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地租賃合同範本(通用10篇)

養殖場地租賃合同範本

  一、租賃合同的特徵

  1.租賃合同是轉移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出租人也只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這是租賃合同區別於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徵。

  2.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轉移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之間存在著對價關係,交付租金是獲取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對價,而獲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財產的目的。

  3.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

  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當事人只要依法達成協議合同即告成立。

  二、養殖場地租賃合同範本(通用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養殖場地租賃合同範本(通用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養殖場地租賃合同1

  甲方:_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_,主任。

  乙方:_,男,__年__月__日生,漢族,住_市黃橋鎮勝利村青枝4組,身份證號:__

  為發展地方經濟,促進養殖業的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於20_年11月5日前將位於_市_鎮_村十組、十一組、十二組約__畝土地、__畝河塘出租給乙方從事生豬養殖生產經營;

  二、乙方第一年按_元/畝的價格繳納土地租金,以後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數上遞增3% ,河塘租金按__元/年的不變價格繳納;

  三、乙方於每年__月__日前提前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賃期限暫定十二年,即自20_年__月__日起至20_年__月__日止;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雙方另行協商,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五、在經營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和地方性規章,並接受甲方的監督,自行投資,自擔風險,自負盈虧,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轉包漁利,經營期滿後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於20_年11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三萬元土地復墾保證金;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受的政府補助獎勵資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補助獎勵資金;

  七、乙方用工必須優先安排用地區域內的村民,甲方為乙方協調與相關部門、群眾的關係,提供社會治安等社會性服務;

  八、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合同規定區域內土地、河塘的,乙方應當無條件服從;

  九、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通知對方;

  十、合同生效後,如一方違約,需向對方繳納__元/畝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並由中共_市_鎮_村總支部委員會鑑證,報_市_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鑑證單位、備案部門各存一份。

  甲方 : (蓋章) 乙方: (簽字)

  代表人:

  時間: 時間:

  鑑證單位: (蓋章)

  代表人:

  養殖場地租賃合同2

  甲方:

  乙方:

  一、資產:

  甲方將座落在(具體位置) ,建築面積為 ( )平方米租賃給乙方用於辦公用房(寫明用途)。

  二、租金租期:

  經甲乙雙方協商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給乙方使用,租期為 年,每年租金為 萬元,租金為預付上交,協議簽字後預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間甲方對乙方租金款五年不變。

  三、房屋設施使用保護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築主體不得隨意拆建和改建;

  (2)對房屋門窗內裝修格局要保護好,正常使用及時維修完善;

  (3)對附表內設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損壞後及時維修和更換,但不能丟失,丟失的由乙方按樣賠償。

  四、租用責任:

  乙方在租用期間對甲方的所有財產負全部責任,第一是保護,第二是不能發生火災,如出現一切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價格雙方協商,請法律仲裁部門鑑定。聽說房屋轉讓合同範本。甲方對自己的財產有權隨時檢查,並對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預乙方的經營權,乙方對飯店的用途繼續經營飯店,改變用途時提前和甲方協商。同意後方可進行。第三,乙方租用期間對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負,如:工商管理費、稅費、衛生、防疫、水、暖、電等等。第四,取暖甲方負責提供天然氣開口,開口費由甲方負責,其他乙方自己負責。第五,乙方在租用期間屬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後自己帶走。

  上述條約雙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援,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具有法律保護權。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養殖場地租賃合同3

  甲方:

  乙方:

  一、合同目的:

  為保證甲、乙雙方利益互不受損,保持良好合作關係,達到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簽訂本合同。

  二、合同條款:

  (一)甲方:

  1、甲方給乙方提供養殖場房屋地、土地、水源、電源、網路及養殖場必備的生活、生產、 管理裝置,所有權歸屬甲方。

  2、甲方承擔因自然災害造成的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裝置的損失。

  3、甲方承擔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裝置隨著時間推移自然老化引起的損失。

  4、甲方不得在租賃合同未到期限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人員,乙方擁有養殖場最先租賃權。

  (二)乙方:

  1、乙方承擔養殖場內所有財物的安全保障,一旦財物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承擔養殖生產過程中各種裝置的維修保養費用。

  3、乙方承擔購買生產過程中所需其他裝置物品的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4、乙方承擔種羊、飼料、藥品、水、電、人員及生活等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5、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6、乙方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日期付給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7、乙方在進場後所增加的所有物品(含名譽等),所有權歸屬乙方。

  8、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三、補充條款:

  1、甲、乙雙方按照合同條款履行職責,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未結束時停止租賃,須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為:對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剩餘租賃期租金總額的50%,如雙方租賃到期後不再租賃,須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準備。

  2、甲、乙雙方不得在合同條款履行期間增加其他附加條件。

  四、其他條款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溝通、協定。

  五、租金付款約定:

  1、養殖場籠位租金按照元/個/年進行計算,養殖場共計籠

  位個,每年養殖場 租金為: 元/個/年× 個= 元/年,即為每年乙方須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合計 元,大寫:()。

  2 租賃時間為十年,前兩年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3、本租金為乙方應該付給甲方的所有金額,沒有其他任何附加

  費用。

  4、乙方於每年 月 日將本年度租金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甲方保證不在其他時間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租金。

  6、雙方友好協商前兩年甲方免費給乙方使用,以後每年養殖

  場籠位和土地租金合計為 元(大寫: )。

  六、合同有效日期:

  本合同有效日期為十年。從年 月日開始至年 月 日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簽字生效。

  七、簽訂合同雙方: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養殖場地租賃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1.甲方同意將位於 的養殖場包租給乙方,用於生豬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書面授權;

  2.租賃期限為十(壹拾)年,即20____年 月 日起至20____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該租賃物為包括

  (詳見清單一);

  4.該租賃物不包括

  (詳見清單二);

  5.租金:第一年、第二年兩年租金分別為 150000(壹拾伍萬) 元,從第三年(含第三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礎上依次遞增20%;

  6.前三年租金須於合同簽訂日一次性支付完畢;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為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7.從第四年(含第四年)租金須於每年 月 日前繳納。乙方須於約定租金日前繳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收取每日 元滯納金,直至單方面終止本租賃合同。

  8.合同簽訂日,乙方須繳納租賃保證金 萬元整;該保證金在合同終止後,乙方繳清電費以及其他應繳費用後,7日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9.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並由甲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據(不提供正式發票);

  10.乙方對該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得將該租賃物轉租、用於償還債務或者用於抵押;

  11.租賃期間,所有租賃物的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自願將豬場內原有裝置免費給乙方使用,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裝置損壞,其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

  13.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同意乙方根據養豬需要添置新裝置及修繕原有豬舍;乙方在甲方場地內的改、擴建行為,需提前告知甲方並取得甲方的書面授權(視情可以口頭授權);乙方行為對甲方場地內建築裝置、樹木植物造成破壞損失,另行商議;

  14.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群眾的公共關係;

  15.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任何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乙方須承擔由於本租賃行為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水電費,通訊費及稅費等);

  16.甲方提供電源供乙方自行接入,電費由甲方統一收繳,並出具收款收據,乙方若不按時繳納費用,甲方有權停止供電;

  17.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徵用土地,由甲方出面(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協商完成後,乙方應如期無條件搬遷;屬於豬苗補償金歸乙方所有;屬於甲方的投資專案及建築物、水電、林地等設施賠償歸甲方;

  18.乙方在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若因為乙方生產過程中的錯誤導致甲方財產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房屋、林木等),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9.乙方應提高本人及隨帶家屬(如老人、小孩等)和各類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積極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制定詳細安全操作規範,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若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20.租賃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甲乙雙方共同驗收房屋財產,若因為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害,乙方應給予維修;若乙方不承擔維修責任,甲方有權動用租賃保證金進行維修。對於房屋正常老化,甲方自行承擔維修責任(合同履行之前拍攝相關租賃場所物品照片,以備比對);

  21.租賃期間,若發生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並承擔相應費用;

  22.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個人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築物歸甲方所有;若乙方因為各種原因,在合同期滿或者合同提前結束後15日內,不處理相關設施,則設施所有權由甲方承接,並由甲方自由處理;

  2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

  2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且乙方支付租賃保證金起生效;

  25.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6.相關清單、照片附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養殖場地租賃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賃10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付款方式為年結,每年 月 日交清。

  三、租賃期合同內年租金不變。

  四、甲方租賃面積(本場圍牆以內包括圍牆及所有的廠房、所有的房間)。

  五、合同期內合同面積以內廠房及裝置歸乙方使用,除現有的樹木由甲方所有外,甲方不得在租賃面積內另行他用。

  六、保證電水供應。確保乙方的正常生產。

  七、廠房設施因自然老化損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國家政策的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生產可終止合同,並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有任何責任及賠償。廠房如損壞,乙方想繼續履行合同,甲乙雙方協商維修。合同期滿對廠房的正常損壞,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任何責任。

  八、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違約需向另一方付違約金2萬元,如有變更雙方協商解決。

  九、有未盡事宜,雙方隨時協商解決,另如有行政拆遷補償款的分配:甲方的設施及場地面積歸甲方所有,乙方新增的裝置及養殖物歸乙方所有。

  十、本合同需雙方及證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場地租賃合同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權益,根據《_______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和社員(村民)大會討論透過的租賃方案,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專案及位置:

  甲方將集體所有的________場出租給乙方租賃經營,佔地______畝(其中水面___畝),四至界限為東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__。

  二、經營方式

  (集體、合夥、個人租賃或租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

  四、租金數額、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租金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交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交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租金計算標準及交付辦法:

  ______

  六、資產的處置:

  (一)經評估(清查),現有資產(含房、畜舍等)總價值_____元。其中歸甲方所有提供乙方使用的資產____元,出售給乙方歸乙方所有的資產____元。(詳見《現有資產價值及相權屬明細表》)

  雙方對以上資產評估(清查)結果予以認可。

  (二)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要負責保值增值。租賃期滿後,對實有資產要進行評估作價。其增值部分,由甲方投資形成的,歸甲方所有;由乙方投資形成的,歸乙方所有,其中經甲方同意形成的不動產部分由甲方出資購買。如資產減值,乙方負責補足差價款,但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乙方租賃的____場和乙方使用的其他集體財產擁有所有權。

  (二)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

  (三)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本承租專案的各種審批手續費用乙方支付。

  (四)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五)協助乙方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為乙方提供水源、電源及其他配套設施,費用由_____負擔。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享有租賃_場和甲方提供其他財產的使用權。

  (二)享有租賃經營_____場有經營權、管理權收益權、及收益的分配權。

  (三)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包或出租。

  (四)對租賃經營的專案,不搞破壞性、掠奪性經營。對甲方提供的其他財產負責保養和維修的義務。

  (五)乙方支付租賃金和經營中的各種稅費。

  (六)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責任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二)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協議的其他事項

  (一)如遇國家佔地,佔地費歸甲方,地上物補償費歸所有權者。

  (二)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本合同允許變更或解除。

  (三)租賃期內如需變更土地用途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四)租賃期滿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財產乙方應如數歸還並能正常使用,乙方自置的財產由乙方自行處理,否則無償歸甲方。

  (五)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雙方協商解決辦法,經社員代表會討論通過後,適當減免上交的租金。

  十二、本在履行中,當事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時,須持本文書在一個月以前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徵得鑑證機關同意,方可變更或解除。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並報經鑑證機關同意,可增加新的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得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區鎮鑑證機關各一份。

  出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養殖場地租賃合同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自己所有的養豬場及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管理使用,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所有的養豬場及菜地兩塊出租賃給乙方管理使用,租賃期限為十年,每年租金為5000.00元(大寫:伍仟元整),支付方式,以每年1月底支付當年的租金。

  二、甲方應負責保障乙方水、電、路的暢通,負責協調處理好養殖場周邊村民的關係,負責保障乙方正常安全生產。

  三、乙方負責現有設施管理和維護,負責交納稅費。負責每年1月底支付當年的租金。租賃期屆滿,乙方負責將原有的設施及新添增的設施交給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

  四、該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雙方應自覺遵守並認真履行。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費50000.00元(大寫人民幣:伍萬元整)。

  該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上莊科村小組和村委會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場地租賃合同8

  租賃位置:梁水鎮梁閘村北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賃10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付款方式為年結,每年 月 日交清。

  三、租賃期合同內年租金不變。

  四、甲方租賃面積(本場圍牆以內包括圍牆及所有的廠房、所有的房間)。

  五、合同期內合同面積以內廠房及裝置歸乙方使用,除現有的樹木由甲方所有外,甲方不得在租賃面積內另行他用。

  六、保證電水供應。確保乙方的正常生產。

  七、廠房設施因自然老化損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國家政策的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生產可終止合同,並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有任何責任及賠償。廠房如損壞,乙方想繼續履行合同,甲乙雙方協商維修。合同期滿對廠房的正常損壞,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任何責任。

  八、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違約需向另一方付違約金2萬元,如有變更雙方協商解決。

  九、有未盡事宜,雙方隨時協商解決,另如有行政拆遷補償款的分配:甲方的設施及場地面積歸甲方所有,乙方新增的裝置及養殖物歸乙方所有。

  十、本合同需雙方及證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證人:

  乙方證人:

  年 月 日

  養殖場地租賃合同9

  甲方(租賃方):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養殖場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場所:

  二、 租賃期限:年 月 日至 月 日。

  三、 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

  1、元/年,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調整協議租賃價格。

  2、租賃費用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

  四、雙方責任義務:

  1、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租賃場地合法、有效,並保障乙方能順利進場養殖經營。

  (2)甲方必須保障所提供場地水、電暢通。

  (3)若在養殖經營過程中遇到周邊居民或其它第三方干擾等,甲方應主動出面進行協調處理。

  (4)甲方不得享受針對乙方所經營專案政府部門的相關補助。

  (5)在協議期內若甲方因政府徵遷或其它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終止的,甲方必須對乙方改造租賃場地費用進行全額賠償。

  2、乙方責任:

  (1)按時支付協議租賃場地費用。

  (2)在甲方所提供租賃場地合理、合法進行養殖經營。

  (3)做好防火、防盜相關工作,若在養殖經營過程中遇到偷盜與甲方無關。

  五、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當地人民法院訴訟。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養殖場地租賃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有養殖場(貂場)一個,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養殖場座落於 ,養殖場面積2.6畝。

  第二條 租期_,自 年月_日至_____ 年_月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押金5000元。

  第四條 水電費,繳費辦法:

  1.租賃期間養殖場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2.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3.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4.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房屋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自然災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且改造後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賃房屋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養殖用途,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七條 租賃房屋如遇政府徵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造成養殖場不能繼續出租的按實際使用日期結算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透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相關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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