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範文

鄉鎮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鄉鎮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範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鄉鎮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範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鄉鎮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為加強對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的啟動

  鎮三農服務中心接到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報告後,立即報告漁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經指揮或副指揮批准,啟動本預案。

  二、處置程式

  (一)鎮三農服務中心接到報告後,值班員應立即向鎮漁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並及時向鎮政府值班室報告,漁業安全指揮部視情擬定緊急處置方案。

  (二)指揮部及時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實施緊急處置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並確定專人負責組織實施。

  (三)立即通知出事漁業船舶的附近船舶實施互救。根據實際需要,鎮漁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要親自或指派指揮部其他成員趕赴出事河域督查。

  (四)特別重大或影響較大的漁業安全事故發生後,派出所要立即趕赴現場調查事故原因並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向鎮黨委、政府彙報。同時,鎮政府應及時將調查和處理情況上報有關部門。

  三、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全鎮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領導,特組織有關部門成立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本鎮的漁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指揮:黃宜洲

  副指揮:李選周

  成員:廖玉文、丘喜生、何富仁、雷永昌、丘喜生、張正錳、賴宏華、陳桂花。

  鎮漁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何富仁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廖玉文、丘喜生、雷永昌、張正錳、賴宏華、陳桂花同志為成員,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三農綜合服務中心,值班電話:3130280,鎮政府值班電話:3130282。

  四、部門職責

  漁業安全工作責任重於泰山,各部門根據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漁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主要職責分工如下:

  鎮漁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漁業安全的重大事項,督促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協調各成員單位關係,組織指揮重大漁業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負責抓好全鎮漁業安全工作。

  鎮三農綜合服務中心:負責日常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督促漁船、船員參加保險,並進行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培訓。發生事故時及時與出事漁業船舶取得聯絡,組織應急救援搶險船舶趕赴出事河域。24小時值班隨時掌握救援情況,為出事漁業船舶船員辦理事後的理賠等服務工作。

  鎮黨政辦公室:負責事後的救援安撫工作。

  宣傳委辦公室:負責日常河上求生、河上急救、救生艇筏操作等漁業安全常識宣傳及海上救援情況報道。

  鎮人武部:負責應急救援隊伍的演練。在發生重特大事故時指揮、督促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救援工作。

  太拔派出所:迅速調集隊伍趕赴出事海域,調查事故原因、搶救遇難人員,並協助有關部門進行救援工作。

  太拔衛生院:在發生重特大事故時,負責抽調醫務人員組織搶救傷員。

  五、預案的實施

  (一)組織領導。接到重大漁業安全事故發生報告後,鎮漁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至少要有一名副指揮在鎮漁業安全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坐鎮指揮,鎮漁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集中力量投入救援的`處置工作,必要時可以指揮成員單位抽調人員。同時指揮、副指揮(指派的成員)要帶有關部門的人員,以最快的速度趕赴出事河域,組織、協調、督促處理救援事宣。

  (二)救援力量。搶險救援船舶原則上實行就近船舶實施互救。指揮部的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船舶做好一切救援準備,由鎮漁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動。接到求救和施救命令的船舶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不管是在作業或停泊期間都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投入救援。

  (三)後勤保障。鎮人民政府負責救援所需船隻、夜間照明工具、打撈工具等後勤保障供應。各部門和各單位要為救援後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

  (四)秩序維護。派出所要派出人員負責救援現場秩序的維護,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宣傳報道。重大漁業安全生產事故有關新聞稿及相關材料要鎮黨委、政府嚴格審查後進行報道。對鎮內外有重大影響的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訊息,鎮政府指定發言人釋出。

  (六)善後處理。對安全事故調查,傷亡人員的醫療、救助等,親屬的慰問安撫等,公安、衛生、民政等部門要按各自職能妥善處理。對救援過程中湧現的先進要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鄉鎮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一、指導思想與編制依據

  為促進漁業生產安全和構建和諧社會,規範和強化漁業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管理,形成統一指揮、綜合有力、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管理系統,促進全縣漁業經濟健康有序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漁業安全管理的實際,編制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及適用範圍

  1、以人為本的原則:把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強救助能力、完善救助辦法、落實救助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漁民的生命財產損失。

  2、預防為主原則:把事故預防作為漁業安全工作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長效工作機制,運用現代化資訊手段,防救結合,減少漁業水上安全事故的發生。

  3、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原則:全縣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實行統一領導,漁政站及有關單位分級管理的原則。

  4、就近救助原則:凡在我縣水域內航行、作業、停舶的漁船,發生安全突發事件,由距事發水域最近的漁政站做出應急救助響應。

  5、善後處理工作船籍所在地管轄原則:外埠漁船在我縣水域內發生事故,其善後處理工作由縣水產局和有關部門負責。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東至縣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主任任總指揮,分管副主任任副總指揮,相關漁業企業和漁政站為成員單位,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局漁政股長兼任。

  (二)職責

  1、指揮部職責:

  (1)負責下達啟動應急預案及救助命令;

  (2)負責救助力量的調動與指揮;

  (3)負責其他救助力量的協調與支援工作;

  (4)負責突發事件資訊的報告、傳達、總結和新聞釋出;

  (5)負責檢查督促事故的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2、辦公室職責

  (1)負責應急救助行動的請示、報告及命令傳達工作;

  (2)負責指揮部成員單位、相關救助單位行動的協調聯絡工作;以及指導水上自救,互救工作;

  (3)負責協調應急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及善後工作;

  (4)負責向社會和新聞媒體釋出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

  (5)負責指揮部其他日常具體工作。

  3、成員單位職責

  (1)漁政股

  負責指揮排程水上漁業船舶應急救助力量;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與縣內、外漁業救助力量的協調工作。

  (2)黃泥湖漁場、小七里湖漁場。

  按分工負責應急救援人員、結合各單位站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避風港、釋出資訊、救援物質、器材的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3)各漁業企業成立應急救援搶險隊,配備必要的救援裝備。

  四、應急救援力量

  1、黃泥湖搶險隊100人、小七里湖20人,大青湖50人,中心應急執法船艇各1艘,執法車1輛,

  2、與遇險船舶同一編隊作業的漁船及附近的其他船舶。

  3、根據情況發展,必要時請救海事、公安等救援力量救助。

  五、突發事件應急資訊及處理

  1、資訊來源:事件漁業船舶的求救資訊;本系統內上傳下達的資訊;其他渠道獲得的資訊。

  2、資訊的核實:中心負責對資訊的核實,做到迅速快捷、詳實準確。核實的內容包括:

  (1)事件的性質(熱帶氣旋、大風、大霧等氣象災害、火災、碰撞、雷擊、觸礁、擱淺、機械故障等)。

  (2)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及事發水域情況。

  (3)事件漁業船舶資料、特徵。

  (4)遇險漁船及人員的損害情況和已採取的措施、效果。

  (5)其他需要核實的內容。

  3、資訊報告:經核實發生死亡、失蹤或危及生命安全、漁船傾覆等突發事件,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透過電話、傳真、電子資訊等形式第一時間報告主管局(不得越級報告),由中心逐級報告。

  六、突發事件的預警

  1、系統各單位要落實責任制,提高認識,加強對漁業安全生產的領導和管理。

  2、各生產單位必須堅持漁業船舶生產編隊作業,同出同歸,自救互救。各企業和管理單位要積極開展對漁業船舶船員安全生產技能的培訓,配備救身設施,提高安全生產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一年不得少於兩次)。

  3、從事水上漁業的單位或者僱工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漁業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並動員和鼓勵參加漁業船舶保險。

  七、應急救援通訊

  以中心通訊網路為中心,組建全縣漁業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通訊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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