格;

  6.1.15.4、生產廠家用印有新內容的貼上紙將舊內容部分覆蓋的;

  6.1.15.5、內外包裝批號、效期不一致或包裝上無生產日期、無批號、無效期或數字列印錯位、印刷錯誤;

  6.1.15.6、標籤圖片不符或包裝標籤脫落。

  6.16、檢查方法:

  6.16.1、透過人的視覺、觸覺、聽覺、嗅覺等感官試驗,依據藥品質量標準、藥劑學、藥物分析及藥品說明書的相關知識與內容,檢查時開啟包裝容器,對其劑型、顏色、味道、氣味、形態、重量、粒度等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6.16.2、收貨標準以最終不影響銷售為前提;

  6.16.3、驗收人員無法判斷,以質量部判斷為準,質量部無法判斷送藥檢所檢驗結果為準;

  6.17、驗收員在藥品到貨後(單、貨齊全)做到隨到隨驗,驗收後發現少貨的由供應商負責。

  6.2、退回藥品驗收

  6.2.1、驗收銷後退回的藥品,憑客戶的退貨憑證或隨貨同行單或客戶在系統中的退貨申請,按照進貨驗收的規定進行驗收,所退回的藥品必須每盒都需驗收;

  6.2.2、退回商品必須能查到銷售記錄方可驗收;

  6.2.3、驗收專案、操作流程與購進驗收相同。

  6.2.4、銷後退回商品做好驗收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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